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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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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物业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2NCZ000270

项目编号: NJC/C220022

项目名称: 盐池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118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1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包1 物业管理服务 1 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总建筑面积为 13333 平方米,服务人数约 60 余人。另有楼内照明及排水、供暖设施、消防设施的维护、大楼秩序安全及车辆驾驶、大楼内部公共区域整体清洁消杀、会议室管理。办公楼的室内、外清洁(含垃圾清运)和会务服务(含报纸分发)和绿化(含室内花卉),院内的安全保卫、门卫安检、询问现场秩序维持、楼宇安全巡逻夜间值班以及控申前台接待及引导,配合采购单位做好其他临时性服务工作。 118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180000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不进行报价者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02-23 18:21:58 至 2022-03-03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3-1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CA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03室。 4.投标人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打6891120咨询。 5.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6.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7.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 澄清/变更 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 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货物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盐池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文化西街
联系方式: 0953-6015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 0951-6891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魏琳
电话: 0953-601570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严春苗
电话: 0951-6891030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 2022-02-23

1 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标准文本 采购人名称:盐池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名称:盐池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000270 招标文件编号:NJC/C220022 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时间:2022年 02月 23日 2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000270 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7952 项目名称:盐池县人民检察院 2022 年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180000 最高限价(如有):1180000 元 采购需求: 物业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不进行报价者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4 时间:2022 年 02 月 23 日至 2022 年 03 月 0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3-1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 CA 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 A 座 1303 室。 4.投标人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打 6891120 咨询。 5.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6.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7.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5 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货物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池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文化西街 联系方式:0953-6015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6 楼 联系方式:0951-6891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魏琳 电话:18161612820 代理机构联系人:严春苗 电话:0951-6891030 代理机构(如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 年 02 月 22 日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盐池县人民检察院 2022 年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物业服务项目 2 采购人:盐池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文化西街 电 话:0953-6015700 3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6 楼 业务联系人:严春苗 电话:0951-6891030 传真:0951-6891031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7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1.3~1.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5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8 无 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无 9 项目预算金额 1180000 元; 最高限价:1180000 元(如有) 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10 保证金:15000.00 元 缴纳截止时间:2022-03-17 09:00 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不组织 □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2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自然日(日历日) 13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2-03-17 09:0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川市北京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五楼详见电子屏 14 开标时间:2022-03-17 09:00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川市北京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五楼详见电子屏 15 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如潜在9 投标人数较多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 16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 17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 18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否 19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自然(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 20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否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否 招标代理费: (如收取,需明确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 收取形式: / 收取时间: / 2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是 22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10 23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无 2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无 3 电子开评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有 NXTF 以及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用于标书解密。n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须以 U 盘形式在开标现场提供(单独密封递交,密封要求同纸质版密封要求)。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 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11 用未加密投标文件(nNXTF):(1)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2)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开标解密: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 6.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 (二)无效投标情形: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和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未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电子招投标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投标供应商 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1.开标厅具体信息请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信息发布屏。 2.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 盘形式提供,非加密)。 3.投标文件要求:①电子投标文件:见本须知“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第 4 条。②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供应商应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成纸质投标文件,胶印装订成册,密封递交。密封袋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12 供应商名称。 4.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因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运行出现问题,则启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 13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4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以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15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评标方法和标准 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6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17 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 1.开标厅具体信息请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信息发布屏。 2.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 盘形式提供,非加密)。 3.投标文件要求:①电子投标文件:见本须知“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第 4条。②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供应商应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成纸质投标文件,胶印装订成册,密封递交。密封袋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 4.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因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运行出现问题,则启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18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 15.3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1.开标厅具体信息请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信息发布屏。 2.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 盘形式提供,非加密)。 3.投标文件要求:①电子投标文件:见本须知“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第 4条。②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供应商应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成纸质投标文件,胶印装订成册,密封递交。密封袋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 4.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因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运行出现问题,则启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 16.投标截止 16.1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19 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除投标人不足 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5其他开标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0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1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1.投标无效 21.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比较与评价 22.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2.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2.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22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2.4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废标 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5.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 处理方式: 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2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23 的处理方式: 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6.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 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29.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9.3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履约保证金 24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1.履约验收 按合同约定 32.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 34.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4.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5.投诉 25 35.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5.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26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需求清单 (一)项目概况 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总建筑面积为 13333 平方米,服务人数约 60 余人。另有楼内照明及排水、供暖设施、消防设施的维护、大楼秩序安全及车辆驾驶、大楼内部公共区域整体清洁消杀、会议室管理。办公楼的室内、外清洁(含垃圾清运)和会务服务(含报纸分发)和绿化(含室内花卉),院内的安全保卫、门卫安检、询问现场秩序维持、楼宇安全巡逻夜间值班以及控申前台接待及引导,配合采购单位做好其他临时性服务工作。 (二)采购项目预(概)算 总 预 算: 118万元 包 1预算: 118万元 (三)采购标的汇总表 包号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 分类编码 计量 单位 数量 是否进口 1 1 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1 批 否 (四)技术商务要求 1.包 1 (1)技术要求 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总建筑面积为 13333 平方米,服务人数约 60 余人。另有27 楼内照明及排水、供暖设施、消防设施的维护、大楼秩序安全及车辆驾驶、大楼内部公共区域整体清洁消杀、会议室管理。办公楼的室内、外清洁(含垃圾清运)和会务服务(含报纸分发)和绿化(含室内花卉),院内的安全保卫、门卫安检、询问现场秩序维持、楼宇安全巡逻夜间值班以及控申前台接待及引导,配合采购单位做好其他临时性服务工作。 1、人员最低配置 序号 岗位配置 人数 备注 1 项目经理 1人 从事物业服务有 5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48岁 以下,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全面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设备、人员、保洁、安保、消防等各方面的综合管理,具体为对日常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对各专业员工进行监督管理和考评、与我院进行工作对接等。 2 保洁员 4人 负责办公大楼、会议室、业务大厅等公共 区域的清洁、保洁;负责外围公共部位、停车场等部位的清洁、保洁;负责公共场所除四害及消毒杀菌工作;负责公共区域的日常管理和院内花卉的养护工作。要求人员仪 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素养和职业道德。 3 垃圾处理人员 1人 负责垃圾分类以及垃圾清运。 4 水暖维修工 1人 具备较强的工作 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负责大楼水暖电设施、设 备的维修、维护。可兼职。 5 电工 1人 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负责强弱电设施、配电室、电梯等机电、电器设备的日常维 修、维护。可兼职。 6 保安员 4人 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主要负责做好访客登记,车辆引导、巡逻以及办公楼整个区域的安全保卫和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7 消防监控人员 4人 了解并掌握相关消防知识, 可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室内相关设备,具有组织 消防疏散等能力,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 务意识,无不良行为记录。可兼职 8 厨师 2人 负责本院食堂饭菜的加工制作,保证食品质量以及餐厅卫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办理合格健康证,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9 驾驶员 4人 负责执行院内派车计划,完成出车任务;认真执行安全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遵守交28 通规则,文明行车,确保行车安全;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和正常运行;及时补充行车所需的材料、物品,及时保养和维修。驾龄不得少于 5年。 2、服务内容: 室内、外保洁、垃圾外运;职工餐厅经营管理;消防设施维保、消防监控室值班;配电室维护保养;水暖电维修;下水井、化粪池清理;电梯的养护及年检;整个区域的安保;驾驶服务。 三、工作要求 1、保洁工作 其中包括各办公室、功能室、公共区域及室外所有公共面积的保洁工作。大门及办公区域的保洁工作时间须在 8:30分之前完成。 2、保洁具体工作 (1)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进行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地面保持清洁,定期对垃圾桶进行清洁及消毒,雨雪天清除室外道路的积水及污垢,按照节约型机关要求,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及时清运垃圾到市政指定的地方。 (2)车场、台阶、院落、草坪等室外物业范围内公共面积所有保洁工作。 (3)负责公共区域日常消毒,消杀工作。 (4)大院内每日清扫,如遇各种活动需按照要求随时进行清扫。 (5)一楼大厅、工作区间门厅、玻璃门窗、机关门牌、电子屏等表面无污迹。 (6)办公楼内外门窗玻璃、车道雨棚、办公区门厅雨棚,定期清洁。 (7)会议室保持清洁,会前按要求做好会场布置的各项工作,会后及时进行清洁,整理会场,台布、席签等物品摆放整齐。应回库的物品清点回库,有破损的做好记录。 (8)垃圾收集: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污迹、无异味、干净整洁。垃圾箱:整洁、干净、无异味,灭害措施完善,废弃物收集箱外侧表面光洁、无灰尘,废弃物收集箱内侧干净、无残留物、无异味、定时消毒,废弃物及时收集,不满溢。垃圾桶: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9)“四害”消灭:在楼道、道路、绿化等公共区域,每月定期一次采取措施消灭老鼠、蟑螂、蚊子、苍蝇,配合周围区域对“四害”滋生地消毒处理。 (10)电器设施:灯泡、灯管无灰尘,灯罩无灰尘、无污迹,其它装饰件无灰尘、光亮、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灰尘、无污迹。 29 (11)电梯厅: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絮状物。电梯轿厢:轿厢壁无浮灰;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定时消毒,不锈钢外壳光亮,无污痕。 (12)卫生间保洁 1)门、窗、隔板无尘、无污、无杂物; 2)玻璃、镜面明亮无水迹; 3)地面墙角无尘、无污、无杂物、无蛛网、无水迹; 4)地面、水龙头、弯管无污、无杂物,电镀明亮; 5)便池无污物; 6)桶内垃圾及时清理; 7)设备(灯、开关、暖气、通风口、)无尘、无污; 8)空气清新、无异味; 9)卫生间前室洗手盆、水龙头无污物。 10)拖把池、开水器表面无污物。 (13)每季度对地下管井清理 1 次,每半年对地下管井彻底疏通 1 次;每半年对化粪池清理 1次,确保出入口畅通,池盖无污渍、污物。对办公区域(含室内)花卉进行常年的养护(包括重要会议、节日庆典或重要活动,配合采购单位做好花卉及相关物品的摆放、张贴及悬挂工作)。 3、安保服务 为所属区域提供 24 小时门岗执勤、安全巡视、消防设施巡视、监控设施巡视及交通管理,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1)门岗的保安值班服务工作。 (2)监控中心 24 小值班(值班人员能熟练操作消防主机系统,并熟悉应急处置流程) (3)公共区域、设备间巡逻。 (4)外围停车场车辆疏导、规范停放等工作,对外来办事人员及内部的车辆进行管理,车辆摆放整齐、管理有序、妥善保管。 (5)重点楼宇的安全守卫工作。 (6)其他临时性秩序维护服务。 四、驾驶服务车辆 实行专人专车,驾驶员对本人驾驶车辆负全责,不得任意调换车辆;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出30 车时保证车况良好;车辆维修要向管理人员进行审批、报备;必须保守工作机密,不得传播非公开内容,严格执行警灯警报器的适用规定,非执行紧急公务时不得适用警灯警报器。 五、人员录入要求 (1)项目经理需具有 5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具有全方位协调能力。 (2)保洁员、保安要求身体健康,可胜任工作要求,年龄不得超过 55岁。 (3)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及 3年以上工作经验。 六、人员着装要求:须提供统一工服,上班时间全体员工要统一着装。 七、人员管理要求 1.采购人与派驻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管理,并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奖金、加班费等一切费用。 2.若采购人加班期间要求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的,中标供应商应按上班期间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保障工作。 3.中标供应商的派驻服务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4.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除水暖维修工、电工、消防监控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 八、日常维修养护 至少每季度对房屋公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等进行全面检查,准确掌握房屋设施设备完损状况,及时对基础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和零星维修(包括饮水机滤芯更换及养护、消防设施设备养护、水暖电综合维修)。做到水电维修不过夜,门窗家具维修不过天。修理及时,质量可靠,零星维修合格率达到 100%。维修时做好维修记录。 九、按照节约型机关要求,水、电分户,安装智能水表、电表。,利用智能化系统对本院水电能耗建立台账,进行监控分析,协助院节能办公室做好节能减耗工作。 备注: (一)费用支付及负担 1.物业费用按月进行支付,每月底之前付清。 2.各项物业服务事项所产生的清洁用品,如拖把、扫帚、簸箕、垃圾袋、洁厕净、塑料手套等一切清洁用品,由物业服务方视情况自行采购,费用自理。 3.因水电暖维修维护工作需要所涉及的维修工具,均由物业服务方自行采购,费用自理。 31 4.院领导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办公活动场所和卫生间的办公用品、卫生纸由采购单位提供,物业服务方按需摆放。 (二)应急突发事件保洁员处理程序 1.重要事件及时向采购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报告。 2.遇到安全保卫问题,及时通知主管或就近通知保卫人员。 3.遇到工程设备问题,及时通知主管或就近通知采购方办公室负责人。 4.遇到保洁问题,如不能确认处理要及时与主管联系。 (三)服务期及费用 本次招标采购服务期为一年。本项目工资、社保、保险、电话费、保洁用品、劳保服饰、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充装)等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物业服务提供方应当为其员工缴纳社保,并购买相应的意外伤害保险,每年对提供服务的人员进行一次体检。 2.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物业服务提供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纠纷均于采购方无关。 3、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后对项目方案作适当修改调整或对服务数量作适当增加或减少。 4、投标单位需要对工资、社保、意外保险、人员体检、保洁用品、劳保服饰、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充装)、基础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和零星维修。按照采购要求,需投消防设施设备养护、水暖电综合维修、制服费、保洁耗材及工具等费用、职工食堂费用电梯的养护及年检分列明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商务要求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自然日(日历日)。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合同付款方式:按月付款 32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如有); 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33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 监狱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无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无 2.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仍有并列情况出现,由采购人随机抽取;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仍有并列情况出现,由采购人随机抽取。 六、评审因素和指标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10分) 10分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标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低于成本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满足34 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示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资信资质 8分 1.具有《人力资源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一项得1 分,满 分 2 分。 2.投标人提供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 2 分,满分 6 分。 (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企业业绩 7分 投标单位提供 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 有一项得 1 分,满分 7 分。(投标文件中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主要内容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人员岗位配置 15分 1.人员数量完全满足岗位配置要求,满足 1个岗位得 1分(共 9 个岗位),共 9分;针对所有岗位有明确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的得 3分,没有不得分。 2.按采购需求配置能够出具机动车驾驶证、保安员证和电工证的,有1项加0.5分,最高加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物业管理思路及目标承诺 10分 针对本项目管理思路清晰,物业管理有规划布局,相关目标服务承诺、大型庭审保障及疫情防控服务齐全,完全满足需求得7-10分;有相关服务承诺,基本满足需求得3-6 分;方案不全面,不能涵盖采购要求有缺漏的的 1-2 分;无方案,不得分。 保洁服务管理方案 12分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保洁服务管理方案全面、合理、科学、可行,工作流程、标准及品质检查方法全面、合理、科学、可行。根据内容完整情况,全面且有较强操作性得 9-12分;方案基本完整、合理且有一定操作性得 4-8分;方案不全面,不能涵盖采购要求有缺漏的的 1-3 分;无方案,不得分。 节约型机关管理方案 8分 1.提供的节约型机关管理方案全面,能够针对本院实际情况出具设计方案,得3分;2.根据方案安装智能水、电表,对本院用水、用电进行分区智能化管理,得3分;3.定期维护且做好坚持记录,得2分。满分共计8分。无方案,不得分。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及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10分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公共秩序维护服务管理方案及消防安全管理方案全面、合理、科学、可行,工作流程、标准及品质检查方法全面、合理、科学、可行。根据内容完整情况,全面且有较强操作性得 7-10 分;方案基本完整、合理 3-6分;方案不全面,不能涵盖采购要求有缺漏的的 1-2 分;无方案,不得分。 食堂服务方案 12分 实施本项目的餐饮服务方案安排科学合理、人员安排有序,根据内容完整情况,全面且有较强操作性得 8-12 分;方案基本完整、合理,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3-7分;方案不全面,不能涵盖采购要求有缺漏的的 1-2 分;无35 方案,不得分。 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8分 各项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内容全面完整,流程清晰明确,应急处理得当,能满足项目需求得 6-8 分;各项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内容基本完整,能满足基本需求得 3-5 分;有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但不完善,得 1-2 分, 无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不得分。 注 1:(1)得分项证明内容必须清晰可见,不得过分缩印,因内容模糊导致无法得分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评分细则中的顺序进行编写,合理设置评分点链接,制作二级书签导入方便评委查阅。 注: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 (2)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 (3)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 (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 (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事项; (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的事项; (7)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8)非区间评审因素对应区间得分; (9)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 (10)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11)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 36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特定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 A)。 一、 服务内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于本合同并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 A所列的特定服务。服务的内容、时限、衡量成果的标准见附件 A。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费,并对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附件 A 所载明的该项服务内容对应之服务费为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乙方的服务承诺: 1) 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附件 A 所列服务的请求后,在两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附件 A规定的标准进行。 二、 服务费的支付 1、服务费总金额为 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元整)。 2、本费用结构仅限于附件 A中列明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因甲方改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乙方将需要重新评估上述费用结构。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项目服务费按阶段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每阶段末,甲方将在验收确认该阶段服务完成合格,并且乙方发出该阶段工作的费用账单及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费用。 4、阶段付款的比例及时间约定如下: 项目阶段 付款比例 付款时间 第一阶段 % 附件 A所列之( )~( )结束之后 第二阶段 % 附件 A所列之( )~( )结束之后 37 第三阶段 % 附件 A所列全部服务项目结束汇报之后 5、 有关发票方面的任何问题,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作出解释或解决问题,以使甲方能按时付款。 6、 乙方将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范围内合理的差旅费用。 7、 乙方同意免除项目杂费。 三、 服务的变更 甲方可以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要求变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务。该等变更最终应由双方互相商定认可,其中包括与该等变更有关的任何费用调整。 四、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如从协商开始 30 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 其他 1、本合同中所用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而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2、附件 A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要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点: 地点: 日期: 日期: 附件 A 序号 内容 时限 完成标准 1 2 3 4 38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价格明细表 五、采购需求响应表 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七、资格证明文件 39 封面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40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我方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七、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自然日(日历日)。 41 投标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42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价格 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 备 注 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43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服务期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注:按照采购要求,需将消防设施设备养护、水暖电综合维修、制服费、保洁耗材及工具等费用、职工食堂费用、电梯的养护及年检分列明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44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 务 名 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 2 3 4 5 …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45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 46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7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8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49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0 (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1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2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3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4 2、投标人应按采购需求中下划线内容逐项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价格折扣。 5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填此项。 56 57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非监狱企业可不填此项。 58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六、资格证明文件 (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监狱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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