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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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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2022年食堂餐厨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

GDCR-21-161

二、合同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2022年食堂餐厨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GDCR-21-161

四、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2022年食堂餐厨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云峰路188号凤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756-8665989

供应商(乙方): 珠海安居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吉大景园路4号恒飞工业大厦厂房二楼北面A-2

联系方式:0756-38681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2022年食堂餐厨服务采购项目 1(项) 2,680,000.00 2,680,000.00

合同金额: 2,680,000.00元,大写金额:贰佰陆拾捌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2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云峰路188号凤山街道办事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1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02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饭堂餐厨服务采购合同20220117(修改).doc

凤山街道办合同.pdf

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02月18日

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饭堂餐厨服务采购合同

采购方∶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珠海安居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20212年01月10日公开采购招标的招标结果和有关招标、投标文件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服务项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402-2021-05364

项目编号:GDCR-21-16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2 年食堂餐厨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总金额:一年预算共人民币 268 万元,其中包含凤山街道办事处 208 万(含采购食材及厨 师人工费)及执法中队食材配送 60 万。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拾陆元整/人/天(¥56.00元/人/天)

二、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早、午、晚餐的饭堂供餐服务。

2、乙方负责提供除水、电、餐具、厨具以外的所有服务,含厨师及服务人员、食材等及就餐后的饭堂清洁工作。

三、饭堂服务对象及服务人数

服务对象: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职工。

服务人数:早午晚餐用餐人数为 330 人,餐费标准56 60 元/人/天,其中早餐 10 元/人/天,午餐(含水 果)254 元/人/天,晚餐(含水果)25 2元/人/天。

采用统一标准自选模式或自助餐的用餐模式,职工刷卡消费,按实际打卡数量进行结算,早午餐每日平均用餐人数不足300人则按最低300人计算。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2022年2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运营服务期内采购人甲方将按照“"项目管理考核指标”"组织考核,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出具综合考核结果,满意度低于80%(不含80%)但高于70%(含70%)的扣减5%的费用,低于70%(不含70%)但高于60%(含60%)的扣减10%的费用,低于60%(不含60%)的扣减20%的费用。低于60%(不含60%)的,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且不负责任何赔偿。若考核结果未达到满意度80%,除需承担上述扣减费用外,还需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一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通过甲方考核的,本项目服务合同自动终止。若考核的指标未达到标准,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一周内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通过采购人考核的,本项目服务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五、供餐时间

工作日早、中餐、晚餐。

早餐:07:50—09:00

午餐:12:00—13:30

晚餐:18:00—19:30

晚餐:18:00—19:30

六、

食堂早餐出品要求

每天按照第(1)至(5)项提供汤粥类不少于两种、其他品类不少于三种,每项品种不少于三款或以上品种供职工自由选择,包括:

(1)自制包点、西式糕点、中式面点。中式面点包括但不限于千层饼、梅干菜饼、酸菜包、北方烙饼、 鸡蛋饼、番薯饼、南瓜饼、传统的蒸包、包子、馒头、花卷等等。

(2)中式炒粉、炒面、捞粉、面、肠粉等。

(3)中式汤河粉、汤面、汤米粉、饺子、云吞等。

(4)豆浆、油条、蒸玉米、淮山、番薯等五谷杂粮。

(5)各类小米粥、淮山粥、鱼片粥、瘦肉粥,开胃小吃等。

出品要求:兼顾南北口味、每月开发新品种。早餐营养占一天 35%的营养,让职工感受到家的温暖,所 有品种必须自制,不能采购成品加热。

七、食堂中晚餐出品要求

(1)中晚餐提供不少于 6 款菜式,每天需提供 2 个荤菜(含粤菜)、2 个半荤菜(含粤菜)、2 个素 菜。

(2)中、晚餐提供新鲜水果。

(3)提供油粘米及老火营养高汤(一周 3 次高汤、2 次例汤),4-10 月每周免费供应 1 次凉茶或糖水。

(4)每周提前公示菜单,每月菜式都要创新,菜式尽量不重复。

(5)每餐配备辣椒酱及开胃小吃供职工免费选择。

出品要求:

选派优秀厨师制作色、香、味、形俱佳的菜肴和味鲜爽口的汤。

菜式搭配精当合理,做到营养均衡、科学。份量充足、少排队、让员工吃到放心的热菜热饭热汤。

八、食材采购


供餐食材必须到有食品经营资质的单位采购,特别是应确认经营者是否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如甲方要求,乙方应该提供相应的供应商单位信息。食材采购要求∶

1、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大米,如果乙方采购的大米、食油、肉禽类品质过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食品来源要确保无污染∶蔬菜来源于“"无公害蔬菜基地”"(应有农药检测记录)或者符合食品卫生有关规定的生产单位;肉禽类原料由国营肉联厂或者符合合格标准的生产厂家提供,必须有防疫检验证明。

3、不得采购转基因产品。

4、为落实国家相关采购要求,根据粤财采购[2021]6号文件,乙方必须购买大于十万元的扶贫产品。

5、若提供熟食类产品,熟食必须要在香洲区加工中心进行采购。

九、付款方法

1、 1、付款方法∶:当月结算上月产生的费用。乙方于每月5号之前上报上个月用餐人数清单给甲方(每天要核对用餐人数),甲方按照实际每月用餐总人数×用餐标准进行结算(早

午餐每日平均用餐人数不足300人则按最低300人计算)。每月 10号前(节假日顺延)乙

方提交上月付款发票给甲方,甲方核对无误后于十个工作日内将上个月款项全额支付乙方。

2、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付款方法中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

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十、乙方责贵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在双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提供优质服务。

2、乙方应按照卫生部文件《餐饮业和集体用餐供餐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保障所提供的餐饮服务及食物符合国家环卫标准。因乙方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在责任认定后,

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为甲方合同期内的指定餐饮公司,并承诺不得转包或分包他人,因转包或分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对涉及甲方供餐业务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纳税。

5、乙方的饭堂工作人员必须待有健康证和上岗证。

6、饭堂工作人员配置应当满足招标文件中“食堂人员的具体配置及资格证书要求”,经甲方检查不合要求的,乙方需及时更换以保证满足食堂人员配置要求。如更换后仍未满足甲方要求的,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招聘符合资质条件的相关人员,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需在规定供餐时间内及时补齐餐品,如因未及时补齐导致职工无法正常用餐而收到口头或书面投诉达到三次,则扣减当月10%费用。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乙方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绩效考核未达标而导致不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绩效考核方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甲方可以与排位在乙方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但中标资格只顺延给中标候选人)。

十二、 十三、争议的解决∶本项目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友好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三、监督和管理

1、双方应严格按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不能单方对本合同内容做任何实质性变更。订立补充合同不得与原合同发生冲突。

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将有权视情节轻重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对合同具有监督管理权限。

十五四、投诉∶甲方如对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质量及服务提出投诉,经核查如属有效投诉,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有权取消乙方的成交资格,并没收其质量保证金。

十六五、附则∶合同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壹份。

采购方(甲方)珠海市香洲区风山街道办事处 服务方(乙方)∶珠海安居乐餐饮管理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见证意见∶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致。

见证单位∶广东畅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