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繁峙县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春季营养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14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9242022AGK00005
2、采购计划文号:ZFCG-140924-2022-1-000019
3、项目名称:繁峙县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春季营养餐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总金额:11233500.00 元
6、最高限价:11233500.00元,其中:第一包:1039305.00元,第二包:1039305.00元,第三包:9154890.00元。
7、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3个包,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第一包 | 学生奶 | 565125 | 盒 | 1004805.00 | |
牛肉块 | 6900 | 袋 | 22080.00 | ||
第二包 | 学生奶 | 565125 | 盒 | 1004805.00 | |
牛肉块 | 6900 | 袋 | 22080.00 | ||
第三包 | 食堂食材 | 22329 | 人 | 9154890.00 |
注:(1)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售后及相关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度春季学期,共计100天。
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第一、二包:学生饮用奶的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及标牌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4、售价(元):0。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递交。
五、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0层102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投标人操作流程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3、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4、投标人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投标人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繁峙县教育科技局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旧部队院内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350-5523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002室
项目联系人:冯剑波
项目联系方式:0351-3343450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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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意向公开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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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春季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1409242022AGK00005
招 标 人:繁峙县教育科技局
招标代理: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太原市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002室
联系电话 (传真): 0351-3343450
编制日期:二〇二二年二月
繁峙县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春季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1409242022AGK00005
招 标 人:繁峙县教育科技局 (盖章)
招标代理: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
编制日期:二〇二二年二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1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36
第五部分 合同草案条款 41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5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繁峙县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春季营养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繁峙县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春季营养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9242022AGK00005
2、采购计划文号:ZFCG-140924-2022-1-000019
3、项目名称:繁峙县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春季营养餐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总金额:11233500.00 元
6、最高限价:11233500.00元,其中:第一包:1039305.00元,第二包:1039305.00元,第三包:9154890.00元。
7、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3个包,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第一包 | 学生奶 | 565125 | 盒 | 1004805.00 | |
牛肉块 | 6900 | 袋 | 22080.00 | ||
第二包 | 学生奶 | 565125 | 盒 | 1004805.00 | |
牛肉块 | 6900 | 袋 | 22080.00 | ||
第三包 | 食堂食材 | 22329 | 人 | 9154890.00 |
注:(1)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售后及相关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度春季学期,共计100天。
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第一、二包:学生饮用奶的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及标牌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4、售价(元):0。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递交。
五、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0层102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投标人操作流程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3、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4、投标人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投标人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繁峙县教育科技局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旧部队院内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350-5523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002室
项目联系人:冯剑波
项目联系方式:0351-3343450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细 目 | 内 容 |
1 |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联系方式 | 繁峙县教育科技局 王先生 0350-5523554 |
2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0-02室 0351-3343450 |
3 | 项目名称 | 繁峙县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春季营养餐采购项目 |
4 | 采购内容(范围) | 第一包:学生奶、牛肉块 第二包:学生奶、牛肉块 第三包:食堂食材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
5 |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 |
6 | 采购预算 | 11233500.00元,其中:第一包:1039305.00元,第二包:1039305.00元,第三包:9154890.00元。 |
7 | 投标保证金 | 第一包:贰万元; 第二包:贰万元; 第三包:壹拾伍万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用电汇、转账或保函等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
8 | 投标文件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递交(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加密递交1份)。 注: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9 | 投标人具备的资格证明文件 | 本次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资格证明部分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书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投标保证金(见‘投标文件格式’); ★(3)2020或2021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此项,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无纳税的提供零纳税证明);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五险任意一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农民承包经营户等其他组织可提供自然人缴纳社保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第一、二包:学生饮用奶的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及标牌证书。 (8)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网页截图、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的网页截图(投标人无需提供此项,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9)投标人认为需要附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
10 | 商务技术文件 | 本次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文件 商务部分 ★(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法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项目案例(投标人列表说明,格式自定); (5)投标人企业简介; (6)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8)监狱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认为需要附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 ★(1)报价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2)针对本项目详细的供货服务方案; ★(3)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4)服务承诺;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材料。 |
11 | 纸质投标文件 | 递交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U盘1份; 递交地址: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太原市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021室); 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不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投标文件应编目录和页码,应使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注:纸质投标文件须与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辅助评标及存档使用,不作为投标及开标的依据,当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2 | 开标时间及地址 | 开标时间:2022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太原市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021室) |
13 | 评审标准 | 采用综合评分法 |
14 | 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 |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排序,采购人确定。 |
15 | 纸质标与电子标并行 | 1、投标人需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按照对应的操作手册制作并递交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同时要保证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封皮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和签章。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应先进行电子开标,开标成功后以电子评审结果为准;符合开标评审补救措施情形的,启动纸质开标。 |
15 | 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说明 | 1、投标人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同步生成一个加密文件,一个备份文件,要求均存储在U盘里并密封,待开标现场提交。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jmbs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 3、投标截止时间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
16 | 开标 | 1、开标时,投标人须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所用的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 2、开标现场,投标人携带的个人电脑出现故障或未携带个人电脑的,可使用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备用电脑,但出现不利于投标人的任何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 (1)投标人按顺序轮至解密投标文件时未出现的但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到场的,其可待剩余投标人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后解密其投标文件;当所有在场投标人完成解密且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仍未到场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携带CA数字证书或携带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的; (3)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 (4)投标人携带的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 投标人应认真对待,保障按时解密和CA数字证书的正常使用。 |
17 | 评审补救措施 |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启动纸质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应把开标、评审结果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系统: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审的。 |
18 | 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80%计取。 |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
2.2“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最终投标的投标人。
2.3 “货物”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5“天”:日历日。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第一、二包:学生饮用奶的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及标牌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内容
5.1.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草案条款;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规范、格式和事项要求等内容。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或召开标前会。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6.6如果组织踏勘现场或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三、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7.1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
7.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7.3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将被拒绝。
8.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和资料)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除另有特殊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9.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资格证明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1份、副本2份。本次投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9.2 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9.2.1资格证明部分: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书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投标保证金(见‘投标文件格式’);
★(3)2020或2021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此项,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无纳税的提供零纳税证明);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五险任意一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农民承包经营户等其他组织可提供自然人缴纳社保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第一、二包:学生饮用奶的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及标牌证书。
(8)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网页截图、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的网页截图(投标人无需提供此项,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9)投标人认为需要附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9.2.2商务部分:
★(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法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项目案例(投标人列表说明,格式自定);
(5)投标人企业简介;
(6)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8)监狱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认为需要附的其他商务材料。
9.2.3技术、服务部分:
★(1)报价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2)针对本项目详细的供货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主要货物技术指标和参数的详细描述,拟用于本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地址和详细的联系方式等);
★(3)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4)服务承诺;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材料。
9.2.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9.3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须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审,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10、投标报价
10.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验收、税金、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任何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10.2 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10.3 投标人要按投标内容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10.4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10.5投标人的报价优惠承诺应折算在开标一览表,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10.6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11. 投标保证金
11.1 第一包:贰万元;第二包:贰万元;第三包:壹拾伍万元;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投标保证金。
11.2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转账、保函等方式进行交纳。
单位名称: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太原分行
账 号:4850 1010 0101 3520 29
11.3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采用电汇、转账交纳,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上账户,否则视为未提交。
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5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
11.6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按本须知相关条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2.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12.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2.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2.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3.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11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4.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4.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4.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14.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服务需求、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4.5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严格一致;如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14.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14.7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1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以前上传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不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投标文件应编目录和页码,应使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辅助评标及存档使用,不作为投标及开标的依据,当辅助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15.2 在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
采购人全称:
项目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封。
投标人全称:
15.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上传、送达。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17.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7.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所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对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并同时补充、修改纸质投标文件。
17.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3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
18、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8.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18.3开标倒计时结束后,工作人员开启解密,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文件。
18.4唱标,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优惠或折扣(如有)、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8.5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信息化系统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开标结果。
18.6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其影音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9、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19.1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2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9.3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要求予以回避。
19.4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20、初步评审
20.1资格性审查
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资格审查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代理机构对资格审查时需征得采购人授权后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对模糊不清的或存在疑问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在不影响投标是否有效的前提下,须经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
为保证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缺失或不符,开标后不允许补正或修正,且投标无效。
20.2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符合性评审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1)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0.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1、投标的澄清
21.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
21.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1.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2、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23、评审复核
23.1评标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形、采用政策性因素进行价格扣除的报价等进行复核。
23.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外,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评标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2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小组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或出现23.2中所述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
24、确定中标候选人
24.1评标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4.2评审结束后评标小组应编制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评标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标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标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标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4.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4.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
25、评标过程保密
2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25.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6、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7、采购项目废标、终止与处理
2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2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7.3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
终止招标的,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七、签订合同
28、中标通知
28.1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的中标确认函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8.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中标服务费
31.1中标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80%收取。
31.2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将中标服务费用一次性付清。
30、签订合同
30.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0.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30.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10%)。
30.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悔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30.5违反30.1条、30.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保密和披露
31、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投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2、披露
32.1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2.2 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或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或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或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3、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3.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3.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3.3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3.4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3.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3.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3.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并当面办理接收手续。
3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3.9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3.10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违约处罚
3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十一、政策性因素
35、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35.1采购货物中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附件规定的强制性采购产品的,必须采购清单指定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其它货物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中的产品。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
35.2 本次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中的产品,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
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 org)。
35.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
35.4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投标人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35.5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
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最后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内容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规定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
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 ,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35.6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评审要求。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评标小组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5.7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评审要求。
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评标小组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初步评审
1.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书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
2 | 投标保证金 |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2020或2021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此项,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无纳税的提供零纳税证明); |
5 |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五险任意一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农民承包经营户等其他组织可提供自然人缴纳社保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6 |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7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第一、二包:学生饮用奶的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及标牌证书。 |
8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9 | 是否为联合体投标 | 不是联合体投标; |
说明:
(1)提供的扫描件/复印件局部模糊不清晰、无法辨认的,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
(2)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3)资格评审判定某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列明具体原因。
(4)资格审查由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完成。
(5)资格审查工作将在评标前完成。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时,不进入评标环节。
2、符合性评审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评审内容 | 标 准 |
1 | 投标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4 | 报价一览表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5 | 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6 | 服务方案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7 | 其他 | 未发现属于投标文件无效规定情形的: A、货物技术指标、服务指标、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承诺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B、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D、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E、不符合政府采购国家强制性因素要求的条件。 |
说明:
(1)提供的扫描件/复印件局部模糊不清晰、无法辨认的,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
(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判定某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应列明具体原因。
(3)符合性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时,不进入详细评审环节。
二、详细评审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将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服务部分具体量化,并赋予相对权重分值,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每个评审因素的得分汇总。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择优选择最佳投标人的方法。所有评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分标准详见下表: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得分 |
一、商务部分(10分) | |
1、合同执行能力、供应商业绩 提供近三年(2019年2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10分。 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项目结算证明或验收证明的扫描件。 | 10分 |
二、技术、服务部分(60分) | |
1、供货服务方案 A、货物技术性能的描述:根据提供的货物的重要营养指标、生产/加工工艺及技术、安全性等内容综合评分;优良得10-12分、中等得5-10分(不含10分),一般得0-5分(不含5分); B、配送服务方案:根据提供的货物包装、运输、装卸、发放、仓储等措施,相关人员及设备配置等内容综合评分;优良得12-15分、中等得6-12分(不含12分),一般得0-6分(不含6分); C、食品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根据提供的食品质量、食品安全体系及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优良得10-12分、中等得5-10分(不含10分),一般得0-5分(不含5分); D、项目实施进度:根据提供的时间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等内容综合评分;优良得4-5分、中等得2-4分(不含4分),一般得0-2分(不含2分); E、紧急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根据提供的突发事件、疫情防控等处理预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优良得5-6分、中等得3-5分(不含5分),一般得0-3分(不含3分); 优良:内容全面条理,结构清晰,适用性、可操作性强; 中等:内容有一定的条理性,结构较清晰,有适用性、操作性; 一般:内容不全面,结构不明了,适用性、操作性较差。 | 50分 |
2、售后服务体系 A、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科学合理的服务保障措施,优良得1.6-2分、中等得0.8-1.6分(不含1.6分),一般得0-0.8分(不含0.8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B、具有快速响应的服务能力,完善、合理的服务响应方案,优良得1.6-2分、中等得0.8-1.6分(不含1.6分),一般得0-0.8分(不含0.8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C、具有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具有稳定的售后服务网点,优良得1.6-2分、中等得0.8-1.6分(不含1.6分),一般得0-0.8分(不含0.8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D、具有全面可行、科学合理的用户监督反馈机制及改进方案实施细则,优良得3-4分、中等得1-3分(不含3分),一般得0-1分(不含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优良:内容完整全面,结构清晰,适用性、可操作性强; 中等:内容较完整全面,结构较清晰,有适用性、操作性; 一般:内容不全面,结构不明了,适用性、操作性较差。 | 10分 |
三、价格部分(30分) | |
1、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为有效价格,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报价不参与价格基准价的计算。 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3、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注:(1)经评标小组共同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给予其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经评标小组共同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单位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注:本项目属于固定价格采购项目,投标单位须保证每生每天不低于预算额标准供餐(每生每天5元),投标报价须为各包招标控制额。 | 30分 |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资金-营养餐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农村学校学生营养改善,目的是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健康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按义务教育农村学生在校生数,按标准,按要求及时拨付。供餐标准按照学生在校时间每生每天5元标准执行,学生人数共计22467人。其中,企业供餐21所学校共计138人,食堂供餐54所学校共计22329人;企业供餐提供午奶、牛肉块,每生每天一袋奶、一包牛肉块,每生每天5元;食堂供餐每生每两天提供一袋奶,其余食堂供餐,每生每天牛奶0.9元、食堂供餐4.1元,每生每天5元。
二、商务要求
1、项目名称:繁峙县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春季营养餐采购项目
2、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度春季学期,共计100天。
3、项目地点:繁峙县范围内学校。
4、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以当月实际接收数量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文件要求。
7、中标人不得将所中标的转交他人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的合伙经营。
8、投标人提交的各项资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全面,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投标文件不予以重点评审,情况严重者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技术、服务要求
一、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第一包 | 学生奶 | 565125 | 盒 | 1004805.00 |
牛肉块 | 6900 | 袋 | 22080.00 | |
第二包 | 学生奶 | 565125 | 盒 | 1004805.00 |
牛肉块 | 6900 | 袋 | 22080.00 | |
第三包 | 食堂食材 | 22329 | 人 | 9154890.00 |
二、技术要求
(一)学生奶、牛肉块
1、学生奶
学生饮用奶200毫升/盒,符合国家包装标准盒装,蛋白质含量≥3.0g(每100 g中)。
(1)执行标准:学生饮用奶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25190-2010《灭菌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2)规格及包装:单盒包装净含量采用200毫升规格。采用符合GB/T6914-1986《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原奶生产,不得用复原乳生产。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工艺生产,无菌灌装,不添加任何防腐剂。常温保存两个月以上,在包装上印制中国学生饮用奶专用标志,“不准在市场销售”字样。包装印制按照《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
(3)所供学生奶必须为具有“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的企业生产的学生奶,不得提供委托(代加工)和贴牌方式生产的学生奶。
2、牛肉块
牛肉块重量≥16.8克/块,包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
(1)感官要求:包装完好,袋内为负压,包装或薄膜紧贴熟肉制品,组织坚实有弹性,无粘液、无霉斑,切面色鲜,具有熟肉制品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2)质量标准及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外包装应保持完好,须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
3、符合教财【2012】2号文件相关要求。
(二)食堂食材
1、面粉:中筋面粉,25千克/袋,符合GB/T1355小麦粉标准。
2、大米:25千克/袋,符合GB/T1354-2009大米标准。
3、食用油:非转基因原材料生产,符合大豆、花生、菜籽等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
4、肉类:优质新鲜,供货时须提供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
5、鸡蛋:优质新鲜,供货时须提供相关部门检疫合格证明。
6、蔬菜:优质新鲜,农药残留不超国家标准。
7、豆制品、食用菌、干海带等符合国家标准。
8、食盐必须是盐业公司渠道加碘盐,酱油为酿造酱油。
9、所有食材必须在保质期内,优质新鲜,营养价廉。
10、每样食品独立包装,食品所用包装材料、包装容器应清洁、无毒、无异味,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
11、符合教财【2012】2号文件相关要求。
三、服务要求
(一)配送服务
1、配送车辆证件齐全,干净整洁,定期消毒, 符合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相关要求。配送人员身体健康,持证(工作证、健康证)上岗。
2、实行每周送货,学生奶及牛肉块须在生产日期起30日内送达学校,食堂食材须在保质期前半段内送达学校。
(二)食品留样
留样食品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
(三)验收和结算
1、货物运抵项目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和参数等进行检验,查验供货厂家出具的合格证、检验/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货物运输、供货结束后,采购人按照相关程序组织验收,中标人须予以配合。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中标人应及时进行整改。
2、学生人数由于升学、转学等因素会有所增减,教学点个数也可能会因撤并或设立会有变动。结算时以实际用餐人数计算。
(四)其他要求
1、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
2、按合同要求进行配送(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确定专人专车,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各学校地点、学生人数、时间和次数完成配送。
3、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货物需进行更换或退货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
担。
4、中标人必须接受并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营养餐质量、存放及运输等环节的检查。
第五部分 合同草案条款
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 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主要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款项支付
验收合格后,双方按合同约定付款。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五、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供货期:
2、供货地点:
六、交验
1、依据货物装箱单,对所有货物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
2、开箱检查货物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
3、依据合同货物清单,对货物名称、数量、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执行。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2、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同时全额退还合同款。
3、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一份,财政局备案一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其它条款
1、成交人应按招标文件承诺的服务清单、质量提供服务,不得随意调整清单项目。特殊情况个别项目需要调整的,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人所作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小组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包号: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资格证明部分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书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投标保证金(见‘投标文件格式’);
(3)2020或2021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此项,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无纳税的提供零纳税证明);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五险任意一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农民承包经营户等其他组织可提供自然人缴纳社保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第一、二包:学生饮用奶的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及标牌证书。
(8)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网页截图、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的网页截图(投标人无需提供此项,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9)投标人认为需要附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2)投标保证金
致: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编号为 项目第
包投标活动。按招标文件规定,已递交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若未中标,请按招标文件要求,退还至以下银行(应与汇出银行一致):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行 号:
全权代表签字: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保证金电汇、转账凭证复印)
(支票、保证金收据或电汇、转账凭证复印件粘贴处) |
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的责任,并接受依法施行的处罚。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商务部分
(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法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项目案例(投标人列表说明,格式自定);
(5)投标人企业简介;
(6)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8)监狱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认为需要附的其他商务材料。
(1)投 标 函
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