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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交通工程科技研究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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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物业管理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TGPC-2021-D-0193)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物业管理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TGPC-2021-D-019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1〕224952号
二、合同名称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物业管理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TGPC-2021-D-0193
四、项目名称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物业管理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琥珀商业广场2号楼
联 系 方 式 :58629751
供应商(乙方):天津立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东丽区利津路榕洋金城大厦A座607室
联 系 方 式 :022-849955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物业管理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物业管理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65.281664(万元)
合同金额: 165.281664(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21年5月22日起至2022年5月21日终止。履约地点为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兴湾道与复兴河交口琥珀商业广场2号楼。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每三个月为一个周期进行付款,每周期首月1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上一周期服务费,甲方在合同结束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最后一个周期服务费,乙方为甲方提供发票。本项目物业服务包括保洁服务、综合维修服务、基础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变电站、电梯等)、秩序维护及消防监控服务、餐饮服务、后勤保障服务等内容。鉴于政府机关工作性质的需要,为切实保证各项物业服务的质量,能够提供与甲方昼夜循环、集体备勤工作模式相适应的物业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立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02010001040003911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东丽支行营业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07612659784
企业办公电话:022-8499558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05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2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2021年天津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原设施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科设支队).docx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

2022年02月28日

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

乙方:天津立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乙双方根据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1-D-0193)的政府采购结果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

第1条 物业基本情况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兴湾道与复兴河交口琥珀商业广场2号楼。本办公大楼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约为550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6层,地下1层。办公楼宇内各种控制设备、信息系统高度集中,对于工作环境、办公条件的要求标准严格。

本项目物业服务包括保洁服务、综合维修服务、基础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变电站、电梯等)、秩序维护及消防监控服务、餐饮服务、后勤保障服务等内容。鉴于政府机关工作性质的需要,为切实保证各项物业服务的质量,能够提供与甲方昼夜循环、集体备勤工作模式相适应的物业服务。乙方聘用员工的用人及调换要符合甲方的要求,并接受甲方合法的与物业服务安全相关的背景审查。

具体人员配置如下:

项目经理1人,保洁员5人,秩序维护员5人,设备维护员3人,消防监控室8人,变电运行员4人,洗衣服务员1人,厨师2人,面点师1人,配菜员1人,2人。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年。

2021 5 22 日起至 2022 5 21 日终止。

第三条 服务费金额

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壹佰陆拾伍万贰仟捌佰壹拾陆圆陆角肆分小写:人民币1,652,816.64元),三个月为一个周期进行付款,前三个周期每个周期的服务费人民币仟贰佰元整(小写:人民币413204元)后一个周期的服务费为人民币仟贰佰肆元(小写:人民币413204.64元)周期首月1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上一周期服务费甲方在合同结束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最后一个周期服务费,乙方为甲方提供发票。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拨付为准)。

乙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农行天津东丽支行营业部

行号(数字代码): 103110001006

帐 号: 02010001040003911

注: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需安排加班的,乙方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调整等法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第四条 各岗位人员具体工作内容、职责及服务标准

(1) 房屋本体及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管理标准

系统

项目

标准

服务时限及要求

综合维修

台阶、方砖及步道

1.梯级面无破损

每日巡检,及时提示1日内维修

2.墙面踢脚无脱落或破损

门窗、玻璃

1.玻璃无破损

门窗框变形,玻璃破损12小时内解决,如因特殊原因未按时间内解决,应向甲方说明原因

2.密封良好、无透气现象

窗户玻璃透气2日内解决

3.锁具开启灵活

锁具损坏当日解决

4.门窗开启

更换门窗配件当日内解决

排水

屋面沟沿及落水管通畅

预计前彻底检查1次,如有堵塞,当日解决

扶手栏杆

1.无锈蚀

栏杆锈蚀,当日解决

2.无开焊现象

栏杆开焊2日解决

其他

1.照明灯具无损坏

每日巡查,发现损坏24小时内解决

2.卫生间洁具、水龙头等

发现损坏当日解决

3.浴室内相关设备等

发现损坏当日解决

4.供暖设施

发现损坏12小时内解决

5.办公区域内桌椅

发现损坏2日内解决

6.上下水设施

发现损坏12小时内解决小时内解决

7.消防设施设备

工程人员每日巡视检查消防设施有无损坏;灭火器外观进行检查,查看配件是否齐全、完整,如有损坏及时上报。

日常维护养护计划及实施细则

指定房屋本体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计划及实施细则(包括但不限于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智能化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水箱维护清理等)

计划合理、落实到位,各系统运行正常,公共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配电系统

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

1、巡视检查照明配电箱(柜)内的接触器、接线端子、开关、指示灯及电缆线路;每月清扫检查配电箱,紧固接线端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检查设备运行有无异常异味;本体清洁、无腐蚀,标志正确清楚,部件完整、零件齐全。

2、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有短路、接触不良、漏电等故障,及时判断维修。

3、绝缘电阻测量及损伤线更换。

4、每日巡视检查照明灯具是否完好,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根据季节、时间的变化合计调整灯光的开关时间,调整亮度,节约能源。

5、更换老化、故障线路,敷设电缆。

供电设备定期维护,保证供电设备安全性、灵敏性、选择性、可靠性。

照明供电设备、线路定期维护保养,加强日常巡视检查、维护养护,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开关及线路要保证完好。

维修电工按照公共照明管理制度、巡视检查制度、安全操作制度等进行日常工作。

及时排除故障。

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时,应急维修5分钟到达现场,一般性维修10分钟到达现场,零修合格率100%,一般性故障排除不过夜。

红号变电站

变电柜及相关设施

1、确保高压配电间电力系统和低压配电系统运行稳定、可靠;2、检查外观是否完好、运行有无噪声。检查指示灯是否完好。备用柜“禁止合闸”标示悬挂位置是否正确。清理外部灰尘;3、检查操作机构是否灵活、互锁机构是否正常。检测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要求)。检查电源接地线装置,并紧固螺丝;4、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范,必须持证上岗;5、按要求做好高、低压系统运行记录表并做好交接班记录;6、设备操作必须2人执行,严禁单人操作;7、在岗期间必须穿着电工专用服饰及绝缘鞋;

1、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包括电气平面图、设备管理图、接线图等图样),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

2、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

4、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灯具、线路、开关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5、加强日常检查巡视,及时更换灯具光源,确保节日灯光的正常使用;定期检测,发现故障及时维修,零星维修及时率达到100%,小修不过夜。

6、按照电力系统规范要求协助甲方做好供电设备检测。

空调系统

工作内容

及时排除故障隐患,保证设施设备完好。

每天日常巡视检查,保证空调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使用。

一般性故障排除不过夜。

电梯运行维护

电梯运行管理和对机房设备、井道系统、轿厢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和养护维修

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安全设备齐全有效,通风、照明及其它附属设施完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管理规定和安全规程,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共计2部电梯)

甲方已有电梯维保单位,乙方需对电梯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配合甲方与维保单位进行沟通,并在有效期内运行;轿厢、井道保持清洁;警铃或其它救助设备功能完备,称重装置可靠,安全装置有效无缺损,电梯运行无异常;电梯机房实行封闭管理,机房内温度不超过设备安全运行环境温度,配备应急照明、灭火器和盘车工具齐全;电梯出现故障,接到报修后专业维修人员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及时排除故障。电梯设施完好率达到99%。

做好电梯每日巡视检查及日常维护保养,发生电梯故障应按要求及时排除。

给排水系统

排水设施运行维护

对办公楼(区)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疏通、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养护维修

每日一次对给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巡视,压力符合要求,仪表指示准确,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机电设备等进行日常维护,每月检查、保养、维护、清洁一次;二次供水水箱保持清洁卫生,水箱每半年由具备资质条件的专业清洁公司清洗消毒,无二次污染;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齐全;生活水箱、热水器检修口封闭、加锁,通气口需设隔离网,定期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土,无鼠、虫害发生。保证汛期道路、地下室、设备间无积水和浸泡的现象发生;化粪池每年清理1次,每季巡查1次。

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渍、污物,清理后及时清洁现场;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定期检查;每2个月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捞起井内泥沙和悬浮物;给排水系统发生事故时,维修人员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一般事故的抢修做到不过夜;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制定停水、爆管等应急处理程序,计划停水按规定提前通知;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维修档案

资料齐全,管理完善,每日有设备运行记录,巡检记录

记录完整、真实、准确、无缺失

设施设备异常情况发现、报告与处理

及时发现,同时制定好突发事件预案

有人值守部位设备异常问题发现不超过12小时,巡检部位设备发现不超过1个规定的巡检周期

及时报告并记录

重大事件报告时限不超过10分钟;普通事件报告时限不超过24小时;记录及时、准确率100%

及时处理及全过程跟踪备案

全程处理跟踪率100%,零小问题处理时限不超过12小时

其他工程标准

能耗管理,最大限度节能

记录完整,全程可控

(二)保洁服务标准

类别

项目

内容

标准

频次

日常保洁

浴室、公共卫生间

地面保洁、消毒

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卫生间内应贴有保洁清扫记录,以备查阅

6次/日

墙面、隔板、门面、皂液器清洁

干净整洁无明显污渍

4次/周

手盆、台面、梳妆镜清洁

干净整洁

4次/周

厕具清洁、消毒

干净整洁

2次/天

放水阀、纸架、便器内外清洁·

干净整洁

2次/天

纸篓

按时清理

4次/天

门窗

整洁无明显灰尘

2次/周

空气

空气清新无异味,合理使用除味剂

适时使用

首层大厅

地面牵尘、湿拖、除污渍

无污渍、干净

随时除尘

大堂地垫、地毡清洁

无污渍、无灰尘

3次/周

玻璃(3.5米以下)清洁

洁净明亮

2次/周

地脚线清洁、装饰物清洁

无尘、洁净

3次/周

附属设施

洁净

3次/周

电梯及电梯厅

地面牵尘、湿拖、除污渍

无污渍、干净

2次/日

不锈钢表面

洁净明亮

2次/日,每周不锈钢上油处理1次

公共区域消杀

定期消杀

无鼠患、蟑螂等、流行病菌防患

3次/月(疫情防控期间另行调整)

楼道、公共走廊及地下一层车库

地面清扫、湿拖

干净明亮

4次/日

玻璃(3.5米以下)清洁

洁净、明亮

1次/周

附属设施

洁净

3次/周

楼梯扶手清洁

无污渍、无尘

3次/周

消防栓箱、消防器材

清洁干净、无积尘、污痕

2次/周

地下一层车库

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不见废弃物、污渍,及时清扫积水,确保整洁。

1次/周

会议室

地面、桌椅、窗台清洁

干净、整洁、无污渍

1次/天,根据会议安排随时清洁

会议室玻璃

干净、整洁、无污渍

1次/周

其他

员工仪容仪表

带牌上岗

在岗期间

衣物整洁、服装统一

在岗期间

礼貌服务

在岗期间

(三)综合管理标准

系统

服务项目

标准要求

日常综合管理

1.制定物业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监督贯彻执行

服务合同得到行政部门批准

2.完善档案、维修记录等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使管理工作得到支持,使甲方更方便、舒适、安全,随用随查阅,数据图表齐全、准确

3.制定管理岗位责任目标,强化员工管理,完善各专业管理制度

制度健全、执行良好

4.咨询服务与投诉处理

对于有效投诉,2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于无效投诉,1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5.报修服务

实行24小时报修和值班制度,急修10分钟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照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达到100%

6.工具及库房管理

工具存放合理、整齐、干净,库房各种物资整齐码放,标注数量明晰,出入库记录准确

7.定期向甲方调查对服务质量的满意程度,并做好记录,进行分析

每年进行二次满意度测评,对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方案,适时整改,满意率95%以上

8.定期对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做好记录

每月一次,质量目标完成率100%

9.对每日工作进行计划安排,并认真填写工作日志

每日填写

餐饮服务

服务内容

按照餐标提供工作餐(早、中、晚)的制作服务。午餐四菜一汤,为约90人提供用餐服务。

后勤服务

秩序维护

1、负责门口的秩序维护、车辆管理及出入人员的登记及监控管理

2、负责地下一层车辆管理服务

3、制定18:00—次日8:00夜间巡查制度,要求每晚不少于2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备查。

消防监控

1、消防管理员应按照国家要求具有消防管理资格,能够熟练操作各项设备,专人值守;2、按照消防安全规定编制各项制度,建立档案;3、 做好消防中控室的值班记录;4、定期对办公楼内的消防系统进行巡视检查;5、配合做好消防演习工作

洗衣服务

1、为民警提供8小时洗衣、熨烫等服务,做好后勤保障

2、洗衣设备日常检查、维护

3、洗衣室卫生清洁

美发服务

提供每周一天的美发服务。

音响管理

由设备维护员负责影音调试,影音设备日常检查、维护。

办公设备管理

办公设备日常维修。

员工管理与培训

1.员工的配置

按照管理方案编制要求

2.员工管理

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员工培训

制定日常培训计划,落实好岗位前培训(不少于5天)、在岗培训(每月至少培训一次),培训合格率100%

4.员工考核

有较为完善的考核制度、责任到人、标准可量化

第五条 费用分割

1. 乙方物业服务人员须统一服装,服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保洁服务中使用的清洁耗材(如垃圾袋、卫生纸、洗手液、芳香球、清洁剂等)和清洁工具(如玻璃刮、伸缩杆、尘推、排拖、扫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照甲方需求提供足量干纸巾、湿纸巾、酒精免洗洗手液等日常防疫物品,以及满足甲方会议需求的瓶装矿泉水等物品,以上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物业服务人员在物业服务(清雪、设备维护、秩序维护等)中使用的工具、耗材、维修更换的零配件等均由乙方提供。

5. 甲方目前备有210公斤以上洗衣机,若出现故障乙方应提供至少1台符合标准的洗衣机作为备用,备用洗衣机所有权为乙方。洗涤用品由乙方提供(每月洗衣量月约320套)。洗衣服务所需水费由甲方承担。

6. 食堂服务所用清洁用品等由乙方提供,食堂设备、餐具由甲方提供;食堂服务使用的能源和水等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食堂食材原料由甲方购买,采买费用由甲方承担。

7.本项目中的约80个消防灭火器需换一次干粉,其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甲方不为乙方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提供用餐及住宿,乙方自行解决物业服务人员就餐问题。

9.因不可抗拒或政策原因,甲方拆迁、重组、和并、撤消,甲方有权与本项目的乙方提前解除合同。

第六条 物业服务过程中,对物业公司评价考核验收标准

乙方的物业服务未达到本项目的项目需求书中的相关要求,发生1次服务不合格,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的5%,若乙方服务不合格累计达3次以上,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第七条 其他要求

1乙方要具备制作机关单位工作餐的专业人员。若因厨师问题导致甲方工作人员不满意餐食质量,乙方应及时调换厨师。

2.乙方中标后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3.甲方可对乙方的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如发现为吸毒人员、在逃人员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该人员;凡遇到人员更换,依此进行;乙方物业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4. 发现违反规定,则责令限期整改;若发现两次以上违反规定,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第%1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进行月度、年度的考核评定。(考核内容依照招投标文件制定,并由甲方审核)。

2、 依据行业标准,结合甲方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并设立专、兼职监管人员每月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质量是否达到标准进行检查、评估。

3、 指导乙方做好与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4、 将托管物业完好移交乙方,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将托管物业的相关资料交于乙方,以便乙方依照合同正常运作,顺利履行其既定的管理职责。

5、 根据甲方的房源条件,提供乙方物业办公及存放工具、材料的用房。

6、 按合同约定的内容配合并支持乙方的工作。对乙方的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7、 对乙方员工达不到工作要求者可以要求乙方调换。

8、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活动。

9、 乙方在达到所托物业质量标准时,甲方应按约定支付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10、 甲方的管理人员定期现场随机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每月度通过问卷、微信等方式调查测评满意度。

11、 乙方服务期间,若有员工患有传染性疫病禁止上岗,并及时调配人员补岗服务;上岗员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如发生人身伤害等意外情况,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物业的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保证服务质量的实现。

2、 负责招聘物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制定员工的各项工作准则、工作规范及内部考核办法,确保托管物业的正常运行。所聘人员应具备相应工作的基本素质和上岗条件,并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3、 接受甲方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乙方负责人与甲方监管部门建立定期会议或不定期会晤制度,加强彼此沟通,共同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4、 建立所托管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本合同终止时移交所托管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

5、 遇甲方临时性接待工作或重大活动期间,配合甲方完成各项重大活动的物业服务工作,按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6、 乙方在工作中当发现分管区域一般设施损坏应及时向甲方的行政后勤管理部门报告。

7、 乙方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机动服务人员随时配合甲方需求。

8、 由乙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及相关责任。

9、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调整等法定情形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第%1条 违约责任

1、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限期整改并赔偿甲方损失。

2、 因不可抗拒或政策原因,甲方单位地址变更、拆迁、重组、合并、撤销,甲方有权与乙方提前解除合同。

3、 如因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或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甲乙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第%1条 合同的修改与变更

1、 对本合同的修改及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署有效的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2、 双方可就新增加的服务内容进行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正当理由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均须在终止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并报告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备案。

3、凡有关本合同的效力及解释以及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4、合同履行期间,因甲、乙双方未约定产生的争议,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留存,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该服务项目在履行期间,所有事项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内容为准落实执行。招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

乙方(公章):天津立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兴湾道与复兴河交口天房琥珀商业广场2号楼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利津路榕洋金城大厦A座607室

法定代表人:薛克文

法定代表人:王勇

委托代理人:章凯

委托代理人:刘超

电话:022-58629860

时间: 年 月 日

电话:022-84995588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