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兴县初级中学后勤保障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1232022CTP00009
项目名称: 兴县初级中学后勤保障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75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关规定为准。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物业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的到岗及培训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28日至2022年03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3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兴县政务大厅4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县初级中学
地 址:兴县兴中路
项目联系人:原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358-63228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兴县政务大厅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女士 贺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358-6320410 0358-6320401
附件信息:
兴县初级中学招标文件(政采网最终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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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初级中学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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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初级中学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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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初级中学采购需求
1、 项目概况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的后勤保障水平,为师生提供卫生清洁、环境优美的优质、高效、高标准的工作环境和生活保障,强力促进我校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打造优质高效的学校生活水平。经综合评估,需采购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餐饮/宿管和物业)。并分为四大块:餐厅服务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安全保卫管理、维修水电气暖及公共设施管理。
兴县初级中学位于兴县蔚汾镇兴中路,占地面积17021.6平方米,建筑面积12612.5平方米,主要建筑有教学楼二幢,学生宿舍楼二幢,实验楼、餐厅及300米塑胶跑道各一个,露天塑胶篮球场两个,男女公厕各一个,学校绿化面积400平方米。
二、商务要求
★1、服务开始时间:中标后按合同约定时间。
★2、服务地点:兴县初级中学
%1、 服务期限:3年
4、预算金额:750000元(此金额为每年预算金额)
★5、付款方式: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结算
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三、总体要求
(一)采购人作为国家教育机构,保洁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教育部门的正常运作和学校的形象,较之一般商用楼宇,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中标供应商要充分认识并自觉承担起物业管理的特殊责任,在整体项目服务的整个过程中,切实体现“安全、优质、舒适、整洁、高效、节约”的要求。
(二)中标供应商聘用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以下简称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如因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解决。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应急处置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三)采购人委托管理的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将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的内部承包。一经发现,将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四)服务人员要有统一着装,佩带统一工号标志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五)物业服务工具及耗材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四、服务要求
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为所派服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2、供应商所派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等事故及不可预测的人身伤害,由供应商按国家和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和处理。
3、服务期限:本次政府采购服务期为三年,以政府采购中心合同样板为准,每年续签。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的到岗及培训工作。
4、服务地点:兴县初级中学。
5、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
6、验收标准:甲方配相关人员每天督促检查考核、按照服务标准组织验收。
二、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学校后勤保障服务的规定及兴县初级中学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在后勤保障服务的整个过程中,切实体现“安全、优质、舒适、高效、节约”的要求。因投标人管理不善、应急处置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三、人员要求:配置的工作人员及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均能够满足以下要求:
1、爱岗敬业,保持良好精神面貌;
2、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学校形象;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各自岗位的工作强度;
4、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吸烟、不饮酒;
5、保持仪容仪表整洁;
6、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
7、工作人员上岗前均接受过正规的岗前培训,工作期间不定期开展岗位技能及常识培训;
8、人员配置充足、合理,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作息时间,招工用工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能够保障工作人员的正常休息及福利待遇,避免工作人员出现消极、抱怨、怠工等现象;
9、自觉遵守员工守则和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
四、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
50岁以下,有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
★2、餐厅人员 9人
厨师,2人,50岁以下,有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并持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证书。
配菜师,1人,40岁以下,有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
面案师,2人,40岁以下,有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
服务员,4人,40岁以下,有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
按照甲方规定的的伙食标准和用餐人数制定伙食计划和菜谱,使其营养搭配合理,并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进行合理的菜式搭配。以服务为核心,以卫生可口的饭菜、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为基本原则。
★3、电工、管道工 、茶炉工 男,3人,50岁以下,需分别持有《电工资格证》、《管道工资格证》、《司炉证》负责兴县初级中学教学楼及宿舍楼相应水、电、暖设备维修、保养,确保水、电、暖、气设施设备正常运作;负责消防设施设备日常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作。随时待岗,勤巡视多检查,预防突发性事件发生,做到全年零事故。维修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
★4、卫生保洁员 女,8人,45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负责兴县初级中学教学楼及宿舍楼公共区域卫生清洁。
(1)保洁人员要随时对公共区域的卫生进行高标准清扫保洁,确保校园内、所有会议室、图书馆、实验室、门厅、卫生间、至顶楼楼道的卫生清洁,定时消毒,做到无尘迹、无污渍、积水、无积尘、无烟头、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玻璃明亮洁净,公共设施表面用纸巾擦拭无明显灰尘;不锈钢表面无污渍,玻璃门无水迹、手迹、墙角无蜘蛛网。便器洁浄无黄渍;室内无异味、臭味。每天上午及下午分2次重点清理。并不间断巡视,保持清洁。修剪整理花草树木保持整洁美观。
(2)室外地面(道路、操场、停车区等)要求地面无杂物、积水。无尘迹、无明显污渍、泥沙,垃圾桶外表无污迹,无垃圾粘附物;阴井、明沟内无杂物,路牙无杂草。
★ 5、宿舍管理员,女,50岁以下,2人
1、服务内容:
男女生宿舍楼学生住宿的日常管理。
2、要求:
①禁止在宿舍使用除电灯以外的任何插电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线和带管制物品。
②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严禁吸烟。熟知灭火器的存放地点,并能熟练使用。
③宿舍管理员在所有学生在宿舍而未休息时应履行查宿、巡视的职责,严防学生违纪现象出现,及时制止学吵闹、打牌、吸烟、饮酒、破坏公物、打架、男女生乱窜宿舍、放音乐、过生日、使用手机以及禁止学生带饭菜进入宿舍楼。
④学生在宿舍期间,宿管必须在岗工作。节假日必须有值班人员24小时在宿舍值班。宿舍楼门要贴有值班人员姓名、电话。
⑤管理员每天晚上要检查通往楼顶的门栓是否完好无损。
⑥要求学生在封闭公寓楼门前进入或离开宿舍,学生在非休息时间不得滞留宿舍,管理员要检查、清理学生。
⑦学生和管理员宿舍保持清洁,无垃圾存放,物品摆放整齐一致。
★ 6、保安,男,4人,6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负责兴县初级中学大门守卫及昼夜值班,严格执行兴县初级中学门卫制度。
(1)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提高法制观念,坚守岗位,不脱岗。
(2)做好防火、防窃工作,掌握基本的灭火知识,以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性能及存放地点。
(3)树立良好的服务态度,注重个人形象,热情为广大师生服务。
(4)熟悉所属楼的分布情况,学生下课后要对各楼层进行巡逻检查,发现未关门窗的教室、办公室要及时将其关好。
(5)遇到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如火灾、地震),首先要打开楼内所有的安全通道,指挥广大师生向外疏散。
(6)禁止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将楼内财物带出楼的行为发生。
(7)按时开关大门,做好正常上课、上班期间的送电和断电。
以上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及无违法、犯罪记录。
★7、维修更新费用和缴纳燃气费每年19.56万元。(维修餐厅、宿舍、教室、办公楼、厕所的电线(灯管、灯泡)、开关、水龙头、暖气、茶炉、餐厅用具、其中材料费包括在内)
五、合同有关条款
1、服务标准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物业服务的规定及兴县初级中学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因投标人管理不善、应急处置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2、合同的解除
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到岗率不达投标人承诺的80%,或连续三个月未达到投标人承诺的服务质量,以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形成较大负面政治影响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要积极配合并在规定期限内退场,否则后果自负。
3、合同终止
服务期满,合同自行终止,招标人有权重启招标,投标人自愿参与。如投标人放弃或未能中标,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