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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救助站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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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食堂食品加工及服务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食堂食品加工及服务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食堂食品加工及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台财采确临【2022】299号-347号

项目名称:2022年食堂食品加工及服务项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60000

最高限价(元):86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6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服务内容包括:食堂托管、食谱制定、食品加工、卫生管理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3月07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工人西路427号(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自行承担磋商活动一切费用。
2.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在磋商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磋商邀请附件:“政采云CA签章申领操作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或递交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救助站(1),台州市儿童福利院(2)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西路299号(1),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西路299号(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美青(1),左丽萍(2)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155237(1),0576-81877151(2)

质疑联系人:陈小明(1),陈小明(2)

质疑联系方式:13857670780(1),0576-818771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志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519890

质疑联系人:徐瑜

质疑联系方式:0576-8851778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台州市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陈工、李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6-88206705、0576-8820673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2022年食堂食品加工及服务项目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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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台财采确临【2022】299号-374

(线上电子招投标)




采购项目:2022年食堂食品加工及服务项目

采 购 人:台州市救助站、台州市儿童福利院(盖章)





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202


















第1章 磋商邀请

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州市救助站、台州市儿童福利院委托,就2022年食堂食品加工及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台财采确临【2022】299号-347号

项目名称:2022年食堂食品加工及服务项目

标项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1

2022年食堂食品加工及服务项目

1

86

86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本项目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三、获取磋商文件

(一)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二)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免费下载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20223 7 9:30(北京时间)

(二)提交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发布公告

(一)公告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二)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注册报名

供应商需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进行注册后报名。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受理招标文件相关质疑及答复)

名 称:台州市救助站、台州市儿童福利院

址:台州市椒江东海大道151号、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西路299号

联系人:王晓玲、左丽萍

联系电话:0576-88165238、0576-88600126

(二)采购组织机构

称: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西路427号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6-88519890

受理联系人:徐瑜(受理注册、中标结果相关质疑及答复)

联系电话:0576-88519890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

名 称:台州市财政局

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纬一路天元大厦

联系人:陈工、李工

联系电话:0576-88206705、0576-88206731

(四)政采云平台

联系电话:4008817190

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202


第%1章 供应商须知

一、前附表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1

是否允许联合体

2

是否允许分包

3

答疑会或

现场踏勘

4

响应文件的制作和递交

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1.响应文件的制作: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

2.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磋商当天北京时间2022年3月7号上午9点30分)完成响应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应在磋商当天北京时间9:3010:00完成解密。

5

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

备份响应文件是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做响应文件产生的备份文件,请供应商自行妥善保管。

1.使用前提:在解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自行在线解密操作失败,又未能及时联系技术人员帮助解密,或者供应商寻求技术人员帮助仍无法完成解密。

2.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当天9点30分(北京时间)。

3.投递邮箱:磋商当天公布的指定邮箱。

4.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备份响应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响应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本次磋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5.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的,并符合备份投标文件使用前提的,供应商应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6

磋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自行承担磋商活动一切费用。

2.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在磋商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磋商邀请附件:“政采云CA签章申领操作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或递交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信用信息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8

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是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9

中小企业

优惠措施

1.项目属性服务类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采购标的:2022年食堂食品加工及服务项目,所属行业:(十)餐饮业。

10

质疑渠道

政采云平台网上质疑系统。

11

实质性条款

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12

主要性能参数

带“★”的条款是主要性能参数。

13

书面形式

包括电子邮件、信函、传真。

14

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

二、说 明

(一)总则

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及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编制。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采购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应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二)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三)当事人

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磋商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的或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5.联合体: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

(四)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分部分。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同一合同项,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

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磋商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磋商,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五)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就有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磋商响应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六)现场踏勘

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的依据。

(七)特别说明

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且所提供的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

2.供应商磋商标的除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对磋商标的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磋商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供应商成交标的、响应文件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而采购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的,则应提供其他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本磋商文件中关于电子磋商响应内容、流程如与政采云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的要求为准。

三、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

(三)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四)采购组织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于磋商截止时间的5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潜在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采购组织机构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特别提示:如在磋商响应时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将原件扫描放入磋商响应文件】。若参与多标项磋商响应的,则按每个标项分别独立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1.资格证明内容的组成

(1)磋商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1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磋商响应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格式详见附件2);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性质提供)

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3)

2.商务与技术内容的组成

(1)技术方案描述部分

1  各供应商根据自身对本项目的解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磋商”中商务与技术文件的打分内容,并结合第三章“项目需求”,由各供应商自行编制商务与技术文件;

2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4);

3  技术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5)及相关佐证材料;

4  主要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6

5  供应商根据评标办法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2)商务响应及其他部分

1  供应商资质证书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7

2  供应商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8)及合同证明材料

3  商务偏离表(格式详见附件9);

3.报价内容的组成

(1)首次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10

(2)报价明细表(格式详见附件11

3)针对报价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如有)。

(二)报价

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次报价一览表”和“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参与服务全体人员工资、奖金、节假日加班费、社会保险(养老、医保、失业、工伤、生育、意外保险)、公积金、交通费、住宿费、办公通讯费等及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3.磋商报价不得为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8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三)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日起90天。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3.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四)响应文件的签署

1.响应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本项目如允许联合体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的全名)。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2.响应文件中所有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3.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处,可使用有效安全的电子签章替代。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

按照前附表要求提交,如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约束。

(六)演示

四、磋商程序

(一)磋商开始时间到后,主持人准时组织磋商;

(二)宣布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

(三)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四)磋商(详见第四章);

(五)磋商结果公告。

五、磋商异议

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磋商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

六、磋商结果确定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中推荐成交候选人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1) 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浙江政府采购和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1) 发放成交通知书

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合同签订及公告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或者电子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成交资格。

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公告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交至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存档。

八、询问、质疑与投诉

(一)询问

磋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方式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中“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质疑

1.报名本项目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通过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自获取之日起(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磋商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磋商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

(三)投诉

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第%1章 项目需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表:

标段号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预算

(万元)

服务期

1

2022年食堂食品加工及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包括:食堂托管、食谱制定、食品加工、卫生管理等。

1

86

1年

二、技术需求

1、管理方式:托管方式。即:成交供应商提供专业的管理和服务团队(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厨师队伍、面点师、服务人员等),并负责主副食的加工供应,但是不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采购人免费提供厨房、餐厅、仓库、全套厨房设备、餐具等,并承担食堂所有的水、电、煤气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对设施的正常维护。食堂油、米、调料及低值易耗品由采购人提供。

2、用餐人数:工作日就餐人数约300人,法定节假日约50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食堂含包厢,有不确定的接待,采用桌餐形式供应。如就餐人数增加,需增加工作人员,费用另行协商。

三、具体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

2、成交供应商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订好食谱,一天三餐供应。

①早餐主要为:肉包、煎包、馒头、面点、稀饭、豆浆、油条、蔬菜等。

②中餐至少保障8个以上、晚餐至少保障6个以上菜品,荤素搭配,具体由采购人决定。 成交供应商根据就餐人数和食材成本及有关损耗,按照“零利润”原则确定每个菜品的价格进行出售,确保收支平衡。

3、成交供应商要爱护采购人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设备等,履行租借手续,负责日常养护管理、遗失和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4、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约时还需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书。不得储藏、加工、提供变质食品。

5、成交供应商在制作过程中因使用变质、腐烂等食材引起食物中毒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现象,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6、成交供应商应落实专人对餐厅、食堂、加工间等场所进行常态化的环境卫生打扫管理。

7、成交供应商应每年组织所属员工进行健康检查(费用自理)及卫生教育,确保所属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服务证,统一着装上岗。

8、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成交供应商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保险。

9、成交供应商不负责承担食堂在承包期内所有水电费,但是,必须做到节约使用。

10、成交供应商在承包期间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需书面报告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1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期上报食堂运营的相关数据。

12、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规定时间按时为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特殊情况如开会、接待、会餐及有特殊工作任务等要服从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坚持服务第一的宗旨,做到热情服务、文明待人。

13、成交供应商在托管期内所聘工作人员须报采购人认可备案后方可上岗。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必须及时调整,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14、成交供应商需保障会议和接待用餐,不另外支付费用;特殊情况如果需要增加服务人员,产生的费用按实双方协商另行支付。

15、成交供应商须严格履行合同要求,不得转包给其他运营者,否则,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均有成交供应商负责。

人员配置要求:

需管理服务人员总计13人,管理服务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厨师长1人(二厨师及以上领班1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厨师不少于1(二厨师及以上,面点师不少于2人,切配人员不少于1人,厨工不少于4人,服务员不少于3人,年龄在50岁以下。所有人员都要有相应的资质和服务管理经验。

注:1、签订合同前需提供派驻本项目的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的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岗位所需实际用工人数,如有更新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四、食堂食品加工服务费用构成及有关说明

(1)食堂食品加工服务承包经费应包含费用:

2022年食堂食品加工及服务项目终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