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2022年福彩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免费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 2022年3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B-2202 0078Z001/01
项目名称:2022年福彩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1、本次招标共1个包,供应商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包号 | 内容名称 | 采购 数量 | 计量 单位 | 预算总价 (元) | 备 注 |
1 | 2022年福彩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1 | 项 | 600000.00 |
注:所采购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4、服务地点:山西省福利彩票综合办公楼食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2年2月25日18时00分00秒至 2022年3月4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3.2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3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纸质响应文件(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3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13层会议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3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13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山西省民政康复医院、山西省老年公寓)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漪汾街9号
联系方式:0351-3583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中心B座13层
联系方式:0351-82674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新鸾、邢敏、赵俊杰
电 话:0351-8267462、13994295058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福彩食堂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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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ktop.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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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彩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编号:SXZB-2202 0078Z001/01
招 标 人:山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山西省民政康复医院、山西省老年公寓)
招标代理: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2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483296193"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483296194"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483296204" 第三部分 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 23
HYPERLINK \l "_Toc483296207"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30
HYPERLINK \l "_Toc483296208"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30
HYPERLINK \l "_Toc483296209"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4
43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福彩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免费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 2022年3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B-2202 0078Z001/01
项目名称:2022年福彩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1、本次招标共1个包,供应商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包号 | 内容名称 | 采购 数量 | 计量 单位 | 预算总价 (元) | 备 注 |
1 | 2022年福彩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 | 1 | 项 | 600000.00 |
注:所采购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4、服务地点:山西省福利彩票综合办公楼食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2年2月25日18时00分00秒至 2022年3月4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3.2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3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纸质响应文件(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3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13层会议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3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13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山西省民政康复医院、山西省老年公寓)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漪汾街9号
联系方式:0351-3583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中心B座13层
联系方式:0351-82674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新鸾、邢敏、赵俊杰
电 话:0351-8267462、13994295058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履行的义务和承诺。
2.2“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集采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具有本项目实施及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 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7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指导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8 本次磋商不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投标,
3.8.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8.2 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8.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
3.9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截止时间为磋商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磋商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3.10本磋商文件所称“供应商”、“投标方”、“中标人”亦是指供应商。
4.投标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磋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5.2 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采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机构。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答疑会。如果召开答疑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6.6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磋商现场对磋商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响应文件的组成
8.1.1 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工具制作,生成一份电子文件并及时上传;
8.1.2 纸质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响应文件(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电子版一份(U盘)。
8.1.3 供应商应保证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如果内容不一致,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资格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
商务部分指体现供应商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资格部分:
*统一社会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盖公章的复印件);
*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对供应商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上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均可,开标时间为下半年的须提供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加盖盖公章的复印件);
*近六个月任意1个月单位缴纳的纳税证明材料(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加盖盖公章的复印件);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险至少其中一险)(加盖盖公章的复印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3年内,无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具体检查的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1)商务部分:
*磋商函(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加盖盖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企业简况(见‘响应文件格式’)
(2)技术部分:
*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
商务、技术响应及偏离表(格式分);
项目实施工作方案(不限于:工作规范、人员安排、完成时间、重难点控制及应对措施等内容);
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格式);
各项服务承诺(不限于:服务期、磋商文件其他要求等内容);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所有资质等文件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 保证金
(1)供应商须在磋商开始前提交人民币壹万元整。
(2)保证金必须采用非现金方式进行交纳。
(3)保证金缴纳基本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太原建设北路支行
银行帐号:83720108
(4)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电汇、支票倒送交纳后,须在汇款/转账凭单用途栏中写明供应商名称,缴纳凭证(扫描件)须编入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
(5)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6)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为未成交供应商办理所投保证金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5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工资不得低于太原市有关规定。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报价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下浮,但低于成本价格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和提供接近该价格的历史合同文件,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不能提供历史合同文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认定其所报价格低于成本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3)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8.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时:
(a)中小微企业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
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要求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将不予以按上述规定执行)。
注:
1、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3、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 ,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b)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c)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d)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5条不涉及)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本文件所有表述简称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
(3)投报产品中如包含“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3、本项目涉及“品目清单”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要求:
(1)投标货物中有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9.磋商内容填写说明
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9.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响应。
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有可能被拒绝。
9.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
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在规定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
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1.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提交正本一本、副本两本,同时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
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供应商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第六部分格式填写)原件附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11.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11.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中进行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
12.2纸质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电子版U盘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2.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或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供应商可以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部分,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
14.3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
五、磋商程序
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两轮报价的方式进行,但磋商小组也可根据现场情况增加磋商和报价的轮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磋商结束后要求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5、成立磋商小组
15.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三人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从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
15.2 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工作,并提交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
15.3 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6、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
16.1采购代理机构按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协商,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6.2供应商参加协商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6.3电子文件解密:1.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时须携带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使用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
16.4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响应文件后,供应商使用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16.5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总报价、合同履行期限、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6.6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6.7电子交易系统异常情况处置:
16.7.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启。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启。
17、响应文件审查
17.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17.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17.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7.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3.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7.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
17.5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
17.6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响应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8.磋商
18.5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分别进行商务、技术磋商。具体步骤为:
(1)磋商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审核意见和供应商技术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谈判;
(2)商务、技术谈判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参数进行修正,并做相应承诺。
(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8.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或三次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8.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8.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9、评审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0、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以评审报告中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1、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为无效响应:
(1)供应商未提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2)供应商不符合本须知第3条要求的;
(3)供应商未提供本须知8.2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5)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6)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7)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8)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要求;
(9)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
(10)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服务成本价有降低服务标准的;
(11)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响应被拒绝的其他条款。
22、评审复核
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并作出书面说明;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22.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2.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3、评标过程保密
23.1采购人、集采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
23.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3.3 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
24.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5、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
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5.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主管部门。
25.3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25.4 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
七、签订合同
26.成交通知
2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成交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依据国家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若计算金额低于壹万元的,保证开标成本收取壹万元的中标服务费。
28. 签订合同
28.1成交供应商应(在系统中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8.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8.4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28.5违反28.1条、28.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8.6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合同公示。
28.7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八、保密和披露
29. 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0.披露
30.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0.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1.供应商有权就竞争性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1.1 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1.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1.3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31.4 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1.5 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1.6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31.7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1.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十、违约处罚
3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
(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三部分 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
一、评审原则
磋商小组在评审时,依据磋商报价和各项商务技术等因素对供应商及其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1、磋商报价及折扣;
2、所提供服务方案的合理性;
3、所提供服务与磋商文件服务要求的偏离;
4、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和各种服务能力等;
5、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
6、供应商的业绩情况;
7、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二、评审方法
本次磋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报价、商务和服务、技术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按照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1、评审的内容包括: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商务评审,报价评审和服务评审。
2、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独立打分。
3、由磋商小组按照得分进行排序,推荐前三名为合格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评审报告确定得分排名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若发生得分相同的情况,报价低者排名在前。
三、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核内容及标准
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有效的统一社会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扫描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清晰、有效。 |
2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要求审计报告必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并加盖会计事务所公章。提供的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盖章年检有效注册会计师的证书。 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且要清晰、有效。 |
3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近六个月任意1个月单位缴纳的纳税证明材料(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且要清晰、有效。 |
4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险至少其中一险)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且要清晰、有效。 |
5 | 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 | 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 磋商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且从磋商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且要清晰、有效。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 2、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看失信名单记录情况;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开标现场查询) 3、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文件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 |
7 | 其他无效的情形 | 对是否允许代理商磋商进行审查(本项不适用) 对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磋商,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审查的标准为: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PDF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不清晰、无法辨认,将视为无效。
4、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符合性检核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磋商函 | 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2 | 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 |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3 | 响应文件的签署 | 组成投标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1条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 |
4 |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 磋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填写供应商(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磋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填写供应商(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报价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又有代理产品的,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需填写。 内容有效,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5 |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磋商函中承诺的磋商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0条的要求。 |
6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磋商供应商参加多包报价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和报价。 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
7 | 商务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 |
8 | 服务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标“★”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 |
9 | 技术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技术参数需求表”中标“★”的内容和磋商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磋商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需求书内容的,或不能提供磋商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响应文件的,或提供的主要技术指标响应文件不能证明其满足主要技术指标要求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磋商供应商完全照搬照抄磋商文件中一般技术需求,或完全不能提供磋商产品一般技术需求相关资料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
10 | 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 | 响应文件附有磋商文件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等。 |
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磋商供应商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3、本文件未列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
4、磋商供应商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7、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报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6%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9.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无效磋商的情形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核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
六、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分细则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满 分 |
一、商务部分(18分) (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
|
1、 供应商业绩 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同类型业绩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原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得3分,最高得15分。 | 15分 |
2、响应文件响应程度 A、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B、对响应文件编排页码的得1分,未编排页码或编制不完整的不得分; C、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及使用磋商文件要求的计量单位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D、根据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且无空项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3分 |
二、服务部分(32分) (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
|
1、针对本项目所投入的人力配备情况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组建的服务及技术人员配置情况(需提供健康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人员配置合理,技术能力好、经验丰富的得8分,人员配置一般,技术能力较好、经验较丰富的得5分,人员配置不合理,技术能力差的得3分。 | 8分 |
2、食堂筹备进度控制: (1)思路清晰完整,有详细的方案及承诺得6分; (2)思路清晰较完整,方案及承诺较详细得4分; (3)思路模糊,无详细方案及承诺得2分; | 6分 |
3、食品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安全。保证措施目标明确10分,基本明确6分,不就明确的得2分;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安全。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实施内容可行8分,基本可行5分,执行难度大的得2分;如无安全保证目标和措施的不得分。 | 18分 |
三 、技术部分(40分) |
|
1、针对本项目供餐服务的总体思路方案 对提供技术方案进行评价,包括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组人员构成、质量保障措施等是否具体、合理、可行、全面。进行综合比较分三个档次进行评审,优秀得20分,良好得17分,合格得15分. | 20分 |
2、针对本项目编制的服务方案 a、对项目的实施方案重点突出,思路具有良好的创新性和前瞻性,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安全。菜式新颖可口、质量保证与控制体系等内容合理、详细认真、真实可行,得20分。 b、对项目的实施方案不够突出,思路的创新性和前瞻性一般,质量保证与控制体系等内容不够科学合理、详细,得17分。 c、对项目的实施方案创新性和前瞻性差,质量保证与控制体系等内容不详细,得15分。 | 20分 |
四、价格部分(1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 10分 |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基本情况
因山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食堂需确保单位职工2022年度可以正常就餐,现选聘食堂餐饮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共12名,餐饮公司承担人员所有费用及培训服务。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山西省福利彩票综合办公楼食堂
2.服务周期:一年
3.岗位人数要求
管理人员1名,厨师长1名,厨师1名,面案2名,配菜2名,服务人员3名,洗碗工2名。
4.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安全。提供服务的总体思路方案,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及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做好安全工作。
三、人员要求
1.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疾病,需持近一个月内出具的省级医院健康体检证明上岗,五官端正,无残疾,口吃,色盲,纹身等不良嗜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不良记录,具有一定的学习,表达,应变,沟通和执行的能力。
四、岗位职责与要求
1.食堂管理人员,负责餐厅现场的管理服务工作,与食堂管理部门协调与沟通。做好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及管理,负责食品质量,数量,成本核算的控制。
2.厨师长,负责每周菜谱的制定,做好食品安全的监督。做好后厨的管理工作。
3.厨师及面案,配菜,认真落实厨师长安排的各项工作,确保出菜时间准确。
4.服务人员,负责大厅菜品,主食的供应及卫生清洁工作,用餐人数的统计。
5.洗碗员,负责回收餐用具,清洗和消毒工作。
五、说明
本预算金额包含供应商的各项管理费,税金及人员工资,福利,各项保险,同行业本职工作必要的其他保险等。
六、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
七、预算费用:60万元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成交,按照该项目的成交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期等见后附明细)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货款支付
签订合同后由需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
四、服务范围及内容
五、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日期:
2、服务地点:
六、交验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内容,符合相关服务质量标准。
九、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需方向需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供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供需双方各二份,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一份,作为退付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
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十四、未尽事宜,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资格证明文件)
响
应
文
件
投标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
二〇二 年 月 日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目 录
一、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书等………………………
二、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上一年度年度审计报告 ……………
三、近六个月任意1个月单位缴纳的纳税证明材料………………………………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
五、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
六、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见格式) …………………
七、本项目要求的特定的资格条件 ……………………………………
八、供应商资格声明 (见格式)……………………………………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3年内,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违法记录声明
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 (单位电子签章)
磋商供应商代表: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八、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经济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名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名 | |||||||||
执业/职业人员 | 名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关联单位情况 | |||||||||||
备注 |
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商务部分文件)
响
应
文
件
投标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
二〇二 年 月 日
商务部分目录
一、磋商函(见格式)……………………………………………………页码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见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格式)………………………………………
四、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见格式)………………………………………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见格式)…………………………………………………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见格式)………………………………………
七、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见格式)………………………………
八、供应商企业简况………………………………………………………
商务部分文件格式
一、磋 商 函 ( 格 式 )
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90个日历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投标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磋商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磋商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
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
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扫描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
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扫描件)
四、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
注:磋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填写磋商供应商(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磋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填写磋商供应商(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投标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又有代理的,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需填写;
磋商供应商(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
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磋商供应商(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
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