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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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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2-24 至 2022-03-02
撰写单位: 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3月 21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H2022GGKHW002

项目名称: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0万元

最高限价:500万元

采购需求:配内容包含:蔬菜类、水产、冰鲜鱼类,猪肉、家禽类,粮油、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类等。本项目配送的食材只用作早餐、午餐和晚餐使用(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 02月 24 日至 2022年 03月02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3时30分 至16时3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3月21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法人无法到场,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食品经营许可证》。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扫描并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nyh666888@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

地址:辽宁省兴城市

联系方式:13942991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街民安路27号

联系方式:0429-5330606

邮箱地址:lnyh666888@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788 0100 0012 3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642987695

附件: 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公开招标文件.pdf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YH2022GGKHW002编制单位: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 录招标公告........................................................................................................................1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3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第三章 货物需求........................................................................................................18第四章 评标方法........................................................................................................33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411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NYH2022GGKHW002项目名称: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0 万元最高限价:500 万元采购需求:配内容包含:蔬菜类、水产、冰鲜鱼类,猪肉、家禽类,粮油、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类等。本项目配送的食材只用作早餐、午餐和晚餐使用(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一年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 年 0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03 月 02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6 时 30 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 年 03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7楼)六、公告期限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法人无法到场,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食品经营许可证》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扫描并合成一个PDF 格式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lnyh666888@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地址:辽宁省兴城市联系方式:139429915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街民安路 27 号联系方式:0429-5330606邮箱地址:lnyh666888@163.com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5788 0100 0012 39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 话:18642987695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 投标人须知表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1.1 采购人名 称: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学苑街 1 号联系人:赵校长电 话:139429915861.2 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街民安路 27 号联系人:张工电 话:18642987695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1.3.7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500 万元最高限价:500 万元4 计量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1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11.3 样品或演示 不需要提供样品12.1 投标报价货币要求 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4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13.1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 9万元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开 户 名: 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开 户 行: 兴城长兴村镇银行营业部账 号: 200083189900000000104、保证金退还方式: 电汇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 0429-51870066、其它: 无(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文档 1 份(签字盖章的正本扫描件,PDF 格式)1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0 人,评审专家 5 人组成,共 5 人。27.2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29.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推荐前 3 名为中标侯选人31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人数量: 1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5.1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25 万元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开 户 名:开 户 行:账 号: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及相关交接完成后 15 个工作日(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5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36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依据发改委 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中规定的标准。支付形式:电汇或现金支付时间:同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间39.3 质疑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 张工联系电话: 18642987695通讯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街民安路 27 号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 其他开标现场需单独手持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身份核实,否则招标文件将被拒收。3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6二 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 1.1 款。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 1.2 款。★1.3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 符合投标人须知表 1.3.4 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5 若投标人须知表 1.3.5 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若投标人须知表 1.3.5 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 若投标人须知表 1.3.6 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7 若投标人须知表 1.3.7 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 如投标人须知表 1.4 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7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 1.4.8 款。★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 2.2 款。★2.3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投标人须知表 4 款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6.1 投标人须知表 6.1 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8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 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三 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内容如下:招标公告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 货物需求第四章 评标方法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范围10.1 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9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3 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 10.3 款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 4 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10.4 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投标文件构成★11.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 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 11.3 款。★12.投标报价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2 投标价格(单价及总价)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12.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4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5 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6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投标保证金13.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 13.1 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2 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 34 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 35 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0(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 36 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5.1 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6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 15.1 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 16.1 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2 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11为准。★16.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2 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7.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投标截止18.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 18.1 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 18.1 款中规定的地点。18.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递交时间接收单位接收人签字19.3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12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5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六 开标及评标★20.开标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 款。★22.资格审查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2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 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2.2.2 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 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4.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 评标方法规定执行。25 样品及演示25.1 投标人须知表 11.3 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 25.1 款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2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 11.3 条。1425.3 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 25.1 款。★26.投标无效26.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6.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7.比较与评价27.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 27.2 款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7.3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15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产品非投标人生产制造的须提供),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 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27.4 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27.5 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28.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3 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9.1 除第 32 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9.2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 29.2 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9.3 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30.保密原则30.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七 确定中标31.确定中标人16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 31 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2.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3.中标通知书33.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 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履约保证金35.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 35.1 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 36 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7.廉洁自律规定37.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8.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9.质疑与接收39.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17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2 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投标人须知表 39.3 款。40.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1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 内容 格式1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 12 投标文件的封皮 23 投标文件的目录 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 资格证明材料 格式1 营业执照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5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65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6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7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9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按投标人须知表 1.3.4 要求描述)10 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 符合性证明材料 格式1 投标函 102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3 开标一览表 114 技术规格偏离表 125 商务条款偏离表 136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142序号 符合性证明材料 格式7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均可),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检测报告等(如适用)。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 其他材料 格式1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 163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17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85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重要提示: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3格式 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所投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4格式 2投标文件的封皮投 标 文 件所投包号:第 01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正本/副本5格式 3目 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格式 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任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7格式 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 电话:现委托 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日 期:8格式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9格式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0格式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1格式 9投标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并以 形式出具的金额为 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其他事项: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传真:电话: 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账号:日 期:12格式 10开标一览表包号: 报价单位:货物名称 投标总价(折扣率%) 投标保证金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全部货物小写:大写:注:1、报价需包含包装成本、运输、配送、税费等相关费用。2、报价采用折扣率的方式且不得高于 95%,超过 95%的折扣率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折扣以整数计取)。3、此表不按要求填写的将拒决其投标。4、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装订在投标函后一份,另一份密封在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3格式 11技术规格偏离表包号/序号:产品名称:数量: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材料投标人按“第三章货物需求”内容填写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4格式 12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1 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2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时间和方式:按每月据实结算一次,中标人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 10 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及经采购人确认的送货清单,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上个月所有货款的支付手续。★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注:供货质量是否合格由校方决定。★5交货时间及方式:采购人于供货前一天向中标人提供需求计划,中标人免费送货上门。★6质保期:国家、行业或制造厂商对质量保证期规定的最长时限;没有规定的,不少于 12 个月(生鲜品除外)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5格式 13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6格式 1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①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7格式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 品 名 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备注123……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 期:18第三章 货物需求说明:1. 投标人须对所投项目/包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2. 所有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未完全响应,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一、项目概况(一)本项目配送内容包含:蔬菜类、水产、冰鲜鱼类,猪肉、家禽类,粮油、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类等。本项目配送的食材只用作早餐、午餐和晚餐使用(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二)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1家配送单位。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在服务内授予中标单位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在中标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三)配送地点: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二、各类产品要求A.蔬菜类、水产、冰鲜鱼类(一)产品要求1、蔬菜类1.1 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191.2 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 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蔬菜感官质量要求》类别 包含品种 质量要求叶菜类白菜类和绿叶菜类的各种蔬菜。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结球的叶菜应结球紧实;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根。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害和明显机械损伤。瓜类黄瓜、丝瓜、苦瓜、冬瓜、南瓜、佛手瓜等。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不带泥土,无畸形瓜、病虫害瓜、烂瓜,无明显机械伤。根菜类萝卜、胡萝卜、大头菜、甘蓝、等。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畸形、裂痕、糠心、病虫害斑,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薯芋类 土豆、姜等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机械和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土豆皮不能变绿色,无发芽。葱蒜类大葱、小葱、蒜、洋葱等。允许葱和大蒜的青蒜保留干净须根,去老叶,韭菜去根去老叶,蒜头、洋葱要去枯叶;可食部分质地细嫩,不带泥沙杂质,无病虫害斑。豆类豇豆、豆角、豌豆、毛豆等。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食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豌豆芽、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1.3 蔬菜包装要求:1)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2)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20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3)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4)对蔬菜生产商的管理要求:菜地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他农用器具;蔬菜采收后需用清洁、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抵加工地点。5)对蔬菜生产商环境要求:菜地周围需设有隔离网、隔离带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不受临近农田施肥和用药污染;菜地周围无养殖场、化工厂、垃圾处理场、医院以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源。6)对蔬菜生产商水源要求:菜地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灌溉水井设有防护设施。灌溉水源需经检测验证符合规定要求,并一年内在蔬菜种植过程对水源进行 2 次监测。7)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间隔期必须符合行业规定。8)蔬菜卫生质量要求: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9) 投标人需承诺所供蔬菜符合上述质量要求及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量标准,若不符合,愿意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2、水产、冰鲜鱼类1)水产类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212)冰鲜鱼类健康,体态匀称,体色鲜明,体表光滑,鳍条完好。B. 猪肉、家禽类(一)产品要求1.鲜肉要求1.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核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2.家禽要求2.1 新鲜光禽:光禽是指经宰杀去毛以后的鸡、鸭、鹅等禽类,质量好坏,是否新鲜,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来判别:(1)喙有光泽、干燥、无粘液;(2)口腔:新鲜的光禽口腔粘膜呈淡玫瑰色,有光泽、洁净、无异味;(3)新鲜的光禽眼睛明亮,充满整个眼窝;(4)皮肤:新鲜的光禽皮肤上毛孔隆起,表面干燥而紧缩,呈乳白色或淡黄色,稍带微红,无异味;(5)脂肪:新鲜的光禽脂肪呈淡黄色或黄色,有光泽,无异味;(6)肌肉:新鲜光禽肌肉结实,有弹性,有光泽,颈、腿部肌肉呈玫瑰红色变质的光禽肌肉松驰,湿润发粘,色变暗红,有明显腐败气味;2.2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半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C. 粮油、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类(一)产品要求221、 副食品要求1.1 副食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副食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副食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1.2 所有副食品调味料均为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整,所有产品有“QS”标志,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2、大米及其它粮类大米及其它粮类质量要求: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米类执行标准。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 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要求为当年新米。3、食用油(不含转基因成分的食用油)3.1 油类质量要求:外包装完好,有 QS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3.2 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4.干货类要求23A、供应产品质量要求:1.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2.供应方所提供产品必须价格合理,应按照投标报价供给,否则需方有权不用。3.供应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方 责任,供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B、干货类质量要求: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易存放、 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二)货物质量要求1.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2.味精: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3.食醋: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4.酱腌菜: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245.酱类食品: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6.淀粉制品: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7.食盐: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8.鸡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9. 面粉: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10. 豆腐: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11. 腐乳: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外表呈乳黄色。块形整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味,无任何其他异味,滋味鲜美,咸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12. 黄豆: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13. 花生: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无霉变。14. 食糖:糖根据经营习惯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1)白糖的感官鉴别: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25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凡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2)红糖的感官鉴别红糖可细分为赤砂糖和红糖两种,其中赤砂糖是机制未经洗蜜的糖,红糖是用手工制成的土糖。因为红糖的颜色有红褐、青褐、黄褐、赤红、金黄、淡黄、枣红等多种,很不一致,故凭色泽难以识别红糖的质量,应将感官鉴别的侧重点放在组织状态、气味、滋味三个指标上。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团,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有酒味、酸味或其他外来不良气味,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或其他外来异味。15. 辛辣料: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服务总体要求(一)配送要求:1.采购人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所要采购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配送次数和配送量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具体协商。如采购人临时放假,采购人应提前 1 小时通知中标人停止送货,否则所产生的26费用由采购人承担。2.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与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若采购人临时修改订单内容的,中标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 90 分钟内将货物材料送达,经采购人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才算完成。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3.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由于中标人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同时将对中标人进行罚款。扣罚细则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具体协商。4.中标人须负责所订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5.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安排不少1 辆专车负责送货。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6.在采购人未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7.中标人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8.中标人的送货单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9.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办公区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10.送货人应按采购方要求进出办公区,送货车辆在办公区内应主动避让办27公区人员,如属中标人车辆责任造成办公区人员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11.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12.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13.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14.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18℃左右,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肉类、鱼类和冰鲜类等需冷藏保鲜的食品,用冷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 至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15.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16、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配合相应货品的更换工作,保质期过期的货品,免费退换。17、特殊情况或紧急所需要食材,中标人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供的,委托采购人代买,货款由中标人支付。(二)服务要求:1.中标人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供货物随机检测,每次供货所有货品要留样24小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282.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他人。3.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4.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无条件退货。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5.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6.采购人发现新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如物品非因采购人人为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包换或包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7.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绝对质量可靠,如出现食物食品安全事故,送卫生、检疫部门鉴定属于中标人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8.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三)其他要求:1.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处罚。2.中标人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监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3.中标人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294.报价要求:4.1 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 70%~72%),投标折扣率>95%投标无效。4.2 上述报价均包含货物加工、检测、包装、仓储、送货、质保期保障等一切支出。4.3 报价包含所有税费。5.在项目实施期间,若区相关部门有统一的政策要求,如签订的合同内容与最新的政策要求有违背的,则合同终止,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并积极配合采购人。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四、验收流程要求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2、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3、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验收人员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4、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5、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6、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详见处罚措施。307、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供应商以不影响员工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供应商。8、验收记录: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采购人的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一起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名字及日期,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9、中标人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采购人送货时间,以使做好交收工作。如中标人未能按时交货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处罚措施1.若中标人提供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之食品问题,中标人需负担全额之医药费。采购人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采购人取消中标人供货合同,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2.若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如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采取零容忍措施,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同时可取消其中标资格。3.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及中标人,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情况严重的,可取消其中标资格。4.若中标人中途违约的,须承担中途违约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取消中标人供货合同。5.如出现其它问题,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自行协商扣罚情况。6.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 1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一个月累计出现 3 次或 3 次以上质量问题的,将扣除该供应商该月供货款至少10%的金额作为罚款。以上罚款31由采购人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1、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以银行保函或电汇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25万元。若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没有违约行为,在服务期期满验收合格及相关工作交接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提出申请,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中标人有以下行为,采购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自行退场;(2)中标人发生重大违法行为、重大事故、严重维稳事件;(3)中标人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定价及付款方式(一)定价方式1. 供货产品中蔬菜类、水果类、水产、冰鲜鱼类、猪肉、家禽类、粮油、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类等价格均以兴城市万象市场、东伟生鲜超市、华联超市平均零售价为基准价,采取报折扣率的方式进行各类报价,折扣率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70%~72%),投标折扣率>95%投标无效)。兴城市万象市场、东伟生鲜超市、华联超市没有的品种,价格不采取报折扣率的方式进行定价,以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对采购人所在地辖区的其他超市进行市场价格调研,以调研的价格按照投标人折扣率执行,并由双方的指定人员签名确认。2.定价时间:每月结算一次,以结算当月兴城市万象市场、东伟生鲜超市、华联超市平均零售价为基准,兴城市万象市场、东伟生鲜超市、华联超市没有的品种,以结算当月第 1 日的其他超市调研价为准。3.当月结算价:每个产品货款=基准价×折扣率×当月实际供货量324.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报投标折扣率,折扣率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合同执行期内,不论中标人供应货物的来源何地均按中标折扣率结算,中标折扣率合同期内不作调整。(二)付款方式货款按每月据实结算一次,中标人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及经采购人确认的送货清单,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上个月所有货款的支付手续。33第四章 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 开标及评标”、“七 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原则及程序(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1.1 详见投标人须知 22 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 1。★2、符合性审查2.1 详见投标人须知 23 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 2。3、样品及演示3.1 投标人须知表 11.3 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 25.1 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 23 条规定执行)★4、同一品牌产品4.1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投标人不足 3 家的,按照投标人须知 28 条第(1)款执行。4.2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4.3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 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 8 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44.4 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 4.3 条规定处理。★5、比较及评价5.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 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 24 条内容执行。5.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 0.5 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6.1 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6.1.1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 10% (6-10%)(2)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 / (2-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356.1.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 5.1.1 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 5.1.1 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2 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 3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6.3 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 / (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 / (6-8%)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7、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29 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36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三、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31 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7附件 1资格审查表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1 营业执照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5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6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9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10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无投标须知 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 期:38附件 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1 投标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2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3 开标一览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4 技术规格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5 商务条款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6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无投标须知 1.5 所述情形7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结论注:1、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2、《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 期:39附件 3包号 01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 满分价格部分(30分)价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标价格(投标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投标折扣率)】×3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30技术部分(55分)配送能力配送厢式货车 2 辆得 1 分,3-5 辆得 3 分,6 辆以上(含 6 辆)得 5 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图片,机动车行驶证的所有人须为投标企业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若租赁的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5配送人员:3人以下(含 3人)不得分,4 人得 1分,5-6 人得 3分,7人以上(含 7人)得 5 分。(提供配送人员身份证及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为其缴养老保险复印件,配送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全部符合要求得分,缺少任何一项扣 1分)。5出具产品自有生产种植或养殖基地证明的得 3分。(需要提供此项内容为所投供应商自有的证明材料,没有不得分)。3出具自有冷藏及冷冻库房证明的得 2分。(需要提供库房安装位置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设备购买协议及设备照片等)。2供货服务总体设想投标人具有总体管理设想、服务定位、目标管理、管理模式、工作计划符合项目实际,切实可行,内容详尽,评标小组横向比较。涵盖以上内容并描述详尽,具体全面优秀得 11-15 分;有部分不全面但大体涵盖表述良好得 7-10 分;有遗漏或不够全面,或描述浅显得 3-6 分有明显遗漏,描述粗浅得 1-2 分;未提供本项内容得 0分。1540应急预案应急预案须涵盖以下内容,评标小组横向比较,涵盖以上内容并描述详尽,具体全面优秀得 11-15 分;有部分不全面但大体涵盖表述良好得 7-10 分;有遗漏或不够全面,或描述浅显得 3-6 分;有明显遗漏,描述粗浅得 1-2 分;未提供本项内容得 0分。1.当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时配送的应急预案。2.当食品市场出现货源紧缺时如何保证按时配送的应急预案。3.当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无法食用时,如何保证 3小时内重新供应新鲜食品及时准确配送到位的应急预案。4.当发生食物中毒等特殊事件时,如何在最短时间内做出科学应急处置预案。5.当疫情形势严峻时,如何做好防疫措施及防范准备预案。15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关于食品安全保障情况,包含:投标人需提供产品质量可溯源的证明资料,冷链控制系统等内容编制合理清晰、可行、准确、完整。优得 8-10 分,良得 5-7 分,一般 1-4 分,差不得分。提供材料如:生产厂家企业相关证明材料、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等或利用可溯源平台、软件类(非软件名称)查询结果等,可体现产品溯源体系情况。10商务部分(13分)服务承诺计划全面细致,结合实际,保证食品从货源至仓储的服务流程,明确食品的质量标准、等级、质保、包装、存储等相关信息,确保提供的食品及服务满足采购人的要求。优得 4-5 分,良得 2-3 分,一般得 1分,差不得分。5项目业绩2017 年以来,供应商已完成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得 2分,最多得 4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财务状况有健全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即可)。企业资金运行良好,履行供货合同的能力强得 4分,较强 2分,一般不得分。4其他(2分)标书制作情况投标文件完整性:无缺页,得0.5分,缺页得零分;投标文件准确性:无差错得0.5分;有明显差错,得0分;投标文件条理性:投标文件应按流水码编制页码,页码号编制在投标文件右下角,按要求得1分,不按要求得0分。2合 计 - 10041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42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1.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人。1.7“检验”指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8“验收书”指需方对供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和评估意见的文件。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1.10“保修期”指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3“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4“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43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2.技术指标2.1 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2.2 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3.交货3.1 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3.2 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供方应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4.合同金额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5.付款5.1 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6.验收6.1 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6.2 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6.3 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6.4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6.5 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 10 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 3.2 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6.6 货物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7.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7.1 供方应保证其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 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7.2 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7.3 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44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需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4 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8.包装要求8.1 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需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8.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8.3 包装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9.伴随服务9.1 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9.2 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9.2.1 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9.2.2 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9.2.3 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9.2.4 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需方人员掌握全部上述技能为止。9.3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10.质量保证期10.1 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0.2 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1.质量保证11.1 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11.2 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45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1.3 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12.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2.1 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2.2 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12.2.1 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12.2.2 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12.2.3 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12.2.4 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12.2.5 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12.2.6 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12.2.7 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12.2.8 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12.2.9 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 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46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12.2.10 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13.违约责任13.1 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3.1.1 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3.1.2 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13.1.3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13.1.4 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13.1.5 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13.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需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3.3 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3.3.1 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 0.05%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 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13.3.2 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 10 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47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 10%的违约金。13.4 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4.不可抗力14.1 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4.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5.争端的解决15.1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5.2 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5.3 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4 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6.1 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6.1.1 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16.1.2 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8.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4819.1 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9.2 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1 招标文件;20.2 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20.3 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0.4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0.5 中标通知书;20.6 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49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需方名称) (以下简称需方)和 (供方名称) (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中标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招标文件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五、付款方式及条件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2.交货地点:七、验收要求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第 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50八、违约责任1.供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 地址: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邮编: 邮编: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表 二 总则 三 招标文件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 开标及评标 七 确定中标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格式1 格式2 格式3 格式4 格式5 格式6 格式7 格式8 格式9 格式10 格式11 格式12 格式13 格式14 格式15 第三章 货物需求 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所投项目/包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所有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未完全响应,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一、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配送内容包含:蔬菜类、水产、冰鲜鱼类,猪肉、家禽类,粮油、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类等 (二)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1家配送单位。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在服务 (三)配送地点: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 二、各类产品要求 A.蔬菜类、水产、冰鲜鱼类 (一)产品要求 1、蔬菜类 1.1 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 1.2 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 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 《蔬菜感官质量要求》 1.3 蔬菜包装要求: 1)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2)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 3)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 4)对蔬菜生产商的管理要求:菜地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他农用器具;蔬菜采收后需用清洁、无污染的运 5)对蔬菜生产商环境要求:菜地周围需设有隔离网、隔离带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不受临近农田施肥和用 6)对蔬菜生产商水源要求:菜地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灌溉水井设有防护设施。灌溉水源需经检测验证符 7)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间隔 8)蔬菜卫生质量要求: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9) 投标人需承诺所供蔬菜符合上述质量要求及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量标准,若不符合,愿意接受退货处理并 2、水产、冰鲜鱼类 1)水产类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 2)冰鲜鱼类健康,体态匀称,体色鲜明,体表光滑,鳍条完好。 B. 猪肉、家禽类 (一)产品要求 1.鲜肉要求 1.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 2.家禽要求 2.1 新鲜光禽:光禽是指经宰杀去毛以后的鸡、鸭、鹅等禽类,质量好坏,是否新鲜,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来 (1)喙有光泽、干燥、无粘液; (2)口腔:新鲜的光禽口腔粘膜呈淡玫瑰色,有光泽、洁净、无异味; (3)新鲜的光禽眼睛明亮,充满整个眼窝; (4)皮肤:新鲜的光禽皮肤上毛孔隆起,表面干燥而紧缩,呈乳白色或淡黄色,稍带微红,无异味; (5)脂肪:新鲜的光禽脂肪呈淡黄色或黄色,有光泽,无异味; (6)肌肉:新鲜光禽肌肉结实,有弹性,有光泽,颈、腿部肌肉呈玫瑰红色变质的光禽肌肉松驰,湿润发粘,色 2.2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 C. 粮油、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类 (一)产品要求 1、 副食品要求 1.1 副食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 1.2 所有副食品调味料均为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整,所有产品有“QS”标志,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 2、大米及其它粮类 大米及其它粮类质量要求: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质量等级、产 3、食用油(不含转基因成分的食用油) 3.1 油类质量要求:外包装完好,有 QS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 3.2 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4.干货类要求 A、供应产品质量要求: 1.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 2.供应方所提供产品必须价格合理,应按照投标报价供给,否则需方有权不用。 3.供应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方 责任,供 B、干货类质量要求: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 (二)货物质量要求 1.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 2.味精: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3.食醋: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 4.酱腌菜: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5.酱类食品: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 6.淀粉制品: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7.食盐: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 8.鸡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 9. 面粉: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 10. 豆腐: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 11. 腐乳: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外表呈乳黄色。块形整齐均 12. 黄豆: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 13. 花生: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 14. 食糖:糖根据经营习惯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 (1)白糖的感官鉴别: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 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 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 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 凡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 (2)红糖的感官鉴别 红糖可细分为赤砂糖和红糖两种,其中赤砂糖是机制未经洗蜜的糖,红糖是用手工制成的土糖。 因为红糖的颜色有红褐、青褐、黄褐、赤红、金黄、淡黄、枣红等多种,很不一致,故凭色泽难以识别红 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团,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有甘蔗汁的清香 15. 辛辣料: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 服务总体要求 (一)配送要求: 1.采购人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所要采购的名称、规格、数量、价 2.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与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若 3.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 4.中标人须负责所订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5.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安排不少1 辆专车负责送货。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物,货物的 6.在采购人未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7.中标人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 8.中标人的送货单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 9.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办公区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 10.送货人应按采购方要求进出办公区,送货车辆在办公区内应主动避让办公区人员,如属中标人车辆责任造成 11.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 12.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 13.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 14.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冷 15.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 16、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配合相应货品的更换工作,保质期过期的货品,免费退换。 17、特殊情况或紧急所需要食材,中标人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供的,委托采购人代买,货款由中标人支付。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供货物随机检测,每次供货所有货品要留样24小时,所产 2.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他人。 3.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4.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无条件退货。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 5.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 6.采购人发现新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应 7.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绝对质量可靠,如出现食物食品安全事故,送卫生、检疫部门鉴定属于中标人责任 8.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 (三)其他要求: 1.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 2.中标人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监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 3.中标人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 4.报价要求: 4.1 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 70%~72%),投标折扣率>95%投标无效。 4.2 上述报价均包含货物加工、检测、包装、仓储、送货、质保期保障等一切支出。 4.3 报价包含所有税费。 5.在项目实施期间,若区相关部门有统一的政策要求,如签订的合同内容与最新的政策要求有违背的,则合同终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四、验收流程要求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 2、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 3、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 4、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 5、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6、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详见处罚措施。 7、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 8、验收记录: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采购人的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一起在 9、中标人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采购人送货时间,以使做好交收工作。如中标人未能按时交货的。采购人有权自行 处罚措施 1.若中标人提供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之食品问题,中标人需 2.若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如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采取零容忍措施,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 3.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及中标人,将 4.若中标人中途违约的,须承担中途违约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取消中标人供货合同。 5.如出现其它问题,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自行协商扣罚情况。 6.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 1 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 履约保证金 定价及付款方式 (一)定价方式 1. 供货产品中蔬菜类、水果类、水产、冰鲜鱼类、猪肉、家禽类、粮油、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类等价格均以兴 2.定价时间:每月结算一次,以结算当月兴城市万象市场、东伟生鲜超市、华联超市平均零售价为基准,兴城市 3.当月结算价:每个产品货款=基准价×折扣率×当月实际供货量 4.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报投标折扣率,折扣率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合同执行期内,不论中标人供应货物的来源何 (二)付款方式 货款按每月据实结算一次,中标人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及经采购人确认的送货清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1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投标人名称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 附件2 1.按给定格式填写 3.按规定签章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1.按给定格式填写 3.按规定签章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 3.按规定签章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 3.按规定签章 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 附件3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 合同格式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