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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南京市江宁区委员会党校食材配送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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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南京市江宁区委员会党校2022年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更正)

招标详情

中国共产党南京市江宁区委员会党校2022年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更正)
发布时间:2022-02-18
中国共产党南京市江宁区委员会党校2022年2月
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我区关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规定要求,现将中国共产党南京市江宁区委员会党校2022年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 时间 (填写到月)备注
序号填写具体采购项目的名称填写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精确到万元填写到月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江宁区委党校食堂原材料采购江宁区委党校食堂原材料采购,本项目分为三个分包:肉类、水产类、冰冻类、家禽类,最高限价160万元/年;蔬菜类、豆制品、蛋类、水果类,最高限价90万元/年;粮油面类、调味品类,最高限价50万元/年,均需要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3002022年2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中国共产党南京市江宁区委员会党校

2022年2月18日

  • NJRZ-2022001 食堂原材料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初稿(2)(1).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食堂原材料采购

项目编号:NJRZ-2022001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南京市江宁区委员会党校

南京润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


目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3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6

第三章 成交标准 16

第四章 采购需求 24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部分(服务) 28

第六章 磋商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 31

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35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6

三、报价表 37

四、技术条款偏离表 38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39

六、供应商经营业绩 40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41

八、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2

九、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43

十、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话) 43

附件 44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南京润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受中国共产党南京市江宁区委员会党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NJRZ-2022001

2、项目名称:食堂原材料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300万元/年(最高限价300万元/年),本项目分为三个分包:

分包一:肉类、水产类、冰冻类、家禽类

★预算金额:160万元/年(最高限价160万元/年)

分包二:蔬菜类、豆制品、蛋类、水果类

★预算金额:90万元/年(最高限价90万元/年)

分包三:粮油面类、调味品类

★预算金额:50万元/年(最高限价50万元/年)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3.2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提供证明材料:

供应商具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接受。

5、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6、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档U盘一份(电子档标书(U盘)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

7、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月日14:00-14:30;

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55号611室。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代理公司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出席。

磋商文件启封:2022年月日14:30。

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55号611室。

8、现场勘察答疑

本次采购不安排勘察现场及答疑。

9、响应文件有效期: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60 天。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jiangning.gov.cn/jnqzfcgw/)上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1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老师 联系电话:025-87183507

12、代理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萍 联系电话:025-57046430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服务和工程”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货物、服务和工程。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政策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一条的规定。

(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的规定。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 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中小企业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3 进口产品政策

(1)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

(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

(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公司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本次采购评委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月日起至2022年月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55号611室

南京润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3 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因该项目以浮动百分比作为投标报价,故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代理服务费按照各分包预算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入投标价。

4.4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南京润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万达广场支行

账 号:480664977375

二、响应文件编制

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公司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6.5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6.7 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

7 、响应文件的组成

7.1 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7.2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磋商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第一章磋商邀请中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4)※第一章磋商邀请中3.2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5)※第一章磋商邀请中3.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合同草案条款;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7.3 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 ※”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技术条款偏离表》;

(2)※《磋商报价表》;

(3)《承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

服务承诺;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7.4 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和工程仅接受一个价格。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总价。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下浮率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7.5 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8、磋商保证金

8.1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9、响应文件签署

9.1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9.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9.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如需交纳磋商保证金);

(2)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1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0.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0.2 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将不再接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能修改和撤回。

四、磋商

11、联合体

1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磋商组织及磋商程序

12.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12.2 磋商工作由代理公司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2.3 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2.4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

12.5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12.6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2.7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如需交纳磋商保证金);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5)没有详细说明完成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或工程方案、服务响应的,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的;

(6)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9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和工程不能满足需求等。

13、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

13.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评审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第三的分别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成交候选人,同一供应商不可兼中多个分包。

13.2 综合评审的主要因素是:

分包一:价格、设施设备、管理水平、企业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分包二:价格、设施设备、管理水平、企业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分包三:价格、管理水平、企业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13.3 评审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

14、确定成交供应商

14.1 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审办法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1个成交供应商。

14.2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供应商在成交后,将由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到南京润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下列材料核验:

(1)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2)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 代理公司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4.5 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公司均不退回。

15、编写评审报告

15.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16、签订合同

16.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6.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6.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4 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6.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6.6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7、询问

17.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公司提出询问,代理公司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8、质疑

18.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南京润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8.2 质疑供应商的质疑行为和质疑函的主要内容应符合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18.3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8.4 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事项。

18.5 招标代理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8.6 招标代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违规质疑或多次质疑不成立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19、投诉

19.1质疑供应商对代理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0、诚实信用

20.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0.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0.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公司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0.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20.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20.6 政府采购当事人查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

(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2)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3)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

(4)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江苏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6)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

成交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审委员会推荐各分包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第三的分别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成交候选人。同一供应商不可兼中多个分包。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分包一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格

(3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折扣率最高的供应商的折扣率为评标基准折扣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价格得分=(1-评标基准折扣率)/(1-折扣率)×30。

折扣率是指在苏果超市询价的零售(非折扣)即时价格基础上的下浮比例。

30

2

设施设备

(15分)

(1)根据供应商的肉类分割、加工区及设施设备,包括面积、框箱架、消毒情况及最近批次的肉品检验报告进行评分。

面积、框箱架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同时符合消毒标准,检验报告齐全的,得6分;

面积、框箱架较能满足项目需求,较符合消毒标准,检验报告较齐全的,得3分;

面积、框箱架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符合消毒程度一般,检验报告齐全程度一般,得1分;

其他不得分。(附实拍图,并提供最近批次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符合消毒标准或者缺少检验报告的不得分)。

6

(2)供应商自有或租有专用冷藏冷冻库面积达到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3分,不达标的不得分(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实拍图,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

(3)供应商拟投入针对本项目固定专用的冷藏车具有行驶证,达到3辆的得6分,2辆的得4分,1辆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附车辆图,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6

3

管理水平

(17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食品质量保障机制进行评分。

食品安全保障机制、食品质量保障机制健全,得6分;

食品安全保障机制、食品质量保障机制较健全,得3分;

食品安全保障机制、食品质量保障机制基本健全,得1分;

其他不得分。

6

(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团体管理队伍及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分。

项目团队架构清晰,设置合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有合理的自查与绩效考核制度,得6分;

项目团队架构较清晰,设置较合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较明确,有较合理的自查与绩效考核制度,得3分;

项目团队架构基本清晰,设置基本合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基本明确,有自查与绩效考核制度,得1分;

其他不得分。

6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5

4

企业业绩

(15分)

(1)根据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类似配送业绩(须包含肉类、水产类、冰冻类、家禽类的配送)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类似配送业绩(须包含肉类、水产类、冰冻类、家禽类的配送)的服务单位满意度评价情况打分。每份评价按:满意的得2分;一般得1分;不满意得0分。本项最高得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服务单位的满意度评价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15

5

服务

(18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分。

服务方案完善、合理,得6分;

服务方案较完善、合理,得3分;

服务方案完善合理程度一般,得1分;

其他不得分。

6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日常配送方案及响应时间进行评分。

日常配送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响应及时的得6分;

日常配送方案较合理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响应较及时的得3分;

方案合理可行性、针对性一般,响应程度一般的得1分;

其他不得分。

6

(3)供应商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因配送运输引发的安全事故,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及处理的方案)。

处理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6分;

处理方案较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

处理方案合理性一般,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

未提供承诺函或处理方案的不得分。

6

6

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5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完整性(内容是否缺失、前后矛盾,文中存在错字或表述不清),格式规范性(是否符合文件制定要求),方面进行评分:

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格式规范的,得5分;内容较完整,条理较清晰,格式较规范的,得2分;内容基本完整,条理不够清晰,格式不规范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5

合计

100

7

信用等级

(5分)

三星级的加1分,四星级的加2分,五星级的加3分;

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加5分。

5

8

诚信指数

(-10)

诚信指数在40-30分的扣2分;诚信指数在29-20分的扣3分 ;诚信指数在19-10分的扣4分;诚信指数在9分以下的扣10 分。

-10

分包二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格

(2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折扣率最高的供应商的折扣率为评标基准折扣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价格得分=(1-评标基准折扣率)/(1-折扣率)×20。

折扣率是指在南京众彩批发市场官网公布的平均价格的基础上的浮动比例。

20

2

设施设备

(25分)

(1)供应商蔬菜分检区域及其他功能区域齐全得5分,蔬菜农残检测室及设备齐全得5分,提供最近一个批次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得3分(附实拍图)。(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13

(2)供应商自有或租有专用冷藏库面积达到500平方米的得6分,不足500平方米的不得分(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实拍图,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6

(3)供应商拟投入针对本项目固定专用的冷藏车具有行驶证,达到3辆的得6分,2辆的得4分,1辆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附车辆图)

6

3

管理水平

(11分)

(1)根据供应商针提供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团体管理队伍及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分。

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健全,团体管理队伍及人员配备合理,得6分;

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较健全,团体管理队伍及人员配备较合理,得3分;

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制健全程度一般,团体管理队伍及人员配备合理程度一般,得1分;

其他不得分。

6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5

4

企业业绩

(15分)

(1)根据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类似配送业绩(须包含蔬菜类、豆制品类、蛋类、水果类的配送)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类似配送业绩(须包含蔬菜类、豆制品类、蛋类、水果类的配送)的服务单位满意度评价情况打分。每份评价按:满意的得2分;一般得1分;不满意得0分。本项最高得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服务单位的满意度评价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15

5

服务

(24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服务方案完善、合理,得6分;

服务方案较完善、合理,得3分;

服务方案完善程度一般、合理程度一般,得1分;

其他不得分。

6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数量保证,质量问题处罚措施进行评分。

食品数量有保证,质量问题处罚措施得力,得6分;

食品数量较有保证,质量问题处罚措施较得力,得3分;

食品数量基本保证,质量问题处罚措施基本得力,得1分;

其他不得分。

6

(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日常配送方案及响应时间进行评分。

日常配送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响应及时的得6分;

日常配送方案较合理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响应较及时的得3分;

方案合理可行性、针对性一般,响应程度一般的得1分;

其他不得分。

6

(4)供应商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因配送运输引发的安全事故,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及处理的方案)。

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6分;

方案比较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

方案合理性一般,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

未提供承诺函或处理方案的不得分。

6

6

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5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完整性(内容是否缺失、前后矛盾,文中存在错字或表述不清),格式规范性(是否符合文件制定要求),方面进行评分:

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格式规范的,得5分;

内容较完整,条理较清晰,格式较规范的,得2分;

内容基本完整,条理不够清晰,格式不规范的,得1分;

其他不得分。

5

合计

100

7

信用等级

(5分)

三星级的加1分,四星级的加2分,五星级的加3分;

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加5分。

5

8

诚信指数

(-10)

诚信指数在40-30分的扣2分;诚信指数在29-20分的扣3分 ;诚信指数在19-10分的扣4分;诚信指数在9分以下的扣10 分。

-10

分包三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格

(2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折扣率最高的供应商的折扣率为评标基准折扣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价格得分=(1-评标基准折扣率)/(1-折扣率)×20。

折扣率是指在苏果超市询价的零售(非折扣)即时价格基础上的下浮比例。

20

2

管理水平

(23分)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团体管理队伍及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分。

项目团队架构清晰,设置合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有合理的自查与绩效考核制度,得9分;

项目团队架构较清晰,设置较合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较明确,有较合理的自查与绩效考核制度,得6分;

项目团队架构基本清晰,设置基本合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基本明确,有自查与绩效考核制度,得3分;

其他不得分。

9

(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食品质量保障机制进行评分。

食品安全保障机制、食品质量保障机制健全,得9分;

食品安全保障机制、食品质量保障机制较健全,得6分;

食品安全保障机制、食品质量保障机制基本健全,得3分;

其他不得分。

9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5

3

企业业绩

(20分)

(1)评委根据供应商2018年1月1日以来类似配送业绩(须包含粮油面、调味品的配送)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类似配送业绩(须包含粮油面、调味品的配送)的服务单位满意度评价情况打分。每份评价按:满意的得2分;一般得1分;不满意得0分。本项最高得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服务单位的满意度评价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0

4

服务

(30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服务方案完善合理,得9分;

服务方案较完善、合理,得6分;

服务方案基本完善、合理,得3分;

其他不得分。

9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数量保证,质量问题处罚措施进行评分。

食品数量有保证,质量问题处罚措施得力,得9分;

食品数量较有保证,质量问题处罚措施较得力,得6分;

食品数量基本有保证,质量问题处罚措施得力程度一般,得3分;

其他不得分。

9

(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日常配送方案及响应时间进行评分:

日常配送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响应及时的得6分;

日常配送方案较合理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响应较及时的得3分;

方案合理可行性、针对性一般,响应程度一般的得1分;

其他不得分。

6

(4)供应商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因配送运输引发的安全事故,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及处理的方案)。

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6分;

方案比较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

方案合理性一般,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

未提供承诺函或处理方案的不得分。

6

5

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7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完整性(内容是否缺失、前后矛盾,文中存在错字或表述不清),格式规范性(是否符合文件制定要求)方面进行评分:

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格式规范的,得7分;

内容较完整,条理较清晰,格式较规范的,得4分;

内容基本完整,条理基本清晰,格式基本规范的,得1分;

其他不得分。

7

合计

100

6

信用等级

(5分)

三星级的加1分,四星级的加2分,五星级的加3分;

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加5分。

5

7

诚信指数

(-10)

诚信指数在40-30分的扣2分;诚信指数在29-20分的扣3分 ;诚信指数在19-10分的扣4分;诚信指数在9分以下的扣10 分。

-10

注: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http://222.190.243.84: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注册”;

(2)在“供应商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食堂原材料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300万元/年(最高限价300万元/年),本项目分为三个分包:

分包一:肉类、水产类、冰冻类、家禽类

★预算金额:160万元/年(最高限价160万元/年)

分包二:蔬菜类、豆制品、蛋类、水果类

★预算金额:90万元/年(最高限价90万元/年)

分包三:粮油面类、调味品类

★预算金额:50万元/年(最高限价50万元/年)

服务地点:中国共产党南京市江宁区委员会党校

项目分包划分及所供货品质量要求:

本项目共分三个分包,供应商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分包,但只能中一个分包,按分包顺序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人。

分包一:肉类、水产类、冰冻类、家禽类。

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其中:

(1)肉类、冰冻类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符合GB2707-2005国标,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

(2)水产类须提供国家或江苏省认可的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

(3)冰冻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必须符合卫生质量要求及储藏标准,新鲜无异味,符合食用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4)家禽类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养殖基地有效证件,符合GB2707-2005国标,色泽正常,无异味。

分包二:采购蔬菜类、豆制品、蛋类、水果类。

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其中:

(1)蔬菜类必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保证新鲜,不腐烂变质,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2)豆制品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符合GB2711-2003国标;

(3)蛋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能提供养殖基地有效证件。

(4)水果类必须纯天然无公害,个头匀称、无斑点、无破损、果实成熟、味道纯正;必须符合农副产品安全质量要求,无菜虫,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分包三:粮油面类、调味品类

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其中:

(1)粮面质量要求:大米、面粉必须是品牌产品并具有注册商标,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中一级粳米、必须为新米;特一级面粉,净重为50斤(25公斤)/袋的包装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2)油必须是非转基因产品并具有注册商标。品质要求为一级,20L或10L一次性无菌软包装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3)调味品类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以上证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注:菜单每天所需食材提前由采购人相关负责部门交予成交供应商,品种、份量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执行,不得短斤缺两。

三、其他供货要求 :

1、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食材品种不能及时提供,供应商应提前与采购方沟通协调,更换品种,满足需要。

2、所有产品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供应商应作退货处理。

3、物资验收中不合格产品,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调换,以不影响正常工作。

4、因配送的物资质量导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严格禁止供应如下食品,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身体健康有害的;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

(3)未经动物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4)病死、毒死或不明死因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5)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6)将承包的项目或管理责任转包他人。

(7)其它采购方认为不符合要求的果蔬以及各类食品。

五、项目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包含:商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保险费、税费、培训费、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等的所有费用的浮动率。

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要求(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

投标文件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函)

1、供应商必须承诺,特殊情况下,在接到采购人采购需求计划后,于约定的时间内将所需应急补充原材料配送到位,末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2、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因存在质量问题或因质量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投标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到现场指导、处理,以及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并附上投标方的处理方案。

3、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因配送过程中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投标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并附上投标方的处理方案。

七、履约及考核办法:

1、因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伙食供应出现断供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因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伙食供应延时且经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采购人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酌情予以罚款、解除合同等处罚。

2、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员,需临时补充原料的, 供应商应在另行约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把指定的原料送至指定的地点。

3、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供货商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岀现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供应商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并终止合同,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供应商的赔偿预付款。

4、采购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供应商所供货物的质量送质检部门抽检,若发现货物质量检测结果与采购文件质量标准不符,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另采购人有权酌情予以罚款、解除合同等处罚。

5、凡供应货物故意串规、定量包装批量误差超过相关规定误差之短缺,一经查实,均需按当月总釆购量的3倍误差值作为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

6、价格为每日一核,供应商在竞争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市场波动等客观因素。

7、凡供应商违反国家、省、市、中国共产党南京市江宁区委员会党校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一经查实,解除合同。

8、考核原则上为每个月一次考核,采购方组织食堂主要负责人、相关专家、科室负责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进行综合打分评审,满分100分,100-90分为优秀、90-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连续两个月80分以下解除合同。考核表详见附件。

八、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每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经协商无异议,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九、付款方式

费用按日核算,按月结算。由校方于每月结束,对供应商考核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结算总价款。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提前终止合同的,校方应按照合同实际履约期支付相关费用。供应商应在付款前的三日内向校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附件:

考核表

供应商:

序号

考核内容(总分100分)

打分

1

供应商在服务期内违反国家、省、市、中国共产党南京市江宁区委员会党校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10分)

2

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伙食供应延时,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10分)

3

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员,需临时补充原料的, 供货方是否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把指定的原料送至指定的地点。(10分)

4

供货商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岀现食物安全等卫生事故。(10分)

5

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供货商所供货物的质量送质检部门抽检,有无不合格产品。(10分)

6

验收货物时供应货物故意串规、定量包装批量误差超过相关规定误差之短缺,品牌造假现象。发现一次不得评为优秀,发现两次为不合格。

7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报价差价率有无严格执行,有无超标供货。(10分)

8

供应商在配送货过程中对采购单位的服务态度,采购人提出的特殊要求有无满足。(10分)

9

供应商在配送货过程中有无做到文明运输,文明送货,未对采购人单位环境造成不良影响。(10分)

10

供应商对于配送的货物有无跟踪服务,对送到货物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情况。(10分)

总 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部分(服务)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2022年 月 日的食堂原材料采购(分包号)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及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采购服务合同:

一、采购标的

1、服务名称:食堂原材料采购

2、服务内容:参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3、补充条款:

二、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款在 价格基础上,上浮(下浮) %。

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的报酬及乙方提供该项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合同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提供参照采购文件以及乙方响应文件承诺的具体要求履行,甲乙双方通过补充条款进行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补充条款:

四、验收: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依照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以及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或交付的工作成果进行阶段性验收及/或总体验收。如需委托第三方验收,第三方指: ,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导致甲方重复支出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合同责任:

1、甲方应当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2、乙方保证其对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一切非因甲方过错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甲乙双方均应指定专人作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之间的联络人,所有一方向相对方正式知会事项的通知到达相对方指定联络人即视为到达对方。

甲方指定联络人:

姓名:

联系方式:

乙方指定联络人:

姓名:

联系方式:

六、付款:费用按日核算,按月结算。由校方于每月结束,对乙方考核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结算总价款。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合同实际履约期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应在付款前的三日内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保密条款:乙方不得将在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任何信息随意泄露、擅自使用。如违反本条款规定,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产权归属:在本项目中,项目的知识成果和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或最终用户在项目过程中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

九、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作如下处理:

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

2、提起诉讼。约定由采购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合同鉴证:代理采购机构应当在本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以证明本合同条款与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相符并且未对采购服务和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修改。

十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二)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

(三)成交通知书;

(四)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十三、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 份,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另外一份由甲方报财政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中国共产党南京市江宁区委员会党校(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二〇二二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二〇二二年 月 日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本合同标的经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定程序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润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

地 址: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55号611室

经办人:

二〇二二年 月 日


第六章 磋商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

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报价表

四、技术条款偏离表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六、供应商经营业绩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九、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十、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话)

附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响应文件

【正/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分 包:

投标单位(全称):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日期: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行数不够,自行添加

注:

建议投标供应商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详细目录,并将该《评分索引表》放在响应文件目录之前。

目录

请投标单位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服务名称:

3、我们的报价在 价格基础上,进行浮动的比例为:(上浮或下浮) %。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账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三、报价表

项目名称

食堂原材料采购

分包号

项目编号

NJRZ-2022001

投标报价

价格为基础,进行浮动的比例: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是/否)

(填写“是”或“否)

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注:

1、分包一、分包三的折扣率是指在苏果超市询价的零售(非折扣)即时价格基础上的下浮比例。分包二的折扣率是指在南京众彩批发市场官网公布的平均价格的基础上的浮动比例。

2、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本次报价须包含:商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保险费、税费、培训费、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等的所有费用的浮动率)。

3、“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技术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

①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②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③投标单位必须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第四章”中所有技术规范条款和相关功能要求,并对技术参数和功能出现正负偏离的条目列入上表。投标单位必须根据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委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④若投标文件中出现技术参数和功能与此表表述不一致的,以此表为准。

⑤若本项目有多个分包的,则每个分包须分别填写此表,并注明分包号。

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

(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3)投标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第四章”中所有相关要求。

供应商经营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项目规模

(万元)

合同金额

(万元)

项目负责人

注:本表后附合同复印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声明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话)

附件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0 年 月 日

附件(1)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信用得分

星级

诚信档案记录情况

信用承诺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釆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釆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釆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