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YFZC-2022-B-0017(招标文件编号:YFZC-2022-B-0017 )
二、项目名称: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理发店承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尚意造型工作室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堂街道塘汉路4403号一层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天津市滨海新区尚意造型工作室 |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理发店承包服务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一年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兆龙、邱凤双、王恩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标准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4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2-60276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2-26491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建芳
电 话: 15620612730
竞争性磋商文件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理发店承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FZC-2022-B-0017)
采购人: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2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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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3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5
一、项目内容 5
二、技术要求 5
三、商务要求 5
四、磋商程序 6
五、评定成交的方法 9
六、项目需求书 11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13
一、说明 13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17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18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20
五、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 22
六、授予合同 25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27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31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理发店承包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理发店承包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YFZC-2022-B-0017
二、项目内容
1.简要描述:详见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2月8日至2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填表。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本。(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2月21日13:45-14:00,14:00截止收取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2月21日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建芳
2.联系方式:15620612730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4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老师:022-6027681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老师 022-2649 1095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022年2月8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理发店承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凡符合供应商资质要求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理发店承包服务
二、技术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职称、认证资格及参与项目经历。
2.项目涉及的技术、服务、安全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
3.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商务要求
1.费用相关要求
(1)采购人有偿提供水、电。水、电按地方政府价格标准收费;水、电收费标准今后随当地政府调价而相应调整,服务期内运营及管理维护费用全部由供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人工费用、耗材费、工具、服装费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病媒消杀、垃圾清运等、管理维护等应包含费用。
(2)供应商的报价应充分考虑自身完成项目所需成本,经营盈亏自负。
(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2.时间、地点要求
(1)交付地点为校园底商位于生活服务区b座女生宿舍北面一楼面积约为30平方米(以中标后实际丈量为准)。
(2)服务期限说明:一年。
3.服务要求
(1)供应商经营内容为理发、美发,供应商须按营业执照范围经营,不许转向经营,供应商服务价位要符合市场价格,不得恶意提高售价,承租期间不得转让。
(2)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经营项目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相关规定。
(3)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监督检查单位、后勤管理处对经营范围、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检查和监督。
(4)供应商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办理健康证及体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不得出门经营(临时活动经批准除外)。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对所查出问题及其他责任事故,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费用。
(6)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使用烫、染发所用产品进货渠道正规,货源具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人员具有相关工作从业素质。
(7)供应商必须保证能够按照学校要求服务在校师生,确保每日经营时间,不得擅自关闭。
8.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
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0.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因中标者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保证金不退,合同期满办理完资产、设备交接后两周内退保证金款(不计息),如有设备损坏,应按价赔偿,赔偿金在保证金内扣除。
11.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整包进行响应,不得拆包分项响应。
(2)采购人用户部门组织验收,必要时由采购人采购部门协调代理机构组织政府采购监督人员及相关专家人员验收。供应商持校内验收报告表与采购人用户部门接洽,由用户部门确认盖章。供需双方共同在政府采购制式验收报告盖章,由供应商交采购人存档备查。因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程序
1.购买磋商文件
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获取磋商文件。
2.纸质响应文件的提交及组成
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携带全部纸质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
3.磋商
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进行磋商。
4.磋商办法和标准
为保证磋商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磋商办法如下:
(1)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选取。
(2)进行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5)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6)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7)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磋商步骤
(1)响应文件初审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确定,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2)磋商
磋商小组与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磋商,通过评审和质疑,评议出合格供应商。评审的主要内容为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技术、服务等方面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3)比较与评价。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磋商情况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5)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
五、评定成交的方法
1.评分细则
序号 | 条款 | 细则 |
1 | 业绩案例评价(9分) |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供应商曾实施的与本项目内容相当的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且A、B两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定加分。(提供一个计3分,最多9分) A. 合同原件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合同起始日期为2018年1月1日或以后) B. 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的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
2 | 服务方案规范化及标准化程度评价(5分) | 对服务方案规范化及标准化程度综合比较。 熟悉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提供的服务方案规范性及标准化程度很高:5分; 熟悉项目工作内容,提供的服务方案规范性及标准化程度较高,但具有一处瑕疵:2分; 基本能够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提供的服务方案规范性及标准化程度一般,具有多处瑕疵:1分; 其他:0分。 |
3 | 服务方案评价(8分) | 对服务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完整性综合比较。 服务方案完整,充分考虑采购人需求,服务方案针对性及可行性很高:8分; 服务方案比较完整,服务方案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及可行性,但具有一处瑕疵:5分; 服务方案不够完整,针对性不强,具有多处瑕疵:2分; 其他:0分。 |
4 | 本项目任务、需求的理解程度评价(7分) | 对服务方案中对本项目任务、需求的理解程度综合比较。 全面分析了采购人现有设备设施、性能指标和要求等内容,对于本项目任务目标及需求理解深刻:7分; 对于采购人现有设备设施、性能指标和要求等内容阐述较充分,对于本项目任务目标及需求较了解,但具有一处瑕疵:4分; 对于采购人现有设备设施、性能指标和要求等内容阐述不够充分,对于本项目任务目标及需求不够了解,具有多处瑕疵:1分; 其他:0分。 |
5 | 本项目人力资源配置评价(7分) | 本项目人员配备、分工合理,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配备数量充足,参与类似项目经验非常丰富,熟悉相关工序工作职责及技术规范:7分; 本项目组人员配备、分工较合理,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配备数量较充足,参与类似项目经验较少,比较熟悉相关工序工作职责及技术规范,但具有一处瑕疵:4分; 本项目组人员配备、分工简单,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配备数量不够充足,未参与过类似项目,对相关工序工作职责及技术规范不够熟悉,具有多处瑕疵:1分; 其他:0分。 |
6 | 管理评价(7分) | 对管理规章制度,制度是否齐全、管理方式是否涵盖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及处理机制综合评价。 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7分; 管理规章制度较齐全、合理、基本可行,但具有一处瑕疵:4分; 管理规章制度不够齐全、合理、可行性差,具有多处瑕疵:1分; 其他:0分。 |
7 | 人员稳定性评价(7分) | 对人员稳定性方案综合评价。 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强,能保障服务队伍稳定:7分; 方案比较详细,针对性、可行性较强,基本保障服务队伍稳定,但具有一处瑕疵:4分; 方案偏简单,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具有多处瑕疵:1分; 其他:0分。 |
8 | 维护保养及维修记录规范性评价(10分) | 在满足需求的基础上,维护保养及维修记录结合现状体现及项目特点,内容详实、完善,资料配备齐全,专业性、针对性、对于采购人实际应用性强:10分; 维护保养及维修记录基本结合现状,内容比较详实、完善,资料配备较齐全,专业性、针对性、对于采购人实际应用性较强,但具有一处瑕疵:5分; 维护保养及维修记录内容有欠缺,资料配备不明确,各性能体现一般,具有多处瑕疵:2分; 其他:0分。 |
9 | 定期检查方案评价(10分) | 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详细说明如何实施相关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定期预防性检查方案非常细致、全面,可操作性强:10分; 定期预防性检查方案比较细致,可操作性较强,但具有一处瑕疵:5分; 定期预防性检查方案不够细致,可操作性一般,具有多处瑕疵:2分; 其他:0分。 |
10 | 突发事件及故障管理处理方案评价(10分) | 突发事件及故障管理处理方案非常细致、全面,各种处理预案准备充分:10分; 突发事件及故障管理处理方案比较细致,各种处理预案准备比较充分,但具有一处瑕疵:5分; 突发事件及故障管理处理方案不够细致,各种处理预案准备不够充分,具有多处瑕疵:2分; 其他:0分。 |
11 | 安全保障措施方案评价(10分) | 安全保障措施非常细致、全面,可操作性强:10分; 安全保障措施比较细致,可操作性较好,但具有一处瑕疵:5分; 安全保障措施不够细致,可操作性一般,具有多处瑕疵:2分; 其他:0分。 |
12 | 项目拟配备的设备、基础材料评价(10分) | 本项目配备的设备及基础材料先进、优质、齐全、足额:10分; 本项目配备的设备及基础材料比较先进、质量较好、比较齐全、足额,但具有一处瑕疵:5分; 本项目配备的设备及基础材料质量一般、基本齐全,具有多处瑕疵:2分; 其他:0分。 |
2.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
(1)围标或陪标的;
(2)扰乱评审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成交的;
(4)不实应答或虚假响应的;
(5)未按时提交响应文件的;
(6)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取得收据的;
(7)对于被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
(8)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9)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供应商资信和技术合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由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由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且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4.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所投项目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供应商可进入磋商阶段,否则为无效响应。
5.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六、项目需求书
承包位置位于生活服务区b座女生宿舍北面一楼面积约为30平方米(以中标后实际丈量为准)。水、电已连接到位并能独立计费。
1.供应商自觉接受学校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奖惩考核。
2.非企业法人直接经营者,供应商必须委派本单位的负责人来担任经营经理(书面材料),并得到采购人认可。双方认可的经营者(经理)不得中途换人,如确需换人必须得到我方同意,否则视为供应商单方面违约。
3. 供应商按照所需自行购置经营货架、器材等,标识需由采购人后勤管理处认可,由供应商制作。所使用房屋不允许任何拆改。
4.底商内保洁、垃圾清运、安全保卫等工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在期约时间内对场地墙体、电路等损坏由供应商负责维修。装修方案需向后勤管理处报备,经甲方同意后,再进行装修。
6.供应商所用人员与我院无隶属关系,一切事宜均与我院无关。
★7.供应商在中标后进驻学校时需办理以我方为归属地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采购单位”。
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
3.解释权
3.1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合格的供应商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4.3关于联合体磋商
供应商资格要求接受联合体磋商的:
4.3.1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
4.3.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4.3.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4.3.3磋商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4.3.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3.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4.3.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采购活动,且《共同磋商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3.7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关于分公司磋商
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6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关于中小企业磋商
中小企业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磋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竞争性磋商的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交付。
在成交公告发布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3000元。
6.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终止公告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单位均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请供应商在磋商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若有补充文件,请供应商将“补充文件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发送邮箱为:949111756@qq.com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7.询问与质疑
7.1根据相关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询问、质疑内容属于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除采购需求外的询问、质疑内容,供应商应当向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7.2 询问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单位提出询问。
(2)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3)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3 质疑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a.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b.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c.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书应当按照要求的格式提出,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单位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有关单位依法处理。
(4)采购单位应当自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4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应当自作出询问答复或质疑答复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变更内容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草案;
5)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1.2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
1.3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1更正公告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2.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按磋商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1.要求
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1.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
2.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磋商。
2.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响应文件的组成
3.1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质文件:包括本部分的所有文件和第一分册中规定的所有文件;
2)技术文件:含技术方案、性能说明、点对点应答等内容;
3)资信文件:含主要相关项目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培训计划等内容;
4)其他补充文件:指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供应商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4.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文件;;
(2)国家及行业对磋商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供应商对有能力履行磋商文件中技术要求规定的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6.磋商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6.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6.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逐条对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
7.磋商保证金
7.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7.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
10.磋商有效期
10.1磋商有效期为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60天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10.2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正本和副本),纸质响应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盖章。
11.3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须含有word无加密版格式及pdf格式,word版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除外),pdf格式为正/副本盖章后的扫描件。
11.4 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和盖章。
11.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正本或副本等内容。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胶装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2 供应商应将电子版文件(正、副本)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分别单独密封提交。
1.3 供应商应在包封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包封上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指规定的磋商日期及时间)正式磋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4供应商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1.5如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采购文件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1.6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
2.提交响应文件
2.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3.迟交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按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4.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磋商”字样。
4.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未经采购代理机构许可,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
4.4供应商不得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磋商。
五、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
1.响应文件的开启
1.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代表必须出席,以接受身份查验。
1.2磋商过程中,磋商单位“参加人员及要求”合格,采购代理机构将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
1.3按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
1.4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作磋商记录,存档备查。
1.5磋商开始后供应商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2.磋商小组
2.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选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磋商小组负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问、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询问。磋商期间,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场准备接受询问,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并作出书面答复。
2.3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全部磋商过程,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书面磋商小组意见。
3.对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3.1资格性检查。磋商开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要求的磋商保证金(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3.2供应商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予以供应商无效响应处理:
(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准确的;
(2)响应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4)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5)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6)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7)正本和副本没有分开单独包封;
(8)响应文件数量不满磋商文件要求的;
(9)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4.磋商程序
4.1响应文件初审
磋商小组按照本部分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确定,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取消磋商资格。
4.3技术和商务磋商
1)磋商开始后,首先由磋商小组对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阅。
2)为了有助于对磋商内容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问,请供应商澄清其磋商内容,或就磋商内容与供应商进行进一步磋商。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澄清及磋商;
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的情况可以做出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决定,采购代理机构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4)澄清或磋商的答复,应全部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须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5.磋商原则和评审方法
5.1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原则和评审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进行评估和比较。
5.2磋商原则
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评定成交的依据,磋商工作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在磋商中执行“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3)对所有供应商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5.3评审方法
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
6.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6.1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审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6.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6.3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6.4为保证磋商的公正性,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代表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7.其他
7.1磋商开始以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提交的材料(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
7.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的技术要求进行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
7.3在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予以公布。
7.3.1不按时签订合同的;
7.3.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送交我公司备案的;
7.3.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履约或不能提供现场条件导致不能履约的;
7.3.4其它经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认定应当公布的情况。
7.4在技术性审查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如出现下述第2)条情况的将列入供应商不诚信记录:
1)响应文件主要技术条款的指标需技术资料支持,经磋商小组判定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
2)响应文件技术条款中做虚假响应或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3)供应商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4)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无效响应的其他技术条款。
7.5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参加此后采购活动的资格。
7.6供应商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7.7供应商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供应商记录中。
7.8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相关规定提出质疑。
7.9成交供应商须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成交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7.10响应文件一旦进入评审阶段,响应文件全部留存,概不退还。
六、授予合同
1.成交供应商的产生
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
2.合同授予标准
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择优定标。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3.成交结果确认
3.1磋商小组将对综合评分最高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
3.2最终审查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3.3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并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磋商小组将对综合评分排序从高到低第二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作类似的审查。
4.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有权对磋商中确定的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价格和其它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
5.成交通知
5.1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5.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3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签订合同
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6.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7.成交决定的撤消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签订合同规定执行,采购单位将有权撤消该成交决定,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9.合同款项支付方式:9.1采购人直接支付。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合同一般条款
项目编号:YFZC-2022-B-0017
合同编号:YFZC-2022-B-0017-
供方: |
| 签订地点 |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需方: |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签订时间: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磋商日期: | 2022年XX月XX日 |
第一条 名称、数量、价款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理发店承包服务项目 | 详见明细 |
报价要求:
第三条 服务要求:
供方须提供具体的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第四条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
第五条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第六条 服务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 。
合同约定的服务期或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服务和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支付货款,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验收工作。余款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15日内支付,如有服务或其他问题需延期支付余款的,需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书面函告供方和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否则,视同同意支付余款。
3.如所提供服务出现问题,需方在付款期内随时有权停止付款,待需方对该服务直至满意后再行付款。付款的时间则相应顺延。
第八条 违约责任: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需方向供方偿付总值30%的违约金。
需方逾期支付款项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
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向需方偿付总值30%的违约金。
供方不能提供服务的,供方向需方支付总值30%的违约金。
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总额5‰的违约金。
验收标准
1.供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供方承诺的服务条款必须与磋商时提供的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第十条 验收程序
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该服务进行验收,必要时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协同采购监督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到场协同监督验收。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货物后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并交由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档备查。
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次供方的响应文件(编号:YFZC-2022-B-0017)属于本合同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相关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在采购现场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供方同样具有约束力与法律效率。
本合同共六份,需供双方各执二份,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二份。
供方(章):
地址及电话: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日期: | 需方(章):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及电话: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日期: |
监制部门: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印制单位: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供应商和需求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附件1.合同服务清单
2.售后服务承诺
3.供应商应答表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文件是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质、技术和资信等文件。
2.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装订、密封。
正本(副本)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代表:
联系电话:
日期:
响应文件目录格式
(需供应商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页码检索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评分细则”中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
响应书
致: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供应商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 2 份。
1. 资质文件
1.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2. 技术文件
2.1磋商点对点应答表
…………
3. 商务文件
3.1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3.2 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
…………
4. 其他补充文件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内容。
3. 本项目自开始磋商之日起有效期为60天。
4. 磋商开始后,如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没收。
5.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参与的任何磋商。
6.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代表签字:
附件2
磋商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磋商要求 | 磋商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
技术要求 | |||||
商务要求 | |||||
项目需求书 | |||||
注:
1. 不如实填写负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磋商要求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
3. 磋商应答指供应商的实际情况。
4. 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磋商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
附件3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用户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起止时间 | 合同金额 | 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 合同编号 |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
附件4
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
(由供应商提供)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
附件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我公司任 职务,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进行 项目的磋商(项目编号: ),签署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
____________先生/女士的个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权书
兹授权我单位 ,身份证号: 代表 (供应商名称)进行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授权代表在磋商、评审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此授权至 年 月 日有效,特此证明。
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务: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真诚磋商承诺书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供应商愿意参与“ 项目(YFZC-2022-B-0017)”的磋商,并作出如下承诺:
1. 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 在磋商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磋商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磋商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磋商而向有关采购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 保证所含材料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4. 保证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招标投标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1)服务期;(2)业绩;(3)资质文件;
(4)技术响应;(5);(6)服务及履约情况;
特此承诺。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
附件7
磋商前承诺书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供应商愿意参与“ 项目(YFZC-2022-B-0017)”的磋商,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旦我司成交,将自愿遵守以下几点要求:
(1)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交纳相应成交服务费。
(2)货物、服务的项目可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合同范本,工程项目采用建设部门统一编制的合同文本,与甲方协商合同条款。
(3)合同签订后将原件2份,同时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查实后将给予退回(支票形式)。
(4)待合同执行完毕,验收前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验收报告(请携带项目名称及编号、合同金额),验收单双方盖章后将原件2份交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承诺。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
附件8
承诺书
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自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