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于2022年02月18日就坪山区委党校食堂服务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SDL2022000007)组织了开标、评标,经评审委员会评议,采购人确认,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PSDL2022000007 二、项目名称:坪山区委党校食堂服务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资格审查及未通过原因 |
1 | 深圳市迈志豪餐饮实业有限公司 | ¥1,249,104.00 | 合格 |
2 | 深圳市食美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1,249,740.00 | 合格 |
3 | 深圳市都乐门餐饮实业有限公司 | ¥1,249,104.00 | 合格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深圳市都乐门餐饮实业有限公司 |
2 | 深圳市迈志豪餐饮实业有限公司 |
3 | 深圳市食美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 |
1 | 深圳市都乐门餐饮实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长源一街85号长源御景峯大厦1座3401 | 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玖仟壹佰零肆元整(¥1,249,104.00 ) |
服务类 |
名称:坪山区委党校食堂服务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2、评分结果表:
投标人名称 | 陈伟 | 宋晓晶 | 刘清岳 | 曾兴 | 周丽霞 | 总分 | 排名 |
深圳市都乐门餐饮实业有限公司 | 97.00 | 97.00 | 97.00 | 97.00 | 91.00 | 95.80 | 1 |
深圳市迈志豪餐饮实业有限公司 | 51.00 | 51.00 | 51.00 | 51.00 | 54.00 | 51.60 | 2 |
深圳市食美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48.99 | 48.99 | 48.99 | 48.99 | 48.99 | 48.99 | 3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万零叁佰玖拾壹元肆角(¥20,391.40)。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文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服务类”计算收取。
九、公示期限 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上述中标结果公示三日 (2022年02月21日至2022年02月24日)。 十、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党校
采购方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755-28395251
采购方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东纵路10号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站前路8号奋斗广场405-407室
邮编:518000
联系人:张工
邮箱:zhangcj@calebcn.com
电话:0755-28504854/84511487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21日
发售版-坪山区委党校食堂服务管理服务项目PSDL2022000007.doc
深圳市都乐门餐饮实业有限公司.pdf
坪山区委党校食堂服务管理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PSDL2022000007
【服务类】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
中国·深圳
警示条款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四、《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关键信息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货币类型 | 人民币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人民币 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250,000.00) |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不允许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适用服务类项目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
投标文件份数 | 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唱标信封一份 |
投标文件电子档 | 电子文档一份,U盘或光盘储存(投标文件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非评定分离) |
投标文件初审表
资格性检查表 | |
1 | 不存在:不具备采购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采购公告投标人资质要求); |
2 | 不存在:不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的. |
符合性检查表 | |
1 | 不存在: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
2 | 不存在: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包组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 |
3 | 不存在:投标总价或分项报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的,设置投标最高限价的项目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
4 | 不存在:同一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
5 | 不存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6 | 不存在: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 |
7 | 不存在:投标文件载明的完成工作任务(如完工期、服务期等)的时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8 | 不存在:所投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9 | 不存在: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
10 | 不存在:《服务条款偏离表》填写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 |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评标信息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确定中标供应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及技术得分均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列前中标候选人。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委员会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评审、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评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评委会在评标时,按照以下量化的评审因素,对进入该阶段评审的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
评分项 | 权重 | |||
价格部分 | 10 | |||
技术部分 | 4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整体管理设想策划及实施方案 | 10 | 专家打分 | (一)评审内容: 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餐饮管理服务策划思路,满足采购单位的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针对餐饮管理总体规划、人员的配置、培训与管理措施、食品安全专项管理措施、建筑物本体及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消防安全、食堂内秩序与安全管理、卫生清洁、消毒杀菌、食品安全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安全生产工作、出品管理、菜系种类、接受监管、节电、节水、低碳措施管理等18项服务内容,制定符合本项目特点的服务管理模式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整体管理设想、整体运作规划、组织机构、服务团队配置、人员培训计划、管理措施等。 (二)评审标准: (1)整体实施方案内容全面; (2)整体实施方案内容具体; (3)整体实施方案内容针对性强; (4)整体实施方案内容科学合理; (5)整体实施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全部五项要求评价为优,得10分; 满足以上任意四项要求评价为良,得7分; 满足以上任意三项要求评价为中,得4分; 满足以上任意两项要求评价为及格,得1分; 其它情况不得分。 |
2 | 服务质量管理方案 | 10 | 专家打分 | (一)评审内容: 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内容包括:服务管理总体目标、服务管理负责制度、服务标准设定、服务人员设置与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食堂菜品质量保障制度等。 (二)评审标准: (1)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内容全面; (2)服务管理方案内容具体; (3)服务管理方案内容针对性强; (4)服务管理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 (5)服务管理方案内容科学合理。 满足以上全部五项要求评价为优,得10分; 满足以上任意四项要求评价为良,得7分; 满足以上任意三项要求评价为中,得4分; 满足以上任意两项要求评价为及格,得1分; 其它情况不得分。 |
3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10 | 专家打分 | (一)评审内容: 提供符合本项目服务特点的相关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二)评审标准: (1)重点难点分析内容全面; (2)应对措施内容具体; (3)应对措施内容针对性强; (4)合理化建议内容可操作性强; (5)整体内容科学合理。 满足以上全部五项要求评价为优,得10分; 满足以上任意四项要求评价为良,得7分; 满足以上任意三项要求评价为中,得4分; 满足以上任意两项要求评价为及格,得1分; 其它情况不得分。 |
4 | 承诺及应急响应能力 | 10 | 专家打分 | 评分内容: 1、投标人承诺按采购单位的要求配置服务团队,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得2分; 2、投标人承诺根据采购单位的应急需要,承诺应急响应及时驰援,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根据承诺具体内容打分: (1)1小时(含)内响应到达本项目所在地的得2分; (2)1-2小时(含)内响应并到达本项目所在地的得1分; (3)2小时以上不得分。 3、投标人成员拥有市级或以上急救中心培训颁发的“初级救护员”或以上证书(为预防餐厅用餐人员发生滑倒等意外事故应急处理),每提供1名得3分,最高可得6分。 以上三项合计满分10分。 (二)评分标准: 第1、2点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第3点要求投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成员证书及其在开标日前三个月(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但补缴的社保不予计算;要求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商务部分 | 5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拟安排的项目经理(仅限一人) | 10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要求拟安排的项目经理(仅限一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在此基础上: 1、具有食品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4分; 2、具有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3、具有“高级厨政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 4、具有“公共营养师(等级:一级)”证书的得2分。 以上四项合计满分1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项目经理开标日前三个月(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但补缴的社保不予计算; 2.提供项目经理上述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学历要求需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和学历验证证明(学信网查询截图),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或市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单位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作为可以得分的依据。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2 | 拟安排项目行政总厨(仅限一人) | 10分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要求拟安排的项目经理(仅限一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在此基础上: 1、具有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烹饪类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的得4分; 2、具有“高级职业经理人”全国餐饮业培训合格证书同时具备“中国烹饪大师证书”的得4分; 3、具有“高级厨政管理师”证书同时具备“公共营养师(等级:一级)”证书的得2分。 以上三项合计满分1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行政总厨开标日前三个月(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但补缴的社保不予计算 2.提供行政总厨上述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学历要求需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和学历验证证明(学信网查询截图),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或市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单位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作为可以得分的依据。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3 | 拟安排的其他成员情况(除项目经理、行政总厨以外) | 7分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要求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经理、行政总厨以外)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在此基础上: (1)有一人同时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高级职业经理人”全国餐饮业培训合格证书、“公共营养师(等级:一级)”证书的计2分; (2)有一人同时具有烹饪类大专或以上学历、“高级职业经理人”全国餐饮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中式面点师二级”或以上证书的计2分。 (3)有一人同时具有烹饪类大专或以上学历、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健康管理师三级”或以上证书的计3分。 同一人满足以上多项要求的,按最高得分项计算,不重复得分。以上三项合计满分7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团队成员开标日前三个月(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但补缴的社保不予计算 2.提供团队成员上述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学历要求需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和学历验证证明(学信网查询截图),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或市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单位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作为可以得分的依据。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4 | 同类业绩 | 8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且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的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的业绩得2分,累计最高得8分。 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能够体现符合上述要求合同关键信息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5 | 履约评价 | 4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以上有效的同类业绩基础上,经合同甲方考核评价为“优”或“满意(或非常满意)”或同等级别评价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可得4分。 (二)评分依据: 要求提供甲方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甲方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6 | 体系认证情况 | 3 | 专家打分 | (一)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有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一项上述有效认证证书得1分,最高可得3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上述有效的(截止本项目开标之日,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认证证书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须体现网站信息,且截图显示为有效)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7 | 诚信评价 | 5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府采购诚信管理相关规定,对投标人被记录诚信档案的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诚信相关问题且在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对于受过行政处罚供应商,行政处罚期满后,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诚信分不再扣减) (二)评分依据: 须提供《诚信承诺函》,如若投标人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将按照虚假投标的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承诺函应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8 | 服务便利性 | 3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在深圳市有固定服务网点(即投标人注册地在深圳市范围内或设有能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分公司等合法注册的分支机构)得3分; 2、投标人在广东省内(深圳市外)有固定服务网点(即投标人注册地在广东省范围内(深圳外)或设有能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的分公司等合法注册的分支机构)得2分; 3、投标人不满足第1、2点要求,但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深圳设立固定服务网点(分公司等合法注册的分支机构),得1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分公司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售后服务机构需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及服务场所证明(服务场所证明为自有场地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以上证明文件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
注:1. 每一项的得分均不能超过该项最高分值。
2. 缺项则该项为0分,不合格为0分。
3. 价格、商务、技术部分为针对项目具体情况设置项目,累加满分为100分。
4. 综合以上分析比较,评委会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书面的量化评定,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目 录
TOC \o "1-3" \t "" \h \z \u 警示条款 1
关键信息 3
1. 投标须知前附表 3
2. 投标文件初审表 4
3. 评标信息 5
第一篇 招标公告 16
第二篇 投标单位须知 19
一、 总则 19
二、 招标文件 20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22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5
五、 开标与评标 26
六、 授予合同 29
七、 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 30
八、 政策导向 31
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 32
第四章 参考合同条款 33
第五篇 用户需求书 36
一、 采购概况 36
二、 服务要求 36
三、 商务部分 41
四、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 43
五、 注意事项 43
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 44
一、 投标文件目录(目录格式自定) 44
二、 评标指引表 44
三、 投标函格式 46
四、 投标报价清单格式 47
五、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格式: 50
(一)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格式 50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51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52
六、 声明及承诺格式: 53
(一) 声明格式 53
(二) 承诺书格式 54
(三) 中标服务费承诺函格式 55
(四)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有) 56
(五)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要求(如有) 56
(六)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 57
七、 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中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 58
(一)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58
(二) 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证明文件 58
(三)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8
(四)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 58
(五)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 59
八、 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60
九、 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详见《关键信息》“评标信息”。) 61
(一) 整体管理设想策划及实施方案(格式自定) 61
(二) 服务质量管理方案(格式自定) 62
(三)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格式自定) 63
(四) 承诺及应急响应能力(格式自定) 64
(五) 拟安排的项目经理(仅限一人)(格式自定) 65
(六) 拟安排项目行政总厨(仅限一人)(格式自定) 66
(七) 拟安排的其他成员情况(除项目经理、行政总厨以外)(格式自定) 67
(八) 同类业绩(格式自定) 68
(九) 履约评价(格式自定) 69
(十) 体系认证情况(格式自拟) 70
(十一) 诚信评价 71
(十二) 服务便利性(格式自拟) 72
十、 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格式自拟) 73
附件1 74
招标代理服务取费说明 74
第一篇 招标公告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坪山区委党校食堂服务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SDL202200000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坪山区委党校食堂服务管理服务项目
二、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坪山区委党校食堂服务管理服务项目一项,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2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 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250,0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授权法人公章的授权函(格式自拟),以及授权法人和投标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网址:http://www.szggzy.com/)(以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资格状态显示“有效”的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对注册供应商资格进行查询,投标文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应章节);
3.5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官网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1月27日起至2022年02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站前路8号奋斗广场405-407室。
4.3招标文件售价:
4.3.1每套人民币600元(请公对公转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2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统一采用投标单位对公转账,不接受现金或其他支付方式,以标书购买费用实际到账确认项目投标报名情况,标书费未到账视为报名未成功。标书费申请开具发票需于一个月内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相关费用请各投标人公对公转账到如下指定账户: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东部分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东部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4425 0100 0078 0000 0649
4.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4.1现场购买:
投标人代表携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4.4.2线上购买:
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报名网站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后进行办理。报名网站链接如下:点此报名。
4.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02月18日下午14:00—14:30分。
4.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02月18日下午14时30分。
4.7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站前路8号奋斗广场405开标室。
五、现场踏勘:不组织统一踏勘。
六、公示网址:
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alebcn.com/)
七、售卖购买标书期限:
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党校
采购方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755-28395251
采购方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东纵路10号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站前路8号奋斗广场405-407室
邮编:518000
联系人:张工
邮箱:zhangcj@calebcn.com
电话:0755-28504854/84511487
第二篇 投标单位须知
总则
招标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并参考有关法规、政策、规章、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资金/贷款,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单位应当具备条件:(见招标公告“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除非招标公告中允许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否则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不予考虑。
两个以上的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时,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有一方先行注册成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
投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的不同资质可优势互补。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联合体各方必须就本项目签订书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以何方为联合体主体,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人;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有资格代表联合体各方签署投标文件,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采购人;
参加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不得以分包商或其它形式参与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或“投标单位”或“供应商”一词对于投标联合体亦指联合体各方。如遇“联合体每一方均需具有、均需出具”的情况,本招标文件会做特别说明;如未做特别说明,本项目涉及的资质、证书、方案等只需一方提供即可。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
投标单位须知
投标资料表
参考合同条款
用户需求书
投标文件格式
评标工作大纲
评分标准和细则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单位;
“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机构”指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或“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单位,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评审委员会”是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采购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中标人”或“中标供应商”指其投标被采购人接受,并与采购人签订专业合同的当事人;
“买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卖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招标文件”指由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招标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
“投标文件”指投标单位根据本招标文件向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字;包括以通讯形式表现的:电报、传真等,但不包括电子邮件;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以书面(包含信函、传真)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不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网站(具体网址详见招标公告中的公示网址),已发布的澄清和修改等内容视为已送达投标人。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单位,但该评判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单位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为使投标单位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日三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单位与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单位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在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目录(目录格式自定)
评标指引表(评标事项在投标文件中所对应的位置)
投标函
投标报价清单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声明及承诺:
声明
承诺书
中标服务费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要求(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中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服务条款偏离表
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唱标信封的组成:
开标一览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电子文档(含投标文件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光盘或U盘装载;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须包括上述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内容。
投标报价
开标一览表应包括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
投标单位根据第9.1款作出的价格分项仅供评审委员会评标时使用。
除非另有规定,投标单位在开标一览表上所填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非另有规定,非固定、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被评审委员会拒绝。
合同项下,买方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投标单位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评分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
投标货币
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标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
证明投标单位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
投标单位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单位提供的履行合同的资格声明文件应符合: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
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保证金
(1)自2019年8月15日起,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有采购项目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同时将为所有注册供应商(因受到处罚被锁定权限的注册供应商除外)开放投标权限;
(2)保证金咨询电话:0755-8394815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将在开标日期后90天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失效时同时失效。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单位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投标单位应准备一份“唱标信封”(包括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一份正本投标文件和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的副本投标文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编上页次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否则造成的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要明确注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者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副本文件可由正本文件复印而成。
除投标单位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日期等”。
电子文件:正本扫描件。电子文件用U盘或光盘储存,并密封于唱标信封内。
电报、电传、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唱标信封须单独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单位应先将投标文件、唱标信封分别单独密封。
密封:
密封封装表面均应正确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地址、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开封(在封口位置的封条上标注注明),封口位置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已密封但不按前述标志封包不作投标无效处理,但由此而引起的提前开封或错放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如果投标文件的密封封装未按本款规定密封和标记,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单位。
开标前,由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或投标单位代表检查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署进行确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第三篇“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第5款、第6款的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单位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履行。
迟交的投标文件
根据第16款规定,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4款和第15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
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第13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
开标与评标
开标
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三篇“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开标, 出席代表需登记以示出席。
按照第18款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开标时,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和服务期限,以及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价格,评标时才能考虑。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19.3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单位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单位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评审委员会
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开标前,在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代表或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评审委员会专家成员从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深圳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得出评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
投标文件的初审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单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评审委员会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包括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详细评审;
本次评标的评分权重、价格评分方法、商务评分方法、技术评分方法详见第八篇“评分标准和细则”。
评标、定标原则及方法
评标原则及方法:
评审委员会依法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按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详细的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以下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技术商务定性评审,对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投标文件的优点、缺陷、问题以及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并形成评审报告。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被判定为投标无效或者无效标的投标单位,均推荐为候选中标供应商。
最低价法: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量或者比例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审方法
定标原则及方法:
定标原则
采用评标和定标分离办法: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采用评标和定标分离办法的,即评审委员会按照本项目规定的评审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最低价法”评审方法的项目,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推荐“N+2”数量(N为需要的中标供应商数量,当有效供应商少于“N+2”时,全部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采用“定性评审法”评审方法的项目,所有递交投标文件不被判定为投标无效或者无效标的投标单位,均推荐为候选中标供应商。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及技术得分均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列前中标候选人。
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非评定分离)。
定标方法:
自定法:采购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在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抽签法:候选中标供应商产生后,由招标机构组织随机抽取中标供应商。
竞价法:由招标机构组织候选中标供应商进行二次竞价,最终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非评定分离):采用综合评分法或者最低价法进行评审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应按综合得分或价格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违约处理:投标单位被推荐为候选中标供应商后,不得放弃中标候选资格,候选中标供应商书面放弃或以实际行动放弃中标候选资格或其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按照法定程序正常开展(不可抗力除外),则视为该供应商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
具体所采用的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出具评标报告及中标结果公示
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确定中标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3个日历日。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无异议或放弃异议权。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保证提出质疑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供虚假情况恶意质疑投诉,情节严重的,将可能导致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授予合同
授予合同的准则
采购人将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承诺履行合同,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投标单位。
采购人从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最终中标。
中标通知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因情况紧急,重新组织采购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经主管部门核实,采购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其他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替补中标供应商。
替补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签署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内,应委派授权代表前往第三篇“投标资料表”注明的地点签订合同。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0%),其格式为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或其它采购人(买方)接受的格式。若提供银行保函,则须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营业的地级市以上商业银行出具。
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30天后,履约保函自动失效。
质疑和投诉
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
特殊规定的依据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三)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第(一)、(二)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五)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第(一)、(二)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单位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政策导向
32.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3.2014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在进行设备或工程采购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工程机械、装卸机械满足国家现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标准,并鼓励使用LNG或电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2015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采购设备或工程项目中选用LNG或电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的比例不低于30%。
34.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7〕57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
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
投标单位须知 | 项目名称:坪山区委党校食堂服务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SDL2022000007 |
投标单位须知 | 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站前路8号奋斗广场405-407室 |
投标单位须知 | 服务地点: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
投标文件的准备与递交
投标单位须知14.1 |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 |
投标单位须知17.1 | 截标日期:2022年 02 月 18 日 时间: 14 : 30 (北京时间) |
投标单位须知20.1 | 开标日期:2022年 02 月 18 日 时间: 14 : 30 (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站前路8号奋斗广场405开标室 |
(注:本资料表是对投标须知的补充,如有矛盾之处,请以资料表为准)
第四章 参考合同条款
采购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一致协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XXX项目的相关服务事宜,制定本合同。
合同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
项目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金额
合同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