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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县教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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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县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11N40850021X20221

二、合同名称:闻喜县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8232022AGK00005

四、项目名称:闻喜县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闻喜县教育局

地 址:闻喜县城南东街1190号

联系方式:13453911328

供应商(乙方):山西田鲜生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桐城镇黄河金三角电商产业谷A2座218室

联系方式:1843575636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闻喜县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 改善计划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价(元):8477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学生奶:蒙牛、华山牧;猪肉:双汇;核桃仁:一果。
规格型号: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用“学生奶+品牌猪肉+坚果类”的供应模式(1)学生奶每生每天1盒纯牛奶,规格为200ML;(2)品牌猪肉每生每天不少于80克,每周三不少于25克;(3)核桃仁每周配送一天(星期三),数量不少于15克。

2.合同金额(元):8477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一学年(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2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山西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 扫描全能王 2022-02-18 14.30.pdf

  • 闻喜县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的合同(11N40850021X20221).pdf

闻喜县 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40850021X20221需 方: 闻喜县教育局供 方: 山西田鲜生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供方在闻喜县教育局组织的 2022 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供货内容供方向需方提供下表载明的食品(食材),数量按需方实际接收份数为准。序号 名称 预估份数 规格 品牌 食用时间 备注1 学生纯奶 1695400 200ML 蒙牛或华山牧 周一至周五2 品牌猪肉 1695400 ≧80g 双汇(后腿) 周一至周五 周三≧25g3 核桃仁 254310 ≧15g 一果 周三二、合同金额预算人民币(大写):捌佰肆拾柒万柒仟元整;(小写):8477000 元。合同金额均为含税价。备注:1、结算资金按每生每天 5 元×配送天数的标准测算。2、若因猪肉、奶的市场价格波动明显高于或低于投标价格的 30%时,需双方协商重新调整配送数量。三、合同期限一学年(2022 年 2 月至 2023 年 1 月)四、货款支付供需双方以经过双方结算汇总的上月供货份数为准,次月结算一次,以转账方式予以支付。次月 10 日前供方同项目学校完成上月结算,形成结算单;15 日前供方向需方递交上月结算单、正式合格发票、供餐明细表、支付申请单、检疫检验证书复印件、进货单复印件等材料;25 日前需方完成汇总后支付上月货款。五、售后服务及承诺按时保质保量供应,对需方和项目学校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六、配送1、配送时间:以需方指定时间为准,需方提前一周通知供方。2、配送地点:以需方指定地点为准,新增学校需方提前一周通知供方。3、送货要求:供方须执行下述要求。(1) 每周至少配送一次,满足学生一周的用量,不得超量供货,配送食材须保证需方在食用完毕之前的质保期。(2)配送数量严格按照需方学期初下达的学生数执行,期间有学校或学生增减变化者,接需方书面通知后,方可调整配送数量。(3)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腐烂变质,肉类要求冷冻运送,奶和坚果类冷藏保鲜运送。(4)严把食品出库运输验收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配送。产品出库时须严格检查是否符合标准,有无质量问题;装卸车时,杜绝野蛮操作,轻拿、轻放、水平搬运;使用专用车辆配送,保持车厢整洁;对学校清点验收出的问题及时补充或更换。七、检验与留样1、供方在按需方要求供应每批次产品时,须向各项目学校提供本批次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学校将派专人对每批次产品按照送货单验明食品的检验报告、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等,外观检查是否有破漏、胀包、腐坏、变质等问题,外观验收合格后方可接收。2、每批次产品供应商都要在各项目学校留样,留样份数为 1 份,留样时间为 48 小时以上,留样产品由供应商负责提供,留样产品由需方在供方的食材中随机挑选,学校要组织专人负责对产品进行留样备查。如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合同价款 20%的违约责任。同时,如供方所供产品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八、需方责任1、及时通知供方供货数量、时间、地点。2、安排专人负责每批次产品的外观检验、入库、管理、发放。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4、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价款。九、供方责任1、保证所供产品均为标书承诺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和卫生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2、保证产品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产品进行检测、储存、配送等服务。3、产品在运输途中的各种风险由供方自行承担。十、违约责任1、供方所供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招标文件,需方有权拒收且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0%的违约金。2、供方不能按需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配送货物时,需方有权解除、终止合同,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20%的违约金。3、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经济、法律等问题,由供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财政部门备案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或“补充协议”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采购文件2、投标文件3、报价人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 供方(章):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柴宏晓 委托代理人: 韩香梅地 址: 地 址:电 话: 电 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日 期: 2022 年 2 月 15 日 日 期: 2022 年 2 月 15 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