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白鹤街道物业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将被拒绝投标)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3月2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ZFCG(2022)-009
项目名称:白鹤街道物业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元):424894
最高限价(元):42489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白鹤街道物业管理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2489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白鹤街道物业管理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九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28日至2022年03月2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将被拒绝投标)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2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线上投递。政采云(http://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2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泰康西路70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白鹤街道办事处
地 址:鄞州区兴宁路4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华海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159670
质疑联系人:黄海剑
质疑联系方式:13586556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泰康西路7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5225140
质疑联系人:张洁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2520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郑燕蓉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附件信息:
009白鹤街道物业.doc
331.8K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白鹤街道物业管理项目
招标编号:YZ-ZFCG(2022)- 009
2022年3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其它相关内容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白鹤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白鹤街道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白鹤街道物业管理项目
二、采购编号:YZ-ZFCG(2022)-009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采购内容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 数量及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白鹤街道物业管理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 9个月 | 424894 | 424894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二)特定条件:无。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2 月28日至2022年3月21 日上午9:00时止。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3、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
4、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必须为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原因未能成功上传政采云系统的均作无效标处理,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注意事项:本项目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到开标现场,但需注意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准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需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781439029@qq.com.注意发送时间必须在开启解密时间后,如解密失败才须发送。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22年 3月 2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日期及时间:2022年3 月 2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泰康西路70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政采云(http://www.zcygov.cn/))
3、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开标日上午9:30时前)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中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开标日上午9:30时前)因政采云平台或代理机构问题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781439029@qq.com(邮箱收件人联系电话0574-88225476)可由代理机构使用投标人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开标日上午9:3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鄞州区人民政府白鹤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鄞州区兴宁路43号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华海燕 0574-87767037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怡 电话:0574-88225140 传真:0574-88225200
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联系人:郑燕蓉 联系电话:0574-89295894
十二、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发布的“财库[2019]9号”文件。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2月28 日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白鹤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位于兴宁路43号,地上建筑三幢;项目建筑面积6566平方米;办公人员约100人。服务期限为9个月,(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二、后勤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1、负责宁波市鄞州区白鹤街道办事处的办公楼、公共区域、会议室、值班室等范围的保洁,白鹤街道社会治理中心(王隘南路7号)的办公楼、公共区域、会议室、大院外围区域等的保洁工作。
2、负责提供工作日早餐约110人,中餐约180人,晚餐约20人的就餐,节假日(含休息日)中餐约20人,晚餐约20人的供餐服务和其他临时性保障就餐服务。
3、负责采购人交办的其它服务工作。
(二)人员配备具体要求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要求 |
1 | 项目经理 | 1人 |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内,持物业经理上岗证 |
2 | 领班 | 1人 | 年龄在50周岁以内,具有两年物业管理经验 |
3 | 保洁 | 3.5人 | 女,年龄在50周岁以内,持保洁员证,其中1个为兼职人员 |
4 | 主厨 | 1人 | 男,年龄在50周岁以内,持三级/高级及以上厨师证及健康证上岗 |
5 | 副厨 | 1人 | 年龄在50周岁以内,持四级/中级及以上厨师证及健康证上岗 |
6 | 面点师 | 1人 | 年龄在50周岁以内,持三级/高级及以上面点师证及健康证上岗 |
7 | 勤杂 | 2人 | 女,年龄在50周岁以内,持健康证上岗 |
合计 | 10.5人 |
上述人员应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持相关证书上岗;
(三)总体管理要求
1、中标人须履行的职责:严格按招标项目中的质量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尽职尽责,保证服务质量。
2、由中标人按国家规定支付上岗人员的各项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
3、中标人必须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并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采购人形象。对不遵守劳动纪律、作风拖拉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4、中标人须在采购人单位内设立专职管理办公室。中标人应制定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指派专职督导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
5、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工作质量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考核。质量考核优秀的,采购人给予中标人适当奖励(奖励办法另定)。
(四)项目管理具体要求
1、保洁服务:
(1)负责办公楼的楼道(楼梯、楼梯扶手)、走廊、卫生间、会议室、主要领导办公室、待客室、活动室、电梯、服务大厅、值班室等范围。
(2)办公楼的前后院落、停车场(含自行车)等室外公共区域。
(3)白鹤街道社会治理中心(王隘南路7号),院内大楼的大厅、楼道公共区域、会议室、洗手间及大院外围地面。
(4)完成业主交代的其他保洁工作任务。
2、供餐服务
(1)负责提供工作日早餐约110人,中餐约180人,晚餐约20人的就餐,节假日(含休息日)中餐约20人,晚餐约20人的供餐服务和其他临时性保障就餐服务。
(2)工作日早餐提供应不少于11个品种,其中面食3道(肉包、菜包、面包、水饺、发糕等)、鸡蛋1道(水煮、茶叶、荷包、炒蛋、蛋糕、蛋挞等)、咸鸭蛋、杂粮1道(地瓜、玉米、南瓜、芋艿等)、主食1道(汤面、炒面、炒河粉、年糕汤、蛋炒饭等)、油条、现麿豆浆和咸菜2道等。
工作日中餐提供应不少于8个菜品,其中全荤2道(用餐选择1道)、半荤2道(用餐选择1道)、全素4道(用餐选择2道);水果1份、汤1份、米饭1份。要求荤菜2周内不重复。
工作日晚餐、节假日中、晚餐或临时性提供就餐,提供应不少于4个菜品,其中全荤1道、半荤1道、全素2道,水果1份、汤1份、米饭1份。要求晚餐不得使用中餐剩下的菜饭。
(3)由主厨负责制定食谱和每日进货计划,要求合理调配,荤素搭配,不断提高烹饪水平,提供营养合理餐饮服务保障工作。并符合《食品卫生法》标准。
(4)严把食品验收,确保食品质量,对入库食品分类存放,并做好出入库登记和日消耗登记工作。搞好餐厅内部卫生。室内无蛛网,餐具干净整洁,调料器具内外无污渍,餐厅桌椅、地面无油污、无水渍,光洁明亮。
(5)食品加工区域设备放置有序,台面清洁,地面无积水、地沟无污水、无污渍。厨师对餐饮各项工作要精心组织、细心加工、用心烹饪,保证菜品质量,避免物料浪费、降低能耗排放,有效控制加工成本。
(6)加强食堂的设备设施管理。严格操作规程,设备使用完毕或每天工作结束时应彻底清洁,发现有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修。仓库物品归类放置,做到用陈存新、无过期变质食品。
(7)餐厅服务员应严格监督并执行就餐人员分类打卡,凭卡、凭票就餐。
(8)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并接受采购人每季度民意测评,根据所提意见建议及时作出调整与改进。
(五)其他相关规定
1、中标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给每位员工办理用工手续。
2、中标人须提供受采购人认可的保洁、食堂工作标准,接受采购人的相关规定。
3、中标人及其员工应主动配合采购人行政管理工作,服从调度,听从指挥,认真听取采购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在物业管理中出现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整改。
4、投诉处理率达100%。
5、所有工作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严守国家机密。做到不打听、不偷看、不传播、不遗失、不擅自处理保密纸物等。
6、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因员工不慎导致设备、设施损坏、丢失的应按原价赔偿。
7、建立保洁记录以及其他需要记录在案的文档制度,并妥善保管。
8、捡到物品应及时上交采购人。
(六)奖励
视中标人工作情况设立考核奖,奖励细则另行协商制定。
(七)扣罚
1、工作人员人员因态度恶劣、违规违纪被有效投诉,每人次扣中标单位100元。情节严重的应将违规违纪人员调离业主单位。
2、采购人在正常的检查过程中,发现物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人次扣中标单位100元:
(1)服务人员衣帽不整,举止不端。
(2)服务人员在接待来访人员时服务不周,言行粗鲁。
(3)工作人员擅离岗位或睡觉的。
(4)因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无法修复、工具丢失、按价赔偿。
(八)中标人需负担的其它支出
通讯费:中标人自行承担电话、网络等通讯费用。
三、物业管理费用及补充说明
(一)物业管理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人员工资费用;
2、社会保险(必须符合宁波市的有关政策规定);
3、福利费;
4、管理费用;
5、法定税费。
(二)其它补充说明
1、本次招标委托方委托中标单位服务管理期限为三年,服务管理费用由各投标方视情自行报价(如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到社保缴费基数、比例及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则合同中的人员工资部分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调整),评标时按照上述投标价进行评标。
2、管理合同为一年一签,一年结束后,经考核,如采购人满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续签第二年管理合同;若考核不满意,则终止合同。
3、本次招标费用包含上述约定的工作时间、工作量提供服务,如有超过上述约定的工作时间、工作量(如延长用餐时间、增加用餐人数等情况)需要额外增加提供服务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支付给中标人,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4、委托方每年对该物业管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物业管理费挂钩,具体在管理合同中明确。
5、在投标报价中,物业管理费采用包干制。中标人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对本物业实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6、中标人必须严格管理,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人员要坚守岗位,服从管理,做到服务第一,质量第一。
7、中标人和委派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规章制度,违者依法必究。派驻人员应服从采购人管理和指导,若不服从,中标人应在5天时间内调换人员。
8、管理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采购人免费提供相应的管理用房,具体根据采购人的实际与管理要求而定。
四、注意事项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4、如投标人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
5、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任何形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由招标单位按规定给予处罚,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终止委托管理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白鹤街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2 | 采购编号:YZ-ZFCG(2022)-009 |
3 |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白鹤街道办事处 |
4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5 |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是;√否。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项目,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且投标产品为小微企业生产的,该产品投标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 |
6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7 |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开标时间和地点”。 |
8 | 结果公告: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 |
9 |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标424894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
10 | 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
11 | 付款方法:每半年支付一次。在中标人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采购人在下一个月的10日前支付上个月的物业管理费 |
12 | 履约约定:中标人应在所承诺的期限内履行合同,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逾期的,应承担损失,具体违约处罚由合同双方约定。 |
13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4 |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
15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一 、说明:
1、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本项目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白鹤街道办事处
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本项目其他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
4、本项目免收代理服务费。
二、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三、投标委托
1、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被授权人须提供开标日前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本项目其他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七、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其它相关内容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作无效或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七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实质性内容有大的修改,需十五日),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以书面或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不包含问题来源。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4.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标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二部份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商务技术文件:
(1)目录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被授权人开标日前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4)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距开标前三个月任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加盖公章);距开标前三个月任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
(5)项目方案,包括:
整体物业管理方案;
服务重点、难点解决措施;
内部管理制度措施;
人员配置方案;
项目经理简历表,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开标前近1个月内投标人所缴纳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为准),以上内容均加盖公章;
其它服务人员配置表,若投标人已在本次投标时配备完毕本项目其它服务人员,填写本表;若投标人未配置本项目其它服务人员,则可不填写本表,但提供承诺书;
(6)服务承诺(如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等)
(7)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
(8)与评标内容相关的资料
(9)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须按以上顺序装订投标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导致产生不利于投标人评标结果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小微企业产品分项报价表(若有的提供);
(4)节能产品分项报价表(若有的提供)
(5)环境标志产品分项报价表(若有的提供)
(6)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若有的提供);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提供)。
注:★(1)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未正确关联定位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可用CA锁法人章(如有),未申请法人章的将签名部分签好后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咨询政采云400-881-7190)。
3、备份投标文件部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在需要时发送至邮箱:781439029@qq.com,不得早于解密开启时间。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认为初审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影响投标效力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带“★”的款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5)评委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
3、特别说明: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处理。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九、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需在开标时间做好开标准备(如投标文件的解密和投标价格的确认),确保联系方式的畅通。
(二)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
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进行审查;
4、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5、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6、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7、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8、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注:(1)开标过程需投标人确认的事宜,通过政采云平台或微信或电子邮箱发送邮件等方式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期间做好相应的准备。(2)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三)特别说明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
(3)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4)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
(5)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6)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十、评标
1、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以公平、公正、客观的评标原则,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一是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二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数据为准,打印不合格投标人的查询记录网页一并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存档);三是不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若有);
(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一是未按要求提供投标函、诚信投标承诺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的;二是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而未提供的;三是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四是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加盖与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不得加盖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影响投标效力的;四是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内容缺失、不完整,导致无法评审的;五是投标价格错误且不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修正的;
(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4)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5)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3、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一、定标
1、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最后得分从高到低按序推荐中标人。如遇综合得分相同取报价低的,报价也相同取技术得分高的,再者以异常情况由评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
4、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十二、合同签订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中标(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及投标时的承诺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在法律规定的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采购人应重新招标。
4、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所承诺的期限内履行合同,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逾期的,应承担损失,具体违约处罚由合同双方约定。
5、采购人按照规定及时将采购合同上传至政采云系统,完成合同备案并进行合同公示。
十三、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投诉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和注明日期。没有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
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投诉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和注明日期。
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5、政采云系统已开通在线询问质疑投诉功能,供应商可在线向采购代理机构发起询问、质疑,向财政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十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
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可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如采用)。
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否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及具体扣除比例见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如有)。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监管部门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证明。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
(四)、 执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发布的“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
(五)、关于分公司投标
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 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已由总公司授权的, 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六)、关于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的对待所有投标人
2、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1)评标委员会按照“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技术、商务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审;
(2)对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评定分;
(3)所有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4)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二、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细则
评审内容 | 分数 | 评分标准 |
价格分 | 15分 |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其它投标报价计算公式为: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且投标产品为小微企业生产的,该产品投标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项目不适用)。 |
物业管理整体 设想及策划 | 10分 | 被评为优的得6-10分,被评为良的得3-6分,被评为一般的得1-3分。 |
管理指标及措施 | 5分 | 被评为优的得4-5分,被评为良的得3-4分,被评为一般的得2-3分。 |
管理方式和 工作计划 | 4.5分 | 被评为优的得3.5-4.5分,被评为良的得2.5-3.5分,被评为一般的得1.5-2.5分。 |
拟派项目 负责人资历 | 3分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 持有物业经理上岗证的得1分; 持有四级/中级及以上烹调师或面点师的得1分; (提供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与人员 | 15分 | 被评为优的得10-15分,被评为良的得5-10分,被评为一般的得1-5分 |
制度和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 3分 | 被评为优的得2-3分,被评为良的得1-2分,被评为一般的得0.5-1分。 |
保洁服务的具体措施 | 15分 | 被评为优的得10-15分,被评为良的得5-10分,被评为一般的得1-5分 |
食堂服务的 具体措施 | 15分 | 被评为优的得10-15分,被评为良的得5-10分,被评为一般的得1-5分 |
管理体系认证 | 5分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每个证得1分,最高得5分 |
类似物业 管理项目数量 | 1.5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有管理过或正在服务的政府单位物业项目(服务内容需包含保洁、食堂服务)的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得1.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 |
企业 综合实力 | 5分 | 1、投标人获得企业资信等级AAA级的得2分,AA级的得1分,A级的得0.5分,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根据投标人2015年度-2020年度的纳税信用等级进行评分,连续六年被税务部门评为A级信用单位的得3分,连续三年被税务部门评为A级信用单位的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 ||
获奖荣誉 | 3分 | 1、投标人管理过的政府采购类(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物业项目,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示范)称号的获得2分,获得区(县)级(示范)称号的获得1分,以获得最高荣誉为准,不重复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最高2分。 |
2、投标人管理过的食堂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示范食堂荣誉的得1分。(需同时出具获奖荣誉复印件、当年合同原件扫描件、业主方相关证明) |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指引(服务)
(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甲中心关于ABC单位XYZ项目 公开招标 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六、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服务质量保证期和服务质量保证金(选用)
1. 服务质量保证期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 服务质量保证金 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投标人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
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 履行时间:
2. 履行方式:
3. 履行地点:
九、款项支付
付款方式:
十、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 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解除合同。
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在履约期间,乙方被有效投诉,甲方监管部门根据投诉情节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用
途)。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鉴证日期: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目录
投标人(盖公章有效)
名 称 | 页 码 |
备注:投标人须按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顺序装订投标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导致产生不利于投标人评标结果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商务技术文件
一、投 标 函
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邀请________(招标编号),签字代表__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_________(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 商务技术文件
(2)报价文件
(3)资格证明文件
(4)服务承诺
(5)其他相关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并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已完全明确招标文件中《鄞州区加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和《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告知的全部内容。
3、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天。
5、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放弃中标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同意不向贵方追回投标保证金;
6、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方以提前报备或用其它不良手段阻止预中标人获得货源的、在开评标过程中投标方放弃投标的,愿意接受贵中心作为不良行为公示处理;
7、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说明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向招标人提供不真实文件,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有关情形的,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接受处罚,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8、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公章)
投标方代表姓名、职务:___________
投标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全权代表签字:_____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投标编号:
日 期: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_______________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地址:__________,特授权_____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三、资格证明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距开标前三个月任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距开标前三个月任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中任意一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四、诚信投标承诺书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愿意参与“X X X项目(采购编号:X X X)”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在本项目公告日前3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需经听证程序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
2、与采购人X X X(填“有/无”)关联,没有采取任何影响公平投标的行为。
3、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
(2)向采购人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不实材料;
(4)与其他投标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5)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人提供金钱、商品、服务等不正当利益;
(6)串标、围标、陪标等任何串通投标行为。
4、若中标后,保证按照投标承诺及时签订合同并履约。
我方若违背以上承诺,接受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告曝光处理,同时承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__
日 期:
特别说明:本承诺书不得实质性改动,否则视为无效标。
五、技术响应(偏离)表
(标项 )
招标编号:YZ—ZFCG(2022)—
序号 | 服务内容 | 招标要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公章)
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职务:________
日期:_______
六、投标人情况介绍
投标人名称 | 注册年度 及注册编号 | 注册资金 (万元) | 资格(质)证书批准单位 等级批准时间及编号 |
税务登记证编号 | 经营场所 | 在职 技术人数 | 得奖或评优项目数量 |
注:1、在按要求填写好此表格后,各投标单位可以用其它的方式,就公司整体情况作出详细的介绍。
有关资质和获奖情况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七、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经理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专业 | 学历 | 职称 | |||
何时进入公司 | |||||
从事项目年限 | |||||
已完成项目情况 | |||||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时间 | 管理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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