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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博物馆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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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博物馆消防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调试项目

招标详情

巢湖市博物馆消防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调试项目


项 目 编 号: 2022CHAHZY001

采 购 人: 巢湖市博物馆

代 理 机 构: 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采 购 日 期: 2022年2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招标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服务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巢湖市博物馆消防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调试项目

询价邀请函

各潜在投标人:

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巢湖市博物馆的委托,现就“巢湖市博物馆消防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调试项目”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2CHAHZY001

项目名称:巢湖市博物馆消防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调试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询价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65545.80元

最高限价:265545.80万元

招标需求:主要对巢湖市博物馆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新增加液位显示器及传感器;新增配电柜、配电箱的主开关消防脱扣;消防主机备用电源(电池组),泵房、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动窗等系统,目前无法正常使用,需进行更换重新调试;新增气体灭火系统,采购、安装、检修调试等。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服务期限:2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必须要有电梯安装及维护资质要求;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启之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10 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 分(含 10 分)到 15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 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5 分(含 15 分)到 20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 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 分(含 20 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24 个月;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三、获取询价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2年2月21日09:00-2022年2月24日17:30,至巢湖文旅局官网获取询价文件,工本费 零 元/份,售后不退。

2、开启(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一正一副)。

四、询价开启时间及地点

1、询价开启时间:2022 年2月 25日15时00分

2、询价开启地点:巢湖市博物馆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开启时间前60分钟内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询价开启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巢湖市博物馆

4、逾期递交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巢湖市博物馆

地 址:巢湖市

联系方式:杨主任 13799950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巢湖市天巢广场2号楼一单元1302室

联系方式:管工 1815657610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1

采购人

巢湖市博物馆

3.2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业务主管单位

3.4.4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

7.3

现场考察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1

提出疑问截止时间

2022 年 月 日 17 时 30 分

9.1

包别划分

R不分包 □分为 / 个包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询价的成交包数规定:

9.2

服务期限

20天,具体开始及截止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13.1

询价保证金

(1)金额:□收取:人民币 元 R不收取

(2)递交方式:/

(3)递交要求:/

13.7

其他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的情形

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

14.1

询价有效期

90 日历日

15.1

响应文件要求

一正一副,整体密封递交。

15.3

询价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

工本费缴纳证明、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

16.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详见询价邀请公告

17.3

响应文件

开启时间

详见询价邀请公告

19.1

询价开启时间

详见询价邀请

询价评审地点

详见询价邀请

19.3

评审方法

R有效最低价评审法,资格后审。即:满足评审指标因素表通过全部评审指标的有效投标人,按经评审的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推荐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直至满足规定数量。

22.4

最后报价扣除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不采用)。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不采用)。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不采用)。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不采用)。

(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不采用)。

24.1

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家

采购人是否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是 □否

27.2

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

(1)中标供应商全称

(2)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格;

(3)中标供应商项目经理名称(如有)

(4)质量、工期等;(如有)

(5)询价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28.1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R书面

30.1

履约保证金

(1)金额:

□免收

R合同价的 10 %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转账

(3)收取单位:招标人或业务主管单位

(4)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5)退还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历日内

31.1

成交服务费

(1)金额:

□免收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R按下列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参照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2)支付方式:R转账/现金

(3)收取单位: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4)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5)评审费:由中标人据实支付。

34.3

异议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接收部门: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管工 181 5657 6101

通讯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天巢广场2号楼一单元1302室

35

其他内容

/

35.1

关于联合体参加询价的相关约定

本项目不采用

35.2

是否允许分包

□是 √否

35.3

社保证明材料

本项目询价文件中不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5.4

本项目提供除纸质版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1、电子版询价文件

35.5

重要提示

(1)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2)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3)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4)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5)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5.6

解释权

(1)构成本询价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询价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询价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5.8

其他补充说明

特别说明:

1、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至询标结束原则上为15-30分钟,因供应商联系不上等原因未到现场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等情形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严肃查处。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1.1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述的项目内容采购。

2.定义

2.1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询价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2业绩:业绩系指符合本询价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或询价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询价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询价文件。

3.4.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承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若竞争性询价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询价,对联合体规定如下:不采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资金来源

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询价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询价邀请。

5.询价费用

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询价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询价文件构成

7.1询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7.2询价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询价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供应商如对询价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规定方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8.2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采用与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同等方式发布澄清或者修改询价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询价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9.询价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询价,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9.2无论询价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询价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4除询价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询价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1供应商应提交询价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询价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询价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询价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询价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响应方案。

12.报价

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询价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询价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12.3除非询价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询价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询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询价保证金(不采用)

14.询价有效期

14.1询价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询价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在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的询价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询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询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询价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询价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响应文件的制作

15.1本项目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 “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签字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签字。

1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辨认或满足评审需求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15.3询价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询价邀请公告

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详见询价邀请公告

18.询价小组

18.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询价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询价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8.2询价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18.3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询价

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询价。

19.2 竞争性询价采用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法进行评审。

19.3询价小组将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19.3.1初审、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询价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19.3.2详审。初审合格后,询价小组将集中对拟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仔细核对并确认。

19.4相关说明

19.4.1询价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4.2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询价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询价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9.4.3询价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9.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询价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0.终止

2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询价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1.1询价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2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询价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3.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询价小组依据本项目询价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规定评审方法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响应报价相同的,则由询价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4.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24.1 询价小组按照规定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询价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通知或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25.编写评审报告

25.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询价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6.保密要求

26.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7.成交结果公告

27.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询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情况在指定媒体或业务主管单位认可的方式发布或通知所有供应商成交结果。

28.成交通知书

28.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询价结果

29.1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履约保证金

30.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0.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成交服务费

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2.签订合同

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32.2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3.廉洁自律规定

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异议的提出与接收:详见前附表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解释权: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章 招标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询价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经检查验收符合采购人要求,支付合同价款的70%,审计后支付剩余25%,剩余5%作为质保金。

2

服务地点

巢湖市(采购人指定地点:巢湖市博物馆)

3

服务期限

施工工期20天,质保期2年

4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5

服务资质要求

供应商具备二级以上消防施工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项目概况

主要对巢湖市博物馆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新增加液位显示器及传感器;新增配电柜、配电箱的主开关消防脱扣;消防主机备用电源(电池组),泵房、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动窗等系统,目前无法正常使用,需进行更换重新调试;新增气体灭火系统,采购、安装、检修调试等内容。

巢湖市博物馆消防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调试项目内容

巢湖博物馆消防工程清单

数量

单位

一、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液位显示系统

1、液位显示器(双回路)(消控室显示)

1

2、液位显示器单回路(就地显示)

2

3、液位传感器

2

4、配管 JOG20

266

米/元

5、配线 ZR-UJU2XH5

272

米/元

二、消防主机备用电源(电池组)

1

三、配电箱、配电柜、主开关不带消防托扣

1、配电柜(开关、辅材、人工)

14

2、配电箱(开关、辅材、人工)

17

四、泵房、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动窗系统检修、更换器件

1

五、库房、弱电机房、配电房

(一)气体灭火装置

1、柜式七氟丙烷GQQ90/2.5-EH

16

2、七氟丙烷药剂 HFC-2777ea

1440

Kg

3、泄压口 DSKJ-0.12

4

4、泄压口 DSKJ-0.36

1

(二)气体灭火控制系统

1、检修、更换坏器件

1

2、配管JDG20

160

米/元

3、配线NH一RVS一2×1.5

180

米/元

4、控制器网卡

5

5、气体灭火系统调试费

1

合计

三、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同时供应商根据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提供符合格式及满足评审需要的报价书。

2、询价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供应商的报价或低于市场成本价(参考依据为项目所在地人工、机械等费用的通常情形)或存在恶意竞争情形,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将对其询标,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下情形不得作为异常低价说明的依据:①机械、材料自有或闲置。②人员闲置。③亏本让利。④企业市场扩展或品牌形象推广需要,不考虑成本及利润。⑤类似项目业绩需要,不考虑成本及利润。⑥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可作为异常低价的其他情形。

五、人员要求

1、其他人员:其它人员等由中标人中标后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据甲方要求自行配置,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投标时无需体现。其他人员的年龄、资格等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六、其他要求

1.施工管理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当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地方劳务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人员人身意外保险等自行解决,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自行负责。

2.服务时效要求:成交供应商接任务通知后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时间安排人员、机械到场施工,同时按照时间要求完成任务,如对服务内容及服务地点不清楚,应提前与采购人进行沟通,不得擅自延误所安排任务的工期(特殊情况向采购人申请延期。

3.服务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工完料净场地清,建筑垃圾自行运输至符合相关要求的地点。

4.服务内容确认:招标人(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所发生的服务量如实填报,并由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核准签字确认。不得弄虚作假,如以工抵料、多算人工、台班等,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询价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评审方法

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审表如下:

评审表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2

不良信用记录承诺

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详见询价文件要求

3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询价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4

供应商资质或资格

合法有效,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要求

5

询价响应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询价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6

授权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询价文件规定

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

7

报价文件响应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符合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

8

不平衡报价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9

工期、质量

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

10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询价文件的其他要求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评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第五章 服务合同

(因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类,中标后自行提供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本文件要求的合同范本,经业主方认可后签订)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某项目

供应商:

年 月 日


一、报价表格式

1 、报价表

项目名称: 某项目

供应商名称

响应范围

全部

报价

投标总报价(大写):

(小写):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付款方式

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

备注说明

如有,自行填写。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注:

1.本表内容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包括了项目本身及其配套的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3.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二、投标响应函

致:某采购单位

根据贵方的询价公告和询价文件,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按本次询价文件规定承诺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或施工。

2.我方根据本次询价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符合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服务或施工,并通过验收。

3. 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签约之前,我方将按照响应文件中填报人员(如有)及询价文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项目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如有)及主要机械设备(如有),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我方承诺除非询价文件另有约定,我方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询价文件,包括询价文件附件、参考资料、询价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询价文件,并对询价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询价日期起遵循本询价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询价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询价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询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7.我方同意询价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

8.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1、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公司郑重声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询价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四、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参与投标、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无需提供授权书,自行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五、有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文件要求及评审因素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六、项目管理机构(如要求)

根据评审因素及文件要求,自行提供人员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等),须清晰可辨认,满足评审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