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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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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配送、食堂劳务派遣及燃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副食品配送、食堂劳务派遣及燃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副食品配送、食堂劳务派遣及燃油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食堂劳务派遣及燃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2-JLNJLZ-W1003(CLF0122JG00JG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7651688-1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邓女士 办公电话:1850660874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87651688-101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食堂劳务派遣及燃油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22-JLNJLZ-W1003(CLF0122JG00JG93)
三、 项目概况: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项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包组一

副食品采购(广州)

1项

/

人民币1800万元

广州(两个配送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包组二

副食品采购(清远)

1项

/

人民币1500万元

清远(两个配送点)

包组三

食堂劳务派遣(广州)

1项

/

人民币53.46万元

广州(两个配送点)

包组四

食堂劳务派遣(清远)

1项

/

人民币44.046万元

清远(两个配送点)

包组五

燃油采购

预估16.57万升

人民币2.89元/升

人民币46万元

广州和清远(四个配送点)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采购预算为预估经费,最终结算金额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额为准。

3.本项目各包组可以兼投但不得兼中,如投标人同时对多包组进行投标,则按包组的自然顺序确定中标包组。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黑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
7.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适用于包组一和包组二)。
7.2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适用于包组五)。
(八)对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在其报名成功后,将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考察合格的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考察不合格的,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适用于包组一和包组二)。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售价及实地考察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至3月7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供应商可登录链接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③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不显示成立时间,则须提供经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或签章)或发证机构出具的含成立时间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5.提供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6.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黑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7.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适用于包组一和包组二)。
7.2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适用于包组五)。
(四)报名方式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包组号+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baoming87651688@163.com。代理机构报名联系方式020-87651688-411/401。
(五)报名成功后招标人对包组一和包组二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考察过后,我司将对通过实地考察的报名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具体发售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发函通知),招标文件只对考察合格的供应商发售;包组三、包组四、包组五报名成功供应商招标文件于包组一、包组二实地考察后统一发出。】
(六)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六、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3月29日9:00(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3月29日9:30(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广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2年3月29日9:30(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广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八、现场勘察
本项目不进行现场勘察。
九、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网(www.chinapsp.cn)上发布。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20-87651688-411/401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87651688-101
邮箱:baoming87651688@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邓女士
办公电话:18506608743

二、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9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443.5060000 万元(人民币)

考察方案.docx

审查项目

是否合格

投标人1

一、资格性审查内容

1.提供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

2.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缴的,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3.最近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依法免税的,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保持有效。

4.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18年以来)审计报告,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2018年12月-2021年12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函)。

6.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9.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10.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黑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1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的网页截图,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委托投标时需提供)。

13.投标人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或经营场所,并提供相应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14.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行为的或处于招标人暂停采购供应商名单内的。

说明

考 察 评 定

说明:1.合格打“√”, 不合格打“×”。2.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