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采购人名称:
如皋市吴窑镇教育管理中心
二、项目名称:
2021-2022学年度(下学期) 如皋市吴窑镇教育管理中心 食堂采购文件 (大米)
三、项目编号:
320682-2022-02-0066
四、预算金额:(元)
220000.00
五、采购方式:
比价
六、采购需求:
大米规格要求:南粳9108,一级粳米,25Kg/袋,要求为本地新鲜当年大米,色泽亮、口感好、颗粒整齐(碎米少)、无粉尘、无掺杂、无砂石,所供大米需具有SC生产许可证号,包装袋上有品牌,厂址,封口有合格证书及生产日期,每批货送达时须提供纸质的质量检测报告。
七、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
2022年2月25日08时30分-09时00分 如皋高新区实验学校,行政楼六楼教育采购中心(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寿南路606号(标龙大厦路东))
八、评审时间:
2022-02-25 09:00:00
九、评审地点:
如皋高新区实验学校,行政楼六楼教育采购中心评审四室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13511585898
名称: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联系电话:0513-87610696
联系地址:如皋市城南街道惠政东路168号亿联广场1栋22层
2021-2022学年度(下学期)
如皋市吴窑镇教育管理中心
食堂采购文件
(大米)
二〇二二年二月
如皋市吴窑镇教育管理中心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文件
根据《如皋市教育系统采购管理办法》、《如皋市教育系统采购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学校行政会议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食品安全,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采用比价采购的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
1、 项目内容
(1) 项目名称:2021-2022学年度(下学期) 如皋市吴窑镇教育管理中心食堂采购文件(大米)
(2) 项目编号:320682-2022-02-0066
(3) 预算总价:人民币22.00万元
(4) 供货数量:预计用量约 50吨 ,供应量以采购人实际用量为准。
(5) 大米规格要求:南粳9108,一级粳米,25Kg/袋,要求为本地新鲜当年大米,色泽亮、口感好、颗粒整齐(碎米少)、无粉尘、无掺杂、无砂石,所供大米需具有SC生产许可证号,包装袋上有品牌,厂址,封口有合格证书及生产日期,每批货送达时须提供纸质的质量检测报告。
二、供货期限
2022年 3 月 1 日至2022年 8 月 31 日(以2021-2022学年度学生实际在校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须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能力,在以往的投标或供货过程中无舞弊或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记录,社会反应较好。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三)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公安部门2022年1月1日以来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四)未被“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 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五)相关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采购的食材;
2.投标人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招标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及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成交后以子公司的名义提供服务,后期发现上述行为,立即终止合作;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釆购活动。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由投标人在如皋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或如皋教育信息网自行下载。
2.本项目由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负责代理(公司地址:如皋市城南街道惠政东路168号亿联广场1栋22层;联系人:魏书丽;联系电话:0513-87610696;15051237698),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收取采购文件编制费200元/套,提交投标文件时由代理单位收取,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现金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收据。无论流标或投标人是否成交,文件编制费用一概不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一)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制作,并按照序号装订。以下内容必须全部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正本(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如有)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参加投标的,此项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公安部门2022年1月1日以来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2021-2022学年度如皋市吴窑镇教育管理中心食堂大宗物资招标采购承诺书;
6.报价单;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特别提醒: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应清晰可辨,如因复印件模糊,导致评委无法准确辨别,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报价单、承诺书等签字及章戳应齐全。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1.投标文件应牢固装订成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将三份投标文件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完好(正本、副本应在正、副本文件封面右上角填写标明)。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公章是指刻有投标人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2.投标文件密封袋注明招标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单编号、投标人名称的字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发标方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拒收。
4.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5.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提出不符合的说明,则视为投标人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内容存在修改、涂改现象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低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控制下浮率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七、报价须知
(一)本采购项目原则上实行非现场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报价单为最终报价),投标人将填报后的报价单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送达招标文件中的指定地点。
(二)报价时报每500g单价的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确定单价的参考依据:南通市发改委公布的2022年2月 14日南通市区部分市场主副食品(粳米,苏北产,二级)市场平均价。本项目报价控制要求:下浮率不低于24%,报价低于本下浮率的投标无效。
(三)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2022年2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无疑问,视同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内容,不得在招标结束后提出质疑。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书面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递交质疑书面资料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人)、资格条件要求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质疑函原件及依据文件。以上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当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及地址信息详见采购文件公告)提出。
八、评标办法
(一)投标文件封存至开标时间,评审小组从如皋教育系统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进行评审。(投标文件的封存及评审活动采取音像全过程记录,并在监管部门监督下进行。)
(二)评审小组根据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报价等因素进行评审。
(三)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按下浮率有效报价由高到低排列,去掉最高20%和最低3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后进行平均(如响应供应商少于或等于5家,则全部参与平均),按平均下浮率(含)以上依次选择中标候选供应商。
(四)本项目评出1家中标候选供应商。如同时出现2家及以上相同报价且同时满足中标供应商要求,导致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时,评审当天组织该相同报价供应商现场报价,评审规则同上。规定时间内未到场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履约保证金
(一)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并签订合同。历次供货验收合格,且合同履行结束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十、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至截止时间:2022年2月25日08时30分-09时00分
(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如皋高新区实验学校,行政楼六楼教育采购中心(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寿南路606号(标龙大厦路东))
(三)开标时间:2022年2月25日09时00分
(四)接收人(联系方式):魏书丽
(五)咨询电话:0513-87610696;15051237698
(六)教育局监督电话:0513-87623616
(七)★★★特别提醒: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响应文件及采购文件中要求备查的原件至采购活动现场,原件随时备查;根据国家、江苏省及南通市疾控部门防疫要求:
1.所有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体温正常,出示绿色健康码、行程码。
2.拒绝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
3.来自中高风险所在地的低风险地区人员,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各参与投标人员必须自行核查单位所在地风险等级,按以上防疫要求执行,否则拒绝进场。参与投标人员应充分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控、交通堵塞以及停车难等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十一、付款办法
所供货物经验收、使用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按照每500g单价*(1-下浮率)结算,一律转账付款。询价周期原则上为一个月,参照上期基准价上下波动不超过5%时,不调整结算价格,成交供应商结算时须开具合法票据。
十二、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一旦下载了本采购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投标报价包括成本、包装、运输、上卸力、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风险。
(二)投标品种应与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相符。
(三)中标单位在供货过程中,应按发标方规定的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货。
(四)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发标方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十三、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预算中包含代理服务费3000元,投标人在报价中需考虑此费用的支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十四、其它
(一)成交结果在如皋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进行公示,公示期1天。
(二)采购人不解释落标原因,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三)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如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触碰学生食品安全线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投标人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评审小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五)供应商中标后必须完全响应投标文件要求,供应商中标后不及时签订合同或不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的,取消其供应商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采购人报教育局采购领导小组,将其纳入如皋市教育系统采购失信名单。
(六)如报价单位不足三家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调整为其他采购方式。
十五、投标文件
2021-2022学年度(下学期) 如皋市吴窑镇教育管理中心食堂采购文件(大米)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2021-2022学年度(下学期)如皋市吴窑镇教育管理中心食堂采购文件(大米)
采购计划单编号:320682-2022-02-0066
采购人:如皋市吴窑镇教育管理中心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联系电话:
日 期: 2022 年 月 日
目 录
1.营业执照正本(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如有)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参加投标的,此项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如有)需提供公安部门2022年1月1日以来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2021-2022学年度(下)如皋市吴窑镇教育管理中心食堂大宗物资招标采购承诺书;
6.报价单;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单位名称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住 址
受委托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工作单位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 为我单位在如皋市吴窑镇教育管理中心食堂大宗物资(大米)投标活动中的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物资采购处理终结之日止。
承诺:本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受委托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
2021-2022学年度如皋市吴窑镇教育管理中心
食堂大宗物资招标采购承诺书
本单位为2021-2022学年度如皋市如皋市吴窑镇教育管理中心食堂大宗物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为保障师生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权益,构建诚信食品供应体系,本单位特向贵单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守法经营,对所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严格遵循“规范投标、诚信经营、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原则。
二、本次投标活动,本单位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条款。特别承诺“如评审小组认为本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评审小组有权要求本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本单位无法证明报价的合理性,则评审小组有权取消本单位成交资格。”
三、严把食品原料质量关,我单位若中标,所供食材不低于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标准。供货时将严格按照贵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的食品许可资料、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标识等,决不供应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以次充好的食品原料。
四、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本单位自愿接受相关处罚。签订合同后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采购人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食品安全关系到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学生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师生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师生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三
大米报价单
品名 | 基本要求 | 报价(供货期内统一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 | 备注 |
大米 | 南粳9108,一级粳米,25Kg/袋,要求为本地新鲜当年大米,色泽亮、口感好、颗粒整齐(碎米少)、无粉尘、无掺杂、无砂石,所供大米需具有SC生产许可证号,包装袋上有品牌,厂址,封口有合格证书及生产日期,每批货送达时须提供纸质的质量检测报告。 | % | 参考依据:南通市发改委公布的2022年2月14日南通市区部分市场主副食品(粳米,苏北产,二级)市场平均价,2.84元/500g。 下浮率低于24% 的为无效标。 |
备注: 1、空格处报价填写供货期内统一下浮率,涂改无效。
%1、 其它说明请填写在表格备注栏内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