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恭城瑶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统一采购项目(重)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http://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或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或http://gl.zfcg.zcy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或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3月15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2-G3-320002-GXBG
项目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统一采购项目(重)
预算总金额(元):837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统一采购项目(重)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37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试点学校(107所学校)食堂配送食材。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项目服务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8371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若供应商所投产品为供应商自主生产的,供应商还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21日至2022年03月1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http://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或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或http://gl.zfcg.zcy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或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请登录http://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或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或http://gl.zfcg.zcy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或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获取。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5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15日 10:00
开标地点: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荔浦市荔柳路86-96号三楼)通过“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l.zfcg.zcy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后30分钟内(2022年3月15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可以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荔浦市荔柳路86-96号三楼)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
6.“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相关事宜说明:
6.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电子投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桂林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供应商入驻指南);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以下称“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证书)。因投标人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投标或投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6.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提交等相关事宜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 址: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拱辰东路八巷19号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773-8117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恭城瑶族自治县城中西路惠景城中城小区1-1#门面(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路富源
项目联系方式:0773-8221999
附件信息:
营养改善采购招标文件(重)-2.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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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统一采购项目(重) 项目编号:GLZC2022-G3-320002-GXBG 采 购 人: 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2 月 2 目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一、总则 ............................................................................................................................................................ 11 二、招标文件 .................................................................................................................................................... 1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4 四、开标 ............................................................................................................................................................ 18 五、资格性审查 ................................................................................................................................................ 19 六、评标 ............................................................................................................................................................ 20 七、履约保证金、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及签订合同..................................................................................... 23 八、其他事项 .................................................................................................................................................... 24 第三章 项目服务采购需求 ............................................................................................................................ 26 第四章 评标办法 ............................................................................................................................................ 35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3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3 一、投标报价表 ................................................................................................................................................ 45 二、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格式) ................................................................................................................ 46 三、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格式)................................................................................. 55 3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2-G3-320002-GXBG 项目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统一采购项目(重) 预算总金额(元):83710000.00元/3年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统一采购项目(重)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3710000.00 /3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试点学校(107 所学校)食堂配送食材。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项目服务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83710000.00 元/3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 本标项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若供应商所投产品为供应商自主生产的,供应商还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2 月 21 日自发布公告之时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12:00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http://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或 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或 http://gl.zfcg.zcy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或 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请登录 http://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或 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项目概况: 恭城瑶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统一采购项目(重)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http://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或 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 区 政 府 采 购 网 ) 或 http://gl.zfcg.zcygov.cn/ ( 桂 林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 或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并 2022年 3月15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4 区政府采购网)或 http://gl.zfcg.zcy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或 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获取。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 3月 15日上午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2022年 3月 15日上午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号开标室(荔浦市荔柳路 86-96号三楼)通过“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gl.zfcg.zcy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后 30分钟内(2022年 3月 15日上午 10时 00分至 10时 30分),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可以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室(荔浦市荔柳路 86-96 号三楼)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 5 6.“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相关事宜说明: 6.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电子投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桂林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供应商入驻指南);②完成 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 CA 证书办理操作指南。完成 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以下称“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 CA 证书)。因投标人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投标或投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400-881-7190。 6.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提交等相关事宜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拱辰东路八巷 19号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773-8117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恭城瑶族自治县城中西路惠景城中城小区 1-1#门面(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路富源 项目联系方式: 0773-8221999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2月 21日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统一采购项目(重) 项目编号:GLZC2022-G3-320002-GXBG 2 5 投标人资格 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5.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若供应商所投产品为供应商自主生产的,供应商还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3 6 参与电子投标的准备工作及投标费用 6.1参与电子投标的准备工作 6.1.1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电子投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供应商入驻指南);②完成 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 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完成 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以下称“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 CA 证书)。因投标人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投标或投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1.2 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400-881-7190。 6.2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 4 15 采购预算金额及投标报价 15.1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捌仟叁佰柒拾壹万元整(¥83710000.00元/3年),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应当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5.2投标报价 15.2.1投标报价必须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5.2.2投标人必须就《项目服务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 16.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天,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17.1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 17.1.1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登陆“政采云”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操作。 17.1.2 投标人下载或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顺序以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17.1.3投标人应按“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载明的“标书关联”功能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相应内容的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点击相应评审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审内容;如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相应内容,或者关联定位的内容与该评审项不符,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并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4电子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采用政采云个人 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 CA证书签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响应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上传。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7.1.5投标人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后应当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8 7 17.2 投标人公章及签字 17.2.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 17.2.2 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对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加盖公章的,均指采用 CA证书签章。 17.2.3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自负责人、自然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个人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没有办理个人 CA证书的,可以为手写签字的形式。 8 18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8.1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成功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政采云”平台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 18.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9 19.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9.1.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3月 15日上午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19.1.2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 10 19.2 投标文件解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后 30 分钟内(2022 年 3 月15日上午 10时 00分至 10时 30分),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可以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荔浦市荔柳路86-96号三楼)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 11 20.1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1开标时间:2022年3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0.1.2开标地点: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荔浦市荔柳路86-96号三楼)通过“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开标; (本项目采用在线开评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前往开标现场)。 9 12 23 评标委员会组成 23.1评标委员会构成: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2人和评审专家 5人,共 7人组成。 23.2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电脑随机抽取。 13 24.2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14 31 中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2)查询截止时点: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标报告中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15 32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2.1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信息,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32.2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线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16 33 履约保证金(不要求交纳) 33.1 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待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后且不存在争议的,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33.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及《广西保障10 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89号)的要求,降低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费用。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的,则免收履约保证金。 33.3根据《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市财采〔2020〕24号)第四条的规定,履约验收完成后支付款项的项目,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7 34 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100万元,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待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后(无违约或有事故处理完毕)且不存在争议的,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 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指定 开户银行: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指定 账 号: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指定 18 35.1 签订合同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9 35.3 合同备案存档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壹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备案。 注:未在政采云注册的成交供应商可在发出成交通知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20 36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向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恭城分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的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恭城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3317 0120 4000 0356 21 37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 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22 38 监督管理机构 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8212104。 11 一、总则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统一采购项目(重) 项目编号:GLZC2022-G3-320002-GXBG 2.适应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定义 3.1“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3“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4“项目”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3.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6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须”、“应当”、“必须提供”、第三章《项目服务采购需求》中标注★号项的条款及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时,必须响应。 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 5.投标人资格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条。 6.投标费用 6.1参与电子投标的准备工作 6.1.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电子投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供应商入驻指南);②完成 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 CA 证书办理操作指南。完成 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以下称“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 CA 证书)。因投标人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投标或投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1.2 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详见广西壮12 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400-881-7190。 6.2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转包与分包 8.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8.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9.特别说明 9.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标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本项目各分标的核心产品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9.2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9.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计算方式见“评标办法”); 9.4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9.4.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9.4.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4.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13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文件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9.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6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7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所拥有。 10.询问、质疑和投诉 10.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10.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10.3 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10.4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必要的证明材料,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格式详见附件。 10.5质疑联系部门: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恭城分公司;联系电话:0773-8221999; 通讯地址:恭城瑶族自治县城中西路惠景城中城小区 1-1#门面 10.6投诉联系部门: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8212104; 通讯地址: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拱辰东路。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构成 14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项目服务采购需求; (4)评标办法; (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1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 12.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自行登录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l.zfcg.zcy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不足十五日的,应当顺延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2.3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发布更正公告的同时,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投标人应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考虑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未登录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查看澄清或者修改的,造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2.4投标人应实时关注本项目公告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本项目公告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2.5必要的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2.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修改招标文件。 12.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3.1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3.1.1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13.1.2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15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社保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若为新成立的企业,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3)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投标人 2020年或 202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人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若为新成立的企业,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表缺一不可,三表可以是供应商自行编制或是第三方审计的)(必须提供); (5)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证明材料为:投标人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缴费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国税或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若为新成立的企业,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 (6)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社保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若为新成立的企业,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 (7)投标人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8)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 (9)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若供应商所投产品为供应商自主生产的,供应商还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必须提供)。 13.1.3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 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 (1)商务、技术响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服务承诺书(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必须提供); (3)服务方案(根据评标方法自行编写,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4)管理制度(根据评标方法自行编写,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5)应急管理方案(根据评标方法自行编写,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商务、技术响应其他证明文件: (6)“项目服务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按采购需求要求提供)(如有,请提供); (7)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如有,请提供); (8)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如实声明并对出具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该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 16 (9)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如有,请提供);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请提供); (11)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投标人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投标人 CA证书签章,否则投标无效;其中 “必须提供”的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位置签字的,可使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个人 CA 证书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 CA 证书签章的可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上传,无个人 CA 证书签章及手写签字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3.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13.3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4.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5. 采购预算金额及投标报价 15.1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 条。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应当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5.2投标报价 15.2.1 投标报价必须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5.2.2 投标人必须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5.2.3投标报价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包含本次采购范围内产生的各项人员工资、保险费、垃圾装车费、垃圾运输费、车辆保养与维修费用、福利、工作服、保洁工具及各类保洁消耗品、企业管理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服务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和可能的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对本项17 目的所有内容范围的设备及服务进行总承包报价。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天,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2 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文件,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17.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投标人公章及签字 17.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 17.1.1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登陆“政采云”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操作。 17.1.2 投标人下载或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顺序以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17.1.3 投标人应按“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载明的“标书关联”功能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相应内容的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点击相应评审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审内容;如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相应内容,或者关联定位的内容与该评审项不符,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并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4 电子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采用政采云个人 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 CA证书签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响应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上传。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7.1.5 投标人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后应当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17.2投标人公章及签字 17.2.1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 17.2.2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对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加盖公章的,均指采用 CA证书签章。 17.2.3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自负责人、自然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个人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没有办理个人 CA证书的,可以为手写签字的形式。 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8.1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成功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政采云”平台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 18 18.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19.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解密 19.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9.1.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条。 19.1.2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条。 19.1.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9.1.4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19.2投标文件解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后 30分钟内(2022年 3月 15日上午 10时 00至 10时 30分),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可以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室(荔浦市荔柳路 86-96 号三楼)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 四、开标 20.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0.1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1开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条。 20.1.2开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条。 20.1.3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20.2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1. 开标准备及开标程序 21.1开标准备 21.1.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 21.1.2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1.2开标程序 21.2.1 系统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自行解密。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可以以电子备份投标文19 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室(荔浦市荔柳路 86-96 号三楼)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在线解密时间为 30分钟。 21.2.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投标文件。 21.2.3 开启投标人报价文件,电子开标大厅记录显示并记录投标人投标报价表的投标报价、折扣等。 21.2.4开标结束后,投标人线上确认投标报价。 21.2.5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正。 21.2.6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特别说明: ①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②开标后,某标项投标人不足 3家的,本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21.2.7开标会议结束。 五、资格性审查 22.资格性审查 22.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2.2 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投标人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审查流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 (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 (3)将各投标人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 (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 22.3 对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以电话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告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原因并做相应记录。 20 六、评标 23.评标委员会组成 23.1评标委员会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条。 23.2专家确定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条。 24.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4.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24.3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进行评标,不得擅自更改评标办法。 25. 评标程序 25.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组织工作;评标委员会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评审项目,签到、阅读评标工作职责与纪律,确认回避原则,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公布投标人名单;在评标期间由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并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标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核对评标结果,有投标无效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2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5.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任何人不得对某个投标人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专家评委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25.4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对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以电话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告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原因并做相应记录。 25.5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线发起澄清的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 CA 证书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 CA 证书签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21 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6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5.7投标文件错误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第(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8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9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5.10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5.11在采购项目出现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出具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等的认证意见并提出修改建议。 25.12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标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报告。 26.推荐及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原则 26.1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相同的,则依次按服务方案、管理制度、应急管理方案、业绩分、服务承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6.2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22 选人为中标人。 26.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依此类推。 27.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或无效材料的; (6)投标文件有效期、服务时间、售后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人未就“项目服务采购需求”中所投项目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 (8)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分标或未划分分标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9.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0.开标、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开标、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1.中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23 (2)查询截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标报告中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32.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2.1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32.2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线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履约保证金、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及签订合同 33.履约保证金(不要求交纳) 33.1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待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后且不存在争议的,采购人在 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33.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及《广西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89号)的要求,降低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费用。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的,则免收履约保证金。 33.3 根据《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市财采〔2020〕24号)第四条的规定,履约验收完成后支付款项的项目,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4.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 100万元,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待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后(无违约或有事故处理完毕)且不存在争议的,采购人在 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 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指定 开户银行: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指定 账 号: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指定 24 35.签订合同 35.1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日内,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5.2 如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1)中标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5.3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壹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备案。 注:未在政采云注册的成交供应商可在发出成交通知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八、其他事项 36.招标代理服务费 36.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向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恭城分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折扣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6.2代理服务费的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恭城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分理处 25 银行账号:3317 0120 4000 0356 37.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 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38.监督管理机构: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8212104 39.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 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的通知【桂人银发(2021)246号】,支持银行金融机构与政府采购供应商开展线上“政采贷”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 26 第三章 项目服务采购需求 说明: 一、本“项目服务采购需求”中带“★”条款及商务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时必须满足。 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投标限价(元) 1 恭城瑶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统一采购项目(重) 1 项 83710000.00元/3年 服务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由中标企业(单位)为恭城瑶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07所学校)28328人(项目实施期间以实际人数为准)提供三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统一定点配餐服务。(具体要求合同签订时列明)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统一定点采购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统一定点采购的意见》(桂政办发〔2011〕219号) 3、《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恭城瑶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恭政办【2012】160号) 4、《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 二、餐费标准 按国家规定午餐享受财政资金(含县财政补贴资金)补贴 5元/人/午餐,餐费其余部分由就餐学生自己支付。 三、配送方式及食堂后勤服务内容 1、通过政府采购进行招标,由中标企业(单位)在符合加工标准流程的固定加工车间加工符合国家标准的肉类、蔬菜成半成品(净菜)后配送至各学校食堂(伙房),由学校食堂(伙房)加热煮熟调味成营养午餐供学生食用。 2、企业(单位)通过配送方式提供的营养午餐必须达到荤素搭配恰当、菜肴“色、香、味”俱全、 饭菜“热乎、卫生、营养、可口”的要求。 3、中标企业(单位)中标后除按规定要求为学校提供半成品(净菜)配送和加工外,还代为管理食堂工友,由中标企业(单位)代发食堂工友劳务费和代缴相关保险费用,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教育局负责向县财政申请资金,并按时间进度拨付给中标企业(单位)。 27 ★二、商务要求 服务要求 1、配送企业(单位)资质要求 配送企业(单位)必须具有合法资质和配送条件。 (1)配送资质 配送企业必须在国内注册(优先本地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所供餐产品的生产商或者代理销售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用产品防疫检疫合格、卫生许可等相关证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应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2)场所条件 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固定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具有相应的蔬菜农药残留物检验检测设备。 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3)配送设备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方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配送设备应当符合食品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配备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以及专用密闭运输容器。运输车辆和容器内部材质、结构便于清洗和消毒。送货车辆及工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每次运输前应清洗消毒,运输装卸过程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运输过程中受污染”。 (4)人员配备: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管理人员,持有《健康证》。 (5)具有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6)配送企业(单位)具有稳定的货源,具有配货送货等流程的运转能力,供餐人数不得超出其配送能力。 (7)独立化验室:中标企业(单位)在配送服务前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一个独立化验室,保证食品的安全。 (8)为与采购人进行业务对接,中标企业(单位)须在签订合同前在项目所在地具有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冷库、仓库、办公场地、独立化验室)必须大于等于 1200㎡,并配有监控系统。 不具备上述要求的或曾经有违法违纪经营记录者,严禁参与招标采购。 2、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管理有以下要求: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28 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操作技能。 (3)实行每日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从业人员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3、食品采购与配送的内容及标准 (1)大米必须符合 GBl354-2009《大米》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 QS标志。 (2)食用油必须符合 GBl535—2003标准(大豆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 QS标志。 (3)面粉必须符合 GBl355.86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 QS标志。 (4)学校食堂副食品、蛋、糕点、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5)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冷冻肉类必须向经营商索票索证,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 (6)蔬菜在配送前必须采样,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 (7)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内容:大米、荤菜类(猪前腿肉、猪后腿肉、猪精瘦肉、猪排骨、鸡肉、鸡翅、鸡腿、鸡爪、鸭肉、蛋类等);豆制品类(水豆腐、腐竹等);蔬菜类(大白菜、上海青、生菜、芥兰包、菜花、香麦菜、苦麻菜、茄子、青椒、青瓜、南瓜、黄瓜、节瓜、冬瓜、葫芦瓜、西红柿、佛手瓜、菜豆角、莲藕、白萝卜、胡萝卜、蒜、葱花、生姜等);干货类(干木耳、紫菜干、干辣椒等);调味品类(盐、酱油、味精、鸡精、食用油等);水产鱼类等,由供餐企业将加工好的半成品送至学校,由学校食堂(伙房)加工加热煮熟调味成成品向学生供餐。 (8)其它要求 1)因每个学校的道路运输条件限制,制定合理配送的运输路线,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需用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配送,以最快的速度把食品蔬菜运至学校食堂,以保障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行。 2)时间安排:准时拣货、检测、发货。 3)运输安排:安排食材运输轻型厢式冷藏货车进行配送,选择路况最好的运输路线进行配送。 29 4、管理规范化,流程标准化。 (1)食品采购:选择优良供应商定点采购,定点供应商应具有生产或销售相应种类食品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同批产品合格报告。 (2)食品贮存:食品贮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3)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 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4)食品配送:送餐车辆及用具必须清洁卫生。 (5)供餐要求:午餐(主要以鸡肉、鸭肉、鱼肉、猪肉、牛肉、蔬菜等进行营养搭配)由供餐企业营养师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我县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必须比原有学校供应的午餐供应的标准标准更高,原则上要求同一学校一周内食谱不重复。 1)粗粮、细粮要搭配:粗细粮合理搭配混合食用助于各种营养成分的互补,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和利用程度。 2)副食品种类要多样,荤素搭配:肉类、鱼、奶、蛋、新鲜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相互搭配,投标人需提供配餐方案及每份菜所含营养价值含量表。 3)主副食搭配:主食是指含碳水化合物为主的粮食作物食品。主食可以提供主要的热能及蛋白质,副食可以补充优质蛋白质、无机盐和维生素等。 4)干稀饮食搭配:主食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干稀搭配,这样,一能增加饱感,二能有助于消化吸收。 5)要适应季节变化:夏季食物应清淡爽口,适当增加盐分和酸味食品,以提高食欲,补充因出汗而导致的盐分丢失。冬季饭菜可适当增加油脂含量,以增加热能配制合理饮食的方法。 6)食堂每日至少提供 2种以上蔬菜,每周至少提供 2—3次大豆类食品,5次以上的肉类或蛋类食品,做到让学生主食吃饱,副食荤素搭配,增加蛋白质和微量营养素,大力倡导和推行学生“一天一个鸡蛋,一餐一碗汤”的基本膳食,平衡学生的膳食结构,切实提高伙食质量保证学生身体生长发育的基本要求。 5、资金监管及资金使用 (一)资金监管 (1)县财政局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教育局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 (2)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管,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3)各校要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 (二)资金使用 (1)中央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中央专项资金结余滚动用于下一年度学生营养30 改善计划。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2)商品价格核定:学期内每月上旬由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市场商品价格调查,参照标准按照恭城瑶族自治县物价局当月的食品参考价格为准,若没有可参考当地市场当日同类商品价格。 (3)燃料、水电、炊具、洗涤用品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服务期限 及地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 2.服务地点:恭城瑶族自治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 5元膳食补助资金支出:由县教育局拨款,按每月实际配送食材拨付给配送公司。(如国家政策或法律规定不再补助时,由学校实际收取金额结算) 2、学生支付的伙食费:由学校学期初向学生预收存入学校食堂专户,在每月初按实际餐数学校与配送企业结算,期末多退少补。 验收标准及方式 1、现场验收 2、验收依据: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等相关政策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质量标准 符合采购人要求。 其他要求 ★1、中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健康食品,提供的营养午餐必须达到荤素搭配恰当、菜肴“色、香、味”俱全、 饭菜“热乎、卫生、营养、可口”的要求。计划食谱见附件 1。 ★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捌仟叁佰柒拾壹万元整(¥83710000.00元/3年),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3、实行供货退出机制: 对供应商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供货资格。 (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包括已供货或已纳入营养改善计划推荐名单但未实施供货的供餐企业(单位)、个人。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4)出现降低供货质量标准,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的行为的。 (5)配送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货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6)在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的测评中,两次不合格的。 31 (7)供应不合格食品和含有转基因成分食品的。 (8)出现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9)如遇政策性调整,取消营养改善补助资金时,则无条件终止供货合同。 4.建立“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制度和“黑名单”制度。 (1)每个准入企业(单位)缴纳 100万元“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至县教育局,用于违约、事故处理等费用。如无违约,合同终止时退还。 (2)每学期成员单位进行一次评议,对有上述第“3”条行为,评议不合格,将停止供货资格的企业(单位)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再以任何形式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等相关工作。 5.供货企业(单位)主动要求退出供货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停止供货。 6.对供货企业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或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解除供货合同。 ★7、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拟订《供餐配送质量标准书》,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不能改变价格、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越权等,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必须经过采购人审核,由采购人负责监管。在合同实施期间如遇政策性调整或终止,按上级文件通知进行调整或终止。 ★8.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不按其在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其中标金额的 2%赔偿损失给采购人。该款项用于改善恭城瑶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的质量。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后,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9.所属行业依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服务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中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 注:以上标注“★”项的属于实质性要求,若有任意一项负偏离作无效投标处理。 32 附件1: 恭城瑶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谱 星期/餐次 中餐 烹饪方法 备注 食谱名称 配菜种类 人均量(克) 粗加工方式 周一 炒三丁 猪肉 45 切片 1.三丁过水滤干;猪肉切片加盐腌制备用; 2.热锅放油,加入姜、蒜爆出香味,放入猪肉炒至变色; 3.加入胡萝卜丁、玉米粒翻炒,加盐,加一定量水,继续翻炒;再加入黄瓜丁,炒熟后放入生抽,鸡精调味即可。 肉菜 75克 素菜 215克 玉米粒 40 脱粒 胡萝卜 25 切丁 黄瓜 30 切丁 洋葱炒牛肉 洋葱 80 切块 1.将肉切片放入适量的盐腌制、洋葱、青椒切块备用; 2.热锅放油,放入姜蒜炒出香味,放入肉片翻炒至断生,放入切好的洋葱、青椒继续翻炒至熟透,加适量的盐鸡精调味即可出锅食用。 青椒 10 牛肉 25 切片 骨头冬瓜汤 骨头 5 切段 1.骨头段凉水下锅焯水捞出、冬瓜洗净并切成小块、生姜拍开备用; 2.生姜和冷水、骨头一起入锅,大火煮开;大火煮开后把冬瓜放进锅里; 3.再次煮沸后拂去泡沫,转小火炖一定时间,加入适量许盐、少许葱花即可食用。 冬瓜 15 切粒 葱、姜、蒜、辣椒 15 周二 节瓜炒肉片 节瓜 90 切片 1.肉片加盐腌制五分钟、节瓜片过水滤干备用; 2.热锅放油,拍开的大蒜下锅爆香,将肉片炒至断生后下入切好的节瓜片; 3.加入适量的盐、鸡精、生抽调味,翻炒至熟透即可。 肉菜 75克 素菜 215克 猪肉 45 切片 豆腐肉沫 西红柿 20 1.豆腐切 2cm见方小块焯水,葱、姜、蒜、西红柿切好备用; 2.热锅放油,放入姜蒜、豆瓣酱炒出红油香味,倒入肉沫; 3.肉沫翻炒八成熟加入豆腐块、西红柿,加盐翻炒,加入适量水焖五分钟左右让豆腐入味,最后加适量生抽调味,撒入葱花即可。 水豆腐 75 猪肉 25 肉沫 骨头紫菜汤 骨头 5 切段 1.骨头段凉水下锅焯水捞出、紫菜用温水泡开,洗净泥沙,控干水分;生姜拍开备用; 2.生姜和冷水一起入锅,放入骨头,大火煮开; 3.汤沸腾后加入紫菜,加入适量盐、少许葱花即可食用。 紫菜 15 葱、姜、蒜、辣椒 15 33 周三 莲藕片炒肉 莲藕 85 切片 1.肉片加盐腌制五分钟,莲藕片过水滤干备用; 2.放油,放入腌制好的肉片翻炒至八成熟,加入切好的莲藕片,继续翻炒至熟透,放入适量盐、生抽调味即可。 肉菜 75克 素菜 215克 猪肉 40 切片 白菜炒肉 大白菜 100 切块 1.白菜过水滤干备用; 2.热锅放油,放适量姜、蒜爆出香味,放入猪肉,断生后放入白菜翻炒; 3.加盐,继续翻炒至熟透,加调料后即可出锅。 猪肉 30 肉片 骨头萝卜汤 骨头 5 切段 1.骨头段凉水下锅焯水捞出、萝卜洗净并切成小块备用,生姜拍开备用; 2.生姜和冷水、骨头一起入锅,大火煮开;大火煮开后把萝卜放进锅里; 3.再次煮沸后拂去泡沫,转小火炖一定时间,加入适量许盐、少许葱花即可食用。 白萝卜 15 切粒 葱、姜、蒜、辣椒 15 周四 蒜苗炒肉 蒜苗 80 切段 1.肉片加盐腌制五分钟,蒜苗切段、胡萝卜切丝备用; 2.热锅放油,放葱姜蒜爆香,放入腌好的肉片,翻炒至八成熟盛出; 3.放油,放入切好的蒜苗段、胡萝卜丝,加盐、生抽、鸡精调味炒至断生后下入肉片继续翻炒至熟透即可出锅食用。 肉菜 75克 素菜 215克 胡萝卜 20 切丝 猪肉 40 切片 腐竹木耳炒肉 腐竹 75 1.猪肉切片,放入适量盐腌制、木耳切片备用,腐竹过油锅炸至金黄切断备用,葱、姜、蒜切好备用; 2.热锅放油,倒入肉片炒至八成熟后盛出; 3.热锅放油,放入姜、蒜爆出香味,然后加入过油锅的腐竹断继续翻炒,加入适量清水焖煮,待水分未完全干时倒入肉片继续翻炒至熟透,最后加入盐、生抽,葱花翻炒即可出锅。 泡发木耳 10 猪肉 30 切片 骨头海带汤 骨头 5 切段 1.骨头段凉水下锅焯水捞出、海带洗净去蒂并切成小块备用,生姜拍开备用; 2.生姜和冷水、骨头一起入锅,大火煮开;大火煮开后把海带放进锅里; 3.再次煮沸后拂去泡沫,转小火炖一定时间,加入适量盐、少许葱花即可食用。 海带 15 泡发去蒂 葱、姜、蒜、辣椒 15 34 周五 土豆焖排骨 土豆 90 切块 1.土豆去皮切块提前洗净浸泡; 2.把锅烧热,放油爆香八角和姜片,再放入排骨段炒匀爆香,撒酒放酱油加适量的水,把已泡过的土豆放下锅,加盐,炒匀盖上锅盖焖 40分钟左右。 肉菜 75克 素菜 215克 排骨 45 切段 青瓜胡萝卜炒肉片 胡萝卜 15 切丝 1.猪肉切片,放入适量盐腌制、青瓜洗净切片,胡萝卜切丝备用; 2.热锅放油,放蒜米炒出香味倒入肉片,炒至断生后捞出备用; 3.继续往锅里倒油,下入切好的青瓜片和胡萝卜丝加适量的盐翻炒至断生,倒入炒好的肉片翻炒至熟透加适量的耗油鸡精调味即可出锅。 青瓜片 80 切片 猪肉 25 切片 骨头节瓜汤 骨头 5 切段 1.骨头段凉水下锅焯水捞出、节瓜洗净并切成小块、生姜拍开备用; 2.生姜和冷水、骨头一起入锅,大火煮开;大火煮开后把节瓜放进锅里; 3.再次煮沸后拂去泡沫,转小火炖一定时间,加入适量许盐、少许葱花即可食用。 节瓜 15 切粒 葱、姜、蒜、辣椒 15 35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投标文件评审(初步评审): 1.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二、投标文件评审(详细评审) (一)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服务方案、管理制度、应急管理方案、服务承诺、综合实力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二)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 (三)根据财库〔2012〕69 号文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四)评标方法: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五)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1.价格分……………………………………………………………………………满分 30 分 (1)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服务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对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10%)。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6)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7)价格分计算公式: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30分 36 2、服务方案分………………………………………………………………………满分 24分 (1)总体服务方案分(12分) 针对采购人本项目实际情况及特点提出服务总体设想、服务宗旨、重点关键问题,提供机构设置、管理服务方案等,不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不得分。 一档(0-4分):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服务方案有具体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编写不够完整详细,较为模糊,方案综合评定为一般。 二档(5-8分):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服务方案有具体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合理、可行、较全面,方案编写较为完整、思路清晰,方案综合评定为良好的。 三档(9-12分):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服务方案内容详细,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措施得力、方案合理、有重点、难点分析,方案编写完整详细、思路清晰,具有针对性,切合采购人实际,服务内容重点突出明确,方案综合评定为优秀的。 (2)服务人员配置及配送管理方案分(12分) 不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不得分。 一档(0-4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配置及配送管理方案简单,内容没有针对性。 二档(5-8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配置及配送管理方案较合理,较完整,基本满足采购需求。 三档(9-12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配置及配送管理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完整,完全能满足采购需求。 3、管理制度分…………………………………………………………………………满分 16分 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食品卫生、食品质量检验制度》;(2)《消费投诉处理和食品卫生安全承诺制度》;(3)《进货验收和不合格食品卫生安全承诺制度》;(4)《食品准入台帐登记制度》;(5)《卫生知识培训制度》;(6)《卫生检查制度》;(7)《食品留样管理制度》;(8)《从业人员健康制度》;(9)《财务管理制度》;(10)《岗位责任制》等制度方案。 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的科学有效性及执行程度的完善性等方面内容,并给予相应的分数。不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一档(0-5分):具有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内容简单,基本合理,措施不具体。 二档(6-10分):具有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内容比较完善、合理,保障措施可行。 三档(11-16分):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内容详细、合理,有效性、可行性强,安排严密,保障措施有力。 4、应急管理方案分……………………………………………………………………满分 16分 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应急管理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投标人“一档、二档、三档” 各所属档次,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不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不得分。 一档(0-5分):应急方案内容不够全面,应急处置流程、措施不够完善、具体;应急保障服务方案一般,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 二档(6-10 分):应急方案内容基本全面,应急处置流程、措施完善、具体;应急保障服务等应37 对方案较好,应对方案中的重点、问题点有具体描述,制定了对应措施,能满足采购需求。 三档(11-16分):应急方案内容科学合理、全面完善,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作出综合全面、充分具体的考虑,应急处置流程、措施科学合理、完善具体;应对方案好,应对方案中的重点、问题点有全面、具体描述,制定了全面具体、有效可行的对应措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 5、服务承诺分…………………………………………………………………………满分 4分 未提供承诺或未满足要求不得分。 一档(0-1分):投标人服务承诺简单,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二档(1.1-2分):对项目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达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投标人服务承诺全面、可行,服务措施到位,应急措施较合理,能较好地为采购人服务。 三档(2.1-4分):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达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满足采购需求承诺外,且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强。投标人服务承诺详细、具体,应急措施合理,具能很好地为采购人服务的。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配合提供的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方面具有合理、操作可实施性强、能很好的指导实际工作,能提供学校实际的服务方案,并提供完整、详细的后续服务方案。 6、投标人综合实力分………………………………………………………………满分 10分 (1)配送设备分 (满分 2分) ①投标人须有满足食材运输轻型厢式货车或冷藏货车达 10 辆(或以上)的或者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关的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须有满足使用要求的半成品加工设备达 10台或者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关的符合要求的设备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须有满足生产要求的制冷设备(含空调)达 10 台或者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关的符合要求的设备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须具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达 1套或以上且检测人员须具有检测上岗证(或资格证)或者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关的符合要求的设备及检测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注:以上①、②、③、④项如投标人已具备的则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暂不具备的则须按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要求且完整的得 2分, 否则不得分。】 (2)经营场所分(满分 2分) 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恭城瑶族自治县范围内)有经营场所达 1200平方米(或以上)或者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经营场所如投标人已具备的则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如投标人暂不具备的则须按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得 2 分, 否则不得分。】 (3)业绩分(满分 6分) 投标人自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以来具有同类项目政府采购业绩,并在此期间未出现过学生食物中毒等重大危机事件,每项得 3 分,满分 6 分。【注: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38 订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否则此项不得分】 (六)总得分=1+2+3+4+5+6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依次按服务方案、管理制度、应急管理方案、业绩分、服务承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信用信息记录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应当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项目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统一采购项目(重) 项目编号:GLZC2022-G3-320002-GXBG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中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 1.合同标的 项号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合计金额 1 合 计 2.合同金额: 2.1 根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人民币(¥ 元/3年) 2.2合同总金额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所有服务、各项人员工资、保险费、垃圾装车费、垃圾运输费、车辆保养与维修费用、福利、工作服、保洁工具及各类保洁消耗品、企业管理费及税金等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及在项目采购中产生的服务费的总和及到的一切费用及在项目采购中产生的服务费的总和。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应达到招投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2.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4、为方便管理与防止互相攀比现象,食堂供餐采用统一标准,全县所有食堂采用统一食谱,食谱一周内每日应不同。为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禁止学生在校期间食用校外食品。 40 5、为了保障乙方合理利益,甲方有义务建立相关的学生开餐制度,除了个别特殊原因外,必须按照《服务内容与要求》中服务的学生人数在食堂开餐。 第四条 食品包装、运输 1.乙方应在食品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储存、防潮、防震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食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在包装、运输、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服务期限及地点 1. 服务期限: 按招标公告 ; 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第六条 验收 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和合同签订时可补充。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所有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 合同签订时可补充其它内容 。 第八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不要求交纳) □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待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后且不存在争议的,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及《广西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89号)的要求,降低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费用。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的,则免收履约保证金。 □根据《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市财采〔2020〕24号)第四条的规定,履约验收完成后支付款项的项目,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 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如中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须向采购人交纳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 100万元,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待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后(无违约或有事故处理完毕)且不存在争议的,采购人41 在 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 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指定 开户银行: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指定 账 号: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指定 第十一条 付款方式 1、 5 元膳食补助资金支出:由县教育局拨款,按每月实际配送食材拨付给配送公司。(如国家政策或法律规定不再补助时,由学校实际收取金额结算) 2、学生支付的伙食费:由学校学期初向学生预收存入学校食堂专户,在每月初按实际餐数学校与配送企业结算,期末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中标供应商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及不良影响等所有问题由中标人全权负责。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包括已配送或已纳入营养改善计划推荐名单但未实施配送的企业(单位)、个人。 3.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4. 出现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配送食谱、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行为的。 5. 配送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配送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6. 供应不合格食品和含有转基因成分食用油的。 7. 出现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8. 对配送企业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或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 1. 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所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2 3.若某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所有维权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等。 4. 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会扩大守约方损失除外)。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4. 在合同实施期间如遇政策性调整或终止,按上级文件通知进行调整或终止。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七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售后服务承诺书; 4.中标通知书。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两份。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 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电 话: .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 日 期: 日 期: . 4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投标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 投标文件目录 (须编制页码) 一、投标报价表 …………………………………………………………………………………………… 二、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投标人 2020年或 202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人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5、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材料………………………………………………………………………………………………………………… 6、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社保的证明………………………………………………………………………………………………………………… 7、投标人的书面声明函……………………………………………………………………………… 8、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9、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若供应商所投产品为供应商自主生产的,供应商还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 1、商务、技术响应偏离表…………………………………………………………………………… 2、投标人的服务承诺书……………………………………………………………………………… 3、服务方案…………………………………………………………………………………………… 4、管理制度…………………………………………………………………………………………… 5、应急管理方案……………………………………………………………………………………… 6、 “项目服务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 7、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如有)……………………………………………………………………… 8、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9、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1、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45 一、投标报价表 投标报价表(格式) 致: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单位名称),提交投标文件一份,并做出如下报价: 项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数量 单位 投标总报价(元)/3年 备注 1 按采购需求内容 1 项 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 )人民币/3年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天。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加盖 CA证书签章,自然人除外):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 CA 证书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注:(1)各投标人必须就“项目服务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投标人应根据所投服务如实填写投标报价表的各项内容。 46 二、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格式) 1.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47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社保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若为新成立的企业,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致: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自即日起至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结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 CA证书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 CA证书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8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投标) 致: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姓 名)以本人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自即日起至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结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或加盖个人 CA证书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9 3.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投标人 2020 年或 2021 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人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若为新成立的企业,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表缺一不可,三表可以是供应商自行编制或是第三方审计的)(必须提供); 50 5.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证明材料为:投标人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缴费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国税或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若为新成立的企业,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 6.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社保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若为新成立的企业,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 51 7.投标人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附件: 声明函(格式) 致: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 1.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 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不属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 CA证书签章,自然人除外):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 CA 证书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52 8、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 (必须提供) (1)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投标人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投标人名称(加盖 CA证书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 CA证书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53 (2)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投标人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投标人名称(加盖 CA证书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 CA证书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54 9、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若供应商所投产品为供应商自主生产的,供应商还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必须提供) 55 三、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格式) 1.商务、技术响应偏离表(必须提供) 附件: 商务、技术响应偏离表(格式) 项号 条款名称 项目服务采购需求 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响应偏离情况 1 服务要求 2 服务期限及地点 3 付款方式 4 验收标准及方式 5 质量标准 6 其他要求 投标人名称(加盖 CA证书签章,自然人除外):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 CA 证书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注:①投标人应对照《项目服务采购需求》表中的所有商务技术服务要求在本表的“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商务技术服务要求的承诺)”栏中进行逐条内容响应,并在“响应偏离情况”栏注明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当出现“正偏离”情况时应对应填写偏离情况说明。 ②本表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 CA证书签章)并加盖投标人 CA证书签章,自然人除外。 56 2.投标人的服务承诺书(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必须提供) (包括服务期、服务标准、服务保障措施、服务质量承诺)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加盖 CA证书签章,自然人除外):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 CA 证书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57 3.服务方案(根据评标方法自行编写,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投标人名称(加盖 CA证书签章,自然人除外):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 CA 证书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58 4.管理制度(根据评标方法自行编写,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投标人名称(加盖 CA证书签章,自然人除外):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 CA 证书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59 5.应急管理方案(根据评标方法自行编写,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投标人名称(加盖 CA证书签章,自然人除外):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 CA 证书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60 6. “项目服务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按采购需求要求提供) (如有,请提供) 61 7.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如有,请提供) (格式自拟,结合评标办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2 8.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如实声明并对出具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该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加盖 CA 证书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所属行业依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服务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中所属行业均为餐饮业 。 63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64 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65 9.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如有,请提供) 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请提供) 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公章(CA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66 11.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如有,请提供) 67 附件: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质疑项目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68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