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大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食材统一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食材统一配送采购 | 180 | 2.0 | 1 | 批发业 |
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180万元/年。两年合计360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提供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重庆教育后勤协会颁发的有效的《重庆市学校后勤物资供货企业准入证》(准入供货范围:学校),提供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4.若投标人为外地企业,须在重庆市内设有稳定的服务机构;投标人在渝设立服务机构的,须提供在渝工商注册证明(提供复印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2月21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交纳,售后不退。如投标人未交纳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投标。)
(五)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投标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签到。
(六)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详见交易中心大厅显示屏)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3月15日北京时间09:30-10:30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3月15日北京时间10:30
(九)开标时间:2022年3月15日北京时间10:30
(十)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当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集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说明》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进行基本账户登记工作。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账户登记工作咨询电话:023-63625633。
查询网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
2.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任一账户并汇至以下任一账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公告下方),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4511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23-62335828
地 址:重庆市尚文大道887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大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老师
电 话:15826113649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转盘佳乐紫光20-15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食材统一配送采购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3111230034020030443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23904808710630017593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6232813760000756212 |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食材统一配送采购-招标文件.doc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食材统一配送采购
采购人: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大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HYPERLINK \l "_Toc57981747"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 3 -
HYPERLINK \l "_Toc57981748" 一、招标项目内容 - 3 -
HYPERLINK \l "_Toc57981749" 二、资金来源 - 3 -
HYPERLINK \l "_Toc5798175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3 -
HYPERLINK \l "_Toc57981751"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 4 -
HYPERLINK \l "_Toc57981752" 五、投标保证金 - 5 -
HYPERLINK \l "_Toc5798175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7 -
HYPERLINK \l "_Toc57981754" 七、投标有关规定 - 7 -
HYPERLINK \l "_Toc57981755" 八、联系方式 - 8 -
HYPERLINK \l "_Toc57981756" 第二篇 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 9 -
HYPERLINK \l "_Toc57981757"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 9 -
HYPERLINK \l "_Toc57981758" 二、定点配送物资要求 - 9 -
HYPERLINK \l "_Toc57981759" 三、项目其他要求 - 9 -
HYPERLINK \l "_Toc57981760"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 11 -
HYPERLINK \l "_Toc57981761" 一、服务期、地点、验收及考核方式 - 11 -
HYPERLINK \l "_Toc57981762" 二、报价要求 - 12 -
HYPERLINK \l "_Toc57981763"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13 -
HYPERLINK \l "_Toc57981764" 四、结算价格及确认周期 - 13 -
HYPERLINK \l "_Toc57981765" 五、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 13 -
HYPERLINK \l "_Toc57981766" 六、知识产权 - 13 -
HYPERLINK \l "_Toc57981767" 七、现场踏勘 - 14 -
HYPERLINK \l "_Toc57981768" 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 14 -
HYPERLINK \l "_Toc57981769"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 15 -
HYPERLINK \l "_Toc57981770" 一、资格审查 - 15 -
HYPERLINK \l "_Toc57981771" 二、评标方法 - 15 -
HYPERLINK \l "_Toc57981772" 三、评标标准 - 17 -
HYPERLINK \l "_Toc57981773" 四、无效投标条款 - 25 -
HYPERLINK \l "_Toc57981774" 五、废标条款 - 26 -
HYPERLINK \l "_Toc57981775"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 27 -
HYPERLINK \l "_Toc57981776" 一、投标人 - 27 -
HYPERLINK \l "_Toc57981777" 二、招标文件 - 27 -
HYPERLINK \l "_Toc57981778" 三、投标文件 - 27 -
HYPERLINK \l "_Toc57981779" 四、开标 - 29 -
HYPERLINK \l "_Toc57981780" 五、评标 - 30 -
HYPERLINK \l "_Toc57981781" 六、定标 - 30 -
HYPERLINK \l "_Toc57981782" 七、中标通知书 - 30 -
HYPERLINK \l "_Toc57981783"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30 -
HYPERLINK \l "_Toc57981784"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 32 -
HYPERLINK \l "_Toc57981785" 十、交易服务费 - 32 -
HYPERLINK \l "_Toc57981786" 十一、签订合同 - 32 -
HYPERLINK \l "_Toc57981787" 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33 -
HYPERLINK \l "_Toc57981788" 第六篇 政府采购合同 - 34 -
HYPERLINK \l "_Toc57981789"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 39 -
HYPERLINK \l "_Toc57981790" 一、经济文件 - 40 -
HYPERLINK \l "_Toc57981791" 二、技术服务文件 - 41 -
HYPERLINK \l "_Toc57981792" 三、商务文件 - 43 -
HYPERLINK \l "_Toc57981793" 四、其他 - 46 -
HYPERLINK \l "_Toc57981794" 五、资格文件 - 50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大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食材统一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食材统一配送采购 | 180 | 2.0 | 1 | 批发业 |
一、招标项目内容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180万元/年。两年合计360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提供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重庆教育后勤协会颁发的有效的《重庆市学校后勤物资供货企业准入证》(准入供货范围:学校),提供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4.若投标人为外地企业,须在重庆市内设有稳定的服务机构;投标人在渝设立服务机构的,须提供在渝工商注册证明(提供复印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2月21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交纳,售后不退。如投标人未交纳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投标。)
(五)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投标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签到。
(六)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详见交易中心大厅显示屏)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3月15日北京时间09:30-10:30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3月15日北京时间10:30
(九)开标时间:2022年3月15日北京时间10:30
(十)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当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集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说明》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进行基本账户登记工作。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账户登记工作咨询电话:023-63625633。
查询网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
2.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任一账户并汇至以下任一账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公告下方),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4511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23-62335828
地 址:重庆市尚文大道887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大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老师
电 话:15826113649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转盘佳乐紫光20-15
第二篇 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食材统一配送采购
序号 | 配送物资名目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鲜肉类(含猪、牛、羊、禽及肚、心、板筋、杂等)配送 | 40 | 1.本项目各分类预算金额为预估值,实际结算金额以投标供应商报价折扣和实际实施数量执行。 2.涉及的标的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的供应商提供。 |
2 | 冷冻类(冻肉、鸡、鸭等)和速冻副食(水饺、汤圆、花卷、鱼丸、牛肉丸等)配送 | 20 | |
3 | 禽蛋、蔬菜类、水果类配送 | 55 | |
4 | 调味品、作料、干副品类配送 | 25 | |
5 | 米面粮油类配送 | 30 | |
6 | 碗筷、餐具等低值易耗品类配送 | 10 |
二、定点配送物资要求
(一)配送物资名目
分类一:鲜肉类(含猪、牛、羊、禽及肚、心、板筋、杂等)配送
分类二:冷冻类(冻肉、鸡、鸭等)和速冻副食(水饺、汤圆、花卷、鱼丸、牛肉丸等)配送
分类三:禽蛋、蔬菜类、水果类配送
分类四:调味品、作料、干副品类配送
分类五:米面粮油类配送
分类六:碗筷、餐具等低值易耗品类配送
(二)配送物资基本要求
(1)中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必须安全无害;
(2)米、面、油等必须符合该类别对应的“GB”国家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鲜、冻肉类、禽类及副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调味品、作料、干副品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5)禽蛋、蔬菜等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6)低值易耗要求
(三)配送物资质量要求
配送物资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等。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及时提供合格安全的产品,不得出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产品。每批产品出厂前应经当地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合格产品方可配送给食堂。
三、项目其他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配送物资,物资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分类存放。每天实时配送时间一般在每天早上6:30分前到达食堂,蔬菜、肉类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确保采购人食堂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具体配送时间以双方在采购合同中的约定为准)。采购人每月(采购单位假期除外)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
(二)中标供应商至少配备采购人员1名,采购车1辆(配备空调),实行专人专车采购,负责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和管理,保证人员和车辆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均须具有健康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于招标开始前三个月已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特殊工作任务时,中标供应商承担餐厨人员和物资转运工作,安排专人专车驻守采购人指定位置,接通知后方可撤离。
(四)中标供应商免费代购采购人所需的相关餐饮物资。
(五)中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货源组织能力,有相当的经济实力能力向采购单位食堂提供和保障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
(六)中标供应商需制定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保证4小时内按5000人2天膳食标准将所需物资筹集配送到位。
(七)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八)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上述服务内容的要求从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制定服务方案。
注:根据中标折扣和采购量据实结算。配送物资以采购人指定的当地卖场(采购人所在就近地区内永辉超市、新世纪超市)等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的实时挂牌价平均值为定价基础,进行折扣填报,询价周期为每月一次。(若中标供应商填报的折扣为9折,若询价的不同超市的即时价格平均价为10元/斤或件,则招标人与供应商实际签订合同的供货结算价格为9元/斤或件)。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地点、验收及考核方式
(一)服务时间
配送供货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二十四个月,合同期限为一年一签,如供应商能完全符合采购要求再续签一年合同。起止时间在合同中约定。甲方严格按照《配送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在合同期期间进行每月考核。
(二)服务配送地点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标准
1、中标供应商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动物肉类需提供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干副调料、冻品物资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QS标识齐全明晰。
2、蔬菜类: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农药残留超标。
3、肉类:新鲜肉质有弹性,无腐败变质、异味虫蛀等,含水量适中。
4、家禽类:新鲜、肌肉有弹性、内脏干净无积血、含水量适中。
5、干副调料(含干货)类:物资干燥、无杂质、无霉变、无硫磺等刺激性气味。
6、冻品类:无杂质、异味。
7、交货时物资质保期(有效期)不得低于三分之二。
(四)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和质量监督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配送物资,供应商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提供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3、采购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
4、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中标供应商应作退货处理。
5、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不得斤两短缺。
6、上述5点验收方式中表述的相关问题,所有分类在执行实施过程中当月不能出现超过3次(含三次),若连续两月出现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供货合同。
(五)考核要求
1、每月按照考核结果支付采购费用,具体计算公式为:每月实际支付金额=每月实际采购额-考核扣除金额。
2、中标供应商对扣款项目应立即着手整改,整改完毕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不予扣款,验收不合格的,当月按照该扣款金额进行扣减采购费用,屡教不改的,该扣款事项加倍扣款。
3、中标供应商工作不负责或达不到合同约定内容和要求,月扣款金额合计超过5000元,当月采购费用暂不支付,次月扣款合计未超过5000元,与次月采购费用一并支付;两月扣款金额均超过5000元,两月采购费用暂不支付,第三月扣款金额未超过5000元的,与第三月采购费用一并支付;连续三个月扣款金额均超过5000元,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相应月份的采购费用,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
3.1、食堂当日急需的肉、鱼、蛋、禽类和蔬菜类食材供货,在双方约定的送货时间未送达的,以迟到500元/30分钟为一个单位计算,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以此累计。
3.2、中标供货商配送的生鲜食材(包括糕点类)出现质量问题,如食材腐烂、变质、有异味、虫蛀等,除无条件退换食材外,发现1起扣500元。
3.3、动物肉类无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的,除无条件退换食材外,发现1起扣500元。
3.4、外包装不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QS标识不齐全清晰的,除无条件退换食材外,发现1起扣500元。
3.5、采购人对供货商食材不定期进行送检,产品不合格的,除无条件退换食材外,发现1起扣1000元。
3.6、发生经第三方具备国家资质机构确认的因食材质量导致的人员中毒事件,除必须承担其相应的医疗费用外,直接扣除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解除双方合约关系。
本服务考核细则,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可进一步协商调整,但调整后的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考核分值原则上不得低于考核细则(特殊情形除外)。
备注:考核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配送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商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宰杀费、保险费、税费等全部配送物资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本次报价以采购人所在就近地区内(永辉超市、重百超市、新世纪超市)等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实时价格平均值为基准价格(特价商品除外),由投标人自行填报折扣(例如投标人在基准价格上优惠15%,那么该投标人的折扣就填0.85。)。折扣最多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所有商品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采购人作退货处理。
2、因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全部法律责任。
(二)售后服务内容
1、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食材品种不能及时提供,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采购人沟通协调,更换品种,满足采购人需要。
2、物资验收中不合格产品,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调换,以不影响正常工作。
3、因配送物资质量导致出现食品安全事情,中标供应商有义务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四、结算价格及确认周期
(一)采购物资原则上每月询定价1次。每次询价至少应在采购人所在就近地区内不低于三家以上不同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进行,以不同超市、市场时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格(某物资,若三家不同的大型超市、市场的时价分别为4元、5元、6元,则取三家超市、市场的平均价5元为该物资的基准价格;若该物资仅两家超市、市场有售,则取两家超市、市场的平均价为基准价格,若只有1家超市、市场有售,则以该超市、市场时价为基准价格,若市场没有由学校进行磋商)。
(二)中标供应商对结算价格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进行询价复核。若按照核价原则进行复核后,中标供应商仍然不执行复核后的结算价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供货合同。
(三)个别在超市、市场无法询价的品种,由双方在合同中商定,酌情处理。
五、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根据结算价格和采购量由采购人据实结算,结算及付款方式如下:
(一)签订采购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金额10万元整(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在顺利完成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工作后无息退还;
(二)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交货后,采购人出具双方签字的验收报告;
(三)中标供应商于合同履行期次月开始,根据双方核定的金额在每月10日前开具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四)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十天内、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当月采购资金。
六、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现场踏勘
投标供应商可在开标前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无论投标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 |
3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
注:
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 |
报价唯一 | 投标报价为填报折扣,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全部技术服务要求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全部商务要求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九十天内 |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投标报价、技术服务指标均相同的,按商务部分的优劣顺序排列(若中标第一候选人最终并列,应当由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选择中标人)。技术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评标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经济分(40%) | 投标报价 40分 | 有效投标报价中各项分类的最低折扣为评标基准折扣,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各项分类的报价折扣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投标报价折扣)×价格权重×100。 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供应商以采购人所在就近地区内(永辉超市、重百超市、新世纪超市)等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实时零售价格平均值(特价商品除外)为基准,进行折扣报价。 注:分类1报价分值为:7分;分类2报价分值为:7分;分类3报价分值为:7分;分类4报价分值为:7分;分类5报价分值为:6分;分类6报价分值为:6分。各分类合计分值为最终经济分值。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供应商的应答(服务响应偏离表)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服务需求”内容, 有一条不满足要求的,整个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 | ||||
2 | 服务部分(30%) | 技术服务方案30分 | (一)组织管理机构人员、车辆配备(14分) 1.人员配置方式(7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配备人员数量进行评分。配备送货人员、财务人员、分拣人员数量达到3人的得3分;项目配备送货人员、财务人员、分拣人员数量达到5人的得5分,项目配备送货人员、财务人员、分拣人员数量达到8人及以上的得7分。此小项按高层级得分,不重复得分。备注:提供人员名单及于招标开始前三个月已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车辆配置方式(7分)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所配备的采购车辆数量或功能进行评分。 配备车辆机动数量大于等于3辆的得2分,配备车辆机动数量大于等于4辆的得4分,配备车辆机动数量大于等于5辆的得7分。此小项按高层级得分,不重复得分。 备注:车辆为供应商自有的需提供车辆照片、购置发票和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票和行驶证上所有人必须与供应商一致);若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车辆照片、租赁合同及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行驶证上所有人必须为出租人且供应商必须为车辆第一承租人。 (二)服务组织管理实施方案(6分) 1.日常物资保障方案,根据优劣评分: 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 2.供应商需制定非常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从可行性、完整性、全面性、细化程度进行评审,应急保障方案根据优劣评分: 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 (三)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10分) 1.有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根据优劣评分: 优秀得5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1-2分。 2.有食品安全培训计划,根据优劣评分: 优秀得5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1-2分。 | 评标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及材料进行横向比较,独立打分。 |
供应商的应答(商务响应偏离表)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30%) | 8分 | 1.通过有效的ISO9000认证(质量保证体系)得2分。 2.通过有效的ISO18001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2分。 3.通过有效的ISO14000认证(环境管理)得2分。 4.通过有效的ISO22000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得2分; | 提供供应商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8分 | 2017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提供食堂物资配送至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且配送服务对象单位人数在1000-2000(含)人有一项得1分,2000(不含)人以上的有一项得2分,满分8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及由配送服务对象出具体现人数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
2分 | 供应商具有种养殖基地的得2分。 | 1.提供照片; 2.自有提供土地权证;租赁的提供租赁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以及出租方土地权证。 | ||
2分 | 供应商具有用于储存、保鲜的冻库且面积在500㎡及以上的得2分。 | |||
2分 | 供应商自有食材检测设备的得2分。 | 提供设备照片、清单及购买时发票以证实为自有。 | ||
2分 |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职工具备食品检验员资格证的,有一名得1分,满分2分。 | 提供食品检验员资格证复印件及于招标开始前三个月已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
6分 | 1、供应商建有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或体系得1分; 2、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相关证书得1分; 3、供应商具有基地直供平台证书得1分; 4、供应商具有省(直辖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产品)龙头企业证书的得1.5分,市(直辖市区)级农业产业(产品)龙头企业证书的得1分。 5、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企业购买食品安全保险,赔偿额度800万元及以上的得1.5分,赔偿额度300万元(含300万元)—800万元(不含800万元)的得1分,赔偿额度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报价政策性扣减
1.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有分类的须以分类为单位单独编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九十天内。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建议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装袋(即正本1袋,副本1袋,电子版1袋,共计3袋)同时请在纸袋表面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不建议),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公告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质疑时限、内容
1.1投标人在2022年2月25日17:00前对招标文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匿名提出质疑,
1.2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2022年2月28日17: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出答疑及补遗。
3.其他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2.1万元。
十、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
十一、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 政府采购合同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合同
甲方: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公开协商后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生食堂生活物资供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合同时间壹年,合同有效期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甲方严格按照《配送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在合同期期间进行每月考核,若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未达到80分以上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二、采购项目一览表
编号 | 分类名称 | 参考金额(万元) | 折扣率 |
1 | 鲜肉类(含猪、牛、羊、禽及肚、心、板筋、杂等)配送 | ||
2 | 冷冻类(冻肉、鸡、鸭等)和速冻副食(水饺、汤圆、花卷、鱼丸、牛肉丸等)配送 | ||
3 | 禽蛋、蔬菜类、水果类配送 | ||
4 | 调味品、作料、干副品类配送 | ||
5 | 米面粮油类配送 | ||
6 | 碗筷、餐具等低值易耗品类 |
说明:1.参考金额为估算,仅供乙方参考,不作为中标后采购依据;
2.因食堂营业额下跌或学校对食堂经营模式的转变,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实际采购金额偏离参考金额,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三、规格、质量标准
编号 | 类别 | 品名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包装要求 | 运输要求 |
5 | 米、面、油 | 非转基因大米 | 25Kg/袋 | GB/T1354-2018 | 外包装标识应标注清楚净含量,品名、执行标准号;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地址、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相应的质量等级。另外,外包装的图案、文字的印刷应清晰、端正、不褪色。 | 1、供货时采用能遮阳、防雨、防尘的密闭箱式车辆运输; 2、符合GB31621-2014标准要求 |
非转基因面粉 | 25Kg/袋 | GB/T1355、LS/T3204-1993馒头用小麦粉 | ||||
非转基因大豆油 | 20L/桶 | GB/T1535-2017 | ||||
非转基因菜籽油 | 20L/桶 |
编号 | 类别 | 品名 | 质量标准 |
2 | 冷冻食品 | 冷冻食品系列 | GB16869-2005《鲜、冻禽产品》,GB2710-1996《鲜(冻)禽肉卫生标准》。 |
4 | 干杂类(含黄豆、绿豆、花生、花椒、辣椒、食品调味香料等)、调味品(含酱油、醋、鸡精、味精、红酱、咸菜等) | 干杂类 | GB317-2006、GB/T 20293-2006、SB/T 10416-2007、SB/T10371-2003、NY/T 832-2004、GB/18187-2000、SB/T10337-2012、SB/T10439-2007、GB/T23587-2009、DB51/110-1992、DBS50/022-2014、GB/T8885-2008、 QB2075-1995、Q/QLW00018-2013、MXS0001-2014、GB/T21270-2007、QB/T2343.1-1997、SB/T 10459-2008、GB18186-2000、SB/T10458-2008 |
调味品 | 1、豆瓣: GB2712-2003《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GB/T20560-2006《地理标志产品郫县豆瓣》、GB/T19681-2005《食品中苏丹红染料检验方法》; 2、酱油: GB2717-2003《酱油卫生标准》、GB18186-2000《酿造酱油》; 3、酿造食醋: GB2719-2003《食醋卫生标准》、GB18187-2000《酿造食醋》; 4、甜面酱: SB/T 10296-2009 甜面酱; 5、散装味精:GB 2720-2003《味精卫生标准》、GB/T 8967-2007《谷氨酸钠(味精)》。 |
除表中标准外,所有投标产品均需达到以下要求:
1.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3.GB2763-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4.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5.每种明细产品必须标明品名、规格、等级、生产厂家等内容。
6.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要求。
四、安全责任,供货人员要求
1.乙方供货人员和车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经济责任。
3.乙方在供货期间,因自身原因造成事故事件等,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所有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要求。
五、物资供应相关要求
(一)甲方已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乙方为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生食堂生活物资供应商。乙方应在合同期内,向甲方供应以上货物的资格。
(二)甲方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乙方供应货物的具体数量、时间、规格品牌、等级、交货地点等,并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采购计划单传递给乙方。乙方依据采购计划单供货,如乙方配送的单样物品数量与甲方需求计划有10%及以上的差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同时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含经济责任),甲方保留向乙方进一步追诉的权利。
(三)乙方应根据学校教育规律,在寒暑假等假期内,以及在发生诸如货源紧张、物价突涨时要顾全大局,确保供应,保障学校稳定。
(四)学校放寒暑假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将食堂剩余的物资免费运回进行保管,并在假期结束后更换同数量、质量的新鲜物资配送给食堂。
(五)乙方所供货物必须确保符合采购质量技术要求,确保安全、品质、卫生、无毒、无害,若有国家强制认证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认证证书、质检报告等。
(六)乙方所供货物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不得出现假冒伪劣和质量不合格产品,否则,甲方可拒收不合格产品。验收方式:按照采购约定方式,实行去除包装后的货物净重验收。
(七)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供应物资的有效质量检验、检疫报告。
(八)乙方所供货物时须有乙方单位字样的专门供货清单,否则甲方有权拒接收货,同时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含经济责任),甲方保留向乙方进一步追诉的权利。
六、价款、结算方式
(一)结算方式:货物结算价格=结算基价×供货人承诺折扣比例。
(二)结算基价:结算基价及确认周期,结算基价=供货人承诺折扣比例×食材价格,食材价格由学校每月询定价1次。每次询价至少在学校就近地区内不低于三家以上不同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进行,以不同超市、市场时价的平均价为食材价格(若采购食材有三家不同的大型超市、市场的时价时,则取三家的平均价为该物资的价格;若该物资仅两家超市、市场有售,则取两家超市、市场的平均价为食材价格,若只有1家超市、市场有售,则以该超市、市场时价为食材价格)。个别在超市、市场无法询价的品种,由学校进行磋商或由双方在合同中商定,酌情处理。
(三)乙方承诺按照与甲方共商核定的价格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供货期间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货款结算原则:为及时结算,若因开票等原因可以一个月一次,一般每月25日前结算;结算前双方做好对帐工作,对帐无误后开具正式发票,符合综合考核要求,且无违约行为,10天内支付货款,遇节假日顺延。
七、安全文明要求
(一)乙方供货人员和车辆应遵守甲方校园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运送车辆相对固定,以便于校园门卫管理系统申报、识别;运送车在校内行驶时必须保证慢速,并注意避让人员。在甲方校区内,供货人员必须遵章守纪。如果由于乙方供货人员和车辆,在甲方校区内发生经济纠纷,在明确为乙方责任和乙方不愿及时解决纠纷或交通事故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货款或从货款扣除代为支付第三方。乙方人员在食堂办理送事宜必须遵守食堂管理规定,发生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二)因乙方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服务对象及有关人员食用后出现一切不良反应的,经权威机构查实后,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经济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双方合同立即解除,没收履约保证金,甲方保留向乙方进一步追诉的权利。
(三)乙方在供货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事件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供货期间,应搞好运输车辆、器具及附近地面的清洁卫生,不能污染所经过区域。
(五)甲方部分收货地点车辆不能直达,需要人力转运,乙方自行负责转运费和转运工具。转运过程中,乙方应爱护甲方提供的电梯,如有损坏应赔偿。
八、供货时间、地点、包装、运输、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规定的时间,准时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运输工具和运输、人工、税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必须按照行业规定具有完整的包装,且包装上标有QS标志,根据不同产品分别规定用中文标有品名、产地、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或代号、规定、配方或者主要成份、食用或使用方法、保存方法等说明,出现包装破损现象予以调换。
(三)货物按下列规定验收:
1.到货后由甲方指定人员进行验收,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按行业规范验收。验收发现数量(重量)不足的,以实际货物数量(重量)验收登记入库。
2.验收时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无条件退货,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货物虽在保质期(有效期内),但货物送到时,剩余保质期限已不足50%的,甲方根据使用情况有权拒收。
九、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要求,签订采购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向甲方缴纳10万元整(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若在合同期内正常履行合同,在顺利完成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工作后无息退还。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应承担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供货不及时对甲方正常经营情况造成轻微影响的,乙方应以该批货物价款总额的5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乙方供货不及时,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以该批货款总额壹倍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2.乙方同一批次货物缺斤少两达到1%及其以上的,乙方应以该批短斤少两货物总额壹倍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3.乙方同一批次货物所供质量不合格数量占该批次货物数量的1%及以上的,乙方应以该批次质量不合格货物价款的壹倍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在合同有效期内,上述情况连续出现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4.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其损失赔偿金甲方先在当期货款中扣除,不足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5.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发生三次没有响应甲方的定期核价报价,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供货资格,合同自动解除,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报单或将采购物资报错,造成供货不及时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2、乙方正常履行合同行为,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如延迟付款,甲方应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十一、其它
(一)履行合同期间,乙方为进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二)乙方在配送时进入甲方所在的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三)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2022年 月 日 2022年 月 日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开标一览表
二、技术文件
(一)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
(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三)技术条款差异表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商务及售后服务承诺
四、其他
(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书面声明(格式)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分类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折扣(小写) |
1 | 鲜肉类(含猪、牛、羊、禽及肚、心、板筋、杂等)配送 | 1批 | |
2 | 冷冻类(冻肉、鸡、鸭等)和速冻副食(水饺、汤圆、花卷、鱼丸、牛肉丸等)配送 | 1批 | |
3 | 禽蛋、蔬菜类、水果类配送 | 1批 | |
4 | 调味品、作料、干副品类配送 | 1批 | |
5 | 米面粮油类配送 | 1批 | |
6 | 碗筷、餐具等低值易耗品类配送 | 1批 | |
投标报价(大写): | |||
折扣填报说明 : 1、供应商以采购人所在就近地区内(永辉超市、重百超市、新世纪超市)等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实时零售价格平均值(特价商品除外)为基准,进行折扣报价。 2、如果投标人在基准价格上优惠15%,那么该投标人的折扣就填0.85;折扣最多保留小数点后2位。 | |||
其他承诺事项:(没有即填“无”或者空置)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技术服务文件
(一)服务方案(内容自拟,建议按照第四篇的技术部分评分顺序编辑排列)
(二)技术服务条款差异表
招标项目名称:
分类号及名称: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偏离)说明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中所列技术需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90天内。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招标项目名称:
分类号及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