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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欣盛置业有限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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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消防工程

招标详情

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消防工程

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消防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联发黛山璟悦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03-500120-04-05-96003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联欣盛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云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本项目消防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工程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均田村和莲生村、青杠街道莲花村。

2.2 项目规模:69309.51m2 (规证面积),估算价约800万元。

2.3 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图示范围内的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包含室外土石方开挖、回填)、喷淋系统、消防水泵房内设备及管线、防排烟系统(含风管管道防火包封、车库挡烟垂壁、商业排油烟系统、柴发井道内尾气排放管道等)、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内设备及管线、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含防火卷帘门控制箱)、防火门控制系统(含接线及模块安装)、消防电源监测系统、漏电报警系统、余压监控系统、一氧化碳系统以及相关专业的联动,车库和楼层灭火器,消防管道穿墙、穿楼板的套管加设(消防管道穿梁、穿剪力墙、穿屋面的防水套管除外)及套管与管道间缝隙的填塞以及施工图上所有的风口、百叶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2.5 计划总工期:503日历天,开工、竣工的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出具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业绩: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1个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消防工程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2 月 25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其他招标资料、答疑、补遗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3 月 18 日 11 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1-6渝兴广场),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重庆联欣盛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3-6277287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云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3618278583

2022年 2 月 25 日


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消防工程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23904808710630012044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6232813760000691658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3111230034020022006



2、附件九:重庆标准施工界面划分表.xlsx
3、招标清单(EXCEL版).rar
4、图纸.rar
1、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消防工程-招标文件(定稿).docx




项目名称: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消防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重庆联欣盛置业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云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二○二二年二月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消防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联发黛山璟悦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03-500120-04-05-96003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联欣盛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云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本项目消防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工程的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均田村和莲生村、青杠街道莲花村。2.2 项目规模:69309.51m2 (规证面积),估算价约800万元。2.3 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图示范围内的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包含室外土石方开挖、回填)、喷淋系统、消防水泵房内设备及管线、防排烟系统(含风管管道防火包封、车库挡烟垂壁、商业排油烟系统、柴发井道内尾气排放管道等)、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内设备及管线、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含防火卷帘门控制箱)、防火门控制系统(含接线及模块安装)、消防电源监测系统、漏电报警系统、余压监控系统、一氧化碳系统以及相关专业的联动,车库和楼层灭火器,消防管道穿墙、穿楼板的套管加设(消防管道穿梁、穿剪力墙、穿屋面的防水套管除外)及套管与管道间缝隙的填塞以及施工图上所有的风口、百叶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2.4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2.5 计划总工期:503日历天,开工、竣工的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出具的开工通知书为准。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业绩: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1个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消防工程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业绩。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2 月 25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其他招标资料、答疑、补遗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5. 投标文件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3 月 18 日 11 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1-6渝兴广场),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重庆联欣盛置业有限公司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3-62772873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云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36182785832022年 2 月 25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重庆联欣盛置业有限公司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3-6277287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云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3618278583 1.1.4 项目名称 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消防工程 1.1.5 建设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均田村和莲生村、青杠街道莲花村 1.1.6 建设规模 69309.51m2 (规证面积),估算价约800万元。 1.2.1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资金。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图示范围内的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包含室外土石方开挖、回填)、喷淋系统、消防水泵房内设备及管线、防排烟系统(含风管管道防火包封、车库挡烟垂壁、商业排油烟系统、柴发井道内尾气排放管道等)、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内设备及管线、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含防火卷帘门控制箱)、防火门控制系统(含接线及模块安装)、消防电源监测系统、漏电报警系统、余压监控系统、一氧化碳系统以及相关专业的联动,车库和楼层灭火器,消防管道穿墙、穿楼板的套管加设(消防管道穿梁、穿剪力墙、穿屋面的防水套管除外)及套管与管道间缝隙的填塞以及施工图上所有的风口、百叶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进水管以及消防管道穿屋面的防水套管,及消防巡检柜由总包施工,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凡属施工图示范围内的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测系统、漏电报警系统、防火门控制系统、余压监控系统、一氧化碳系统、消防喷淋系统穿楼板、穿梁、穿墙(含剪力墙)的孔洞、通风工程孔洞的预留预埋和线管、盒的预埋及线槽桥架等工作交由总包单位施工,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内;配电部分的工程量,如果是双电源控制的从相应的双电源控制箱后开始计算(水泵及风机等动力电源),双电源控制箱(含双电源控制箱)之前的由总包单位负责。 1.3.2 计划工期 503日历天,开工、竣工的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出具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2.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1个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消防工程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5.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 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做出到岗履职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只能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5.其他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附拟派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特别说明:(1)上述1~5条所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必须保证所有资料清淅可辨,可不提供相应资料原件备查。上述1~5条,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①社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②投标文件中对养老保险的要求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的连续养老保险。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4)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或合同谈判过程中有投标人投诉或经招标人核查并经查实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各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招标人澄清时间 2022 年 3 月 3 日17:30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 1.11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2年 3 月 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质疑区提交质疑。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2 年 3 月 18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原则:1、计价原则: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图招标范围内总价包干(包括投标人应完成本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并达到交付标准所采取的一切措施费等,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投标人已经在报价中考虑)。本合同价款采用招标范围内施工图总价包干,但实际未实施部分应全额扣除。1)不管招投标清单的错漏项,以及工程量是否准确等均不对总价进行调整。2)实际施工尺寸与施工图尺寸的差异而引起的工程量变化等均不对总价进行调整。3)除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外,其余不对合同总价进行调整。2、以本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现场踏勘、施工方案、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3)、《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及投标人企业定额、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3、本工程的措施费(含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包干使用,中标后不作调整。投标人投标时结合相关造价文件中规定的费用、现场踏勘、施工方案等自行考虑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即:相关造价文件中规定的费用,为本工程所发生的赶工费及多次转运,甲供材料及设备的装卸配合、移交、保管以及检验、检测、试验等一切为保障工程施工顺利实施而采用的各种措施而发生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等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投标人根据现场施工情况考虑的任何施工措施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总价中充分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招标范围、图示内容和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本工程重点: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给排水消防管道的施工;送风排烟系统的施工。技术关键点:施工现场的空间管理、消防系统水压试验及成品保护。4、本工程的风险费包干使用,中标后不作调整。投标人投标时自行考虑将此费用纳入综合单价及总价中。为此,各投标人应考虑本招标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期间按国家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及人工、各种材料的涨价;停水、停电的影响;施工受阻的影响;下雨、高温的影响;增值税;代购材料、与项目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施工发生的费用、材料多次搬运、特殊检验试验费、抢工费、不可预计的安全措施费、建筑垃圾清理外运等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全部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算。招标人、监理单位提出在工程满足安全和使用的前提下,经设计单位同意的更改,施工方须无条件接受。5、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单列,必须按招标人提供金额填报,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做调整。6、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及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并且必须列出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分析表(纸质版可不提供,提供电子版),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7、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否决投标处理。8、在合同实施期间,变更签证按合同约定执行。9、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10、人工费:10.1本工程人工单价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1期公布的市场人工指导价,由各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相应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11、材料采购及报价11.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11.2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投标人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1期公布的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行情以及投标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承担材料价格涨跌风险,投标文件材料单价采用不含税单价。中标后,所有材料价格除合同约定外均不作调整。并且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价格应与“人材机价差表及未计价材料表”中的相应材料价格一致。11.3材料运输距离由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中标后不调整。11.4本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设备)须采用下表规定品牌(厂家)的产品或采用与之相当的品牌(厂家)的产品;使用前报招标人确认,若招标人认为中标人所使用的材料品质存在缺陷,或者偏离图纸及规范要求(以设计和监理书面意见为准),不能适用于本工程,招标人有权按下表中约定的该材料品牌中指定一种供中标人使用,招标人不承担因更换材料品牌而调整材料价格及相关费用;中标人拒绝按招标人要求更换,该种材料改为第三方供货,招标人收取中标人该类材料费的20%作为违约金,并按招标人实际支付的货款从中标人的结算价款中扣除。 附表 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表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品牌或生产厂家 1 报警设备 海湾、泰和安、北京利达、北大青鸟、上海松江 2 风机 浙江荣文、重鼓、钜联(浙江绍兴上虞腾翔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上虞、上风、浙江荣文 3 风口、风阀 重庆铂胜(重庆铂胜通风设备有限公司)、重鼓、靖江鑫隆 4 电线、电缆 三峡电缆、江苏克成、江苏远红、上海起帆、江苏东南、力缆、广东天虹 5 消防水泵 华宇(西安航天泵业有限公司)、上海熊猫、上海凯泉、上海连成 6 消防器材 安生(福建省南安泉柳消防器材厂)、力启(福建泉州市力启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白沙、川消 7 喷淋头 安生(福建省南安泉柳消防器材厂)、力启(福建泉州市力启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白沙、川消 8 消防阀门 川消、白沙、自贡中压、天津塘沽沃特斯、上海正丰、天津华顺通 9 沟槽管件 一诺(潍坊一诺机械配套有限公司)、白沙、赣玛、迈克、晟群 10 热镀锌钢管 华岐(唐山京华制管有限公司)、牛头、利达 11 钢丝网骨架复合管 联塑、顾地、得亿、伟星 11 气体灭火系统 川消、四川齐盛、荣光宁海、江西清华 12 防火卷帘 光明、重庆杰科、重庆金钢 13 消防配电及控制柜、箱内元器件 贵州长征开关、良信、南京亚派、上海人民、厦门宏发12、规费:为不可竞争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所规定费率,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未发现的,结算时若投标人填报费率高于标准费率,按标准费率结算;若投标人填报费率低于标准费率,按投标人填报费率结算,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招标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只对已完合格工程支付60%工程款,并要求退场。13、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按《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规定费率和国家当前的增值税政策,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未发现的,结算时若投标人填报费率高于标准费率,按标准费率结算;若投标人填报费率低于标准费率,按投标人填报费率结算,但税票额必须按增值税税率9%开具,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招标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只对已完合格工程支付60%工程款,并要求退场。14、投标人中标后,投标总价包干,除因国家增值税政策变化合同价需作相应调整外,不其余做任何调整。 3.3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投标人只能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方式一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保函无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 以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6万元整(人民币)3. 投标保函有效性:电子投标保函的有效性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提交的投标保函缴纳情况的信息为准。4.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保函。二、投标保函的注销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消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投标保函。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二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顺延。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6万元整(人民币)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提交的保证金缴纳情况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消防工程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市场主体基本账户登记方式调整为: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办理基本账户登记手续。7、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63626436。 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本须知第1.4.1项规定。 3.5.3 近年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相关格式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2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光盘2张(包含投标文件所有资料,且应包括商务部分相应的EXCEL及广联达软件格式的电子文本格式),技术方案不分正副本。注:1)正、副本封面需加盖投标人鲜章,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光盘须盖有投标人公章。 3.7.5 装订要求 本工程《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方案、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排版,并应编制目录,从目录页后逐页标注页码。(2)资格审查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排版,并应编制目录,从目录页后逐页标注页码。(3)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排版,并应编制目录,综合单价分析表只提供电子文档,可不提供纸质表格。(4)技术方案的装订要求《技术方案》面页使用A4厚型白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居中标明“技术方案”;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章后沿密封线折叠成腰约10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胶装成册;面页除了“技术方案”四字和右下角密封处印章外不得有其他印记;密封后的面页及整个《技术方案》均不得出现白页、残页和倒页,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及与本工程无关内容;《技术方案》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4或A3白纸,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技术方案》计零分。技术方案原则上不得超过200页。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文件袋用“投标函部分”袋、“技术方案”袋、“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和电子光盘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技术方案装入“技术方案”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5.“投标函部分”、“技术方案”、“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注:如投标文件较厚,上述各部分投标文件不能装入相应的一个袋中,投标人可按上述要求增加投标文件袋。文件不能装入相应的一个袋中,投标人可按上述要求增加投标文件袋。 4.1.2 封套上写明 1.投标文件大袋封套上必须写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消防工程投标文件在2022年 3 月 18 日 11 时 00 分(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2、资格审查文件封套上必须写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消防工程资格审查文件在2022年 3 月 18 日 11 时 00 分(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3 月 18 日 11 时 00 分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房间号见当天展示牌)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房间号见当天展示牌)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投标确认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在开标现场不能提供以上有效的资料,将认定为投标人参会人资格无效,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A.展示以电子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缴纳名单,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金额、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时间等,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保证金来款账户非基本账户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B. 展示以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缴纳名单,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金额、投标保函提交时间等。电子投标保函应在投标載止时间前提交至指定系统,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6)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7)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8)随机开启投标文件,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相关专业专家和2名招标人代表共7人组成。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拟中标人 口是■否,推荐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7.3 履约担保 1.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电汇、转帐、担保书或银行保函(独立保函))2. 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工程合同总价的3%,币种为人民币。3、履约担保采用保证金形式缴交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十五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递交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且在三日内凭付款凭证到招标人处换履约保证金收据,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依序另行通知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联欣盛置业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两路口时代天街支行帐 号: 31000385091001126384、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交的,投标人提供的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应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银行业金融机构指那些冠以“银行”名称且为支行及其以上级别的金融机构。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十五日内将银行履约保函递交至招标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依序另行通知中标候选人。5、采用担保书形式提交的,担保机构可为厦门金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等类似的正规担保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十五日内将担保书递交至招标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依序另行通知中标候选人。6.履约保证有效期:履约保证有效期从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之日起,在中标人竣工验收合格后,且通过所在地建委资料备案后为止。7.履约保证金的扣除: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若有发生(不限于)违约金、损害赔偿等及农民工工资纠纷事宜等,中标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等及若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事宜的赔偿,招标人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或向银行保函提供者索赔。8.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本工程竣工验收且通过项目所在地建委资料备案后,中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纸质申请。招标人收到申请并扣减中标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里扣回的款项后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退还或解保。(招标人无需向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8.1 重新招标 按投标人须知第8.1执行。 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同容 10.1 最高限价 本工程招标设置最高限价于开标前15天发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相应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相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10.2 工程结算 具体详施工合同条款约定。 10.3 工程款支付 具体详施工合同条款约定。 10.4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给重庆云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得单列。 10.5 入场交易费 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的,招标人、中标人应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价[2018]54号文件执行。此费由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向交易中心一次性交纳。中标人按70%,招标人按30%缴纳。 10.6 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7 特别说明 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出现本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投标报价、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的否决投标条款的情况,如评标时未发现,在中标后招标人按最不利于中标人的原则进行修正,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修正结果,如不接受,招标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并对已完合格工程支付70%工程款,并要求退场。2、投标人应恪守诚实信用,如因投标人出现虚假报价、串标等不利于招标人的情况出现时,招标人有权取消本次招投标结果并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要求投标人支付违约金。3、对于因投标人存在虚假投标、串标等不利于招标人的情况时,招标人有权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修正,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修正结果。4、对于因投标人存在虚假投标、串标等不利于招标人的情况时,对已完合格工程招标人仅支付60%工程款,并要求投标人退场。5、有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只对已完合格工程支付60%工程款,并要求退场。(1)因本工程施工涉及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及交叉作业等工作,全权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中标人无法完成沟通、协调及交叉作业等工作因此而延误工期的情况。(2)未完成招标人规定的节点工期。注:本附表与后文不一致的以本附表为准1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获取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本工程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电子资料);(6)图纸(电子资料);(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前附表1.10.3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投标人提问区或者相应法定网站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或者在相应法定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2.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仍有异议的,可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将答复以补遗的形式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或者在相应法定网站发布。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按照本章第2.2款招标文件的澄清相关内容及方式执行。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部分(二)商务部分(三)资格审查部分(四)技术方案以上所有投标文件的装订和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 投标报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补遗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保证金。3.4 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保证金格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 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的投标人保证金在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5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保证金须在第一中标候选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2)中标人在接到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不到招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5)本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3.5 资格审查资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技术方案不分正副本。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组成。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6.1.4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6.1.5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6.1.6 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本程序规定进行评标,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6.2 评标原则(一) 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二) 依法评标、严格保密;(三) 反对不正当竞争;(四) 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7.1.1 定标原则: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价标准的投标,为推荐中标候选人。7.1.2 定标方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招标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施工合同的,招标人也可依法重新组织招标。(3)中标价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7.2 中标通知7.2.1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缴纳相关费用和履行完毕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义务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如中标人未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义务(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及未领取中标通知书,将视为无故弃标,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 工期 项目经理 备注 签名 招标最高限价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 我公司拟建的 工程于 年 月 日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并经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中标金额 元(大写: ),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 元。中标项目规模: 中标工程范围: ,中标工期 日历天,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由 担任。本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到我公司签订承发包合同。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五:投标确认书投标确认书(招标人名称):我单位参加 工程的投标,对贵单位 年 月 日发出的该工程招标文件及其相应的补遗资料、答疑、书面通知等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公司保证本工程中标后绝不转包给挂靠公司,一旦建设单位发现、查实我公司有转包挂靠行为,我公司甘愿承担违约责任或违约金。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地址:电话:传真:年 月 日备注:投标确认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现场核验身份时递交,否则当众退还其投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签字盖章 按相关格式要求进行签字、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4.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3.7款的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2.1.2 资格评审标准 必要合格条件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附加合格条件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它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实质性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2.1 评分 分值构成(总分1OO分) 1. 投标总报价70分;2. 技术方案3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总报价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2.3 允许偏差范围 不设置 2.2.4(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总报价 70分 2.2.4 (2) 技术方案评分标准(30分) 对本工程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 0-5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0-3分 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0-3分 对本工程地下车库提高标高的措施与方案 0-3分 雨季、夏季确保工期的措施与方案 0-3分 本工程周边单位现状分析、沟通、协调 0-4分 本工程地下车库施工确保关键线路的措施与方案 0-3分 消防联动调试的措施与方案 0-3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0-3分 3 评标程序 1. 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本章2.2.2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2.对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本附表3.2.1(1)、(2)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报价、技术方案进行评分。3.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2款至3.4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并按本章第2.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4.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2.1(1) 投标报价得分(A) 投标总报价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报价得本附表2.2.1规定分值的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在偏差范围内,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2.1(2) 技术方案得分(B) 对本工程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 按2.2.4(2)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所有评委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方案得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对本工程地下车库提高标高的措施与方案 雨季、夏季确保工期的措施与方案 本工程周边单位现状分析、沟通、协调 地下车库施工确保关键线路的措施与方案 消防联动调试的措施与方案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3.2.3 投标人得分 投标人得分=A+B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1)技术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和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 2.1.2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本标书约定的其它情形。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方案计算出得分B(所有评委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方案得分);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得分=A+B。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A:废标条件附件A:综合评估法废标情况一览表一览表废标条件之外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判为重大偏差。 招标文件章节号 条款名称 废标条件 第二章3.2 投标报价 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 如设置了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设置了主要清单综合单价,且规定主要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废标的。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第二章3.7.5 装订要求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条要求,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第二章3.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3.1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其他 [招标人必须明确] /第四章 合同及格式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项目消防工程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 重庆联欣盛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 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重庆联欣盛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消防工程工程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均田村和莲生村、青杠街道莲花村 工程内容:施工图图示范围内的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包含室外土石方开挖、回填)、喷淋系统、消防水泵房内设备及管线、防排烟系统(含风管管道防火包封、车库挡烟垂壁、商业排油烟系统、柴发井道内尾气排放管道等)、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内设备及管线、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含防火卷帘门控制箱)、防火门控制系统(含接线及模块安装)、消防电源监测系统、漏电报警系统、余压监控系统、一氧化碳系统以及相关专业的联动,车库和楼层灭火器,消防管道穿墙、穿楼板的套管加设(消防管道穿梁、穿剪力墙、穿屋面的防水套管除外)及套管与管道间缝隙的填塞以及施工图上所有的风口、百叶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1、施工图图示范围内的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包含室外土石方开挖、回填)、喷淋系统、消防水泵房内设备及管线、防排烟系统(含风管管道防火包封、车库挡烟垂壁、商业排油烟系统、柴发井道内尾气排放管道等)、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内设备及管线、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含防火卷帘门控制箱)、防火门控制系统、消防电源监测系统、漏电报警系统、余压监控系统、一氧化碳系统以及相关专业的联动,车库和楼层灭火器,消防管道穿墙、穿楼板的套管加设(消防管道穿梁、穿剪力墙、穿屋面的防水套管除外)及套管与管道间缝隙的填塞以及施工图上所有的风口、百叶等内容;2、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进水管以及消防管道穿屋面的防水套管,及消防巡检柜由总包施工,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3、凡属施工图示范围内的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测系统、漏电报警系统、防火门控制系统、余压监控系统、一氧化碳系统、消防喷淋系统穿楼板、穿梁、穿墙(含剪力墙)的孔洞、通风工程孔洞的预留预埋和线管、盒的预埋及线槽桥架等工作交由总包单位施工,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内;4、配电部分的工程量,如果是双电源控制的从相应的双电源控制箱后开始计算(水泵及风机等动力电源),双电源控制箱(含双电源控制箱)之前的由总包单位负责。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 年 月 日 竣工条件:(1)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合格; (2)验收整改经核查确认完毕; (3)取得《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开工、竣工的具体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五、合同价款合同金额(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其中增值税税率为9%,安全文明措施费(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不含总包配合及管理费);本合同执行期间若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不含税价格为基础,按最终国家政策规定公布的适用税率调整本合同金额,并由承包人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发包人。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投标书及其附件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施工图纸7、工程中标价清单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2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49#华润大厦33F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章单位公章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二章 通用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章《通用合同条款》第三章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l)本合同协议书(2)招标文件及其附件(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以及上述内容以外的招标文件内容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为中文 。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重庆市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消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2.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本工程的材料、施工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要求。上述标准、规范如有矛盾之处,承包人应书面提请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予以澄清。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另行提供。3、图纸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定5天后提供一式柒份图纸。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复制、转借、出让给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者。3.2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工程师1.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本身具有的权力,以及本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权限。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工程设计变更;(2)工期延误索赔或签证,工程量及费用增减的索赔或签证;(3)停工通知、复工通知;(4)主要材料的确定;(5)工程款的支付;(6)其他重要突发事件处理;(7)发包人认为须取得批准方可实施的其他重要事项。1.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职权:本施工合同与《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发包人代表的权利。1.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 。2、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2.1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承包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承诺相符,项目监理及项目执行经理不能随意更换。若更换,应提前14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更改前任做出的任何书面承诺。2.2 项目经理全权代表承包人对本工程的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承包人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经理部或公司公章后递交发包人。除此以外,项目经理还要代表承包人接受并签收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发出的指示和指令。项目经理应该常驻工地现场。2.3 为了本工程的施工、安全和维护,承包人应向现场提供和雇佣以下人员:(1)对本行业精通并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能胜任管理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工长等;(2)为正确并及时地进行工程施工和维护所必须的技工,半熟练技工和非技术工人;(3)需要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必须有相应上岗证,应在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有关人员的上岗证。2.4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规定组织施工,项目经理部全体管理人员的正式名单在合同生效后3日内报发包人确认,承包人不得擅自调整经发包人确认的项目经理部人员。项目经理部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并将其列入组织机构表中,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工作。如需对人员安排、施工机械、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上报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2.5 发包人与承包人沟通协调后,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任何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的通知后应在7日内自费更换人员,新到岗的人员需事先报发包人批准。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再将撤走的人员雇用于本工程供职。2.6 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准确地提供其现场所有人员的花名册和半身照片,供发包人识别、查验。2.7 发包人有权将违反以下条款的承包人人员在24 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承包人应在48 小时内用发包人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1)需持证上岗的岗位,无证上岗者;(2)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3)现场实际人员与施工组织设计或与发包人批准的不符者;(4)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发包人正常工作及各分包商人员工作者;(5)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分部分项工程经两次验收仍不能满足要求的主要责任者。3、发包人工作3.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2)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已接至施工场地,满足施工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所需水电接引工作及费用由承包人自理。计量装置经相关部门检测合格后由承包人自行安装。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向水、电部门办理费用托收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若逾期未交纳,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的当月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不得异议。通讯工具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已完成。(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7天。(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天。(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行。(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暂无 3.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代办验收的相关施工手续,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不另加工作酬金,承包人应积极配合。4、承包人工作4.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①、合同签订后7日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供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壹式肆份;②、每月5日前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及下个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各壹式肆份给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③、工程完工时提交完工报告书,遇其它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报告。 (3)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充分重视。应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事故。为了保护工程及公众等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应熟悉并接受发包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要求,施工照明按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政策文件执行,需满足夜间施工照明的需要,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自负。(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行。(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重庆市建筑垃圾处理清运费、渣土受纳费及环保噪音费等)。若由此导致的罚款或第三人的索赔均由承包人承担。(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竣工验收未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护,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出资修复;发包人提前使用后发生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须探明并采取措施进行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 由承包人承担。(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规定及重庆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执行,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和污水,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做妥善安排,自费从现场清理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因承包人违反重庆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竣工验收通过后15日内,承包人需将自身的人员及材料设备清退出场并打扫干净。(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1、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消防部门办理项目施工报备和开工手续;2、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总包管理单位的现场管理,包括:现场施工、质量、进度;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要求,科学合理地安排工程进度计划、物料进场计划、现场工作制度、专业交叉施工工序。3、承包人必须和设备安装单位、屋面施工单位、智能化施工单位及相关的专业施工单位密切配合,负责协调与消防安装、接口、联动有关的技术数据、技术要求等工作。4、承包人对防火分隔、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防排烟设施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承包人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5、消防验收之后,承包人应主动向发包人提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发包人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6、承包人应服从总包在施工过程的之前、之中、之后协调工作,包括工序、场地、材料堆放、人员食宿、水电供应等;7、对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总包管理单位已有搭设的脚手架在其拆除之前,承包人可与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总包管理单位协商后使用,但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总包管理单位无义务专门为某一指定承包人搭设为其施工的专用脚手架。对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总包管理单位搭设而又已拆除或未予搭设脚手架的施工部位,承包人应自行搭设其施工脚手架。8、专业工程所需的预埋件由指定承包人委托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总包管理单位协商后(有偿)预埋,并向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总包管理单位提供图纸和埋件。指定承包人派员配合、指导,并对埋件种类规格,埋件的尺寸、标高、轴线正确性、埋件固定方法负责和验收。9、承包人应按其它承包人的要求,相互配合承包人之间的各种调试、试车;此项工作进行时承包人应提前两天向各承包人及总包单位、发包人、监理单位提出具体要求;10、承包人负责将本合同工程的技术资料(在自检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后),交由总包管理单位接收、审查、统一归档工作;11、施工过程中,如有提前预留,但承包人未使用的洞口,须由承包人进行封堵且不计取任何费用;由承包人新开洞口,以办理签证形式进行费用计取; 12、承包人与主体工程承包单位的关系及义务;12.1.承包人须负责与主体工程承包单位联络及协调工作,承包人需要使用现场已有设施,须向主体工程承包单位提出申请;由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发出之指示,主体工程承包单位与承包人进行交接;12.2承包人应提供施工程序及时间表给主体工程承包单位,并服从工程的整体进度,尤其是影响其他专业工程的有关项目,承包人对其他承包人施工成组矛盾的地方应服从主体工程承包单位做出协调;12.3.在进行项目隐蔽工作之前,承包人应与其他承包人共同确定预埋、预留件、孔、洞、套筒、槽等位置标高,承包人密切配合并安排有足够的时间去完成此项工作。12.4.准确的标高、轴线、定位的本点、线由主体工程承包单位负责提供给承包人;12.5.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偏差对某一专业施工带来影响或对其他专业带来连锁修改,承包人需及时提醒主体工程承包单位及其他承包人;13.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在施工时必须遵守下列各注意事项,配合土建工程施工并服从总包管理单位的总体协调;13.1.尽早在隐蔽前通知总包管理单位对土建有影响的事项,如预埋预留、技术复合工作等,因承包人的忽视、失误造成其他承包人或总包管理单位的损失,承包人须予以赔偿。13.2.因本专业内容修改会产生其他专业的相应修改,应及时通知总包管理单位和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以便统一协调;施工中发现图纸与现场不符或其他专业矛盾,应及时提出,由承包人、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有关单位参加,按确认的指令施工。13.3.承包人的办公室、辅助设施及贮存仓库在总包管理单位和发包人指定的地点搭设,如工程需要按进度迁移,应及时迁移腾出场地,或作业面。工人生活住宿由承办人自理。13.4.不得阻碍通道及他人的施工场地。13.5.不能滥用或破坏总包管理单位或其他承包人的设施。13.6.承包人物料做适当的保护措施。13.7.遵守施工现场的统一规定,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作业制度,总包管理单位提供设施的使用规定等。13.8.提前申报用水用电计划,或借用其他单位现有设施计划。13.9.不能让水泛滥,弄湿其他单位的物料、成品或半成品;如有违反应予以补偿。13.10.在分项工程完成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经总包管理单位检查后方才能交付发包人;承包人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有效,提交总包管理单位统一编码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14. 承包人应负责本工程的档案管理,竣工资料的检查、汇总。15.应按发包人确认的项目管理班子主要管理人员(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长、施工员及质量、安全员等)名单组织人员进场,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更换,其它项目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应提前7日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所更换人员的简历,在得到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如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项目管理人员不能胜任相应工作,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更换管理人员,同时将拟更换的项目管理人员的简历报发包人。16. 进场施工前7日向发包人提交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壹式肆份,并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14日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将按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进行控制、监督。承包人必须如期开工、竣工并按时保质移交整个工程。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均不能擅自停工;若有违反,按本专用条款执行,同时承包人因停工而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由承包人另行赔偿。17.项目经理必须按时参加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组织的工程会议,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到会的,必须向发包人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并取得准假,同时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工程会议,否则由承包人按其项目经理不到会一次向发包人支付500元的违约金,累计不到会达二次的,每超出一次按1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项目经理不得兼管其他项目,且其在施工现场工作期间要按要求正常上下班,因病或其他事务需离开工地的应向发包人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并取得准假。18.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工程的验收,承包人须提前60日书面向发包人提出土建、电梯、供配电系统、人防、智能化系统、发电机安装等工程施工的开工及完工时间,并对其准确性负责,否则,由此影响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9. 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逐步提交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及处理措施(方案),应在各项工程开工前7日内提交,并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方案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否则,应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20. 承包人对已经产生的质量通病、缺陷等不得擅自处理,必须在发现质量通病、缺陷后24小时内通报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发包人、设计单位(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现场共同检查确认通病、缺陷的危害程度,在取得监理工程师、发包人、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按照经批准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否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00~2000元/处·次的违约金。如果承包人拒绝按经批准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监理发出书面通知24小时内未安排处理工作),发包人则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承包人不得拒绝或阻止施工,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后均由承包人承担。21、履约担保金21.1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电汇、转帐、担保书或银行保函(独立保函))21.2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工程合同总价的3%,币种为人民币。21.3履约担保采用保证金形式缴交的,承包人应在承包人候选中标通知书发出十五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递交至发包人指定帐户,并且在三日内凭付款凭证到发包人处换履约保证金收据,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发包人依序另行通知中标候选人。发包人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联欣盛置业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两路口时代天街支行帐 号: 310003850910011263821.4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交的,投标人提供的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应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银行业金融机构指那些冠以“银行”名称且为支行及其以上级别的金融机构。承包人应在承包人候选中标通知书发出十五日内将银行履约保函递交至发包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发包人依序另行通知中标候选人。21.5采用担保书形式提交的,担保机构可为厦门金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等类似的正规担保公司。承包人应在承包人候选中标通知书发出十五日内将担保书递交至发包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发包人依序另行通知中标候选人。21.6履约保证有效期:履约保证有效期从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之日起,在承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后,且通过所在地建委资料备案后为止。21.7履约保证金的扣除: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若有发生(不限于)违约金、损害赔偿等及农民工工资纠纷事宜等,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等及若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事宜的赔偿,发包人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或向银行保函提供者索赔。21.8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本工程竣工验收且通过项目所在地建委资料备案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纸质申请。发包人收到申请并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里扣回的款项后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退还或解保。(发包人无需向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进度计划1.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于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含平面布置图等)壹式肆份;每月20日前须提供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壹式肆份;每周五上午须提供《施工周报》及下周施工计划壹式叁份。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承包人报告之日起10日内批复,逾期不予以批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该报告。2、工期延误2.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顺延理由必须实际造成停工,承包人方可提出顺延申请,并严格按照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进行签证确认,未提出的或逾期提出的,在工程结算时,不予工期顺延,通用条款中相应条款所指的设计变更应指发生在施工关键线路工作上的设计变更、且将实际影响原排定的工期进度计划。对于类似高考、国庆、春节等可预见的可能对施工有影响的特殊期间,承包人应预先做好安排,除非政府有关部门明文规定限制施工而可以顺延,否则不予顺延,费用由承包人自理。2.2 承包人在本项第2.1条款情况发生后,双方按以下约定办理: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通用条款办理。2.3 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的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无赔偿金限额。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承包人逾期竣工达3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自合同解除通知送达承包人之日起五日内,承包人须付清前述误期赔偿费,并退还已收的款项,承包人逾期付清应付误期赔偿费和款项的,自逾期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累计计付;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承包人逾期撤离的,承包人须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发包人并有权采取任何措施清理施工现场。四、质量与验收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批准认可的总进度计划约定的部位和时间。 1.2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特殊要求:无 2、工程试车2.1 试车费用的承担:无 五、安全施工 1、承包人必须按重庆市有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确保达标。若承包人未按有关规定实施文明施工措施,致使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检查不能达标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施工合同价款中所计取的部分文明施工措施费,并且发包人有权另择施工单位实施,其费用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在施工中应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承担有关费用。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每次不少于2万元的违约金,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每次不少于5万元的违约金,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总价包干的合同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①因工程量清单有错算或漏算导致工程招标控制价不准确;②因市场变化、汇率变化等导致人工、机械和材料价格变化、招标后所有的政策性文件调整等引起造价的变化③因天气原因或因地质勘察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误差等情况,在施工现场和施工中采取的临时施工措施;④按合同工期完工所采取的赶工措施;⑤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交叉作业引起的工效损失。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⑥承包人在实际施工中改变既定的施工组织、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导致费用(包括技术措施费和其他措施费等)增加的。⑦如因承包人施工质量管理与控制方面的原因导致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不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所发生的检测或加固处理等措施的费用。⑧招标文件中明确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的费用以及承包人需承担可能产生的责任、损失、罚款和费用。(2)、风险费用已计取在清单单价及总价里,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考虑了上述风险因素。对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项目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将不再调整。 2.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①合同中有相同清单单价的,按清单单价计算。②合同中无相同清单单价的,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3)及《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的相应项目计算(缺项时可借用其他2018定额相应子目),其中:人工调整按施工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调整;未计价材料价格按“本条款中第3条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原则执行;综合单价下浮25%(其中:人工及未计价材料不下浮),依此编制新增综合单价。若清单及定额缺项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和价格说明文件,经发包人会同(造价管理部门/咨询机构) 通过市场询价比价,按最有利于工程的原则审核确定。3、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①承包人投标书中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按照承包人投标书中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②承包人投标报价书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发包人经成本部根据市场价审核定价后计算。③、因发包人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计取由此造成的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材料上涨,由承包人承担。4、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①施工图中或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项目而实际施工中未发生的,在竣工结算时相应取消或扣减;②经监理、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③经监理、发包人确认的工程指令单;④因国家增值税政策变化,合同价作相应调整。5、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和退还:无。6、工程量确认6.1 计量原则:只有经监理工程师检验达到质量合格要求的工序或项目才能进行计量与计价,未经验收或不合格的工程不能进行计量和计价。6.2 现场签证:凡是现场签证应由承包人在其施工前或在其隐蔽前48小时内通知并会同监理和业主现场代表及业主成本部共同通过现场共同测量进行计量并签证确认。现场签证应及时办理,所有与经济有关的资料(含会议纪要)必须在发生后48小时内报发包方成本部备案,且所有签证资料必须当月完成签字收续;具体详表单规定。若未按规定完成备案或未完成签字手续;视为未发生,不予计量,不予签证,结算不予认可。6.3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应在每月的10日前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报送当月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一式四份,报告须列明分项工程名称、数量、单价及下个月的用款计划,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计算。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告后7天内审核确认,发包人工程师应当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意见后14天内确认,逾期未予核实确认的,视为核实确认。7、工程款(进度款)支付7.1银行转账,发包人将所有工程款(进度款)转入承包人指定的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若因发票提供不及时,影响工程款的支付,由承包人自行负责。7.2 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按审核月产值的80%支付月进度款的。7.3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次月支付至工程款的90%。7.4 工程款累计支付达合同总价款90%,即停止支付。7.5 结算经监理、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咨询公司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期2年,质保期满后14天,扣除因承包人原因产生,但承包人不履行维修责任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后,无息退还)。7.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本工程竣工验收且通过项目所在地建委资料备案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纸质申请。发包人收到申请并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里扣回的款项后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退还或解保。七、材料设备供应1、承包人采购材料品牌及设备品牌(或与之相当的品牌(厂家)的产品)的约定: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品牌或生产厂家 1 报警设备 海湾、泰和安、北京利达、北大青鸟、上海松江 2 风机 浙江荣文、重鼓、钜联(浙江绍兴上虞腾翔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上虞、上风、浙江荣文 3 风口、风阀 重庆铂胜(重庆铂胜通风设备有限公司)、重鼓、靖江鑫隆 4 电线、电缆 三峡电缆、江苏克成、江苏远红、上海起帆、江苏东南、力缆、广东天虹 5 消防水泵 华宇(西安航天泵业有限公司)、上海熊猫、上海凯泉、上海连成 6 消防器材 安生(福建省南安泉柳消防器材厂)、力启(福建泉州市力启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白沙、川消 7 喷淋头 安生(福建省南安泉柳消防器材厂)、力启(福建泉州市力启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白沙、川消 8 消防阀门 川消、白沙、自贡中压、天津塘沽沃特斯、上海正丰、天津华顺通 9 沟槽管件 一诺(潍坊一诺机械配套有限公司)、白沙、赣玛、迈克、晟群 10 热镀锌钢管 华岐(唐山京华制管有限公司)、牛头、利达 11 钢丝网骨架复合管 联塑、顾地、得亿、伟星 11 气体灭火系统 川消、四川齐盛、荣光宁海、江西清华 12 防火卷帘 光明、重庆杰科、重庆金钢 13 消防配电及控制柜、箱内元器件 贵州长征开关、良信、南京亚派、上海人民、厦门宏发本工程承包范围的材料、设备由承包人采购,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合同约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格产品,且在使用之前必须经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使用。2、材料及设备要求(1)材料报验必须先提供样品,涉及有品牌要求的材料必须进场时经及发包人核对样品并签字确认,同时报验的材料必须提供厂家或经销商在检测报告上注明供货材料名称、规格、质量等级、数量、时间及使用对象并签字盖章。报验单及检测报告作为每月进度款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支付的依据之一(该依据不可缺少)。(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将组织监理及发包人的工程、预算人员核实材料品牌的执行情况(涉及隐蔽部分,承包人必须予以配合;如承包人不配合,将被抽检的部位视为未按投标承诺执行)。如承包人按投标承诺或发包人、监理同意的材料使用(使用的材料必须合格),发包人支付相关合格费用;如承包人未按投标承诺或发包人、监理同意的材料使用(或使用不合格材料),发包人有权按合同价款的0.5%-2%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该扣除金额不超过标底中所有同一品牌使用材料总价的5倍),同时承包人必须按投标承诺予以更换并承担一切整改费用(如承包人拒不整改,工程尾款不予支付),因此产生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八、工程变更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行工程量变更经发包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生效。九、竣工验收与结算1、竣工验收1.1工程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供竣工报告,并要求验收:1.1.1 工程已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完成,并通过各项工程的检查、检测、验收;1.1.2 竣工现场清理已符合规定要求;1.1.3 法律、法规或地方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1.2工程竣工及竣工资料:1.2.1 承包人应于竣工验收通过15日内免费提交肆套按城建档案管理规定装订完善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每延误1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00元的违约金,累计计取。1.2.2 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5日内,承包人应自行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并清理场地,撤离所有施工人员,并将完工清场的施工场地移交给发包人。如逾期仍未撤离完的,则竣工日期以撤离完之日为准。同时,发包人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清除现场,且无须征得承包人的许可,为此所发生的费用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1.2.3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严禁“三拖”(拖验收、拖资料、拖移交)。否则发包人有权依据监理工程师出具的鉴定结论书,自行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必须按要求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如承包人拒绝按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整改,发包人有权另请他人整改,由此发生的整改费用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当验收通过后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时,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移交工程,否则,发包人有权强行使用,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2、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合格,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按附件四“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完成竣工结算。3、质量保修3.1 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十、违约、索赔和争议1、违约1.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在补充条款中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在补充条款中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在补充条款中约定执行。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1.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 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每个里程碑(或节点)工期每延误1个日历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0.1‰的违约金,累计计取;合同工期每延误1个日历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0.4‰的违约金,累计计取。合同工期延误超过30个日历天,则按每延误1个日历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累计计取。且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里程碑工期的违约金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合同工期若未延误,里程碑工期的违约金予以退还;否则,不予退还。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1、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之前,投标书内承诺配备的工地人员必须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日期进场,以保证项目管理机构有效运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班子其他人员必须是该工程中标时所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得擅自变更。施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除因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之外,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时的条件,且应经发包人同意。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变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1万元/人·次,变更质检员、施工员为3000元/人·次,变更项目班子其他人员为1000元/人·次。承包人变更中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班子其他人员,若未经发包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按补充条款规定执行。承包人因施工能力或其他因素无法履行合同,承包人应赔偿因停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损失。2、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自身的人员及承包人聘请的人员及材料设备清退出场并打扫干净。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的该类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必须清场完毕(所需费用自行承担),逾期清场完毕的,每逾期1个日历天,按合同价款的0.3‰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累计计取,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3、因承包人的行为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调查取证费、证人出庭费、善施费及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4、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1、工程分包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2、不可抗力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2.1( 6 )级以上的地震;2.2( 8 )级以上的持续( 3 )天的大风;2.3(暴雨)级以上的持续( 3 )天的大雨;2.4( 20 )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 3 )天的高温天气;2.5( 20 )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 3 )天的严寒天气;2.6( 20 )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2.7战争、政变、国家政策规定等。上述情况的发生应以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并对施工造成实际影响为准。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对方,并应在7日内提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3、保险3.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按相关规定办理。(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3)承包人投保内容:施工人员人身事故保险由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自行投保,该保险应不属于储蓄等还本险,承包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后一周内向保险公司投保。4、合同附件及合同份数4.1 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详见合同附件,以下是附件清单:附件一:工程量中标价清单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保修委托书附件四:重庆联欣盛置业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附件五:结算管理办法附件六:诚信守法承诺书附件七:农民工合法权益管理办法附件八:重庆联欣盛置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附件九:重庆标准施工界面划分表4.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补充条款5.1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的工程款用于其他工程并确保工程资金的合理使用。5.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否则,发包人为确保工程顺利施工,有权自主将工程进度款用于偿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且无需另行征得承包人同意。5.3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发包人将不予计量。5.4承包人在送投标文件之前,已进行现场考察,承包人有能力自行协调好建设地点及相关方面各种可能影响工程的不利因素及承担相应的风险,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承包人至少已经查实以下方面:(1)现场地形、地貌和特征;(2)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的工作范围、性质和所需要的材料采购、运输和加工;(3)进场道路和水、电、食宿供应条件;(4)承包人取得对工程施工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等必要的资料。5.5 承包人不能按约定时间向监理、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样品及材质证明或恶意多次提供品质达不到要求的样品,承包人除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外,还需承担违约责任。5.6 承包人承诺用于本工程的流动资金必需到位,若因自身资金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属承包人违约。5.7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内承诺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必需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按时开工及顺利进展。在约定时间内人员不能到位或脱岗的,属承包人违约。所有隐蔽报验的部分,监理及发包人验收时,质检员及施工员必须到场,若未到场,承包人向发包人按200元/人·次支付违约金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5.8承包人承诺的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施工材料必需按时自行到位投入使用,如有更换,其性能和规格不得低于投标承诺书和施工组织设计所采用的机械设备。若承诺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按时进场,每迟到1日,发包人按2000元/台的违约金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直至设备进场为止。施工机械设备的性能、规格与投标书承诺和施工组织设计所用的机械设备不相符的,视为未按时进场。在工程实施期间,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进场使用的施工机械不得撤离现场,否则发包人按2000元/台·日的违约金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5.9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5.9.1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若被有关监督部门查到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一次未达标,承包人按每次5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处罚金额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若文明施工三次未达标,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还全部的文明施工措施费,并按有关条款的规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9.2 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服从地方政府和城建、环卫、交通、公安部门关于城市建设施工管理的规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排水、排污、占道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缴纳应交的费用。5.10 工程进度款使用的监管:5.10.1 承包人应为本合同的履行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所有工程款结算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支出均通过该帐户进行。5.10.2 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对该专户进行监管,监管内容及要求包括:(1) 承包人依约向供应商、分包商支付货款或工程款;(2)承包人依约支付工人工资;(3)承包人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缴纳税费;(4)承包人的用款符合用款计划且不得将工程款挪作他用。5.10.3 监理工程师应于审批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的同时,就上期工程进度款支付后专户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出具书面意见,承包人应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资料。如不符合监管要求,属承包人违约,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报告发包人,同时保留签发付款意见的权限,此时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承包人要求支付的工程进度款,直到承包人整改符合监管要求。5.11 合同变更和解除:5.11.1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通知至送达承包人或项目经理部后生效:(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或因其他承包人之原因致使合同约定的工期根本无法达到的。(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分部施工质量明显无法达到要求,经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却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3)承包人因其他法律纠纷或行政违法被查封本工程专户或有关司法部门要求发包人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或协助执行工程款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4)承包人擅自更换本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管理班子中的人员不能及时到位或擅自更换,经发包人提出异议后10日内不纠正的。(5)承包人对工程款专户的使用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监管要求,且在30日内仍无法整改的。(6)承包人因欠缴税款致使工程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拒绝为其提供税务发票的。(7)承包人破产或宣告停业清理,且此清理不是出于重组、重建或合并之目的。5.11.2 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量由双方进行结算;承包人不配合决算的,发包人有权自行提交给发包人成本部审定,审核结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5.11.3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于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退出工程现场。5.11.4 合同解除并不解除承包人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5.12 在市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工程质量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整顿等处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按1万元/次支付违约金,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5.13 劳务:5.13.1承包人应自行安排一切劳务雇用,并自行安排这些人员的交通、居住、膳食及劳务费等事项,确保雇佣和用工的合法。5.13.2在合同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工人的安全和劳动保护,其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包括保险费)。5.13.3必要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交表明承包人在现场雇用的各类工人人数的详细报告。5.14工程看护与防护5.14.1承包人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修复缺陷过程中所必须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1) 公众的便利;(2) 公用道路或私人以及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干扰。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等一切责任及费用。5.14.2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承包人或其它的任何施工、运输车辆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和损坏,并应免除发包人由于这种破坏与损坏造成的任何赔偿责任。5.14.3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并承担有关费用。5.14.4 在本合同工程实施期间,承包人应当承担对工程看护的全部责任。此外,如果承包人在保修期间尚应当进行任何未完成的保修项目,则承包人应对该未完成项目的看护完全负责,直到其完工为止。在承包人负责看护期间,如果不是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其任何部分出现任何损坏或损失,承包人均应自费对上述情况进行修复,使工程在竣工时全部完好,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5.14.5 合同期内,如果由于在本工程中发生或发生与之有关的任何事故,发包人认为需对工程安全紧急修理或补救,而承包人无能力承担此类工作时,发包人有权雇用其它人员从事该工作,有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15.1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施工组织设计如发生变更的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按5000元/项·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因承包人承诺的施工组织设计不到位而延误工期的按5000元/次·日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15.2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下表所列问题现象,按200元/次·处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质    量    缺    陷 名称 现         象 管道 管到水平、垂直度偏差超出规范允许范围 管卡 管卡未按《室内管道支架及吊架》设置 管接头 丝接管道接头未清理露出麻丝 刷油 管道刷油未按设计要求,出现不均匀、斑点现象 埋地管 埋地管未按要求做防腐处理即回填或回填不垫沙直接采用垃圾土回填 试压 管道试压未按要求值试压和未保压 材料 1、材料进场后,未经见证取样检验合格就使用 2、现场使用材料与检验材料不符5.16 工作联系:5.16.1 设计变更或联系单确认变更的,承包人应报由于变更产生的工程造价及工期变化情况说明,附变更清单、预算、所涉及变更的设计文件清单,且须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施行。5.16.2 对于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送达的文件,承包人无权拒绝接收,如对接收的文件有异议的须及时反馈协商。如承包人拒绝接收或接收后7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发包人认为承包人认同文件的内容。5.16.3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指令后7日内仍未按指令执行,工程师有权另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其它人员执行指令内容的工程,所有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5.16.4 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及进度,承包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每天到现场办公,夜间施工时应保持联系渠道的畅通,及时到场解决施工中的问题。若因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能满足该项要求而影响工程的质量或进度的,发包人有权按500元/次对承包人收取违约金,并要求承包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5.16.5 承包人每月核对工程的进度,如施工的进度与前次报送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在当月的5日前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后的进度计划及措施方案报审。5.16.6 承包人应认真审核整套施工图和设计总说明,弄清施工图纸的连续性。由于承包人对图纸的理解错误及未发现图纸中相互矛盾之处而产生的施工错误,造成返工或其它损失的,承包人须负全部责任。5.17 尽管本招标文件提供了有关现场、地质、地形等工程参考资料,但承包人必须通过现场实地考察及必要的技术分析,对其进一步做出独自的判断和结论,发包人对其参考资料的准确性不负任何责任。5.18 承包人已充分考虑台风、雨季季节施工现场的防风、雨措施, 施工废水、废物的处理等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周围居民和周边企业不受影响,使施工顺利进行,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以上费用均认为承包人在其投标报价时已综合考虑,发包人将不予以增补。5.19 在施工电梯拆除后,使用永久电梯期间所产生的的电梯开梯及维保费用,由电梯的各使用单位进行分摊,比例由甲方项目部根据各单位使用情况进行分摊;附件一 工程量中标价清单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重庆联欣盛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消防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承包人所承接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由于承包人施工质量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保修,并承担保修费用;由于发包人不合理使用造成的产品问题,可委托承包人代为修复,发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本合同范围内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其他约定: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性按现行国家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发包人或物业管理委托人发出的修理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或维修达不到发包人要求,引起物业使用人投诉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该费用从工程质保金中扣除且无需承包人确认,质保金不足扣除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索该维修费用。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下跑水、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因工程质量问题影响物业使用人正常使用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5、通知方式:发包人可采取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通知承包人进行保修服务。(1)电话、传真方式通知的,承包人的保修电话为 。传真为 。以质量问题发生时段打通承包人所提供的保修电话及传真号码的通知记录为依据,即视为承包人已收到维修通知。(2)邮寄方式通知的,承包人的通讯地址为 联系人: 。以邮局收据、邮戳等发往承包人通讯地址的邮寄凭证为依据,即视为承包人已接到维修通知(如承包人地址或电话变更而无法通知、送达的,所有责任由承包人负责)。(3)电子函件方式通知的,承包人的电子邮箱为: ,以向承包人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的发送记录为依据,即视为承包人已接到维修通知。(4)因通知承包人维修而支出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4.1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款的 3%,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零。4.2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证期满两年后14天内,返回保修金的。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消防工程安装合同的附件,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自签署之日生效,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三: 保修委托书 重庆联欣盛置业有限公司: 关于贵司投资修建的我司承建的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消防工程项目在合同约定缺陷保修期内,若我司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限进行保修处理,则由贵司直接委托其他单位或者其他个人进行保修工程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公司全部承担,并从预留保修金中双倍扣除;由贵司直接支付给保修施工单位或者个人。 特此申明! 承包人(法人单位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附件四 重庆联欣盛置业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总则1、 为保证工程项目在工程实施的各阶段施工中,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有关标准、规定,特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各施工单位、监理公司遵照执行。2、 本管理办法是“联发黛山璟悦项目一期项目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安全文明施工的强制性管理规定。对因违背本管理办法涉及的罚款,由发包人在工程款中扣除。3、 本管理办法明确:1) 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全面负责。2) 承包单位必须设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必须配置专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3) 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 承包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现场专职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协调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5) 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6) 现场总负责单位应对各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教育和监督。现场总负责单位在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对其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并对其进行本管理办法的交底。7) 每月25日(遇周末顺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参加,对施工现场进行系统检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日常进行非定期检查,并以现场照片作为依据,注明违规地点,违规事项,作为处罚单的附件。8) 其它未尽事宜按JGJ59-2011规范执行。文明施工管理办法1、 土建施工阶段1) 土建工程动工前施工单位需报送施工总平面布置,(应考虑施工排水、施工用电、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场地、施工塔吊、临时厕所、施工围栏、建筑垃圾的收集与堆放场地等的布置)在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后,严格按照审批意见进行施工场地布置。未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或未按审批意见执行的,施工单位除立即整改外,建设单位将对责任单位处以200-2000元 的罚款。2) 土建工程的基础施工过程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的基础阶段施工方案实施,基础施工阶段多余土石方应外运清除或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如有违反,应承担经济责任,不得进行地面工程的施工。3) 土建工程施工阶段应作好施工围档,围档高度不小于1.8米,施工围档钢管必须作黑、黄油漆标记、安全网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施工围档应坚固、安全、美观并规范成线,并作到定时清洗。对破损安全网要及时更换。不满足要求的,监理单位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整改。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2天内,必须完成整改。如有违反,建设单位将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次的罚款。2、 外立面装饰施工阶段1) 外立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外装饰脚手架搭设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复后实施。如有违反,不得组织施工。2) 施工部位进行封闭施工,未封闭到位的部位不得进行施工。施工围档钢管必须作黑、黄油漆标记、安全网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施工围档应坚固、安全、美观并规范成线,并作到定时清洗。对破损安全网要及时更换。不满足要求的,监理单位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整改。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2天内,必须完成整改。如有违反,建设单位将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次的罚款。3) 施工通道必须与外立面施工进度同步,并做到安全、牢固,无障碍物影响,施工安全通道内外须作安全警示标识牌,否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不予检查验收,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4) 外装饰封闭架必须作标语,注明施工名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用语。如有违反,建设单位将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项的罚款。5) 材料堆场必须堆放整齐、作出材料名称或标识,周转材料必须堆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在施工道路中间和两侧,保证行人和车辆畅通。如有违反,建设单位将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1000元/次的罚款。(以监理机构整改通知为准)6) 施工安全通道应保持平坦、整洁、通畅。晴天时要求安排专人对施工通道进行洒水清扫、雨天应及时清理道路上泥浆杂物。如有违反,建设单位将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1000元/次的罚款。7) 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场并定期处理。各专业、各工序应做到工完场清。各施工单位完成任务后,通过质量验收前,建筑垃圾必须清理干净,并运出施工现场,如有违反,不得进行项目验收。8) 严禁从楼层直接倾倒建筑垃圾。发现一次,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3、 项目装饰装修施工阶段1) 材料堆放及管理办法1 建筑装饰装修阶段的材料进场前,应向监理机构及甲方报送材料堆放场平面图,并按审批意见堆放进场的材料。2 由现场总负责单位协调解决分包单位的材料库房,如果由于工序穿插要求库房搬移,库房内材料所有方必须无条件配合。3 库房内仅允许住一名男性(年龄不大于65周岁)人员值班守护,进场前或人员变更时需复印当前人员身份证明存于监理处,并报甲方备案。库房内物品必须堆放整洁,禁止在工地内生火或用电做饭。④ 除库房值班人员外,工地内正在施工的建筑中在任何时候、任何房间都不能住宿,也禁止作为现场办公室(经甲方允许除外)。2)垃圾堆放及管理办法① 由总包单位报送建筑垃圾的堆放场地,如未报送,则以甲方指定地点作为指定垃圾堆放点,在堆放点作出标志。每天必须工完场清,当日产生的垃圾只能集中堆放于指定位置,除指定位置外,建筑垃圾不得堆放于其他位置,每发现一处,按100元/每次每处处罚。② 禁止向门窗外直接倾倒、抛洒建筑垃圾。发现一次,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③ 施工中当日未用完的材料以及施工工、用具应集中堆放,禁止散落放置,每发现一处,按200元/每次每处处罚。④ 墙地砖必须集中切割,每天将切割废料清理至垃圾堆放点。切割时产生的灰尘不得影响公共通道的通行。发现一次,按每次200元进行处罚。⑤ 墙砖粘贴后,落入基脚的废料和砂浆必须每天清理至垃圾堆放点。⑥ 建筑垃圾由总包单位定期(视堆放数量确定)清理。如未及时清运,发现一次,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3)施工用电① 所有施工机具及照明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持上岗证)负责安装、维修。② 临时施工用电安装应符合有关安装规范要求。③ 在监理、甲方巡检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违规搭电、违规操作时,甲方有权按每人每次200元进行处罚。4)其他事项▲ 建筑物内严禁大小便,发现一次,按200元/每次每处处罚。4、水电、消防安装工程文明施工1)施工方报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且以审批后的方案组织施工,未报方案或未经审批,擅自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责成监理下达整改通知或停工令。2)安装工程施工前,必须完成原有不符合设计意图或废旧管线的拆除,作业面须满足施工要求,否则不得进行施工。3)材料堆场必须堆放整齐、作材料标识,不得堆放在主要施工道路两侧。如有违反,不满足要求的,监理单位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整改。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2天内,必须完成整改。如有违反,建设单位将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安全施工管理1、施工单位必须提供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审核后,认真执行。2、每道工序都必须由施工员进行相应的按技术交底,并作好交底纪录,督促执行。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3、坚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工程开工前应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进场人员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班组长要坚持进行日常安全教育(每周一次),并督促班组长对工人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并作好安全纪录。4、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和安全隐患整改。每周进行安全防患自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5、在用机械设备必须处于安全、完好状态。应指定专人分工负责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检查和维修纪录。维修人员对带病设备应立即抢修,严禁带病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维护和操作设备。6、对安全事故必须做到“三不放过”,发现事故苗头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对责任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行政处理及经济处罚。7、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需要配置适量、有效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特别是柴油发电机房及柴油储藏间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并保持消防道路的通畅。如有违反,按200元/每次每处进行处罚。8、柴油发电机房及柴油储藏间应设置明显的灭火警示牌,除专职操作人员外,闲人不得入内,严禁在发电机房及柴油储藏间、材料库房内吸烟、生火,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按200元/每次处罚。9、现场临时施工电源应按国家临时电源施工规范执行,如发现违反以下任一条者,按50元/次处罚:▲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必须进行接地保护;▲单相用电机械必须进行接地保护;▲单相三孔插座必须进行中性总接地,绝缘外罩必须完好;▲插头必须完好,不得硬性插接;▲电线不得乱搭乱接。10、认真组织安全执法活动1)监理机构、建设单位共同组织安全执法,对重大安全隐患,由监理机构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限期组织整改。2)凡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处以500-20000元的罚款。3)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4)未戴安全帽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对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每次罚50元/人;对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每次罚10元;对有安全帽不戴在头上的现场人员,每次罚5元。罚则1、对本管理办法有处罚规定的按本办法相关条款执行。2、对本管理办法处罚规定不详或未作具有规定的,建设单位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按以下办法进行处理:▲对施工单位处以200-20000元的罚款;▲对施工单位本月进度款少支付2-5万元;▲对施工单位延期10-30天支付当月进度款;▲对施工单位不予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附件五: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在一个单位工程或单项建筑安装工程完工、验收、移交后,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最后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技术文件。一、工程结算主要流程(一)、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4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方式,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二)、发包方项目部及委托的监理公司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5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成本管理部确认竣工结算资料合格后通知咨询公司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5个月内完成结算审核)。(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4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四)、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争议的约定处理。二、工程结算要求1、总包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①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严禁“三拖”(拖验收、拖资料、拖移交)。否则发包人有权依据监理工程师出具的鉴定结论书,自行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必须按要求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如承包人拒绝按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整改,发包人有权另请他人整改,由此发生的整改费用从结算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当验收通过后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时,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移交工程,否则,发包人有权强行使用,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②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28天内,承包人应自行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并清理场地,修复场内的交通道路,撤离所有施工人员,并将清场的施工场地移交给发包人。如逾期仍未撤离完的,则竣工日期以撤离完之日为准。同时,发包人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清除现场、修复道路等,且无须征得承包人的许可,为此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从结算工程款中扣除。③工程竣工验收前,发包人将发包人指定分包人及发包人指定的任何本工程的其他承包人已统一整理、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交由总包并连同总包自己的竣工资料统一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各分包单位及总包自行承担;工程由发包人发包的其它分部分项工程,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该部分分项工程(如通风空调等)的竣工验收由分包单位自行申报的,竣工资料则由其他分包单位负责整理、装订成册后交总包。(2)竣工图绘制完毕经监理单位、项目部审核通过。2、分包工程结算结算审核的条件:(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由项目部组织公司成本管理部,设计管理部及相关领导进行内部验收。(2)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项目部现场工程师及项目经理审核通过。3、施工单位申报工程结算的资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原件,一份为复印件)内容:(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部工程竣工验收单,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联发结算资料清单、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单、结算通知书、物业接收单(签至经理)(总包必须提供,分包若有则提供);(2)工程竣工图(竣工图必须与现场实际相符;但若某处与原施工图相比有变化,则须在此处索引出变化来源,例:设计管理部变更单号);(3)工程设计管理部变更或技术洽商单、设计管理部变更确认单、设计管理部变更审批表、设计管理部变更目录及汇总表;(4)施工指令单及工程签证单、施工指令审批表、工程签证目录及汇总表;(5)材料核价单;(6)材料价差调整汇总表;(总包必须提供,其他若有则提供)(7)交底纪要及牵涉经济的各类会议纪要;(8)经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含施工组织方案审批表);(总包必须提供,其他若有则提供)(9)开工及竣工报告;(总包必须提供,其他若有则提供)(10)关联施工场地移交及接收单;(11)合同及清单范围内未实施部分的情况说明;(12)工程施工合同;(13)投标文件、中标清单;(14)盖公章的工程结算书(一式四份);(15)带标签的电子光盘;(16)审核后的进度审核表(涉及价差调整的工程需报);以上内容,其中第(2)项单独按专业装订成册,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折成A4图幅,图标露出,并打印页码;第(3)-(12)、(15)(16)项装订成册;第(13)(14)项结算书单独装订成册;第(3)(4)项封面需附集团标准版汇总表,具体表单详见结算审核标准表单。三、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程序(一)、工程竣工后4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公司,监理公司于15天内完成资料审核,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甲方审核签字确认的未施工内容情况说明等)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二)、审核无误的工程结算资料报送项目部审核,项目部于10天内完成资料审核(总包审核时间为20天);(三)、工程结算资料经项目部经理审核后,报送成本管理部审核,成本管理部于5天内完成资料审核,如资料有问题,一次性书面反馈项目部,由项目部要求施工单位修改。 合格资料移交至成本管理部接收后,均不许再对结算资料进行变更补充。 因施工单位资料有误退回修改的时间不计入发包人资料审核时间。(四)、成本管理部将合格的工程结算资料交付被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审核工作在5个月内完成。(五)、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初步审核报告;在提交初步审核报告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私下进行联系;(六)、成本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负责在审核过程配合、解释、协调及监督工作,并对审核初稿进行审查;(七)、结算核对过程中施工单位对咨询公司初审报告提出异议的由成本管理部安排施工单位,监理公司,项目部召开结算会议,对相关争议问题提出解决处理方案,形成书面会议纪要并签字确认。(八)、成本管理部将复核完的的结算交由施工单位签字认可后,交成本管理部经理复核,复核完成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如分管领导在审批当中,对有异议的结算退回成本管理部并由相关人员重新审核。成本管理部审核完成后对结算出定案表,将结算定案表交由施工单位、咨询公司及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形成结算报告。结算金额大于等于2000万的工程结算,均需经城市公司成本管理部结理复核后送交集团成本管理部审核,集团成本管理部审核无误并出具审核意见书后,才对结算出具定案表,将结算定案表交由施工单位、咨询公司及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形成结算报告。(九)、针对合同规定委外审核过程中应由施工单位支付的咨询费用,在结算中扣除,并在结算审核报告中体现,由开发单位支付给咨询公司,咨询公司开具发票并出具结算报告。(十)、在工程竣工后至成本管理部完成结算审核前,停止工程付款,以控制超付现象。(十一)、成本管理部负责结算报告收发登记。四、工程结算资料的管理(一)、施工单位报送结算资料一式两份(其中盖公章的工程结算书一式四份);(二)、结算报告一式四份(含咨询公司审核报告或自审结算书),施工单位两份,咨询公司一份,成本管理部一份;(三)、工程结算审批表一式三份,分别报送项目部、成本管理部、财务部存档一份;(四)、整套结算资料原件一份(含结算审批表、结算报告、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移交人力资源部档案室管理。(五)、成本管理部对结算相关资料进行收发登记。五、其它(一)、成本管理部应根据结算中发现的问题不定期提出成本控制的建议,对变更和签证较大的工程项目进行成本分析。(二)、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送竣工结算资料,每延迟一天,核减工程结算总价2‰。(即结算迟报的罚款额=结算迟报的天数×结算额的2‰),在结算总额中一并扣除(因资料不合格退单引起的时间延迟一并进入罚款范围),且因此而导致不能按时办理结算、付款等后果我司不承担责任。 因施工单位原因在工程竣工后长期(一年以上)不报竣工结算的,项目部应发文通知施工单位在限期内报送竣工资料,限期不报的,项目部对未报部分按0值处理并纳入结算。(三)、施工单位报送结算超合同金额5%(含)以上,由项目部、成本管理部编写工程超合同情况说明随结算报告一起报送至集团成本管理部审核,对工程造价超出部分做详细说明。 结算金额超合同金额5%(含)以上,且超过100万元(含),重庆公司需向集团成本管理部提交超合同情况说明。(四)、结算过程中注意事项:1、竣工后承包人报送竣工结算,项目部审核工程结算手续的完备性、资料内容的完整性后同成本管理部办理《项目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移交单》,在交接单中详细说明合同设计管理部变更、现场签证之外的增减款事项、工程遗留、合同违约、甲供材料、隐蔽工程、工期等问题,成本管理部审核所报送的资料无误后开始安排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 项目部提交结算资料时要明确设计管理部变更是否已实施,监理、现场工程师、项目经理均需签字确认。 2、结算时,竣工图不清不明处,成本人员需得到项目部的确认;尤其对图纸未标注、规范无特别要求,现场实际施工又提高标准的项目一定要有现场工程师文件确认且符合工程合同要求后才能给予按实结算。 3、建筑做法及技术标准通用要求与现场实际施工存在差异的,由项目经办人及项目经理予以书面确认。 4、属固定单价的须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双方工程量的确认,逾期未确认或未完成确认的,结算中不予以增加。 5、责任扣款的实施,结算提交审核时,项目经理需整理出对各承包商在施工期间的各项违约、扣款、处罚,汇总交由成本管理部责任人员对责任扣款金额进行详细核实和登记并在结算中扣除。 6、工程结算资料装订注意事项(结合结算表单)6.1所有的结算资料均需打码6.2工程签证单的装订顺序及完整资料工程签证单目录-施工指令单审批表-施工指令单-与施工指令相关图纸(若有)-工程量签证单-现场收方记录单-隐蔽工程影像资料(若有)-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组织方案审批表(若有)-签证工程量价格填报表6.3材料核价单的装订顺序及完整资料材料设备价格审批汇总表目录-材料设备价格审批汇总表6.4设计管理部变更单的装订顺序及完整资料设计管理部变更或技术洽商目录-设计管理部变更或技术洽商审批表-技术洽商或设计管理部变更通知单-与技术洽商或设计管理部变更通知单相关图纸(若有)-设计管理部变更确认单-隐蔽工程影像资料(若有)6.5材料价差调整表装订顺序及完整资料材料价差调整表目录-材料价差调整汇总表-材料价差调整明细表 重庆联欣盛置业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附件六诚信守法承诺书 重庆联欣盛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 本单位参加贵公司建设(代建)的 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消防工程 项目(工程名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投标,无论是在开标前还是在开标后,也无论是否中标,本单位及单位的工作人员都将坚持诚实信用守法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在此郑重承诺:一、决不索取或者收受与上述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建设、代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任何一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二、决不给予与上述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建设、代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任何一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若本单位或本单位工作人员违背上述承诺,致使贵公司工作人员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党纪、政纪处分,自处分确定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公司 壹拾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致使贵公司工作人员受到司法机关刑事追究(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公司壹拾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致使与上述工程项目有关联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司法机关刑事追究(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公司壹拾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特此承诺,自愿约定责任无期限。投标人(法人单位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附件七: 农民工合法权益管理办法1. 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1.1 投标人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1.2 投标人必须按照《劳动法》要求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购买相应保险;1.3 对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投标人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农民工)劳动报酬;1.4 总承包人依法将其合同工程进行分包的,对其分包单位向农民工的所有工人工资等劳动报酬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凡分包单位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的,由总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所属工人直接支付,所需款项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总包单位未及时履行该连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在总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支付给分包单位所属工人。1.5 投标人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或者材料商材料、设备采购费用行为的,招标人有权采取下列任一或全部措施,同时投标人应赔偿因此而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1.5.1 在投标人工程款或结算款中扣除相应足额款项,直接支付给承包方所属工人。1.5.2 解除双方的施工合同。1.6 投标人不得随意延长农民工的工作时间,必须合理安排工人作息时间,不得因赶工致使农民工疲劳作业 ,必须杜绝因工人疲劳作业导致的安全事故的发生。1.7 投标人必须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提供工作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为工人提供适当的饮食和住宿场所。2. 农民工工资管理2.1 工资支付管理2.1.1 投标人项目部是农民工工资发放的责任主体,必须设专人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允许存在投标人项目部只管包工头、不管农民工的现象。2.1.2 投标人在开工前,应有书面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原件报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发包人人工程项目部备案,并张贴告知现场全体农民工。该管理办法中,必须明确投标人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进行有效监督的措施,和防止少数不良包工头卷款潜逃的控制措施。2.1.3 投标人每月上报进度时必须同时上报已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农民工工资明细表》,否则发包人有权认为承包人月报资料不全而拒付当月进度款。2.1.4 投标人必须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并保留原始资料以备政府及行业相关职能部门检查。2.2 工资公示制度2.2.1 投标人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提前公示民工工资的发放时间和地点,公开投诉部门及其电话号码。投标人每月必须公示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工资支付表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保存两年以上备查。2.2.2 如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公司法人代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按建设、监理方或政府职能部门电话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出面协调解决,并提供工人详实的工资发放书面原始记录。3.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甲乙双方的工程进度款按双方的合同约定方式进行支付,但投标人必须按月支付工人工资,如果投标人不能按月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发包人有权在合同中约定的形象进度款中单独扣除当月应支付的进度款的40%或以上作为工人(农民工)报酬问题的保证金,用于工人工资发放。4. 违约责任投标人违反本协议约定时,发包人有权随时解除双方合同(含本管理办法),并要求投标人按本合同签约的合同总价壹倍进行赔偿。附件八: 重庆联欣盛置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重庆联欣盛置业有限公司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2022年 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厦门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态发展和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健全完善公司“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风险防控、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各类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公司职工和财产的安全,经研究,现下达本年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和约束性指标,并签订本责任书切实推行目标管理。一、责任对象和总要求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直接责任。本责任书责任对象为签订单位负责管理的责任项目。施工单位要根据此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主体责任,按照“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到位、查治到位”要求,确保“组织机构保障、规章制度保障、物质资金保障、管理措施保障、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五大责任行之有效,不断增强单位自主管理、自主检查、自主整改、自主提高的能力,建立健全覆盖全体职工和岗位、生产经营和管理全过程的全员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二、职责和义务1.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各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结合《关于开展联发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开展2个专题(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6个专项实施方案(消防安全、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城市建设安全、房屋安全、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自然灾害安全),严格执行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四个清单”、“一企一档”等机制措施有针对性地推进落实。2.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确保队伍配齐、人员到位,确保配足必要的设施设备、物资和工作经费。3.建立自上而下的责任网络。与其他单位主体共用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或共同经营管理的,应额外签订一份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双方各自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管理范畴和具体管理的设备设施以及发生事故后如何联动处置等进行详细约定,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划定清晰,各自职责分工明确,配合顺畅到位。4.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应急处置预案等并认真组织实施。5.建立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列入本项目重要议事日程。6.利用新技术、新理念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支持、配合 “建发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平台”建设,努力构建集团“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认真对照国家发布落后淘汰、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加快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7.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1)加强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即查用火用电,禁违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闭;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查重点部位,禁失控漏管。(2)加强扑救初级火灾能力,即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3)加强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即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技能。(4)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即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标识,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8.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配合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达标和到期复审工作(二级或三级),促进所属企业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联发集团2021年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工作指引》及自身业务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对安全生产现场、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管理9.强化源头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三年行动”、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要求,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依照“谁的隐患谁整改”的原则,认真抓好各类事故隐患自查整改和各类危险源管控工作,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以及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10.严把资质关、分包关。认真履行对承包商和分包商(特别是特种设施设备的服务外包商)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把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安全资质、安全业绩、管理队伍素质和现场施工监督等关口,业主单位不得有以包代管、以罚代管和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资质等行为发生。11.严格执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按照“问题未查清不放过,隐患未排除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和处理不放过”的“四个不放过”原则,对发生的突发事件、事故要及时按照联发集团重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及安全稳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规定》进行报告,开展或配合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分析工作,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及时向联发集团重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相关事故的书面报告(含事故原因分析、拟采取的管控措施和责任追究等)。12.继续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按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的要求,针对本项目疫情防控特点制订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和检查清单,精准施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认真组织开展全员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全力做好防疫物资保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灵活运用信息化技术、专家咨询服务、点对点现场指导等手段创新安全监管,强化安全服务和安全防控措施落实。13.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联发集团员工食堂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加强本项目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严把食品安全各环节管控,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及身体健康检查,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14.持续做好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并抓好相应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培训工作。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安全生产宣传月”、“11.9消防安全宣传月”、“12.2交通安全日”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做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及全员岗位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培训等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要求100%持证上岗。要结合项目实际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处理预案,加大演练力度,提升对事故预测预警的能力,进一步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准备和队伍建设工作。15.提升“业安工程”建设质量。把提升“业安工程”建设列为年度重要工作事项,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减灾工作和综治维稳等具体工作加以落实。16.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遵守环保法规,及时落实上级部署。结合企业发展,积极开发和运用环保工艺、技术和产品,适时更新运用新能源车辆,抓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在工程建设方面强化环境保护论证,严防工程建设方面发生踩红线现象。三、2021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约束性指标本责任书涵盖的责任对象包括:本企业负责安全管理的所属企业(含全资、控股企业,企业清单详见附件,如有)、业务板块、责任场所等,以及外部的租户、供应商(含总包)等,此外还包含责任期限内新增的责任对象。其中,业务板块包括:负责安全管理的我司已交付住宅小区、已交付产业运营项目、已交付营销中心(含样板房、品牌馆)等,以及外接的管理项目。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1.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2.一般事故死亡率为零;3.直接经济损失超100万元为零;4.伤害人数1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为零。(二)消防考核指标:1.“三合一”整治率、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合格率100%;2.重、特大火灾事故为零,火灾事故死亡率为零;3.“四个能力”建设符合政府有关规定。(三)道路交通事故指标:1.重特大交通事故为零;2.对驾驶员、员工防范交通事故教育全覆盖,不发生驾驶员、员工违反交通规则造成死亡事故。(四)安全管理指标: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率100%;2.年度进行考核、兑现奖惩100%;3.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运作和安全记录100%;4.事故及时结案率100%;5.不发生受上级通报批评事项;6.重要机密泄漏事件发生率为零。(五)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工作1.管理体系健全;2.职业病发生率为零。(六)环境保护控制指标1.节能环保符合上级规定,不发生被上级通报批评和责令整改等情况;2.不发生污染物排放造成环境污染问题,不被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环保“黑名单”。四、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22年责任书签订日起至2023年责任书签订日止。五、本责任书一式贰份,考核单位和责任企业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考核单位: 责任单位: (签章) (签章) 党委书记(签字): 董事长/党委书记(签字): 总经理(签字): 总经理(签字): 2022年 月 日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第六章 图纸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按照相关施工技术标准及要求实施。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部分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消防工程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诚信守法承诺书(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函重庆联欣盛置业有限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消防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 元,该工程项目经理为 ,身份证号码为 ,工期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保证金壹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 (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经理 2 工期 3 4 …… …… 5 … …… …… … ……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 月 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 月 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消防工程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附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 月 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三)诚信守法承诺书重庆联欣盛置业有限公司:本单位参加贵公司建设(代建)的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消防工程项目(工程名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投标,无论是在开标前还是在开标后,也无论是否中标,本单位及单位的工作人员都将坚持诚实信用守法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在此郑重承诺:一、决不索取或者收受与上述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建设、代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任何一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二、决不给予与上述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建设、代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任何一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若本单位或本单位工作人员违背上述承诺,致使贵公司工作人员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党纪、政纪处分,自处分确定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公司 壹拾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致使贵公司工作人员受到司法机关刑事追究(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公司 壹拾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致使与上述工程项目有关联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司法机关刑事追究(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公司 壹拾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特此承诺,自愿约定责任无期限。承接项目单位(法人单位盖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年 月 日 二、商务部分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消防工程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资格审查资料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消防工程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五)承诺(六)其他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 月 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 月 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联发黛山璟悦一期二标段消防工程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附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 月 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三)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备注:本表仅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5) 承诺 (招标人名称):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 (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2、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中标后只能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且参加投标的投标将被否决;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3、我公司若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招标人。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我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4、我公司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司提供的资料(如业绩截图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5、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如有)。投 标 人: (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六)其他资料四、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自拟】技术方案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时数 用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时间 3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