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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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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品项目_第4包(项目编号:TGPC-2021-A-0388)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品项目_第4包(项目编号:TGPC-2021-A-0388)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2〕255411号
二、合同名称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品项目_第4包
三、项目编号 :TGPC-2021-A-0388
四、项目名称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品项目_第4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地 址 :南开区育梁道5号
联 系 方 式 :83685555
供应商(乙方):天津黄庄洼米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黄庄洼米业有限公司
联 系 方 式 :186222758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品项目_第4包
规格型号: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72.2766(万元)
合同金额: 172.276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南开区育梁道5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黄庄洼米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0302096119300457397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工行宝坻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690674212H
企业办公电话:1862227589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2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2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米业合同模板(第四包).doc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2022年02月24日

合同一般条款

合同一般条款

需方: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供方:天津黄庄洼米业有限公司

供、需双方根据2022年01月04日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品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1-A-0388)的招标结果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货物购销合同:

一、货物名称:见附件1

货物型号:见附件1

生产厂家:见附件1

货物原产地:见附件1

货物数量:见附件1

货物单价:见附件1

货物总价款:人民币1,722,766.00

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贰万贰仟柒佰陆拾陆圆整

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货物具体技术指标见附件1。

2.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供方承诺所供货物与中标所示货物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3.供方对所提供的货物在保质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调换或退货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三、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订后,按需方要求将所供货物在需方指定处交付(具体地点:需方指定),货物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五、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货物单据及与货物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货物进行验收。

七、货款支付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个10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80%的货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3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20%的货款。

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工行宝坻支行

行号(数字代码):102110000898

帐 号:0302 0961 1930 0457 397

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或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无法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支付货款,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配送和验收工作。

3、如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需方在付款期内随时有权停止付款,待供方对该货物调换后再行付款。付款的时间则相应顺延。

八、违约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货款总值30% 的违约金。

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

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产地及制造厂家、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供方不能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九、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货物质量责任方承担。

十、由于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需双方直接交涉解决,包括采用诉诸法律的手段。

十一、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履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供方持份,需方持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公章): 天津黄庄洼米业有限公司

需方(公章):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农产品加工园区规划一号路2号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育梁道5号

法定代表人:李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张恩杰

委托代理人:

电话:82501888

电话:

时间:2022年01月10日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单位和货物(或工程、服务)需求方及代理方根据货物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附件1.合同产品清单

附件2.售后服务条款

附件1

合同产品清单

单位:元

序号

货物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产地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1

芒果干

天津味可滋食品有限公司

500g

天津味可滋食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

13900.0

24.94

346666.00

2

枸杞山楂

兴隆县龙锋食品有限公司

1000g

兴隆县龙锋食品有限公司

 河北省

13900.0

25.00

347500.00

3

梅肉

天津味可滋食品有限公司

1000g

天津味可滋食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

13900.0

27.00

375300.00

4

酥糖

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

1000g

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

13900.0

31.00

430900.00

5

酸奶巴旦木

天津味可滋食品有限公司

227g

天津味可滋食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

13900.0

16.00

222400.00


附件2

1.所有配送产品的生产日期均应为临近配送时间的产品,产品自到货之日起剩余保质期须不少于所投产品规定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2.供应商须承诺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数量调换商品,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工作人员和产品在生产加工销售配送等全部环节应符合疫情防控卫生安全以及部队疫情防控要求。

4.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提供天津市区域内食品存放库房。

5. 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所投食品样品各1份,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批量送货。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