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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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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2022年餐厅食材供应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ZJXD-ZZQ/C-21103(招标文件编号:ZJXD-ZZQ/C-21103)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2022年餐厅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银川市锦旺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植物园一组

包组或产品名称:食材配送

折扣率(%):9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银川市锦旺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食材配送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一年,合同期内,供应商若不能满足甲方需求(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宁川、高宏、丁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定额收取壹万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26号

联系方式:马女士 0951-41164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9-104营业房

联系方式:马蓉 0951-5076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蓉

电 话: 0951-5076897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 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JXD-ZZQ/C-21102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代理机构: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二月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1 页 共 43 页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2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 ......................................... 5 第三章 磋商须知 ............................................... 9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22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 22 目 录 ..................................................... 29 一、响应函 ................................................. 30 二、响应一览表 ............................................. 31 三、响应价格明细表 ......................................... 32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 33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 34 六、资格证明文件 ........................................... 35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2 页 共 43 页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D-ZZQ/C-21102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万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50万元/年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年) 备注 餐厅托管服务 餐饮服务 1 详见磋商文件 5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5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合同期内,供应商若不能满足甲方要求(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注:1、以上详细的资质均不接受公证件,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以发出的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3 页 共 43 页 为准。2、所要求资质件均为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条款,不能满足者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17:00 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号:zhongjixinda@126.com) 方式:电子邮箱发放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 年 2 月 25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日) 地点: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 9-104 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2年 2月 25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 9-104 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22年 2月 14日至 2022年 2月 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证件的复印件及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zhongjixinda@126.com,通过报名后磋商文件以电子邮箱的形式发送。 2、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 426号 联系方式:马女士 0951-41164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 9-104营业房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4 页 共 43 页 联系方式:0951-5076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951-411646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马蓉 电话:0951-5076897 代理机构: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 2月 14日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5 页 共 43 页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餐厅托管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 426号 电 话:马女士 0951-4116461 3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 9-104营业房 业务联系人:马蓉 电话:0951-5076897 邮箱:zhongjixinda@126.com 4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 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 (3)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附在响应文件中)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注:1、以上详细的资质均不接受公证件,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以发出的磋商文件为准。2、所要求资质件均为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条款,不能满足者视为无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6 页 共 43 页 效投标。以上各项要求资质证件须将相应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要求原件的开标时须携带原件。 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行业划分:住宿和餐饮业。 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 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最高限价:50万元(如有) 10 保证金:壹万元整. 缴纳时间:2022年 2月 25日 9点 00分之前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注: 支票、汇票、本票形式:开标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时未到帐不予认可。保函形式:开标前将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夏银行新华西街支行 账 号:07000140100004016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响应无效。 1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 □将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12 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自然日(日历日) 13 响应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 2月 25日 9点 00分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 9-104营业房)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7 页 共 43 页 14 磋商时间:2022年 2月 25日 9点 00分 磋商地点: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 9-104营业房) 15 信用查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 16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1-3家候选人 17 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是 18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 否 (是、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 自然(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19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 是 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 是 招标代理费:以服务类项目 100万以下 1.5%为标准,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收取形式:网银转账或现金 收取时间:成交公告期限结束后 20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21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情况,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执行 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22 根据本项目特点,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3 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文件:供应商应制作一份正本“投标文件”、叁份副本“投标文件”、一份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否则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为无效投标。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8 页 共 43 页 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必须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使用活页夹,否则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为无效投标。 3.电子“投标文件”(U 盘)除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PDF与 Word 格式)盖章外还应包含分项报价表(可复制粘贴格式),其内容须与纸质版一致。 24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22年 2月 14日至 2022年 2 月 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证件的复印件及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zhongjixinda@126.com,通过报名后磋商文件以电子邮箱的形式发送。 25 磋商小组构成:2+1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依法选取 2人。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9 页 共 43 页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 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潜在磋商供应商: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供应商及其响应的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10 页 共 43 页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3.投标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费用。 (二)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构成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11 页 共 43 页 4.1 磋商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评审方法和标准 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 响应文件格式 5.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5.2 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事项 7.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12 页 共 43 页 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供应商应当对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8.2 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成交后,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磋商报价 11.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响应服务及相关货物、工程(如适用)和总价,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13 页 共 43 页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2.响应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 12.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2.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2.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2.4.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2.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2.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响应有效期 13.1 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响应文件的制作 14.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 14.2 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在响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14 页 共 43 页 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响应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响应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5.3 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16.响应截止 16.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 17.2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五)磋商评审 18.成立磋商小组 18.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15 页 共 43 页 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8.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有参加磋商的资格。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18.3.1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8.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磋商 19.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9.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16 页 共 43 页 19.3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由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9.4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9.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9.6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给所有磋商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9.7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文件。 19.8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19.9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17 页 共 43 页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分 (10分) 1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总报价)×10。 2 类似业绩 (10分) 10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19年 2月至今)同类项目的中标/成交业绩,每有 1份得 1分,满分 10分(现场携带合同原件和对应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核查,并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3 服务团队 (10分) 10 供应商为本项目组成的服务团队,至少包括营养师 1名;中式面点师 1名;中式烹调师 1名,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所拟定的服务团队人员构成,人员资质等级、数量,从业经验等进行综合赋分: (1)团队人员构成合理,资格证书齐备,经验丰富的得 7-10分; (2)团队人员构成基本满足采购需求,有从业经验的得 4-6分; (3)团队人员构成及资格证书有缺项,不具有从业经验的得 1-3分。 现场未提供以上证书原件不得分。 4 服务方案 (40分) 40 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的每项得 1-5 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实施本项目的经营管理方案; (2)服务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3)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方案; (4)人员培训及管理方案。 (5)卫生管理及服务方案; (6)菜品搭配服务方案;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18 页 共 43 页 (7)设备维护保养方案; (8)考核机制的制定和相关违约处罚措施,以及相应承诺。 赋分说明:针对以上内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全面、可行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且优于其他供应商的得4-5分;方案较全面、可行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 2-3分;方案不合面,可行性、操作性不强或缺项的得 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5 应急预案及措施(20分) 20 供应商提供应急预案及措施的每项得 1-4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整体应急预案; (2)各类应急事件分级 (3)各类应急响应时间; (4)各类应急处理办法; (5)责任划分。 赋分说明:针对以上内容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及措施优于采购人需求或优于其它投标单位的得 4分;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2-3分;有缺漏项或未有针对性的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 6 售后服务 (10分) 10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审: 服务承诺详细、具体,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且具有更高服务标准措施的得 7-10分;服务承诺完整、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3-6分;服务承诺一般,无明显针对性的得 1-2 分;未提供不得分。 19.1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19 页 共 43 页 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19.11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响应无效 20.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20.1.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0.1.2未满足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0.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0.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0.1.5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20.1.6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保密要求 21.1 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1.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从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成交 22.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2.1 除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外,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3.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23.1 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4.发出成交通知书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20 页 共 43 页 24.1 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5.签订合同 25.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5.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5.3 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按响应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5.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履约保证金 26.1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7.履约验收 28.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八)质疑和投诉 29.质疑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21 页 共 43 页 29.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29.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29.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22 页 共 43 页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服务需求概述 供应商提供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职工餐厅餐饮的制作和服务;餐厅区域的卫生保洁;餐具用具的清洁消毒;各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垃圾、泔水的处理;成本控制等工作。 二、人员配备 供应商须响应餐厅用工人员不少于 9人(含管理人员) 三、餐厅服务要求 (一)伙食供应 供应商须负责职工餐厅约 150人的用餐制作供应。 早晨 7:30 准点开饭,早餐须保汤、粥不少于四种,辅食不少于四种、面点不少于五种的制作,符合《机关食堂管理规定》的要求。 中餐 11:40准点开饭,中餐须保证:主食不少于两种、辅食不少于八菜一汤的标准,符合 《机关食堂管理规定》的要求。 负责职工餐厅晚餐(加班、值班人员)用餐制作供应,晚餐按要求准时开饭,晚餐须保证合同相关要求及标准,符合《机关食堂管理规定》的要求。 备选品种中包含荤菜、素菜、面食、粥汤、水果等; 餐厅不定期制作各类酱制品,半成品及传统节日食品的供应。 (二)食品出品要求: 1、所有出品保证每周制定菜谱,保证菜品的鲜度及营养搭配的合理,使每位就餐人员科学、合理的饮食,在色、香、味上达到满意的效果。 2、根据所定制的菜谱合理进行调整菜品结构,根据季节的变化来调整菜品花色及主辅料搭配,突出菜品特点,百菜百味,各具特色。 3、每季度召开一次就餐人员座谈会,听取大家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菜品,就餐满意度逐步提升。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23 页 共 43 页 4、不符合以上标准的,甲方有权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三)现场卫生 要有完善的卫生制度和措施。 1、要有除“四害”计划和记录。做到餐厅内无蟑螂、蚊蝇、鼠虫。 2、负责区域卫生,保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炊事设施、设备、用具等无油污、无污渍。 3、上岗人员着装和标识一致。 4、餐具清洗干净,消毒彻底,无卫生隐患。 5、不符合以上标准的,甲方有权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四、管理要求 1、供应商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应在开展业务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2、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持有健康证、上岗证、身份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并报甲方备案。 3、为确保饮食安全,甲方有权对供应商的服务水平、饭菜质量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供应商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和员工投诉及时整改纠正。 4、供应商负责甲方餐厅供餐收费工作。 5、餐厅的水、电、天然气以及操作间的大型灶具等设备由甲方提供。如供应商要进行特殊装修、改造,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6、供应商负责餐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 7、供应商必须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餐厅管理 (一)食材验收和使用管理 1、验收食材,拒绝“三无”产品。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24 页 共 43 页 2、按需领取材料和配料,无过量积压,防止浪费。 3、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对过剩产品能做到贮藏和合理利用。 4、按甲方确定的用餐标准做好成本核算。 5、不符合以上规定的,甲方有权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二)设备、用具管理 1、设备、用具管理机制完善,有设备、用具台账。 2、有设备、用具日常维护(修)计划和记录。 3、赔偿能力和应急措施(因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因设备老化或其他原因由甲方调查后予以责任划分)。 4、不符合以上规定的,甲方有权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六、人员要求 (一)素质要求 1、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工作热情,责任心强,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2、精神面貌良好,无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劳动教养、刑事处罚记录、受过治安处罚等情况。 3、形象良好,具备一定的语言、形体素质,熟悉职业知识、接待礼节等。 (二)培训要求 1、工作人员需经过安全培训(包括饮食安全、消防安全、设备操作安全等),必须熟知饮食安全知识,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掌握自救逃生知识和炊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业务知识,餐厅管理规定等),掌握岗位职责,熟知《餐厅管理规定》《食品卫生法》等相关知识。 3、主厨须掌握一定的业务技能,能独立完成各种菜品的烹饪;帮厨须掌握一定的烹饪技能,能协助厨师进行餐品的加工和制作。 注:本次采购仅为餐饮服务采购,所有餐饮食材均由采购人提供。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25 页 共 43 页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仅供参考) (采购人)的 (采购项目名称)中所需 (采购人)经 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 号磋商文件,进行竞争性磋商。经磋商小组评审并经招标人确定: (成交供应商名称)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本合同书 b.成交通知书 c.合同特殊条款 d.合同一般条款 e.磋商文件(含澄清文件) f.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含磋商文件补充通知) 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职工餐厅餐饮的制作和服务;餐厅区域的卫生保洁;餐具用具的清洁消毒;各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垃圾、泔水的处理;成本控制等工作。具体内容见采购需求。 3、服务期限及责任 本项目服务期一年;合同期内,供应商若不能满足甲方要求(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托管期间乙方及其所聘用人员归乙方管理,不与甲方产生雇佣关系。 4、合同结算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结算价格为: 元。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按月进行支付。每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托管费用。 5、卫生管理 (1)托管期内,乙方须做好餐厅内操作间就餐区卫生工作,餐厅保持卫生整洁。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26 页 共 43 页 (2)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舍弃。 (3)必须自觉接受甲方行政或监督部门对食堂内工作的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意见须及时整改。 (4)厨房用品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洁的规定。 (5)不得向甲方供应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 (6)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制定医疗(或防疫站)的体验,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6、安全管理 (1)托管期内,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所有专职工作人员的薪酬,社保等,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意外等事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如烫伤,刀伤,燃气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等) (2)乙方专职工作人员应切实做好餐厅设施,设备的防火、防盗、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3)乙方专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甲方行政或监督和管理日常工作,对甲方提出的意见须及时整改。 7、违约责任 (1)乙方在托管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2)甲方保证乙方的经营环境不受内部或外来部门的干扰,一旦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协调,但乙方非法经营及非法活动除外。 (3)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员工膳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其承担 元违约金。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应膳食,如(设备无法使用,停电、停水、原材料提供不及时现象)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未能按合同要求供应膳食,如(设备被乙方损坏等现象)乙方视为违约。 (5)因乙方提供饭菜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责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 元违约金。 (6)若发生劳动纠纷的由乙方负责及时处理,未及时处理若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或社会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 元违约金。 (7)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者,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27 页 共 43 页 (8)甲乙双方若一方因故解除协议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 元违约金。 8、仲裁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9、其他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 10、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各自的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采购人: 成交人: 名称:(印章) 名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28 页 共 43 页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 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JXD-ZZQ/C-21102 (正本/副本)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29 页 共 43 页 目 录 一、响应函…………………………………………………………(页数) 二、响应一览表……………………………………………………(页数) 三、响应价格明细表………………………………………………(页数)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页数)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页数) 六、资格证明文件…………………………………………………(页数)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30 页 共 43 页 一、响应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自然日(日历日)。 五、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并承诺自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文件的、或者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六、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供应商: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31 页 共 43 页 二、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报价 大写金额(人民币): 小写金额(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 备 注 响应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32 页 共 43 页 三、响应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合同履行期限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33 页 共 43 页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序号 服务 名称 磋商文件规定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 2 3 4 5 …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34 页 共 43 页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35 页 共 43 页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36 页 共 43 页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37 页 共 43 页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38 页 共 43 页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39 页 共 43 页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40 页 共 43 页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供应商需按提供的服务或工程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41 页 共 43 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 年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第 42 页 共 43 页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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