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2年3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2年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详细情况
2022年02月23日 15:59
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2年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2年3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2年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C230202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A150299其他食品,A150199其他农副食品,A150109熟肉制品,A150107畜禽肉,A12021201蔬菜 |
采购需求概况 : | 1、供应商按照需求计划配送生鲜、乳制品、饮料、蔬菜、猪肉、羊肉、牛肉、禽蛋、水产品、冷冻加工食品及干鲜调料等。 2、配送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长春市二道区机场路3500号)。 3、配送时间:每日在8.30分前将当日所需副食等物品送达各伙食点,如遇特殊恶劣天气等情况在与各伙食点后勤管理人员沟通后按照约定时限送达即可,并且要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建立紧急供货制度,当紧急供货制度启动时,需在甲方提出紧急需求之后90分钟内送货到位。 4、结算价格:按照每月最后一次长春市发改委发布的长春市市场价格为标准进行报价,确定下一个月食材价格,采购内容价格标准乘以投标报价折扣系数进行计算(长春市发改委每月最后一次发布的长春市本周粮油副食品市场价格情况中未涵盖的采购内容以欧亚万豪超市零售价格及投标报价折扣系数进行计算)。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6、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 7、服务要求:保证食材新鲜及送货上门服务。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2-03 |
备注: |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合法经营或生产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从业、配送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4、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应符合国家安全、检疫、环境标准、能提供配送副食品的食品检测报告,禽肉类应当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检疫证明; 5、本项目不设置预算,副食品供应量为150人日消耗,结算以我站实际采购数量,按照结算价格标准计算的数值为准。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