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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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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2-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2NCZ000203

项目编号: NXSA-2022-ZC003

项目名称: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124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620000.00元

采购需求:

下载采购标段 下载标的名称 下载数量 下载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下载预算金额(元) 下载备注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蔬菜加工品 1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240000 /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畜禽肉 1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240000 /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蛋制品 1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24000 /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其他农副食品 1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116000 /
数量合计: 4 预算合计: 6200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 信用中国 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食品经营许可证;(5)投标企业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02-25 17:00:00 至 2022-03-04 17: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3-18 14: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4日 (节假日除外),进入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1)投标人应首先在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注册成功后,投标人用CA锁进入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可下载招标文件。(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者,投标一律不予接收。(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管理,办理CA锁、制作电子标书等业务,请加入QQ群(373236413)进行系统操作及业务咨询。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951-8303983。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 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 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地 址: 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路与丽子园交叉口向北
联系方式: 18895290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实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公寓E座2406
联系方式: 13995048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哈志斌
电话: 1889529070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任晨昱
电话: 13995048027

招标文件:

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定稿2-25.pdf

代理机构 :宁夏实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02-25

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 目 名 称: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招 标 编 号:NXSA-2022-ZC003包 段 名 称: 一标段采 购 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实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 年 2 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1第一章 投标邀请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000203项目编号:NXSA-2022-ZC003项目名称: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240000.00最高限价(元):620000.00采购需求: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蔬菜加工品1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240000.00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畜禽肉 1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240000.00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蛋制品 1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24000.00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其他农副食品1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116000.00 /数量合计:4 预算合计: 620000.00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食品经营许可证;(5)投标企业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三、获取招标文件3时间: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2022 年 3 月 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https://nxzbtb.com.cn)方式:电子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 年 3 月 18 日 14 :30 分整(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地点: https://nxzbtb.com.cn(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2022 年 3 月 4日 (节假日除外),登陆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https://nxzbtb.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1)投标人应首先在中世 e招电子交易平台(https://nxzbtb.com.cn)办理注册,注册成功后,投标人用 CA 锁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可下载招标文件。(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者,投标一律不予接收。4(3)系统实行 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锁、制作电子标书等业务,请加入 QQ群(373236413)进行系统操作及业务咨询。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地点: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951-8303983。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地址: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与贺兰山西路交叉口西北侧150 米联系方式:188952907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宁夏实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公寓 E座 2406联系方式:1399504802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晨昱电话:13995048027代理机构(如有):宁夏实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 年 2 月 25 日5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提供原材料供应,用餐人数 170 人左右,供应食材主要为:米、面、油、肉、蛋、奶、蔬菜、调料等。(详细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1 年2采 购 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地 址: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与贺兰山西路交叉口西北侧 150 米联系人:哈志斌电 话:18895290700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实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公寓 E座 2406业务联系人:任晨昱电 话:13995048027邮箱:418078353@qq.com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6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食品经营许可证;(5)投标企业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注: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文件附上述资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5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6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本项目未标注“原装进口”的产品不接受原装进口产品投标,标注“原装进口”的产品如果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不对其加以限制。7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9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710 项目预算金额: 1240000.00 元;最高限价: 620000.00 元11方式一:对公转账缴纳(缴纳时备注所投项目及投标人名称)01包:投标保证金:10000.00 元缴纳截止时间:以开标时间实际到账为准户 名:宁夏实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宁夏银行总行营业部账 号:0100 0140 9000 22268方式二:保函缴纳根据(宁财(采)发【2019】654 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降低各中小企业的交易成本,本项目鼓励各投标人以保函的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可登陆中世 e招电子交易平台(https://nxzbtb.com.cn/)自行录入企业信息开具电子保函。各投标人也可开具纸质保函。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扫描件上传至中世 e招电子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界面。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13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提供样品要求包括:(样品的制作标准和要求、接收及退还,样品检测报告,检测机构、检测内容等内容)14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日历日15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3月 18 日 14 :30 分整(以电子交易平台具体显示时间为准)投标文件提交网址:https://nxzbtb.com.cn(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文件份数:①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不同包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每个包段的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投标文件(pdf 格式),以上内容缺一不可。(网上递交)② 纸质投标文件:本次投标须在开标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2份。纸质投标文件须以网上递交的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和PDF 投标文件为准,各打印 2 份并补盖实物印章,采用胶装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活页装订,密封递交。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不8一致时,以电子版为主。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因电子交易系统运行出现问题,则启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16开标时间: 2022 年 3 月 18 日 14 :30 分整开标地点: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方式:远程开标解密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17 信用查询时间:评审工作开始之前18 核心产品:畜禽肉19 评标方法:适用 综合评分法20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21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22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23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标准收取收取形式: 现金或转账收取时间: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是25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26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无27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采购人代表 1 人及专家库内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4 人组成 5 人评标委员会。28本项目是否需要远程演示/招标/谈判:否远程演示演示/招标/谈判要求:9投标人须在电子投标机器上自行下载 TXLiteAVSDK_Win_Demo.exe,下载地址:https://liteav.sdk.qcloud.com/app/install/TXLiteAVSDK_Win_Demo.exe,或在供应商服务 QQ群“群文件”中进行下载。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评标过程进行远程异地演示。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 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等是否作为资格要求:否2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食品经营许可证3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无4 01 包供货期:1年5 01 包交货地点: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6 付款方式:周结7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是81.本项目必须网上投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获得电子交易平台安全证书(CA锁)及电子签章,且安全证书(CA锁)在有效期内。CA 锁代办及业务咨询地点:中世 e招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951-8303983。2.电子标书制作及递交等有关操作见本文件 14.1、15.3 及中世 e招网上下载专区栏目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s://nxzbtb.com.cn、供应商服务 QQ群:373236413。3.交易平台环境要求:(1)操作系统:Windows 7 (2)浏览器:InternetExplorer 11、10 (3)办公软件:Microsoft Office 2007 (4)PDF 软件推荐:交易平台自带 PDF 软件(路径:C:\Windows\winaip)。非以上环境可能出现错误影响其投标,登录交易平台时如提示更新插件则必须更新,否则影响其电子投标。4.供应商在报名后应立即以模拟数据填写投标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进行电子盖章,进入我的投标界面进行文件上传,以检测其电子投标机器环境是否正常,如有问题请在供应商服务 QQ 群中反馈并获得技术支持。如在临近开标的 48小时内发现电子投标机器环境有问题,导致技术支持无法在投标截止前解决其问题而影响电子投标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扫描件应保证清晰度,无法辨认的评审时受到影响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106.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供应商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7.供应商需远程开标。8.为保证开评标环节,系统环境稳定,投标人开标当天,解密所用电脑需为之前上传投标文件的电脑11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 投标人:是指投标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 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1.4.4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5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12相关规定。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3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 投标邀请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 供应商须知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 评标方法和标准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4.7 投标文件格式14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招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投标事项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15的实质性要求做出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2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投标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6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10.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投标,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0.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 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及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中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按其中要求签署盖章。11.3 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17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11.4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 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18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制作14.1 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14.1.1 投标人应按不同包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每个包段的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投标文件(pdf 格式),以上内容缺一不可。14.1.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电子章。14.1.3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1.4 投标文件应使用 A4 规格编制、编写目录、必须具有结构清晰、详细、完整的文档结构图(设置方法:在 word 中设置相应章节的段落大纲级别;查看方法:打开 word 视图中的“文档结构图”后能看到详细章节)。14.1.5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所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合法有效,经扫描后粘贴到投标文件的相关页上,为了保证系统电子化处理效率,在保证可辨认清晰度情况下扫描时应尽量降低扫描分辨率,输出为 jpg文件格式,以减少成稿文件的大小。对于以文字为主的文件扫描,建议最高 200DPI;对于图片为主且颜色丰富的文件,建议最高 300DPI。1914.1.6 投标人应自行确保投标文件的内容已充分覆盖了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中《评审对照表》和《评分对照表(如有)》中的各项要求,并准确将对应的起止页码填写到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评审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如有)》表格中每项后的起始页码和终止页码栏位上。14.1.7 为了保证系统整体效率,系统对所投递的电子文件有大小的限制,因此,投标人应尽可能降低本文件的大小,小尺寸投标文件将使递交更快捷、减少差错发生几率,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完整上传文件。14.1.8 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编制要求详见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中要求。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14.2.1 投标文件不区分正副本,投标人应使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 CA 锁对投标文件须盖章或签名的部位加盖电子印章(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2.2 投标人应首先编制 word 格式投标文件,然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的文件签章菜单的标书签章功能转换为 pdf 格式(对于页数较多的投标文件,转换完成后须自行检查总页数是否正确,是否存在丢失页数情况或者自行使用其他 pdf 转换工具转换),之后通过签章功能在 pdf 文件上加盖电子印章并保存到本地计算机,加盖了电子印章的 pdf 文件即为最终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投标须知前附表推荐的 pdf 软件自行确认加盖了 电子印章的 pdf 文件是否可以正常打开。2014.2.3 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14.2.4 须授权代表签字的,授权代表又无电子签名章的,可将授权代表手写签字扫描后再粘贴到签字处。14.2.5 可使用平台的批量盖章功能辅助快速盖章,盖章后须自行检查盖章是否存在缺漏,如有缺漏须自行补盖签章。14.2.6 采用扫描粘贴投标人公章或扫描法定代表人人名章而不加盖单位电子公章的为无效投标。14.2.7 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1 份:14.2.8 投标人将填写完毕的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的文件签章菜单的数据签章功能加盖电子印章并保存到本地计算机,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文件即为最终的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14.2.9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公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2115.2.1 如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须以网上递交的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和 PDF 投标文件为准,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5 条的要求打印并补盖实物印章,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活页装订,用于纸质存档。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主。15.3 文件递交15.3.1 加盖了电子印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和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须在电子交易平台的标书递交界面进行提交,提交前系统会自动在本地进行加密和数字签名,加密和数字签名后的文件除了会上传到系统中之外还会同步保存到本地计算机。15.3.2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集中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投标是否成功以交易平台的具体显示为准,系统以收到投标人发出的递交指令的时间作为其投标时间,如该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其投标将会被判定为无效。15.3.3 投标人须牢记投标加密密码,该密码将用于开标时解密其电子投标文件,如忘记密码或输入错误密码超过 10 次,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导致无法提取数据和供他人阅读文件,致使其投标失败。15.3.4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纸质投标文件。15.3.5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216.投标截止16.1 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递交投标文件。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提交)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将修改的投标文件和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递交到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23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5 其他开标要求:为保证开评标环节,系统环境稳定,投标人开标当天,解密所用电脑需为之前上传投标文件的电脑。18.5.1 解密:开标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开始输入解密密码,解密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停止解密指令。18.5.2 唱标:停止解密后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提取各投标人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中的相关数据并进行唱标、形成开标一览表,须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18.5.3 开标时,投标人需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加盖 CA 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以代替授权代表进行签字。18.5.4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了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输入密码错误(10次输入机会)、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其《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填写、盖章不规范等导致系统无法解析的、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损坏的、无法正常打开的文件(以投标须知前附表推荐的 pdf 软件判定为准),将会被视为投标无效。2418.5.5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负责记录,唱标后形成开标一览表并由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远程开标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开标过程,查看开标结果并在开标一览表上进行电子签署。若投标人不进行相关签署,将被视为其对开标一览表中所载内容无疑议。18.6 应急开标程序18.6.1 电子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开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在相关监督部门的同意下可启动应急开标程序。(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开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可采取的应急措施包括:(1)对未在系统中开标的可暂停开标;(2)对已在系统中开标的应立即停止;(3)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开标。(4)对解密环节出错(因系统故障原因导致)的投标人,通过系统的备案功能进行文件上传备案,对备案文件与网上递交的文件不一致(系统通过数字签名进行验证)或备案文件未按照本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签署导致系统无法备案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25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或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投标。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720.4 如本项目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0.4.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4.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0.5 如本项目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若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人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第 20.4 条规定处理。20.6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8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投标无效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比较与评价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22.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922.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及《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单位,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22.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废标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024.保密要求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5.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5.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 。2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 由评审委员会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6.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3127.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 告知招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七)合同及履约验收29.签订合同29.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9.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9.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32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1.履约验收以与采购人合同中约定为主32.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4.质疑34.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33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4.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4.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5.投诉35.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5.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34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一、供货地点位于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二、货物价格须按每周市场调价为基础。三、就餐人数:工作人员 170 人左右。四、采购人下订单订货:1、采购人会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向配送商下达第二次配货的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 号)、宁夏财政厅宁财便函[2019]804 号、银川市财政局银财发[2019]339 号规定,投标单位所供农副产品总数量的 10%, 必须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 网址: www.fupin832.com)上采购。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我区 8个国家级贫困县(盐池县、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的农副产品。3、配送商接到订单后,个别品种因天气、季节等客观原因缺货而无法提供或质量无法保证的,配送商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经采购人同意修改订单,严禁未经采购人同意私自调换蔬菜品种或部分品种、数量不投标。4、双方可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订单的品种和数量。配送商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时蔬品种供采购人选择。五、配送要求:配送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运输车辆为有厢式冷藏货车或厢式货车;车体内外干净、整洁;不得人货混装;配送人员有健康证。如配送商漏单则须无条件补货, 补货物资必须以第二天补货至送货地点。六、售后服务1、投标方须明确物资质量保证期。352、投标方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3、投标方须在“三包”范围内无偿提供满足需求方提出的参数要求。4、投标方就所提供的物资必须在 30 分钟内投标,30 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伴随式保障。5、投标方须提供一份能够一次性保障 170 人左右,1 日份额的应急保障食品清单,并具有长期提供应急保障的能力。6、其他未知情况下的保障服务。7、付款方式为月结。8、配送价格包含配送企业的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注:主要食材为蔬菜、米、面、油、肉类(牛、鸡、鸭、鱼、海鲜、羊肉)、禽蛋、调味品、日用百货等。七、 质量要求1.肉类鲜肉具体质量标准: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肉的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明。2.水产类鲜活水产: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无烂嘴及其它外表损伤;整鱼新鲜有光泽,眼球突出;鱼腹坚实不膨胀。363.禽蛋类内脏去除干净,肌肉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保有鸡、鸭、鹅固有的正常气味。无长毛及绒毛、毛根,口腔及宰刀口无血污和杂质、无紫斑瘀血,净腔,禽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整齐。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明。4.冷冻品类1)冻肉类,化冻时,有肉的正常味,略潮,没有熟肉味。无杂质,无肌肉风干现象,无白、黄、绿斑、污血及过多冰衣;按标准部位分割,外包装无破损,有生产日期。2)冰冻水产:解冻后体表粘液透明,滑而不粘,气味正常,鳃盖紧闭,鱼体肌肉有弹性,不易压出凹陷或凹陷能迅速复平。大小均匀无伤痕。5.豆制品类:白色或淡黄色,具有豆腐特有之香气,味正,块形完整,软硬事宜,质地细腻,有弹性无杂质,手摸不滑溜。6.干货类:干燥清爽,不霉烂,外观整齐均匀,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光泽。7.蔬菜类:要求无烂叶、黄叶,去泥、去皮、去叶等,利用率在 98%以上,每批蔬菜的蔬菜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无公害蔬菜的标准,并出据《农药残留检验报告》。1)叶菜类:包括白菜类、甘蓝类和绿叶菜类的各种蔬菜。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37无抽薹(菜心除外);结球的叶菜应结球紧实;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根。花椰菜、青花菜属于同一品种,形状正常,肉质致密、新鲜,不带叶柄,茎基部削平,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花椰菜、花球洁白,无毛花、青花菜无托叶,花球青绿色、无紫花、无枯蕾现象。2)茄果类:包括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于同一品种规格,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3)瓜果类:包括黄瓜、瓠瓜、越瓜、丝瓜、苦瓜、冬瓜、南瓜、佛手瓜等。属于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不带泥土,无畸形瓜、病虫害瓜、烂瓜,无明显机械伤。4)根菜类:包括萝卜、胡萝卜、大头菜、紫甘蓝等。属于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畸形、裂痕、糠心、病虫害斑,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5)薯芋类:包括马铃薯、芋、姜、豆薯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机械和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马铃薯皮不能变绿色。6)葱蒜类:包括大葱、小葱、四季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和大蒜的青蒜保留干净须根,去老叶,韭菜去根去老叶,蒜头、洋葱要去枯叶;可食部分质地细嫩,不带泥沙杂质,无病虫害斑。7)豆类:包括豇豆、菜豆、豌豆、蚕豆、刀豆、毛豆、扁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食荚类:豆荚新鲜幼嫩,均匀。食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388)水生类:包括茭白、藕、荸荠、慈菇、菱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泥土、杂质、机械伤,不干瘪,不腐烂霉变,茭白不黑心。9)多年生类:包括竹笋、黄花菜、芦笋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幼嫩,无病虫害斑,无明显机械伤。10)芽苗类:包括绿豆芽、黄豆芽、豌豆芽、香椿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8.水果类:新鲜,无皱皮、干涩现象,外观有光泽,无变色 ,果形饱满无异形,无机械损伤。 无不良病虫害,表面,中间无虫卵遗留,无虫眼。成熟度适中,无污染残留农药 。水果外包装须完整干净。9.调味品类:预包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10. 大米类: 预包装必须符合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拥有“SC“认证。提供的货物为生产日期 3 个月内大米。11.面食类:必须符合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拥有“SC“认证,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各类货品,保证新鲜度,保质期不得超过 1/3。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 。12.食用油类:预包装,必须符合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拥有“SC“认证。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二。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13.其它(食品添加剂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9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二、符合性审查工作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投标。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40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中小企业: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监狱企业: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5)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2.同品牌处理办法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 /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 / 。3.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由评审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41六、资格审查表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投标人名称结论(“通过”/“不通过”)注:1.本表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并如实填写。2.审查项目有一项不满足则结论为不通过42七、符合性审查表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投标人名称结论(“合格”/“不合格”)评标委员会签字:__________43八、评审因素和指标1、评审总分为 100 分(A1+A2+A3)序号评审项目标 准分评分标准A1投标报价30 分投标优惠率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30。评标基准价为优惠率最高的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多可得 30 分。注:1.结算价格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距供货前一日最近的一期价格监测数据中的价格为准, 结合供应商所投标报价报下浮率后为最终结算价。2.投标下浮率在 0%-100%范围内取值,若投标下浮率超过 15%, 投标供应商需列出所投产品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包含供应商的利润分析、成本分析等,说明理由并须提供近三个月以来所投产品的进货发票作为成本说明凭证。A2商务评审15分综合实力10 分具有保鲜仓库和冷冻库的得 3 分,提供建设合同或租赁合同及发票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具有冷藏配送车和箱式封闭式货车的得 2 分。(车辆必须在投标企业名下,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明确本项目配送负责人,并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健康证的得 2 分;配备除负责人之外不少于3名配送人员,并提供配送人员身份证、健康证的得 3 分。(以上人员需要提供 2021 年 10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44类似业绩5 分2019 年-2021 年类似业绩,每有一项得 1 分,直到满分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AA3技术评审55分技术标响应情况(货物需求)15 分满足招标文件全部供货需求的得 15 分;有一项负偏离扣 3 分,扣完为止。配送方案5 分根据投标人的实施方案是否满足用户需求,以及包括制作、管理、配送、人员配置、仓储及验收方案等是否科学合理、可行性进行评分。1、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完整齐全,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且优于其他投标人的得 4-5分;2、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 2-3 分;3、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基本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 0-1应急供货预案5 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计划预案中有制定的服务规范(包括发生暴雨等灾害安全管理及应急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食材的紧急需求等情况(对配送人员的临时补充)应急预案及相应计划预案的措施,根据以下内容进行打分。1、制定的服务规范及应急方案非常细致、全面,各种应急处理预案准备充分的得 4-5 分;2、制定的服务规范及应急方案比较细致,各种应急处理预案准备比较充分的得 2-3 分;3、制定的服务规范及应急方案不够细致,各种应急处理预案准备不够充分的得 0-1 分;评委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新冠病毒防控方案及措施进行比较、综合评审: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根据以下内容进行打分。1、投标人制定的方案、组织等内容全面、详45新冠病毒防控方案5 分细,目标明确、任务清晰,内容完整,充分考虑用户需求,方案针对性和可行性高的得 4-5分;2、方案内容基本能满足本次项目技术要求及内容,方案内容有偏差,理解与分析不到位,无分析,管理方案有重大缺失的得 2-3 分;4、投标人未提供方案的或理解分析出现负偏离不能满足采购人基本建设要求的得 0-1 分。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承诺10分1、投标人提供建立企业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 明确食品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且承诺全面、措施可行、责任到位的得 4-5 分,承诺基本全面、措施可行的得 2-3 分,承诺不全面、措施一般的得 0-1分。2、投标人提供一份详细的质量保证承诺书,对所供质量保证及食品货物做出承诺,出现质量或卫生安全问题应采取的措施,承诺履约过程中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立即取消其履约资格,并承担所有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承诺全面、措施切实可行、责任到位的得 4-5 分,承诺基本全面措施可行的得 2-3 分,承诺不全面措施一般的得 0-1 分。应急计划预案5 分投标人认为可能出现的其他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具体性进行综合评分,具体且符合本项目的得 4-5分;应急预案有部分疏漏的得 2-3分;应急预案不符合本项目的得 1 分;未提供应急预案的不得分。售后服务10 分1、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得 6-7 分;售后服务承诺周到,具有服务体系的得3-5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的得 1-2 分;不合理或未提供则不得分。2、针对本项目配送时间承诺,投标时间 30 分钟内得 3 分、1-3 小时内得 2 分,超过 3 小时不得分。46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2)技术评分为各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3)价格评审价格核准:评委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优惠率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30备注: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废标处理下列情况出现将视为招标失败,即废标:2.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3.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在封闭状态下在评审小组内部进行;3.2、在开标直至宣布评标结果之前,投标人不得向参加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473.3、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参与评标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过程和内容。3.4、评审小组无需向投标人解释评标过程或结果。注: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1)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2)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3)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事项;(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的事项;(7)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8)非区间评审因素对应区间得分;(9)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10)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11)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48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配送方: (以下简称乙方)通过公开招标,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展“ ”工作,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服务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服务内容1.服务内容:甲方拟定计划,向乙方发出,乙方按计划内容配送相应货物至甲方指定地点。2.服务地点:3.服务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4.服务金额:中标费率 ,具体情况以实际结算为准。第二条 配送流程1、甲方根据采购计划表,提前 24 小时以电话、短(微)信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向乙方发出配送要求,并明确品名、数量、质量、配送时间及特殊要求等。2、乙方按甲方配送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货物,经甲方验收签字后方可49入库。第三条 配送要求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配送服务工作进行验收:1、配送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运输车辆为厢式冷藏货车或厢式货车;车体内外干净、整洁;不得人货混装;配送人员有健康证。2、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货物按规定时间送至交货地点,根据甲方要求协助甲方验收人员称重入库。3、甲方临时性计划安排需乙方补送货物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送达,且保证数量和质量。4、乙方每日配送过程中,一并将销货清单一式两份送达甲方,经甲方验收人员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送货凭证和结算依据。第四条 配送质量要求1、大米、面粉、食用油、辅料、调味品等标准: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各类货品,保证新鲜度,注意保质期,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于内容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2、肉、禽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标准:本地鲜肉、不带碎骨、肉色鲜艳,无病变、不打水,层次分明。3、蔬菜类及水果类标准:外形新鲜正常,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不含土,无虫害、虫咬、发霉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4、半成品熟食类标准: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当日加工、无异味、卫生、50色泽鲜艳。5、豆制品类标准:新鲜、色泽鲜艳、细腻、无涩味、无变质、包装卫生、无污染,当天配送。6、中标人负责供货产品得食品安全,采购人可随时进行货物质量抽检,中标人必须配合抽检工作或提供相关货物卫生安全证明材料,中标人还须做到来源可溯。第五条 履 约 验收方案 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2、履约验收时间乙方完成服务内容并达到当日使用要求后,可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当日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由采购单位组成两人以上验收小组进行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和批次提供配送服务。乙方应对每次提供的服务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送货清单。清单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依据。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经甲方通知乙方未按时在场参与验收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作出的验收结果。在验收过程中,乙方所51提供的服务内容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5、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各项承诺、合同要件、技术方案、配置型号等内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工作。6、履约验收验收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各项承诺、合同要件、技术方案、配置型号等要求,属于合格。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采购物资有短缺、损坏或不符合合同条款和质量标准的情况,乙方负责补齐、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费用结算方式乙方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如实按照中标优惠费率按照市场价格配送;若乙方配送食材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 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费用结算:以转账形式结算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足额正式发票及配送凭证,甲方尽快办理支付手续,所有费用按要求转入乙方对公帐户。帐 户名称:帐号:52开户行:第七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所供应商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如因乙方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需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2、甲方有权对乙方日常配送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罚款,对发现的问题有权发出限期整改通知或提出改进建议。3、甲方有权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品质好,指定品牌要求乙方供货。4、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容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必须在计划明确时间送到现场)把指定商品准时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2、因乙方配送人员或车辆在甲方区域内造成人员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如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数量,不足部分乙方应当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补足,并承担逾期交货违约责任,逾期交货时间从合同规定交货时间起计算。4、其他权利义务:4.1、没有不可抗力因素存在情况下,计划商品乙方没有按约定时间(送货当天上午 9:00 前)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每迟到一次罚款53100 元,从当月货款扣除。如影响正常工作(9:30 以后)甲方有权自行采购,所产生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4.2、乙方应该严格按照甲方计划送货,供货数量超过计划数量的10%以上给予无条件退回。超出计划数量 10%的部分不予结算。甲方计划物资乙方原则上应该一次送达,对于无法一次送达的,应该提前与甲方沟通,如不告知、不沟通、不配送的,每次罚款 200 元,从当月货款扣除。4.3、乙方交付的物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乙方给予无条件退换,拒不退换,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连续发生不合格商品退换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4.4、乙方指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更换频率一季度不得超过一次,更换项目负责人时需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4.5、乙方应按合同规定配备足够的配送人员,确保物品及时配送到位。乙方派出的配送人员应使用文明语言,礼貌热情地为甲方做好配送服务,杜绝工作中出现违法乱纪等行为,配送服务中如因乙方配送人员不慎造成甲方财产损坏、人员人身伤害等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6、为保证合同执行价格调整的公开透明,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食材物资市场调研。4.7、因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需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第八条 违约及解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行为成为不必要或不可54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3)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第九条 其他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一方可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7日内予以明确书面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3、项目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约定,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所签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五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55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封 面)投 标 文 件项目名称:包段名称:供 应 商:(盖章)年 月 日56目录一、投标函………………………………………………(页数)二、开标一览表…………………………………………(页数)三、采购需求投标表……………………………………(页数)四、商务条款偏离表……………………………………(页数)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投标详情……………………(页数)六、资格证明文件………………………………………(页数)57一、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我方总投标报价优惠率为市场价的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日历日。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投标人: (盖公章)58地址: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59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价格 优惠率为市场价的 %供货期限项目负责人备 注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授权代表姓名(签字):年 月 日60三、采购需求投标表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投标情况 偏离情况技术参数要求 技术参数要求12345…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年 月 日61四、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1 ......2 ......3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年 月 日62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投标详情(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63六、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宜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 号]的要求,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其特点在采购文件中作出专门规定,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分支机构中标或成交后,可以作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给分支机构。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法定身份证明。2.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取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的做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要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指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后,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64(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 (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详细通讯地址: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后附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5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 政 编 码 :传真:电话:(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66(三)投标保证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作为违约赔偿金。1.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2.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后不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中标后不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招标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人: (盖公章)地址: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67(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68(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69(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70(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 供应商需按提供的货物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72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73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7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75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76(八)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2.资金来源 3.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7.其他投标事项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9.投标文件的组成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投标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投标截止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1.投标无效 22.比较与评价 23.废标 24.保密要求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28. 告知招标结果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30.履约保证金 31.履约验收 32.招标代理费 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13.其它(食品添加剂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六、资格审查表 七、符合性审查表 八、评审因素和指标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投标详情 六、资格证明文件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八)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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