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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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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食堂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食堂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食堂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区域乐至县公告时间2022年02月28日 16:5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3月01日至2022年03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4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3月10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4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2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86033211
采购单位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乐至县仙鹤大道2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3550692671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722号复城国际广场T3宇洲国际21楼210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6033211
附件:
附件1丰和挂网介绍信(格式).doc

项目概况

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食堂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1)供应商网上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电子邮箱等)。(2)将已填写好的《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至3370495167@qq.com,并通过下面的二维码支付报名费(支付时备注公司简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FH-22N-B08

项目名称: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食堂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食堂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服务主要内容(实质性要求)

1、食堂位置:乐至县仙鹤大道232号(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食堂面积:操作间、就餐区、活动区详见采购单位实际区域;

3、食堂设施设备: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4、预计食堂就餐人数:大约120 人;

5、食堂以为交警、辅警等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职工就餐服务为主,供应商应保证提供早、中、晚工作餐及临时工作用餐,双休日及节假日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值班。供应商应每周制定食谱,提供特色菜品,实现菜品多样化,供职工选择,不得以外送的形式供应食品;

6、所有食材均由采购人负责提供,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7、食堂设备设施、用具等均属于采购人,设备设施及用具由采购人按照协议约定交付供应商使用,供应商在服务期满后 7 日内交采购人。供应商因工作失职造成设施设备、用具等其他物品损失,供应商应按照市场价予以赔偿。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采购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根据成交供应商在上一阶段的综合考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确定采购合同的终止(考评不达标或资金或任务取消)或继续执行事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01日 至 2022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供应商网上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电子邮箱等)。(2)将已填写好的《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至3370495167@qq.com,并通过下面的二维码支付报名费(支付时备注公司简称)。

方式:网上报名,采购文件通过邮箱发送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乐至县仙鹤大道232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3550692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722号复城国际广场T3宇洲国际21楼2104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6033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28-86033211

介绍信

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兹介绍我公司 (经办人姓名)同志(身份证号: )于 日前往你处购买 XX项目 (项目编号: 包号)的采购文件,并处理相关的报名事宜,请予以接洽。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箱号

注:1.若无包号请划”/”。

供应商应仔细填写以上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如网上报名,请将已填写好的《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至邮箱3370495167@qq.com。

公司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