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云山标(服)招字2022-02-09(招标文件编号:云山标(服)招字2022-02-09)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2022年度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祥瑞宾馆丽江丰瑞酒店
供应商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拉大道1008号
中标(成交)金额:188.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云南祥瑞宾馆丽江丰瑞酒店 |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2022年度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2022年度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谨、龙琦、和立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收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08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149号
联系方式:钱师(0888-8882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长春花园21楼B座
联系方式:李工(180870444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18087044457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2022年度
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云山标(服)招字2022-02-09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
代理机构:山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5
一、项目基本情况 5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6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
五、公告期限 7
六、其他补充事宜: 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8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
一、总则 12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3
三、响应文件 14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7
五、磋商与评审 18
六、中标结果 19
七、其他事项 19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21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24
一、开标一览表 25
二、报价部分 26
1.磋商函 26
2.磋商报价说明 27
3.中小型企业承诺书 28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28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9
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9
6.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及承诺 30
三、资格证明文件 31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31
2.供应商信息表 32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 33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4
5.供应商具备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条件承诺书 35
6、财务状况 36
7.供应商信誉承诺 36
8、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37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7
9.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
10.供应商承诺书 39
1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承诺 40
12、其他资料 40
四、商务部分 41
1.商务条款偏离表 41
2.类似项目业绩 42
五、技术部分 43
1.服务方案 43
2.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 44
3.应急方案 45
4.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46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47
第五章 采购需求 48
一、项目名称 48
二、委托服务时间 48
三、服务地点 48
四、项目基本情况、费用及验收标准 48
五、餐饮服务标准 48
六、服务内容及要求 49
七、合同签订和执行 49
八、费用结算 50
九、其他 50
第六章 评审办法 5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2022年度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2月22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云山标(服)招字2022-02-0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2022年度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90万元
最高限价:190万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2022年度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委托管理的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3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实行准入及退出机制,签订合同后,每季度由采购方进行不低于1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由采购方书面通知整改,不按时整改将自动解除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社会餐饮企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时间当月内的);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本单位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时间当月内的);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缴纳社保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2、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17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长春花园21楼B座)。
3、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凡愿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以下资料:“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山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长春花园21楼B座)报名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注: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将上述要求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及报名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由供应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上转账截图发到邮箱电子邮箱(3223784532@qq.com),同时拨打电话(李工 18087044457)办理报名手续。
4、售价:人民币80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2月22日下午13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2年2月22日下午13时30分;
3、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长春花园21楼B座(山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3、收款帐户:
户名:山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昆明北区支行
开户账号:53189999101300056051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149号
联系人:钱师
联系方式:0888-8882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长春花园21楼B座
联系方式:180870444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08704445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2 | 采购人 |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149号 联系人:钱师 联系方式:0888-8882811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山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长春花园21楼B座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087044457 | |
项目编号 | 云山标(服)招字2022-02-09 | |
2 | 资金来源 | 已落实 |
2.1 |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 190万元 |
3.1 | 采购内容 |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2022年度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3.2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 | 合同履行期限:委托管理的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 3月 1日起至 2023 年2 月28 日止。实行准入及退出机制,签订合同后,每季度由采购方进行不低于1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由采购方书面通知整改,不按时整改将自动解除合同。 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 |
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要求执行。 |
4.3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 |
6 | 质疑 | 应当在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13 | 响应文件构成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
9.1 | 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询问时间 |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统一作出答复。 |
10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时间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 |
15 | 磋商报价 | 1、若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则按实质性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处理。 2、供应商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磋商报价。本项目报价要求供应商填报的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厨师、管理人员、切配、洗捡薪酬、食材费用、管理费用、税费等的全部费用,以及合同中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所有成本费用的价格。供应商在填报磋商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自身水平实力及风险,中标后所报磋商总价即为合同总价,此价格不得随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化,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出现任何情形,合同总价不予调整,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合同总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
17 | 磋商有效期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 |
18 | 分包 | 不允许 |
20 | 响应文件的份数 | 响应文件文本份数: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及电子版一份; 电子标书:一份,U盘形式提交;(电子标书包含内容及格式要求:1、所有响应文件内容,采用word格式;2、响应文件扫描件一份。如扫描件与纸质文件正本不一致,以纸质正本为准。) |
21 | 磋商保证金 | 1、磋商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电汇、转账支票(须从供应商公司基本账户转出)。 2、磋商保证金为:¥35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3、磋商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山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昆明北区支行 银行账号:531899991013000560519 财务联系电话:18087044457 4、磋商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划出。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须注明磋商项目简称(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2022年度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2)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3)请供应商在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到账;②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③为保证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专用账号,建议在磋商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办理完成磋商保证金缴纳事宜; (4)请供应商将磋商保证金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原件扫描件发送到邮箱:3223784532@qq.com。 |
22.3 | 响应文件的外密封袋格式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23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 时间和地点 |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2月22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长春花园21楼B座(山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会议室 |
23.5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2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四条内容规定要求执行。 |
27.3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32.1 | 履约担保 | 无 |
33.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参照《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收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
33.3 | 采购公证费 | 公证费由公证机构按云南省司法厅云价收费〔2017〕160号文件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本项目不采用) |
35.1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 |
35.2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35.3 | 中标后须提交的 响应文件 | 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电子响应文件,纸质、电子响应文件应完全一致。 |
35.4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该项目因疫情期间,不组织现场踏勘,若供应商需要踏勘的,可自行前往项目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2、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携带下列证件(或文件)交由工作人员现场登记: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需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4)委托代理人磋商时,需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欢迎具有合法有效资格及合同履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1.2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项目说明:为使相关采购货物和供应商能按政府采购制度的原则和规定进行充分有序的竞争,鼓励供应商对相关事业的诚意和支持,避免个别供应商进行价格垄断,同时防止采购过程中发生不廉洁行为,以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技术要求或参考规格型号技术标准为基础,应满足其功能要求,技术参数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一致(或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技术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要求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均不作为必须的技术要求。
2、资金来源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采购范围
3.1 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
4.3本项目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4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一旦参加磋商,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5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磋商费用
5.1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6、质疑
6.1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的规定。
6.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在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且证据合法、真实、有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3供应商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6.4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6.5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6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并加盖公章(原件)。
6.7受理质疑单位:山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电话:18087044457,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长春花园21楼B座。
7、投诉
当事人提出的投诉事项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上级行政主管监察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8、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评审方法
9、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
9.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需要询问,供应商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询问要求概不接受。
9.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
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通过网络、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0.2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当在收到澄清文件后 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三、响应文件
11、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
11.2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1.3供应商自行踏勘。
12、磋商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2.2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3、响应文件构成
13.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
13.1.1开标一览表
(1)开标一览表。
13.1.2报价部分
(1)磋商函;
(2)磋商报价说明;
(3)中小型企业自行承诺书;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6)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及承诺。
13.1.3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信息表;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供应商信誉承诺;
(8)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供应商承诺书;
(1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承诺;
(12)其他资料。
13.1.4商务部分
(1)商务条款偏离表;
(2)类似项目业绩。
13.1.4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
(2)项目人员配备、培训计划及物资配备情况;
(3)应急方案;
(4)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3.2供应商同时参与多个标段(若分标段时)磋商的,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单独成册。(本项目不分标段)
14、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
供应商应按“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
15、磋商报价
15.1供应商须就“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5.2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若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不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处理。
15.3供应商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磋商报价。本项目报价要求供应商填报的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厨师、管理人员、切配、洗捡薪酬、食材费用、管理费用、税费等的全部费用,以及合同中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所有成本费用的价格。供应商在填报磋商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自身水平实力及风险,中标后所报磋商总价即为合同总价,此价格不得随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化,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出现任何情形,合同总价不予调整,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合同总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5.4供应商可自行到现场了解项目需求、项目概况、已有资料情况、任何其他足以影响磋商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15.5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将进行磋商,磋商完成后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5.6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工作量及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除非全体评委一致反对,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所有的价格、税、费。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或不清楚,以至影响评委评分的,任何不利的后果均应当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10.7 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16、磋商货币
磋商以人民币报价。
17、磋商有效期
17.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7.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磋商保证金。
17.3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18.分包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项目,供应商在中标后只能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附上,且不得再次分包并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9.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0、响应文件的编制
20.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档。
20.2关键内容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20.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磋商申请。因复印模糊,导致资料无法辨认的,视为未提供该资料。
20.4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签名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要求盖单位公章处加盖单位公章。
20.5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0.6响应文件应准备正本一份,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量准备文件的副本。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0.7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夹,并要求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20.8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采用A4幅面纸张编制。
★21、磋商保证金
21.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21.2磋商保证金退还程序及资料
(1)非中标人应退款项退回程序: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将非中标人的应退款项退回原缴纳账户。
(2)中标人应退款项退回程序:
在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
21.3磋商保证金统一由代理公司收取和退还。
21.4下列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已缴纳保证金,无故不参加磋商或者出现不廉洁行为的供应商;
(2)在提交响应申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釆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4)供应商提供虚假响应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者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明材料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法律法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22、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2.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正本和副本的数量提交响应文件。
22.2 供应商应将正、副本文件及电子文件统一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
22.3 响应文件的外密封袋格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22.4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22.1、22.2、22.3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23、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23.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2月22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
23.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长春花园21楼B座(山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会议室。
23.3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23.4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23.5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4.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本项目部不适用)
24.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五、磋商与评审
25、磋商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抽取磋商及提交二次报价的顺序;
(5)供应商代表按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磋商文件的密封情况;
(6)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响应文件开标顺序;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服务期限、质量承诺、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26.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7.评审
27.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小组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
27.2评审原则及方法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7.3评审方法
本项目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在评审中,不得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六章“评审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27.4评审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果。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27.5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本须知19条款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六、中标结果
28、中标人的确定
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8.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
28.4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标的的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采购需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9、中标通知书
29.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中标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签订合同
30.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0.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1、履约担保
31.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1.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七、其他事项
32、采购代理服务费
32.1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32.3采购公证费由公证机构按云南省司法厅云价收费〔2017〕160号文件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本项目不采用)
33、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依据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若规定可以接受备选方案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
34.2知识产权: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3中标后须提交的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4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本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具体由采购人及成交人最终商定,但不能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实质性条件) 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 |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政府采购
(委托采购)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话:
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2022年度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项目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
甲方委托乙方位承担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元)。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完成 ,并按项目技术要求中的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2.......
3.......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外,其它在签定合同另行时约定。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外,其它在签定合同另行时约定。
四、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五、付款方式
由甲乙双方商定。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除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外,其它在签定合同另行时约定。
七、保密:除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外,其它在签定合同另行时约定。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除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外,其它在签定合同另行时约定。
九、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5)本合同书为常规性采购合同格式,在满足本合同书的所有基本条款要求外,可按双方要求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2022年度
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云山标(服)招字2022-02-09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开标一览表
格式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磋商总报价 | 小写: 元 | 大写: 元整 |
服务期限 | ||
质量标准 | ||
磋商保证金(元) | ||
备注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表中“磋商总报价”应与报价部分格式1“磋商函”中的“磋商总报价”一致。
此表应放于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
二、报价部分
格式1:
1.磋商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 (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全称) 参加磋商,并提交U盘响应文件一份。
据此函,被授权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磋商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在 (服务期限) 内完成交付,质量标准: ,质保期 。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文件,若有)。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
3、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7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供应商须知中关于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
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人的行为。
7.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质保责任。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9. (其他补充说明)。
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2:
2.磋商报价说明
(供应商自行说明,内容自拟)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3:
3.中小型企业承诺书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不享受中小企业优先采购政策的供应商不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4: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______(请填写: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 依照《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如不是属于上述企业请自行说明或划/,不用填写本表。如属于上述规定要求企业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 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1、如为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如不是属于上述企业请自行说明或划/,不用填写本表。如属于上述规定要求企业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及承诺
注:此表不需装入响应文件中,请自备2-3份,签字、盖章后带到磋商现场备用;打印此表时,只需打印以下表格,不带本文件页眉页脚及上述标题打印。
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及承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最终磋商报价 | 小写: 元;大写: 元整 |
服务期限 | |
质量标准 | |
备注 | |
其他承诺内容: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三、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1: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扫描件)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
格式2:
2.供应商信息表
(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本表信息)
供应商名称: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营业范围: | |||
注册资金: | 邮政编码: | ||
公司成立日期: | 企业网站网址 (如有): | ||
企业电话: | 通讯地址: | ||
公司简介: | |||
其他: | 如果有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3: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