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ZB22-006
二、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佳木斯吉和生鲜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向阳区7委
中标金额:¥467,900.00元
供应商排名:
第一:佳木斯吉和生鲜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第二:佳木斯市向阳区金滔冷鲜肉批发店
第三:佳木斯市前进区德龙副食品生鲜批零超市
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佳木斯市向阳区西菜市天河海产品商店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德祥街256号商服
中标金额:¥268,750.00元
供应商排名:
第一:佳木斯市向阳区西菜市天河海产品商店
第二:佳木斯市前进区永生冷冻产品批发商行
第三:佳木斯市向阳(西)区西菜市正大食品专卖店
第三包:
供应商名称:佳木斯市郊区环富生鲜超市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郊区毕胜街188号
中标金额:¥198,000.00元
供应商排名:
第一:佳木斯市郊区环富生鲜超市
第二:佳木斯市向阳区乐家生鲜超市
第三:佳木斯郊区百瑞生鲜超市
第四包:
供应商名称:佳木斯市向阳区优稻粮油店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万达路16号商服
中标金额:¥109,962.00元
供应商排名:
第一:佳木斯市向阳区优稻粮油店
第二:黑龙江冰参雪鹿商贸有限公司
第三:汤原县益信粮油发展有限公司
第五包:
供应商名称:佳木斯市前进区永生冷冻产品批发商行
供应商地址: 前进区水产品批发市场(101-4号库)
中标金额:¥239,384.00元
供应商排名:
第一:佳木斯市前进区永生冷冻产品批发商行
第二:佳木斯市向阳区西菜市天河海产品商店
第三:佳木斯市向阳区军川百货超市
第六包:
供应商名称:佳木斯市向阳区乐家生鲜超市
供应商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向阳街
中标金额:¥108,100.00元
供应商排名:
第一:佳木斯市向阳区乐家生鲜超市
第二:佳木斯吉和生鲜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第三:佳木斯市郊区环富生鲜超市
第七包:
因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第七包废标处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报价 | 合计金额 |
1 | 肉品 | 467,900.00元 | 1,392,096.00元 |
2 | 水产品 | 268,750.00元 | |
3 | 蔬菜 | 198,000.00元 | |
4 | 粮油 | 109,962.00元 | |
5 | 冻货 | 239,384.00元 | |
6 | 蔬菜水果饮料 | 108,1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雪松、王春莉、柴瑞群、高歌、吴长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第一包由供应商支付6000元,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由中标供应商每包支付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如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
采购方: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佳木斯市向阳区光复西路42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13945481979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恒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荷兰城观湖3号楼
邮政编码:154002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454-8102222
十、附件1(采购文件)
黑龙江恒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5日
3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HXZB22-006】(1).docx
招标文件审查表
项目名称 |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HXZB22-006 | |
采购方 |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恒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采购方意见(无意见请盖章): | ||
采购方(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恒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2月24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编号:HXZB22-006
二、项目名称: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预算资金:1,520,000.00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采购内容:
(一)采购数量及参数要求:
序号 | 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 | 单位 | 参考单价 | 数量 | 总金额 |
1 | 肉品 | 斤 | 市场价 | 按实际 | 470,000.00 |
2 | 水产品 | 斤 | 市场价 | 按实际 | 270,000.00 |
3 | 蔬菜 | 斤 | 市场价 | 按实际 | 200,000.00 |
4 | 粮油 | 斤 | 市场价 | 按实际 | 110,000.00 |
5 | 冻货 | 斤 | 市场价 | 按实际 | 240,000.00 |
6 | 蔬菜水果饮料 | 斤 | 市场价 | 按实际 | 110,000.00 |
7 | 复合调味品 | 斤 | 市场价 | 按实际 | 120,000.00 |
合计 | 1,520,000.00 |
(二)服务期限:3年
(三)采购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月结账,根据每月实际供货量进行付款,收款方需出具正规发票
(五)支付方式:对公转账
(六)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七)售后服务: 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需在服务期限内提供有效售后联系人与联系电话,并保证其电话畅通,如遇货物质量问题,需在1小时内全部免费更换并配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八)履约验收: 采购方自行组织验收,收货后当天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合同进行验收
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只限一家投标。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名单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或相关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
3.3拟参加本项目的第一包供应商需提供当天货物的检验检疫证明,第二、四、五、六、七 包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核准证;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2022年1月30日至2022年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到黑龙江恒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佳木斯市郊区荷兰城观湖3号楼)领取招标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2月24日上午9时00分,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后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黑龙江恒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的和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代理机构拒收。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黑龙江恒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佳木斯市郊区荷兰城观湖3号楼)。
十、开标地点:黑龙江恒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佳木斯市郊区荷兰城观湖3号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网站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方: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佳木斯市向阳区光复西路42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13945481979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恒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荷兰城观湖3号楼
邮政编码:154002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454-8102222
十三、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黑龙江恒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9日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采购人 | 名称: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光复西路42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3945481979 |
1.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黑龙江恒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佳木斯市郊区荷兰城观湖3号楼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454-8102222 |
1.1.3 | 项目名称 |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1.1.4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1.1.5 | 交货地点 | 采购方指定地点 |
1.1.6 | 服务期限 | 3年 |
1.2.1 | 采购预算 | 1,520,000.00元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采购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1.3.2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1.4.1 | 供应商资质条件 |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
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只限一家投标。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名单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或相关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 3.3拟参加本项目的第一包供应商需提供当天货物的检验检疫证明,第二、四、五、六、七 包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核准证;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如核实潜在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1.5 | 踏勘现场 |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6.1 | 开标预备会 |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召开地点:另行通知 |
1.6.2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日期 10 日前 |
1.6.3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日期 15 日前 |
1.7 | 分包 | ■ 不允许 □允许 |
1.8 | 偏离 | ■ 不允许 □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它补 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日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2022年2月24日上午9时00分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3.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供应商所认为准备的其他业绩或对自己有利的证明材料。 | |
3.2 | 投标有效期 | 90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3.1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 形式:电汇(必须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入专用账户代理公司基本账户) |
金额(人民币):无 | ||
到账时间:xx年 x月 xxx日 x点 x 分之前(北京时间,下同) 递交方式:电汇形式,须由供应商从企业工商注册 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黑龙江恒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电汇凭证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包号。(如因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包号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 责,项目全称无法全标注时需写项目简称)。 户名:黑龙江恒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305 0110 0872 0000 011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长安支行 联系电话:0454-8102222 | ||
3.3.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 要求(如有需要) | / |
3.4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 不允许 □允许 |
3.5.1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3.5.2 | 投标文件份数 | 6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5 份) |
3.5.3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 不分册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两册,分别为:每册采用左侧书 |
本方式装订或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
4.1 | 投标文件包装 | 正本一份密封在一个内包封中,副本五份密封在一 个内包封中,然后将两个内层包封统一密封在一个 外层包封中,外包封上不得有任何体现单位信息相 关标记,且投标文件不得破损。 |
4.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黑龙江恒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佳木斯市郊区荷兰城观湖3号楼) |
4.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退还安排:公示期后退还未成交供应商投标 文件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黑龙江恒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佳木斯市郊区荷兰城观湖3号楼) |
5.2 | 开标程序 | 1. 接受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 3. 投标文件开启; 4. 公开唱标; 5. 采购人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评审; 6.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评 审; 7. 评审结束公布评审结果; 8. 公示,本次开标结束。 |
6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专家 5 人,采购人代表 0 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单位负责人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 □是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人 |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