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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第一小学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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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涧县第一小学学生营养餐(面包)采购项目(二次)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清涧县第一小学学生营养餐(面包)采购项目(二次)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4 16:16

一、项目编号:HRCZB20220012.

二、项目名称:清涧县第一小学学生营养餐(面包)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绥德县惠小萌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名洲镇鱼池沟127号

成交 金额 : 799,3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报价1.pdf

五、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清涧县第一小学学生营养餐(面包)采购项目(二次) 方尚东、贾利霞 刘开宇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1,989.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清涧县第一小学

联系人:清涧县第一小学经办

联系地址:清涧县街道办1号

联系电话:0912522208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5353190523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榆林大道南段富源大厦6楼综合办公室

联系方式:15353190523

十、附件:

(磋商)清涧县第一小学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二次).docx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24日


采购项目编号:HRCZB20220012.







清涧县第一小学学生营养餐(面包)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清涧县第一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第三章 合同范本 27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32

第五章 商务要求 33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5

一、 磋商函 37

、法定代表人 身份 证明 38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9

、磋商一览表 4 1

4. 1、投标分项报价表 42

4. 2、货物说明一览表 43

、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 44

、磋商响应方案说明书 45

七、投标人承诺书 48

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一) 48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 5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清涧县第一小学学生营养餐(面包)采购项目(二次)潜在的供应商可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2-24 13: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CZB20220012.

2、项目名称:清涧县第一小学学生营养餐(面包)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867552.00元

4、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清涧县第一小学学生营养餐(面包)采购项目(二次),1项,采购预算:867552.00元,项目概况:清涧县第一小学学生营养餐(面包)采购项目(二次),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2-02-22 09:00:00 至 2023-02-22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③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单位须自行声明;

⑥ 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⑧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投标保函;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以上资质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2-02-18 17:00:00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现场获取/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磋商文件。(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磋商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3)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窗口,电话:0912-3515031。 (4)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2-02-24 13:30:00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4(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招标文件以及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各投标企业严格按照市民大厦的统一规定,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二维码、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材料后方可进入,具体特殊情况咨询市民大厦物业办电话:0912-3515048。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清涧县第一小学

地址:清涧县街道办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52982121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912-3623000

传 真:0912-362300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榆林市榆林大道南段富源大厦6楼综合办公室


















第%1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清涧县第一小学

地 址:清涧县新民街与环城路交叉口北100米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912-5222082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榆林大道南段富源大厦6楼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912-3623000

3

监督管理机构

清涧县财政局

4

项目名称

清涧县第一小学学生营养餐(面包)采购项目(二次)

5

项目编号

HRCZB20220012.

6

资金性质

财政资金

7

项目预算

人民币捌拾陆万柒仟伍佰伍拾贰元整867552.00元

9

项目用途

自用

10

采购内容和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1

供应商

响应招标 并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③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单位须自行声明;

⑥ 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⑧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投标保函;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以上资质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13

配送周期

1周配送1次(以采购人要求为准),禁止超量配送。

14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获取时间:即日2022-02-18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15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6

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18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2-24 13:30:00

开标时间:2022-02-24 13:30:00

投标、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4(不见面开标)

20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21

投标担保

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供应商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投标保函的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缴纳,转账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招标结束之后以转账形式退到供应商的基本账户。

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存入以下帐户。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16000.00元)

单位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0205868003730

开户行:平安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西安分行

用途:清涧县第一小学学生营养餐(面包)采购项目(二次)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保证金形式: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从其基本账户提交。

注:1.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请务必在缴费时备注采购项目名称;

2、投标保证金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避免因银行退票等其他情况,出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情况影响您的正常投标。

3、凡没有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发送保证金缴纳凭证的投标单位,将被视为无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4、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担保机构保函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并将保函正本复印件粘贴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处,招标结束之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保函原件退回。

22

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0205868003730

开户行:平安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西安分行

23

备选投标方案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24

盖章签字

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5

响应文件数量、装订

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待采购结果公告后,由供应商补交一正u盘一个纸质响应文件(备案用)

26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签到(签到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如果未签到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会就某些问题要求供应商进行在线澄清请供应商保持在线直到评审结束;

27

投标报价

合同价即成交价,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表明成交完成本次招标所要求的货物、服务、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包括供应费、储存费、配送费(含仓储费、保险费、装卸费)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投标报价表成交明本次货物、服务的所有单项价格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28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详见本章第(七)项评分内容和评分方式。

29

其它事项

本次采购、投标报价、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投标供应商必须就一个完整项目进行响应。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天内签订合同,不及时签订视为自动放弃。非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不允许成交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

30

同义

词语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各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发包人“和“供应商”、“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

31

特别提醒

该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 开标当日,请各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提前半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方式有以下几种:

1) IE浏览器输入网址:

http://111.20.184.126:8081/BidOpeningHallCS/bidhall/default/login

2)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站首页点击不见面开标模块进入;

3)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点击不见面开标模块选择榆林市进入。

注: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请选择IE11浏览器

2、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签到(签到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如果未签到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会就某些问题要求供应商进行在线澄清请供应商保持在线直到评审结束;

3、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待采购结果公告后,由供应商补交一正副纸质投标文件(备案用)

4标过程中,供应商在收到工作人员“开始解密”指令后,请及时使用CA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所用CA应与加密投标文件时所用CA相同;注:竞谈、磋商招标方式解密时间为30分钟,公开招标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内供应商全部解密完成后,可提前进入开标下一阶段。

5、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软件开发商:

(1)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400-928-0095

6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站首页选择【服务指南】-【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进行下载

32

信用承诺

为深入贯彻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0〕329 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以及开展承诺工作的通知》(榆政财采函〔2020〕9 号)在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全面推行信用公开承诺制:

1、凡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投标单位,均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陆,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credit.yl.gov.cn/), 此后不再收取纸质承诺书。

2、各相关交易主体注册、登陆后根据承诺事项选择相应的模板填写《信用承诺书》,并载明承诺事由,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招标人委派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评审专家、投标信用(保证金)的承诺事由为“项目名称及标段”,行政监督部门执法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承诺事由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所有活动”,政府采购活动中,各方交易主体的承诺事由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所有活动”。

如工作不细致、不严谨导致信用承诺公示迟报、漏报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33

其他

1.投标设备(产品)为“原装进口”或“进口”的,供应商应负责办理相关进口手续,投标报价应为指定地点交货价格。

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

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本项目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一)总则

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

2、名词解释:

2.1采购人:清涧县第一小学

2.2采购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响应招标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竞争的供应商

2.4项目: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清涧县第一小学学生营养餐(面包)采购项目(二次)的相关工作。

3、合格的供应商

3.1满足磋商中对供应商所提出的全部要求。

3.2供应商应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其他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4、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说明

6、磋商文件的组成

6.1磋商文件依据本项目的特点及需求编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合同范本

(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5)商务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期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书面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期三日前予以答复,并通知其它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有难以理解或参数有疑义的内容,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资料,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再无疑义,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7.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及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

8.1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2政策性扣减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a.如投标单位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所投货物(或服务)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其评标价;

b.关于监狱企业、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c.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须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小微企业须按格式要求填写声明函。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9、响应文件的构成

详见磋商文件中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原件。

10、磋商报价

10.1 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精确到分。报价大于预算价时,按无效报价处理,且不进第二轮报价。本项目不公开唱价。

10.2供应商依据磋商文件提供的招标要求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磋商报价,磋商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即成交价,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表明成交完成本次招标所要求的货物、服务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包括供应费、储存费、配送费(含仓储费、保险费、装卸费)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投标报价表明成交本次货物、服务、工程的所有单项价格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10.3供应商必须就整个项目进行响应,不得将整个项目中的内容拆开响应。拆开响应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0.4凡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磋商供应商自负。磋商响应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11、响应文件的编制

11.1响应文件应按第章“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的全部内容编制。

11.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人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未按本条规定办理的,视同签字、盖章不全。

11.3响应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编制目录及页码并胶装成册。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4响应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③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单位须自行声明;

⑥ 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⑧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投标保函;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以上资质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13、磋商有效期

13.1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磋商有效期为90日历天。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的证明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采购人有权拒绝。

13.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磋商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磋商保证金:

14.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16000.00元)

14.2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14.3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或电汇或担保机构保函

14.4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磋商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采购结束之后以转账形式退到供应商的账户。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须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担保机构保函原件(包括担保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并由代理公司财务部确认回函(未签回函视为无效投标),将保函正本复印件和代理公司回执确认粘贴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处,招标结束之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保函原件退回。

14.5磋商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14.6磋商保证金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后,供应商须与采购代理公司联系确认,确认到帐后将打款底单或将保函正本复印件和代理公司回执确认粘贴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处

14.7凡没有随附保证金的磋商,视为非响应性磋商,其标书将被拒绝。

14.8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根据所提供的《磋商保证金退还信息表》(见附件),招标结束后,将根据所提供信息退还各投标单位保证金,无需亲自前来办理;

14.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4.9.1磋商后在磋商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14.9.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他人的;

14.9.3成交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14.9.4成交人不按本须知规定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四) 响应文件的提交

15.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与解密

15.1电子文件递交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可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投标人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SXSTF),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15.2电子文件的开启和解密

开标时,供应商须使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在开标室的解密机上自行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系统默认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单位需在解密时间规定内完成标书解密。所有投标单位解密完成后由开标人员将响应文件导入开评标系统。


15.3纸质文件


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待采购结果公告后,由供应商补交一正 (磋商)清涧县第一小学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二次).docx 报价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