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看守所、拘留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YCESZB-2022-00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ZFFSCG-2022-14-00001
三、项目名称
恩施市看守所、拘留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恩施州利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子坝路州传媒中心报业大楼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43.588(万元)
服务类 |
名称:恩施市看守所、拘留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1年(自2022年3月1日开始至2023年2月28日截止)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和平,朱宗翠,蔡文熙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2-22
2、评审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火车站万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508会议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市公安局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224号
联系方式:183 7259 1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火车站万福国际(国贸SOHO)508号
联系方式:155705895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183 7259 1152
- 食堂劳务外包---磋商文件(2.10改).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恩施市看守所、拘留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YCESZB-2022-004竞争性磋商文件采 购 人:恩施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二月2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磋商须知....................................................................4一、说明........................................................................5二、磋商文件................................................................5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6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8五、竞争性磋商程序....................................................8六、确定成交供应商..................................................12七、成交公告和质疑..................................................12八、签订合同..............................................................13九、付款方式..............................................................13十、适用法律..............................................................13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14第四章评审办法..................................................................17一、评审权重..............................................................17二、评审步骤..............................................................17三、评审标准..............................................................19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格式仅供参考)................. 21一、响应函..................................................................23二、竞争性磋商报价表..............................................24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53四、供应商的资格声明..............................................27五、商务部分..............................................................28六、技术方案..............................................................29七、其他材料(如有)..............................................301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恩施市看守所、拘留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火车站万福国际(国贸 SOHO)508 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 年 02 月 2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 YCESZB-2022-0042、采购计划备案号:ZFFSCG-2022-14-000013、项目名称:恩施市看守所、拘留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43.6 万元6、最高限价:43.6 万元7、采购需求:恩施市看守所、拘留所人员早、中、晚餐(自助餐或桌餐)、加班工作餐(自助餐)(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8、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 2022 年 3 月 1 日开始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截止)。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2的规定,提供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行业的工商营业执照;(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2 年02月11日至 2022 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火车站万福国际(国贸 SOHO)515 号)3、方式:由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火车站万福国际(国贸 SOHO)515 号)现场获取文件,逾期概不受理。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2 年 02 月 22 日 8 点 30 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2 年 02 月 22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3、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火车站万福国际(国贸 SOHO)508 号)五、开启1、时间:2022 年 02 月 22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火车站万福国际(国贸 SOHO)508 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恩施市公安局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 224 号联系方式:183 7259 11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地 址:恩施市火车站万福国际(国贸 SOHO)508 号联系方式:155 7058 95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女士电话:155 7058 95224第二章 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 内容1 项目名称 恩施市看守所、拘留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2 项目编号 YCESZB-2022-0043 项目属性 服务4 磋商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6 磋商时间、地点 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要求7 备选方案 不允许8 实物样品 不提供9 现场考察 不组织10 成交后分包 不允许11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5一、说 明1.适用范围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服务采购。2. 定义2.1“采购单位”是指:恩施市公安局。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代理机构。2.3 合格的供应商: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有能力完成本项目。3)招标公告的其他内容。2.4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 采购范围及要求3.1 本次服务范围及要求等详见第三章。4. 磋商费用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成交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及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的规定”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二、磋商文件5. 磋商文件的构成5.1 磋商文件由本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无效响应。6. 磋商文件的澄清6.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递6交截止时间三日以前通知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单位。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组织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报名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视作其同意,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7. 磋商文件的修改7.l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7.2 磋商文件的修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7.3 为使供应商准备磋商时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进行研究,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的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8. 响应文件的语言8.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9. 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9.1 价格文件9.2 资格证明文件9.3 商务文件79.4 技术文件磋商文件中须提供的其它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相关资料。1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0.1 供应商应采用不可拆分方式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如参与项目有多个分包的,应按包分别装订。10.2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在需要签字的位置签字,每页加盖供应商的鲜章,副本以骑缝章的形式加盖供应商鲜章。10.3 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逐页标注页码并编制详细目录,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0.4 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函》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0.5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0.6 响应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 A4 纸规格(图纸、图表可除外)。11. 磋商报价11.1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43.6 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废标。11.2 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根据《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等报价表格式报价。11.3 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不得优惠。11.4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2. 联合体12.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3.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变造或伪造。1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提交履约保证金)15. 磋商的有效期15.1 磋商有效期为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其磋商最后报价、交货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16. 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816.1 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 壹 份和副本贰份,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在需要签字的位置签字,无需每页签字,每页必须盖章,未按要求签字(或盖章)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权利。16.3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才有效。16.4 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7.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供应商应将正本和所有副本合封在一个包封中,包封上应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如有)”、“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 及“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指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必须每页加盖供应商鲜章,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2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当派遣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监督人员应当场核验供应商拟派出的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还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了投标文件但不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磋商公告。19.供应商应在不迟于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将响应文件递交至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地点。20. 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20.1 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五、竞争性磋商程序21.磋商小组的组成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名和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评委专家 2名,共 3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占磋商小组人数的 2/3。磋商小组全面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磋商、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22. 文件初审2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9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3. 磋商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采购人和投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3.2 投标人应派遣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带其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活动,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行开标。23.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23.4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23.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4、评标24.1 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24. 2 磋商小组验证各供应商委托授权人的身份。供应商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字的,磋商小组将拒绝该供应商参加磋商。24.3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的情况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25.第一轮磋商25.1 磋商小组将按照供应商开标签到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5.2 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10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书面提交磋商小组。25.4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该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25.5 第一轮磋商后,合格的供应商超过三家的,磋商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各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竞争性磋商,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磋商文件至少有 2家供应商满足。25.6 合格的供应商不足 2 家的,磋商小组、采购人在调整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磋商。否则,本次磋商终止。26 磋商文件修正26.1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2 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3 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26. 4 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11终确认购需求为止。27.第二轮磋商27.1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文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7.2 第二轮磋商结束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超过或不足两家的,按照上一轮磋商程序办理,以此类推。28.最终报价28.1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商结束后,所有可继续参加磋商活动的合格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28.2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通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28.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磋商活动终止。28.4 最终报价文件(最终报价函)应单独递交,并在规定的同一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8.5 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注: 根据财库[2015]124 号文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9.综合评议29.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服务评议和价格评议。29.2 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9.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提供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29.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29.5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项目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报价最低的同品牌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以投票方式确定一个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资格,其他同品牌响应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29.6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x价格分值29.7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9.8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六、确定成交供应商34.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5.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七、成交公告和质疑36.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37.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磋商过程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7.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7.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337.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7.4 事实依据;37.5 必要的法律依据;37.6 提出质疑的日期。八、签订合同38.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九、付款方式39.根据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十、适用法律40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14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YCESZB-2022-0042、项目名称:恩施市看守所、拘留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3、最高限价:43.6 万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报价超过此预算视为无效)4、采购需求:恩施市看守所、拘留所人员早、中、晚餐(自助餐或桌餐)、加班工作餐(自助餐)等。5、合同履行期限:1 年(自 2022 年 3 月 1 日开始至 2023 年 2月 28 日截止)。二 、 服务管理质量及要求1、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措施,中标人在进场时提供前48小时内人员核酸检测证明。 以 2020 年疫情为例,投标人应具有疫情防控实力经验,确保安全。1、食品卫生安全: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饮食安全;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商负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及赔偿。2、食堂必须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加工、消毒流程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3、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就餐人员用餐的卫生安全。4、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5、食品的加工设备、炊具、盛器、操作间、贮藏室应符合卫生要求。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回收保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过的餐饮具。6、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7、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8.人员配备15(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法聘请服务 人员,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管理教育和相应的职业培训,服务人员均需在采购人政审合格后方可上岗;(2)具备有鄂、川菜等风味的主厨,面点师,适应临时性接待任务的多种口味;(3) 为 本 项 目 投 入 的 人 员 数 量 为 7人,均需具有健康证,其中主厨 2 人(具备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白案 2 人(具备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另配备帮厨及服务员共 3 人;(4)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工作服、食宿、劳保用品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5)成交供应商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6)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不得随意变动,若确因实际原因需要变动的,应提前向 采购人告知,获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动;(7)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联系方式须报采购人备案,信息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采购 人,以便联系和沟通。9.成交供应商须按时为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发放工资并为其购买社保,及时向采 购人以书面形式反应情况。10.本项目所须的餐具、厨具、粮油、蔬菜、肉类等均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 要对采购人提供的食材质量进行审核把关,拒绝不合格食品进入餐厅。11.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形象,做到衣着整洁、仪容端正、礼仪规范。12.服务期结束时须协助采购人做好资产清点移交的工作。三、付款方式1.成交供应商进场后,采购人以每季度结束,于次月按成交金额支付给成交供应商。3.在结算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有效的税务部门开具的结算发票。四、服务质量考评办法1.采购人对服务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若发现其未按要求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未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达到工作标准的,将督促成交供应商限期一周内进行改善,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进行整改,直到完全符合工作标准为止。若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每季度累计违规达到 3 次或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应责任。16五、其他事项1.成交供应商须承担本项目实施、管理及相关的一切责任,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 外包。否则,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对其作出处罚,直至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2.如成交供应商不履行服务承诺或违背服务承诺中的任何一项,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改正,如成交供应商不予理会的,采购人可以停止支付服务费,还可终止合同。3.在服务期间内,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内所发生的意外险和工伤责任险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4.保密(1)本项目所有相关的成果、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均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均以违法违约处理。 竞标人负有对成果资料保密的责任。(2)成交供应商有义务为采购人保守工作秘密,如因泄密而造成的后果,成交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磋商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17第四章 评审办法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审办法、步骤及标准。一、评审权重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部分 10 分,技术部分 55 分,商务部分 35分;共 100 分。二、评审步骤磋商小组将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磋商及评审:(一)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审查: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其他,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加盖了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序号 资格要求 需提供的资料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 提供 2020年度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本年度新成立公司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 提供 2022年 1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2. 提供 2021 年 12 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 供应商应具有专业餐饮服务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18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鲜章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检查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将被视作无效响应:(1)磋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2)磋商有效期不足的;(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4)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三)评审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后由磋商小组对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和已响应的修正、补充内容进行综合评分。1.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1)商务评议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分。(2)技术服务评议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服务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分。(3)价格评议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比重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9磋商报价得分 =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4)计分办法1)工作人员负责对评分进行复核和汇总。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审专家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5)说明1)评审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清晰可见,若因不清晰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分过程中,某项得分差距过大的需要写出书面说明。2. 推荐成交供应商排序名单1)磋商小组将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根据相关规定,按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并形成书面的评审报告。2)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采购人将组织采购结果确认磋商工作组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排名依次与供应商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细节问题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磋商。三、评审标准序号 项目 评审标准 满分一、价格部分(10 分)1投标报价(10 分)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分10 分二、技术部分(55 分)2 项目计划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提供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项目方案合理、条理清晰、可行性强且有服务承诺的得 10 分;有方案,但方案条理不够清晰或可行性一般者,有服务承诺的得 6分;有方案,但方案条理不清晰,可行性差,有服务承诺的得 4 分。10 分3卫生及食物加工管理制定食品卫生及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 卫生保障、安全防范、质量监督、食品留样、餐具消毒、员工培训等制度)及保障措施。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得 15-10 分;内容完备,可行,得 9-6 分;内容欠15 分20完备,基本可行,得 4-1 分;4防疫措施及责任供应商制定合理且可行的疫情防控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防疫具体措施,疫情防控宣传、防疫责任等。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得 10-7 分;内容完备,可行,得 6-4 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得 3-1 分;10 分5突击性任务应对针对食堂就餐的突击性任务有人员安排及应对措施。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得 10-8 分;内容完备,可行,得 7-5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得 4-1 分。10 分6应急服务供应商拥有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应包括但不限于针对食堂卫生安全、水电气暂停、消防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和措施。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得 10-8 分;内容完备,可行,得 7-5 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得 4-1 分;10 分三、商务部分(35 分)7 类似业绩投标人2019-2021年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一份业绩得 5分,满分 15 分。(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5 分8 人员配备拟派本项目的人员至少有 7 人,所有服务人员均须有《健康证》,全部提供的得 7分, 不能全部提供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分拟派厨师有高级及以上证书的每个得 5分,有中级证书的每个得 3 分,低于中级的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为准)拟派白案面点师有高级及以上证书的每个得 5 分,中级证书的每个得 3 分,低于中级的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为准)10 分9响应文件编制满足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包括:资料齐全,文件格式按规定填写等,评委酌情评分,满分 3分。3分注: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处罚。21(正本/副本)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格式仅供参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22响应文件目录(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目录应标明每章每款页码)23一、响应函招标人:依据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1. 报价一览表;2. 按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3. 资格证明文件;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 所附《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报价为 (大写、小写) 。2. 将按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 已详细审查全部,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对此无异议。4. 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至 年 月 日,共 90个日历天。5.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 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投 标 人:地 址:传 真:电 话:电子函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日 期:开户银行:帐号/行号:24二 、竞争性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 元(¥ : 元)注:开标时本函须单独密封提交一份。25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企业类型:地址:成立时间: 年 月 日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性别: 年龄: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2.法定代表人参会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备查。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2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遴选申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日 期: 年 月 日27四、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关于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活动,并承诺提交的文件、资料和说明、证明材料是准确的、真实的。若经发现有虚假资料、证明等,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投标资格,我公司并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本签字人确认提交的资格文件及投标文件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注:1.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后附。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28五、商务部分投标人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制29六、技术方案投标人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制30七、其他材料(如有)31格式-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2格式-附件2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适用)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计量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工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 人 X≥200 20≤X<200 5≤X<20 X<5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 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 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33格式-附件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本单位授权 (供应商) 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34格式-附件4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标准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二)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5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36最终报价表(单独递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 元(¥ : 元)注:最终标价表不装入响应文件中,单独密封一份以便最终报价所用。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说 明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竞争性磋商程序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公告和质疑 八、签订合同 九、付款方式 十、适用法律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权重 二、评审步骤 三、评审标准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格式仅供参考) 一、响应函 二 、竞争性磋商报价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五、商务部分 六、技术方案 七、其他材料(如有) 格式-附件 2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适用) 格式-附件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格式-附件 4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