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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康复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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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康复医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江安县康复医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2-25 17:21

项目概况 江安县康复医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南屏首座2栋3楼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523202200010
项目名称 江安县康复医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000000
最高限价 2000000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截止至磋商截止时间当日,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供应商被列入相关名单则视为无效响应。(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2月28日到2022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南屏首座2栋3楼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远程办理;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鲜章),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备注购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网上远程办理:供应商网上办理磋商报名时,请先自行将经办人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鲜章),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备注购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扫描成图片发送至电子邮箱:1075661902@qq.com。然后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联系电话:0831-2628768,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介绍信上载明的电子邮箱。
售价: 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3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南屏首座2栋3楼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3月1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南屏首座2栋3楼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江安县财政监督电话:0831-2632009;2、本项目采购限价:200万元,本项目以下浮比例作为报价;3、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江安县康复医院
地址: 宜宾市江安县阳春镇阳春大道
联系方式: 罗先生:0831-2849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南屏首座2栋3楼
联系方式: 苏女士:18683023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女士
电话: 18683023886

项目编号:511523202200010江安县康复医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宜宾)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安县康复医院共同编制2022 年 02 月廉洁自律书为进一步规范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行为,为采购人、供应商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代理政府采购事务过程中承诺:一、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法律制度规定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规范代理行为,恪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杜绝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防止规定特定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行为发生,防止泄露标底或透露对供应商的评审有关情况、成交(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有关商业秘密、与供应商或采购单位恶意串通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发生。四、公司员工不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在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五、公司员工不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与供应商不存在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泄漏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机密,在正常的业务交往中,不故意刁难供应商,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采贷”业务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的通知,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 号文”)。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1.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2.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16.雅安市商业银行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18.乐山市商业银行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19.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20.绵阳市商业银行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21.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9.四川天府银行 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2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11.成都银行 24.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25.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26.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银行名单有新增的以最新发布为准。目 录第一章 磋商邀请......................................................................................................... 1第二章 磋商须知......................................................................................................... 3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0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2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4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43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44第八章 评审方法....................................................................................................... 67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781第一章 磋商邀请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江安县康复医院(采购人)委托,拟对江安县康复医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5115232022000102.采购项目名称:江安县康复医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人:江安县康复医院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200 万元。采购计划编号:51152322210200000018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采购采取方式 1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方式 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方式 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 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1、磋商文件自 2022 年 02 月 28 日到 2022 年 03 月 04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南屏首座 2栋 3楼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逾期不售。2、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3、现场购买或网上远程办理;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鲜章),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备注购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网上远程办理:供应商网上办理磋商报名时,请先自行将经办人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鲜章),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备注购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扫描成图片发送至电子邮箱:1075661902@qq.com。然后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联系电话:0831-2628768,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介绍信上载明的电子邮箱。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七、递交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2 年 03 月 10 日 09:30-10:00(北京时间)。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0日10: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非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0日10:3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南屏首座 2 栋 3 楼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十一、磋商地点: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南屏首座 2 栋 3楼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十二、联系方式采 购 人:江安县康复医院地 址:宜宾市江安县阳春镇阳春大道联 系 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831-2849277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南屏首座 2栋 3楼联 系 人:苏女士联系电话:186830238863第二章 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 确定邀请磋商的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2采购预算/限价(实质性要求)1.采购预算:200万元;2.采购限价:200万元,本项目以下浮比例作为报价;3.实际执行价格=(1-下浮比例)×膳食费用标准;(注:膳食费用标准:住院患者15元/人/天,配餐制;职工:午、晚餐:10元/人/次。(每月按实际吃饭人数结算))4.本项目报价采用下浮率,供应商报价时按统一下浮比例方式进行报价(例:若供应商下浮比例为3%,则按9.7折作为最终成交结算价),若供应商有多个报价,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注:下浮比例超过100%或者为上浮的报价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服务时间(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五章商务部分4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5 响应文件数量1、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实质性要求);2、电子文档U盘一份。6 联合体(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4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9 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0 磋商保证金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故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1 履约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开户行: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银行账号: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成交供应商无违约情形,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前撤离,并结清与采购人的债权、债务,完成合同所有条款规定的义务,办完其他移交手续后2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2 成交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23000元整;由成交人承担。13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1868302388614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1868302388615 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1868302388616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5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供应商询问限公司和采购人共同负责答复。联 系 人:苏女士联系电话:18683023886地址: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南屏首座 2栋 3楼 。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17 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共同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共同负责答复。接收质疑方式:书面形式。联系部门: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苏女士联系电话:18683023886地址: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南屏首座 2栋 3楼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18 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江安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2632009。地址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19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省级为四川省财政厅,市州级为各市州财政局,区县为各区县财政局备案。20 响应文件有效期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2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本次采购不组织踏勘项目现场。22 特别提醒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凡经查实,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财政部门,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联系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采贷”办6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理咨询电话:18683023886。24 备注若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与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须知前附表为准。25 本项目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7二、总 则1.适用范围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江安县康复医院。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 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有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由供应商代表在本项目监督下现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因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故不涉及此条)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8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5 如本项目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5.6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9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竞争性磋商。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6.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一切事务。6.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10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 5 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组成13.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11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13.2 资格、资质性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写资格性响应文件:(1)承诺函;(2)磋商文件第四章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3.3 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其他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磋商函;(2)报价表;(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报价与现场提供的不一致时,以现场提供的为准);(3)技术、服务、商务和合同重要条款响应偏离表;(4)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如适用)(5)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服务计划等文件;(如适用)(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7)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其它应答和承诺。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须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6. 报价要求16.1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实质性要求)16.2 供应商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通知现场报价,最后报价一览表格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格式详见第七章。(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报价与现场提供的不一致时,以现场提供的为准)16.3 本次磋商采购最后报价采用现场报价,通过资格审查及有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报价。(实质性要求)1216.4 供应商报价(包括最后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实质性要求)16.5 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是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实质性要求)16.6 供应商在每一次报价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磋商处理。(实质性要求)17.报价其他注意事项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由供应商参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除合同条款中确定遇不可抗力因素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问题和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18.响应文件格式18.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18.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9.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9.1 响应文件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19.2 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实质性要求),电子文档 U盘 1份;19.3 响应文件应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9.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盘。19.5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9.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磋商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9.7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左侧胶装,编页编码,不得散装或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磋商。1319.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执行)19.9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20.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20.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20.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21.响应文件的递交21.1 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1.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1.3 最后报价一览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21.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2.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2.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22.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4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2.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评审23.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六、成交事项24. 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一: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二: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最后报价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24.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4.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4.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5.行贿犯罪记录及信用信息查询25.1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15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25.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25.2.1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25.2.2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25.2.3 非企业参与磋商的无需查询。25.2.4 供应商信用信息的使用: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26.成交结果26.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6.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交纳。26.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7.成交通知书27.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7.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合同事项28.签订合同28.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8.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1628.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8.4 成交供应商因正当理由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8.5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6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9.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9.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9.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9.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合同转包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1.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1732.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32.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2.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34.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5.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6.履行合同36.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7.验收37.1 成交人与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37.2 其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38.资金支付38.1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八、磋商纪律要求39.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8(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九、询问、质疑和投诉40.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定标结果的询问,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和程序等内容的询问,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供应商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采购人及有权答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询问事项超出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按照以上规定程序和办法提出质疑。供应商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询价过程、成交结果中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19十、其 他41.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42.(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43.本次采购文件中加注(实质性要求)的条款,若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视为仅约束成交人,由成交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前进行核实。20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7.2、截止至磋商截止时间当日,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供应商被列入相关名单则视为无效响应。(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7.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7.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号产品),供应商在谈判时须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要求提供认证机构名录内单位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处理。认证机构名录详见《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如涉及)强制采购产品类别如下: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21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指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指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指机房空调),镇流器(指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指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指监视器),便器(指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如涉及)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经营活动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以财政相关部门规定的金额为准。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第四章。22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它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承诺函或提供 2021 年以来(任意 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提供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为第三方机构出具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若为供应商自行出具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新成立不足 1年或 1个财务年度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验资报告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资产负债表;非营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6、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6.1、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6.2、截止至磋商截止时间当日,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供应商被列入相关名单则视为无效响应。(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23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6.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6.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若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则视为无效响应。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残疾企业提供声明函。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号产品),供应商在谈判时须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要求提供认证机构名录内单位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处理。认证机构名录详见《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如涉及)强制采购产品类别如下: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指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指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指机房空调),镇流器(指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指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指监视器),便器(指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注:1、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或以骑缝章代替。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24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述1、就餐人员规模:约 420 人。住院患者约 300 人、职工约 120 人。2、食堂规模:食堂总建筑面积约 116m²左右,其中工作区面积约 100 ㎡,设有主食库、蒸煮区、分餐区、消毒保洁区、白案区、烹饪区、蔬菜加工区、肉类加工区等。就餐区面积约 51.3 ㎡。3、采购人负责范围:采购人提供场所,水、电、气三通。后厨中厨房配套杂件、易耗品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购置添加。二、项目服务及技术要求(一)服务项目范围1、服务范围:采用购买服务模式,由供应商对食堂进行承包管理,包括为住院患者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和职工工作餐等膳食服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卫健、食品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负责食堂卫生、食品安全等日常运行管理,接受采购人的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患者满意、家属放心、职工认可”的宗旨,做到充分保障住院患者、职工用餐需求,提供平价、优质、高效、营养的餐饮服务。2、膳食费用标准:住院患者 15 元/人/天,配餐制;职工:午、晚餐:10 元/人/次。(每月按实际吃饭人数结算)(二)膳食供给标准及要求1、食堂管理、安全责任:(1)成交供应商对食堂的日常运行、人员做好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卫生等安全工作;制定食堂的管理流程及应急预案。负责食堂资产的管理和设备的维修、维护,并做好食堂日常运营记录等工作。对就餐区、工作区进行保洁,保持干净整洁。符合卫生及餐具消毒的相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服务团队所有人员相关经费和原材料采购等费用。(2)成交供应商负责潲水收集处理及厨房、餐厅卫生打扫。(3)成交供应商每餐负责送餐到楼层餐厅。(4)成交供应商每年应请专业公司对抽油烟系统进行清洗不低于四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5)成交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2、膳食要求:25(1)住院病员餐序号 餐种 就餐时间 餐品标准 份量要求1 早餐 6:30-7:40主食类:粥类、面条面点类:包子、馒头、花卷配菜类:小菜、咸菜一份主食一份面点一份配菜2 午餐10:40-11:30一荤一素一汤一咸菜每人每份菜品总重量不低于 200g,荤菜中肉类食材不得低于 80g(熟食)。肉丝类、肉片类、肉末类、禽类、鱼类等轮换。3 晚餐16:40-17:30一荤一素一汤一咸菜每人每份菜品总重量不低于 200g,荤菜中肉类食材不得低于 40g(熟食)。肉丝类、肉片类、肉末类、禽类、鱼类等轮换。抄手和面每周最多一次。(2)职工工作餐序号 餐种 就餐时间 餐品标准 份量要求1午、晚餐12:00-12:3018:00-18:30两荤三素一汤每人每份菜品总重量不低于 200g,荤菜中肉类食材不得低于 100g。肉丝类、肉片类、肉沫类、禽类、鱼类等轮换(三)服务要求1、按“快捷、有序、安全、合理”的要求配备食堂工作人员,满足服务要求。2、根据双方约定的餐标,切实履行“质价相符”的原则。3、根据食堂的运行情况制定合理的节能管理措施,降低食堂能耗成本。264、每月每个膳食版块推出不少于 1个创新菜品。5、根据采购人需求,配合做好临时性的工作用餐。(四)服务质量1、完善质保措施,确保病员、员工就餐质量。2、不定期更换菜品,满足病员、员工就餐需求。3、保证饭菜的热度。4、建立服务质量反馈渠道,由采购人每月定期对服务质量(包括饭菜的品种、数量、质量、味道、卫生情况、服务态度等进行考核),并根据反馈情况进行整改。5、停水、停电、停气等突发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解决,不得推迟供餐和停餐(特殊情况除外)。(五)卫生标准★1、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服务质量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严格组织购买、加工、生产,确保食品安全;(需提供承诺函)★2、做好食品卫生、消毒工作;杜绝不合格的食品流入食堂。为防止交叉感染,所有餐具每天消毒并存放在消毒柜中,在食物加工过程中将生食、熟食所使用的餐具分开;供餐完毕后,将所有的食物放入冰柜中,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定质量,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定期进行防“四害”处置。(需提供承诺函)★3、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需提供承诺函)(六)安全要求1、成交供应商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许可审查指标的要求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2、本项目所有食品原辅料采购须由成交供应商统一采购。供应商做好食品原辅料采购的索证索票工作,建立好食品原辅料的出入库台账,保存相关凭证,期限不少于 6个月。同时做好农残检测,并配合采购人或其他行政部门的食材抽检工作,若抽检食材不合格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3、成交供应商应确保食品安全,如果出现所提供餐饮服务中的食物中毒等事件,由成交供应商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视成交供应商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需提供承诺函)274、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员工定期体检、持证上岗和规范操作等制度,做到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负责做好食堂内和门前“三包”范围的环境卫生和防虫灭鼠工作。★5、成交供应商要确保用电、用气安全,不得有私自乱接电器、超负荷用电、用气等可能引发安全隐患的行为,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需提供承诺函)(七)管理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成交供应商应建立生产、安全、卫生、人员管理和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和预案;成交供应商应做好内部人员管理工作,按《劳动法》为员工发放工资和购买保险,接受采购人监督。2、成交供应商应爱护食堂设施设备,严格按规操作,不得损坏、丢失,做到存放整齐,定期维护保养,成交供应商应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严禁违规操作。3、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原料出入库登记制度;坚持餐具每餐消毒,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卫生检查和食品留样制度,做好记录。4、成交供应商应针对突发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八)厨房设施设备要求1、成交供应商提供能满足基本经营的设施设备 如下: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功能要求 参考图片 数量 单位1双层工作台1800*800*8001、采用优质磨砂不锈钢板;2、工作台的面板和下层板选用优质厚度 1.0mm 不锈钢腹膜磨砂板,工作台面板下垫厚度 18mm 细木工板,下层板用不锈钢作加强筋;3、工作台的支撑脚管选用Ф38*1.2mm 不锈钢管;4、工作台的支撑脚底部装配有Ф38mm 不锈钢可调脚,调教范围为上下 30mm2 台282四层存放架1200*500*15001、采用优质不锈钢;2、支撑立管采用φ38*38*1.0mm不锈钢管,并配有φ38*38mm 可调节脚;3、存放台的框架管采用30*30*1.0mm 不锈钢管;4、存放台的横管采 30*15*0.8mm不锈钢管;4 台3三格盆水池1800*700*920说明:采用优质不锈钢磨砂板1、台面采用δ1.0MM 不锈钢板;2、星盆斗采用δ1.0MM 不锈钢机冲,3、脚管采用 1.0MMΦ38 不锈钢圆管;4、横档采用 1.0MMΦ25 不锈钢圆管;5、调节脚采用全金属外包不锈钢子弹脚;6、配星盆去水槽,隔渣板。1 台4双格洗池1200*700*920材质采用优质不锈钢砂纹板制作,台面采用 1.2mm,内置 1.0mm 不锈钢板焊接成型星盆,连接管采用25×1.0mm 不锈钢管,立柱采用 38×1.2mm 不锈钢管。附件:1套“DN40”下水器,4个可调节子弹脚 38×1.0mm 不锈钢子弹脚。1 台5单切肉机285*335*7501.整机不锈钢;2.电机功率:220V-1.5kw,1台6和面机25KG额定功率:2.2KW额定电压:220V 最大和面量:25kg外形尺寸:580*400*860mm1 台7白案工作台1800*800*800说明:采用优质不锈钢磨砂板1、台面采用木案板厚 50MM;2、腿管采用Ф51MM 不锈钢圆管制作,壁厚 1.2MM;3、调节脚采用全金属外包不锈钢子弹脚。1台298单格洗手池500x500x920说明:采用优质不锈钢磨砂板1、台面采用δ1.0MM 不锈钢板;2、星盆斗采用δ1.0MM 不锈钢机冲,3、脚管采用 1.0MMΦ38 不锈钢圆管;4、横档采用 1.0MMΦ25 不锈钢圆管;5、调节脚采用全金属外包不锈钢子弹脚;6、配星盆去水槽,隔渣板。2 台9六门冰柜1800*760*19601、冷柜采用双机双温,储藏空间分开,可以达到生、熟分开储藏符合卫生标准。2、具有冷藏、冷冻、保鲜功能;3、采用进口名品牌压缩机、噪音低、耗电省、低电压起动;4、采用自动控温元件,液晶显示温度,箱内温度一目了然。5、正面不锈钢门,前面板为标准拉伸件,美观耐用。6、储藏温度:0~10℃/-12~-6℃;7、电源:220V~520W;8、工作方式:直冷1 台10单通工作柜1800*800*8001.材质采用优质不锈钢板;2.台面优质不锈钢厚 1.2mm、侧板及内层板厚 1.0mm、趟门面板厚1.0mm。3.台面内衬 15mm 木板(减震、消音),以万能胶粘连;4.中置层板;5.活动式趟门结构,6.柱脚采用φ51*1.5mm 不锈钢圆管配可调节高度子弹脚。2 台11单眼矮仔炉1400×650×5001、矮仔炉面板及边框采用 1.2mm厚不锈钢板;前面及灶两侧面板采用 1.0mm 厚不锈钢板制作。2、内骨架采用∠40×4 国标角钢骨架;3、炉脚立柱采用φ50 钢管,钢管外套不锈钢套,并配有可调子弹脚1 台3012燃气双门蒸饭车24 盘材质: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1、炉体骨架采用 40*40*4mm 角钢。前端排水槽,排水槽连疏孔滤渣器;2、边衬、炉侧板、正面板 1.2mm:燃烧室采用 1.5mm 钢板,循环管采用 2.0mm 厚/3.4 无缝钢管制作,整体发泡,内胆拉深。3、高温硅胶门封、密封、牢固,高效渐进门锁,方便使用;4、自动浮球进水功能,缺水自给,满水自停,防干烧,安全;5、灶脚采用无缝钢管内含钢柱可调高度子弹脚;6、适用燃料:天燃气;1 台13燃气双头大锅灶2000*1200*12001、灶台面及边框采用 1.2mm 厚优质不锈钢板,并配冷却水,灶前配洗涮槽、洗刷槽上配不锈钢过滤网(不锈钢板钻孔加工而成);2、配摇摆水咀,灶前面配摇摆水咀及灶面冷却水控制阀;3、灶前面板采用 1.2mm 厚不锈钢板;4、灶类侧面板采用 0.8mm 厚不锈钢板;背板采用 1.0mm 厚不锈钢板;5、内骨架采用∠40X4 角钢骨架;1.5mm厚冷板做面板内衬,并铺设保温隔热层,风管全部采用Φ60 镀锌管6、镀锌管灶脚外套不锈钢管、并配可调脚;7、大锅灶采用 5吋节能炉头,配常明火;8、配 550W 鼓风机;9、火烟管采用 1.5mm 厚冷板加工而成。1 台14双门消毒柜1200*535*1700采用磨砂不锈钢板冲压焊接而成,柜身厚度 1.2mm,侧板厚度 1.2mm,内置 3KW 红外线发热管(4条),夹层采用保温棉隔热,内层 1.2mm磨砂不锈钢包隔热棉,配温度控制表,采用红外线消毒。1 台15保鲜工作台1800*800*8001、保鲜工作台采用双机双温,储藏空间分开,可以达到生、熟分开储藏符合卫生标准。 2、具有冷藏、冷冻、保鲜功能;1313、采用进口名品牌压缩机、噪音低、耗电省、低电压起动;4、采用自动控温元件,液晶显示温度,箱内温度一目了然。5、正面不锈钢门,前面板为标准拉伸件,美观耐用台16四格保温池1500*700*8001.面板采用 1.2mm 优质型磨砂不锈钢板拼装焊接成型。2.支撑脚采用 38*38*1.2mm 不锈钢管,下层连接横管采用30*15*0.8mm 不锈钢管,并配有38*38 不锈钢可调节脚;3.配2只2KW/220V优质电发热管。1 台17单门留样柜标准功率:750W/220V;采用微电脑系统控制,LED 温度显示面板, 触摸按键设计,操作方便简单。温度显示: 4~38℃;每度可调节;合理设计风道,箱内温度均匀稳定;PTC陶瓷复合加热技术,加热稳定,升温均衡;精准温感探头,自动显示箱内温度,随时观察箱内温度变化;安全双锁功能,保证食品留样样品的安全性;箱体立式结构,门为双层高强度钢化玻璃门,透明保温,可视安全又方便。1 台18电子称300KG 1 台19不锈钢送餐车900*600*800不锈钢 2 台20 盘架 不锈钢 2 台排烟系统1排油烟罩8950*1350*500采用不锈钢板材,烟罩采用 1.0mm厚的优质不锈钢板制作。18 平方2抽油烟风柜11KW低噪音猪笼式风柜;国产名牌电机; 1270*1520*17801 台323油烟净化器HPF—JD—201、采用独特非热等离子技术、运行稳定、具有较高的油烟去除率;2、采用模块化结构紧凑、外型新颖、体积小、重量轻、安装方便;3、高频静电电源控制系统具有过流过压自动保护装置,保证设备的运行安全;4、耗电功率小、运行成本低、清洗及维护方便;1 台4风柜减震支架与风柜 净化器匹配材质:采用 40*40*4 优质角钢制作,配减震装置;2 套5镀锌横风管600*400材料选用镀梓钢板制作,厚度1.0mm28 米6镀锌抽风管500*700材料选用镀梓钢板制作,厚度1.2mm;每米配角钢法兰盘 1付45 米7镀锌弯头500*500材料选用镀梓钢板制作,厚度1.2mm;每米配角钢法兰盘 1付16 件8风柜进风口变径与风柜匹配优质镀锌板 1.2mm 及优质帆布制作6 套9风柜出风口变径与风柜匹配优质镀锌板 1.2mm 及优质帆布制作4 套10风柜Y△降压启动系统与风柜匹配电器元件全部采用正泰品牌 4 套11净化片材料采用不锈钢板制作,厚度1.2mm 安装在排烟罩内16 米2、低值易耗品(含餐具)由成交供应商补充购置,提供采购发票和清单在采购人处备案,所采购接触食品的用具或器皿均须达到国家要求的食品级。不得使用聚氨酯(俗称塑料盘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用具或器皿。3、成交供应商为保障正常经营活动、满足食品安全需要以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食堂设33备设施强制性要求,成交供应商应须自行购置相关的设施设备,采购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消毒设施设备、售餐设备、原材料加工设备等。4、检测、验收、更新或所有设备设施、餐用具等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并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交由采购人审查、备案。成交供应商投入的食堂设备使用期限为一年,如合同解除或终止,成交供应商投入的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在 15 天内须自行处理完毕,否则采购人将其设施、设备清理出场,采购人不承担保管责任,所产生清理费用由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5、一年合同到期后,成交供应商投入采购人所有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可自行拆除。★6、水、电、气的支付: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需提供承诺函)(九)措施1、若出现重大问题《如食物中毒、火灾、人员伤亡等),成交供应商应自付自身损失外,还需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害给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十)人员配置及要求序号 职务 工作内容人员要求1 主管1.全面负责食堂的生产组织指挥。2.协调与各部门之间联系,组织和指挥厨房工作,为病员及职工烹制菜肴。3.监督、检查、协调各班组的工作,负责对他们的考核、评估并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奖惩。4.根据厨师的业务能力和技术特点,决定各岗位的人员安排和调动工作。12 厨师长1.在主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厨房生产组织指挥。2.协调与各部门之间联系,组织和指挥厨房工作,为病员及职工烹制菜肴。3.负责确定菜肴名称,主料、配料、调料份量、烹饪方法。4.监督、检查、协调各班组的工作,负责对他们的考核、评估并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奖惩 5.根据厨师的业务能力和技术特点,决定各岗位的人员安排和调动工作。13 厨师1.精工细作,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制作方法,做到色、香、味俱佳。2.协助厨师长做好食堂工作,参与每周菜谱的制定。3.虚心听取员工对伙食的意见,研究改善伙食的措施。4.保证员工能按时开饭。5.搞好饮食卫生,定期检查食堂仓库物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6.协助厨师长及主管一起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消毒。3344各种小组长1.负责具体任务的分解、实施,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完成。2.协同厨师长及厨师对所在组进行安全文明生产培训坚持“安全第一” 的原则。保证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员工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工伤和重大事故发生。 3.协助主管对小组员工进行定期培训,组织本组人员开展工艺管理活动,正确指导小组员工的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肃工艺纪律,坚持“质量第一”原则。4.通过激励创新,提高员工积极性、动能性,挖掘员工潜力优化作业方法,提高员工技能,加大工艺改进力度等方法,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5.负责监督员工对设备的正常使用、清理、检查、保养工作,提前发现异常及时解决问题,保证生产顺利进行。6.对本班组生产产品的质量、数量负责,并负责督促员工及时将工料分类、分区存放。7.加强与员工沟通,关心员工,了解并及时向主管反映员工的心理波动,解决在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困难。35普通职工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卫生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保证食品卫生与安全。2.坚持餐具消毒,保持容器用具清洁卫生。3.做到生、熟隔离,包装卫生。4.库房卫生做到离池、离墙,分类存放,有防鼠设施,不存放超期食品。5.定期清扫卫生,每周大清扫不低于一次。6.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随时接受院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经卫生部门检查不合格涉及罚款,由食堂工作人员承担。8注:★1.上表人员数量为最低数量要求,岗位可以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所有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明材料。男性不超过 60 岁,女性不超过 55 岁。(需提供承诺函)2.供应商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作服、胸卡、工资、加班费、过节费、福利、食宿、交通、办公设备等有关问题。3.供应商所有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执行,如遇到工资纠纷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解决。4.供应商须保障所有人员待遇不得低于宜宾市月最低生活标准。(十一)食材配送及要求35序号 分类 要求斤/个月 年1应季蔬菜2.1 蔬菜类2.1.1 蔬菜类配送质量要求:(1)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农药残留。(2)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无农药残留。(3)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腐烂现象,无农药残留。(4)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9000 1080002 猪肉类(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2)猪肉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活鲜肉,配送时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4)无槽头肉和血刀肉;无残留毛绒,不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5)气味:具有生鲜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6)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3000 360003 油(1)类别:压榨一级菜籽油,观感澄清、透明,无异味、口感好。(2)食用油产品符合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标准;★(3)配送时每一批次菜籽油具有质量检测报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800 216004 大米(1)等级:一级。(2)米粒饱满,无生霉,无杂质、无碎米等。★(3)配送时每一批次应有质检报告,包装具有 SC标记,具有合格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应严实。4500 54000365 面粉(1)等级:一级。(2)无生霉,无杂质等。★(3)配送时每一批次应有质检报告,包装具有 SC标记,具有合格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应严实。400 48006 鸡肉类(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3)新鲜、去内脏;(4)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5)供应商食品配送时提供当批次肉类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500 180007 鸭肉类(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3)新鲜、去内脏;(4)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5)供应商食品配送时提供当批次肉类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500 180008 鸡蛋★1.执行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配送时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蛋类必须新鲜、清洁、大小均匀、无破损,保证质期内新鲜、卫生、安全。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作为无效响应处理。9000 1080009 面条1.配送的豆制品类的食材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制做。1800 21600★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履行本项目合同过程中,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且采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采购方式为由成交供应商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进行采购,需提供书面承诺。(十一)责任划分1、食堂开放期间,食堂内所有人员人身安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因地面湿滑摔倒、食物中毒、员工与就餐人员发生冲突、员工与员工之间发生冲突等),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经济赔偿、法律责任等完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成交供应商所有驻场工作人员在采购人单位区域内的人身财产安全须由成交供应商完37全负责。3、成交供应商在经营期间出现食品中毒事故(以江安县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鉴定为准)以及消防、综治安全责任事故的,应承担所有民事、刑事及赔偿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义务。采购人可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以及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所处投入的所有装修费用及设施设备购置费用,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商务要求1.服务时间为: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发出进场通知 1 天内具备提供正常餐饮服务的条件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始供餐。3.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第一个季度结束后,采购人根据第一个月的实际用餐人数,据实结算。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国家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货物税务清单及报销发票查验凭据,于第四个月支付第一个月的餐费给成交供应商,确认无误后 15 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方式进行支付,以此类推;4.履约保证金:(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成交供应商无违约情形,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前撤离,并结清与采购人的债权、债务,完成合同所有条款规定的义务,办完其他移交手续后 20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的本金。(2)履约保证金用于供应商经营中罚款、违约金等款项的支付,或在发生食品安全或其它事故后,用以垫付人员的医疗费用、事故处理费用、赔偿采购人及他人损失等。待事故原因调查清楚以后,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事故遭受的损失;因成交供应商上下游合作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事故遭受的损失,并由成交供应商向第三方追偿。(3)履约保证金不足 80%时,成交供应商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及时补上,成交供应商未及时补足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该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为不足金额的 20%。此款为专项基金,不得挪用,由采购人财务科专款管理,此费用的使用须按照采购人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5.履约保证金扣除:(1)饭菜中出现蟑螂、老鼠屎等异物,采购人按不低于成交供应商所售菜品金额的 10倍扣除保证金;38(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能按时向服务对象提供就餐服务,推迟时间在 30 分钟内,采购人将按 1000 元/次的标准扣除成交供应商所付保证金,超过 30 分钟,则按 2000 元/次的标准扣除保证金。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除外;(3)成交供应商售卖食品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一经发现,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停止超范围经营行为,且一次扣除保证金 5000 元;(4)成交供应商在原材料采购和食堂经营管理中有违反有关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发现一次,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或者再次发现的,每次扣除 10000 元保证金。注:若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以保函等无法扣除金额的形式缴纳,在项目履约过程中产生罚款、违约金就从服务费中进行扣除,若服务费不足以抵扣,供应商需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缴纳。6.服务质量考核要求:(1)每月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考核 1次,考核工作主要采取抽查、突击检查、现场调查的形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支付食堂膳食服务费用的依据。(2)根据检查的情况依据采购人《食堂管理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每月质量考核分数在 85 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 85 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以一周为限,特殊情况除外)。考核分数在 85-70(含)分的,扣减成交供应商当月膳食服务费总额的 1%,考核分数在 70 分以下的,扣减成交供应商当月膳食服务费总额的 3%。整改以两次为限,两次整改后服务质量考核分数仍低于 85 分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以及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所处投入的所有装修费用及设施设备购置费用,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连续三月考核分数低于 60 分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7.服务质量考评表:序号 考核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食品卫生法》,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及时处理变质腐烂的食品。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杜绝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严格操作流程,确保食堂内物件摆放整洁、环境优美。10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此项不得分。2制定每周食谱,提前交审定,严格控制食堂生产成本,烹调出色、香、味、形、养的菜肴,最大10 无计划扣 5分。39限度的减少浪费。3建立、健全食堂各类管理制度,坚持物资采购出、入库登记制度,每日安全值班检查登记制度,食品留验制度,服务质量改进制度等。5无各类管理制度扣 5分4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人为损坏资产,应按原样赔偿甲方。发现员工随意偷带食材,处以双倍罚款,并可将其立即辞退。10无相应的管理制度扣 10 分5对厨具、炊具、冻库(冰箱)、各类电器、家具、配套设施等经营性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负有经营场所资产保值责任,防止院方资产的流失损坏,因乙方过失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乙方负责维修、赔偿。10无相应的维护和保养扣 5分,配套设施丢失扣 5分并赔偿6工作间卫生质量:工作间无苍蝇、老鼠,防蝇、防鼠、防尘设 备齐全、有效。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生、熟食品分开,食品存放分类分架,无过期、变质食品。工作间、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卫生整洁。 就餐场所地面及桌椅每日清扫,地面整洁, 桌椅洁净无油污。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 清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10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象,扣 1分,扣完为止。7食堂卫生清洁:食堂所属卫生区要整洁无积尘、积水、无蛛网、无杂物,。食堂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滋生地,按照要求开展灭蝇、灭鼠、灭蟑 螂工作。餐厅、餐桌、餐椅清洁卫生,及时做好清洁工作,保证室内物品的整洁,垃圾应盖好存放并及时处理。10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象,扣 1分,扣完为止。8服务态度:服务态度佳,谈吐亲切和蔼,语言诙谐幽默。服务态度较好,态度诚肯,善于疏导。服务态度一般,尚能被别人接受。5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象,扣 1分,扣完为止。409服务质量:炊事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厨师长及厨师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定时检查。在加工及分发食品时穿戴整洁的工作服。炊事人员必须保持整洁,不准佩戴手饰,两手干净,操作食品时禁止吸烟、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等不卫生行为。分发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食堂服务人员要耐心解答、微笑服务,不得与员工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有问题反映相关管理部门解决。10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象,扣 1分,扣完为止。10食堂满意度:通过发放问卷的方式进行,得分取平均值;问卷调查可以就食堂就餐环境、食堂工作人员卫生习惯、食堂饭菜的可口程度、饭菜的种类、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等方面展开,并对不同的调查内容分配不同的权重比数;问卷调查结果的使用,考核标准为 100 分,当平均满意率低于 70%时,该项不得分;15按平均满意率乘以分值为实际得分。如平均满意度为 80%,本项得分则为:80%*15=12 分。11 积极完成临时交办的接待任务。 5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象,扣 1分,扣完为止。★8.食堂满意度的测评:(1)应建立长期互信的沟通机制,在经营期间,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双方共同确定综合满意度测评内容、测评人员范围及基数。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双方共同组织对本项目的菜品口味、菜品质量、服务质量等的综合满意度测评。(需提供承诺函)(2)均综合满意度在 85%以上(含 85%)为合格,低于 85%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以一周为限,特殊情况除外)。若成交供应商整改后平均综合满意度仍处于 85%-70%(含)之间的,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 5%,平均综合满意度仍在 70%以下的,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 10%;整改以两次为限,两次整改后满意度仍低于 85%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以及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所处投入的所有装修费用及设施设备购置费用,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需提供承诺函)9.项目人员管理要求41★(1)供应商安排的本项目人员均须持有效期内合格的健康证上岗;(需提供承诺函)(2)供应商安排的本项目人员均须接受采购人现场管理和指导,同时接受采购人的内部管理规范。供应商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本项目人员的劳动纠纷,与采购人无关;(3)供应商承担此项目现场配置所有人员的日常薪酬、保险、福利和服务现场发生的相关费用等,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采购人不向供应商员工支付任何费用;★(4)供应商应全天候安排厨师长和驻点主管在岗负责现场人员管理、现场监控以及处理突发情况,如遇特殊情况,供应商应增加或调配现场员工,以确保服务质量;(需提供承诺函)(5)供应商须完全承担其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负责为在服务现场及采购人场地范围内发生工伤、事故的员工申请办理工伤鉴定、费用支付及垫付、保险理赔和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等工作,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6)所有人员均须与供应商进驻该项目后签订不低于一年的劳动合同(如已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余期不低于一年);★(7)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驻场主管为专职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需提供承诺函)★(8)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配置名单,须与合同履约期间实际驻场人员一致,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否则视为违约,扣除履约保证金 5000 元;(需提供承诺函)★(9)驻点主管、厨师长、厨师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或由采购人提议更换,更换的人员不得低于原人员技术水平。(需提供承诺函)10.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后 15 天内,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撤离,办理移交手续。如不按时移交,采购人将从该经营者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00 元/日。11.采购人指定业务科室“总务科”为采购人对食堂的监督管理部门,供应商须主动接受采购人当地行政部门及总务科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响应并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未整改须接受采购人的处罚。★12.膳食费用标准的调整:膳食费用标准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改。若因为市场供需情况、人力成本等因素造成运营成本浮动过大确需调整的,须经采购人同意或由采购人提议调整。供应商应针对市场供需情况、人力成本、税收成本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提出调整的依据和标注。报采购人同意并公示结束后方可进行膳食费用标准的调整。(需提供承诺函)13.合同解除: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以采购人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为准)、消防安全事故、达不到采购人考核办法规定及其他本项目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服务规范、内容及要求的情形,供应商须完全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采购人可根据合同约定要求供应商进42行整改及处罚直至终止合同,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有一条带“★”号的条款未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3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一、磋商内容:1. 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价格。2. 相关专利、专有技术、商务等情况说明。3. 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二、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1.供应商报价2.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磋商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注:是否进行变动由采购人代表在磋商现场决定。44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如果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去掉备注而无其他解释性说明,则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备注中的要求)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四、本章格式如为多页的,无须逐页盖章。45封面包号(如涉及)资格、资质性响应文件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盖章)磋商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正本或副本46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提供此页)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磋商文件约定的“磋商有效期”结束为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XXX职 务:XXX被授权人签字:XXX职 务:XXX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指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4、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提供此页)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职务: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名章:___________注:1、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此授权书盖章位置未做强制性要求。48二、承诺函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实质性要求)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实质性要求)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实质性要求)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实质性要求)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实质性要求)六、我方承诺,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实质性要求)七、我方承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 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我方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日 期:XXXX。注:1.本承诺函可自行提供具有有效签字或盖章的格式。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9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50四、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根据第四章要求提供)51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未提供此声明函,视为未响应。52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日期:XXXX注: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3七、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4八、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供应商提供具有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根据第四章要求提供)55封面包号(如涉及)其它响应文件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盖章)磋商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正本或副本56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话传真组织结构 (若无涉及可不填写此项或“/”)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 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1、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自然人磋商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填写此表,若未填报完善不影响磋商资质及效力。2、此表格中需要填写的若无涉及可不填写此项或“/”。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日期: XXXX。57二、磋商函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磋商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包括文件中“注”和“实质性要求”的内容)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采购需求完成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份(实质性要求),电子文档U盘一份。4、我方承诺,磋商有效期为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5、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7、本磋商函发出后,即对我公司产生约束力,我公司保证严格遵守本磋商函的各项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造成损失,概由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日 期:58三、服务应答表序号 采购要求 服务应答123456注: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日期: XXXX。59四、项目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格式自拟60五、商务应答表项目编号:序号 采购要求 磋商应答123456注: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第五章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填写,必须据实填写。2.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3.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4.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供应商其他所有商务条款均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若未在上表中声明响应情况,视为完全响应不存在任何偏离。5.特别提醒: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凡经查实,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上报财政部门,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日期: XXXX。61六、初始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1磋商报价 下浮比例为 %注:1、其他需要承诺的事宜;2、此表作为第一轮报价,可在响应文件中或现场提供,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报价与现场提供的不一致时,以现场提供的为准。3、报价应包括响应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4、下浮比例超过 100%或者为上浮的报价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 (盖章)日 期:62七、最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1磋商报价 下浮比例为 %注:1、其他需要承诺的事宜;2、此表不放在磋商文件中,请供应商提前盖章留存后在资格性与有效性审查结束并通过后,密封现场递交。3、最后报价应包括响应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4、最后报价一览表应当签字(或盖章)确认或者加盖公章。5、下浮比例超过 100%或者为上浮的报价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 (盖章)日 期:63八、履约能力一览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注:供应商以上履约能力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 (盖章)日期:64九、知识产权声明函致: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参加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现承诺声明:1、本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本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本单位声明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本单位提供使用自有知识成果的相关资料并为其真实性单独负责,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本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给采购人,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4、如采用本单位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本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报价中已经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注:1、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或未履行,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求法律责任。2、如供应商承诺函后,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则全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3、本项目若不涉及可不提供。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日期:65十、成交代理服务费承诺书致: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在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项目编号: ) 磋商活动中若获成交,我们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后 2个工作日内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即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按照磋商采购文件中成交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一次性支付全额的成交代理服务费,若因我单位过错造成质疑、投诉或使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我单位愿意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特此承诺。承诺方法定名称(承诺方盖章):地 址:电 话:传 真:邮 编: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日期:66十一、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采购编号: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 证号 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注:1、此表格中需要填写的若无涉及可不填写此项或“/”。2、此表格式可自拟。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日 期:XXX67第八章 评审方法1.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磋商程序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68(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 资格性审查。2.2.1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2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2)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有效的;(3)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里,同一轮报价中对同一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4)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5)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无效响应情形的。但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2)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3)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确定继续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4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69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表序号 项目内容 评审内容 备注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2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是否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结论 应全部通过2.2.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2.6 响应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最后报价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有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磋商处理:(一)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二)除磋商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三)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的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2.2.7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除外)2.4 磋商。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70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8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 最后报价。2.5.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除外)。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除外)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2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71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少于 3名(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除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推荐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且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且不能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2.8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72(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2.3 在磋商采购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磋商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73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注:磋商小组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磋商处理。2.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限价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除外)3.综合评分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评分明细表。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 综合评分明细表3.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1报价10%10 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报价=(1-下浮比例)2配送方案16%16 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方案内容至少包含①配送前食品的准备情况②配送服务人员到岗要求③配送车辆准备④配送路线整体规划等内容,所有内容均有体现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16 分;每缺一项扣 474分,每项中每有一处不完整、有缺陷的扣 2分(不完整、有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存在与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或项目名称、涉及的规范、标准要求、实施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进度计划超期、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3项目服务方案16%16 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①人员管理制度②整体的作业流程③机构设置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等内容,所有内容均有体现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16 分;每缺一项扣 4分,每项中每有一处不完整、有缺陷的扣 2分(不完整、有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存在与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或项目名称、涉及的规范、标准要求、实施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进度计划超期、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4 应急方案 15% 15 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应急方案内容至少包含①车辆故障②人员缺岗③食品安全事故④交通管制及事故⑤市场食品短缺等内容,所有内容均有体现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15 分;每缺一项扣 3分,每项中每有一处不完整、有缺陷的扣 1.5 分(不完整、有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存在与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或项目名称、涉及的规范、标准要求、实施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进度计划超期、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5售后服务方案16%16 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①响应时间②质保期限③备品准备④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所有内容均有体现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16分;每缺一项扣 4分,每项中每有一处不完整、有缺陷的扣 2分(不完整、有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存在与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或项目名称、涉及的规范、标准要求、实施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进度计划超期、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6 综合实力 15% 15 分1、供应商派遣本项目驻点主管(1人):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三年及以上食堂管理经验和有效75的食品安全员证书得 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供应商须提供其三年及以上食堂管理经验的证明材料、学历证明材料、其有效的食品安全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派遣本项目厨师长(1人):具备中式烹饪技师二级职称的得 2分,具备中式烹饪技师二级以上职称的得 4分;本项最多得 4分,未提供不得分。注:供应商须提供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派遣本项目厨师(3人):均具备三年及以上食堂团膳项目工作经历且每有一人具备中式烹饪技师三级职称的得 1分,每有一人具备中式烹饪技师三级以上职称的得 2分,本项最高得 4分;未提供不得分。(不可重复得分)注: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其三年及以上食堂团膳项目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派遣本项目营养师/健康管理师(1人):具有三年及以上食堂团膳项目的工作经历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国家认定的营养师/健康管理师资格证书的得 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其具有三年以上食堂团膳项目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供应商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7 履约能力6% 6 分供应商自 2017 年 1月 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履约项目且获得服务业主单位“服务好评”的,每提供一个的 1分,本项最高可得 6分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业主单位出具的“服务好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如供应商提供同一单位不同服务期限的合同,按一个履约项目进行计算。8保险及安全状况6%6 分为防止重大安全责任等事故的出现,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承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赔偿总金额(RMB):200 万元—299 万元计 2分,300 万元—399 万元计 3分,400 万元-499 万元的计 4分,500 万-599 万的76注: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计 5分,600 万及以上的计 6分,低于 200 万元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6 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成交供应商在结果公告发布后 10 日内投保并向采购人出示保单原件查验,逾期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照虚假响应处理。77(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78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项目编号: )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期限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X;2、XXXX;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 万元;2、XX 万元;……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79 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相关办法对乙方进行管理。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8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2、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应由败诉方负担。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 份,乙方 XX 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XX 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X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 址: 地 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注:1、以上合同条款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修改或重新起草合同条款。2、资金支付条件及履约方式等详见第五章商务条款。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二、资金情况 三、采购项目简介: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七、递交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2年03月10日09:30-10:00(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非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0日10: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南屏首座2栋3楼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 十、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十一、磋商地点: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南屏首座2栋3楼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联系方式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采购主体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4. 磋商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6. 报价要求 17.报价其他注意事项 18.响应文件格式 19.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21.响应文件的递交 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 五、评审 23.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4.确定成交供应商 25.行贿犯罪记录及信用信息查询 26.成交结果 27.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事项 28.签订合同 29.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合同转包 31.补充合同 32.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4.合同公告 35.合同备案 36.履行合同 37.验收 38.资金支付 38.1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八、磋商纪律要求 39.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40.询问 十、其 他 41.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 42.(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 43.本次采购文件中加注(实质性要求)的条款,若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视为仅约束成交人,由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二、项目服务及技术要求 (一)服务项目范围 (二)膳食供给标准及要求 (三)服务要求 (四)服务质量 (五)卫生标准 (六)安全要求 (七)管理要求 (八)厨房设施设备要求 (十)人员配置及要求 (十一)食材配送及要求 ★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履行本项目合同过程中,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且采购金 (十一)责任划分 三、商务要求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资质性响应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二、承诺函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未提供此声明函,视为未响应。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七、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八、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供应商提供具有特定条件的 证明材料 其它响应文件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二、磋商函 三、服务应答表 四、项目服务方案 五、商务应答表 六、初始报价一览表 七、最后报价一览表 八、履约能力一览表 九、知识产权声明函 十、成交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十一、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第八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2.磋商程序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表 3.综合评分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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