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时间:2022-03-01
项目名称: | 肥西县高店乡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 | ||
采购人名称: | 肥西县高店乡人民政府 | 项目地址: | 市级﹒肥西县 |
财政委托编号: | FS34012320220173号 | 交易平台: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 |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2-02-28 16:06:00 |
肥西县高店乡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磋商项目)
项目概况
肥西县高店乡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AEEFN00022
项目名称:肥西县高店乡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240万元/3年
最高限价:240万元/3年
采购需求:高店乡机关食堂位于高店乡政府内,食堂总面积520平方米, 一楼就餐大厅130平方米,后堂126平方米,二楼接待餐厅180平米(共7个包厢),可同时容纳150人就餐。每日供应乡机关人员早、中、晚三餐,每餐就餐人数约50人,每天包厢接待约4桌/中、晚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中标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2年03月1日至2022年03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8838796。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肥西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高店乡人民政府
地址:肥西县高店乡
联系方式:0551-68671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联系方法:0551-68838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绍杰
电话:0551-68838796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采购需求.doc采购需求
(以下需求仅供参考,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根据检查考评结果每月支付一次,每个月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个月费用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 |
3 | 服务期限 | 三年,自中标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餐饮业 |
一、食堂建设基本情况
高店乡机关食堂位于高店乡政府内,食堂总面积520平方米, 一楼就餐大厅130平方米,后堂126平方米,二楼接待餐厅180平米(共7个包厢),可同时容纳150人就餐。每日供应乡机关人员早、中、晚三餐,每餐就餐人数约50人,每天包厢接待约4桌/中、晚餐,详见采购需求。
二、运营管理
1、采购餐饮经营企业
通过采购活动采购餐饮企业进场经营,按月结算,承包期限为 叁 年,第二年、第三年根据上一年度经营综合考评得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约,如满意率得不到要求(80%)即终止合同。机关食堂承包(不对外开放),年承包费预算为80万元(年承包费包含劳务工资、税金、员工保险、服装、成交供应商的管理费等),采购人负责机关食堂所需原材料(米、面、油、菜等)及用品、用具的采购。对成交供应商规定:成交供应商不得对外经营,主打徽菜及肥西本地特色土菜,兼顾职工不同喜好,配备特色菜肴和熟食、面点等;中标方在餐厅安排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9人(其中要求经理1名、主厨不少于1人、副厨不少于2人、面点师不少于1人,餐厅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勤杂人员不少于2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厨师须持有厨师证;须提供二周早、中餐参考食谱及价格表,包厢5—8人、8—12人、12—18人接待菜单及价格表;
合理安排乡机关人员早、中、晚餐;通过优质低价和规范良好的服务为机关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就餐环境,实现保本微利、提高企业美誉度的目标。
2、管理措施
一是专人监管。成立乡机关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由乡分管领导任组长,党政办、乡纪委、财政所、食安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乡党政办确定1人专职从事食堂餐饮监管工作,乡纪委、财政所、食安办每周分别派出一人从事监督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餐厅人员配备,原材料及物品采购、加工操作,食品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和价格,周菜谱评审,以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等;开展满意度测评和月度考核;组织结算。同时邀请乡各部门每周对餐厅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是实行测评。每月底向班子成员、二级机构正副职、工作人员等(随机抽选)就餐人员发放满意度测评表,从菜肴口味、色泽、食品卫生、就餐环境、服务态度、菜肴质量、价格等方面进行测评,作为奖惩依据。
三是实施奖惩。根据采购结果的年承包费,80%作为基本承包费,按照12个月平均发放;下剩20%作为月考评奖分12个月发放,对当月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满意率、基本满意率之和)达80%的,按月发放基本承包费;月度满意率低于80%的,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1000元(将从月考评奖费用中扣除);满意率在81%—90%之间的,当月除正常发放月考评奖,另外奖励2000元,91%—95%之间的,当月除正常发放月考评奖,另外奖励4000元;满意率大于95%的,当月除正常发放月考评奖,另外奖励8000元(奖励资金由乡财政承担)。满意率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低于80%的,责令整改;连续3个月低于80%,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特别规定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双方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损失责任:
(1)、擅自对外经营的;
(2)、连续三个月测评低于80%的;
(3)、擅自向第三方转让经营权的;
(4)、经营管理不善出现重大安全、消防、食品安全事故的。
(5)、造成以上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三、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采购方):
1、甲方提供机关食堂场地及所需厨具设施设备、餐具用品、餐桌等,甲方将食堂财产清点列单后移交给乙方。
2、甲方提供水、电、燃气等给乙方,并承担水、电、燃气等费用。
3、甲方将指定管理员,对乙方承包食堂的食品卫生、生产过程、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对违反卫生、质量等规定,可根据机关食堂管理细则予以处罚。
乙方责任(承包方):
1、乙方在遵守国家食品安全及从业人员等有关法规以及遵守机关各种规章制度下,提供餐饮服务工作。
2、乙方安排在餐厅工作的人员不少于9人,并将各岗位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技术等级列表报甲方备案。派驻的大厅经理要求三十五周岁以下女性,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善于管理、善于沟通。全面负责机关餐厅服务工作的管理,做好与业主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需保持24小时联系方式畅通)。餐厅服务人员要求四十周岁以下女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不得低于160CM;体貌端庄,口齿清晰,举止得体,形象气质佳。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与之工作相匹配的相关行业颁布的资格证书,从事本岗位要有3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所有聘用人员都必须具备有效健康证明。
3、乙方负责建立原材料进货索证台账、员工晨检记录、食品留样记录、餐具消毒记录。
4、本着“营养均衡、荤素适宜、适时调换、注意节约”的原则,根据甲方对每餐品种的要求,早餐品种不得少于6个,中餐品种不得少于 6个,晚餐品种不少于 6个,每周四向甲方上报下一周的菜谱。包厢接待菜肴和服务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
5、乙方要爱护餐厅内的物品,正常使用中出现问题,要及时报甲方维修或更换。乙方进场时应与甲方一起共同清点餐厅内的设备和物品,逐一登记。甲乙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各执一份。合同期满或经营过程中乙方因管理不善,人为损坏餐厅的各种设备、设施、厨具、餐具,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按价赔偿。
6、乙方中标后,须按照采购要求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与甲方签订餐厅经营管理合同,合同解除,甲乙双方各项帐目结清后,甲方全额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注:响应文件中(除评分细则要求外)无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但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将相关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查,如不能提供或不实,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监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高店乡机关食堂服务质量标准
一、组织管理
(一)人员配备
1、按核定岗位配足配齐人员,经理、厨师长、服务主管等配置合理,其中经理1名、主厨不少于1人、副厨不少于2人、面点师不少于1人,餐厅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勤杂人员不少于2人,中标方在餐厅安排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9人。
2、主要炊事人员达到“三证”要求,即上岗证、健康证、厨师等级证书,其他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和健康证,服务人员要求40周岁以下,勤杂人员要求45周岁以下。
3、餐厅工作人员姓名、岗位和持证情况及时公开公布。
(二)制度建设
1、建立完善的薪酬制度、员工考核制度、员工培训激励机制等人员管理制度。
2、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规范进出账管理、财务报销和审核。
3、建立规范的采购制度、物品保管制度和厨具维修制度。
二、环境卫生管理
(一)厨房作业区
1、环境卫生
1)厨房作业区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
2)生食物和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区分,不得混用。
3)厨房每餐后台面地面要及时擦扫干净,刀具、机械用具、盛用器皿等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
4)厨房排水保持畅通,污水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厨房地面、墙壁无污物。
2、人员卫生
1)工作人员进入厨房作业区必须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餐厅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
2)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工作前或工作中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不得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随地吐痰。
(二)就餐区
1、餐厅环境
1)餐厅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
2)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
3)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
2、工作人员
1)工作人员统一着工作服,并保持整洁干净。
2)工作人员搬送菜肴和餐具前必须洗手。
三、菜肴质量
1、卫生:全程控制菜肴主、辅料及制作过程,做到安全卫生,严防食物中毒或因食物引起其他不良反应事情的发生。
2、新鲜度:菜肴新鲜,色泽良好,无过期及腐烂变质的食物。
3、口感:菜肴口味好,咸淡适中,温热适中。
4、更新度:菜肴更新及时,一周内中餐不出现2次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根据季节调整,保证每月推出3款时令菜。
5、营养:控制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
6、控制浪费 :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在满足基本餐饮需求的情况下,菜肴要尽可能地减少数量,减少份量。
四、服务质量
(一)餐厅包厢设领班、服务员,并保证有岗有人有服务,服务规范,程序完善。
(二)服务细则
1、规范服务
1)服务人员仪容仪表要端庄大方,上班着装要干净整洁,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或涂指甲油,男员工不得留长发、蓄胡子。
2)服务人员语言要规范,使用普通话,服务态度亲切和蔼,讲话音量适中,做到主动打招呼,有问有答,文明礼貌,不粗言粗语和高声喧哗。
3)服务人员在工作中要维护好餐厅就餐秩序。
2、热情服务
1)服务人员要精神饱满、礼貌待客,做到微笑服务,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口角。
2)服务要积极主动,热情周到,细致入微,客人就餐过程中,坚持三勤服务,即“嘴勤、手勤、眼勤”,及时提供服务。
高店乡机关食堂餐饮服务考核办法
为了切实增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水平,特制订本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服务满意度测评(40%)、服务质量标准考核(30%)和日常考核(30%)三种方式。
二、考核办法
(一)服务满意度测评(40%)
1、考核主体:乡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机关工作人员(随机抽选)。
2、考核时间:一月一次,每月底进行。
3、考核方式:甲方组织乡机关工作人员对乙方进行测评,从餐厅的菜肴质量、服务质量、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打分。
(二)服务质量标准考核(30%)
1、考核主体:考核小组(由乡分管领导任组长,乡纪委、党政办、财政所、食安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乡党政办确定1人专职从事餐厅监管工作,并随机从其他部门抽调人员兼职从事餐厅监管工作,乡纪委、财政所、食安办各派1人一星期一监督)。
2、考核时间:一月一次,每月底进行测评。
3、考核方式:根据《高店乡机关餐厅服务质量标准考核表》,组织对机关餐厅服务质量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三)日常考核(30%)
该部分基础分100分,考核主体乡党政办,日常随机考核。
发生以下情况的,每出现一次加2分:
1、就餐人员或部门对某一段时期餐饮服务提出书面表扬的;
2、提出创新性的服务举措,使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的;
3、在重大公务接待中,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获得一致好评的。
发生以下情况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1、就餐人员或部门对某次或某一段时期餐饮服务提出批评意见或投诉的;
2、服务人员未到位和未提供规范文明服务,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其他影响恶劣行为的;
3、因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
4、未经允许擅自改动食谱的;
5、就餐人员投诉菜肴出现钢丝、铁钉等不洁物品的;
6、厨房、餐厅出现老鼠、蟑螂等病虫害的;
7、其他不符合服务规定的事项。
(四)一票否决制
机关餐厅因自身原因出现以下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年终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1、提供餐饮服务时,出现5人以上较大集体食品安全事故的;
2、因管理不善,发生严重盗窃、人身伤害、火灾等刑事治安事件或责任安全事故的。
3、对外经营的。
三、考核奖惩
对当月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满意率、基本满意率之和)达80%的,按月发放月考评奖;月度满意率低于80%的,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1000元(将从月考评奖中扣除);满意率在81%—90%之间的,当月除正常发放月考评奖,另外奖励2000元,91%—95%之间的,当月另外奖励4000元;满意率大于95%的,当月另外奖励8000元(奖励资金由乡财政承担)。满意率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低于80%的,责令整改;连续3个月低于80%,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四、其他
本办法由乡机关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从2022年度起试行。
高店乡机关食堂服务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种类 | 测评内容 | 非常满意 (96-100分) | 满 意 (91-95分) | 基本满意 (90-81分) | 不满意 (80分以下) | 得分 | |||||
早 餐 | 菜肴质量(40%) | ||||||||||
服务质量(30%) | |||||||||||
环境卫生(30%) | |||||||||||
得分: | |||||||||||
中 餐 | 菜肴质量(40%) | ||||||||||
服务质量(30%) | |||||||||||
环境卫生(30%) | |||||||||||
得分: | |||||||||||
晚 餐 | 菜肴质量(40%) | ||||||||||
服务质量(30%) | |||||||||||
环境卫生(30%) | |||||||||||
得分: | |||||||||||
合计得分 | |||||||||||
意见或建议: |
测评部门: 测评人: 日期:
请在上面相应的空格内打“√”。
高店乡机关食堂服务质量标准考核汇总表
测评人: 日期: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得分 |
组 织 管 理 (10分) | 按核定岗位配足配齐人员,主要炊事人员达到“三证”要求,其他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餐厅工作人员姓名、岗位和持证情况要及时公开公布。 | 5分 | |
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采购制度等。 | 5分 | ||
卫 生 管 理 (20分) | 厨房作业区标注明晰、分区明确、物品归类有序。 | 3分 | |
生食物和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区分,不得混用。 | 3分 | ||
厨房每餐后台面地面要及时擦扫干净,刀具、机械用具、盛用器皿等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 | 3分 | ||
厨房排水保持畅通,污水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厨房地面、墙壁无污物。 | 3分 | ||
工作人员进入厨房作业区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 | 2分 | ||
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不留长指甲,不随地吐痰。 | 2分 | ||
餐厅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 | 2分 | ||
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 | 2分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得分 |
菜 肴 质 量 (30分) | 早中餐菜肴质量、数量达到标准要求。 | 5分 | |
全程控制菜肴主、辅料及制作过程安全卫生,无食物中毒或因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 | 5分 | ||
菜肴新鲜,色泽、口味好,无过期及腐烂变质的食物。 | 5分 | ||
菜肴花色更新及时,一周内不出现2次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根据季节调整,保证每月推出3款时令菜。 | 5分 | ||
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控制合理。 | 5分 | ||
根据就餐情况,及时更新添加菜肴,把握好打菜节奏和份量,杜绝浪费。 | 5分 | ||
服 务 质 量 (20分) | 服务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大方,热情周到,微笑服务,语言规范,文明礼貌。 | 5分 | |
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坚守岗位,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上岗期间不干私活,不乱串岗位,不私自外出,不在工作期间闲聊。 | 5分 | ||
服务人员要保持餐台整洁卫生,饭菜供应、碗筷补充及时。 | 5分 | ||
就餐期间服务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打扫餐桌,补充调料、牙签、餐巾纸等。 | 5分 | ||
原、辅 料管理 (10分) | 辅料实行定品牌采购,对所有品牌要进行逐一核实,不得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 4分 | |
对未定品牌材料,应采购中档以上产品,不得采购和使用任何三无产品。 | 3分 | ||
注意产品保质期管理,生熟食分区分类保管,标注清晰明确。 | 3分 | ||
能 耗 管 理 (10分) | 落实专人负责水、电、煤气等能耗管理,并制定和落实相关节能措施,总体节能率达到3%以上。 | 5分 | |
做好财产物资管理,无财产物资外流、人为损坏和偷盗等现象发生。 | 5分 | ||
合计得分: |
高店乡机关食堂日常考核汇总表
测评人: 日期: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得分 |
加分 | 就餐人员或部门对某一段时期餐饮服务提出书面表扬的 | ||
提出创新性的服务举措,使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的 | |||
在重大公务接待中,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获得一致好评的。 | |||
减分 | 就餐人员或部门对某次或某一段时期餐饮服务提出批评意见或投诉的; | ||
服务人员未到位和未提供规范文明服务,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其他影响恶劣行为的 | |||
因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 | |||
采购出现不合格或不符合部分指定品牌要求的食品、调料等的; | |||
未经允许擅自改动食谱的 | |||
就餐人员投诉菜肴出现钢丝、铁钉等不洁物品的 | |||
厨房餐厅出现老鼠、蟑螂等病虫害的 | |||
其他不符合服务规定的事项 | |||
合计得分 (百分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