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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黄圃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中山市黄圃镇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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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圃镇新中心幼儿园装修和改造工程
发布于 2022-02-21

招标详情

黄圃镇新中心幼儿园装修和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圃镇新中心幼儿园装修和改造工程已由中山市黄圃镇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 中发改黄圃投审〔2022〕1号,项目代码:2201-442000-04-01-362182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山市黄圃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镇级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山市黄圃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中山市黄圃镇,总建筑面积5300㎡,包括幼儿园主楼建筑面积3607.47㎡、副楼建筑面积1692.53㎡的室内装修及室外广场、围墙、门卫室等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修工程、建筑工程、水电改造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厨房设施设备、信息化系统及监控等。项目总投资1103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中介预算价为9188833.47元,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黄圃镇新中心幼儿园装修和改造工程,包括装修工程、建筑工程、水电改造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厨房设施设备、信息化系统及监控等。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中介预算所界定的所有内容为准,所有调整和变更项目施工单位不得拒绝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2其他要求:

(1)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诚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B/□C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根据2020年5月20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投标人近3(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年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完成过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500平方米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s://www.zsjypt.cn/)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发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jy.zs.gov.cn/service/main)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下载完整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jy.zs.gov.cn/service/main)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地点

本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jy.zs.gov.cn/service/main)“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参与项目”→“网上开标”栏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依法提出开标异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s://www.zsjypt.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市黄圃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黄圃镇新柳东路70号 地 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9号裕乐苑20A

邮 编:528400 邮 编:528400

联系人:吴工 联 系 人:缪影梅、刘大雷

电 话:0760-23303008 电 话:13590928427、13680189582

传 真: 传 真:0760-88827976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gdjdjlizs@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 黄圃镇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0760-23220009
监督部门地址 中山市黄圃镇新柳东路70号(城住建农局)203室
日程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2-02-21 17:30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 2022-02-21 17:30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 2022-02-28 17:3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22-03-01 12:00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2022-03-02 17:3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2-03-07 17: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2-03-18 09:00
企业签到开始时间 开标时间 2022-03-18 09:00
使用说明一、《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本市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二、《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招标人按照《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本范本的评标办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招标人应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按《施工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五、《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本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六、《施工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七、《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八、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设置说明(一)资质条件:按与招标工程规模相符的最低资质设定。(二)诚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 C 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根据《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对信用等级为 C 级或 D 级的企业,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受理其参与投标。)(根据 2020 年 5月 20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招标人可以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投标人具备完成过 1 个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范围不得少于 3 年,且不得超过 5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类似工程业绩的设定可以设置 1个指标要求,或者设置多个(不多于 3 个)指标要求但仅需满足其中之一即可。设置的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如造价、面积、长度等)、技术性指标,其中工程规模指标不得高于招标工程本身相应的指标的 2/3,技术性指标不得高于招标工程本身相应的指标。类似工程是指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等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应当采用的资质类别与招标项目应当采用的资质类别相同的工程。对于市政公用工程招标项目所设“类似工程”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类型细化至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九、否决性条款的设置要求否决性条款(包括不予受理、废标)必须单列,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与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或者未单列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否决性条款应当明确,易于判断,不可含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等评标委员会难以界定的条款。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否决性条款中没有列出的不予受理或废标的条款,不得作为不予受理或废标的依据。十、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之处,可通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但不应作为评审不通过的理由。如投标人不按照要求进行澄清,其评审可不予通过。十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所怀疑时,可通过各级行政建管部门政务信息平台进行查询。若投标人所提供信息与政务信息平台上的相关内容不符,经核实存在虚假、夸大的内容,不予通过评审。十二、电子评标注意事项(一)发生下列情况的,开标(评标)无效、中止或终止,恢复开标(评标)的时间视情况而定。1、停电或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页或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2、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的操作;3、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计算机病毒造成影响;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意外情况;6、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7、市政府依法作出该项目中止或者终止的;8、招标人有正当理由要求中止的;9、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网上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形。对于另行安排时间开标评标的项目,有关诚信分值仍以原电子投标文件截止上传时间为准,开标时,招标人(招标代理)须出具书面说明,提请评委注意有关诚信分值仍以原截标时间为准。(二)对电子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解释权和处理权,招标人同步告知招投标监管部门。(三)电子招标投标中止、终止或者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将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记录下载打印成纸质文档存档。中标单位应将中标的投标资料打印一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由招标人送招投标监管部门存档。(四)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和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使用他人数字证书或把数字证书借给他人使用的,作串通投标处理。3、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录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继续进行。4、经计算机评标系统检测到投标人所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与其他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5、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有不良行为的依照《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的诚信评价依据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与诚信平台的诚信评价记录为准。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与诚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五)电子评标的项目,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六)为规范电子评标项目工程量清单的填报,请各投标人在填报工程量清单时认真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任何的不一致将导致计算机不能读取而作废标处理。(七)《施工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复印件、扫描件,彩色或黑白均可,但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八)电子招标投标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详见电子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十三、目前电子招标投标项目须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出现故障、停电等原因导致招标失败的,可另行安排时间进行开标评标。如果采用纸质评标的,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前现场递交。十四、招标人原则上按照本范本要求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确需增加范本以外的内容或修改范本内容的,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范本条款的修改》中列明。本范本不明确之处由市招投标监管部门负责解释。十五、《施工招标文件》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施工招标文件》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市招投标监管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760-88333919。十六、对外发布且经行政监督系统备案的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必须与送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的纸质文档一致,否则一切后果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承担。十七、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为依据,打印后须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信用报告的具体版式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版式为准。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第三章 评标办法.......................................................................................................................................................5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6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 67第六章 图纸...............................................................................................................................................................70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71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7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黄圃镇新中心幼儿园装修和改造工程已由中山市黄圃镇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 中发改黄圃投审〔2022〕1 号,项目代码:2201-442000-04-01-362182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山市黄圃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镇级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山市黄圃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中山市黄圃镇,总建筑面积 5300m2,包括幼儿园主楼建筑面积 3607.47m2、副楼建筑面积 1692.53m2的室内装修及室外广场、围墙、门卫室等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修工程、建筑工程、水电改造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厨房设施设备、信息化系统及监控等。项目总投资 1103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中介预算价为 9188833.47 元,计划工期 120 个日历天。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黄圃镇新中心幼儿园装修和改造工程,包括装修工程、建筑工程、水电改造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厨房设施设备、信息化系统及监控等。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中介预算所界定的所有内容为准,所有调整和变更项目施工单位不得拒绝承担。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3.2 其他要求:(1)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诚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B/□C 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根据 2020年 5 月 20 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投标人近 3(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年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完成过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3500 平方米建筑装修装饰工程。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83.6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s://www.zsjypt.cn/)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栏目。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发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招 标 文 件 发 售 期 间 , 在 中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https://ggzyjy.zs.gov.cn/service/main)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下载完整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 易 业 务 系 统 上 的 议 程 安 排 为 准 , 地 点 为 中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https://ggzyjy.zs.gov.cn/service/main)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开标地点本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jy.zs.gov.cn/service/main)“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参与项目”→“网上开标”栏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依法提出开标异议。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s://www.zsjypt.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山市黄圃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 址:中山市黄圃镇新柳东路 70号 地 址:中山市中山二路 59号裕乐苑 20A邮 编:528400 邮 编:528400联系人:吴工 联 系 人:缪影梅、刘大雷电 话:0760-23303008 电 话:13590928427、13680189582传 真: 传 真:0760-88827976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gdjdjlizs@163.com网 址: 网 址:9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账 号: 账 号:10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建设单位)名称:中山市黄圃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地址: 中山市黄圃镇新柳东路 70 号 A栋联系人: 吴工电话: 0760-23303008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 中山市中山二路 59 号裕乐苑 20A联系人: 缪影梅、刘大雷电话: 13590928427、136801895821.1.4 项目名称 黄圃镇新中心幼儿园装修和改造工程1.1.5 建设地点 中山市黄圃镇1.2.1 资金来源 镇级财政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100%1.3.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黄圃镇新中心幼儿园装修和改造工程,包括装修工程、建筑工程、水电改造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厨房设施设备、信息化系统及监控等。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中介预算所界定的所有内容为准,所有调整和变更项目施工单位不得拒绝承担。1.3.2 工期要求工期要求: 120 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3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2 年 7 月 23 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111.3.3 质量要求 合格1.3.4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合格1.3.5 绿色建筑等级 /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 踏勘现场一般情况下不集中踏勘现场。☑不组织踏勘现场□组织踏勘现场,□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踏勘集中地点:1.10 招标答疑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关问题的,可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议程安排的时间内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凭数字证书登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的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提疑”提出问题,保存后即可提交。且所提交的资料以无记名形式提交,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的标识。不接受其他方式提问。招标人(招标代理)收集相关问题,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研究并形成答疑纪要(补遗书),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答疑、澄清”栏目发布答疑纪要(补遗书)。各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答疑、澄清”栏目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12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出答疑纪要(补遗书)的同时,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把答疑纪要(补遗书)的扫描件上传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在获取答疑资料后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作出确认回复。1.10.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1.10.2 招标人网上澄清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对投标人编制标书时间造成影响的答疑纪要或补遗书,招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 15日向投标人发出。)1.11 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 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文件等。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2.2.2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132.2.3 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3.3.1 投标有效期 90 个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3.4.1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18 万元(工程造价的 2%,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 或 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交纳)。提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在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函的出具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早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有关金融机构查询解决。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系统显示的记录为准。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基本账户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转入相关账户(详见“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 投标人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获取保证金提交子账号,并严格按照“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的要求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14人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1、资格标、基本资料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2、经济标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填写,投标人须采用数字证书对经济标进行加密上传,即视为对经济标进行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3.7.4 投标文件份数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网上递交下列文件:1、资格标电子标书2、经济标电子标书3、基本资料电子标书经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数字证书加密后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自行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交15易业务系统上传。3.7.5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全部投标文件均应制作成电子文件。资格标、基本资料投标文件中需要盖章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后扫描成电子文档或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手签后扫描成电子文档。2、经济标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填写,投标人须采用数字证书对经济标进行加密上传,即视为对经济标进行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相关操作手册请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查阅。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退还。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开标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 号)本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jy.zs.gov.cn/service/main)“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参与项目”→“网上开标”栏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依法提出开标异议。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总则 5.2。16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其中工程造价类专家和工程施工类专家各至少一名。(其中园林绿化工程园林专业专家人数不少于委员会专家人数的 1/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 评标办法☑一次平均值法。□两次平均值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人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 转账支票 或 银行保函 或保证保险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的 10% (不得限定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的形式提交,不得超过中标价的 10%。)9.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间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线及时回复,并制作记录。异议的范围包括: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和开封、唱标内容、标底价格的合理性、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在线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并向异议提起人发出异议不予受理通知书:1、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署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有效联系方式或没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如有代理人的,代理人没有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不明确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个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规17定,投诉事项属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被投诉单位在收到查询函 5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书面回复及有效的证明资料。投诉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评标。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10.2 否决性条款10.3 投标报价上限值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0.4 投标报价警戒线值及合理性评审数据表10.5 招标控制价和承包标准10.6 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暂行办法10.7 投标文件均须由总公司盖章,不允许盖分公司章。10.8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复印件、扫描件,彩色或黑白均可,但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10.9中标候选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社保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项目免此项)、业绩等由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进行查验,投标人需确保投标文件所列的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否则按提交虚假材料进行投标处理,并按提交虚假材料进行投标行为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10.10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18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标段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 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格条件。(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9(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0)处于被责令停业期内的;(11)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内的;(12)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期内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一般情况下不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招标答疑201.10.1 潜在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关问题的,可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凭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的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提疑”提出问题,保存后即可提交。且所提交的资料以无记名形式提交,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的标识。1.10.2 招标人(招标代理)收集相关问题,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答复并形成答疑纪要(补遗书),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答疑、澄清”栏发布答疑纪要(补遗书)。发出答疑纪要(补遗书)的同时,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把答疑纪要(补遗书)的扫描件上传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对投标人编制标书时间造成影响的答疑纪要或补遗书,招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 15 日向投标人发出。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答疑、澄清”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1 分包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经招标人同意可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转包。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另附)21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要求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或不限于招标控制价总价、招标控制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税金和规费合计以及投标控制价的上限值);(6)图纸(另附);(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电子评标的,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网络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发布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至时间不足 15 天,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答疑、澄清”栏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网络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天的,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答疑、澄清”栏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22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1 资格标(1)封面;(2)目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4)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代理人的情况,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5)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6)资质证书(园林绿化项目不需提供);(7)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项目不需提供);(8)联合体协议书(如需);(9)类似工程业绩表(如需);(10)低于投标报价警戒线值的证明材料(如需)。3.1.1.2 经济标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填写,采用数字证书对经济标进行加密上传。3.1.1.3 基本资料(1)封面;(2)目录;(3)投标承诺书;(4)项目管理机构;(5)《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加盖公章);(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公章);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1(8)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要求编制经济标。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23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或申请注销电子保函。3.4 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以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不接受同一账户分多次转账或由多个账户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转账的账户必须是投标单位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基本账户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只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账户退还。禁止投标单位采用 EFT 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如采用此方式导致招投标系统无法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废标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如遇到银行系统升级,使投标人基本账号改变,导致招标投标系统判断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及时向相关银行索取书面说明,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基本账户新号备案手续。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保证金转账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由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超过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而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责任。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按“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收款账号填写完整或按电子保函的申请程序办理手续,如因收款账号填写不完整造成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或因操作不当等造成电子保函不能按时出具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招标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2)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招标人发出已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通知后 5 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招标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24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3)项目招标失败或终止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退付。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失败或终止招标的有关文件后 5 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招标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所有投标人,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弃标亦视为撤销行为)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项目免此项)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5.2 其他要求按前附表须知执行。3.5.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2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基本资料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3.7.4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资格标、经济标及基本资料格式见附件。如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注册造价师(造价员)编制的,还需付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7.5 投标文件的资格标、经济标或基本资料应分别单独编制,具体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全部电子文档必须采用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请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查阅。未按本章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上传)。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修改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只要把已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前重新上传,计算机以最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为准。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本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jy.zs.gov.cn/service/main)“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参与项目”→“网上开标”栏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依法提出开标异议。5.2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开标顺序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266.1.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数量的三分之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须在依法成立的专家库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商务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方式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2 中标通知评 标 结 果 在 评 标 结 束 后 统 一 在 中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https://www.zsjypt.cn/→中标候选人公示栏)上公示,该公示等同于告知中标人及未中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请投标人及时查看。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27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3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双倍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资格标函或经济标函或基本资料标函有效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况。8.2 调整招标方式或不再招标连续两次及以上招标失败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不再核准变更招标方式。招标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作出的招标核准意见进行分项整体招标,严禁肢解分项招标。确需拆分分项进行招标的,招标人为市属职能部门或镇区政府的,应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备案,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书面说明;招标人为其他单位的,应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备案,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出书面说明。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28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异议与投诉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间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线及时回复,并制作记录。异议的范围包括: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和开封、唱标内容、标底价格的合理性、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在线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并向异议提起人发出异议不予受理通知书:1、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署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有效联系方式或没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如有代理人的,代理人没有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不明确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个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投诉事项属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29被投诉单位在收到查询函 5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书面回复及有效的证明资料。投诉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评标。9.6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在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清晰、不明确等影响评标结果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书面资料由全体评标委员会签名确认)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书面资料后、评标完成之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回复评标委员会。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序号 人员名称 人数 专业及级别 备注1 项目负责人1 人专业:建筑工程级别:二级或以上(非广东省内企业,所提供的建造师证必须是一级资格)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人专业: /级别: /提供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适用于园林绿化项目,资格等级由招标人根据项目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具体特点与实际需要设定)2 技术负责人 1 人专业: 建筑类级别: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聘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03 安全员 1 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注: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员工。2、拟投入本工程人员的社保证明应为 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2 月内连续 3 个月(设定的时间不少于 3 个月,且不得超过 6 个月。)的社保证明。(园林绿化项目按《关于规范中山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有关工作的通知(修订)》(中建通〔2021〕72 号)执行。)3、拟投入本工程人员必须满足以上要求,其中一项不满足的,则评审不合格,以上表格中要求提交的资料必须齐全、合法、真实、有效,否则作废标处理。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25 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北京、上海、浙江、海南等省(市)的一级建造师,自 2021 年 8 月 1日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其注册专业失效 。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注册专业失效。5、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能有其他在建项目(包括正在中标公示期内的项目),如果在国家行政机关或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单位或事业单位网站公告有其他在建项目,则应经招标人同意更换符合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不影响中标结果)。6、《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的安全员数量由招标人根据《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组成的通知》(中建通[2015]211 号)、《关于修改<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组成的通知>等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中建通[2021]76 号)及《关于修订<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组成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中建通[2021]211 号)(详见附表 1)或《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中山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有关工作的通知》(详见附表 2)设定。附表 1 如下:31-以上人员数字含本数1、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在施工合同有约定的,对总包单位人员可作如下安排: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改进应用的通知》(粤建市函〔2018〕1564 号)要求,新建工程项目(指同一发改立项文号的项目,非施工许可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时,一个项目经理只能承接一个工程项目,一个项目总监最多可同时承接三个工程项目。同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可用于同一工程项目内办理多个施工许可证。2、机械员、资料员、劳务员岗位人员配备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工程范围建造师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 质量员 资料员 机械员 劳务员房屋建筑工程(按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下 1 1 1 1每个项目1名每个项目1名每个项目1名每个项目1名1万-5 万平米 1 2 1 25 万-10 万平米 1 3 1 310 万平米以上 1 4 1 4市政、设备安装工程(按总造价)5000 万元以下 1 1 1 25000 万元-1 亿元 1 2 1 31 亿元以上 1 3 1 4基坑工程深度<5米3000 万元以下1 1 1 13000 万元以上1 2 1 25 米≤深度<8米3000 万元以下1 2 1 23000 万元以上1 3 1 3深度≥8米 1 3 1 3323、安全员配备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实施。4、分包单位管理人员配备按分包工程规模依据上表实施。(安全员按第 5 点实施)5、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 1 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 50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 人-200人的,应当配备 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0 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 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附表 2 如下:技术管理人员配备表工程规模 人员数量(人) 岗位配备小型工程(单项合同额≤500万元)4项目负责人(中级职称)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材料员(取样员)1名。中型工程(500<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6项目负责人(中级职称)1 人、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资料员 1 人、材料员(取样员)1人。33大型工程(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8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1 人、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2 人、质量员 1 人、资料员 1 人、材料员(取样员)1人。备注:1、本人员数量和岗位配备为最低标准。2、对于施工技术复杂的工程,在以上配备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技术管理人员、施工员等人数。10.2 否决性条款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本否决性条款中没有列出的不予受理或废标的条款,不得作为不予受理或废标的依据。10.2.1 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任一情形的。10.2.2 投标文件封面未标注项目名称、 “资格标”或“基本资料”字样或没有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的。10.2.3 联合体投标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设定此条款)(1)联合体牵头人不具备与所投标段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成员单位不具备与所承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3)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没有明确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4)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附有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不允许私章)盖章的投标协议书的。10.2.4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系统显示的结果为准)。3410.2.5 提疑文件具有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的标识。10.2.6 因投标人原因,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打开的。10.2.7 投标单位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公布的诚信评价等级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或投标单位未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进行备案登记的。10.2.8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夸大内容投标的。10.2.9 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名的,或投标承诺书无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名的。10.2.10 投标文件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0.2.11 招标文件有规定,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绝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0.2.12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除外)。10.2.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用同一管理软件密码锁生成投标文件的或用同一台电脑上传投标文件的(通过交易中心计算机编制或上传的除外)。10.2.14 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10.2.15 不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或投标人名称与提交投标保证金时不一致的(有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的除外)。10.2.16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10.2.17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0.2.18 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报价上限价的。10.2.19 投标报价汇总表中没有单列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或投标人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报价低于招标文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总额的。10.2.20 投标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不一致的。10.2.21 投标报价中的规费、税金不按现行规定计算的。10.2.22 投标报价中的投标总价或各个单项工程总价通过直接乘以系数或直接增减金额来调整价格的。10.2.23 投标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分析表的。3510.2.24 投标报价中没有材料价格明细表的。10.2.25 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综合单价乘以系数来调整价格的。10.2.26 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人工费或材料费或机具费乘以系数调整价格的。10.2.27 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总价与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管理费、利润之和相差较大的。(因计算过程由于小数位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除外)。10.2.28 暂列金额、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照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相应金额报价的。10.2.29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报价警戒线值且合理性评审数据表格中有关内容低于评定标准值,未按《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暂行办法》 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理的相关分析依据、证明材料的。10.2.30 未按《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齐全、合法、真实、有效的资料。10.2.31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0.2.32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0.2.33 投标文件与原件不一致的。10.2.34 投标文件内缺少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投标文件由代理人签署但投标文件内未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10.2.35 任何报价出现负数的。(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为负数的除外)10.2.36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情形之一的:(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7)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8)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2.37 未按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或没有响应招标文件36相关承诺的。10.3 投标报价上限值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投标控制价上限值: 9188833.47×(1-8%)= 8453726.79 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340834.44 元(不含税),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值的或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小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作废标处理。10.4 投标报价警戒线值及合理性评审数据表投标报价警戒线值: 9188833.47×(1-20%)=7351066.78 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理性评审数据表见下表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合理性评审时提取投标人经济标中的二十项主要材料单价为不含税单价。37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数据表项目名称: 中山市黄圃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序号评审指标 招标控制价中的金额(元) 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值 备注1 人工费 1,376,087.43 ≧90% 1,238,478.692 材料费 4,100,071.50 ≧80% 3,280,057.203 施工机具使用费 57,500.20 ≧70% 40,250.144 管理费 268,942.92 ≧50% 134,471.465 利润 281,587.68 ≧0 06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下限值 340,834.44 ≧100% 340,834.447除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之外的其他措施项目费(不含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63,910.54≧008 暂列金额 483,953.55 一致 483,953.559 材料暂估单价 0 一致 010 专业工程暂估价 700,000.00 一致 700,000.0011除暂列金额、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之外的其他项目费102,130.12≧0038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材料报价合理性评审数据表项目名称: 中山市黄圃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序号材料编码 评审主要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招标控制价中的单价(元)评定标准评定标准值 备注1 20210723-0001 2.5 厚 PVC 胶地板 m2 146.34 元 80 >=117.07 元2 20210723-0002 防火塑料仿木纹装饰板 m2 106.00 元 80 >=84.80 元3 20210723-0003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600×200×200 千块 8,003.16 元 80 >=6402.53 元4 20210723-0004 12 厘阻燃夹板 m2 40.95 元 80 >=32.76 元5 20210723-0005 8+1.52pvb+8 夹胶钢化玻璃 m2 245.25 元 80 >=196.20 元6 20210723-0006 防滑砖 600×600 8 厚 m2 35.58 元 80 >=28.46 元7 20210723-0007 瓷质抛光砖 800×800 m2 96.68 元 80 >=77.34 元8 20210723-0008 水磨石砖 800×800 m2 84.00 元 80 >=67.20 元9 20210723-0009 聚碳酸酯(PC)板 6mm m2 53.83 元 80 >=43.06 元10 20210723-0010 内墙无机涂料 底漆 kg 22.00 元 80 >=17.60 元11 20210723-0011 内墙无机涂料 面漆 kg 28.00 元 80 >=22.40 元12 20210723-0012 腻子粉 成品(一般型) kg 2.94 元 80 >=2.35 元13 20210723-0013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JS-II kg 10.51 元 80 >=8.41 元14 20210723-0014 连体坐便器 套 654.81 元 80 >=523.85 元15 20210723-0015 艺术吊灯 36W 套 372.00 元 80 >=297.60 元16 20210723-0016 绝缘电线 WDZ-BYJ2.5 m 2.78 元 80 >=2.22 元17 20210723-0017 绝缘电线 WDZ-BYJ6 m 6.68 元 80 >=5.34 元18 20210723-0018 GL1 方管口 100x100x4 304#不锈钢 成品制作 t 17,810.00 元 80 >=14248.00 元19 20210723-0019 方管口 120*120*4 304#不锈钢 成品制作 kg 17.81 元 80 >=14.25 元20 20210723-0020 成品制铝合金护栏 m 358.00 元 80 >=286.40 元注:投标人的经济标中上述材料的“材料编码”必须与本表中“材料编码”一致,否则导致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 号执行。- 39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报价警戒线值的且上述合理性评审数据表格中有关内容低于评定标准值的,必须按《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暂行办法》 的有关规定主动在投标文件附上相关的分析依据、证明材料,涉及材料单价的必须附上材料供应商的供货基本资料,基本资料中需具体说明材料等级、数量、材料的含税单价和不含税单价、生产厂家名称、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仅限需生产许可证的部分材料)及联系电话,或提供投标人(供应商)以往购买(销售)同类材料相近价格的购销发票。电子投标文件:相关的分析依据、证明材料、供货基本资料及其附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购销合同、发票等)复印件或扫描件编制到资格标中的(八)低于投标报价警戒线值的证明材料。10.5 招标控制价和承包标准10.5.1 招标控制价和承包标准 (市属财政资金版本)(1)工程量清单按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国家标准及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图纸等文件及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2)招标人根据全套施工设计图纸,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按中山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发布的《中山市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编制或同期市场价格。(3)投标人应核对全部工程量清单(或调整后工程量清单)、图纸项目和招标范围说明,如果认为工程量清单存在项目特征描述不符、错漏或误差,或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有疑问的,应在答疑会前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中必须提供具体、完整的的工程量计算式),招标人于答疑会统一书面回复,招标人据实调整并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和调整招标控制价。若投标人对调整后工程量清单有异议,应在答疑提问截止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中必须提供具体、完整的的工程量计算式),招标人统一书面回复。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或调整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标后按招标图纸(招标范围内项目)施工。除了因不可预见、招标人原因、设计修改、材料或人工单价调整按财政局文件执行等特别说明的原因或其他招标人特别同意等因素可以调整价格外,报价不予调整。(4)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总报价。投标人应认- 40 -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没有填入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5)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为按技术规范与技术要求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按技术规范、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国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现行计价依据及办法等要求为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工程量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除非投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列出,否则视为已被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各项目综合单价中。提示:投标人所填报的该项单价均已包含了完成与该分部分项工程有关的一切必要的工序和工作内容以及达到合格工程质量要求的一切工程费用和措施性费用(措施项目清单内单列的除外),即包含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但施工中必须发生的一切工作内容所需费用。(6)承包人因承包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价中。(7)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应按照施工图及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等的要求,按照答疑会后公布的中介机构编制的该工程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结合市场情况和企业自身竞争能力自行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将被视为投标人完全理解了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中的全部项目、数量及内容。中标后,中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实际施工完成量(不含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与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时,差异部分不作调整。工程变更按本节(13)有关条款执行。投标人应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将工程的所有临时设施(如施工工棚、施工排水、施工通道等)、场地租用、保险费、税、停水、停电以及排除影响施工的各类障碍等考虑在投标报价中。(8)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考虑并承担一定的风险,如物价、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变化及其他意外困难等。投标人认为必要采取的任何施工、技术施工、辅助工程、临时工程等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9)投标人应做好对本工程周边建、构筑物等的保护工作,尤其要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做好对沿线埋设管线的保护,因措施不当,防护不力而引发的问题概由中标人负责,此措施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41 -(10)本工程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文件,且答疑会后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的实体工程量原则上不允许改动,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控制价的实体工程量、施工图纸及现场情况等进行报价,一旦确定了中标人和中标价,除另有规定外,招标人将执行中标价结算。(11)投标报价范围内的工程造价除设计变更或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中允许的调整范围以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府办〔2018〕12号文件(详见附 1)允许的建筑主材调差外,其余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在计费时,投标人应将施工风险系数等费用考虑入工程投标总报价中。(12)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参考的主材品牌除满足设计、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外,品质还需不低于招标控制价参考品牌。在工程实施阶段,承包人采购的主材产品,需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批同意方可采购。(13)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调整由于非承包方原因,由设计单位所作的工程修改、变更,按以下方式结算: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类似单价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单价,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和发布的价格信息,依据工程变更签证,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按本招标说明的规定作出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后结算;结算单价按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比例折算执行。变更、修改设计的工程内容施工单位不得拒绝承担,所增减工程的工程量不超过中标工程量的 10%,工期不作调整。如因设计、规划调整变更等原因,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和内容。(14)竣工验收及移交承包单位按相关专业部门的要求,编制竣工技术文件,并在向招标人提供竣工报告的同时一起移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认可后 28天内,承包单位按中山市财政局有关要求向招标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本工程承包单位须按《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9 版)》- 42 -编制相关工程技术资料;除纸质技术资料外,还须提供电子文档(包括竣工图)。(15)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中标人在向招标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向招标人出具质量保修书,如属施工质量引起的问题,由中标方全部负责并无偿保修。质量保修金的预留及支付按国家、省及本市现行规定执行。(16)工程价款支付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完善施工许可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除特殊情况外,工程施工进度款按当月完成工程价款的 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的 80%,工程结算价款、工程质量保证金等的支付按国家、省及本市现行规定执行,各专业工程保修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7)罚则1)放弃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均被没收,招标人将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2)因承包单位责任达不到合同工期的,作不良行为记录。3)对无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要求,对建设等方所提的整改意见不见成效,按 2007 年 6月 1 日起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处罚。4)本工程中标后不得转包,否则作违约处理,视情节追究企业法人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商务损失。同时进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中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人员相符,如有变更,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的通知(粤建市〔2009〕8号)执行。5)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现场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施工管理,不得承担其他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在招标人组织的不定期检查中,若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在招标人提出整改要求后,若没有及时改进或没有实质性相应的,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同时提交给中山市住建局作不诚信单位予以备案。承包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商务责任。6)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范围》(GB-50328-2014)的相关规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认可后 28 天内,承包单位须向招标人递交竣工结算报- 43 -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条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否则扣减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0.5%,最高扣减不超过 10 万元,并记录在案,若承包人不按上述规定时间报送结算,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发催报书面通知;在通知规定期限内仍不报送结算的,发包人有权按已有资料或按已付工程款报中山市财政局办理结算。附件 1: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主材调差问题的指导性意见(中府办〔2018〕12 号)为了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间建筑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的价差调整问题,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指导性意见。一、调整条件政府投资项目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钢筋、水泥、中砂、碎石、墙材、电缆、沥青、预拌砂浆、商品混凝土以及管桩等建筑主材价格涨落超过施工承包合同对应的中介预算价格 5%时,合同价差调整可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二、调整方案(一)如工程合同工期内正常施工或者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30天以内(含 30天)时,材料价格涨落 5%以内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超出 5%以上的涨价或降价风险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按 50%的比例共同承担。(二)如工程合同执行中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超过 30 天时,材料涨落 5%以内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超出 5%以上的涨价和降价风险均由发包人承担。(三)如工程合同执行中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材料涨落所引起的涨价或降价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三、计算公式当材料价格涨幅大于 5%时 Si=Ti *Ai*(△Ci-Ci *1.05);当材料价格降幅大于 5%时 Si=Ti*Ai*(△Ci-Ci*0.95);Si:某种建筑主材调差金额;(当 Si 为正数时是补偿金额,当 Si 为负数时是扣减金额)Ti:调差系数;(如合同工期内正常施工或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30天以内时,调差系数为 0.5;如合同执行中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超过 30 天或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 44 -调差系数为 1)Ai:某种建筑主材的消耗量;△Ci:某种建筑主材在工程实际开工至完工期间(以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为准)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价格的平均值;Ci:某种建筑主材在合同中对应的中介预算价格。调差金额作为价差计入工程价款,只计取规费和税金,不再按承包人的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四、其他规定(一)已招标的在建项目或者已竣工验收未办理结算手续的项目,如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和合同中没有补差约定的,发包人、承包人可参照以上方法进行材料价格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款。已有补差约定的,按相关约定执行。(二)未招标项目,可在招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按照以上方法对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承担进行约定。五、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0.5.2 招标控制价和承包标准(集体资金版)(1)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见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说明。(2)投标单位应按照施工图及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等的要求,按照答疑会后公布的中介机构编制的该工程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结合市场情况和自身竞争能力自行确定投标报价。投标单位的报价将被视为投标单位完全理解了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中的全部项目、数量及内容。中标后,中标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实际施工完成量(不含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与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时,差异部分不作调整。(3)设计变更:招标单位要求或同意变更时,承包价的调整按如下处理:合同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类似单价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根据变更工程的中介预算价×(1 一承包人报价浮动率)确定单价(该中介预算价将由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并以此为准。)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格/招标控制价)*100%(4)投标单位应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将工程的所有临时设施(如施工工棚、施工排水、施- 45 -工通道等)、场地租用、保险费、税、停水、停电以及排除影响施工的各类障碍等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投标单位应将施工风险系数等费用考虑入工程投标总报价中。(5)由于施工需要,中标单位须对现有设计图纸作局部修改,须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招标单位同意,但所增加的工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6)投标单位的投标总价包含施工图纸及施工要求之全部内容,中标后不再调整。(7)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须按规定执行,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单列,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报价中应注明:“本工程总造价 X 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Y 元”。(8)本工程所用材料由承包单位组织采购,采购的主材品质需满足设计、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主要材料采购前应将生产厂商资质和样品、业绩等有关资料报经监理、招标人同意后方可采购。材料进场时承包单位应准备好有关质量证明向监理报验,经检查、复检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10.6 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暂行办法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暂行办法(中建通〔2013〕137 号)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恶性竞争,以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二、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投标报价活动时,应当以本暂行办法为依据,对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三、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本暂行办法结合招标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合理。四、投标人不得采用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得进行恶性竞争、低价承包损害发包人的利益,保证投标报价具有企业竞争力的同时且经评委认定具有合理性。五、评标委员会应根据第六条设置的投标报价警戒线,对低于警戒线的报价根据第七条的具体评审要求进行评审,以确定报价是否合理。六、投标报价警戒线以已备案的招标控制价为基准设立下浮限度,具体见附表一。设立的下限仅作为启动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工作的警戒线,不得直接认定为废标。招标文件应明确指出投标报价警戒线的具体数值。七、判定低于投标报价警戒线的投标报价是否合理,应当参照下列规定指标并结合投标企- 46 -业的实际成本予以确定:1、人工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措施项目费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的人工费。当投标人报价的人工费低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人工费的 90%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理的分析依据。2、材料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材料费和措施项目费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的材料费。当投标人报价中材料费低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材料费的 80%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理的分析依据。钢筋、混凝土、中砂、碎石、水泥类的材料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的材料单价 85%的,或建筑工程主要材料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的材料单价 80%的,市政、安装工程主要材料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的材料单价 80%的,绿化工程主要材料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的材料单价 70%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材料供应商的供货基本资料,基本资料中需具体说明材料等级、数量、生产厂家名称、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仅限需生产许可证的部分材料)及联系电话,或提供投标人或供应商以往购买或销售同类材料相近价格的购销发票。主要材料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主要是占工程造价比重较大的材料,使用量较多的材料,贵重的材料。若未指明的,按招标控制价中材料价值占工程造价比重较大的二十项材料。3、施工机械使用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措施项目费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的施工机械使用费。当投标人报价中施工机械使用费低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的 70%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理的分析依据。4、管理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管理费和措施项目费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的管理费。当投标人报价中管理费低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管理费的 50%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理的分析依据。5、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47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低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下限值。6、措施项目费中的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外的措施项目费(不含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包括文明工地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赶工措施费等内容,费用不得为负数。措施项目内容应与技术标书施工方案的内容相一致。7、其他项目费中暂列金额、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暂列金额应按照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其他项目费中相应列出的金额计算。材料暂估单价按照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其他项目费中相应列出的单价,计入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按照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其他项目费中相应列出的金额计算。计日工按照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其他项目费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行确定综合单价后计算。8、其他项目费中除暂列金额、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之外的项目包括预算包干费、材料检验试验费、工程优质费等内容,费用不得为负数。9、利润利润不得为负数。10、规费和税金按中山市现行的规定的费率计算。具体评审标准见附表二、附表三。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公布附表二、附表三的具体数值。八、投标人应根据第六、七条的要求及投标文件中公布的相关数值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报价警戒值且第七条的相应规定指标低于招标文件中公布的具体数值时,应主动在投标文件附上相关的分析依据、证明材料。相关的分析依据、证明材料另册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九、为保证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评审,投标人的报价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报价应被否决:1、投标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不一致的。- 48 -2、投标报价中的规费、税金不按规定计算的。3、投标报价中的投标总价或各个单项工程总价通过乘以系数或直接增减金额来调整价格的。4、投标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分析表的。5、投标报价中没有材料价格明细表的。6、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综合单价乘以系数来调整价格的。7、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人工费或材料费或机械费乘以系数调整价格的。8、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总价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之和相差较大的。(因计算过程由于小数位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除外)。9、暂列金额、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照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相应金额报价的。10、任何报价出现负数的。以上情形可在招标文件列明为废标条件。十、宜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数据分析,提供相关的自动识别记录、评审数据等供评标委员会参考。十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合理:1、投标人拒绝对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说明的。2、投标人的说明理由不充分的。3、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分析报告、证明材料而未提供的。4、投标人提供分析报告、证明材料不合理的。5、投标人提供分析报告、证明材料不属实的。6、投标人以周转性材料已摊销完毕为由大幅度降低周转性材料标准的。7、投标人以机械闲置或机械已折旧完毕为由大幅度降低施工机械台班单价。8、投标人以库存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设备、元器件、器材为由大幅度降低工程造价的。9、投标人采用无牌无证产品或不合格产品的。- 49 -10、投标人的报价中出现第九条的情形之一的。十二、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依本办法进行评审,认定投标报价不合理的必须列出详细的依据和理由,对投标报价是否合理不能达成统一意见时进行表决,超过半数以上认为投标报价不合理的,视为投标人的报价不合理。十三、投标报价被认定为不合理的投标人,应被否决,不再进入招投标程序的下一阶段的评审。十四、执行中如遇问题由中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会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中山市分站负责释疑。十五、2013年 3月 1日之后发出施工招标文件的工程适用此办法。- 50 -附表一: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警戒线一览表工程项目 分 类警戒值(以招标控制价下浮%)备 注建筑工程含办公楼、综合楼、学校、厂房、其他建筑工程及单独的打桩工程13安装工程(单独发包)燃气工程 15智能化工程 15综合工程、消防、通风空调、电气安装工程15市政工程道路工程 25桥梁工程 13给排水管道工程 20泵站工程 13变配电工程 20交通设施工程 15路灯工程 30综合工程 25垃圾处理填埋场防渗工程 15土建工程 20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园林建筑绿化工程 20绿化工程 30 绿化种植装饰工程 幕墙工程、单独装饰装修工程 20其他工程 单独的土石方工程 30- 51 -附表二: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数据表项目名称:评审指标 招标控制价中的金额(元) 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值 备注人工费 ≧90%材料费 ≧80%施工机具使用费 ≧70%管理费 ≧50%利润 ≧0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下限值 ≧100%除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之外的其他措施项目费(不含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0暂列金额 一致材料暂估单价 一致专业工程暂估价 一致除暂列金额、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之外的其他项目费≧0- 52 -附表三: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材料报价合理性评审数据表项目名称:序号材料编码 评审主要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招标控制价中的单价(元)评定标准评定标准值备注钢筋 ≧85%混凝土 ≧85%中砂 ≧85%碎石 ≧85%水泥 ≧85%建筑工程主要材料 ≧80%安装工程主要材料 ≧80%市政工程主要材料 ≧80%绿化工程主要材料 ≧70%注:投标人的经济标中上述材料的“材料编码”必须与本表中“材料编码”一致,否则导致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53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流程根据第九条,由计算机系统进行分析,供评委判断不通过各投标人的经济标书(电子文档)第九条列入招标文件废标条件的,按废标处理。未列入废标条件的,投标报价视为不合理的,应被否决通过投标报价与投标报价警戒值进行比较大于或等于不启动第七条的合理性评审,进入招投标程序的下一阶段小于启动第七条的合理性评审根据第七条及招标人公布的附表二、附表三的各个细项的评定标准值进行判断规定指标的数值大于或等于公布的附表二、附表三的评定标准值54投标人是否提供相应规定指标的证明材料、分析报告不提供提供评委根据第十一条结合专业知识进行判断,若对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意见不一致时,按第十二条进行表决不合理投标报价视为不合理投标报价合理规定指标的数值小于公布的附表二、附表三的评定标准值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分析报告,进入招投标程序的下一阶段投标报价不合理合理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结束进入招投标程序的下一阶段55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附件:质疑问卷(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年 月 日56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57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具备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代理人的情况)具备有效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项目不需要)联合体投标人(如需)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类似工程业绩(如需)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2.1.2形式评审标准经济标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基本资料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承诺书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单位章,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需)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1.3响 应 性评 审 标准经济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给出的范围、数量及要求投标报价是否超出上限值符合第五章规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是否在报价总表中单列或是否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总额。符合第五章规定58投标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是否一致的。符合第五章规定规费和税金是否按国家或省、市相关部门的规定计价。符合第五章规定投标报价中的投标总价或各个单项工程总价是否通过乘以系数或直接增减金额来调整价格的。符合第五章规定投标报价的明细程度是否至综合单价分析表。符合第五章规定投标报价是否包括材料价格明细表或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价格表。符合第五章规定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综合单价是否乘以系数来调整价格的。符合第五章规定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人工费或材料费或机具费乘以系数调整价格的。符合第五章规定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总价是否与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管理费、利润之和相差较大的。(因计算过程由于小数位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除外)。符合第五章规定暂列金额、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是否未按照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相应金额报价的。符合第五章规定任何报价出现负数的。 符合第五章规定59基本资料投标承诺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项目管理机构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1 项规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公章)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加盖公章)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2.2.1 经济标合理性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4 项规定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无须确定基准价)a.适用于一次平均值法:在有效的经济标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得出其余报价的平均值(有效的经济标少于五家则直接计算平均值),取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基准价一经确定,在随后的评审或复评过程中无论出现何种情形,包括随后的招标投标活动中任何通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资格被取消的等情形的,该基准价都不作调整,算术计算错误除外)。b.适用于两次平均值法:计算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然后把低于平均值的有效报价再平均,取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一经确定,在随后的评审或复评过程中无论出现何种情形,包括随后的招标投标活动中任何通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资格被取消的等情形的,该基准价都不作调整,算术计算错误除外)。2.2.3投标报价的排序a.适用于一次平均值法:先从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中按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1、2、3......n名次(n 为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数),然后再从报价大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中按从小到大的顺序确定 n+1、n+2、n+3....名次。60b.适用于两次平均值法:先从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中按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1、2、3......n名次(n 为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数),然后再从报价大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中按从小到大的顺序确定 n+1、n+2、n+3....名次。c.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合格的经济标中,按投标报价从小到大的顺序确定 1、2、3......n 名次(n 为报价有效的投标单位数)。2.2.4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对经济标排名前 6 名(不足 6 名的按实际家数排名)的投标人的基本资料进行合格性评审,经评审合格有效的单位达到三家或以上时,则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基本资料合格的单位不足三家时,则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递补够 6 家进行评审(有效经济标不足 6家时,按实际的有效经济标的数量进行评审),直至评审达到 3 家单位合格为止,并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最终所有投标人的基本资料合格者不足 3 家,则评标中止,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若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即投标报价相同),以诚信评价得分高的优先,诚信评价得分也相同的,则由评委随机确定排序。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及适用范围。1.1 评标委员会按照 2.1.1 款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对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 2.1.2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经济标进行形式评审,符合 2.1.2 款评审标准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1.3 款规定的评标办法对经济标进行响应性评审。1.2 对经济标排名前 6 名(不足 6 名的按实际家数排名)的投标人的基本资料进行评审,经评审合61格的单位达到三家或以上时,则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基本资料合格的单位不足三家时,则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递补够 6家进行评审(有效经济标不足 6 家时,按实际的有效经济标的数量进行评审),直至评审达到 3 家单位合格为止,并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最终所有投标人的基本资料合格者不足 3 家,则评标中止,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3 若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即投标报价相同),以诚信评价得分高的优先,诚信评价得分也相同的,则由评委随机确定排序。中标单位的报价为中标价。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开标评标程序3.1 开标电子评标(诚信等级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与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对接,评标现场由评标专家根据开标当天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获取的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零时的诚信登记数据核对投标人的诚信等级等情况,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本招标项目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招标人、行政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三方解密,把电子投标文件导入系统。(2)核对评标参数;(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检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唱标;(4)开标结束。3.2 评标3.2.1 评标程序表序号 时 间评标方法及程序工 作 程 序 负 责 人621 程序 1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对投标单位的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要求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有效的单位少于 3家(不含 3 家)的招标流标。评标委员会2 程序 2经济标清标、初步评审对各投标人经济标进行清标、合理性评审、形式评审以及响应性评审。当有效的经济标少于 3 家(不含 3 家)时,招标流标。评标委员会3 程序 3对经济标进行详细评审确定各投标人经济标排名,确定经济标排名前 6 名(不足 6名的按实际家数排名)。若第 6 名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形,招标人通过公开摇珠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评标委员会4 程序 4 基本资料评审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经济标排名前6名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工作组由评委对经济标排名前 1至 6名的投标人的基本资料进行评审。(当基本资料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 家时,则按经济标排名先后依序递补够 6 家,直至评审达到有 3 家单位的基本资料合格为止。如最终所有投标人的基本资料合格者不足 3 家,则评标终止),当合格投标人少于 3 家(不含 3 家)时,招标流标。评标委员会5 程序 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在基本资料评审为合格的投标人中,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第一、第二及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备注:1、开标由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工作组由招标人代表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共同组成。招标人须委派至少一名招标人代表到现场参与开标,且招标人代表须有授权委托书。2、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不能同时担任招标人代表。3.2.2 评标准备(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完成电子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63(3)熟悉文件资料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3.2.3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3.2.4初步评审(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评审不合格。先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评审,对 通过资格评审的经济标进行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和合理性评审,对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和合理性评审的投标报价按本章第 2.2 款确定经济标排名。然后再对经济标排名前六名的投标人的基本标资料按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的顺序进行初步评审。(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不予受理或作废标处理: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2 款。(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小写金额与合计价一致的除外)64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5详细评审(1) 经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对经济标进行评审,确定各投标人经济标排名。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报价警戒线值的且合理性评审数据表中有关内容低于评定标准值的,评标委员会须按照《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低于投标报价警戒线值的投标报价进行合理性评审,以评定其投标报价是否合理,被评为不合理的,不得进入经济标详细评审环节。(2)对经济标排名前 6名的投标人的基本资料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有效的单位达到三家或以上时,则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基本资料合格的单位不足三家时,则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递补够 6 家进行评审(有效经济标不足 6 家时,按实际的有效经济标的数量进行评审),直至评审达到 3 家单位合格为止,并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最终所有投标人的基本资料合格者不足3家,则评标中止,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若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即投标报价相同),以诚信评价得分高的优先,诚信评价得分也相同的,则由评委随机确定排序。中标单位的报价为中标价。3.2.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工程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可在交易系统查看并作回复。投标人应及时查看系统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工程交易系统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如投标人未及时在交易系统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导致投标单位被废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应的投标人负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2.7 评标结果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3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3.3.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65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3)有关暂停、终止或重启电子招标投标的规定详见《使用说明》。3.3.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3.3.3记名投票在评标环节中,如遇争议部分需评标委员会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6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专用条款详见上传附件。本项目合同作为招标附件一并上传至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67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1、一般规定1.1 采用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应遵循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国家标准及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2、工程量清单说明2.1 工程量清单由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2.2 本工程量清单的主要编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国家标准(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计价依据及有关计价规定(4)、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5)、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8)、其他依据:2.3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及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国家标准等一起阅读和理解。2.4 本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2.5 补充的工程量清单已按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国家标准的要求编制。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的说明如下:2.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括可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编制的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已公布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公布的项目特征为项目的主要特征或工作内容,次要的特征或工作内容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内)2.7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有关说明: /2.8 计日工的数量及有关说明:2.9 暂估价的内容、数量及有关说明: /2.1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重要的内容可在此说明)3、招标控制价说明3.1 招标控制价由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3.2 招标控制价主要编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国家标准(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68(3)、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4)、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规程、计价依据及有关计价规定(5)、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6)、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7)、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或招标人能提供可信、有依据的材料单价。(8)、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9)、其他依据:3.3 招标控制价应单独公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3.4 招标人在开标前至少提前 3 日将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税金和规费合计以及投标控制价的上限及警戒值通知所有投标人。对涉及有价格调整的材料须列明细清单。3.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重要的内容可在此说明)4 投标报价上限值说明4.1 投标报价上限值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中府【2009】138 号文)的有关规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报价上限及警戒值一览表”设置。4.2 招标人在开标前至少提前 3 日将投标报价上限值通知所有投标人。5、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说明5.1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应按 3.7.3 的要求签字盖章,并由投标人的造价师(造价员)编制、签字并盖专用章;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编制、签字并盖专用章。(适用于纸质标书)5.2 每一个工程量清单须填入单价和合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若没有填入单价和合价的,视为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5.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招标文件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约定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5.4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应按国家或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且不得低于招标人公布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5.5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市相关部门的规定计价。5.6 投标报价的明细程度应至综合单价分析表。5.7 投标报价应包括材料价格明细表或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价格表。6、其他说明6.1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组成及格式按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国家标准的规定选用(须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出)。6.2 若存在以下情况,按废标处理:69(1)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报价上限价的;(2)投标报价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未按要求单列的;(3)投标报价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低于招标人公布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的;(4)投标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不一致的;(5)投标报价中的规费、税金不按规定计算的。(6)投标报价中的投标总价或各个单项工程总价通过乘以系数或直接增减金额来调整价格的。(7)投标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分析表的。(8)投标报价中没有材料价格明细表的。(9)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综合单价乘以系数来调整价格的。(10)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人工费或材料费或机具费乘以系数调整价格的。(11)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的总价与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管理费、利润之和相差较大的。(因计算过程由于小数位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除外)。(12)暂列金额、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照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相应金额报价的。(13)任何报价出现负数的。(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为负数的除外)。70第六章 图纸详见上传附件图纸71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范)7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73正本(副本)项目名称投 标 文 件资格标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说明:本封面仅供参考,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但必须包括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标书免)、“资格标”字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74目 录资格标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代理人的情况)三、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四、资质证书(园林绿化项目不需提供)五、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项目不需提供)六、联合体协议书(如需)七、类似工程业绩表(如需)八、低于投标报价警戒线值的证明材料(如需)75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 (盖单位章)年 月 日76二、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委托期限建议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77三、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四、资质证书(园林绿化项目不需提供)五、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项目不需提供)78六、联合体协议书(如需)(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年 月 日79七、类似工程业绩表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工程规模 完成日期注:1、投标人须在本表后附上能反映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业绩登记发布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工程基本信息”截图,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施工合同可只复印盖章页及含有项目名称、签约主体、合同价款、规模等技术指标的关键页,施工合同复印件须能反映合同签约双方已盖章签字。其他资料需提供完整内容的复印件。3、相关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能反映工程已竣工验收,并已注明签发日期,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业绩要求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的方为有效业绩。4、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包括:(1)中标通知书或施工许可证。(2)由行政部门盖章签发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有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公章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5、工程规模以合同上的规模为准。6、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中的数据为准。施工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总价的,以工程结算资料复印件(工程结算资料须能反映结算双方已盖章确认的结算金额,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施工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作为代表工程业绩。7、若业绩是有多个施工单位联合承担的,面积或金额按施工单位家数均分;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为准。8、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的,其业绩不予认定。9.投标人只需提交 1 个类似工程业绩。80正(副)本项目名称投 标 文 件经济标(适用于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编制人: (签字)(盖专用章)年 月 日说明:本封面仅供参考,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但必须包括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标书免), “经济标”字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编制人签字及盖专用章。81正(副)本项目名称投 标 文 件基本资料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说明:本封面仅供参考,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但必须包括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标书免), “基本资料”字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82目 录基本资料一、投标承诺书二、项目管理机构三、《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加盖公章)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公章)83一、投标承诺书(招标人) :根据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要求和内容,我公司全面响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精神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作出郑重承诺:1. 我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2. 我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 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挂靠或者借用资质投标,不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不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4. 我方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后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如我方成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按法定要求进行公开。5. 施工工期: 日历天6. 工程质量: 合格7. 施工安全:8. 文明施工:9. 投标有效期: 天10. 投标保证金: 元11. 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全部到位,且施工报建前不变更拟投入的相关人员,此外,保证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符合施工报建要求,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等相关管理规定,否则视同违约。具体违约条款如下:(1)若经招标人同意变更的,项目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3万元,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0.5 万元,违约金从我公司的工程费中扣除;(2)若擅自变更,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我公司弃标,若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12. 技术标准和要求:(保证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完成本项目,否则作不良行为处理。)13. 分包企业需经招标人同意并满足前附表要求(该条款仅适用允许分包的项目)。14. 如果我方中标,我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及中山市工程建设领域有关农民工工资管理现行有效的规定。15. 我方违反上述承诺、保证,或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中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承 诺 单 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日 期:84二、项目管理机构职务 姓名 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社保(有/无)项目负责人应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第二代身份证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聘书、第二代身份证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安全员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注:拟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必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1 款规定,否则评审不合格。85第九章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范本条款的修改声明:根据项目需要,招标人对《施工招标文件》作了修改,与范本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章中列明,并以本章为准,原文不再有效。1.增加内容1.1 章节条款号: 增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1、10.12、10.13、10.14、10.15、10.16、10.17、10.18、10.19、10.20、10.21、10.22、10.23、10.24 款现文:10.11拟投入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管理人员施工报建前不得擅自更换,否则作弃标处理;经发包人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按每次计扣承包人违约金人民币 3 万元;变更投标文件承诺的其他管理人员按每人每次计扣违约金人民币 0.5 万元。施工报建后,因承包人原因申请变更人员须经发包人同意,项目负责人按每次计扣承包人违约金人民币 3 万元;变更投标文件承诺的其他管理人员按每人每次计扣违约金人民币 0.5 万元。10.12中标人工期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处罚合同金额的 0.05%;逾期违约金限额:签约合同价的 10%。本项目工期不做调整,请各投标人根据工程情况、场地条件、工期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合理投标。10.13(1)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分别向他人转让。(2)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3)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发包人对承包人分包工程的同意或批准并不免除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5)如果出现违法分包转包的情况(合同另有规定除外),监理人有权拒绝验收和计量,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并处违约金 20 万元,同时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10.14 中标人承诺必须无条件接受发包人及中山市纪委监委对本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10.15中标人须遵守《中山市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中山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工地进一步推广使用装配式围挡的通知》的有关规定。10.16中标人须按《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文件\《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更新使用〈建设工程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承86诺书〉的通知》(中建通〔2019〕25 号)及黄圃镇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做好分账管理,开工前将施工人员及工资支付账号报建设单位备案,每次划入工资专用账户的余额为当期进度产值的 20%或根据本项目《中山市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备案表》的“人工费”比例约定。10.17中标人须承诺变更、修改设计的工程内容不拒绝承担,所增减工程的工程量不超过中标工程量的 10%时,工期不做调整。如因设计、规划调整变更等原因,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和内容。10.18中标人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0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进场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提交给中山市住建局进行诚信惩戒处理。10.19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履约保函及工人工资账户证明的办理,逾期违约金为 20000 元/天,同时提交给中山市住建局进行诚信惩戒处理。10.20土方外运运距统一按 10 公里包干,废料外运运距统一按 5 公里包干,施工单位投标时,自行决定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10.21本项目投标时无须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供资格标、经济标和基本资料给招标代理(投标文件均为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须为原件;副本五份,为正本的复印件。正副本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胶装及编写页码,在正副本的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10.22如因设计、规划调整变更等原因,甲方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和内容。所有调整和变更项目乙方不得拒绝承担。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施工合同》规定的义务。10.23由中标单位负责水土流失预防、治理,须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接受相关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管理。如因防治措施不当导致水土流失,所有的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10.2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具体如下: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标准:以招标控制价为计费基数,按国计价[2002] 1980 号文标准收费计取(不含税)。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税前收费,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招标代理费用,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1.2 章节条款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2 否决性条款备注现文: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872.删除内容2.1 章节条款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5.1 《附件 1》原文:附件 1: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主材调差问题的指导性意见(中府办〔2018〕12号)为了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间建筑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的价差调整问题,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指导性意见。一、调整条件政府投资项目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钢筋、水泥、中砂、碎石、墙材、电缆、沥青、预拌砂浆、商品混凝土以及管桩等建筑主材价格涨落超过施工承包合同对应的中介预算价格 5%时,合同价差调整可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二、调整方案(一)如工程合同工期内正常施工或者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30 天以内(含 30 天)时,材料价格涨落 5%以内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超出 5%以上的涨价或降价风险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按 50%的比例共同承担。(二)如工程合同执行中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超过 30 天时,材料涨落 5%以内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超出 5%以上的涨价和降价风险均由发包人承担。(三)如工程合同执行中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材料涨落所引起的涨价或降价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三、计算公式当材料价格涨幅大于 5%时 Si=Ti *Ai*(△Ci-Ci *1.05);当材料价格降幅大于 5%时 Si=Ti*Ai*(△Ci-Ci*0.95);Si:某种建筑主材调差金额;(当 Si 为正数时是补偿金额,当 Si 为负数时是扣减金额)Ti:调差系数;(如合同工期内正常施工或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30 天以内时,调差系数为 0.5;如合同执行中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超过 30 天或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调差系数为 1)Ai:某种建筑主材的消耗量;△Ci:某种建筑主材在工程实际开工至完工期间(以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为准)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价格的平均值;Ci:某种建筑主材在合同中对应的中介预算价格。调差金额作为价差计入工程价款,只计取规费和税金,不再按承包人的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88四、其他规定(一)已招标的在建项目或者已竣工验收未办理结算手续的项目,如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和合同中没有补差约定的,发包人、承包人可参照以上方法进行材料价格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款。已有补差约定的,按相关约定执行。(二)未招标项目,可在招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按照以上方法对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承担进行约定。五、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2 章节条款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5.2 招标控制价和承包标准(集体资金版)原文:10.5.2 招标控制价和承包标准(集体资金版)(1)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见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说明。(2)投标单位应按照施工图及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等的要求,按照答疑会后公布的中介机构编制的该工程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结合市场情况和自身竞争能力自行确定投标报价。投标单位的报价将被视为投标单位完全理解了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中的全部项目、数量及内容。中标后,中标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实际施工完成量(不含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与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时,差异部分不作调整。(3)设计变更:招标单位要求或同意变更时,承包价的调整按如下处理:合同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类似单价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根据变更工程的中介预算价×(1 一承包人报价浮动率)确定单价(该中介预算价将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并以此为准。)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格/招标控制价)*100%(4)投标单位应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将工程的所有临时设施(如施工工棚、施工排水、施工通道等)、场地租用、保险费、税、停水、停电以及排除影响施工的各类障碍等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投标单位应将施工风险系数等费用考虑入工程投标总报价中。(5)由于施工需要,中标单位须对现有设计图纸作局部修改,须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招标单位同意,但所增加的工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6)投标单位的投标总价包含施工图纸及施工要求之全部内容,中标后不再调整。(7)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须按规定执行,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单列,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报价中应注明:“本工程总造价 X 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Y 元”。(8)本工程所用材料由承包单位组织采购,采购的主材品质需满足设计、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主要材料采购前应将生产厂商资质和样品、业绩等有关资料报经监理、招标人同意后方可采购。材料进场89时承包单位应准备好有关质量证明向监理报验,经检查、复检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修改内容3.1 章节条款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4.1原文: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现文: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2 章节条款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0.5.1原文:10.5.1 招标控制价和承包标准 (市属财政资金版本)现文:10.5.1 招标控制价和承包标准3.3 章节条款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5.1 第(3)点原文:(3)投标人应核对全部工程量清单(或调整后工程量清单)、图纸项目和招标范围说明,如果认为工程量清单存在项目特征描述不符、错漏或误差,或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有疑问的,应在答疑会前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中必须提供具体、完整的的工程量计算式),招标人于答疑会统一书面回复,招标人据实调整并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和调整招标控制价。若投标人对调整后工程量清单有异议,应在答疑提问截止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中必须提供具体、完整的的工程量计算式),招标人统一书面回复。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或调整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标后按招标图纸(招标范围内项目)施工。除了因不可预见、招标人原因、设计修改、材料或人工单价调整按财局文件执行等特别说明的原因或其他招标人特别同意等因素可以调整价格外,报价不予调整。现文:(3)投标人应核对全部工程量清单(或调整后工程量清单)、图纸项目和招标范围说明,如果认为工程量清单存在项目特征描述不符、错漏或误差,或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有疑问的,应在答疑会90前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中必须提供具体、完整的的工程量计算式),招标人于答疑会统一书面回复,招标人据实调整并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和调整招标控制价。若投标人对调整后工程量清单有异议,应在答疑提问截止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中必须提供具体、完整的的工程量计算式),招标人统一书面回复。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或调整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标后按招标图纸(招标范围内项目)施工。除了因不可预见、招标人原因、设计修改等特别说明的原因或其他招标人特别同意等因素可以调整价格外,报价不予调整。3.4 章节条款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5.1 第(11)点原文:(11)投标报价范围内的工程造价除设计变更或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中允许的调整范围以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府办〔2018〕12号文件(详见附 1)允许的建筑主材调差外,其余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在计费时,投标人应将施工风险系数等费用考虑入工程投标总报价中。现文:(11)投标报价范围内的工程造价除设计变更或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中允许的调整范围外,其余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在计费时,投标人应将施工风险系数等费用考虑入工程投标总报价中。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3 投标有效期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无须确定基准价)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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