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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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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南北区食堂工作服务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02173-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南北区食堂工作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343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尚合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41-1号225室

中标金额:343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尚合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41-1号225室 91110102686932223X 343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尚合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南北区食堂工作服务 / 1 343万元 343万元 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技术要求,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及服务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服务类

名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南北区食堂工作服务

服务范围: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干警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每日早、中、晚三次工作餐、临时加班餐、临时送餐等服务。

用途:提供食堂餐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2年03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技术要求,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及服务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爱军、孟宇、王海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960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将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标准,按照服务类的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计取上浮15%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平台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1号

联系方式:田峰,84190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太平村北北环路80号

联系方式:马健,010-69406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健

电 话: 010-69406008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南北区食堂工作服务磋商文件-发售版.pdf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南北区食堂工作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02173-XM001采 购 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2 年 02 月目 录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1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13第四部分 评分标准....................................................................................................26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31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37第七部分 采购需求....................................................................................................721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项目概况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南北区食堂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太平村北北环路 80 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02 月 25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02173-XM0012.项目名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南北区食堂工作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4.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肆拾叁万叁仟捌佰叁拾叁元叁角肆分,343.383334万元5.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肆拾叁万叁仟捌佰叁拾叁元叁角肆分,343.383334万元6.采购需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自 2022 年 03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9.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10.资金性质:财政资金,比例 100%。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标包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 用途 服务地点第一包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干警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每日早、中、晚三次工作餐、临时加班餐、临时送餐等服务。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技术要求,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及服务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南北区食堂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资格和信用要求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文件1.时间:2022 年 0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02 月 21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太平村北北环路 80 号3.方式: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采购文件暂停现场发售,以电子邮件送达采购文件或邮寄采购文件的方式发售。非常时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购买文件时请同时提供:①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由单位负责人出具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购买时可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购买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为便于及时通知有关项目信息并开具发票,请提供《申请人联系信息表》及《申请人开票信息表》签字件,格式由代理机构统一提供;④标书款以汇款方式交纳,须提供标书款的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采购编号/包号”。说明:申请人须将以上①~④项材料以及③项 word 格式电子版一并发送至“bjjcgczj@163.com”。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购买人能及时获取采购文件,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邮件发送后,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马健,010-69406008)确认是否收到以上资料。申请人为自然人3时无需提供以上第①项材料。4、文件售价:500 元/包,本公告包含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总和。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山街支行账 号: 0200041209200263885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2 年 02 月 25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太平村北北环路 80 号)五、开启1、时间:2022 年 02 月 25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太平村北北环路 80 号)六、公告期限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100 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3)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4)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 号);(5)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4(6)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7)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8)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10)执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等相关政策。3、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4、磋商要求: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委派一名被授权人代表进入磋商现场,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如突发疫情防控事情,具体事项具体通知。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 1号联系人方式:田峰 010-841900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太平村北北环路 80 号联系方式:马健 010-694060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健电话:010-69406008日期: 2022 年 02 月 14 日5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条目号 内容11.1 项目名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南北区食堂工作服务1.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22.1 采购人信息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 1号联系人方式:010-841900212.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太平村北北环路 80 号联系方式:马健 010-694060083 合格的供应商*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的资格和信用要求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司公章;(3)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6条目号 内容证》。9 响应文件的组成9.1为了响应文件的规范和统一,供应商须按以下两部分组成及顺序编写响应文件,实际响应中如有必要,应由供应商对以下目录未涉及的部分予以补充:附件 1—响应函(统一格式)附件 2—响应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附件 3—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附件 4—技术规格偏离表(统一格式)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统一格式 )附件 6—拟用于本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及主要成员情况一览表附件 7—资格证明文件7-1 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适用于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商。)7-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7-3 供应商基本情况。7-3-1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 6 个月内任意 1个月缴纳税收记录或证明)。7-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缴费记录或证明)。7-4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7-5 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司公章。7-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7 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7-8 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附件 8—磋商保证金说明函(统一格式)7条目号 内容附件 9—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统一格式)附件 10—成交服务费承诺书(适用于成交人支付成交服务费)附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附件 12—具体的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附件 13—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他事项附件 14—最终报价一览表及最终分项报价表附件 15—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编制上述文件时,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11 报价11.11、供应商须对本磋商文件技术规范书中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最终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将被拒绝。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报价。2、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肆拾叁万叁仟捌佰叁拾叁元叁角肆分,343.383334 万元;3、上述价格的构成须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附件 3 分项报价表中格式要求详细列出。12 报价货币12.1 报价货币:人民币13 磋商保证金13.11、保证金币种:人民币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3、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汇出)(1) 使用银行即期汇票和银行支票形式的,必须是中国境内银行出具的汇票或支票,且币种为人民币,否则报价被拒绝;(2) 使用电汇形式的,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前汇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否则报价被拒绝:(3) 如采用支票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应于磋商会前来我8条目号 内容公司换取磋商保证金收据;如采用电汇、汇票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可简写:采购编号、项目名称、用途:磋商保证金)。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账户名称: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山街支行账 号:0200041209200263885为保证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的及时退还,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当日,通过其在本项目登记备案的邮箱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告知准确合同签订日期,履行告知义务。成交供应商发送邮件标题应为“xx 合同已签订,请退还磋商保证金”,邮件正文应为“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并将合同关键页(包含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内容)、采购代理服务费付款凭证(适用于单独缴纳方式)作为附件上传。采购代理机构接收邮箱见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项目问询”邮箱。如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发送通知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或发票开票延迟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13.3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 90 日历日内。14 磋商有效期*14.1 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 90 日历日内。15 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15.1响应文件份数:1 份正本、2 份副本、1 份电子版、1 份磋商保证金或其凭证,响应文件建议双面打印。17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7.1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2022年02月25日10点00分(北9条目号 内容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恕不接受。磋商地点: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太平村北北环路80号)磋商时间:2022年02月25日10点00分。磋商次序:按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次序,供应商在收到磋商小组的通知后应在指定时间内到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人员及要求:届时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盖公章),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同时提供与《响应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磋商内容:磋商小组针对供应商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内容进行磋商21 评审的原则和方法2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不再对价格进行评审优惠。(标的名称)所属行业:餐饮业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最终报价给予 / 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供应商为监狱企业且所投产品为监狱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最终报价给予 / 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所投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最终报价给予 / 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21.2评审办法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综合评分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综合评分标准详见后附表)10条目号 内容4、磋商小组经与通过初审的各报价人磋商后,将要求各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并根据文件规定的价格要素评定各报价人最终报价。21.3评审小组由 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名,评审专家 2名,评审专家均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 对响应文件的初审和响应性的确定*22.2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1.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 不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3. 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如需缴纳的情况下);4. 磋商有效期不足的;5.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6. 响应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签字或人名章),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7. 不满足磋商文件中“*”号条款要求;8. 供应商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9. 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0. 供应商需就全部服务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11.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2.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递交相关文件的。25 确定成交人25.2 采购人将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成交人。31 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数量的权利31.1 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数量: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32 履约保证金:不适用11条目号 内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 日历日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以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1.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层联系电话:010-88822888 传真:010-68437040电子邮箱:ztbxf@guaranty.com.cn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2.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联系电话: 58528799 传真:58528448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3.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 A座 28 层联系电话: 59705600-6950 传真:59705606电子邮箱: li_yuchu@126.com4.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增加的担保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33 成交服务费33.1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按照服务类标准,最终以成交价12条目号 内容计取上浮 15%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4 信用记录34.1 信用查询时间: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34.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3供 应 商 需 在 响 应 文 件 中 提 供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7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质疑,请将纸质质疑材料递交至如下地址: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太平村北北环路80号招标代理部)。电 话:010-69406008联 系 人:马健邮 编:101300邮 箱:bjjcgczj@163.com履约验收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采购人或第三方可能参与公司或人员(其他未成交公司或其他专业人员或其他部门人员)提供验收需要的相关资料,按照采购人要求的验收流程及措施对项目进行履约验收。注意事项注:供应商仍需按照第六部分磋商文件格式编制“最终报价一览表及最终分项报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行携带到磋商现场,用于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13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服务采购。1.2 资金来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2.1 “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2.2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 “采购人”指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4 “采购需求”指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技术指标要求中所述的要求。3、合格的供应商3.1 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4、磋商费用4.1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二、 磋商文件说明5、磋商文件的构成5.1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项目需求及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书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分标准第五部分: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七部分:采购需求146、磋商文件的修改6.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6.2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6.3 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6.4 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之后的磋商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采购需求,并将有关调整内容告知所有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可据此调整最终报价。三、 响应文件的编写7、要求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认定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8、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8.1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8.2 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9.1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响应文件格式10.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第六部分附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11、报价11.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附件 3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单价和总价。报价如果出现单价与总价不符的,以单价为准。151) 响应文件中响应函内容与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2)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1.2 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应和报价总表的报价相一致,且已包括供应商若成交,应缴纳的与所报价项目需求和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11.3 报价总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11.4 供应商按上述 11.2 要求做出的分项报价,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不同的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12、报价货币12.1 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一律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币种填报。13、磋商保证金13.1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金额的磋商保证金。13.2 磋商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3.3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不足的地报价将视为非响应性应答被予以拒绝。13.4 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13.5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予以无息退还。13.6 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其缴付成交服务费后,予以无息退回。13.7 若发生下列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没收磋商保证金:(1)如果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或(2)成交人如果:1) 未根据第30条规定签订合同;或162)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第32条规定方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3)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4)未按第33条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14、磋商有效期14.1 响应文件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地报价将视为非响应性应答被予以拒绝。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往来。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报价保函的有关规定在保函延长期内仍适用。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密封15.1 磋商文件的签署15.1.1 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有合同约束力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人名章,前者需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后者须将“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附在响应文件中。15.1.2 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磋商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人进行签字。15.2 响应文件的密封15.2.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在一起15.2.2 封装袋封面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本和副本;“在年 月 日 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原封退还迟交的响应文件。15.2.3 如果未按 15.2.1 和 15.2.2 条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不参与后续纸质文件磋商评审工作。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1716、响应文件的要求16.1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6.2 响应文件的正本,一律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才有效。响应文件需牢固装订成册(凡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目录清楚、页码准确。16.4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对于要求盖章之处,除提供的格式中规定或本磋商文件中要求联合体各方盖章的以外,其余均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即可。★16.5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如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专用章或其它印章作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相关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业务合作伙伴参与本项目时授权函的签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该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17、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地点17.1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7.2 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规定修改磋商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已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磋商截止日期履行。17.3 响应文件递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地点。17.4 参加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与《响应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8、迟交的响应文件18.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19、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18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签字。19.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 15 和 16 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报价”字样。19.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19.4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至 14 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 13.7(A)条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五、竞争性磋商及评审20、磋商和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0.1 递交响应文件后,直至向确定的成交人授予合同时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竞争性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小组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0.2 在评审和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竞争性磋商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方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以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其报价及在磋商中的任何承诺将被拒绝。21、评审的原则和方法21.1 评审原则:1)评审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2)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性磋商;3)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都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19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供应商应对其提交的《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2 评审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3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1.4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 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1.5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2、响应文件的初审22.1 递交响应文件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提供所需的磋商保证金;是否恰当地签署;是否计算错误;是否大致编排有序等。22.2 磋商小组将拒绝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非响应性报价,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响应性报价。23、竞争性磋商23.1 经过初审合格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分别与其进行磋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响应文件和报价,以及必要时根据本须知 6.4 款所进行的调整,磋商小组将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并根据各轮次的磋商内容要求供应20商进行报价。为保证所有合格供应商的合法权利,整个磋商过程对每个供应商都将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23.2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照各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应答情况,进行确认或者询问。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4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5 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3.6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响应文件。23.7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或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3.8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124、最终报价24.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前准备空白签署盖章的“最终报价一览表及最终分项报价表”,以便现场填写最后报价))。25、确定成交人25.1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6、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26.1 因重大变故或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或所有报价的权利。六、 授予合同27、合同的授予标准27.1 除第 26 款规定外,合同将授予成交人。成交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27.2 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拒绝该成交人的响应文件。28、资格后审28.1 在没有进行过资格预审的情况下,磋商小组有权进一步审查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28.2 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拒绝其报价。在此情况下,磋商小组将对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供应商的能力做类似的审查。29、成交通知书29.1 在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2229.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3 采购代理机构在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将向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发出《未成交结果通知书》。30、签订合同30.1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31、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数量的权利31.1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 有权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需求和服务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予以增减。32、履约保证金32.1 成交人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 15)。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也可以自愿采用其他履约保证金的提供方式。32.2 成交人除 32.1 规定的情形外,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 16)。32.3 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30 条、32.1 条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3、成交服务费33.1 由成交人支付成交服务费的情况下:33.1.1 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成交服务费。33.1.2 成交服务费只收现金、转账支票、汇票或银行电汇。33.1.3 成交人如未按第 33.1.1、33.1.2 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保证金。33.2 由采购人支付成交服务费的情况下,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签订的内容执行。七、信用记录34、信用记录34.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后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具体查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递交的文件23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被拒绝。34.2 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3 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八、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35、特殊规定的依据35.1 落实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资格要求”中相关政策内容)36、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36.1 评分标准详见本须知前附表附表。36.2 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如为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在响应文件中给予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36.3 如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涉及到的品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为强制采购的货物;非强制采购的货物,将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36.4 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九、质疑和投诉37、质疑和投诉37.1 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37.2 质疑函的接收及回复37.2.1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异议,并按要求提供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37.2.2 质疑函接收联系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太平村北北环路 80 号联系人:马健24联系方式:010-6940600837.2.3 质疑/异议回复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质疑/异议的回复。37.3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7.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和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7.5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7.6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格式详见后附件,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37.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7.8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537.9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7.10 其它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执行。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 邮编:联系人: 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 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 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 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26第四部分 评分标准一、评审程序(一)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详见下表:资格审查表评审内容 判别项企业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查询“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无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为 2019 年 02 月 01 日至今。272. 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表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1 响应文件的签署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或盖章或签字或签章)的;2 报价 响应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3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4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5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成交代理服务费承诺书;6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二、评分标准及细则本项目打分方法采用综合评价法,总分为 100 分,分值分配如下:打分方法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1 价格部分 102 商务部分 353 技术部分 55合计 10028打分细则表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满分一、价格部分(10 分)1 价格分计算方法=(评审基准价/供应商的最终报价)×10%×100评标基准价:(1)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经算术修正后最低的评标价。(2)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0二、商务部分(35 分)1 综合实力综合考虑供应商综合实力。需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根据报告情况评分:企业信誉良好、无行政处罚或失信惩戒,技术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很强:3分;公司信誉较好、无行政处罚或失信惩戒、技术状况一般、履约能力一般:2分;公司信誉较差、无行政处罚或失信惩戒、技术状况较差、履约能力较差:1分。有行政处罚或失信惩戒的该项不得分。32 业绩提供近三年(2019 年 02 月 01 日至今)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 1项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盖章,合同复印件中至少包括相应的合同首页、盖章页及合同生效页作为支持材料)103 相关资质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得 2 分,未按要求提供或未在有效期内,得 0 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得 2 分,未按要求提供或未在有效期内,得 0 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得 2 分,未按要求提供或未在有效期内,得 0 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 HACCP 餐饮管理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得 3 分,未按要求提供或未在有效期内,得 0 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得 3 分,未按要求提供或未在有效期内,得 0 分。124 人员配备1、团队人员配置配备人员合理、充足,经验丰富,满足工作需要得 4 分;配备人员较合理,基本满足工作需要得 3 分;人员配备不完全满足工作需要得 1 分。团队成员人数不满足文件要求,得 0 分。1029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满分2、团队人员证书情况高级厨师(含面点师)每配 1 名得 2 分,中级厨师(含面点师)每配1名得 1分。满分为 6分。(需依据提供有效证书)其他情况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三、技术部分(55 分)1对本项目的理解对该项目明确可行的管理思路、体现该项目特色的管理模式:对本项目分析准确、管理思路完整、该项目特色的管理模式优于采购要求的,得 10 分;对本项目分析较准确、管理思路较完整、该项目特色的管理模式满足采购要求的,得 8 分;对本项目分析一般、管理思路一般、该项目特色的管理模式基本满足采购要求的,得 6 分;对本项目分析较差、管理思路较差、该项目特色的管理模式基本可以满足采购要求的,得 4 分;对本项目分析差、管理思路差、该项目特色的管理模式基本无法满足采购要求的,得 2 分;未提供方案:0分。102项目可行性方案针对本项目论证清晰、方案详细完整、可行性强:10 分;针对本项目论证较清晰、方案详细较完整、可行性较强:8分;针对本项目方案一般、基本合理可行:6分;针对本项目方案较差、可行性较差:4分;针对本项目方案差、可行性差:2分;针对本项目方案不可行:0分。103服务保障方案针对本项目服务保障方案,优势明显,与本项目契合度强:10 分;针对本项目服务保障方案,具有一定的优势,与本项目契合度较强:8分;针对本项目服务保障方案,优势一般、与本项目契合度一般:6分;针对本项目服务保障方案,优势较差、与本项目契合度较差:4分;针对本项目服务保障方案,优势差、与本项目契合度差:2分;服务保障方案不适宜本项目:0分。104餐饮服务管控流程项目特点和难点归纳准确,方案全面完整、明确、合理、可行,优于采购要求的,得10分;项目特点和难点归纳准确,方案全面较完整、明确、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8分;项目特点和难点归纳一般,方案一般、基本满足采购要求:6分;项目特点和难点归纳较差,方案完整度较差且实用性较差:4分;项目特点和难点归纳差,方案完整度差且实用性差:2分;方案或措施不力:0分。1030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满分5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合理可行、措施得力、流程规范有条理:3分;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基本合理可行、流程规范有一定条理:2 分;方案差、针对性、可行性差:1分;未提供方案:0分。36水电气节约措施措施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合理可行、措施得力、流程规范有条理:3分;措施一般、针对性一般、基本合理可行、流程规范有一定条理:2 分;措施差、针对性、可行性差:1分;未提供相关措施:0分。37餐厨垃圾分类及清运服务方案方案内容考虑全面、可行性强、操作性强:3分;方案内容考虑较为全面、可行性较强、操作性较强:2分;方案内容考虑不够全面、可行性一般、操作性一般:1分;未提供方案:0分。38企业管理制度及管理标准企业管理制度及标准完善、具体,可行性强:3分;企业管理制度及标准较为完善、具体,可行性较强:2分;企业管理制度及标准不够完善、具体,可行性一般:1分;未提供管理标准:0分。39突发事件处理预案预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合理可行、措施得力、流程规范有条理:3分;预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基本合理可行、流程规范有一定条理:2 分;预案差、针对性、可行性差:1分;未提供预案:0分。3注:关于价格评审的说明:1、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本合同模板仅供参考,以最终双方协商签订合同文本为准)32餐饮管理合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提高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干警餐厅(以下简称“干警餐厅”)的餐饮管理水平,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干警餐厅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基本情况餐饮类型:员工食堂座落位置:北区: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 1 号南区:北京市东城区定安里 10 号就餐人数:500 人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干警餐厅服务为有偿服务,受益人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干警及其工作人员。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 餐厅管理餐厅管理是指为法院干警及工作人员提供每日早、中、晚三次工作餐、宴会招待、临时加班餐、临时送餐、熟食外卖等服务。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第五条 本合同委托管理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33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硬件设施;2、 提供符合管理标准的厨房及就餐区设备;3、 对乙方餐饮管理进行监督;4、 对干警餐厅管理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5、 对乙方正常的餐饮活动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6、 保证为干警餐厅提供使用的粮油、蔬菜、调味品等原材料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达到乙方所需的质量要求;7、 对甲方就餐人员提出要求和进行管理;8、 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商讨餐厅管理改进事宜;9、 向乙方提供餐厅管理工作用房和员工宿舍;10、 负责协调外部相关部门对干警餐厅的检查;11、 保障水、电、煤气等的正常供应,负责对厨房水、电管线路的维修保养;12、 按时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等相关费用;13、 对在餐厅管理服务中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14、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接受甲方对干警餐厅日常管理工作的监督;2、 根据双方商定的餐厅管理标准建立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3、 选派符合管理标准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相关服务;4、 依据甲方提供的条件有计划地提高干警餐厅的管理和服务标准,并依据标准调整相关工作人员;5、 因工作需要调整派驻负责人时应向甲方通报;6、 教育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并执行甲方后勤人员的相关规定;7、 对甲方提交的干警餐厅的设备设施进行管理;8、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加工制作的卫生标准;9、 对在餐厅管理服务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3410、 依本合同约定收取管理费,对甲方要求的特别或额外的服务收取合理费用;11、 本合同终止时,须按时向甲方移交干警餐厅设备、管理用房、员工用房;12、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五章 餐厅管理标准第八条 管理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总则》、《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第六章 餐厅管理服务费用第九条 餐厅管理费1、 餐厅管理费是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管理服务所需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2、 餐厅管理费按以下具体时间进行结算,2022 年 4 月 1 日-4 月 10 日支付 2022 年 3 月份餐厅管理费人民币 元(大写: ),2022年 7月 1日-7月 10日支付本年度第二季度餐厅管理费人民币人民币 元(大写: ),2022 年 10 月 1 日-10 月10 日 支 付 本 年 度 第 三 季 度 餐 厅 管 理 费 人 民 币 人 民 币元(大写: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本年度第四季度餐厅管理费人民币人民币 元(大写: );2023年 4 月 1 日-4 月 10 日支付本年度第一季度餐厅管理费人民币元(大写: ),2023 年 7 月 1 日-7 月 10 日支付本年度第二季度餐厅管理费人民币人民币 元(大写: ),2023年 10月 1日-10月 10日支付本年度第三季度餐厅管理费人民币人民币 元(大写: ),2023 年 12 月 31日前支付本年度第四季度餐厅管理费人民币人民币 元(大写: )。353、 遇国家规定的相关工资及人事政策调整或增加就餐人数等因素变动,需调整餐厅管理费标准时,甲方应予遵照相关规定支付。4、 宴会、特殊加班及其他餐饮活动费用按双方签订的补充规定支付。第十条 餐厅服务费是指本合同第二章中列示的管理服务项目,甲方调整餐厅服务项目和内容,并委托乙方进行管理服务的,双方按具体事宜协商确定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第七章 违约责任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要中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第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乙方认真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第十三条 甲方违反合同,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经济赔偿。甲方逾期支付各项餐厅管理服务费用,乙方可加收每日 0.3%的滞纳金。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履行中如发生争执,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诉。第九章 附 则第十五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进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妥善解决。36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地点:北京附件一:附成交通知书附件二:附最终报价一览表附件三:附最终分项报价表37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1—响应函(统一格式)附件 2—响应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附件 3—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附件 4—技术规格偏离表(统一格式)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统一格式)附件 6—拟用于本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及主要成员情况一览表附件 7—资格证明文件7-1 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适用于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商)。7-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7-3 供应商基本情况。7-3-1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缴纳税收记录或证明)。7-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缴费记录或证明)。7-4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7-5 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司公章。7-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7 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7-8 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附件 8—磋商保证金说明函(统一格式)附件 9—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统一格式)附件 10—成交服务费承诺书(适用于成交人支付成交服务费)附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附件 12—具体的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附件 13—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他事项附件 14—最终报价一览表及最终分项报价表附件 15—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38(项目名称)响 应 文 件(项目编号)供应商: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39附件 1 响应函(统一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递交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15条要求的所有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版本 份)。以 形式出具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小写)¥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我方承诺已详细阅读并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及/或争议的权利。1、所附磋商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项目需求进行报价。2、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 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其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我方承诺,我方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目的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7、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 传真电话 电子函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 (公司盖章)日期40附件 2 响应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项目名称及包号:项目编号:序号 供应商名称 响应报价(元) 磋商保证金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地点备注小写:大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 (公司盖章)日期:注: 1、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否则做无效标处理。2、此表中所涉及到的内容必须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内容一致。41附件 3 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项目名称及包号:项目编号:注 1、价格采用人民币表示。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4、价格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1款的要求报价。5、总价应包括如果授予合同将要缴纳的包括增殖税在内的销售税和其它税。6、此报价应包含人工、服务、运输、税费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结算时此报价为重要依据。7、供应商所报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应当在分项报价表中单独列出产品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法计算价格而不予以价格扣除。8、此表可做成横向表格,可自行扩充。供应商名称: (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签章)日期:序号 分项内容 分项单价 分项总价是否为小型、微型企业服务备注11.1...1.2...2...2.1...33.1...合计42附件 4 技术规格偏离表(统一格式)项目名称及包号:项目编号:磋商文件技术需求条目编号及所要求内容响应文件应答内容偏离说明(无偏离,正/负偏离及偏离情况)注:1. 供应商应仔细研读、对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 采购需求”规定的内容,偏离部分必须在上表中填写,并说明偏离情况。2. 供应商除本表响应的偏离项目及内容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同意。3. 如供应商与要求完全一致,须在上表中注明“完全响应,无偏离”。4. 如有偏离,应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并针对偏离项进行详细说明。供应商名称: (公司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43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统一格式)项目名称及包号: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条款号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正/负)偏离说明供应商名称: (公司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供应商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及合同条款,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明确标注“无商务偏离”。44附件 6 拟用于本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及主要成员情况一览表(须提供负责人、主要人员的情况简历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简历表附:须提供负责人、主要人员的情况简历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 (公司盖章)日期:序号 姓名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 类似项目业绩本行业工作年限45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7-1 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适用于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商)。根据供应商实际主体身份,提供供应商自身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467-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 (盖章)年 月 日注 1: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负责就(项目名称及包号)的竞争性磋商,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 (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注 1:请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 2: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注 3: 如法定代表人不授权其他人代理,则不需提供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87-3 供应商基本情况1、名称及概况 :(1)供应商名称:(2)地址及邮编:(3)成立和注册日期:(4)主管部门:(5)企业性质:(6)法人代表:(7)职员人数:3、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________(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电话号:__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497-3-1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缴纳税收记录,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07-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缴费记录或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17-4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供应商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资信证明文件。说明: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如供应商无法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3、成立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可出具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自拟)。4、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527-5 信用记录的查询“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司公章;1、需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个截图(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途径见下面示范:532、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屏:查询后未列入失信名单的状态:查询后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状态:提示说明: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页截屏中须显示供应商名称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情况(未列入失信名单的查询后无显示内容,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查询后显示处罚信息)。547-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致: (采购人)(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供应商: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557-7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及包号:项目编号: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时间合同金额(人民币)备注12345注: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盖章,合同复印件中至少包括相应的合同首页、盖章页及合同生效页作为支持材料)。供应商: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567-8 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57附件 8 磋商保证金说明函(统一格式)(如适用)致:(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编号:l、磋商保证金金额(大写) 元,以支票/汇票/电汇方式支付。2、在磋商有效期内,贵公司根据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即可无条件地扣留保证金。(1)在磋商之日后到磋商有效期满前,我方撤回磋商的;(2) 我方以他人名义磋商、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3) 如我方成交后,不按本磋商文件规定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4) 如我方成交后,不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的。3、保证金自磋商之日起生效,直到有效期后 30 天或贵方与我方书面协定的延长期后 30 天内有效。磋商人名称(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58附件 9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如适用)采购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 (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 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磋商,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应向你方交纳磋商保证金,且可以报价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磋商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磋商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59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 月 日60附件 10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适用于成交人支付时)致:(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采购活动中被确定为成交人(项目编号: ),我方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支票、现金、电汇中的一种,向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 号)有关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开户名全称: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山街支行账号:0200041209200263885特此承诺!承诺方法定名称: (承诺方盖章)地址:电话: 传真:电传: 邮编: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承诺日期:61附件 11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统一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62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不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63备注: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及财政部国库司于 2021 年 2 月 20 日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行业划分标准。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请在本表中填写前附表中写明的中小企业行业类别。5、承接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请填写此声明函,并需要出具相应的声明函和证明文件(格式后附)。6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未提供本声明函的供应商,其报价不参与评审价格扣除。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填写此声明函,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 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5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 使用非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未提供本声明函的供应商,其报价不参与评审价格扣除。供 应 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注:(非监狱企业不需填写此声明函,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6附件 12 具体的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1、公司介绍2、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团队安排、服务承诺等)3、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67附件 13 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他事项1. 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投标过程中不存在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试图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承诺。2.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3)如无关联单位可不提供此说明。3.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料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资料。68附件 14 最终报价一览表及最终分项报价表14-1 最终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及包号: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最终报价(元)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备 注注:1.磋商最终报价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2、本表中的最终报价金额必须与《最终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金额一致。3、本表不需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可以提前准备好此表,按现场评审要求提供最后报价时密封提交。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6914-2 最终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及包号:项目编号: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2、上述各分项的详细规格,可另页描述。3、本表不需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可以提前准备好此表,按现场评审要求提供最后报价时密封提交。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序号 分项内容 分项单价 分项总价是否为小型、微型企业服务备注11.1...1.2...2...2.1...33.1...合计70附件 15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如适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71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 月 日72第七部分 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现有职工 500 余人,为解决单位 2 个办公区干警及其工作人员的就餐问题,委托一家具有专业能力强、服务经验丰富的餐饮服务企业为我单位提供职工就餐服务。二、项目情况介绍合同履行期限:自 2022 年 03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三、服务内容餐厅管理服务是指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干警及其工作人员其提供每日早、中、晚三次工作餐、临时加班餐、临时送餐等服务。四、服务要求第一办公区: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 1 号,早餐约 200 人就餐,午餐约 320 人就餐,晚餐约 100 人就餐。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永外定安里 10 号,早餐约 110 人就餐,午餐约240 人就餐,晚餐约 80 人就餐。(一)每日三餐(工作餐)1、向本院全体人员提供每日三餐,用餐采用自助形式。2、一周内每日菜品不重复,每月菜品进行更换,每周菜谱和用料提前一周与法院进行确认。3、早餐凉菜 3 个品种、热菜 2 个品种、点心 3 个品种、咸菜 2 种、水果 1种、流食 4 个品种及丰富的主食包括并不限于馒头、包子、油条等,现场还须制标包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 用途 服务地点第一包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干警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每日早、中、晚三次工作餐、临时加班餐、临时送餐等服务。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技术要求,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及服务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南北区食堂73作各种小吃;午餐提供 6 种热菜、5 种凉菜、3 种主食、2 种粥汤、1 种现场制作、1 种小吃、1 种水果、1 种点心、7 种饮料的食品。晚餐根据实际用餐情况酌情制作。4、餐厅应保持干净、明亮,空气清新,墙面、地面光亮无油污,餐桌椅等用品摆放整齐,温度适宜。5、操作间干净整洁,库房物品摆放整齐,符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6、每周公布食谱,保证营养均衡,荤素搭配合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二)宴会招待1、按照标准制订菜谱并经院方确认。2、制作食品要色香味形俱佳,具有特色。3、餐具摆放和席间各项服务要规范有序。(三)临时加班餐及送餐依照本院要求制作临时加班人员用餐和工作需要的送餐。(四)熟食外卖每周五下午提供外卖服务,主食 3 种;副食 2 种。(五)食材来源本项目中涉及的所有食材均由采购人(东城法院)负责提供,餐厅、厨房的设备设施及日常餐具、用具均由采购人提供。五、人员要求1、管理人员需有同类单位餐饮服务管理经验。2、人员配备:总人数不得少于 26 人,其中第一办公区不得少于 16 人(厨师长 1 人,热菜厨师 2 人,面点厨师 5 人,凉菜厨师 2 人,砧板厨师 1 人,服务员 3 人,洗碗工 2 人);第二办公区不得少于 10 人(厨师长 1 人,热菜厨师 1 人,面点厨师 3 人,凉菜厨师 1 人,砧板厨师 2 人,服务员 1 人,洗碗工 1 人)。3、餐饮公司服务人员的要求:(1)项目人员年龄不超过 55 岁。(2)工作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每年体检 1 次,并接受过专业培训。(3)所有服务人员应执行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74(4)所有服务人员执行餐饮行业制定的仪容仪表规范标准。(5)供应商必须安排固定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于本项目,包括厨师长、厨师及其它的主要工作人员,并提供上述人员的详细名单。2、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条件和要求:(1)厨师长应获得高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书(国家承认),具有 3 年以上的厨师长管理经验,能够保证餐厅的正常运作,深知成本核算和控制。(2)厨房各类厨师应具有 2 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中级及以上厨师资格,掌握两种以上风味菜肴的制作。(3)服务人员:一般应在 30 岁以下,品貌端正。(4)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具备不少于 2 年的餐饮管理经验。(三)餐饮服务总体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北京市的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总则》、《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1、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管理;2、采购人为供应商服务管理人员提供部分必要基础的设备;3、入场时点交设备、物品,并记录,双方签字。退场时验收,点交,非合理损耗,应由供应商赔偿;4、供应商在承包经营期间不得改变采购人餐厅的用途,不得处置餐厅的资产,无权擅自改变或损坏原有的设施和布局,不准将餐厅转包他人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经营协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全责;5、供应商必须对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不得对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破坏性使用,保证资产的完好;6、服务人员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管理、监督与考核,积极配合采购人的管理工作;7、供应商应对各类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包括:业务技能、文明礼仪等内容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8、服务人员要按照餐饮服务人员标准来着装,佩带工号,仪表整洁、礼貌服务,有相关工作经验;759、服务人员应合理使用餐饮设施设备,保证所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由供应商赔偿。服务人员应做到厉行节约,合理利用食材及能源。若在服务过程中造成不应有的浪费,采购人有权制止并酌情给予供应商(或人员)经济处罚;10、采购人对不适应岗位的服务人员有权要求及时更换。11、供应商需对采购人餐厅的全部设备设施进行使用管理,并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四)餐厅卫生1、餐厅职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卫生。2、服务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从事食品加工、服务的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严禁留长指甲、长发、戴戒指、染指甲。3、供应商应保持餐厅、厨房、售菜间的地面和灶台、工作台、柜台、货架、门窗、墙裙、包干区等的环境卫生清洁,并及时清扫转运。(五)食品安全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严把原料和副食品的采购检验关,接入口的热食品、定形包装的食品要建立索证制度。2、采购人依规对餐厅食品的清洗、烹饪、售卖、留样、卫生状况和服务态度等方面实行检查监督。供应商应服从并予以积极配合。3、供应商的管理区域应防蝇、防鼠、防蟑螂、防潮、通风,环境要整洁,布局应合理。所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地离墙排列存放,并定期对该区域的主副食品进行检验,禁止使用变质的库存主副食品。4、供应商应在固定的区位堆放未清洗的蔬菜,蔬菜的冲洗应按程序进行充分的浸泡、清洗干净,以防止农药的成分残留。已清洗干净和切好的蔬菜必须放在固定的器具内,保证清洁卫生,不得随意堆放。5、已熟的菜肴(包括半成品)应用干净器具装盛,保证清洁卫生,冬天的饭菜必须采取保暖措施。6、生熟刀具案板应分开,应配有专用餐具洗消间,具有充足有效的消毒及完善的保洁措施。餐具和储食具应经过“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并有严格的消毒和保洁措施。冰箱要定期清洗,确保没有异味。冰箱内的食品要生、熟、成品分开存放,防止发生交叉污染。767、供应商应严禁非餐厅人员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售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内,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以确保职工等饮食卫生和安全。六、东城法院提供条件餐饮办公室、宿舍:1、南北区各提供办公室 1 间。2、南北区各提供宿舍 1 间。七、其他相关要求内容1、供应商须详细阐述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2、提供派驻项目负责人工作简历(年龄、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在响应文件自拟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提供餐饮服务,认真落实《食品卫生法》,做好预防食物中毒工作,保障就餐安全。4、供应商须具备提供餐饮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同类单位餐饮服务管理的经验,有健全的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八、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此报价应包含人工费、服务、运输、税费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结算时此报价为重要依据。2、支付方式:具体详见合同条款。供应商须同时出具正规合格的发票。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评分标准 资格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打分细则表 第五部分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 响应函(统一格式) 附件2 响应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 附件3 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 附件4 技术规格偏离表(统一格式) 附件5 商务条款偏离表(统一格式) 附件6 拟用于本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及主要成员情况一览表 附件7 资格证明文件 7-1 有效的营业执照 7-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7-3 供应商基本情况 7-3-1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7-3-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7-4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5 信用记录的查询 7-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7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 7-8 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 附件8 磋商保证金说明函(统一格式)(如适用) 附件9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如适用) 附件10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适用于成交人支付时) 附件11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声明函 附件12 具体的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附件13 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他事项 附件14 最终报价一览表及最终分项报价表 14-1最终报价一览表 14-2最终分项报价表 附件15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如适用) 第七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二、项目情况介绍 三、服务内容 四、服务要求 五、人员要求 六、东城法院提供条件 七、其他相关要求内容 八、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2022-02-16T02:09:43+0000 none I'm the author of the document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