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2022-02-5 | |||||||||||||||||||||||||||||
2、采购项目名称:县政府机关公务灶购置餐具、配电 安装及配套设施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5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02月25日 | |||||||||||||||||||||||||||||
二、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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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
程景佳、李侠、吴祖成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 |||||||||||||||||||||||||||||
收费金额:17,42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各相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出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商城县机关事务中心 | |||||||||||||||||||||||||||||
地址:商城县温泉大道中段 | |||||||||||||||||||||||||||||
联系人:夏先生 | |||||||||||||||||||||||||||||
联系方式:0376-793399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商城县大别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商城县黄柏山路中段香桂园小区88号 | |||||||||||||||||||||||||||||
联系人:余先生 | |||||||||||||||||||||||||||||
联系方式:0376-795368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 |||||||||||||||||||||||||||||
联系方式:0376-7953688 |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县政府机关公务灶购置餐具、配电安装及配套设施项目.docx
县政府机关公务灶购置餐具、配电
安装及配套设施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商财竞争性磋商2022-02-5
采 购 人:商城县机关事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商城县大别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2月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商城县大别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商城县机关事务中心的委托,就县政府机关公务灶购置餐具、配电安装及配套设施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1、 采购项目名称:县政府机关公务灶购置餐具、配电安装及配套设施项目
1.1采购项目编号:商财竞争性磋商2022-02-5
1.2项目预算金额:1483079.36元
最高限价:1483079.36元
2、 项目基本情况:
2.1.采购内容:县政府机关公务灶购置餐具、配电安装及配套设施,详细内容及技术要求见磋商文件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供货期:4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行业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2.7.质保期:一年
2.8.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出后,投标人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投标企业首先登陆“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cxzfw.com)”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根据通知公告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办理CA数字证书。
4.2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2 月 15 日至2022年 2 月 21 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cxzfw.com)”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报名后请于2022年 2 月 21 日23时59分之前下载。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后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6请投标企业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控制价文件”)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五、补充事宜
5.1不再接受纸质原件(将原件的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备查)
5.2网上递交:响应人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商城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评审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采用电子化评审。
5.4开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zfcg.scxzfw.com/bidopen_login,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启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启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启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商城县政府不见面开标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启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22年 2 月 25 日 上午9 时 30 分;
6.2开标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8.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8.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8.1.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城县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商城县温泉大道中段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方式:0376-7933996
采购代理机构:商城县大别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商城县香桂园小区88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方式:0376-795368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县政府机关公务灶购置餐具、配电安装及配套设施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商财竞争性磋商2022-02-5 |
3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4 | 采购内容 | 县政府机关公务灶购置餐具、配电安装及配套设施,详细内容及技术要求见磋商文件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6 | 项目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1483079.36元 最高限价:1483079.36元 |
8 | 供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9 | 供货期 | 45日历天 |
10 | 质量要求 | 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行业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
11 | 质保期 | 一年 |
10 | 付款方式 | 中标后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
1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报告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票据凭证(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按照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具有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2、信用证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附于投标文件内,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出后。】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 | 投标有效期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
13 |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 |
形式: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
14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商城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且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 |
15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商城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且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 |
16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
17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22年 2 月 25 日 上午9 时 30 分。 |
18 | 磋商委员会的组建 | 磋商小组成员人数:3人。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类专家2 人组成,按政府采购制度的规定从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19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
20 | 中标人的确定 |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21 | 中标公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
2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行为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等相关文件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
23 | 采购人 | 采购人:商城县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商城县温泉大道中段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方式:0376-7933996 |
24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商城县大别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376-7953688 地 址:商城县香桂园小区88号 |
25 | 一、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1. 磋商文件的获取: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投标人首先需在商城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zfcg.scxzfw.com/login)中进行企业注册并进行CA锁绑定(未有CA锁的请到交易中 心二楼办理申请CA锁事宜);然后方可登陆该系统参与项目下载磋商文件等业务操作,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 2. 商城县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http://www.scxzfw.com/Download)“下载中心”下载即可。 3. 企业注册入库:点击“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zfcg.scxzfw.com/login)”的“登陆”按钮 进入“商城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页面下方的“企业注册”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入库, 具体操作详见“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操作手册,企业注册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4.磋商文件下载:点击“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scxzfw.com/)”上的“登录”按 钮进入“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入该平台后即可找到对应的项目公告,在公告下方进行磋商文件下载,并下载磋商文件。 二、电子评标其他条款 1.不再接受纸质原件(将原件的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备查) 2.网上递交:响应人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商城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评审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采用电子化评审。 4.开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zfcg.scxzfw.com/bidopen_login,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启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启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启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商城县政府不见面开标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启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招标项目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6)在招标活动中曾出现过违规违纪行为的。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内容及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视为认同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5)技术规格偏离表
(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投标承诺函及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8)服务承诺及优惠条款
(9)政府采购政策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包含税费、调试费、保管费、水电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相关部门验收费、计量检定费及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为单位。
3.2.2 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并非最后报价,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由供应商再提交最终报价。
3.3 磋商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资格审查资料
包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中初步评审所涉及的全部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投标人将原件的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备查。资格审查作为供应商符合性要求的一部分。
3.5备选投标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 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开标一览表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2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资质要求、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磋商文件。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
4.1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不再接受纸质原件(将原件的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备查)
4.2.2网上递交:响应人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商城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4.2.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评审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采用电子化评审。
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2.2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开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zfcg.scxzfw.com/bidopen_login,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启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启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启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商城县政府不见面开标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启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6.评标
6.1 磋商小组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磋商小组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3)可以针对不少于两家参与招标活动并符合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磋商。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7.3 履约担保
无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历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1) 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方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
税收和社保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
信用证明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
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不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 |
供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
供货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
质保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详细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