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YJJYHW2010152101019
二、合同名称广东省阳江监狱2022年警察餐厅物资采购项目(包1大米油副食品)
三、项目编号GZCQC2100HG12025
四、项目名称广东省阳江监狱2022年警察餐厅物资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广东省阳江监狱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那龙镇温泉
联系方式:0662-6380918
供应商(乙方): 广东雪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工业园沐溪大道205号标准厂房D幢3楼304(自编)
联系方式:020-86406928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大米、油、副食品 | 1(项) | 1,650,000.00 | 1,650,000.00 |
合同金额: 1,650,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陆拾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2月25日至2023年02月25日
履约地点:广东省阳江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2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2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
广东省阳江监狱2022年警察餐厅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合同书(大米、油、副食品).docx
广东省阳江监狱2022年警察餐厅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合同书(大米、油、副食品).pdf
广东省阳江监狱
2022年02月24日
广东省阳江监狱2022年警察餐厅物资采购项目
采 购 合同书
签约地点:广东省阳江市
签订日期:2022年2月 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子包1)
甲方:广东省阳江监狱
电话:0662-6380696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那龙镇温泉
乙方:广东雪印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20-86406928、0751-8753939 传真:020-86406928、0751-8753939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工业园沐溪大道205号标准厂房D幢3楼304(自编)
项目名称:广东省阳江监狱2022年警察餐厅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GZCQC2100HG12025
根据广东省阳江监狱2022年警察餐厅物资采购项目(GZCQC2100HG12025)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货物的品种、数量、价格、供应期限
1、货物的品种、价格详见合同附件1,合同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
2、下浮率为: 14.70 %,合同价:1,650,000.00元(合同价=包组预算价)
3、供货数量:按甲方实际需求分期分批供应。
4、供货金额:按实际供货量为准。
5、供应期限:一年,本项目具体终止时间以达到合同金额或截止日期两者先到为准。供货期从2022年2月25日至2023年2月25日止。
6、价格调整:
(1)合同期前三个月内价格不调整。
(2)合同期四至第六个月价格。
按阳江市发展改革局发布的“阳江市主要商品价格检测分析报告”中的合同期第二个月的价格对比开标月份的价格,即取阳江市主要商品价格检测分析报告(报告中的“优质丝苗米”、“优质珍珠米”、“标准粉”、“富强粉”、“食用油零售均价”)对比价格的涨跌幅对应调整丝苗米、珍珠米、面粉、高筋粉、花生油。其他品类价格合同期内不调整。
涨幅<10%的,不调整;涨幅≥10%的,按实际涨幅调整(即下期合同价=当期合同价*(1+涨幅));
如价格下跌的,跌幅<10%的,不调整;跌幅≥10%的,按实际跌幅调整(即下期合同价=当期合同价*(1-跌幅))。
(3)合同期第七至第九个月价格。
①第四至第六个月合同价格已调整的,按“阳江市主要商品价格检测分析报告”中的合同期第五个月的价格对比合同期第二个月的价格,即取阳江市主要商品价格检测分析报告(报告中的“优质丝苗米”、“优质珍珠米”、“标准粉”、“富强粉”、“食用油零售均价”)对比价格的涨跌幅对应调整丝苗米、珍珠米、面粉、高筋粉、花生油的价格。其他品类价格合同期内不调整。
涨幅<10%的,不调整;涨幅≥10%的,按实际涨幅调整(即下期合同价=当期合同价*(1+涨幅));
如价格下跌的,跌幅<10%的,不调整;跌幅≥10%的,按实际跌幅调整(即下期合同价=当期合同价*(1-跌幅))。
②第四至第六个月合同价格未调整的,按“阳江市主要商品价格检测分析报告”中的合同期第五个月的价格对比开标月份的价格,即取阳江市主要商品价格检测分析报告(报告中的“优质丝苗米”、“优质珍珠米”、“标准粉”、“富强粉”、“食用油零售均价”)对比价格的涨跌幅对应调整丝苗米、珍珠米、面粉、高筋粉、花生油的价格。其他品类价格合同期内不调整。
涨幅<10%的,不调整;涨幅≥10%的,按实际涨幅调整(即下期合同价=当期合同价*(1+涨幅));
如价格下跌的,跌幅<10%的,不调整;跌幅≥10%的,按实际跌幅调整(即下期合同价=当期合同价*(1-跌幅))。
(4)此后季度合同价格调整以此类推。(例如第十至第十二个月合同价格,如中间的价格都未调整,则按“阳江市主要商品价格检测分析报告”中的合同期第八个月的价格对比开标月份的价格;如中间价格有调整,假设第四至第六个月合同价格有调整和第七至第九个月合同价格未调整的,则按“阳江市主要商品价格检测分析报告”中的合同期第八个月的价格对比合同期第二个月的价格。)
(5)阳江市发展改革局发布的“阳江市主要商品价格检测分析报告”若更改或取消:
①更改名称的按更改后的价格指数名称计算涨跌幅。
②报告没有该品类价格公布的,则该品类价格不做调整。
③价格指数取消的,则价格不做调整。
二、总体要求
1.乙方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均为非转基因食品,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2.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应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乙方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各项规定。
7.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8.乙方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采购要求(名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
9.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须无条件退货;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乙方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0.本项目所需物资按甲方实际需求分期分批供应,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
11.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和卫生标准,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合格证等,严禁提供缺乏以上项目或者过期、变质的物品。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根据需求方的要求,准时、按质、按量配送到广东省阳江监狱警察餐厅的指定收货地点,并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进货有关票证。
12.若餐厅因特殊原因临时、紧急需要配送大米、油、副食品等货物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要在5分钟内响应,按双方约定时间及时送达。
13.甲方需要采购合同中没有的货物时,由甲方按最新阳江发改委公布的商品价格或市场价格,如发改委公布没有的物品进行市场调查后,与乙方协商品种、品牌、价格后供应。
1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绝对质量可靠,如因乙方供货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卫生事故的,经查实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许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若甲方代垫款项的,须由乙方在款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归还甲方。同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15.疫情期间,如果配送冷冻食品,则需提供该批次食品的核酸检测报告。
16.因疫情的不确定性,为保障因突发疫情的伙食保障,参考2020年至2021年疫情防控伙食开支实际情况,防疫资金初步计划预算额度200万元。在实际采购过程,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如有疫情发生,所需伙食物资,从乙方处采购,采购额度按实际发生结算。
三、质量要求
1.大米
(1)米类执行标准: GB 1354-2009标准一级(或以上),不含添加剂。
(2)有“SC”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 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米类执行标准。
(3)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 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2.食油
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SC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3.副食品(适用于面粉、乳制品/饮料、南北干货、调味品、半成品食品)
1)对照合同检查所送物资品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对有包装的食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查看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2)目前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SC)的食品共28类:大米、小麦粉、酱油、醋、食用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包括粉丝、粉条)。
3)通过食品质量感官鉴别包装内产品及无包装产品,依靠视觉、嗅觉、味觉、触觉等鉴定食品的外观形态、色泽、气味、滋味和硬度(稠度)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4.部分副食品质量要求
1)酱油
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2)食醋
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3)酱类食品
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4)淀粉制品
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5)食盐
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6)鸡蛋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7)皮蛋
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8)咸蛋
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9)面粉
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10)豆腐
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11)豆腐泡
为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无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适口,泡内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滋味。
12)腐竹
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13)腐乳
红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外表呈乳黄色。块形整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味,无任何其他异味,滋味鲜美,咸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
14)花生
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
15)食糖
食糖根据经营习惯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
①白糖的感官鉴别: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
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
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
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
方糖:呈正六面体状,表面平整,无裂纹,铁边,断角,无突出砂粒,无霉斑。
凡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
②红糖的感官鉴别
红糖可细分为赤砂糖和红糖两种,其中赤砂糖是机制未经洗蜜的糖,红糖是用手工制成的土糖。
因红糖的颜色有红褐、青褐、黄褐、赤红、金黄、淡黄、枣红等多种,很不一致,故凭色泽难以识别红糖的质量,应将感官鉴别的侧重点放在组织状态、气味、滋味三个指标上。
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团,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有酒味、酸味或其他外来不良气味,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或其他外来异味。
16)辛辣料
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
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四、票证要求
首次供应时,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予监狱存档。每次供应时应向监狱提供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大米还需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每季度一次)、《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单及每三个月提供一次具备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针对所供应大米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含重金属检测项目)。
五、产品配送要求
1.货物供应要求:
1)食品材料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1天的通知为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食品材料的数量。
2)对甲方临时、急需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按双方约定时间内送达。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供应商品,须严格按甲方要求(含名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
4)乙方需在中标后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投标时响应的食材样品。
2.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加盖公章的送货清单(一式两份),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3.每次根据甲方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甲方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甲方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4.包装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 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可溯源。
5.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搞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乙方承诺投入常温副食品配送车,专职配送司机。
6.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7.对所供食材送货时必须利用率达到95%以上。乙方货物出厂和运输时必须有良好的保鲜、保护措施,防止货物变质或受污染。
8.供货的食品材料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乙方必须负责食品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并提供合格的检测结果给甲方备案,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定期(合同期两次以内)对供应的食品委托有资质的质检部门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随时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备案。
9.乙方承诺无论任何问题5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解决及联动紧急预案,完成整个配送工作。
10.乙方设置400-896-0011服务热线,24小时全面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和问题处理,随时和甲方保持联系。
六、验收要求
1.甲方按合同要求对商品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供应不合格的、过期产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乙方予以处罚,乙方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如发生超过三次以上(含三次)食材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提前终止合同。
2.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
3.合同期内,甲方对货物质量进行两次以内的抽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不受此次数限制),质量检验费用由乙方支付;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责成甲方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按履约保证金条款进行扣除、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等处理;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责成甲方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4.甲方每三个月从验收合格的大米中抽取0.5公斤大米样品替换旧样品,以免旧样品变质影响验收。
七、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服务期一年(供货期从2022年2月25日至2023年2月25日止。),合同服务期间,甲方按月对乙方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累计三个月低于80分的,将终止合同、取消乙方供应资格。
乙方与甲方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供应服务合同。
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价5%(合同价=包组预算价)的履约保证金:82,500.00元。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需提交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1.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
1)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2)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退货数量未超过50%(不含本数)的;
3)未按甲方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甲方协商,且未影响伙食供应的除外);
4)供货数量仅为甲方采购计划数量的80%-90%(不含本数),且未影响伙食供应;(供应数大于计划数的,可退回给供应商或验收合格后入库,不扣除履约保证金)
5)未按甲方指定秩序卸货;
6)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的;
7)工作人员不遵守监狱对外来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情节比较轻微的。
2.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
1)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2)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退货数量超过50%(含本数)的;
3)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4) 因退货或未按甲方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甲方伙食无法按时供应;
5) 供货数量低于甲方采购计划数量的80%(含本数);
6) 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
7) 把甲方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甲方;
8) 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9) 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业务部门,造成无法及时联系;
10) 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在合同期前两个月内发生上述3、4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次数不超过三次(含三次),在未影响甲方伙食正常供应、未因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可免予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三个月起严格执行。
3、乙方必须按清单中的品种要求进行供货,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不按甲方提出的品种要求进行供货的,出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
若同时出现上述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形,则仅按扣除数额最大的情形执行,不对同时出现的情形累计扣除履约保证金。
4、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或全部扣除的,乙方需在七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
5、如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合同履行的,应提前九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应继续供应九十日后方可终止。履行合同未满六个月就提出终止合同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60%;履行合同六个月以上不足九个月提出终止合同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40%;履行合同九个月以上提出终止合同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如提出终止合同后未继续供应九十日的(剩余合同期小于九十日的,供应到合同结束时间为止),按单方面违约处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6、如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需终止合同履行的,应提前六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在合同正式终止后三十日内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八、乙方的管理要求
1.乙方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中标供应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甲方供货的;
5)有行贿、给回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6)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甲方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7)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8)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单位内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
9)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2.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乙方还需赔偿甲方内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
3.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4.乙方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甲方有权退货。
5.因生产商原因停产、改变生产规格的,乙方凭生产商证明告知甲方,甲方经市场调查确认,选择替换品种、规格,与乙方协商定价后确认更换的品种、规格、价格。
6.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7.乙方须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8.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供应商应保存以下资料:1)供应商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 2)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 3)供应商与甲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
九、付款方式
本项目结算单价=需求中产品的单价基准价×(1-下浮率:14.70 %);结算金额=【需求中产品的单价基准价×(1-下浮率:14.70 %)】×实际供货量。
1.由甲方每月按实结算一次。
2.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凭国家正式等额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申请后在三十日内结清货款(监狱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国库支付即视为已按期支付)。
十、售后服务要求
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与甲方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货物数量送到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由于乙方拖沓造成甲方利益受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按项目日常考核机制进行考核和扣减履约保证金。
2.乙方应至少安排2个专职送货员(需持有健康证)及至少安排1辆专用运送车负责送货。送货车应做好消毒措施。
3.在甲方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乙方,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乙方负责。
4.乙方须严格按照各甲方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
5.乙方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乙方存在违反采购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终止合同、取消乙方供应资格。此项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乙方在收到甲方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2)乙方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6.中标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乙方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7.乙方的送货单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甲方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乙方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甲方结算。
8.乙方指定的送货专员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9.如出现食物中毒事故,送卫生、检疫部门鉴定属于乙方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乙方供应资格。
10.如物品非因甲方人为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包换或包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1.乙方针对本项目不合格货物退换承诺
乙方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除按甲方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承诺将受到如下处罚:
①乙方将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发现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将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承诺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2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②客户若发现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承诺无条件退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
③乙方接到客户反映产品质量问题的信函或电话后,派出服务人员,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进行确认处理,承诺5分钟内响应。对产品进行退换,做到客户对质量不满意,服务不停止。
④乙方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年总额合计为100,000,000.00元,保险期为2021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1日。一旦因工作的疏忽或其他客观因素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乙方立即启用10000万的食品安全保险。从经济上和法律上更好地保障客户的利益,除了按相关条款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可以依法得到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的经济赔偿。
12.如在配送期间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需要进行退换货的,乙方将在5分钟内响应,2小时之内完成退换货。
13.退换货方案响应时间:特殊情况下,接到甲方需要退换货的紧急配送通知,乙方通过设置在广东省内的配送点,按照甲方的需求及时进行退换货服务,保证5分钟内响应,并按质按量免费把货物送到客户指定地点。
十一、保密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有关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十二、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五、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较迟签注的日期为准。
十六、其它
1.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2.本合同正本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肆份,乙方执 壹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3.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甲方:广东省阳江监狱 乙方:广东雪印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工业园沐溪大道
205号标准厂房D幢3楼304(自编)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2年2月 日
附件1:货物的品种、价格
序号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元)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规格 |
1 | 丝苗米 | 定制包装 | 深穗 | 中国 | 台山市国有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 2.60 | 1.00 | 市斤 | 定制包装 |
2 | 珍珠米 | 定制包装 | 东泉鑫海胜 | 中国 | 庆安县东泉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2.83 | 1.00 | 市斤 | 定制包装 |
3 | 糯米 | 定制包装 | 百福/徐桥牌 | 中国 | 佛山市丰恺贸易有限公司/凤台县国武粮油工贸有限公司 | 3.98 | 1.00 | 市斤 | 定制包装 |
4 | 浓香花生油5L(非转基因) | 定制包装 | 五羊 | 中国 | 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9.57 | 1.00 | 桶 | 定制包装 |
5 | 芝麻油150ML | 定制包装 | 海天/五羊 | 中国 |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24 | 1.00 | 瓶 | 定制包装 |
6 | 调和油5L | 定制包装 | 五羊 | 中国 | 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9.28 | 1.00 | 桶 | 定制包装 |
7 | 糯米粉 | 定制包装 | 南盛 | 中国 | 化州市高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3.98 | 1.00 | 市斤 | 定制包装 |
8 | 粘米粉 | 定制包装 | 南盛 | 中国 | 化州市高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3.35 | 1.00 | 市斤 | 定制包装 |
9 | 高筋粉25kg | 定制包装 | 穗丰/穗嘉丰 | 中国 | 广东穗丰食品有限公司/东莞穗丰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 148.70 | 1.00 | 包 | 定制包装 |
10 | 面粉25KG | 定制包装 | 穗丰/穗嘉丰 | 中国 | 广东穗丰食品有限公司/东莞穗丰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 109.47 | 1.00 | 袋 | 定制包装 |
11 | 面粉高级油条粉25kg | 定制包装 | 穗丰/东方 | 中国 | 广东穗丰食品有限公司/广东东方面粉有限公司 | 106.91 | 1.00 | 包 | 定制包装 |
12 | 面包粉5KG | 定制包装 | 穗丰/新粮 | 中国 | 广东穗丰食品有限公司/广东新粮实业有限公司 | 39.09 | 1.00 | 包 | 定制包装 |
13 | 肠粉专用米粉 | 定制包装 | 白鲨牌/粤香口福 | 中国 | 佛山市兴旺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市远香品有限公司 | 4.21 | 1.00 | 市斤 | 定制包装 |
14 | 广东河源米粉 | 定制包装 | 霸王花 | 中国 | 广东霸王花食品有限公司 | 4.50 | 1.00 | 市斤 | 定制包装 |
15 | 龙口粉丝450G | 定制包装 | 双塔/旺莱 | 中国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惠安金旺食品有限公司 | 11.32 | 1.00 | 包 | 定制包装 |
16 | 大碗面4KG | 定制包装 | 麦师傅 | 中国 | 江门市麦师傅面业食品有限公司 | 23.88 | 1.00 | 箱 | 定制包装 |
17 | 广西桂林米粉1.6mm | 定制包装 | 勇旺 | 中国 | 全州县勇旺食品有限公司 | 4.02 | 1.00 | 市斤 | 定制包装 |
18 | 鸡蛋 | 散装 | / | 中国 | 贸名市电白区良大合作社/电白区永佳(种养)专业合作社 | 6.40 | 1.00 | 市斤 | 散装 |
19 | 不低于70克皮蛋 | 散装 | / | 中国 | 广州市伟香食品有限公司 | 1.11 | 1.00 | 个 | 散装 |
20 | 不低于70克咸鸭蛋 | 散装 | / | 中国 | 广州市伟香食品有限公司 | 1.08 | 1.00 | 个 | 散装 |
21 | 饺子皮 | 散装 | / | 中国 | 广东白燕粮油实业有限公司 | 5.9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