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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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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政府机关食堂及逸都城人才公寓服务团队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遂宁市安居区政府机关食堂及逸都城人才公寓服务团队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2-22 15:34

项目概况 遂宁市安居区政府机关食堂及逸都城人才公寓服务团队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遂宁市河东新区德水北路56号金域国际商业楼4栋2楼4-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904202200005
项目名称 遂宁市安居区政府机关食堂及逸都城人才公寓服务团队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730000.00
最高限价(元) 1730000.00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遂宁市安居区政府机关食堂及逸都城人才公寓服务团队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2月23日到2022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遂宁市河东新区德水北路56号金域国际商业楼4栋2楼4-5号
方式: 经办人员当场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采用网上报名的,请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383511443@qq.com邮箱(发送后请致电:0825-2222631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售价: 29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3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遂宁市河东新区德水北路56号金域国际商业楼4栋2楼4-5号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3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遂宁市河东新区德水北路56号金域国际商业楼4栋2楼4-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遂宁市安居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 遂宁市安居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方式: 13982542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遂宁市欧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遂宁市河东新区德水北路56号金域国际商业楼4栋2楼4-5号
联系方式: 0825-2222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节
电话: 13982542009

第一章 磋商邀请


遂宁市欧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遂宁市安居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人)委托,拟对遂宁市安居区政府机关食堂及逸都城人才公寓服务团队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510904202200005

2.采购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政府机关食堂及逸都城人才公寓服务团队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

3.采购人:遂宁市安居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4.采购代理机构:遂宁市欧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173万元/年

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一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rplatform/portal/index.html)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9.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遂宁市欧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3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遂宁市河东新区德水北路56号金域国际商业楼4栋2楼4-5号(刘六大酒楼背后)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9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经办人员当场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采用网上报名的,请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383511443@qq.com邮箱(发送后请致电:0825-2222631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3月8日 14: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遂宁市欧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3月8日14: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德水北路56号金域国际商业楼4栋2楼4-5号(刘六大酒楼背后)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遂宁市安居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遂宁市安居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25-8665667

采购代理机构:遂宁市欧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船山支行

账 号:51050167863600000275

通讯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德水北路56号金域国际商业楼4栋2楼4-5号(刘六大酒楼背后)

联 系 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825-2222631

电子邮件:383511443 @qq.com

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技术标准等要求

一、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1.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政府机关食堂及逸都城人才公寓服务团队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

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73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处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规模

遂宁市安居区政府机关食堂一楼用餐人数每天约1100(早餐约200人、中午约700人、晚餐约200人),二楼用餐人数每天约50人。安居置信逸都城9#楼人才公寓1楼为健身房、餐厅等,周末每天早中晚用餐共约40人

(二)服务对象

遂宁市安居区政府机关食堂用餐人员和逸都城人才公寓入住干部职工。

(三)服务内容

为在政府机关食堂用餐的干部职工和逸都城人才公寓全体干部职工提供早餐、午餐、加班餐、临时用餐和临时公务接待用餐以及逸都城人才公寓一楼运行管理等服务。

(四)服务时间

1.政府机关食堂服务时间一般为法定工作日、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2.逸都城人才公寓服务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3.其他时间需要用餐,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通知为准。

(五)合作模式

1、采用委托管理+约定服务模式。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食材供应商、供应价格的确定和食堂、逸都城人才公寓物资采购工作,其他全部工作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成交公司管理。委托管理实行包干制: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向成交公司支付的购买社会化服务费包含成交公司提供相关服务所需的服务费、管理费和相关税费等全部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加班工资、奖励工资、保险费、福利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服装费、房租费、不可预见费、管理酬金、法定税金等)。

2、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向成交公司免费提供办公室、委托管理场所、厨房、餐厅设施设备、空调设施、洗涤设备。供应商因操作和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由成交公司全权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3、水电气费用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缴纳,明显超出合理使用额度的水电气费用由成交公司负责。


4、就餐收费一律采取刷卡方式,不得收受现金。

(六)食堂服务要求

1、食堂管理服务目标

(1)提供规范、优质服务,确保准时供餐,营养结构、菜肴搭配合理,制作安全卫生,达到如下服务管理目标:管理服务合同承诺兑现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平均满意率不低于90%,不满意率不超过5%。

(2)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遂宁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服务达到《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食堂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四星级酒店客服的标准。

(3)加强安全操作,无爆炸、火灾、食品中毒和厨房设备严重损坏等各等级事故发生。

(4)发生投诉,虚心听取意见或建议,经核实后,及时整改并取得投诉者的谅解。

2、供餐服务需求

(1)工作日餐饮基本要求

早餐成本餐标,以各类粥品、豆浆、面食、中西式点心为主,如包子、馒头、花卷、各式点心、鸡蛋、小菜、豆浆、面条、米线等。

午餐成本餐标,提供四荤两素一粗粮一汤一水果,需结合本地特色,尽量满足不同地域人员的口味。免费提供米饭。

晚餐成本餐标,结合季节特点,提供一荤两素和面、粥、粉、小菜、水饺、炒饭

注:以上餐标为初步方案,具体餐标和菜品由采购人和成交餐饮企业提前一周确定

(2)内部接待餐服务。按100元/人、80元/人、60元/人设计菜单,做到菜品精致、服务周到、客人满意。

(3)采购人指定的其它用餐服务。

3、运作管理要求

(1)服务公司要爱护厨房设备设施和餐具,并做好相关保养工作,建立设备台账和维护保养记录。

(2)每周四完成下周菜谱制定,菜谱要营养搭配、可吃性强、考虑职工意见以及食材价格等,尽量使用时鲜蔬菜,不断变换菜品花样,循环调整烹饪方式,满足干部职工不断变换的口味需求。两周菜单不重复,绿色蔬菜除外,每周提供菜单时,需同时附上此份菜单主菜肴的成本核算明细单。

(3)服务公司要围绕食堂特点和实际情况,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提高菜肴点心质量;坚持优质服务,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烹饪技术和员工服务技能;加强成本核算;加强员工劳动纪律教育、监督、检查,制订一整套严格、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具体落实方案,提出目标指标和相应承诺等,以保障提供优质服务,亦便于采购人监督、检查和考核。

(4)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服务公司须有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妥善处置,确保供餐正常进行。

(5)做好48小时餐食留样。

(6)服务公司应积极做好日常检查、考核工作,对其他服务需求应积极响应。

(7)服务公司应对餐具、厨具在使用过程中加以爱护,保证餐具、厨具成色新、无缺损,及时更换成色旧或缺勤损的餐厨具。服务公司根据餐具、厨具的清单,每月列出损耗率。月度损耗率在2%以内,由采购人负责购买。月度损耗率超过2%,超过部分的餐具添置费由服务公司承担。

(8)一次性餐具、餐巾纸、牙签、洗涤剂、消毒剂、厨具等低值易耗品费用由服务公司估算并单独列出,由采购人购买。

4、其他要求

(1)成交公司应当按照计划的用餐规模,按响应文件要求分类配齐配足相关的服务团队人员。

(2)成交公司不得将该项目转包或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

(3)因成交公司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或行政处罚,均由成交公司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人及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等责任。

(4)成交公司应加强食材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减少浪费,确保食堂成本收支平衡。若食堂当月收支出现2万元(含)以上亏损,可能与成交公司安排的菜品、数量、材质等有关联的,当月亏损额度的50%由成交公司承担。

(5)若发现成交公司工作人员不规范操作行为、服务质量差、菜品中有异物、受到合理投诉等问题,每项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从成交公司劳务服务费扣减500元,若涉及食品卫生安全、用工安全、区级领导批评、餐饮管理部门批评等重大事项的,每项次扣减2000元。

(6)采购人有权向成交公司提出调整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乙方应按采购人相关要求在一个月内将人员调整到位。

)食堂管理服务基本标准

1、服务质量

(1)所有从业人员着装统一规范,服务接待使用礼貌用语,站立微笑服务,以良好的形象接待就餐者。

(2)遵守就餐供应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得提前收餐,必要时需适时延长供餐时间。

(3)每天备有半成品菜肴作应急使用,保证供应不断档。

(4)在员工就餐完毕离席后,服务人员应立即做好餐桌、座椅的整理、清洁,确保用餐环境整洁。

2、菜肴点心质量

(1)原材料进货质量

合理控制原料进货量和仓储量,确保原料的新鲜度。一般情况下肉制品、水产品、绿叶菜、豆制品、鲜活原料当天购进,当天使用。干杂粮油调味品的剩余保质期不低于四分之三。

严格区分原料的种类,按类存放,防止串味,做到一餐一查,先进先用。

(2)原材料加工质量

厨房在加工原料过程中,按岗定位,分工负责,规范操作,把好质量关。

切配好的原料由专人负责,分类存放,确保菜肴的色泽和新鲜度。

烹调按等级、技能分配相应灶位,承担不同种类、不同规格、不同方法、不同要求完成烹调任务。

严格控制菜肴一次成熟总量,做到大锅小炒,分批现炒,保持菜肴的色香味。

(3)卫生管理

个人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无传染病史,持有食品操作健康证,保证每年一次参加体检;工作人员上岗必须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衣帽,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做到“三白”(口罩白、服装白、帽子白);食品操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留长发、留胡子,不得戒指、手镯,在直接用手接触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工作人员不得在厨房、切配间等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抽烟、吃零食,不得有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环境卫生:厨房备有固定专用的残菜容器,残菜必须一餐一清,不得久放;食品操作场所和供应场所有防尘、防蝇措施,有灭鼠、蝇、蟑螂的设备;餐厅、厨房保持整洁,地面、墙壁无污垢,天花板无蛛网,门窗明亮,空调风口无积灰,餐桌整洁,餐厅、厨房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清洁,所有工作场所和餐厅无杂物;过道及放置餐厨垃圾桶的位置每天由专人负责清扫,保持环境整洁。

食品卫生:食品操作生熟分开、盛器分开、人员分开、工具分开、存放场所分开;所有食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做到隔墙离地、防潮、防四害、防异物;餐具消毒符合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投入使用,已消毒的餐具存放专用保洁柜,柜内定期清洗,保持整洁,工具、用具、盛器保持无油腻、无污垢、无异味、无水渍;洗涤水池,专池专用。分设餐具、蔬菜、水产品、肉类水池;每天提供的所有食物、菜肴均需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并落实专人负责。

加工卫生:原材料盛放冰箱必须做到生制品、半成品、熟制品专柜专放,定期冲洗冰箱,存放原材料必须做到先进先出;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加工烹制菜肴,不得重复使用老油;蔬菜水果必须做到“一择二洗三泡四清五冲六沥七装”的操作过程,防止农药残留;必须按照浸泡→帕洗→机洗→清洗→冲洗→消毒→保洁→擦拭“八步骤”清洗餐具。每项加工工序操作前,必须检查原料、调味品、汤料是否变质、是否完好;每餐供应结束后,立即对灶面、锅、勺、铲、操作台、排烟罩、地面、水池等进行清理冲洗,做到一餐一清。

3、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节约使用能耗

(1)分类建立厨房餐厅设备设施台账制度,专人负责保管和保养。

(2)对因不负责或违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实行维修费用由个人承担。

(3)指派专人对厨房专用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4)由专人负责管理水、电、气的节能工作,并建立相关的制度。

(5)建立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食堂,负责食堂安全巡查,负责对水电气的使用进行检查,杜绝人为浪费。

4、餐厅食品安全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

主要内容

1

卫生管理

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醒目处

2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

加工用设施、设备工用具清洁

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大于70℃

食物在烹调后至食用前,必须保持食物温度在52℃以上不超过2小时。

在10-60℃条件下存放不超过2小时

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充分加热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工用具能明显区分或存放场所分开或不混用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不存在交叉污染

食品或盛有食品的容器无着地放置

加工熟食卤味、裱花蛋糕、冷食在专间内进行

加工熟食卤味、裱花蛋糕、冷食专人操作

专间内(包括二次更衣室)操作时配置消毒水

专间内工用具、容器专用,使用前经有效消毒

蔬菜、水果、原料未经清洗消毒不带入专间

专间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或紫外灯等消毒

加工时专间温度不高于25℃

3

餐饮具、直接入口食品容器

餐饮具、容器使用前经清洗消毒并符合规定

清洗消毒水池不与其他用途水池混用

消毒后餐具贮存在专用清洁保洁柜内

4

个人卫生

食品从业人员操作时穿戴工作衣帽

食品从业人员操作时不抽烟

食品从业人员操作前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洗手、消毒

不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戴戒指

手部破损立即采取有效防污染措施

专间操作人员佩戴口罩规范

5

健康管理

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培训证明而上岗操作

无患有6种法定传染病之一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6

采购食品及原料

按规定索取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兽医检疫合格证明等有关卫生证明

使用的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7

食品储存

库房存放食品按要求离地隔墙

冷冻、冷藏、保温、加热设施能正常运转,使储存温度符合要求

食品储存时不存在生熟混放

食品或原料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同一场所

8

擅自扩大生产经营范围(方式)

未擅自更改核定的面积、设施、布局及用途

未擅自扩大生产经营方式或范围

9

违禁食品

无超过保质期食品

无违禁生食水产品

无腐败变质食品

无其他违禁食品

10

其他

无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及有关卫生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逸都城人才公寓客服及运行管理要求

1、用餐服务。上班期间提供早餐、晚餐,节假日期间提供早中晚餐,根据需要提供接待餐。

2、茶水服务。根据需要在一楼功能房提供茶水服务

3、保洁服务。负责一楼餐厅及功能房清洁卫生。

4、设备维护。负责一楼餐厅及功能房设备的日常维护

(九)人员配备及资格要求

供应商岗位人员配备可适当调整,但总数不得低于27人,并根据采购人需要合理调配厨师、服务人员到遂宁市安居区政府机关食堂一楼、二楼,安居置信逸都城9#楼一楼餐厅及功能房做好服务保障。项目负责人、厨师、面点师等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其中担任现场最高管理者须35岁以上,拥有5年以上大型餐饮或食堂工作经验,3年以上饮食服务业管理经验。厨师长具有10年以上餐饮厨房工作经验,5年以上大型餐饮总厨经验,40周岁以上。从业人员100%经过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并通过政治审查,进行保密培训。在入场前服务公司应将所有员工名单、职务、身份证复印件、技术等级证书、体检证明和政审证明等资料交采购人备案,具体人员配置要求见下表。工作过程必须统一着装,培证上岗,做到热情规范服务

岗位配置表

序号

岗位类别

人数

任职要求

岗位职责

1

项目负责人

1

35-55岁,性别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餐饮执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人品友善,形象气质俱佳,在大型餐饮或食堂工作5年以上的经验,具有3年以上的管理经历,协调沟通能力强,能吃苦耐劳

负责食堂服务全面工作,统筹协调各方,推动服务合同履行

2

厨师长

1

55岁以下,男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技师,具有10年以上的从事餐饮工作经验,其中有5年及以上大型餐饮企业总厨经验,身体健康,善于统筹协调。

协助项目经理工作,全面负责厨房管理、厨房计划、制定菜谱、原料申购计划、菜品制作指导等工作。

3

厨师

3

55岁以下,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技师,具有从事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人品友善,能吃苦耐劳。

负责每日菜品安排,食材需求安排,食堂库房管理。菜品加工及制作,协助总厨房成菜品创新等工。

4

面点师


1

55岁以下,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技师,具有从事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人品友善,能吃苦耐劳。

负责传统面食、烤制品、蛋糕类及小吃的制作

5

凉菜、水果师


1

55岁以下,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技师,具有从事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人品友善,能吃苦耐劳。

负责凉菜、冷饮、水果制品的制作。

6

墩子

4

具有从事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人品友善,能吃苦耐劳。

负责菜品切配

7


7

女性,身体健康,人品友善,能吃苦耐劳。

食材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工作、保洁

8

服务员

9

35岁以下,女性,形象气质较佳,身体健康,人品友善,能吃苦耐劳,有从事2年以上餐饮服务相关工作经验。

负责自助餐厅和食堂的服务工作,负责用餐人员的引导、刷卡。


合计

27



(十)企业退出机制

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成交供应商行为视为根本违约,不达本项目合同目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5万元不予退还,并由成交企业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且服务企业要待新的餐饮企业入场后方可撤离,超出服务期的管理服务费用按原合同全年服务费用标准平均折算到天(一年按365天计算)核算后支付。

1、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已签订的合同书约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不按照相关规定配合采购人工作,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整改不力的。

2、发生食物中毒、火灾事故、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

3、损坏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4、因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及其他问题引起就餐人员强烈不满而发生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

5、掺杂使假,售卖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及国家命令禁止的添加剂的。

6、未按照合同经营范围经营,经规劝,限期整改无效的,或者食堂用餐人员季度满意度测评满意率低于80%达两次或年平均满意度率在90%以下自动终止合同。

7、实行“一票否决制”。本年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泄密失窃的实行一票否决,月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8、在经营过程中有转包,或有分包经营行为的。

9、未经采购人同意有利用食堂资源从事对外社会餐饮服务的。

10、经营期内无故停餐或停止营业的。

11、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十一)考核方式:

采取每月考核、季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

1.季度考核:

每季度由政府机关食堂用餐干部职工进行就餐满意度问卷调查测评,在80%-89%为基本合格,在80%以下为不合格(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约谈),如当年测评满意度率平均在90%以上可按合同继续履约(本项目合同最多续签两次),食堂用餐人员季度满意度测评满意率低于80%达两次或平均满意度率在90%以下自动终止合同。考核标准详见《遂宁市安居区政府机关食堂服务满意度测评表》。

遂宁市安居区政府机关食堂服务满意度测评表

测评单位(盖章): 日期:

种类

测评内容

得分

备注

早餐(20分)

菜肴质量(10)

服务质量(6)



环境卫生(4)



得分:



餐(60分)

菜肴质量(30)

服务质量(18)



环境卫生(12)



得分:



晚餐(20分)

菜肴质量(10)

服务质量(6)



环境卫生(4)



得分:



合计得分:

意见或建议:

注:总分在90以上为满意,70-89分为基本满意,70分以下为不满意。在种类中只打其中一项或两项的,按所得总分/打分种类总分*100分测定满意度。

2.月度考核:

1按月进行考核,月度考核实行绩效考核扣分制,主要考核内容为:供应商工作响应度、时效性、日常管理、成本控制、能耗控制、操作规范、环境卫生、投诉率等。考核标准详见《遂宁市安居区政府机关食堂服务质量标准考核表》

2)日常管理考核分加分项和扣分项,得分计入服务质量标准考核分。

2.1)加分项:发生下列情况的,每出现一次得3分,最多得20分:

①就餐人员或部门或逸都城人才公寓入驻干部对某一段时期餐饮服务提出书面表扬的;

②提出创新性的服务举措,使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的;

在政府活动或餐饮接待中,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获得一致好评的;

工作成绩显著,考核小组认为应该加分的。

2.2)扣分项:发生下列情况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最多扣20分:

①就餐人员或部门或逸都城人才公寓入驻干部对某次或某一段时期服务提出口头批评意见,或书面署名投诉的;

②服务人员未提供规范文明服务,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或其他影响恶劣行为的;

因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

厨房、餐厅出现蟑螂、老鼠等病虫害的;

考核小组认为应该扣分的其他事项

遂宁市安居区政府机关食堂服务质量标准考核表

测评人: 日期: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得分

日常管理(10分)

按核定岗位配足人员,主要炊事负责人员达到“三证”要求,餐厅人员姓名、岗位和持证情况上墙公布

5分

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制度、炊事制度和卫生制度

5分


卫生管理(25分)

厨房作业区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

4分

生食物和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区分,不得混用

3分


厨房每餐后台面地面要及时擦扫干净,刀具、机械用具、盛用容器等用后要用热水洗净,擦干保存

3分


厨房排水保持畅通,污水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厨房地面、墙壁无污物

3分


工作人员进入厨房作业区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

3分


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不留长指甲,不随地吐痰等

3分


餐厅座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

3分


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

3分


菜肴质量(30分)

早中晚餐菜肴质量、数量达到标准要求

5分

全程控制菜肴主、辅料及制作过程安全卫生,无食物中毒或因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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