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440701-2021-02475(CLF0121JM00ZC48)
二、合同名称江门市卫生健康局、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饭堂运营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440701-2021-02475(CLF0121JM00ZC48)
四、项目名称江门市卫生健康局、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饭堂运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星河路10号
联系方式:0750-3288579
供应商(乙方): 江门市绿诚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永盛二街41号
联系方式:0750-3526266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饭堂运营服务项目 | 1(项) | 3,200,000.00 | 3,200,000.00 |
合同金额: 3,200,000.00元,大写金额:叁佰贰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1年08月30日至2023年08月29日
履约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10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08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2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
饭堂运营服务合同.pdf
(最终版本)江门市卫生健康局、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饭堂运营服务合同.docx
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02月24日
合同编号:HQ2021081901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饭堂运营服务合同
甲方(采购人):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成交供应商):江门市绿诚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21年07月23日江门市卫生健康局、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饭堂运营服务项目(采购编号:CLF0121JM00ZC48)的采购结果、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服务事项
1、承包经营服务范围:饭堂管理服务,负责全年工作日的食材采购和烹饪早、午、晚餐(具体按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2、经营服务质量标准:早餐应包括粥、主食(粉、面等)、副食(五谷杂粮和西式点心、中式点心等),中、晚餐以粤菜为主,包括两肉两菜一汤及当季水果。早餐烹饪食材综合成本约为7.90元/餐,中、晚餐烹饪食材综合成本约为19.90元/餐(具体质量标准按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3、乙方在本饭堂中向用餐者收取的餐费标准为:早餐7.90元/餐;午、晚餐19.90元/餐。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200000元(人民币:叁佰贰拾万元),以实际就餐人数结算。该价格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食材的供应、粗加工、包装、运输、搬运、储存、调换、质量检测、管理费、人工 费、保险、税金、利润等实施本合同的一切费用。
4、关于乙方人员的基本要求:
(1)厨房和员工个人卫生应达到卫生部门的标准要求,员工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2)从业人员要统一标识,统一着装,文明经营,热情服务。
(3)其他要求:乙方员工须定期开展健康检查,相关健康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交甲方备案,乙方员工发生变动,应当书面告知甲方并提供变动后人员健康证明材料。如事前未告知,未备案的人员参与配送,每发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作为违约金。若乙方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累计达3次的,乙方除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服务内容
(1)乙方负责餐饮设计、餐饮制作、餐饮服务、食堂管理工作。
(2)乙方负责餐饮材料的采购、称计、记录及统计、装卸、摆放、存贮等各种事项。
(3)乙方须保持食堂环境清洁卫生,厨具、餐具清洗消毒,废料、垃圾清理等。食堂环境清洁卫生,厨具、餐具清洗消毒,废料、垃圾清理等的日常用品由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围裙、消毒水、洗洁精、洗碗布、扫把、拖把、垃圾袋、垃圾桶等。
(4)乙方负责餐单的筹划和更换,新菜单的研发。
(5)乙方须定期征求甲方意见,及时调整餐饮服务。
(6)乙方负责食品安全卫生、消防安全工作。
(7)膳食供应及相关要求:
餐次 | 供应时间 | 有关要求 |
早餐 | 早上7:30-9:00 (每个工作日) | 单价为7.90元/餐; 每份早餐标配为1份主食+1份点心+1份粥+1个鸡蛋; 每天准备至少2款不同的主食及2款不同的点心可供用餐者自由搭配; 主食以粉、面、肠粉为主,每份主食需要肉类伴食; 粥任装,每天供应白粥和料粥供选择,一星期内料粥的食谱不能重复; 每天早餐要提供榨菜和萝卜干等拌菜。 |
午餐/晚餐 | 中午11:30-13:00 (每个工作日) | 午餐/晚餐:单价为19.90元/餐; 每份午餐标配为2份荤菜+2份素菜+1份汤水,米饭任装;(每份午餐的荤菜中生鲜肉或鱼不得少于200克,素菜不得少于200克) 1. 每周提供一次水果; 2. 餐单每两周内不得重复,每天准备至少4款不同的荤菜及3款不同的素菜可供用餐者自由搭配。 |
凉茶糖水 | 每年6月至10月 | 提供降暑凉茶或糖水,每周不少于一次 |
注:晚餐要求参照午餐
(8)乙方应对食堂环境进行改造提升(按照附件“厨房平面方案”及“厨房全景效果图”实施,包含但不限于:墙面粉刷,美化亮化;餐具回收处迁移、改造。
(9)乙方须为甲方更换新的餐桌、餐具(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采购的餐桌、餐具、设备等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6、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第六条)
第二条 本期服务有效期
本期服务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即从2021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8 月29日止。
第三条 付款方式:采用按月结算的方式。
乙方应在次月7号前与甲方核算上一个月的实际用餐量后,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准确的发票以及送交有关结算资料,甲方签收发票后于10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清钱款。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及本项目中标服务合同规定 监督乙方及其出品和服务质量。
2、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日常的饮食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出品质量、份 量品种、外观、味道、烹调技术和服务态度进行评估,及时反馈予乙方并提出整改要求。
3、服务期间,如乙方质量、卫生未能达到中标服务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乙方须在3天内改进,15天内达到要求。
4、甲方将饭堂现有设备、用具交给成交乙方使用,使用过程中如设备需要维护、维修或更新,费用由成交乙方负责。甲方提供的设备、用具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自处理。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服务前须向甲方单位无偿提供电子订餐系统,要求订餐系统可实现在线订餐、付款、充值等饭堂日常应用功能。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乙方自主经营,并承担一切经营风险和安全责任,为甲方员工提供专业、安全、及时、优质的餐饮服务。乙方提供服务期间,应确保用工安全和食物安全,如发生工商事故或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如甲方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后向乙方追偿。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的约定和甲方规章制度,制定该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并报甲方备案。
4、乙方不得将本项目整体或部分权利义务对外转包或发包。
5、对本项目的房屋及配套设施、厨房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以及其它相关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项目范围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需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相关手续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任何情况下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不得危害房屋及设施安全或影响邻近房屋及设施的正常使用。
6、建立健全本项目管理档案。
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甲方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
8、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甲方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
9、甲方为厨房提供所需的水、电、煤气等,但乙方必须节约用水、用电和用气。
10、本饭堂只对甲方机关内的员工开放,不对外经营。乙方不得将在本饭堂内制作的餐品用于其他经营用途。
11、食堂承办方需协助采购单位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合计平台采购金额不少于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金额的30%。
第六条 服务考评
1、甲方每月对乙方的综合服务质量进行考评一次。该书面考评结果应对乙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所有服务的质量进行评定,如有必要,可附上有关情况或意见资料。考评结果应张贴公告。
附:综合服务质量测评表
序号 | 名称 | 考评内容 | 减分标准 | 减分 | 备注 |
1 | 卫生 保洁 | 饭堂地面保持干净,无污渍、无脏物等。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0.2分。 | ||
2 | 饭堂门窗、桌椅等设施保持干净,无污渍、无脏物等。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0.2分。 | |||
3 | 饭堂墙面及装饰物、指示牌、开关面板等保持干净,无污迹、无张贴物等。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0.2分。 | |||
4 | 及时清理食堂内的蜘蛛网、灰尘等。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0.2分。 | |||
5 | 落实除“四害”工作,及时填塞鼠洞和清理蚊蝇滋生地。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0.2分。 | |||
6 | 按规范要求落实厨具、餐具的清洗和消毒。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0.5分。 | |||
7 | 食材 质量 | 保证食材质量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1分。 | ||
8 | 按规范标准对食堂加工的所有食品进行留样记录。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1分。 | 食材 质量 | ||
9 | 溯源凭证(包含采购来源的采购单)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1分。 | |||
10 | 采购的食材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1分。 | |||
11 | 食材 烹饪 | 按照业主做好膳食菜单编制、协助业主就餐人数统计等。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0.2分。 | ||
12 | 根据业主每日制定的膳食菜单和就餐人数,做好食材的烹饪和分发。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0.3分。 | |||
13 | 保证食堂供餐时间符合业主的相关要求。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0.3分。 | |||
14 | 安全 管理 | 食堂服务人员须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证和健康证。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1分。 | ||
15 | 在新冠疫情期间需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查管理,及做好人员健康管理。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1分。 | |||
16 | 在新冠疫情期间需做好饭堂的疫情防控工作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1分。 | |||
17 | 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无不良不雅的行为举止,食堂服务人员不得在招标人规定范围 内吸烟。 | 未符合要求的,每 次/处减少0.5分。 | |||
18 | 食堂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劳保用品。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0.3分。 | |||
19 | 根据业主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项目相应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0.5分。 | |||
20 | 使用食堂各类设备时严格按照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和指引。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0.3分。 | |||
21 | 协助业主做好食堂内各项设施的日常管理,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须立即报告招标人。 | 未符合要求的,每 次/处减少0.3分。 | |||
22 | 发现异常情况,应设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招标人报告。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0.5分。 | |||
23 | 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按规范标准自行处理;严禁偷倒、乱倒和焚烧垃圾行为。 | 未符合要求的,每 次/处减少1分。 | |||
24 | 厨余垃圾按要求放置在指定位置,由业主统一处理。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0.5分。 | |||
25 | 服务 响应 | 按时开餐。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0.3分。 | ||
26 | 经营方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与业主进行日常联系和协调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理。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0.3分。 | |||
27 | 经营方项目负责人每周须到业主处签到一次。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0.3分。 | |||
28 | 及时解决落实业主提出的整改问题。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0.5分。 | |||
29 | 在重要的参观检查和迎检活动期间,按要求完成业主交办的各项工作(含突击性任务)。 | 未符合要求的,每 次/处减少1分。 | |||
30 | 如发生失窃、食品安全事故等重大突发事 件,乙方项目负责人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 派出人员到现场协助业主进行处置。 | 未符合要求的,每 次/处减少1分。 | |||
31 | 如遇突击任务或重大检查要求乙方到现场协调解决的,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于0.5小时 内到现场指挥协调。 | 未符合要求的,每 次/处减少1分。 | |||
32 | 配套 工作 | 准确、规范填写各类工作记录和表格,并按时上报业主。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0.2分 | ||
33 | 食堂人员在上班期间须穿着符合餐饮要求的统一工作服。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0.2分 | |||
34 | 按时提交结算资料给业主审核。 | 未符合要求的,每次/处减少0.3分 |
注:(1)若考评得分低于90分的,则扣减履约保证金3000元作为违约金;
(2)次月考评,再次出现低于90分的,扣减履约保证金5000元作为违约金;
(3)连续3个月考评得分低于90分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取消其饭堂经营权。
(4)如双方对测评分数有争议可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判定。判定测评分数无误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判定测评分数有误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并重新测评。
(5)乙方当月履行保证金不足少于9万元时,乙方应于次月结算时补足。
2、甲方每月组织用餐人员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参与比例不低于用餐人数60%,若连续两个月的满意度低于70%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取消其饭堂经营权。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为了督促乙方履行服务承诺,乙方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需一次性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9万元。
2、合同期满后或不属于乙方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的本合同终止或乙方无违约情形的,甲方在合同到期或终止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3、如乙方不能完成投标质量指标的要求或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属乙方责任的火灾、食品中毒等重大事故或其他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在履行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项目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下列行为属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要求违约方承担合同预算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补充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1)甲方连续两个月逾期支付营业款项;
(2)经营期间发生经江门市疾控中心或其他相关行政部门鉴定为食物中毒或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火灾、爆炸等);
(3)经营期间江门市疾控中心或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对食堂的餐具或食品进行不定期抽检,连续2次抽检不合格者;
(4)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不合格、以次充好、掺杂做假、销售无证食品、不服从甲方日常管理等违规行为,经甲方2次书面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的;
(5)因食品质量、价格、卫生、和服务态度等而引发的员工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
(6)因违反劳动合同、供货合同、无诚信经营造成员工及供货商集体辞工、打架、上访等群发事件;
(7)因乙方的责任导致所承包的食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
(8)乙方经营期间将承包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经营的;
(9)连续两次满意率≤70%;
(10)违规经营致甲方利益或声誉严重受损的;
(11)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
4、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均有保质期,在保质期内,因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的,由乙方直接与保质单位联系,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积极配合。因质量问题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保质单位负责,因乙方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由乙方负责。保质期满后,房屋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5、乙方如不履行投标书内的责任的,则视为违约。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与退还,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重新进行招标,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相关交接验收手续。
2、乙方须在开业前自行办理包括与经营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内的相关证件,证件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是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单位名称中不得出现“江门市卫生健康局”、“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等字样。
3、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各文件约定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约定的为准。
4、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5、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6、乙方员工的医疗保险及发生的各种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7、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甲方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8、本约定书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一份送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归档。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本约定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门市绿诚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