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凌云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县中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项目编号:BSZC2022-G1-270012-SHJS)的公开招标公告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县中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项目编号:BSZC2022-G1-270012-SHJS)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全县中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3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2-G1-270012-SHJS

项目名称:全县中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

预算总金额(元):52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全县中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
数量:9020002
预算金额(元):52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全县公办高中、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的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配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525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21日至2022年02月28日 ,每天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7: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 “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14日 09:30

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将 2022年3月14日9时30分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http://ggzy.jgswj.gxzf.gov.cn/bsggzy)。
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凌云县教育局

地 址:凌云县泗城镇东风社区正北小区160号

项目联系人:罗宗展

项目联系方式: 0776-76156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新环球大厦左塔楼九层927#房

项目联系人:黄世乐

项目联系方式:0776-2850018、15277698177








附件信息:

  • (2.21最终版)全县中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招标文件.doc

    1.3M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1968682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19686830" 第二章 采购 6

HYPERLINK \l "_Toc19686831" 第三章 投标 17

HYPERLINK \l "_Toc19686832" 第四章 评标方及评标标准 35

HYPERLINK \l "_Toc19686833"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44

HYPERLINK \l "_Toc1968683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全县中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3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上传)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2-G1-270012-SHJS

项目名称:全县中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

预算金额:5250万元

最高限价:5250万元

采购需求:对全县公办高中、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的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配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其他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222日至2022年228日。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请潜在投标人通过登录“政采云”云平台投标客户端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2年3月149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和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 “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投标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将 2022年3月14日9时30分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

(5)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http://ggzy.jgswj.gxzf.gov.cn/bsggzy)。

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凌云县教育局

项目联系人:罗宗展 联系电话:0776-7615635

联系地址:广西凌云县泗城镇东风社区正北小区160号

2.采购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新环球大厦左塔楼九层927#房

项目联系人:黄世乐 联系电话:0776-2850018、15277698177

邮 编:533000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凌云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6-7616655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1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说明: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洪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 标注“★〃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規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般作系统、安 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及

单位

货物参数

分项预算合计(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 分

1

谷物细粉

1批

三级以上籼米,质量达到 GB1354-2009三级标准,拥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透明编织袋包装,每包25或50公斤

9000000.00

零售业

2

畜禽肉

1批

新鲜猪肉、鸡肉、鸭肉、牛肉,质量达到GB18406.3-2001或GB9959.1-2001标准,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章、肉品质量检验合格印章。猪肉不能是冰冻肉、注水肉,必须清洗干净,并根据学校的要求切割成大块、学校一律不要猪头、边油、心肺及大小肠。

16780000.00

3

植物油(花生油)及其制品

1批

非转基因食用植物油,质量达到GB1535-2003或GB1534-2003、GB1536-2003、GB19111-2003、GB10464-2003标准,并拥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每瓶5或10升

5200000.00

4

疏菜加工品

1批

蔬菜质量指标: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要求外观正常,不能有腐烂霉变现象,具有《残留农药检测合格证明》。

(1)白菜:优质的白菜叶柄肥厚,叶端蜷缩而互相结成球朵,分量重,无虫眼和黑斑。如果叶片顶端彼此分离而向外翻卷,则菜心处可能已经开始长苔;

(2)芹菜:枝梗挺直、色泽清翠绿、新鲜脆嫩,叶不枯萎变 黄、未抽苔;

(3)萝卜:新鲜的萝卜外表光滑,色泽清新,水分饱满。如表皮松弛或出现黑斑,则已经不新鲜了;

(4)洋葱:以尚未发芽、捏起来坚实的为好。如果已经发芽,则中间已腐烂,应当注意;

(5)青椒、番茄:果型完整均匀、果皮光泽亮丽、肉质轻脆、无外伤或萎缩;

(6)茄子:外形完整、色泽紫红有光泽、有弹性、无外伤、果蒂未张裂;

(7)香菇:菇伞紧密、无水伤、肉质肥厚细嫩。菇面有时呈 微褐是正常现象,过于白色可能经漂白剂或荧光剂处理;

(8)南瓜:果皮鲜美完整、呈金黄色、无外伤;

(9)豌豆:豆荚细瘦、颜色翠绿、表皮光滑、香脆细嫩;

(10)芋头:芋粒清洁、表皮干燥、棕纹明显、不蛀洞、不腐烂;

(11)胡萝卜:形体圆直、表皮光滑、色泽橙红、不开叉、无须根;

(12)姜:嫰姜,块茎白、肥满、具粉红色鳞片;粉姜,茎肥满、表皮光滑完整;老姜,不枯萎皱缩、不腐烂;

(13)青葱、大蒜:球白质嫩、叶片绿色不枯萎、表面略有粉状、未抽苔、不腐烂。

18000000.00

5

调味品

1批

干杂货类,糠、酱油、酉者、生粉、盐等调味品必须由具有食 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依法生产并附有产品检燈合格报告或证明文件,确保产品在有效产品质量保届期内。

920000.00

6

蛋制品

1批

要求外壳完好、新鲜,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的无公害产品,30枚包装成一板

2600000.00

▲一、商务条款

合同签订时间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最迟不能超过25日)

供货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商务条款其他要求

一、招标范围及金额

采购预算总金额约为5250万元,注:估算金额按2021年秋季学期在校学生情况统计计算,营养餐和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按现阶段国家规定的政策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在校学生变动等情况,项目资金随之变动,因此该项目金额为暂估金额,项目实施以学校食堂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招标范围:对全县公办高中、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的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配送,涵盖56所学校,学生人数约为18000名。

▲二、采购食品及质量要求

(1)三级以上籼米,质量达到GB1354-2009三级标准,拥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透明编织袋包装,每包25或50公斤。

(2)非转基因食用植物油(花生油),质量达到GB1535-2003或GB1534-2003、GB1536-2003、GB19111-2003、GB10464-2003标准,并拥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每瓶5或10升。

(3)新鲜猪肉,质量达到GB18406.3-2001或GB 9959.1-2001标准,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章、肉品质量检验合格印章。猪肉不能是冰冻肉、注水肉,必须清洗干净,并根据学校的要求切割成大块、学校一律不要猪头、边油、心肺及大小肠。

(4)禽蛋,要求外壳完好、新鲜,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的无公害产品,30枚包装成一板。

(5)其他食品原料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所有货物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供应商自行负责。

(6)涉及其它事项:每年涉及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副产品采购由中标供应商代行采购

▲三、配送项目服务要求

(一)配送要求

1.鲜肉类:为保证学校能用上放心、新鲜的肉类,供应商在采购肉类时应与学校所在地乡镇取得营业执照商户采购肉类,实行就近采购配送,猪肉选择本县农户饲养生猪进行屠宰,需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并建立猪肉溯源体系。

2.食用粮油、鲜肉和禽蛋类、水产类(不含海鲜)、水果、饮用桶装水:按所签合同要求进行采购。

3.配送时限:肉、禽等鲜活食品,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及公路沿线学校每日一送,边远学校两日一送,其余食用粮油、水果、饮用桶装水等食品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定时配送。

4.原料配送具体要求:

(1)粮、油、禽蛋等保质期较长的原料,采用“月报周配”,新鲜猪肉、鲜鱼、蔬菜等原料,采用“周报日配”方式进行(报送以中学、中心小学为单位,中心小学负责所属村小和教学点采购原料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即学校在每月30日前将下月需采购的粮、油、禽蛋的品牌、数量、配送到校时间和采购学校等信息进行统计后,填写采购申请单,报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供应商,由供应商按要求进行配送,原则上每周配送1次;肉、鱼和蔬菜等不易保存的原料,由学校在前一周根据制定的营养餐食谱,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和统计,并在每周五前报供应商,由供应商按要求配送,原则上中心小学和中学每天配送,村小和教学点每周配送2-3次。

(2)供应商在收到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要求配送,肉、鱼、蔬菜等不易保鲜的原料,应在学校规定的配送日上午9点钟之前配送到校,确保当日学生餐的按时加工和供应。无故不按采购学校规定、标准和时间供货造成违约的,每次从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200—1000元违约金。累计违约3次(含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及其驾驶人员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配送过程的安全,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

(3)原料的接收查验: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供货方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学校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人员进行接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食品原料质量合格证(检疫证);二看食品原料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原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在查验时若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问题,学校应拒收,并及时上报县营养办。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登记台账,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若因接收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4)食品储存:供应商应帮助学校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配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

(二)价格要求

1.价格体现:货品的价格体现已包括供货方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须支付或发生的费用(包括供应、包装、运输到供货现场和装卸、保险及拟获得的利润、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不存在价格以外的附加费用。

2.价格要求:所有食品种类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即各项优惠下浮率≥5%),供应商按凌云县市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学校每个月按市场价x(1-优惠下浮率)结算支付货款(优惠率按投标报价货物类别优惠下浮率计算)。市场价格以凌云县教育局组织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学校代表、中标供应商等人员组成的询价小组,对当地市场进行实地询价后确定的“询价定价表”作为唯一依据,学校与中标供应商依据“询价定价表”的价格减去“投标报价表”优惠率,形成货款结算价格,经双方以书面“价格商定协议书”签字盖章确认,并报县教育局计财股、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备案。

3.报价方式:优惠下浮率按照凌云县当地市场零售价格下浮比例确定(即各项优惠下浮率≥5%),投标人应当深入凌云县当地市场进行考察调研,投标报价给予的优惠率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三)配送企业服务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或经营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诚实守信,未出现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重大违纪违法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配送和售后业务能力;

(4)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还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配送企业还应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供货商是经销商的必须与代销产品生产厂家签订的委托协议书或授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生产厂家的有关资质及售后服务等证明;

(7)配送企业须承诺中标后30天内,在凌云县城县内设立有办事机构、有大型的养殖等基地、设有固定的符合要求仓储地点、设立有固定和移动的冷链设施、具有履行配送服务所必需的设备、规模和专业团队,以及包装、运输、配送能力和学校选购原材料等的货展地点;

(8)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采购价格不高于当月凌云县物价部门提供的市场价格,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配送至学校,必须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9)配送企业建有农产品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有农药和兽药残留检测设备和检测员,对大宗农产品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每月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10)能够结合县委、县政府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工作部署,采取“公司+基地+贫困户”方式,带动当地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企业,评审时应予以加分;

(12)供应商中标后不能转包,否则可无条件终止合同;

(13)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

(14)责任保险,中标供应商要为学校办理学生食品安全责任。

(15)供应商必须保持投标人承诺的优惠率。

(四)售后服务要求

1.验收时:供应商所提供的货品在招标人验收入库时如发现以下问题,必须及时无条件退换货品:感官品质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货品有腐败变质现象;超过保质期限;内包装损坏;预包装产品的包装标签内容不充分,产品没有中文标识;需冷藏、冷冻食品的温度同规格要求不一致的食品;未经国家卫生监管部门检验检疫合格的食品原料;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验收后:供应商所提供的货品虽经采购人抽检验收,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必须及时无条件给予退换。

(五)交货地点和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供应商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将采购学校所订货物送至采购学校指定地点,食品原材料验收前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运输方式:供应商必须确保运输车辆和周转包装容器的清洁卫生,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缔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六)货款结算方式和依据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单独科目”核算。原则上每月结账一次,学校每个月按市场价格×(1﹣优惠率)结算支付当月货款的95%,预留5%货款在合同履行期满后30天内结算(有质量问题或扣款的,结算时扣除相应款项)。供应商与各采购学校核实好货物数量和金额后,及时开具税务发票,各采购学校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贷款。

票据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及转账资料。

2.结算账户要求:货款结算账户要求必须为银行对公账户,账户名称须与发票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个人银行账户结算货款。

(七)违约责任

1.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2.供应商不按照采购学校规定的货物质量、采购数量、供货时间等要求造成违约的,每次从预留款金中扣除3000元违约金。累计违约3次(含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3.如供应商方提供假发票的,除须向采购学校补开合法发票外,还要赔偿采购学校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八)配送中心要求

1)中标人在百色市凌云县范围内提供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相关配套设施,其中包含食堂仓库(50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净菜生产车间、冷库(100立方米以上)和其他办公用房。配送中心必须拥有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各种生产加工设备、农药残留检测仪、重金属污染检测仪和冷藏链运输车辆等设备。食品仓库必须达到食品安全存放要求,厂房的进出口区域、食品加工区域、食品储存区域等功能区必须安装监控设备。

2)中标人配送中心从业人员,并与之签订正式劳务合同,从业人员必须依法办理并取得健康证和有效的广西健康码。中标公司从业人员中必须安排2人以上(含2人)建档立卡户,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执业证书。

3)中标人的检测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质:具有中国国籍;身体健康,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健康证和有效的广西健康码。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水果、蔬菜、鲜肉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每月上报监督部门备案。

4)由中标人的送货人员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应具备如下资质:具有中国国籍;身体健康,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健康证和有效的广西健康码;配送人员如司机的,本人应持有相应车辆的驾驶证。

(九)集中采购程序

1.划分配送区域

按照“就近、安全”的原则,由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学校,合同期内以实有学校数为准。

2.招标方式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择配送企业。

3.采购程序

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采购及招标工作一一按招标结果确定配送企业一一配送企业与学校签订供货协议一一配送企业按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要求履约供货一一供货验收后配送企业向学校开具发票一一各校向配送企业支付货款。

(十)日常订货与临时订货

日常订货:粮、油、禽蛋等保质期较长的原料,采用“月报周配”,新鲜猪肉、鲜鱼、蔬菜等原料,采用“周报日配”方式进行(报送以中学、中心校为单位,中心校负责所属村小和教学点采购原料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即学校在每月30日前将下月需采购的粮、油、禽蛋的品牌、数量、配送到校时间和采购学校等信息进行统计后,填写采购申请单,报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供应商,由供应商按要求进行配送,原则上每周配送1次;肉、鱼和蔬菜等不易保存的原料,由学校在前一周根据制定的营养餐食谱,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和统计,并在每周五前报供应商,由供应商按要求配送,原则上中心小学和中学每天配送,村小和教学点每周配送2-3次。供应商在收到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要求配送,肉、鱼、蔬菜等不易保鲜的原料,应在学校规定的配送时间之前配送到校,确保当日学生餐的按时加工和供应。

临时订货:采购学校因临时需要,可提前12小时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订货,无论数量多少,供应商都必须全力配合采购学校,必须在采购学校要求的时间内按订单质量、数量要求送达。

(十一)供货数量

在协议有效期内,以采购学校确认的采购清单物料及数量为准。

(十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对配送的个别食材进行协助性粗加工。

(2)投标人须配备不少于10人的项目从业人员,从业人员须是与投标人签订有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健康证或近一年内的健康体检合格报告的人员,投标时必须提供配送人员的健康证或健康体检合格报告、劳动合同、社会保障缴费证明或有效的人身安全类的商业保险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配备不少于5辆配送车辆(其中至少包括3辆冷藏配送车,2辆厢式货车),投标时必须提供配送车辆的行驶证、车辆发票或车辆登记证、彩色照片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为租赁的还需提 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有效期必须涵盖整个服务期限)。

(4)合同履行过程中产品的相关检燈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四、合同的终止、评议考核、其他要求

1.合同的终止。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食材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没收履约安全质量保证金,取消供应商的供应资格,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一是所供食品原材料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二是所供食品材料含有害、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三是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四是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五是用非食品原材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六是所供食品原材料超过保质期限的;七是所供食品原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八是连续三次出现所供食品原材料与订单品种不相符,且不及时整改的;九是转包他人的;十是连续三次不能按采购计划供货的。

2.评议考核。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该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以及承诺,按时按质按量为各中小学校提供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服务。为确保学生营养食品的安全性。在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可以定期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评议考核,如中标人被各中小学校评议为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下令其整改;若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招标人有权终止供货合同并取消供货方供货资格;若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招标人将有权终止供货合同并取消供货方供货资,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3.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采购方有权根据其规定作相应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

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的有关要求通知》桂财采【2021】33号文件的通知,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配合落实国家关于采购脱贫地区采购农副产品工作,包括线上线下采购。

5.为了确保本次项目的服务质量及诚信履约,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某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成本分析的相关材料(包括各项差旅费用、管理费用、人力成本构成、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税务成本必须提供近一年不少于1个同类项目及年度税务缴纳凭证作为参考依据,格式自拟】;如不提供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资料不能详尽合理 说明其成本的,则视为低于成本价报价,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认定其属于不正当竞争,其投标无效。

▲三、核心产品

本项目为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无核心产品定义。

四、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要求表

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

能力或者业绩

要求

五、政策性加分条件

政策性加分条件

符合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要求。

六、其他要求

请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配送团队实力及企业运输能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采购配送实施方案、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售后服务方案、管理制度。具体要求见“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七、进口产品说明

进口产品说明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本表的第 项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八、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文件等附件资料及其获取方式

文件或者资料名称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编列内容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

6.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11.2

不组织现场考察

□组织现场考察:

集中时间: ,逾期后果自负。集中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会议开始时间: ,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

13.1

报价文件:

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 (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所有材料均以经有效的CA认证电子文件为评审依据,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020年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投标单位请按实际依法提供);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1.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所有材料均以经有效的CA认证电子文件为评审依据,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商务文件:

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如有请提供

6.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所有材料均以经有效的CA认证电子文件为评审依据,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技术文件:

1.技术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如有请提供

3.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所有材料均以经有效的CA认证电子文件为评审依据,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16.2

投标报价包括供货方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须支付或发生的费用(包括供应、包装、运输到供货现场和装卸、保险及拟获得的利润、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不存在价格以外的附加费用。

17.2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

18.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9.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生产电子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生成电子文件。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百色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 “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投标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且政采云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如不懂,请提前熟悉,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4)所有材料均以经有效的CA认证电子文件为评审依据,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20

备份投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备份投标文件。

1、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供1份以介质(U盘或光盘等)存储的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并送达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百色市园博园政务中心三楼,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顺位在先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下一顺位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投标人如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应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装入到一个投标文件袋内加以密封(要求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袋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等均可】。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袋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21.1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3.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3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5.3(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6

评标委员会的人数: 7

29.1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9.2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项。

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

30.1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价格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顺序;

35.1

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6.1

签订电子合同携带的材料:

电子采购合同需要供应商通过有效CA证书进行电子签名与签章

38.2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6-2850018,通讯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新环球大厦左塔楼九层927#房

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北京时间):每天8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8时0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39.1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

以项目(□中标金额/采购预算/□暂定中标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9.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

3.账户名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百色市新兴支行

银行账号:中国银行百色市新兴支行

40.1

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40.2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

3.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4.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

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售后服务” 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各种服务。

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9 “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

2.10“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5.投标费用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6.联合体投标

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7.转包与分包

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8.特别说明

8.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8.2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8.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回避与串通投标

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投标文件格式。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按照桂财采【2007】65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形式的除外),否则视为已经收到。

1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

(1)报价文件: 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语言文字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2投标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投标报价

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投标人必须就所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7.2 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8.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9.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9.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9.5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投标无效。

19.6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20. 备份投标文件

详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1.投标人如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应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装入到一个投标文件袋内加以密封(要求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袋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等均可】。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袋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20.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0.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

2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

21.3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见“招标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

22.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

22.2“政采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电子版投标文件由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四、开 标

23.开标时间和地点

23.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4.开标程序

24.1开标形式: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基于“政采云”平台选取评审专家,如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选取专家的,视为本次开评标无效,应当重新采购;

(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4.2开标程序:

(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在线解密时间为30分钟。开标后5分钟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投标人。通知后,投标文件仍未按时解密,或者投标人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9.3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供应商报价均在“政采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展示;

(3)签署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通过邮件形式在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发送各投标人签署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4)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6)开标结束。

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

五、资格审查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法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线上审查。

25.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5.3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点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5.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政采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审查专家可直接在线查询)

(2)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3)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