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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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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2-363557

(三)预算金额:799,999.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计量单位
1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按照我院食堂管理规则及需求书要求为我院干警提供餐饮服务1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2年02月26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郭先生 0660-3392308

采购单位: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02月26日

用户需求书


1、 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服务期

1

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799999元)

合同履行期限:1 年。


二、项目概述

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饭堂的运营服务管理拟承包给一家有资质、有经济实力、诚信度高、管理严格、安全卫生、质量可靠的服务管理运营商。法院提供场地、厨具、餐具及水电等,服务管理运营商按法院提出的餐标和要求予以供餐。服务管理运营商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三、饭堂外包服务内容

(一)服务时间:早餐:07:30-8:30,中餐:12:00-13:00,晚餐:18:00-19:00。

(二)菜色要求:

1.早餐标准:具体品种包括有斋汤(炒)粉、面、肉汤(炒)粉、面、中式包点、西式包点、白粥、肉粥、鸡蛋、牛奶、青菜等。

2.午餐标准:需提供不少于2个主菜,不少于2个配菜,1个汤。每人份量为2份主菜+2份配菜+1份汤+1份米饭(按实际分配),其中蔬菜类不小于250克,肉类不少于250克。

3.晚餐标准:根据相关标准采用围餐方式,开放时间和用餐人员由办公室统筹。

(三)应急服务

因工作需要需临时增加用餐(包含但不限于夜宵、围餐及特殊情况送餐)服务,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并提前与采购人就实际用餐人数的变化和需求制定就餐方案,按采购人的实际就餐人数安排厨师及所需服务人员,配合采购人做好食堂供应服务工作。具体价格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按实际商定。

(四)管理服务

1.提供餐饮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大厨1人、副厨1人、厨工2人(含厨房内洗菜、洗碗及其他服务)。工资不得低于汕尾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注:工资不包含成交人按国家规定必须为服务人员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工作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

2.为食堂购买公众责任保险。

3.科学设计食谱。讲究营养、卫生和健康且不断更换菜式品种,不浪费食品和原材料;厨房操作间和分餐间保持无水作业,地面保持干燥。

4.负责食堂日常运营及相关配套设备(包括餐厅、包间、厨房、储物室、厨具、餐具等)的保管。

5.负责食堂相关事务的管理等。

() 订餐管理系统服务

提供微信小程序订餐系统服务


四、结算和付款方式:

(一)饭堂管理服务费用:

管理服务费用每月19030.00元;

(二)餐费结算费用

早餐以包月方式每月14000元结算;午餐每人次14元,晚餐每人次22元,按每月实际用餐总人次结算;其他用餐按照相关标准以办公室提供的用餐人数结算。

(三)付款方式

按月度结算,采购人于次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办理上个月度的饭堂外包费用,每月外包费用为饭堂管理费用和餐费结算费用之和。双方确认无误后,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上月的累计总额结算给中标人。另外订餐系统服务一年3600元,一次性支付

五、服务要求

(一)、食材要求

1.大米: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选用一级以上晚稻大米,大米(价格不低于市场3.4元/斤),大米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2.食用油:食用油采用知名品牌的食用油,不得掺有不符合标准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剩余保存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3.肉类及肉制品:所供肉类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监管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 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

4.菜品色香味具全,无过咸、过淡、过熟、过生、过糊等现象发生,出售的食品不得出现变味、异物等情况发生。


(二)、卫生要求

1.应做到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食堂综合环境卫生,每餐小清洗,每周两次消毒大清洗。

2.落实厨房卫生制度,厨房操作间保持所有设备无油污、灰尘、蜘蛛网等;厨具、餐具洗涤干净,无污渍,消毒到位,厨房排水畅通, 无积水,无老鼠、蟑螂;餐厅桌椅摆放整齐, 无灰尘;餐桌餐具配备齐全;后厨垃圾摆放整齐,收集运送及时。

3.经营期间的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量化分级 A 级标准规定,采购人有权监督,并进行检查或不定期的抽查。

(三)、食堂安全要求

1.所有操作规程(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留样)必须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操作。所有食品必须现场制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外承办加工配餐业务。

2.保障食品安全,食用油采用知名品牌的食用油,调味料采用国内知名品牌瓶装调味料,大米、蔬菜、肉类 等采购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每天下班前做好对水电、煤气设备、门窗的检查,保证无漏水现象,灯、门窗、气阀、空调等处于关闭状态。

4.食堂需按照消防部门要求摆放灭火设施及设备,并定期检查,无破损及期限无过期现象,并做好记录保存;检查记录需保存一年。


六、履约保证金:

(一): 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须支付给采购人按合同金额3%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如合同期内中标人没有违反合同约定,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在 25 个工作日内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必须用中标人名称的账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


、其他要求

(一)如遇上级政策、政府城市规划建设变更原因,致使物业场地范围发生变化等情况,应当根据改变后的服务范围,参照本合同中饭堂后勤服务费计费标准,重新议定合理的饭堂后勤服务费及工作人员设置。

(二)中标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中标如因此发生劳资纠纷,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人负责。

(三)中标人应确保工作人员队伍的稳定性,遇人员变更、调动等因素缺员的,需要在15天内补充足员。缺员期间,工资福利等相关费用按实际人员发放。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