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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乙方共同对广州市内的大型超市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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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老人院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干货、调料配料等)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广州市老人院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干货、调料配料等)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广州市老人院 发布时间:2022-02-22 08:43:20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1-19150

一、合同编号

CZ2021-3007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干货、调料配料等)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

CZ2021-3007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干货、调料配料等)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老人院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新村广从十路1288号广州市老人院

联系方式:87411201

供应商(乙方): 广州市双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站前路26号之三216室

联系方式:153022770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惯用食材(干货、配料等) 1(批) 2,774,000.00 2,774,000.00

合同金额: 2,774,000.00元,大写金额:贰佰柒拾柒万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16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老人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2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02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2惯用食材(干货、调料配料等)供应配送服务采购合同(子项目二).doc

惯用食材(干货、配料)子项目二合同.pdf

广州市老人院

2022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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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用食材(干货、调料配料等)供应配送服务采购合同

(适用于各子项目)

甲方(采购人):广州市老人院

电话:020-87411201 传真:020-874111201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新村广从十路1288号

乙方(中标人):广州市双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20-89681872 传真:020-89681872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站前路26号之三216室

项目名称:

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干货、调料配料等)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Z2022-0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干货、调料配料等)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CZ2022-0011)”子项目 2 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一、合同标的

(一)货物种类

序号

货物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1

腊肉

2

腊肠

3

粉仔

4

桂圆肉

5

面饼

6

盐焗鸡料

7

塔塔粉

8

小麦淀粉

9

陈村粉

10

泡打粉

11

猪肠粉

12

通心粉

13

沙河粉

14

芝麻

15

散装粉丝

16

鸡精粉

17

蝴蝶粉

18

龟苓膏粉

19

拉肠粉

20

均营素

21

低筋面粉

22

榄角

23

椰蓉

24

生面筋

25

生粉

26

木耳

27

胡椒粉

28

冻青豆

29

糯米粉

30

五柳菜

31

粘米粉

32

芡实

33

虾米

34

玉子豆腐

35

红枣

36

云吞皮

37

黄豆

38

蛋挞皮

39

春卷皮

40

党参

41

花生酱

42

辣椒酱

43

八角

44

薏米

45

白糖

46

味精

47

食粉

48

蛋糕油

49

豆沙

50

红糖

51

鱼松

52

精盐

53

特制生抽

54

生抽

55

黄牛油

56

蚝油

57

腐乳

58

番茄酱

59

60

卤水汁

61

茄汁

62

柱候酱

63

剁椒

64

萝卜条

65

豆豉鲮鱼

66

橄榄菜

67

黑豆

68

眉豆

69

米粉

70

蛋黄面

71

鸡蛋

72

巧克力粉

73

花生米

74

扁豆

75

干香菇

76

奶黄包

77

鱼露

78

高筋面粉

79

吉士粉

80

奶粉

81

蚬壳粉

82

依士粉

83

白果肉

84

五香粉

85

沙姜粉

86

晒干剑花

87

素鸡

88

枕头面包

89

淡菜

90

白豆干

91

白菜干

92

炸面筋

93

笋干

94

腐竹

95

干豆角

96

麦芽糖

97

饺子皮

98

菜油

99

豆泡

100

莲子

101

散装榨菜丝

102

干百合

103

陈皮

104

马蹄粉

105

蜜枣

106

紫菜

107

杞子

108

莲蓉

109

淮山

110

辣酱

111

雪耳

112

生抽

113

腐皮

114

酸梅酱

115

蜜糖

116

喼汁

117

叉烧酱

118

南乳

119

老抽

120

醋精

121

冰梅酱

122

芝麻调味油

123

米酒

124

咸蛋(个)

125

丁香

126

低糖优酸乳

127

豆豉

128

桂圆莲子奶

129

绿豆

130

低脂高钙奶

131

红豆

132

枸杞红枣奶

133

花生核桃奶

134

干海带

135

皮蛋(个)

136

黑牛奶

137

纯牛奶

138

低脂高钙奶

139

高糖优酸乳

140

乳酸菌饮品

141

麦香早餐奶

142

桑果奶

143

酸奶

144

谷物牛奶

145

八宝粥

146

椰汁饮料

147

王老吉

148

曲奇饼

149

蓝莓牛奶

150

红枣枸杞奶

151

奶粉

152

纯牛奶

153

早餐奶

154

原味酸奶

155

草莓奶

156

高钙牛奶

157

饼干

158

营养麦片

159

柠檬茶

160

菊花茶

161

豆奶

162

蛋糕

163

沙琪

164

蛋卷

165

方便面

166

无糖消化饼

167

雪梨

168

西瓜(黑美人瓜、硒砂瓜)

169

番石榴

170

甜柑

171

砂糖桔

172

红提(无籽)

173

脐橙

174

火龙果(红皮红肉)

175

圣女果

176

苹果

177

哈密瓜

178

香梨

179

匀浆膳蛋白营养品

180

甲方需采购的其他食品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贰佰柒拾柒万肆仟元(¥2774000元),据实结算。

合同期内货物结算统一折扣为 80 %

包含货物税费、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验收和加工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预计及不可预见费用。甲方除了按本项目约定的结算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外,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合同概况

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需求量而定。

本合同约定服务期为:2022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16日。

服务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本合同即终止(以先到达的条件为准):①货物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金额的;②合同期届满的;由此所产生的相关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总体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物品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2.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所提供的物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和安全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5.采购文件中列明的每种货物,甲方没有义务确保采购量,采购金额据实结算,由乙方自行承担采购风险。

6.乙方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送货车辆车厢必须有乙方标识)、交货质量检测、搬运,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至少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8.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各项规定。

9.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0.乙方须按供应物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三、定价方式

①结算公式:结算价=∑【基准价×中标折扣×实际供货量】。结算价包含货物税费、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工作人员工勤费、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预计及不可预见费用。采购人除了按本项目约定的结算方式向中标人支付货款外,无须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②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gz.gov.cn/)广州菜篮子价格栏目“瓜果和牛奶”价格(具体以该商品所属栏目中的价格为执行价为准)作为基准价;“瓜果和牛奶”未公布的品种,优先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对广州市内的大型超市(卜蜂莲花、华润万家、百佳、大润发、沃尔玛)中任选一家进行市场调查,以市场调查价作为该品种的结算基准价;所选的大型超市内无品种的,再以该品种的“京东自营旗舰店售价”作为结算基准价;该品种也无“京东自营旗舰店售价”的,再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对甲方所在地周边的一家市场或超市(子项目1范围: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钟落潭镇、黄埔区新龙镇、从化区太平镇,子项目2范围:黄埔区新龙镇、增城区中新镇、增城区朱村街)进行市场调查,市场调查价作为基准价。③定价时间:“瓜果和牛奶”内品种根据上一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gz.gov.cn/)“瓜果和牛奶”公布的零售价作为当天食品的结算基准价(比如:1月5日送货的,以1月4日“瓜果和牛奶”公布的零售价作基准价);“瓜果和牛奶”之外的部分在实施采购及供货前每季度调查一次,调查结果作为季度内的基准价,并由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原则上在每季度末月的20~25日进行市场调查,作为下个季度内的基准价。提供服务的首日前进行市场调查,作为当季度的基准价)。

甲方所需采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表内容,甲方在实际需求中,如采购货物不属于上表所列物品时,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如出现甲方所需物品乙方无法提供时,甲方可自行采购,所产生采购额将纳入本合同项目预算金额。

四、供货要求

1.质量要求:

(1)调味品、配料:

1)酱油: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酱油倒在瓶子里摇一下,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发黏的感觉。

2)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应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3)酱类食品:应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4)淀粉制品:应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5)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6)白糖:要求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凡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

7)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

8)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

9)红糖: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团,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有酒味、酸味或其他外来不良气味,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或其他外来异味。

10)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

11)方糖:呈正六面体状,表面平整,无裂纹,铁边,断角,无突出砂粒,无霉斑。

(2)辛辣料:

1)辛辣料:要求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

2)辛辣料应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3)干货、腊肉类:

1)干货制品:要求为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产品,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2)腊肉:符合国家食品部门有关标准,色泽鲜明,肌肉暗红色,脂肪透明呈乳白色,肉干燥结实,带有固有的腊式香味。

3)香肠:肠衣干燥,不发霉,无粘液,肠衣与肉馅紧密联在一起,表面紧而有弹性,色泽均匀,肥肉色白,瘦肉色红,无灰色斑点,气味芳香。

(4)点心面粉、点心配料: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感观指标应白色粉状,无霉变和结块,气味正常。

(5)奶类:

1)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包装完整、无破损。

2)鲜牛奶的质量及其标识符合GB-19645-2010《巴氏杀菌乳》、GB25190-2010《灭菌乳》和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采用符合GB19301-2010《生乳》。

3)酸奶制品:要求符合国家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等相关标准,酸奶产品的包装标签标注必须标明产品中脂肪、蛋 白质、非脂乳固体的含量;且不得含有山梨酸等防腐剂。

4)牛奶包装符合 GB/T 18706-2008《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

(6)蛋类:

1)蛋:新鲜,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2)咸蛋:裹泥完整,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3)皮蛋: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7)豆制品:

1)豆腐、豆皮、腐竹、腐皮等要求新鲜,无变质,符合国家标准。

2)豆腐:要求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3)豆腐泡:要求为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无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适口,泡内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滋味。

4)腐竹:要求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时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5)腐乳:红腐乳要求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要求外表呈乳黄色。块形整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味,无任何其他异味,滋味鲜美,咸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

(8)食品包装类:

1)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杯(盖)、一次性碗、一次性饭盒、一次性筷子、吸管、食品包装袋等。

2)乙方所供一次性餐具,须为无毒、环保餐具,均须符合GB 4806.1-2016 标准。

3)乙方所供食品包装袋类产品(用于盛装和保护食品的薄膜容器)上应具有符合GB21660-2008 号标准要求的信息。包装袋类产品外观应平整,无划伤、烫伤、气泡、破油和折皱,热封平整、无虚封。薄膜不得有裂纹、孔隙和复合层分离。无杂质、异物和油渍等污染。

2.乙方所提供的物品质量必须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要求,所提供的食品各项技术指标要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和安全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提供伪劣、假冒、不合格物品。

3.所提供的物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全部相关费用,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

五、交货期、交货地点

(一)交货期:

甲方提前1个自然日将所需品种、数量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订单通知后必须在次日7:00~15:00期间将货物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送货(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收货时间);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供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遇甲方的紧急采购通知,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二)交货地点:甲方饭堂。

(三)货物配送要求:

(1)所提供的物品运输应由乙方负责,不得转包,必须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

(4)乙方必须按时按量按质配送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当面核实数量、克重,送货单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单价、数量\重量、合价等内容。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甲方将拒绝签收。乙方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实际情况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结算期时乙方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甲方结算。

(5)乙方指定的送货专员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办公区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6)送货车辆在进入甲方院内应主动避让,如在院内属乙方车辆责任造成人员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售后服务

食材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

七、验收要求

(一)验收流程

1.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物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验收标准为前文的供货质量要求。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甲方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原件与复印件具有同样效力。

3.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五十件以上(含五十件)的抽查率为10%,五十件以下的抽查率为15%,七件以下必查一件。

4.验收人员应按招标文件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如发现货物未达到验收要求的,由采购人验收人员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在相关单据上记录,对不合格货品进行拍照存档。由于甲方采取抽查方法进行验收,可导致部分不合格产品入库后或使用时才能被发现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有权对此予以退货处理。

5.如因乙方因素导致当天送达的食材不能满足甲方验收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自行采购当天所需食材,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如当月配送累计2次不能满足采购人验收要求或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送货的,需扣除当月所有费用总价的5%。

7.如连续两个月出现上述第6款所述情况,对达成扣除条件的当月结算价扣除一定金额,扣除的金额值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0%。

(二)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甲方使用部门验收人员提出退货,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乙方以不影响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乙方,乙方对此表示明确理解及接受,无需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三)验收记录

对每次验收的货物均记录货物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双方验收人员签名确认并作为结算依据。

八、保密条款

乙方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第三人,乙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甲方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将其个人资料送甲方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

九、履约保证金

(一)提交说明:

1.提交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2.金额:项目预算总金额的5%;

3.方式:保函。

(二)退还说明:

1.时间、方式和条件:乙方在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且未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的,银行保函在合同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动失效,不计利息。

2.违约责任: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逾期当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乙方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乙方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十、付款方式

1.货款按月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

2.乙方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发票后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乙方交付的货物、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按前述验收条款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合同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

3.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应付合同款10%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应付合同款的1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但因乙方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向相关部门办理支付手续的,即视为履行付款义务。

5.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处理。

十二、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当承担胜诉方为维护自身权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证费、诉讼费等。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五、其它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甲方因政策因素导致本项目管理主体改变的,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利义务由其继承主体享有及履行。

合同生效

1.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壹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 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广州市双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0000345045000001

纳税人识别号:91440114MA59ACT81R

开 户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