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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人民医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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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人民医院2022-2023年度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上蔡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上蔡县人民医院2022-2023年度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YGL202202-DF001

2、采购项目名称:上蔡县人民医院2022-2023年度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0日

5、评审日期:2022年02月2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职工食堂食材供应,择优选择供应商完成采购人所需食堂食材供应,主要包括肉制品类、蔬菜类、水产品、畜禽蛋类、豆制品、奶制品、水果类、调料干菜、百货类等。

2、最高限价:各食材当期上蔡当地市场价的100%。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二年。

三、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费率

单位

ZYGL202202-DF001

本项目为职工食堂食材供应,择优选择供应商完成采购人所需食堂食材供应,主要包括肉制品类、蔬菜类、水产品、畜禽蛋类、豆制品、奶制品、水果类、调料干菜、百货类等

上蔡县双隆烟酒副食店

邵庄乡尹赵村小张庄

95

%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蔡县人民医院2022-2023年度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

本项目为职工食堂食材供应,择优选择供应商完成采购人所需食堂食材供应,主要包括肉制品类、蔬菜类、水产品、畜禽蛋类、豆制品、奶制品、水果类、调料干菜、百货类等

择优选择供应商完成采购人所需食堂食材供应,主要包括肉制品类、蔬菜类、水产品、畜禽蛋类、豆制品、奶制品、水果类、调料干菜、百货类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二年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及采购人有关要求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费率

单位

本项目为职工食堂食材供应,择优选择供应商完成采购人所需食堂食材供应,主要包括肉制品类、蔬菜类、水产品、畜禽蛋类、豆制品、奶制品、水果类、调料干菜、百货类等

上蔡县合生元商贸有限公司

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金明路中段路东43号

95

%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蔡县人民医院2022-2023年度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

本项目为职工食堂食材供应,择优选择供应商完成采购人所需食堂食材供应,主要包括肉制品类、蔬菜类、水产品、畜禽蛋类、豆制品、奶制品、水果类、调料干菜、百货类等

择优选择供应商完成采购人所需食堂食材供应,主要包括肉制品类、蔬菜类、水产品、畜禽蛋类、豆制品、奶制品、水果类、调料干菜、百货类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二年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及采购人有关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杨焰、张乐、李林波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服务费按国家相关计费标准收取,依据《发改价格(2011)534》规定,按照 《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取代理服务费,结合相关部门要求的计算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612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各相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出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上蔡县人民医院

    地 址:上蔡县蔡都大道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6-6908555

    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泰山路与骏马路交叉口西北角天基城中心花园3号楼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96-2311582

    • 上蔡县人民医院2022-2023年度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20220209.doc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货物项目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货物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ZYGL202202-DF001

    项目名称:上蔡县人民医院2022-2023年度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

    采购人:上蔡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二月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说明

    二.采购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六.磋商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九.合同授予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上蔡县人民医院2022-2023年度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泰山路与骏马路交叉口西北角天基城中心花园3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2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GL202202-DF001

    2、项目名称:上蔡县人民医院2022-2023年度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约120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各食材当期上蔡当地市场价的100%。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职工食堂食材供应,择优选择供应商完成采购人所需食堂食材供应,主要包括肉制品类、蔬菜类、水产品、畜禽蛋类、豆制品、奶制品、水果类、调料干菜、百货类等。

    (2)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二年。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及采购人有关要求。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入围供应商数量:2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二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支持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1、请于2022年0211日至2022年0217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到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泰山路与骏马路交叉口西北角天基城中心花园3号楼)报名。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所有证件、证明须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响应性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2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泰山路与骏马路交叉口西北角天基城中心花园3号楼),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五、响应性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2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泰山路与骏马路交叉口西北角天基城中心花园3号楼),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项目咨询电话:

    采 购 人:上蔡县人民医院

    地 址:上蔡县蔡都大道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6-6908555

    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泰山路与骏马路交叉口西北角天基城中心花园3号楼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96-2311582

    第二章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上蔡县人民医院2022-2023年度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

    一、服务技术需求

    (一)蔬菜类

    1、叶菜类:叶鲜嫰肥厚,形态完整;叶面光滑,枝叶有弹性;无虫蛀虫卵,表皮无斑点,无腐烂变质;农药残留物不超标。

    2、根茎类:厚料肥嫩丰满,光滑圆实,形态整齐,出菜率高;皮不干缩,无发霉,无泥沙;无破裂腐烂,无虫鼠咬伤霉斑。

    (二)水产品类

    鲜鱼类:鳞片完整有光泽,鳃口紧闭,鱼鳃鲜红,鳍尾完整;鱼体饱满结实,肉质紧密有弹性,腹无胀气,肛门凹陷且无异物流出;无伤痕破体现象;鱼种熟悉,无毒无害;确保新鲜。

    (三)肉产品类

    1、猪肉类:有当日检疫证,肉体印有检疫章;指压反弹迅速,无渗出液无异味,无寄生虫;肉质紧密,肌体结实,肉色淡红。

    2、家禽类:有当日检疫证;肉质深红,质地紧密,脂肪呈白色或谈黄色,质细腻;肉体结实,弹性足,无粘液,无渗出液;内脏清掏干净。

    3、牛/羊肉类:有当日检疫证;牛肉色泽棕红,弹性足;无寄生虫;肉质柔软光滑,无腐臭变质异味;羊肉色泽暗红,纤维细而软,肌间少脂肪。

    (四)水果类

    果皮完整,色泽鲜亮,果实饱满,水分充足,蒂部不干枯,成熟适度;表皮无斑点、腐烂,无虫咬破伤及霉点。

    (五)米、面、油类

    1、米:颗粒饱满均匀,颜色纯正有光泽;干爽无杂质,元霉变、异味、染色,表面无油污。

    2、面:粉质细腻干爽;颜色纯正;无霉变结块,无异味;不掺假。

    3、油:具备食用油特有气味、无异味;色泽鲜明(猪油白色、豆油为深黄色、花生油为淡黄色、色拉油为无色)、品质正常的油脂透明度高。

    (六)调味品

    1、预包装: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包装完整;包装盒或标签上的信息完整、清晰;食品内容和重量必须与包装上标明的完全一致。

    2、散装:无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异常情况。

    (七)其他类

    其他类或零星采购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

    (八)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及采购人有关要求。

    二、商务要求

    质保期

    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供货服务期限

    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二年。

    供货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合同中双方约定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工作日内。

    售后服务保障

    本次采购内容为食堂食材供应,非一次性供货,供应商应制定合理的供货计划,按照采购人需要供货,供应商必须提供7*24小时的响应服务(包括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接到送货需求30分钟内电话响应,2小时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验收条件及标准

    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价款的依据,如有异议,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检测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

    四、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

    供应商需认真自行勘查现场,了解采购人详细采购需求,如供应商供货产品及提供的服务不满足采购人要求,自行承担损失;合同期内供应商需按照磋商优惠率无条件完成采购人订单需求,不得降低质量标准,采购人如有特殊紧急需求,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无条件配合完成。

    供应商应在响应性文件中对以上要求作出承诺,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1.1 项目名称:上蔡县人民医院2022-2023年度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

    1.2 采购人名称:上蔡县人民医院

    1.3 项目编号:ZYGL202202-DF001

    2

    合格供应商:具备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

    3

    磋商报价:

    3.1 本次磋商以固定费率报价。结算价=供货当期实际发生额*各食材当期上蔡当地市场价*成交费率

    3.2 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本项目磋商废止。

    3.3 本项目服务费按国家相关计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4

    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5

    响应文件组成: 正本1份;副本 4 份。

    6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7

    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8

    评定办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

    9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0

    磋商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1

    签订合同: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二项商务要求。

    12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3

    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

    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二项商务要求。

    15

    成交供应商可以以政府采购合同为担保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融资。

    16

    响应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结束后60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7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的网页截图。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上网核实,并将查询结果打印签字后交代理机构存档。磋商小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化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18

    解释: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一 说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方。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3 “供应商”系指下载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参加磋商主体。

    2.4 “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 “服务”“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品、服务等内容。

    2.6 “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效期”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的期限。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3.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采购预算为:约1200000.00元/年;

    最高投标限价:各食材当期上蔡当地市场价的100%

    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4.1供应商应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4.2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

    4.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原件)

    4.4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会议。

    注:以上要求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装订与响应性文件正副本中,原件评审时必查。以上有关材料原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在谈判时不能提供的,可以提供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内。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只接受密封递交的资格审查原件。

    5.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6.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7.2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8.关联企业参加磋商

    8.1 本采购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

    8.2 关联企业中, 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一经发现,将导致磋商同时被拒绝。

    8.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特别说明:

    9.1供应商参加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9.2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磋商。

    9.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4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响应无效,由相关部门查处。

    10.质疑和投诉

    10.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提出质疑;供应商对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部门投诉。

    10.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11. 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竞争性磋商文件

    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2.1 竞争性磋商公告

    12.2 采购需求

    12.3 供应商须知

    12.4 合同主要条款

    12.5 响应文件格式

    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3.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则需延长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文件领取时间等可以相应延长),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公示期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不受上述限制。

    13.2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3.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未通过本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磋商时不予认可。

    13.4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始磋商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将变更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14.要求

    1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采购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商务要求和响应文件中对响应的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14.2 供应商应完整签署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中《竞争性磋商响应书》和《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不得随意增减或修改内容。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5.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5.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15.2 关于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5.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6.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6.1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16.2初次报价一览表

    16.3服务技术响应表

    16.4商务响应表

    16.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6.7证明文件

    16.8抵制商业贿赂承诺

    17.响应文件有效期

    17.1 响应文件从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效,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磋商报价

    18.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本项目报价费用为交货地点交货价格,包括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费用、保险费、服务费、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本项目磋商报价采用固定费率形式,供应商以百分比进行报价,只允许报一个费率。

    18.2供应商要按初次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填写。

    18.3 结算价=供货当期实际发生额*各食材当期上蔡当地市场价*成交费率。

    19.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0.响应文件的签署

    20.1 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性文件。除了响应性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响应性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响应性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负责。

    20.2 响应性文件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20.3 响应性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盖公章。

    20.4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0.5 响应性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20.6 全套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

    20.7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性文件或响应性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性文件。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21.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标记

    21.1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均密封递交。

    21.2为方便记录第一轮报价,供应商除将“报价一览表”装订在响应文件之中外,还应另单独密封递交,并在密封包装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21.3 所有密封包装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21.3.1 清楚标明递交至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指明的地址。

    21.3.2 注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编号 和“在 时(谈判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1.3.3 在密封包装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21.3.4 所有密封包装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22.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22.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资格审查证明文件原件及其他证明文件原件均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为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址。

    22.2 在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下,由供应商代表或授权代表检查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情况。经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送达磋商小组。

    23.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

    23.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文件:

    23.3.1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23.3.2 响应性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的。

    23.3.3 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谈判的。

    23.3.4 未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若收取)。

    23.3.5 一个供应商不只递交一套响应性文件的。

    五 磋商

    24.组建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采购人组成,成员为 3 人(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采购限额标准而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

    25.响应文件的初审

    25.1磋商小组会将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已正确签署等。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性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

    25.2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5.2.1资格性检查。将依据响应性文件按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述的资格标准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资格、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不具备该资格条件。

    25.2.2 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竞争性磋商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不进入下一阶段磋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2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4)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服务期、质保期等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5)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列、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意思表述不明确,或前后矛盾,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7)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8)联合体参加磋商未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的。

    (9)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25.2.3 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现场告知其理由。

    25.3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25.3.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的。

    25.3.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

    25.3.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25.3.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25.3.5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

    25.3.6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的。

    25.3.7 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26.响应文件的澄清

    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磋商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7.磋商

    27.1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本次磋商程序。

    27.2磋商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按照顺序分别单独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

    27.3本次磋商进行二轮次报价,并给予每个供应商相同的机会。响应文件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以后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价(除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每轮次报价或承诺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在规定的时限内递交给磋商小组,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次报价为准。最后一轮报价递交给磋商小组后,请所有供应商参加,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场宣唱各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由磋商小组将最后报价结果录入。(如果一包中分项目过多,第二轮可以只报总价,分项目价格按本轮总报价与第一轮总报价的优惠比例相应调整)。

    27.4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低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村料。不能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8.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

    28.1 凡与本次磋商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磋商中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8.2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参加磋商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确定成交供应商

    29.成交原则

    29.1本次磋商将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9.2磋商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性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磋商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本项目选取2家供应商入围,由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直接确定2名成交供应商。

    30.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2名成交供应商。

    31. 成交通知书及成交公告

    31.1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1.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成交供应商在有效的最后一轮报价中报价最低,非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视为供应商恶意串通。

    31.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4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磋商终止的权利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磋商废止,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32.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2.2 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2.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总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按供应商须知第29项的规定排列成交资格。本项目选取2家成交供应商,按评审总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排在前2位的2家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二、评审内容及标准

    1.价格分(30分

    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有效供应商的磋商货物符合价格折扣条件的,按照“价格调整要素及价格折扣幅度列表”进行报价调整,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供应商的评审价。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价格调整要素及价格折扣幅度列表:

    评审价格要素

    价格折扣幅度

    节能产品

    3%

    环境标志产品

    3%

    小型或微型企业参加磋商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

    ……

    供应商或所提供产品按规定享受其他国家政策支持、扶持的,由供应商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每项按0.5%折扣。

    注:(1)提供产品属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以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为准。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不再给予价格优惠。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附件)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附件)。

    2、价格调整

    2.1 如果同一包为单一产品,对最后一轮报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报价作为最终评审价。

    最终评审价=最后一轮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

    2.2 如果同一包内有多个产品,部分产品符合政策功能要求的(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折扣。),只对符合政策功能要求的产品依据《初次报价明细表》按上述价格折扣幅度进行折扣。

    2.2.1如果最后一轮供应商按《初次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进行报价,对最后一轮报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报价作为最终审定价。

    单项调整报价=最后一轮单项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

    最终评审价=∑单项调整报价+∑不进行价格调整产品的最后一轮单项报价

    2.2.2如果最后一轮报价只报总价,先对第一轮报价进行调整,再按最后一轮报价比第一轮报价降价幅度计算出最终评审价。

    第一轮单项调整报价=第一轮单项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

    第一轮调整后报价总价=∑第一轮单项调整报价+∑不进行价格调整产品的第一轮单项报价

         最终评审价=(最后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第一轮调整后报价总价

    2. 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评分内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报价

    (30分)

    评审报价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评审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报价费率最低),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0.3×100

    注: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0

    技术部分

    (58分)

    供应能力

    仓储设施:供应商有固定的仓储场所的得3分,没有的得0分;

    冷库:供应商有固定的存储冷库的得3分,没有的得0分;

    (提供图片、房屋产权证资料或租赁合同);

    若成交后,与现实不符,取消成交资格。

    6

    车辆配备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或租赁食材配送专用车辆每台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

    (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车辆图片,如租赁车辆须同时附租赁协议扫描件,没有车辆或证件不全的不得分)。

    9

    供应商食品安全保证措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保证措施,详细、合理、切实可行,得6-8分;比较详细、合理、切实可行,得3-5分;不详细,基本合理、可行,得1-2分;缺项或完全不合格得0分。

    8

    供应商食品质量保证与控制措施

    食品质量保证与控制措施,详细、合理、切实可行,得6-8分;比较详细、合理、切实可行,得3-5分;不详细,基本合理、可行,得1-2分;缺项或完全不合格得0分。

    8

    车辆、人员配备及配送方案

    车辆、人员配备及配送方案,详细、合理、切实可行,得6-8分;比较详细、合理、切实可行,得2-5分;不详细,基本合理、可行,得1分;缺项或完全不合格得0分。

    8

    紧急响应应变方案

    供应商针对紧急响应应变方案和采购方补货需求采取的临时供货措施,详细、合理、切实可行,得4-6分;比较详细、合理、切实可行,得2-3分;不详细,基本合理、可行,得1分;缺项或完全不合格得0分。

    6

    不合格食材处理措施

    配送过程中可能被污染或不合格食材的处理措施,详细、合理、切实可行,得4-5分;比较详细、合理、切实可行,得2-3分;不详细,基本合理、可行,得1分;缺项或完全不合格得0分。

    5

    定制化服务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定制化服务,包含本地化服务措施、服务团队等。服务措施详细、合理、切实可行,得4-5分;比较详细、合理、切实可行,得2-3分;不详细,基本合理、可行,得1分;缺项或完全不合格得0分。

    5

    食材质量保证

    供应商承诺成交后配送的每批次蔬菜都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且各项指标达到的得1.5分;

    供应商承诺送达指定地点交货完成后,能够保证辅料包装完整、食材分类、摆放有序且有隔尘保鲜措施的的1.5分。

    3

    商务部分(8分)

    售后服务方案情况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情况、售后服务响应情况、对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的调换、退货等方案进行打分。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体系详细、完善、切实可行,得4-5分;比较详细、完善、切实可行,得2-3分;不详细、完善、切实可行,得1分;缺项或完全不合格得0分。

    5

    优惠承诺

    供应商提出的优惠条件和承诺情况,根据可实现性优惠力度,可实现性高、优惠力度大得3分,可实现性较高、优惠力度较大得2分,可实现性、优惠力度一般得1分,没有可实现性、不优惠或缺项得0分。

    3

    资信与其他

    (4分)

    企业业绩

    供应商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已签订得合同原件为准)

    4

    3.得分的计算

    磋商小组成员评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

    磋商总得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合计总分/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

    八 合同授予

    33.签订合同

    33.1 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逾期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33.2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3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附: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离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

    最终以同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 (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

    1.服务内容:

    2.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____元)。

    3.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3.1服务期限:

    3.2服务地点:

    4.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5.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6.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等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7.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8.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9.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9.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成交金额的 % 元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履约担保函等形式交纳。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提交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担保函。以现金、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的形式交纳的,采购人在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服务毕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款。

    9.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0.转包或分包

    10.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10.2乙方如有转包和分包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11.质量保证

    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

    12.验收

    验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性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1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3.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等。对乙方未按照合同履行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13.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13.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13.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4.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14.2对甲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及时配合处理。

    14.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14.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5. 违约责任

    15.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15.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6.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7.合同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7.1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7.2 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违约解除合同

    18.1违反本合同第10条的规定的。

    18.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8.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9.其他约定

    19.1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9.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0.附件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监督管理部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附件--响应性文件格式

    注释:

    《响应性文件格式》是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性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的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响应性文件。

    目 录

    附件1 响应性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附件2 响应性文件封面(格式)

    附件3 竞争性磋商响应书(格式)

    附件4 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

    附件5 服务技术响应表(格式)

    附件6 商务响应表(格式)

    附件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附件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9 证明文件

    附件10 抵制商业贿赂承诺(格式)

    附件11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金融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1 竞争性磋商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供应商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响应性文件递交至: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指明的地点)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附件2 竞争性磋商文件封面(格式)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附件3 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致:____ __(代理机构名称):

    ______ __(供应商名称)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 __项目(项目号: )的竞争性磋商。现正式提交下述文件1份:

    1、初次报价一览表。

    2、服务技术响应表。

    3、商务响应表。

    4、证明文件。

    5、抵制商业贿赂承诺

    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我方就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2、我方同意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采购文件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我方保证尊重磋商小组的确定结果。

    5、我方遵守采购文件的全部规定,接受采购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6、如果发生供应商须知第25.2.1、25.2.2项所述情况,同意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7、如果发生供应商须知第25.3、31.2项所述情况,同意磋商小组认定我方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并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8、如果发生供应商须知第28.2项所述情况,同意被认定为丧失参加磋商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0、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我方最近3年内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1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13、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报价一览表(格式)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措施报价

    (费率%)

    大写: 小写:

    备注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2、磋商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运输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3、若认为符合价格折扣条件的,在 “备注”栏内注明符合何种折扣条件,以方便磋商小组评审。

    4、供应商按格式填列,不得自行更改,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结算价=供货当期实际发生额*各食材当期上蔡当地市场价*成交费率。

    6、费率报价大写为人民币大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服务技术响应表(格式)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性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1

    2

    ……

    服务质量标准

    ...

    注:供应商必须如实完整填写表格, “偏离情况”是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商务响应表(格式)

    项目编号:    

    商务要求项目

    磋商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_____ _,性别:____ _,年龄:____ _,职务:____ _ _______ __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______ __ (全称并加盖公章)

    附件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_______ 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_______ __(姓名)系_______ 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本授权,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_____ _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性文件递交、参加谈判、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务: 职务: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此处请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附件9 证明文件

    9.1资格审查证明文件。

    9.2其他竞争性磋商要求的证明文件。

    9.3供货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格式自拟)

    9.4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是)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9.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是)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0 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

    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致:_______ 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贵单位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成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监督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与其它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成员恶意串通,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七、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附件11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金融机构联系方式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阳分行

    联系人:陈安达18538266767

    李鹤松18638169788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北段九阳大厦一号楼

    2、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公司业务七部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13783327708

    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文明路168号(天龙大酒店对面)

    3、郑州银行驻马店分行

    联系人:禹阳

    联系电话:15103825000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置地大道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4、驻马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鄢川源  15136590288   3699502

    周莉娟  15290172878  3618869

    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文化路360号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营业部

    联系人:罗浩 手机号15239620736

    刘杰 手机号16639631991

    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188号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明路支行

    联系人:李阿萃  18638139933

    地址:郑州市东明路与东风路交叉口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