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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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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餐饮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餐饮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4 15:06

一、项目编号:HYJR-XX-111

二、项目名称: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餐饮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未成交

废标理由:有效供应商家数不足3家。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五、 谈判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餐饮服务项目.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联系地址:咸阳市秦都区胭脂路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联系电话:0293358811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话:02988685628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华誉佳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中铁港沣国际13层1309号

联系方式:02988685628

十、附件:

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餐饮服务项目谈判文件.doc

陕西华誉佳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24日

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YJR-XX-111

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餐饮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华誉佳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14165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二、项目说明 9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9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11

五、谈判担保 15

六、谈判响应 16

七、谈判、评审及定标 17

八、合同 27

九、合同的履约验收 28

十、招标服务费 28

十一、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8

十二、特殊情况处理 29

十三、询问、质疑与投诉 29

十四、拒绝商业贿赂 30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 34

第五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36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中铁港沣国际十三层13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22 15: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JR-XX-111

2、项目名称: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餐饮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47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餐饮服务项目.,1项, 采购预算: 470,000.00元, 项目概况: 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24 08:30:00 至 2022-12-24 08:3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3)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或被起诉的行为声明;(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2-17 18:00:00 止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中铁港沣国际十三层1309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供应商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保参保证明(法定代表人领取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食品经营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不接收邮寄;(请各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2-22 15:00:00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中铁港沣国际十三层130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联系地址:咸阳市高科三路创业大厦

联系电话:029-3200360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9-88685628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誉佳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中铁港沣国际13层1309号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名 称: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地 址:咸阳市高科三路创业大厦

电 话:029-32003605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陕西华誉佳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中铁港沣国际13层1309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29-88685628

3

项目名称

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餐饮服务项目

4

项目编号

HYJR-XX-111

5

资金性质

财政资金

6

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470,000.00

7

最高限价

470,000.00元

8

项目用途

餐饮服务

9

采购内容和要求

提供其餐饮服务要求,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10

供应商

响应谈判并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税收缴纳证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或被起诉的行为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说明:

1.企事业单位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保障资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2

服务时间及地点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 8:30-12:00, 14:00-18:00止(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陕西华誉佳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中铁港沣国际13层1309号)

14

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15

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勘查,并承担所有费用及风险。

16

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供应商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质疑的,在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质疑无效。

17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8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15:00

2、谈判时间:2021年12月22日15:00

3、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及谈判地点:陕西华誉佳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中铁港沣国际13层1308号)

19

谈判响应有效期

自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20

谈判保证金

21

汇款账户

缴纳形式:

谈判保证金:3000.00元(叁仟元整)

1、银行转账(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必须写明采购项目名称(简称亦可)和谈判保证金字样。(无需换票,文件中附转账凭证)

收款单位:陕西华誉佳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世纪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61050163500809555558

2、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投标保函

22

备选谈判方案

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谈判方案和多个报价。

23

盖章签字

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其余页面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24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密封、装订

密封:谈判时,供应商应自行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单独密封完好(标袋不得有破损),电子文件密封在正本标袋中。标袋正面上要有标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标袋标识按给定式样编写(式样见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标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装订:谈判响应文件一律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U盘或移动硬盘,谢绝光盘)二份。纸质谈判响应文件均须A4纸双面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字样,原件除外。

25

谈判报价

谈判报价=服务报价+运输费+相关伴随所有费用等。

26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

27

其它事项

本次采购、谈判报价、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供应商必须就一个完整项目进行响应。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天内签订合同,不及时签订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不允许成交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履行。非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资格。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二、项目说明

1、本项目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项目。

2、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视为无效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名称与登记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竞争性谈判文件组成:包含竞争性谈判文件目录前五章。

4、供应商应详细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5-1、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采购人及供应商起约束作用。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都将于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顺延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5-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所有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供应商若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否则,视为同意谈判文件的一切条款和要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凡因供应商对谈判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

7、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无效,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8、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根据采购工作进展实际情况,采购人可酌情延长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若延长将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9、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10、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见须知前附表。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1-4、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1-5、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6、税收缴纳证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8、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

1-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或被起诉的行为声明;

1-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说明:

(1).企事业单位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保障资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合格供应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供应商,谈判响应无效。

3、供应商信用信息:

3-1、使用规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其响应无效;

3-2、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09:00

3-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3-4、特别说明:

(1)供应商如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出现违法失信行为,采购人仍有权利提请谈判小组取消其成交资格;

(2)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已出具的书面声明并不能取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前进行复查。

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4-1、谈判函(格式)

4-2、谈判报价一览表(格式)

4-3、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4-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4-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4-6、资格证明文件

4-7、项目服务方案

4-8、质量保证

4-9、人员团队

4-10、服务方案

4-11、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技术响应文件所含内容必须表述一致,如出现前后矛盾、技术指标等不一致等情况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写说明

5-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给定的格式编制,格式之外的可自行编写。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2、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正本为鲜章),如有遗漏,将作为无效谈判响应处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5-3、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5-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

5-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因书写潦草、内容表达不清、印章或证明材料内容模糊难辨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须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中的内容一致。

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装订:

6-1、密封:谈判时,供应商应自行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单独密封完好(标袋不得有破损),电子文件密封在正本标袋中。标袋正面上要有标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标袋标识按给定式样编写(式样见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标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6-2、装订:谈判响应文件一律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U盘或移动硬盘,谢绝光盘)二份。纸质谈判响应文件均须A4纸双面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字样。

7、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谈判报价

8-1、谈判货币:人民币 单位: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8-2、谈判报价是指产品到达使用地点,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所有费用,包括产品的报价及所发生的运杂费(含保险)、现场安装调试费及按现行税收政策征收的一切税费等。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谈判响应依据。

8-3、谈判报价=服务费报价+相关伴随所有费用等。

注:谈判报价(每轮)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无效。

8-4、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进行完整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只对其中一部分进行报价的谈判。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拟对本次谈判所采购的服务和与服务有关的服务单价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8-5、供应商要按分项报价表内容填写服务品名、单价及总价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要求分项填写:

(1)所投服务的报价

(2)服务运至指定地点的运输(含保险)费用

(3)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伴随服务的费用

(4)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谈判价格中。

8-6、供应商所报的谈判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谈判,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谈判而予以拒绝。

9、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9-1、供应商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和串通谈判。

9-2、必须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生产、供货等。

9-3、本项目不允许成交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履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9-4、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相关单位对服务内容、质量、实施方案、价款支付与结算审核等的监督和管理。

9-5、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6、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服务和服务以规避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谈判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

五、谈判担保

1、担保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谈判担保递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谈判担保应当按照法定形式提交。以电汇、转账、保函等形式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谈判保证金仅限于通过对公账户以转账形式交纳(保函除外),谈判结束后以转账形式退至供应商对公账户内。

4、供应商参加谈判时,必须以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谈判担保,并作为其谈判响应的一部分。谈判现场不办理担保收取事宜。若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谈判担保递交截止时间收到足额谈判保证金或有效担保函的,或未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附谈判担保凭证的,其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5、退还谈判保证金:

(1)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所有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执合同予以5个工作日内退还。

6、如谈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提供担保函的供应商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采购人损失:

6-1、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谋取成交的;

6-2、供应商有围标、串标现象,经查证属实的;

6-3、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

6-4、供应商自行放弃谈判资格而未在谈判会议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的;

6-5、供应商自行放弃成交资格的;

6-6、成交供应商不在规定的时效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6-7、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支付招标服务费的;

6-8、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六、谈判响应

1、谈判响应文件、必备资质文件的提交:

1-1、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谈判地点;

1-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3、逾期送达的必备资质文件,将被拒收;

1-4、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谈判响应文件、必备资质文件。

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相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供应商提出修改要求的,须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在封面上加注“修改”字样。

2-3、供应商提出撤标要求的,须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经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谈判响应,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谈判响应的正式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摄像留存后,将要“撤回”的谈判响应文件(包含纸质及电子版)退还供应商,供应商签字确认领取。

2-4、谈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2-5、在谈判截止时间至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提供谈判担保的供应商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采购人损失。

3、竞争性谈判响应有效期:

3-1、自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竞争性谈判响应有效期短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有效期,按无效竞争性谈判响应处理。成交单位的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3-2、在原有有效期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竞争性谈判响应有效期。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谈判保证金,但不得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

长有效期的供应商应相应延长谈判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

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响应无效:
  4-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
  4-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谈判响应文件;
  4-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4-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放弃成交;
  4-7、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谈判,其响应无效:

5-1、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5-3、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5-4、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

5-5、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5-6、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谈判、评审及定标

1、谈判

1-1、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

1-2、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未参加谈判的,视同认可谈判结果。

1-3、谈判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读谈判会议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宣布参加会议的供应商名单。

1-4、检查供应商代表出席谈判会议的资格。

1-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监标人当众共同查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签字确认并宣读检查结果。未通过审查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6、主持人宣布谈判会议结束,所有供应商离场。

1-7、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进行摄像、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查。

1-8、供应商代表对谈判过程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

2、评审

2-1、谈判小组

(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规定,依法组建谈判小组。

(2)采购人派一名代表进入谈判小组,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

(3)谈判小组应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采购人授权的评审专家,不得担任评审组长。

(4)谈判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职责义务:

a、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审查谈判响应文件;

b、符合性审查、评价谈判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c、要求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d、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e、推荐成交候选单位名单,对谈判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f、拟定谈判结果;

g、对谈判过程及各供应商的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h、向财政部门报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i、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各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j、配合各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谈判小组)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3、谈判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禁止不正当竞争。

2-4、评审办法:本次谈判采用最低价评审法(详见本节评分标准)。

2-5、谈判工作程序: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澄清、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工作程序进行评审。

2-5-1、

谈判会议结束后,由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下一评审阶段。缺项或一项不符合要求即不合格,不合格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无效。供应商须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交下述资质证明材料原件,逾期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

2-5-1-1、基本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或被起诉的行为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企事业单位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保障资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5-2、符合性审查

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资格合格者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未通过审查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名称与登记领取谈判文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

(2)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给定的格式编制;

(3)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方式装订;

(4)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盖章签字;

(5)谈判响应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数量;

(6)针对同一项目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谈判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7)谈判报价(每轮)超过采购预算;

(8)谈判有效期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

(9)对谈判文件商务要求未作出明确且实质性响应;

(10)对谈判文件技术要求未作出明确响应,对不得偏离的要求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1)进口服务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或提供货源证明材料的;

(12)谈判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3)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2-5-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书写错误的评审标准:

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

a、谈判响应文件有关内容与“谈判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谈判报价一览表”为准;

b、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谈判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乘以数量的计算结果为准;

e、谈判响应文件图表与文字不符时,以文字为准;

f、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g、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h、分项报价表、服务说明一览表、技术响应及偏离表中的技术响应参数、规格型号不一致时,以分项报价表为准;

i、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注:按上述方法修正的内容(其中,同时出现上述a至d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谈判响应无效。

(3)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谈判响应处理。

2-5-4、评议:

(1)谈判小组评审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4)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评审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按无效响应处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后,由谈判小组采用最低价评审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成交候选人排序推荐。

(6)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a、对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b、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c、如果谈判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谈判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谈判响应。

d、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谈判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2-6、政府采购政策评分标准

2-6-1、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办法,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审价=谈判报价*(1-6%)。

(2)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的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审价=谈判报价*(1-2%)。

(3)参加本项目的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的不视为小微企业。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服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投标人须做出承诺,保证真实性,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小微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标准确认。

2-6-2、监狱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审价=谈判报价*(1-6%)。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2-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评分标准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标价=谈判报价*(1-6%)。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式样见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不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6-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对所投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在谈判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品目清单内产品截图和认证证书,未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分明细表及品目清单内产品截图清单和认证证书的不给予计分。

(3)若节能、环保、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所投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所投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4)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部分计分只对属于品目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计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计分。

(5)对于同时列入环保品目清单和节能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6)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谈判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计分。

3、定标

3-1、定标程序

(1)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认真评审。经过评审、澄清、谈判、最后报价等程序后,从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根据谈判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最后谈判报价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若最后谈判报价得分相同,技术得分高的成为成交供应商。确定结果后,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成交复函》。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采购代理机构接到采购人的《成交复函》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其他供应商若有异议,按《政府采购法》第52条执行。

3-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原因不作任何解释,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含纸质及电子版文件)。

4、谈判无效的情形:

4-1、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4-2、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3、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4、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4-5、谈判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7、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4-8、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成交通知书

5-1、成交通知书将在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提供谈判担保的供应商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采购人损失。

5-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合同

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评议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4、成交后,成交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谈判项目的供货,不允许成交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履行。

5、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合同的履约验收

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十、招标服务费

1、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向陕西华誉佳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招标服务费,服务费金额不足捌仟元时按捌仟元收取。

2、招标服务费应采用转账、现金形式缴纳。

十一、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认定所有谈判报价存在价格不实的现象;

(4)除《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特殊情况处理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8〕26号),参加采购活动或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经评审专家审核认为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歧视性条款,采购人不改变采购需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可以现场自行决定采用,不再进行公示。

、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时限为: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供应商必须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及其制作说明提出质疑。

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质疑函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驳回。

2-5、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鲜章)。

2-6、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029-88685628,地址:陕西华誉佳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中铁港沣国际13层1309号)。

3、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按《政府采购法》第55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17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拒绝商业贿赂

1、遵照陕西省财政厅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谈判活动中,都要签订相应的《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对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必须填写一份《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式样见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并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同时应保证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中一致。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餐厅食堂安全需求

一)餐厅食堂水电气及操作设备安全需求

1、要求餐厅食堂相关工作人员每日每餐对水电气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每天最后一餐收餐后严格检查保证每餐每日用餐结束后水电气正常安全关闭,如有任何问题第一时间联系专业人士进行维修。水电工每天对食堂水电气安全进行巡检,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维修。

2、餐厅食堂配备了灭火器、灭火毯,定期对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3、所有操作设备明确责任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带帽子及口罩进入操作间。要求每个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设备操作安全规范操作。设备定期进行检修。

(二)卫生安全需求

1、后厨、餐厅必须严格按照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制度进行卫生打扫,后厨、餐厅、食材库房必须随时保持整洁物品堆放整齐。

2、当日验收过的食材需及时入库、入冰箱,禁止随意堆放,避免食物出现发霉变质情况。

3、定期进行鼠患、蟑螂清灭工作。

4、所有餐具必须严格按照清洗消毒流程保证餐具使用卫生,发现破损餐具第一时间进行更换。

5、所炉灶、案板、饭台、饭槽、冰柜、冰箱、平冷柜、烤箱、电饼档等操作设备必须保持日常干净卫生,冷冻冷藏设备定期除冰。

6、就餐餐厅随时保持桌面地面、墙面等就餐环境整洁,发现有残留食品、废纸等垃圾、倒洒汤汁需第一时间进行清理,同时保持餐厅卫生间卫生整洁。

7、日常锅碗瓢盆、菜墩、刀具、汤勺、菜盆等使用完毕必须 清洗干净定期消毒摆放整齐。

8、每日将剩余饭菜残渣泔水按时清运,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食品验收及储存需求

1、每日食材供货商供货的各种食材必须是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食材,必须有相关的合格证检疫证农药物品残留检测报告,必须保持各种食材的新鲜度,相关厨师及食堂管理人员每日对当天送来的食材严格检查,合理入库、入冷藏设备内。

2、对每餐的所有菜品进行留样保存,并做好食品留样保存记录。

3、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逐级上报严肃依法处理。

(四)相关采购要求

1、供餐品种要求:按餐厅管理部门要求供餐(一日四餐),基本模式如下:

①早餐:粥品2种(一咸一甜)

小菜3种

蛋品或奶制品1种

主食1种(馒头或花卷)

小吃1中(西点或地方小吃)

②中餐:4种菜品(1个主荤1个副荤1个俏菜1个素菜)面食(地方小吃或面条)1种

主食(米饭+馒头或花卷)

杂粮1种

水果或酸奶1种

汤品1种

③晚餐:3种菜品(1个主荤1个副荤1个素菜)

面食(地方小吃或面条)1种

主食(米饭+馒头或花卷+饼类1种)

④夜餐:主食1种(地方小吃或面食或米饭)

饼类1种(饼类或馒头花卷)

2、服务要求:

①餐饮服务公司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及城管执法局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并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防鼠、灭蝇、灭蟑工作。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餐厅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②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持有效的餐饮行业健康证,并公示上墙。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并按当地卫生部门规定每年进行身体检查。

③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用品消毒规程。

④确保原材料的质量,把好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严禁购进劣质的原料,餐品制作过程,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不得使用变质受污染的原材料,进行加工制做,做到食品卫生安全。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甲方:(前款所称采购人) 住所:

乙方:(前款所称供应商) 住所:

一、合同内容(标的、范围、质量等):

二、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折扣):

2、合同总价(折扣)包括:完成服务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

3、合同总价(折扣)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变化的影响。

三、合同结算

1、付款比例:

甲方按 支付服务费用。结合配送服务当月食材的采购数量及月度考核结果、据实结算,次月支付。

2、结算方式:

3、结算单位:由 负责结算。

四、履行期限、地点及方式:

1、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

2、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3、方式:按照采购人要求

五、服务工作要求和质量保证

各项具体工作的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六、验收

1、验收依据:

1-1、合同文本、合同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1-2、国内相应的标准、规范。

七、违约责任

1、按《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乙方履约延误

2-1、如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并得到甲方的谅解而单方面延迟执行合同,将按违约终止合同。

2-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一次发现超实际供应价格供货将处以当月货款的10 %罚款,二次发现将处以当月货款20%罚款,三次发现将中止合同。

3、违约终止合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甲方会同监督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八、合同组成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文件

3、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

4、谈判文件

5、投标文件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采用以下第( 1 )种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均同意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作为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双方分别执 份, 备案 份。

3、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为 。

4、生效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名称(盖章):

地址:

代表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名称(盖章):

地址:

代表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说明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给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格式之外的可自行编写。

2、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其余页面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竞争性谈判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均须A4纸双面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字样.

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法人授权书须为原件,其它资质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YJR-XX-111

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餐饮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供 应 商:

采购代理机构:

时 间:

目 录

竞争性谈判函(格式)

2. 谈判报价一览表(格式)

3.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4.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6.资格证明文件

7.项目服务方案

8.质量保证

9.人员团队

10.售后服务方案

11.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事宜(若有)

12. 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

1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

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

15.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

1.竞争性谈判函(格式)

致:陕西华誉佳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单位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的谈判公告,我方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供应商名称) 就该项目进行谈判。

在此,我方郑重承诺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具备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2、我方已详细审阅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确认无误。我方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电子文件一份。

3、我方所附谈判报价表中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谈判总价为人民币:(同时用汉字大写和数字表示的谈判总价)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澄清函、补充通知等),完全理解供应商须知的所有条款。

5、我方完全满足和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明确说明。

6、我方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关没收谈判保证金、要求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和拒绝谈判的条款。

8、我方同意按照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9、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采购人有权选择质优价廉的服务。

10、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遵守贵方有关谈判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11、我方对本次谈判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

12、我方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若我方被选为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招标服务费。

14、谈判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15、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供应商名称(公章):

详 细 地 址: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手机:


2.谈判报价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竞争性谈判总价

(人民币:元)

服务期

(日历日)

备注

(大写)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3.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谈判文件技术要求

谈判响应文件技术响应

偏离情况

偏离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谈判文件商务要求

谈判响应文件商务响应

偏离情况

偏离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5-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陕西华誉佳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权 限

办理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

有效期

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餐饮服务项目谈判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