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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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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南院营养食堂主副食、物耗供应商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南院营养食堂主副食、物耗供应商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2月28日 17:01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南院营养食堂主副食、物耗供应商招标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2年02月28日 17:0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2月28日至2022年03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6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线上购买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1日 14:00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诗炜、李艳君、崔健、侯云燕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31、62108111
采购单位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62723730
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吕诗炜、李艳君、崔健、侯云燕010-62108112、62108111
附件:
附件1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特别告知-政采.pdf
附件203 技术需求书.pdf

项目概况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南院营养食堂主副食、物耗供应商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线上购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203007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南院营养食堂主副食、物耗供应商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技术需求书。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点至投标截止时点后12个小时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投标人须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7.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28日 至 2022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线上购买

方式:网上在线下载电子文件,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400-092-8199、010-62108037、010-86397110。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1号

联系方式:010-62723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方式:吕诗炜、李艳君、崔健、侯云燕010-62108112、62108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诗炜、李艳君、崔健、侯云燕

电 话: 010-62108131、62108111

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技术需求书 3--1 第三部分 技术需求书 一、 项目概况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南院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51号,属于三级甲等医院,南院区床位 100张左右。 南院区食堂主要为住院患者、陪护提供餐饮服务。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年。 二、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配送时限 1.配送时限:供应商需在每天上午 7:00 前将前一天食堂采购员下达预定信息的原材料送至配送地点。 2.特殊情况配送工作要求: (1)因特殊情况需要应急采购物资的,需在食堂采购员下达预定信息后 4小时内送至配送地点。 (2)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按时送货时,供应商应提前告知。 (3)春节期间等因市场休市特殊原因导致无法保障每天配送,供应商需提前告知采购人,双方商定配送时限。 (二)配送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51号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南院区营养食堂 (三)配送分类:主要以粮油副食调料、蔬菜水果、肉禽蛋奶、餐饮用品、耗材等为主,具体以食堂预定信息为准。 (四)配送工作量: 365 天 (五)配送要求: 1.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采购范围内物资的统一供货及售后服务资质与能力,需保证所供货物质量安全、检验检疫合格、渠道正规、认证齐全、数量充足、送货及时,能为所供货物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2.配送人员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不得挂靠其他单位,不得临时雇用,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配送人员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需持有公共卫生从业人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技术需求书 3--2 员健康检查证,做到持证上岗。 3.配送人员应当稳定,经过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配送人员。 4.供应商应具备食材封闭配送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三、 配送标准 所有原材料均由供应商配送,不得转委托。配送必须依托南区食堂菜谱餐单提供的信息为依据,在此基础上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 粮食类;必须符合国家产品卫生检疫标志,从正规面粉、大米等专业销售机构购买,购买产品必须是新产品,而不是老旧陈等主食。 2. 食用油类;食用油必须有国家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食品合格证明,防伪标示,有详细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卫生检疫标志、国家质量检疫标志等相关说明。严禁配送转基因等食品。 3.肉;必须从正规肉联厂购买新鲜肉食,必须有正规卫生防疫检疫部门的盖章标志,有厂家提供的卫生防疫证明,符合国际质检部门规定的上线,不能从无正规手续、黑市、肉贩子手中购买病、死等牲畜。 4.蔬菜水果类;蔬菜水果必须根据季节变换实施跟进,购买新鲜应季蔬菜和水果,严谨购买生、烂、过季的蔬菜和水果,符合卫生国家农产品质量法的基本要求,不能带有农药、粪便等不卫生蔬菜和水果。 5.调料类;食品调料是餐饮服务的基础材料,必须从正规的商场、超市、以及调料专业机构购买,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符合南院区食堂相关管理人员提出的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检疫部门的相关要求。严禁从违规违法的商贩中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6.蛋奶类:必须有国家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食品合格证明,防伪标示,有详细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卫生检疫标志、国家质量检疫标志等相关说明。 7.餐饮用品、耗材: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从正规的渠道购买,符合南院区食堂相关管理人员提出的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检疫部门的相关要求。严禁从违规违法的商贩中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技术需求书 3--3 四、 配送结算 1.供应商需和采购人具体交接人员在当日验收原材料时核对当日进货价格,以供应商提供的新发地市场官网平均价格信息截屏(打印加盖公章)为结算依据,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价格信息,出现差异的以采购人查询到的价格信息为准。 2.配送原材料款项以自然月为周期(如 8月份货款于 9月下旬结算),供应商须和采购人具体交接人员事先核对价格及结算期内扣罚的履约保证金并书面确认后,开出等额的发票、采购明细,待履行结算手续后结算到账。 3.合同期满 1 个月内结清全部货款及应退还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五、 关于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需向采购人缴纳¥20000元履约保证金,作为中标供应商在供货价格、供货质量、供货时限等方面的履约保障,履约保证金扣罚情况如下: 1、供应商未按采购人食堂要求的时间将货物送达,超过 2 小时的,采购人按当批预定货款的 10%扣罚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超过 4 小时并已影响食堂正常生产运作的,采购人按当批预定货款的 30%扣罚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2、如因某品种停产或市场客观原因造成缺货的,供应商应及时通知医院食堂并提供替代品供食堂选择,价格另洽。如供应商向采购人食堂提供虚假市场信息,经采购人调查证实后,采购人扣罚供应商 10%的履约保证金。 3、供应商所送货物中出现过期、注水、转基因、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超标、假冒伪劣产品、检验检疫不合格、含有违规添加剂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扣罚供应商 100%的履约保证金,如产生严重后果,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供应商应于送货当天将食堂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腐烂、霉变、出芽等影响食用的蔬菜、水果、粮食等进行足量更换,采购人按当批预定货款(问题品种)的 10%扣罚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一个月内出现三次更换情况的,采购人扣罚供应商10%的履约保证金。 5、供应商所供货物出现重量不足或不符合包装规格及要求的情况时,应在 2小时内将重量不足部分补齐,不符合包装规格及要求的货物也应于 2 小时内完成更换,一个月内出现三次补充或更换情况的,采购人扣罚供应商 10%的履约保证金。 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技术需求书 3--4 6、供应商送货当日不能同步提供货物相关检验检疫、质量认证、检测报告的,食堂有权拒收,如供应商在 4 小时内仍未将符合规定的货物送到采购人食堂,采购人按问题品种预定金额的 10%扣罚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7、由于供应商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出现食物中毒事件(以第三方权威部门鉴定为准)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扣罚供应商全部履约保证金,供应商还需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8、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供应商必须保障服务的连续性,如供应商因此无法保障食堂物资配送的,则扣罚供应商全部履约保证金,供应商还需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9、如果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履约保证金处罚后,供应商服务仍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则食堂将在市场自行采购符合质量要求的相关货物,直至供应商整改完成。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