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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堂县城市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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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2-22 13: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51012120220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0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附件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前后不一致。变更为1.磋商文件更正后内容: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22 年 02 月17日至 2022 年 02月24 日00: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网址:https://www.zcygov.cn)。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磋商文件无偿获取,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2.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2年02月22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351.648万元人民币/年;履约时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所属行业:餐饮业;采购计划文号:51012122210200000006。二、监督部门:金堂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4151055。地址:金堂县迎宾大道388号。三、本项目需要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注:1.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四、本项目已进行需求论证。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成都市金堂县赵镇成金大道2000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84923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西御大厦A座26A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862738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先生、李先生
电话: 028-86273853

项目编号:510121202200003项目名称: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成都采 购 人: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2 年 2 月1目 录第一章 磋商邀请........................................................................................................2第二章 磋商须知........................................................................................................5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4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5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7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27第七章 评审方法......................................................................................................61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712第一章 磋商邀请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人)委托,拟对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5101212022000032.项目名称: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人: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所属行业: 餐饮业 。二、资金情况本项目共计一个包。采购内容: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承包服务。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人民币 351.648 万元/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最高限价:人民币 351.648 万元/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计划文号:51012122210200000006。1、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包件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三、采购项目简介: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供应商的申请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8.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4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磋商文件自 2022 年 02 月 17 日至 2022 年 02 月 24 日 00: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网址:https://www.zcygov.cn)。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无偿获取,磋商资格不能转让。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2 年 02 月 28 日 11:3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 年 02 月 28 日 11: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本项目磋商室开启。十一、磋商地点: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 8号西御大厦 A座 26 楼 A)。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地 址:成都市金堂县赵镇成金大道2000号联 系 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8-84923366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人民南路支行账 号:5116 0701 4018 0100 07134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6楼A联 系 人:林先生、李先生报名咨询电话:028-86273853文件咨询电话:028-86273853电子邮件:1205300531@qq.com5第二章 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价和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人民币 351.648 万元/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最高限价:人民币 351.648 万元/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供应商应在填报磋商报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所有采购服务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磋商报价内。超过采购预算价和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情况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6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关于执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文件及财库〔2015〕124号的要求(如涉及)1、根据该办法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2、依据财库〔2015〕124 号的要求,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3、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5节能产品或者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如涉及)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 号)规定,对认定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者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对域网产品的实行优先采购。2、以国家官方认定的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对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产品及服务实行优先采购。7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注:评审得分、最后报价和技术指标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排列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评审得分、最后报价和技术指标相同的,且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评审得分、最后报价和技术指标相同的,且不能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7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 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8 评审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9 磋商保证金根据《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相关文件指导,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减少大型人员参会活动,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0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1 竞争性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林先生、李先生。联系电话:028-86273853。12 开标、评审工作咨询联系人:林先生、李先生。联系电话:028-86273853。13 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公告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8-86273853。8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14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林先生、李先生。联系电话:028-86273853。15 供应商质疑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技术条款和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2.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邮寄或快递提交质疑函(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快递以受送达人在签收单上签收之日为准),逾期提交不予受理。联系人:林先生、李先生。联系电话:028-86273853。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规定。②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③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16 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注: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1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金堂县财政局备案,监督电话:028-84151055。地址:金堂县迎宾大道 388 号。9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18 代理服务费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借鉴《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具体费率:0-100万,收取1.5%;100-500万,收取0.8%)。收款单位: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人民南路支行账 号:5116 0701 4018 0100 07134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时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19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如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将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21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等文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10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9.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11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满足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随机抽签的公平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磋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22 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23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如涉及)若磋商文件涉及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楚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其品牌或供应商具有可替代性。24强制认证产品(如涉及)1.如涉及 CCC 认证产品的 CCC 认证证书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提供至采购人,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成交。采购人将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磋商。2.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该产品最新一期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所在页截图证明(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25 备注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与磋商须知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须知表为准。二、总 则1.适用范围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相同的,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随机抽签的公平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磋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13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4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7.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7.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磋商保证金退款手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磋商保证金退款申请表》的格式要求,由供应商填写完整退款申请,在开标现场单独提交 1 份退款申请至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用于及时办理磋商保证金退款手续。因未递交或递交延迟造成未及时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15产权。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16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7.响应文件格式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7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盘或光盘制作。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7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18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0.3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9五、评审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六、成交事项2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3.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4.供应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2025.成交结果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26.成交通知书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合同事项27.签订合同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21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8.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0.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1.履约保证金31.1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232.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3.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4.履行合同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5.验收标准35.1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以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35.2 由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为标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审查项目资料完备性、规范性情况,审查项目履行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情况,审查所有材料质量、性能、安全性以及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八、磋商纪律要求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23(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24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一)供应商的申请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8.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200 万元。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5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企业提供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复印件或企业内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以上①②项具有同等的效力,提供任一项均可。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提供资料或承诺函。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 2021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缴纳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的复印件)。5.提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6.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7.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8.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原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注:1、①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②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26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3、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27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述:为了全面提高机关食堂的餐饮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其他公共服务项的要求,现拟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进行食堂承包服务采购。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满足局机关直属单位 360 人的早餐、午餐及接待用餐供应。菜品以川菜系列、家常菜为主。食堂不得以外送的形式供应食品(含成品或半成品)。2.工作餐就餐模式:自助餐。3.餐标:37 元/人.天(含人工)。4.根据采购人的需求,配合做好临时性的工作用餐。(二)服务要求1.供应商原则上按不低于合同金额 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 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如与上级文件有冲突以文件为准。2.每周制定食谱,提供特色菜品,实现菜品多样化,供干部职工选择,不得以外送的形式供应食品;每周食谱通过甲方确认。3.工作日每天早餐品种:包子、馒头、豆浆、牛奶、酸奶、鸡蛋、稀饭、粗粮(大汤圆、小汤圆、粗粮、蒸饺、蒸蛋等每天轮换)、面条 2 种、素菜 2 种、泡菜、凉菜。供餐时间:7:50-8:50。4.工作日每天午餐品种:2荤 2素 1汤,米饭,水果。供餐时间:11:45-12:50。5.供应商应规范而完善的为食堂量身定做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6.供应商应根据服务内容配备食堂工作人员,人员配备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人员,供应商投入本项目人员应不少于 14 人。7.供应商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餐厅等食堂环境的清洁、采购人的公务接待、就餐现场管理等。288.供应商应做到用餐环境优雅、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精,秩序好,并注意做好勤俭节约工作。餐后认真清洗餐具做好消毒工作,并做好消除蚊、蝇、鼠害等工作。9.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应急措施的演练,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建立应急预案。10.供应商应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11.供应商应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工作时间、工作职责、防火、防盗、卫生管理等各个方面,食堂全天均有员工值班。12.食堂以服务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唯一目的,不允许对外营业,不准转包。13.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职工按时就餐,并做到新鲜可口、菜品多样化、营养搭配,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提前设置菜品,并提前一周公示。14.供应商应为食堂服务人员统一配置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工作必需品;服务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要做到穿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15.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委派的厨师,直至厨师水平达到甲方要求。16.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食材或食材品牌,并全程跟踪采购。17.采购人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三)服务质量1.总体要求(1)供应商应按“快捷、有序、方便”的要求配备食堂工作人员,满足采购人职工就餐的需求。(2)供应商应根据双方约定的餐食标准,切实履行“质价相符"的原则。(3)供应商应根据食堂的运行情况制订合理的节能管理措施,降低食堂能耗成本。2.食品卫生管理(1)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2)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3)定期进行防“四害”处置。(4)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且防止食品污染。29(5)食堂服务人员要按食品行业的要求统一着装,讲究卫生,保持干净整洁。(6)食堂服务人员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持健康证上岗。3.食品原料要求3.1 大米、面粉(1)一级大米、面粉。(2)要求本年度生产的非转基因新鲜大米、面粉(包装生产日期以供货当日为准近2个月内),独立包装。有大米、面粉检测报告、袋装、达国家标准(GB1354—2009)一级或国家最新标准。符合 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或国家最新标准。3.2 菜籽油(1)品种为一级压榨菜籽油。(2)要求本年度生产的非转基因、物理压榨、桶装新鲜菜籽油(生产日期以供货当日为准近 2 个月内),桶装。达到国家标准(GB/T 1536—2004)一级,符合GB5009.11-2014,GB5009.12-2017 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3.3 肉类(1)鲜猪肉(应是当日屠宰),供应时应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牛肉、兔肉等其它家畜白条肉供应时应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2)散装生鲜禽(应是当日屠宰)供应时应提供当日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生鲜禽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3.4 其他肉类鸡、鸭、鹅、兔、鱼、虾等生鲜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3.5 蔬菜日杂类(1)蔬菜类(1.1)蔬菜要求干净、优质、新鲜、无感观异常。须符合 GB2763-2016 或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农药残留不得超标,不得含有国家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成份。(1.2)豆芽菜及豆制品要求不得使用添加剂,无感观异常,农药残留不得超标。30(1.3)蔬菜类应坚持定点采购的原则,提供每批次蔬菜产地证明(或销售凭证)和农残检测报告以及盖有企业印章的配送清单。(1.4)菜品形态要求 a、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农药残留。b、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无农药残留。c、果菜类:外观良好,个体整齐,色泽正常,瓜肉坚实,表皮无损伤、无病斑或烂斑,无裂口、无折断,无压痕,无异味,不发软皱缩,无农药残留。d、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腐烂现象,无农药残留。e、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2)干杂日杂类(2.1)鸡蛋每枚净重≥50g,符合 NY/T754-2011《绿色食品蛋与蛋制品》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鸡蛋须有生产日期等喷码,包装规范,无破损,蛋皮光滑干净。(2.2)干杂类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使用添加剂;产品优质、无感观异常,农药残留不得超标。(2.3)食盐:加碘,符合国家最新或行业标准。(2.4)食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应有 QS食品安全认证或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4.餐具、炊具和设备管理(1)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不得损坏,防止丢失,并做到存放整齐,使用得当。(2)食堂的一切餐具和饮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3)供应商须安排专人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本岗位人员操作;设施设备操作应规范,保证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禁止违规带电操作。(4)承包服务期限满时,供应商应当将甲方提供的食堂财产全部清点退还给采购人,并完成清算工作,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的由供应商负责赔偿。315.食堂卫生管理(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关饮食卫生制度。(2)餐具消毒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清毒、四保洁制度,坚持公用餐具每餐消毒。(3)卫生检查须每次都有记录。6.应急措施(1)供应商需制定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的应急措施。(2)供应商需制定消防应急措施。(3)供应商需制定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7.责任和安全供应商承包期内,应当依法用工,遵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等均由供应商负责。如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8.日常所需的菜品原材料由供应商统一采购,采购人与供应商按本合同要求一起验收。三、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支付方式3.1 转帐支付,每月按实际缴费就餐人数据实结算;采购人按程序通过银行转帐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上个月考核后的食堂承包服务费用,供应商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采购人仅在合同总价范围内进行支付。3.2 公务接待用餐不含在食堂承包服务项目总价内,使用公务接待申请单,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按月据实结算。费用结算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正规足额发票后,采购人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供应商进行支付。3.3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下导致服务暂时中止的,采购人在每月费用结算时按照不可抗力实际影响天数在供应商食堂承包服务费中扣除相应食材费用。4.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32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5.供应商承包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等由供应商负责。如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6. 供应商成交后,在开始营业之前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7.成交人需要每个月进行满意度测评,改进服务。8.考核标准(食堂工作人员考核细则详见附件)以 100 分为考核得分标准,每月考核得分=日常管理分数×50%+满意度测评分数×50%,日常管理分数、满意度测评分数均以百分制计。并根据考核分数纳入相应的等级,以此作为支付食堂承包服务费的依据。四、其他要求4.1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内容应当符合本项目规定及国家现行相应法规、规范。4.2 供应商提供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①财务管理制度;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③卫生管理制度;④外来人员管理制度。4.3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卫生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卫生责任明确;②食品加工操作程序规范;③食品卫生措施。4.4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食品卫生安全;②设施设备等使用安全;③水、电、气使用安全;④消防安全;⑤职业健康安全;⑥环境安全。4.5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临时加餐;②临时接待;③停水停电停气;④食品安全事故;⑤燃气泄漏;⑥水管爆裂;⑦火灾等各类突发事件处置。4.6 供应商提供的膳食搭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食物多样化,菜品菜单丰富;②食物均衡,营养搭配合理;③食物热量平衡,利于身体健康;④食物酸碱平衡,各种元素均衡;⑤食物味道平衡,满足大众口味;⑥杜绝铺张浪费,厉行节约。4.7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成本控制及节能降耗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协助采购人验收;② 加工、切配的成本控制; ③烹调过程成本控制;④售卖环节的成本控制;⑤物资储存过程成本控制;⑥水、电、气、设备维护等方面成本控制。33附件食堂工作人员考核细则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食堂餐饮工作的管理,更好地为职工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加强对食堂的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饮食安全,特制订本办法。二、考核对象食堂全体工作人员三、考核范围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食堂管理及员工满意率等指标。四、考核周期以自然月为考核周期,每月不定期考核。五、考核标准以 100 分为考核得分标准,每月考核得分=日常管理分数×50%+满意度测评分数×50%,日常管理分数、满意度测评分数均以百分制计。并根据考核分数纳入相应的等级,以此作为支付食堂承包服务费的依据。六、考核办法及满意度测评表采购人对供应商每月进行考核及满意度测评,采购人根据每月得分情况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考核并进行奖惩。考核总分为 100 分,实行扣分制,每月进行考核打分,次月初通报上月考核结果。每月考核分值达到 95 分以上(含 95 分)为合格,该月承包费按合同规定金额足额支付;分值在 90 分至 95 分区间(不含 95),从供应商当月的服务费中扣除 2%;分值在 85 至 90 分区间(不含 90),从供应商当月的服务费中扣除 5%;分值在85 分以下(不含 85 分),从供应商当月的服务费中扣除 10%,同时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若连续二个月综合得分低于 85 分以下(不含 85 分),采购人有权终止该合同。若日常管理分数或满意度测评分数连续三个月低于 85 分(不含 85 分),采34购人有权终止该合同。日常管理考核项目 序号 内 容 分值 得分劳务管理(60 分)1对食堂从业人员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消防等常规培训。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如发现工作人员有健康状况、不良思想及行为、精神异常等,立即调离工作岗位。32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 40 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33统一着装,工装穿戴整齐,无破损,无油污。工帽端正,头发须全置于帽内。男员工发不得过耳,不留胡须,女员工头发要盘起来,保持头发干净。工作时不得化浓妆、喷洒香水、涂指甲油、不能戴戒指、耳环等饰物加工食品。24食堂工作人员指甲不得超过指肚,无污物。接触菜品、食物和净餐具前洗手。接触不洁物品后,需洗手。35不准在工作场所吸烟、吃零食、饮酒、嚼口香糖、耍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除工作内容交谈外,不准在工作时间闲谈、嬉笑打闹。不准随意在灶台、分餐台等设备上坐卧、依靠。26使用烹饪用具时,只可接触其柄,底部,边缘,手不许与其内部直接接触。尝菜肴时用专用筷或勺,尝后剩余倒掉,不得倒回锅中。17工作间卫生清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操作台及灶台及售饭台卫生整洁。就餐场所地面及桌椅每日清扫,地面整洁,桌椅洁净无油污。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隔离”。48分餐工作台:工作台外部无附粘物,无灰尘,无油污,光亮,无锈斑;每天分餐后,清洗干净,无剩物,晾干后放入台内,卫生工具:专门位置存放,每次用后洗干净晾干,无残渣,油污,无异味;抹布干净,无油污,异味。4359设备设施用后按指定位置摆放,按要求、按规范操作使用,无故意损坏,如出现意外故障后应及时报告给管理人员,若无法使用或报损时应经管理人员验证。110墙面:清洁无灰尘,无油污,无蛛网。地面:干净无废物,无垃圾,无油渍,无水渍。门窗:光亮,清洁,无水渍,油污,透明无污迹,缝隙处无残留杂物等。211下水道:干净,无积水,无污物,油腻或异味。水池:池内无杂物、垃圾,无油腻、异味,四周无附粘物等。212灶台前无杂物、垃圾,使用物品摆放有序。灶台应定时清除油烟,灶面无杂物,无油渍,无水印。前壁无附粘物,无油污。213换风扇:清洁,无灰尘,油污。油烟罩:内外壁清洁,无灰尘,油垢。操作台:无油污,无灰尘,无水渍,无锈溃,台下地面无垃圾,台面无杂物,物品摆放有序。214菜架无附粘物,无油污,无灰尘,无蛛网、无锈渍。菜架下地面无垃圾。菜架上物品、菜品分类,整齐摆放。215蒸饭柜:内外壁无附粘物,无灰尘,无油污,箱内干净,无杂物、油迹,开关阀门使用有效。216冰柜:外壁无附粘物,无灰尘,无油迹;柜内干净,摆放整齐,有序;定期除冰,无异味。标志、温控清楚,外表整洁、生熟分区标志清晰,冰箱内结霜适中。317其他机械及电器设备:外壁无附粘物、无灰尘、油迹;加工操作之后,设备内剩料清除干净。118电饭锅:外壁无附粘物,无灰尘,无油迹。内壁清洗干净。119菜墩:表面无残渣,油垢;无霉斑,异味;用后侧立放在规定位置。刀具:光亮,无锈,无油,无污物,用后放在专用点。盆:光亮,无锈,无油,无污物,用后整齐倒放在指定的位置。桶:桶外面无油迹,无斑点。桶内无剩物,用后离地336存放。20按规定时间开饭、回收餐具,桌椅摆成一条线,桌椅、壁柜洁净无污染、桌面无菜渣、水渍。121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各种机器设备保持整洁,标识清晰。322洗碗间、泔水桶每餐后处理干净整洁、无残渣。餐余回收处干燥整洁无残渣。223门窗光亮、清洁、无水渍、油污。透明无污迹,缝隙处无残留杂物等。124合理的使用水电,做到人走灯灭,及时断电,杜绝长流水现象。125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包含食堂服务所涉及的各项责任追究,如服务人员责任、食材溯源责任、食材存储管理责任、防火防盗责任、菜品配置责任、加工工序责任、留样制度责任、回餐处理责任等。226制定食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演练。主动积极接受监督管理,对采购人、食药局、卫生局和其他监管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完善。227积极迎检,在接受各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除所指项目扣分外,另加扣相应分值。128按时上下班,严格作息时间。未经请假中途不能离开办私事。不带坏心情工作,不带不良情绪工作,常面带笑容。229食堂工作人员不低于 14 人,每少一人扣一分,以此类推。130服务时精神饱满,态度和蔼,对质询要耐心的解释,对意见要虚心接受,对领导的安排要认真执行,对上级领导的指示要谦恭致谢。11建立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食材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两人以上,采购单位只负责验货),签字确认,库房由供应商管理,随时接受采购人337食材品质(40 分)检查,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材的入库与出库。2食材原料及成品是否以次充好、来历不明,不能有明显瑕疵。33食材原料提供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确保原材料溯源。24食材原料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应有 QS 食品安全认证或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25散装原材料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盛装食品的容器应符合安全要求。26食品加工制作必须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材料,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形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提供腐败变质可能影响健康的食物,不能有异物残留。210需要制热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 70℃,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在出售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佩戴一次性头套、口罩。211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原料仓库。212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容器需分开,不能有交叉感染;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品,菜品分类分架存放。213食材洗涤须一浸、二洗、三清、四进筐;干货、瓜果蔬菜、肉类食品的清洗应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感染。114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115综合考虑职工的营养需要、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配餐方案,不出售隔夜饭菜。116 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238容器内,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 48 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 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17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所有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建立台账制度。518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否则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同时甲方追究乙方一切责任,涉及刑事的,由公安机关处理。10测评表满意度测评表亲爱的各位职工: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餐饮服务,请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以便我们更好地为您服务,谢谢!部门 填表时间服务满意度测评事项名称 满意度服务态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差菜品搭配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差菜品质量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差环境卫生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差注:非常满意:95 分以上;满意:90 分以上;一般:85 分以上;差:85 分以下(不含 85 分)。39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40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声明:(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方参加“(项目名称)”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磋商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磋商日期: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磋商,而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适用。41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单位名称:地 址: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本人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项目( 项目编号 )”的磋商活动、并参与项目的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磋商日期:42三、承诺函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的磋商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本单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七、我单位 (单位名称)承诺截至磋商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八、我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九、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43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磋商日期: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200 万元。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需另提供相关事声明,格式自拟。44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磋商日期:45五、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单位则提供,不属于监狱企业不需要提供;46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注:(1)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提供,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要提供;47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一、磋商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磋商单位的名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3、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缴纳人民币 / 元(大写: / )的磋商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磋商保证金:(1)如果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3)在磋商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4)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电子文档 U盘(或光盘)1份。5、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4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磋商日期:49二、第一次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第一次报价小写: 万元/年;大写: /年。其他承诺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 年 月 日注:此表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其他响应文件中提供。50三、承诺函(实质性要求)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作为 (项目名称) 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六、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七、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磋商文件第二章关于“投标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等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九、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我方承诺符合该要求。十、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51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磋商日期:XXXX。52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话传真 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账号 技工经营范围备注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磋商日期:53五、商务应答表项目名称: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说明注: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商务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磋商日期:54六、服务要求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说明 偏离情况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服务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磋商日期:55七、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名称:注: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不限)。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磋商日期:56八、项目管理、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 本表后须附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 证号 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其他人员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磋商日期:57九、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执行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以自身名义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磋商日期:58十、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具体内容由各供应商自拟)59十一、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最终报价小写: 万元/年;大写: /年。其他承诺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 年 月 日注:1、此表每一页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持未填写的模板带至现场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现场填写)后密封。2、供应商可将此表多印制几张带至现场。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应当为不可变动的总和。60第三部分 电子文档用 U盘(或光盘)封装,封面格式自拟。61第七章 评审方法1.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磋商程序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6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 资格性审查。2.2.1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4 磋商。本项目不进行二次报价。2.5 报价。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63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2 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7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8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8.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64(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9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0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1 供应商澄清、说明2.11.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1.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2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65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2家的。3.综合评分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 3.3 综合评分明细表。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 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审因素及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1报价12%12 分以本次经评审的有效的最低最后报价为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2 分政府采购政策性鼓励按照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执行。共 同评 分因素2人员车辆24%24 分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采购、运输、售后等相关工作的自有或租赁车辆每有一辆得 1分,最高得 4分;注:自有车辆提供购买证明资料和合格的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提供租赁证明资料和合格的行驶证复印件。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采购、配送、售后等相关工作的人员(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人员外)每增加 1人得 1分,本项最多得 8分。3、主厨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高级)厨师证的得 4 分;共 同评 分因素66白案厨师具有中式面点师三级(高级)厨师证的得 4 分,配置人员中有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的的 4 分。本项最多得 12 分。注: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提供响应的劳务合同证明资料。3履约能力15%15 分提供 2019 年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5 分,最高得 15 分。(提供合同,以 2019 年 1 月 1 日起签订的合同时间认定,如为政府采购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中必须具有合同签订双方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共 同 评审因素4项目组织机 构6%6 分供应商的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应当至少包括:①外部组织运行设置;②内部组织运行设置;③安全管理组织设置等。提供完整组织机构设置的得 6 分;每缺一项扣 2 分;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满足实际情况扣 1 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注:不完善指内容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前后内容相互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内容。技 术 评审因素5服务方案39%管理制度8 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①财务管理制度;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③卫生管理制度;④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提供完整方案并符合项目要求得 8 分,每缺一项扣 2 分;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满足实际情况扣 1 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注:不完善指内容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前后内容相互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内容。技 术 评审因素卫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卫生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卫生责任明确;②食品加工操作程序67生方案6 分规范;③食品卫生措施。提供完整方案并符合项目要求得 6分,每缺一项扣 2 分;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满足实际情况扣1 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注:不完善指内容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前后内容相互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内容。安全方案6 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食品卫生安全;②设施设备等使用安全;③水、电、气使用安全;④消防安全;⑤职业健康安全;⑥环境安全。提供完整方案并符合项目要求得 6 分,每缺一项扣 1 分;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满足实际情况扣 0.5 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注:不完善指内容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前后内容相互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内容。应急方案7 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临时加餐;②临时接待;③停水停电停气;④食品安全事故;⑤燃气泄漏;⑥水管爆裂;⑦火灾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提供完整方案并符合项目要求得 7 分,每缺一项扣 1 分;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满足实际情况扣0.5 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注:不完善指内容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前后内容相互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膳食搭配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需至少满足以下要求:①食物多样化,菜品菜单丰富;②食物68膳食搭配6 分均衡,营养搭配合理;③食物热量平衡,利于身体健康;④食物酸碱平衡,各种元素均衡;⑤食物味道平衡,满足大众口味;⑥杜绝铺张浪费,厉行节约等。提供完整方案并符合项目要求得 6 分,每缺一项扣 1 分;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满足实际情况扣 0.5 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注:不完善指内容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前后内容相互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内容。成本控制及节能降耗6 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成本控制及节能降耗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协助采购人验收;② 加工、切配的成本控制; ③烹调过程成本控制;④售卖环节的成本控制;⑤物资储存过程成本控制;⑥水、电、气、设备维护等方面成本控制。提供完整方案并符合项目要求得6 分,每缺一项扣 1 分;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满足实际情况扣 0.5 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注:不完善指内容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前后内容相互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内容。6食品安全责任险4%4 分对应项目承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达到最低保额 1500 万元后,每增加 100 万保额加 1分,最多加至 4分。共同评审因素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69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70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71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与项目编号一致。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第二条 合同期限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X;2、XXXX;3、XXXX.…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 万元;2、XX 万元;3、XX 万元。……(二)服务费支付方式:第五条 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72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6、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书面检测报告。第十条 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73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 份,乙方 XX 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XX 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X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 附件1、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履约验收报告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 址: 地 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74附件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7576777879808182838485附件二:《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8687888990919293949596979899100101102103附件三: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介绍1.输入网址:https://www.zcygov.cn2.选择与项目对应的行政区域如: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本级1043. 点击操作指南-投标人1054.进入政采云投标人学习专题页面(https://edu.zcygov.cn/luban/xxzt-chengdu-gys?utm=a0017.b1347.cl50.5.0917bc90b7bb11eb807c353645758db6)1065.投标人资讯服务渠道1076.入驻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1087.下载《投标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109附件四: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 邮编:联系人: 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 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 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 2……110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 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11附件五: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 址: 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地 址: 邮编:被投诉人 1:地 址: 邮编:联系人: 联系电话:被投诉人 2……相关供应商:地 址: 邮编:联系人: 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112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 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 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 公章:日期:113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采购主体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4.磋商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 24.供应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八、磋商纪律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七、我单位 (单位名称)承诺截至磋商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八、我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三、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说明 注: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商务响应与磋商文件要 十、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第七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 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 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磋商。本项目不进行二次报价。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附件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 附件三: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介绍 附件四:质疑函范本 附件五:质疑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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