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人民医院食材供应与配送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2-22 17:00
一、项目编号 |
5105252022000022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人民医院食材供应与配送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古蔺县一品万多商贸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古蔺县古蔺镇迎宾大道1510号天成名都.兰苑6栋第一层1号、49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4000000元(单价最高限价下浮5%)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货物类:生鲜肉类、蔬菜类、调味品、干货等,规格型号:/,数量:1批,单价:下浮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李洪平(评审小组组长)、邓树青、余敏、邱有琪、黎劲(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5000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古蔺县骏驰干鲜配送中心,投标人为经销商,未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资格性审查未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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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人民医院 |
地址: | 古蔺镇东新街马厂头一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0830-720487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泸州市龙马潭区陶然路二段337号玉带龙庭门市二楼(即龙马潭区陶然路二段303号附206)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单先生;联系电话:0830-666316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单先生 |
电话: | 0830-6663160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1项目编号:5105252022000022古蔺县人民医院食材供应与配送项目招标文件中国·四川·泸州古蔺县人民医院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2 年 01 月2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3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0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1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53第七章 评标办法...................................................................................................................61第八章 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范本...................................................................... 713第一章 投标邀请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古蔺县人民医院委托,拟对古蔺县人民医院食材供应与配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5105252022000022。二、招标项目:古蔺县人民医院食材供应与配送项目。三、资金来源:采购预算 400.00 万元。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 1个包,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取一家供应商为古蔺县人民医院提供两年的食材配送。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注: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2.1 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2.2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投标产品生产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等渠道4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 2022 年 01 月 30 日 09:00 至 2022 年 02 月 10 日 17:00 在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陶然路二段 337 号门市二楼)填表报名领取或线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现场报名: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醒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密切关注网站信息,避免遗漏相关信息造成投标损失。线上报名:投标人也可通过电子邮箱进行线上报名,将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报名表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746612217@qq.com(原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时一起交于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表以本招标文件的附件为准。通过线上报名的须将全部报名材料打包为一个 PDF 或 WORD 文档,文档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 年 02 月 21 日 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开标地点: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泸州市龙马潭区陶然路二段337 号门市二楼,可百度地图导航“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到达)。本项目开标、评标的具体场地安排信息,请联系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询。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一、联系方式采 购 人:古蔺县人民医院地 址:古蔺镇东新街马厂头一号联 系 人:黎先生联系电话:0830-72048705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陶然路二段 337 号玉带龙庭门市二楼(即:龙马潭区陶然路二段 303 号附 206)邮 编:646000联 系 人:单先生联系电话:0830-66631602022 年 01 月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1个包,采购预算:人民币400.0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1个包,最高限价:人民币400.00万元;统一报单价最高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应≥0%。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无效)处理。3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投标人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本项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不得重复享受。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5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实质性要求)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7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将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6 评标情况公告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告。7 投标保证金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 号文件要求,取消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 履约保证金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 号)规范保证金管理的要求,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以非现金方式交纳);1.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账户信息由中标供应商自行向招标人详询。备注:缴款时须注明:“XXX项目”。2.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履约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凭《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记录》在5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形式退还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9 招标文件咨询 联系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0830-6663160。10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0830-6663160。11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告后,请中标投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单先生联系电话:0830-6663160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陶然路二段 337 号玉带龙庭门市二楼(即:陶然路二段 303 号附 206)12 投标人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单先生。联系电话:0830-6663160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陶然路二段 337 号玉带龙庭门市二楼(即:陶然路二段 303 号附 206)813 投标人质疑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的质疑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830-6663160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陶然路二段337号门市二楼(泸州市龙马潭区陶然路二段303号附206)2.仅接受投标人一次性提出的质疑内容,逾期或二次提出的质疑内容将不予受理。3.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提出时间: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4.对评审过程和评标结果的质疑提出时间:结果公告有效期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逾期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5.投标人提出质疑须同时递交以下材料:(1)质疑函(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标人报名回执(用于确定投标人是否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内容);(4)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其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14 投标人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古蔺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0-7203041。邮编:646000。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6 招标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0.00 元(大写:伍万元整)。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招标服务费。17 声明承诺提醒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18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19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920 备注 本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二、总 则1.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2.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古蔺县人民医院。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相应服务的投标人。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名并获取了招标文件。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投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投标人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瘦肉。105.2 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 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两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5 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子公司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7 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11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七)评标办法;(八)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范本。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于报名投标人名单在开标前自动保密,潜在投标人应保持在开标时间前每日都需主动上网进行查询相关信息,以免遗漏造成损失,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单独通知和提醒。7.3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由于报名投标人名单在开标前自动保密,潜在投标人应保持在开标时间前每日都需主动上网进行查询相关信息,以免遗漏造成损失,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单独通知和提醒。7.4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3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7.5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由于报名投标人名单在开标前自动保密,潜在投标人应保持在开标时间前每日都需主动上网进行查询相关信息,以免遗漏造成损失,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单独通知和提醒。注:提醒投标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密切关注网站信息,避免遗漏相关信息造成投标损失。12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如潜在投标人认为编制招标文件或提供服务时需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准备的,可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参观考察。8.2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护照、国外认证证书除外。)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3.1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4.1 报价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和自行拟定的“分项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实质性要求)。(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14.2 技术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履约能力、实施方案等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2)投标产品本身的技术指标和参数;(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4)证明投标人业绩的有关材料复印件;(5)实施方案;(6)履约能力;(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3 商务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仅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出席无须提14供)(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出席无须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商务应答表;(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7)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4 其他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15.投标文件格式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两部分应分册装订。资格性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的证明材料,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包括投15标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除外)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代表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评标。资格性投标文件内容缺失或模糊不清等原因造成投标人资格审查无法通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2 投标人应按 18.1 要求准备两部分投标文件,每部分应分别包含正本和副本,相应的电子文档(PDF 格式加盖鲜章)壹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如未单独提交“开标一览表”,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其中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和开标一览表应按以下投标资料清单单独封装。提交投标资料清单如下表:(未按此分册装订及密封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序号 名称 份数 备注1 开标一览表 1 份 单独密封分装2 电子文档(U盘) 1 份内容包含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的 PDF 格式,单独密封分装3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 单独密封分装4 资格性投标文件(副本) 1 份 单独密封分装5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 单独密封分装6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副本) 4 份 封装在一个密封件内注:(1)电子文档应保存为 PDF 格式加盖鲜章,否则导致在结果公示中录入服务承诺、产品信息等内容错误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资格性投标文件》应包含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若出现漏装或装订在《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中的,仅以《资格性投标文件》装订的材料为准。(3)《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应包含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以及专家评审所须的一切证明材料,若出现漏装或装订在《资格性投标文件》中的,仅以《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装订的材料为准,评审专家有权不对《资格性投标文件》装订的内容进行核对。18.3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 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18.4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18.5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6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18.7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并逐页编码(复印件证明材料可采用手写编码)。18.8 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16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若有)及项目名称。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若有)。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注明“于 2022 年 02 月 21 日 10:00(北京时间)前不得启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用正楷填写本招标文件附件一“递交投标文件签收表”然后将签收表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工作人员。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编号应当与投标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编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编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17五、开标和中标22.开标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监督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监督代表、投标人代表参加。评审小组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22.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注:投标文件中装订的“开标一览表”与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不一致,以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为准。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开标程序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递交投标文件签收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8(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查询。24.开评标过程存档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25.评标情况公告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中予以公告。26.中标通知书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6.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投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单先生,联系电话:0830-6663160。19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7.签订合同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副本(一式两份)送采购代理机构留存。社会代理机构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备案。联系人:单先生,联系电话:0830-6663160。28.合同分包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投标人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9.合同转包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0.补充合同20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31.1 中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以非现金的形式将履约保证金足额缴入为采购人指定的财政专户。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中标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 中标投标人在项目履约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凭《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记录》在 5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形式退还中标投标人履约保证金。31.3 遇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须暂缓解退履约保证金的,由代理机构向采购人出具书面通知。待质疑、投诉、举报等处理结束后,代理机构或财政部门向采购人出具书面通知解退履约保证金。31.4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32.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3.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4.履行合同34.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135.验收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泸州市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记录》到项目所在地财政局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 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6.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投标人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支付程序为:按货物实际使用数量每月进行结算,产品送达指定地点交付验收合格后入库,中标供应商开具国家税法规定的正规、有效税务发票,采购人在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货款。七、投标纪律要求37.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37.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2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3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八、询问、质疑和投诉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九、其他39.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十、政府采购优惠政策40.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本项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不得重复享受。41.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投标人属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给予适当加分。23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24资格性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参照第二章要求自拟)25资格性审查对照表序号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对应页码 备注12345678注:1、投标人须将此表附于资格性投标文件首页(首页指资格性投标文件封面与目录之间),以便于参照进行资格性评审。26一、承诺函(实质性要求)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八)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投标产品生产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九)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如果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 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日 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27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50000 元为标准。若投标人被处罚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0 元,但在行业内部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金额的,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佐证。3、本承诺函须与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承诺函分开单独承诺。28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声明:XXX(投标人名称)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古蔺县人民医院食材供应与配送项目”(项目编号:5105252022000022)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授权代表签字:XXX投标人名称(公章):XXX日 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注: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须提供,且应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9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 XXX(投标人名称)参加 XXX(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投标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30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不限,投标人自拟)31五、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 XXX(投标人名称)参加 XXX(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我公司 XXX(投标人名称)及现任法定代表人 XXX(姓名、职务)、主要负责人 XXX(姓名、职务)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投标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32六、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格性证明文件(格式不限,投标人自拟)33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参照第二章要求自拟)34评分对照表序号 评分标准 投标文件中对应页码 备注注:1、投标人须将此表附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首页(首页指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封面与目录之间),以便于参照进行评审。2、本表为非实质性要求,如投标人未制作此表或未按要求进行装订将按评分细则进行扣分。35一、投标函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全面研究了“古蔺县人民医院食材供应与配送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5105252022000022,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所需服务,按招标文件要求下浮:XXX%。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 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 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壹份正本,壹份副本;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文档壹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壹份。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XX 天。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投标人名称(公章):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通讯地址:XXX邮政编码:XXX联系电话:XXX传 真:XXX日 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注:本投标函格式为实质性要求。36二、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书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单位 XXX(投标人名称)参加 XXX(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本单位做出如下承诺:(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XX 次。(四)本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XX 次。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注:1.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2.此承诺函为参考格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3.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注:本承诺书为实质性要求。37三、知识产权承诺书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我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服务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我公司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在此郑重声明,将在中标后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公司将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4、如采用我公司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 :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投标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注:本承诺书为实质性要求。38四、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古蔺县人民医院食材供应与配送项目项目编号:5105252022000022序号 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及规格型号(中文)数量 单位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123…报价下浮率:XXX%注:1、报价方式:统一报单价最高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应≥0%,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产品生产、税费、运输费、人工费、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及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等一切费用。3、“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视为无效标。4、“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表格不足的可自行增减。5、除按第二章要求单独提供的“开标一览表”外,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也应当包含“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公章):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投标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注:开标一览表格式为实质性要求。39五、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古蔺县人民医院食材供应与配送项目项目编号:5105252022000022格式自拟。注:1、投标人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投标人名称(公章):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投标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40六、商务应答表项目名称:古蔺县人民医院食材供应与配送项目项目编号:5105252022000022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要求应答内容123…注:1.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 三、商务要求内容列入此表并逐一进行应答。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公章):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投标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注:本表为实质性要求。41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话传真 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 技工经营范围备注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备案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投标人名称(公章):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投标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42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项目名称:古蔺县人民医院食材供应与配送项目项目编号:5105252022000022年份 甲方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注:1、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公章):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投标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43九、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项目名称:古蔺县人民医院食材供应与配送项目项目编号:5105252022000022序号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内容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应答内容响应/偏离 备注(页码)注:1、投标人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要求的内容列入此表。否则,按照负偏离进行处理。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3、为方便评审,投标人需在备注栏中填写佐证材料或技术应答描述对应的位置(页码),未填写导致评标专家误评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被评标委员认为该条服务应答负偏离的风险。投标人名称: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投标日期: XXXX 年 XX 月 XX 日注:本表为实质性要求。44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古蔺县人民医院食材供应与配送项目项目编号:5105252022000022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 证号 专业管理人员库管人员售后服务配送人员附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名称: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投标日期: XXXX 年 XX 月 XX 日45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 人,营业收入为 XX 万元,资产总额为 XX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 人,营业收入为 XX 万元,资产总额为 XX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XXX(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投标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注:1、如不符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条件,可不提供此函,并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进口产品不享受小微产品优惠政策。2、只对小微产品或小微企业提供的服务进行政策性优惠,请投标人落实相关政策如实填写,以防错误承诺带来的被认定为以虚假材料投标风险。3、本声明函适用于中小企业,不属于中小企业可不提供本声明函。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6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XXX 单位的 XXX 项目包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注:本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提供本声明函。47十三、投标人须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格式不限,投标人自拟)48十四、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内容(格式不限,投标人自拟)49附件一:递交投标文件签收表递交投标文件签收表项目名称:古蔺县人民医院食材供应与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5105252022000022开标时间:2022 年**月**日 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序号 投标人名称 递交时间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人联系方式 保证金 递交数量01 XXX2022 年 XX 月 XX 日XX 时 XX 分XXX电话:XXX/正本:资格性投标文件(1)份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1)份传真:XXX副本:资格性投标文件(1)份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4)份手机: XXX 开标一览表:1份电子文档:1份签收人:备注:1、本表由递交人自行打印;2、本递交表一式两份,接收人签字后生效,由递交人和接收人各执一份。请以正楷字填写,各项目内容,“递交时间”、“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人”请在现场签收时填写。50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2.1 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2.2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投标产品生产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资格要求: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二)资质性要求: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注:1、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50000 元。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51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序号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鲜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或提供近 1 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加盖鲜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属于免税企业的,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加盖鲜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6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7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投标产品生产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1.1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无需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2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注:1.本章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3.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4. 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三表一附注”、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内容。53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 1个包,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取一家供应商为古蔺县人民医院提供两年的食材配送。二、技术参数及要求(实质性要求)1、生鲜肉类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1 瘦肉 kg 12 二刀肉 kg 13 后腿肉 kg 14 夹缝肉 kg 15 三线肉 kg 16 软边排骨 kg 17 硬边排骨 kg 18 猪脚 kg 19 猪肚 kg 110 肥肠 kg 111 猪肝 kg 112 炒牛肉 kg 113 公鸡 kg 1 本地14 母鸡 kg 1 本地15 鸭子 kg 1 本地16 草鱼 kg 117 鲤鱼 kg 118 鲫鱼 kg 119 黄辣丁 kg 120 花鲢鱼 kg 121 裸鲤 kg 122 活虾 kg 123 花甲 kg 124 炖牛肉 kg 1542、蔬菜类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1 小白菜 kg 12 白菜秧 kg 13 大白菜 kg 14 竹筒白菜 kg 15 莲花白 kg 16 空心菜 kg 17 生菜 kg 18 瓢儿菜 kg 19 油麦菜 kg 110 血皮菜 kg 111 木耳菜 kg 112 小米辣 kg 113 二荆条辣椒 kg 114 大青椒 kg 115 鲜鸡蛋 kg 116 皮蛋 kg 1 本地17 盐蛋 kg 118 嫩碗豆米 kg 119 嫩玉米粒 kg 120 泡姜 kg 121 泡野山椒 kg 122 泡酸萝卜 kg 123 大葱 kg 124 小葱 kg 125 大蒜 kg 126 土豆 kg 127 老南瓜 kg 128 冬瓜 kg 129 山药 kg 130 黄瓜 kg 1 本地31 青黄瓜 kg 132 西红柿 kg 15533 茄子 kg 134 嫩南瓜 kg 135 伏瓜 kg 136 苦瓜 kg 137 丝瓜 kg 138 折耳根 kg 139 香菇 kg 140 平菇 kg 141 杏鲍菇 kg 142 海鲜菇 kg 143 金针菇 kg 144 大头菜丝 kg 145 泡二荆条 kg 146 泡小米辣 kg 147 香菜 kg 148 洗姜 kg 149 本地姜 kg 150 子姜 kg 151 洋葱 kg 152 红萝卜 kg 153 白花菜 kg 154 西蓝花 kg 155 豇豆 kg 156 四季豆 kg 157 熟大豆米 kg 158 无茎豆 kg 159 莲藕 kg 160 白萝卜 kg 161 黄豆芽 kg 162 绿豆芽 kg 163 黑豆腐 kg 164 白豆腐 kg 165 魔芋 kg 166 米豆腐 kg 167 豆腐干 kg 15668 酸菜 kg 169 盐菜 kg 170 泡豇豆 kg 171 泡酸菜 kg 172 韭菜 kg 173 蒜苗 kg 174 蒜苔 kg 175 芹菜 kg 13、调味品、干货序号 品种 商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1粮油本地米(≥25kg) 袋 12 稻花香米(≥25kg) 袋 13 散菜油 斤 14 调和油(≥5L) 瓶 15 玉米油(≥5L) 瓶 16 低芥菜籽油(≥5L) 瓶 17调味品酱油(≥1.8L) 瓶 18 醋(高醋、陈醋≥1.8L) 瓶 19 豆瓣(≥4kg) 桶 110 鸡精(≥450g) 包 111 味精(≥450g) 包 112 干海椒节 斤 113 木姜油(≥60ml) 瓶 114 青花椒 斤 115 白糖(白砂糖,≥500g) 包 116 料酒(≥500ml) 瓶 117 食盐(≥400g) 包 118 十三香(≥45克) 盒 119 火腿肠(≥330克) 支 120 红海椒面 斤 121 胡海椒面 斤 122 花椒面 斤 123 花椒油(≥180g) 瓶 15724 剁椒(≥1.6kg) 瓶 125干货干白豌豆米 斤 126 干青豌豆米 斤 127 白芸豆 斤 128 红腰豆 斤 129 金豆米 斤 130 豆粉(≥400g) 包 131 粉条(豌豆粉、红苕粉) 斤 132 花生米 斤 133 酒小米 斤 134 干海带 斤 135 小豆 斤 136 绿豆 斤 137 护边碗(4.5寸) 个 138 菜盘(7寸) 个 139 不锈钢汤盆(22cm) 个 140 竹筷(≥10双) 盒 141 洗洁精(≥1kg) 瓶 1注:(1)报价方式:统一报单价最高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应≥0%,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下浮率的定义:如单价最高限价为 20 元/斤,报价时的下浮率为 5%, 则供货价格为:20-(20×5%)=19 元/斤。(3)采购价格的确定:采购供货价格=当月单价最高限价-(当月单价最高限价×报价下浮率)。当月单价最高限价的确定:食材市场基本价格的确定由采购方、中标供应商每月月底共同询价确定,原则以古蔺县多尔惠超市、古蔺县好邻居超市、一品万多、古蔺县万家乐等大型超市的零售平均价格为准。(4)如采购人需采购上述表格未列食材,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协商确定。4、配送要求2.1 所有产品均按古蔺县人民医院食堂安排配送,15 分钟响应,提前一天上报次日订单,每日早上 8:00 前送达。2.2 所有产品配送必须符合产品加工运输的国家标准,并实行专车专人定点配送,按规定送到指定的库房,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若人车情况有变更,企业58应提前与古蔺县人民医院衔接,做好培训并接受古蔺县人民医院管理。5、其他要求5.1 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5.2 产品配送(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要求。5.3 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应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生鲜肉类包装(或检疫合格证上)应注明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5.4 生鲜肉类配送的生鲜肉类(生鲜肉类、生鲜禽类)应为当日宰杀的冷鲜肉,保证肉质新鲜,及时配送。应符合 GB 9959.1-2019 标准和 GB 270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强制性规定。(1)鲜猪肉(应是当日宰杀),供应时应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牛肉、羊肉等其它家畜白条肉供应时应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投标时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2)散装生鲜禽(应是当日宰杀)供应时应提供当日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生鲜禽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投标时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3)生鲜肉类要求相关检疫证书齐全完备(配送人员送货时提供原件,古蔺县人民医院留存原件;因证书不完备,古蔺县人民医院有权拒收,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保证随时实物抽检检验检疫合格。6、考核办法6.1、食材质量:(1)食材以次充好,出现腐烂变质,发现一次扣 50-200 元;59(2)有保质期的食材,超过保质期每发现一次扣 50-200 元;(3)各类食材(除蔬菜外),配送需提供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或检测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每日提供,调味品、干货每月提供一次,每缺一次扣 50-200 元;6.2、食材重量:(1)虚报食材重量、短斤缺两,每发现一次扣 50-200 元;(2)食材掺杂充假,每发现一次扣 50-200 元;6.3、配送效率:(1)每日按需准时配送,每延误一次扣 50-200 元,特殊情况除外;(2)非专车配送,每发现一次扣 50-200 元;6.4、服务质量:(1)有质量问题退换货不及时的,每有一次扣 50-200 元;(2)未按要求配送指定食材的,每有一次扣 50-200 元;(3)配送车辆不遵守采购方安全规定的,每有一次扣 50-200 元;6.5、价款结算:(1)未按合同约定擅自提供食材价格的,每有一次扣 50-200 元;(2)违规结算非本企业配送食材价款的,每有一次扣 50-200 元;6.6、投诉与反映:(1)有投诉食材质量差,经核查属实的,每有一次扣 50-200 元;(2)通过回扣等方式谋取不当利润,经核查属实的,每有一次扣 50-200 元;6.7、环境卫生:(1)配送场地卫生不整洁,每有一次扣 50-200 元;(2)配送车辆卫生不整洁或未按要求清洗消毒的,每有一次扣 50-200 元;(3)各类配送用具清洁不符合要求,每有一次扣 50-200 元;(4)冻库、保鲜库不卫生、不整洁的,每有一次扣 50-200 元。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合同履行期内原则上结算总价不得超过400 万元。合同未到期但金额已达到 400 万元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已到期总价未达到 400 万元的,按实际金额结算,合同自动终止。如果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须签订补充协议的,总价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 10%)。602、交货地点:古蔺县人民医院;3、付款方式:按货物实际使用数量每月进行结算,产品送达指定地点交付验收合格后入库,中标供应商开具国家税法规定的正规、有效税务发票,采购人在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货款。4、验收方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及泸州市有关规定进行验收。5、在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的,应随相关政策进行调整。调整与合同有冲突的,以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为准,双方均不算违约。6、合同期内,供应商自行承担所配送食材/品的安全责任。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投标时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61第七章 评标办法1.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投标人;(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2.评标方法2.1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3.评标程序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62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3.1.4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3.2 资格性检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3.3 符合性检查。3.3.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3.3.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63(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3.3.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五)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3.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5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3.6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中标候选投标人应当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本项目适用),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3.7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64(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序表;(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3.8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3.9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3.9.1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3.9.2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9.3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65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11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3.11.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66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一)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四)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4. 评标细则及标准(以综合评分法为例)4.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投标报价、履约能力、服务方案、业绩、售后服务、扶持少数民族地区。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4.3 综合评分明细表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4.3.2 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评审。4.3.3 综合评分明细表(100 分制)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备 注1投标报价30%30 分1、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的最高下浮率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它投标人报价得分按以共同评审因素67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下浮率)/(1-投标下浮率)×30%×100。(四舍五入法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制造、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2履约能力27%27 分1、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独立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金额500万元为基准,每高出500万元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注: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中标后如未按照承诺金额购买保险,视作虚假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报监管部门处理。共同评审因素2、投标人具有专业的冷链配送车辆,每提供 1 辆得 3分,最多得 9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1、提供能显示牌照号及车厢情况、制冷设备的车辆照片。2、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提供登记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及车辆购买发票和驾驶人员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车辆为租赁的,提供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及车辆租赁合同和驾驶人员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健康安全认证的得 3分,每缺少一项扣 1分,扣完为止。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4、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应急管理机构构架、②应急工作队伍配置及分工、③产品断供货应急保障措施、④配送途中突发情况应急措施、⑤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措施;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0 分,每缺少一项上述内容扣2 分,每一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实施的或不合理缺乏针对性的,每项扣 1分,扣完为止。683服务方案16%16 分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中包括①配送方案及配送人员;②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③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④质量保障方案等以上 4 项内容完整、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 16 分,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 4 分,每项内容里有一处存在不符合项目实际或不完整或有错误的扣 2 分,扣完为止。共同评审因素4业绩6%6 分1、投标人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含 1 日)以来具有一个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得 2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个加 1 分,最多得 6 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以认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共同评审因素5售后服务20%20 分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方案中包括①售后服务响应;②各项风险和预案控制措施;③管理制度;④仓储卫生;⑤食品保存方案等以上 5 项内容完整、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 20 分,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 4分,每项内容里有一处存在不符合项目实际或不完整或有错误的扣 2 分,扣完为止。共同评审因素6扶持少数民族地区1%1 分1、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得1分。(少数民族地区的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提供少数地区证明材料得分,不提供则不得分。)共同评审因素5.废 标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6.定标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按顺69序确定中标投标人。6.2. 定标程序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6.2.2 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及候选投标人。6.2.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本项目不适用),评标结果按评审价(投标报价扣除政策性优惠)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评审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技术指标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依次类推。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六)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70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71第八章 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范本合同编号:XXX甲 方:古蔺县人民医院 (采购人)乙 方:XXX(中标/成交人)甲方委托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古蔺县人民医院食材供应与配送项目进行采购,于 2022 年 XX 月 XX 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古蔺县人民医院食材供应与配送项目中标/成交人。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有效期 1年。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1. 项目编号:XXX。2. 项目名称:古蔺县人民医院食材供应与配送项目。3. 具体内容:XXX(详见乙方报价表)。4. 合同金额:XXX(大写:XXX 元整)。二、付款方式及期限1. 付款方式:按货物实际使用数量每月进行结算,产品送达指定地点交付验收合格后入库,中标供应商开具国家税法规定的正规、有效税务发票,采购人在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货款。2. 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以非现金的形式将履约保证金足额缴入甲方指定的财政专户。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甲方财务室开具票据,凭开具的票据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3. 待乙方履约完成并经甲方验收认可后,由甲方在 5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形式退还乙方签订合同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交付方式1.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合同履行期内原则上结算总价不得超过400 万元。合同未到期但金额已达到 400 万元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已到期总价未达到 400 万元的,按实际金额结算,合同自动终止。如果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须签订补充协议的,总价不能超过合同的 10%)。2. 交货地点:古蔺县人民医院。723. 交付方式:XX。4.货物运达古蔺县人民医院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且运输途中的破损、遗失等风险,由乙方负责承担。四、履约验收1、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交货时甲乙双方指定验收人当场验收确认,甲方应在收货回执上签字或盖章;若甲方验收人检查该货物不合格,可直接拒收。2、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货物已验收合格。3、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及泸州市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五、售后服务1、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1小时内响应并在 2小时内到达现场,24 小时内更换货物,更换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货物经乙方 3 次调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处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乙方指定专人的联系方式:姓名 ,手机号码: 。六、相关权利及义务1. 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2. 代理机构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内容时加以指出并督促甲方追究乙方责任。3. 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4. 甲方、代理机构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5. 甲方有义务并指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交货工作。指派人员: 电话:6.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7. 乙方有义务按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8、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73指派人员: 电话:七、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 1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外,并由甲方提请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2. 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股)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10%的违约金,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视情况在延迟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 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3. 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第七条第 2款进行处理。甲方可将乙方货物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检测费用负担原则参照第九条第 1款。4. 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 乙方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因乙方未按承诺的响应及到场,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扣除质量保证金;若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未按承诺时限到场,超过 1天未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动用质量保证金进行处理,并凭票扣除质量保证金,追究服务违约的相关责任,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6.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支付合同款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付款延误的,乙方视情况在延迟付款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 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八、不可抗力741、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和见证方、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和见证方、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2、在合同期限内国家或省、市级有关管理部门有新的规定或要求时,须按新的规定或要求执行。九、争议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十、合同标的减少与追加处理1.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存在减少有关产品数量情况,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2.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追加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总价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 10%,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增,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3.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不同意进行变更的,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提出变更方违约。十一、其它事项1.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1)(2)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见证方各执一份,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股)执一份。7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附:乙方报价表。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开户账号:见证方(印章):见证方代表签字:地址:电话:日 期: 年 月 日76附件报名表项目名称:古蔺县人民医院食材供应与配送项目报名单位报名日期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联系人邮箱资 料 原 件 复印件 备注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 /声明:以上资料均真实,复印件与我单位原件一致。报名人:(盖章)日期: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要求应答内容 1 2 3 …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年份 甲方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应答内容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库管 人员 售后 服务 配送 人员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备注 备注 备注 第七章 评标办法 第八章 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范本 乙 方:XXX(中标/成交人) 附件 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