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科学及应用研究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科研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2-03-01 10:18 】
一、项目编号:0610-2240NF080049
二、项目名称:计算科学及应用研究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科研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康乐美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楼-02层(02)-2A
中标金额:126.74772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计算科学及应用研究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科研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地点 | 备注 |
计算科学及应用研究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科研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餐饮区域总面积869平方米,其中大厅477平方米,包间74平方米;厨房318平方米,可容纳260人同时就餐,服务对象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职工、学生提供营养、优质的工作餐(早餐、午餐、晚餐)、盒饭、加班餐、公务接待、会议用餐、特殊情况用餐(如:健康轻食窗口或偏西式的小窗口)等,包括食材采购、食品加工、餐厅服务及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采购等。 | 年 | 1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二期)东8号楼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聂刚、苏晓梅、王志阳、戢肃燕、丁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471.12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中标人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下表费率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序号 | 中标金额(万元) | 取费标准 |
1 | 100以下 | 1.5% |
2 | 100~500 | 0.55% |
3 | 500~1000 | 0.45%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二期)东8号楼
联系方式:010-56989382(李主任)、010-56989110(苏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联系方式:徐淑静 010-84046634 010-84045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淑静 冯雪
电 话: 010-84046634 010-84045692
附件:【招标文件】计算科学及应用研究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科研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发售稿】.pdf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相应证明材料 .................. 30 第四章 采购需求 ........................................ 32 第五章 采购合同 ........................................ 46 第六章 评分标准及方法 .................................. 65 第七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 78 第八章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声明 ............................128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计算科学及应用研究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科研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17 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 7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 02月 25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0-2240NF080049 项目名称:计算科学及应用研究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科研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130万元,其中餐饮服务费 110万元,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 2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130万元,餐饮服务费最高限价 110万元,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最高限价 20万元。 采购需求:餐饮区域总面积 869平方米,其中大厅 477平方米,包间 74平方米;厨房 318平方米,可容纳 260人同时就餐,服务对象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职工、学生提供营养、优质的工作餐(早餐、午餐、晚餐)、盒饭、加班餐、公务接待、会议用餐、特殊情况用餐(如:健康轻食窗口或偏西式的小窗口)等,包括食材采购、食品加工、餐厅服务及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采购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禁止外资背景的公司参与本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截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釆购活动。 (8)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 1 月 24日至 2022年 01月 28日 ,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2: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17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 71号) 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xushujing@bjzb.com),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1)投标人代表携带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2)发售招标文件记录(附件下载)。 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5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汇款信息备注: 08 招标文件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 02月 25 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二期)东 8号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组织踏勘,时间:2022年 01月 29日,上午 09时 00分;集合地点: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一层。(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二期)东 8号楼),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 踏勘人员需遵守国家、北京市以及采购人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3.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4.本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上发布。 5.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汇款: 购买招标文件请在汇款附言栏内写明本项目编号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若以电汇方式付款缴纳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 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 账 号:10265000000524102 汇款信息备注: 08 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二期)东 8号楼 联系方式:010-56989382(李主任)、010-56989110(苏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 71 号 联系方式:徐淑静 010-84046634 010-84045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淑静 冯雪 电 话: 010-84046634 010-84045692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Ⅰ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 说明 带★号或标注”实质性要求”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不得有负偏离,否则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招标文件其它章节内容与本附表不一致时,以本附表为准。 1.1 采购人及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二期)东 8号楼 联系人:李主任、苏主任 联系电话:010-56989382、010-5698911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 71 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淑静 冯雪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84046634 84045692 1.1.6 项目名称 计算科学及应用研究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科研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3 ★预算金额 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1.2.3 ★最高限价 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或“分项限价”(如有)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1.3.1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 1年 1.3.2 服务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二期)东 8号楼 1.7 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徐淑静、冯雪 联系电话:010-84046634、84045692 1.9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6 措施 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本项目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项目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10 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 除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在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注: 1.采购标的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2.符合规定的,本项目按 6%给予扣除。 1.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根据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7 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说明: (1)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请投标人根据上述相关文件通知要求认真理解并核对是否符合中小企业、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扶持政策,并如实提供对应声明函或证明文件。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不符合上述扶持政策或适用情形的投标人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注:关于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未尽事宜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为准。 1.11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本项目不适用)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当投标人的评审价相同时,优先采购其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优于只属于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8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当投标人的评审价相同时,优先采购其投标产品属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三、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供应商评审排名存在并列情况的,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时,优先确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为中标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2.3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 ■组织: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参加 时间:2022 年 01 月 29日,上午 09时 00分 集合地点: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一层(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二期)东 8号楼)。 注:参加人员需遵守国家、北京市以及采购人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 现场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 ■组织: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参加 时间:2022 年 01 月 29日,上午 09时 00分 集合地点: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一层(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二期)东 8号楼)。 注:参加人员需遵守国家、北京市以及采购人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 3.4 ★联合体 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3.8 ★ 投标保证金 1.金额:20000.00 元 2.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由投标人单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 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9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 账 号:1026 5000 0005 24102 ■汇款信息备注: 08 投标保证金 3.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支票、汇票、本票入账时间(建议至少预计 7 个工作日),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汇票、本票或支票、汇票、本票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应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银行转账凭证或电汇凭证的扫描件(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 采用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注:不满足以上 1.2.3.4 条要求的,将在资格审查时作无效投标处理 3.9 ★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 3.10.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4份;开标一览表 1 份; 电子文档:1份(U盘) (电子文件须包括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含 word 版、盖章扫描 PDF 版) 4.2.1 评标委员会人数 5 人 4.3.1 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 3个 5.1.1 合同签订/支付 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本次采购由“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牵头招标。 中标人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共同签订本合同。 3.支付:由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根据配比情况支付金额。 5.2 ★合同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0 5.5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 2 %。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账户信息:待中标后提供 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5.6 合同公告和备案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采购合同将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告。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工作日内,采购合同将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备案。 7.1 投标人询问 投标人询问由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 徐淑静 联系电话:010-84046634 /010-84045692 邮箱: xushujing@bjzb.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 71 号 邮编:100010。 7.2 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且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 受理质疑方式:书面方式 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 事实依据; 2.5 必要的法律依据; 2.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1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 受理部门: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淑静 联系电话:010-84046634 /010-84045692 邮箱: xushujing@bjzb.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 71 号 邮编:10001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7.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816-2482753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 64 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8.1 信用信息查询 1.截止时点:截至投标截止日。 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2.1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2.2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以上网站进行在线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使用规则: 4.1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2 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釆购活动。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2 8.2 招标代理服 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中标金额为基数, 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下表进行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迟交或拒交。 序号 中标金额(万元) 取费标准 1 100 以下 1.5% 2 100~500 0.55% 3 500~1000 0.45% 8.3 关联关系 的说明 投标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下属事业单位除外)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是否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材料(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下属事业单位除外)。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3 Ⅱ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外协)业务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采购人:“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1.1.5“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招标文件中所称“投标人”、“供应商”、“乙方”、“卖方”、“中标人”、“中标单位”等,如无特指,亦是指投标人。 1.1.6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 1.5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投标风险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所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8.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8.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1.8.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9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5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本项目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项目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10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 及报价等要求、采购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 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相应证明材料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采购合同 第六章 评分标准及方法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6 第七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声明 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构提出申请,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2.3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3.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以及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供应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语言 3.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即可)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为外籍人士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7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和护照除外。不适宜以中文表述或者已经形成国际惯例的标准、符号、范本、证书证件除外。) 3.1.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 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2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3★投标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3.4联合体投标 3.4.1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条“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4.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3.4.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3.4.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4.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邀请”。 3.5知识产权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8 3.5.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3.5.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5.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3.5.4如采用不归投标人所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3.6投标文件的组成 3.6.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附件 1——投标函(格式) 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6——资格证明文件 6-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6-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6-4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6-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 2020 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截止日前 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6-6税款缴纳记录: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12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 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9 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12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 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社保缴纳回单或社保局出具的社保交纳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8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9投标人提供投标前 3年内,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6-10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 6-11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6-12与中物院职工关联关系的书面声明 6-13投标人承诺函 6-14投标人无外资背景的声明 6-1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7——投标人类似业绩一览表 附件 8——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情况表 附件 9——技术方案 附件 10——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相关附件 附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 12——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如适用) 附件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 14——投标人认为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如有) 3.6.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 3.6.3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3.6.3.1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 3.6.3.2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 3.6.3.3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3.6.3.4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3.6.3.5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本部分内容本招标文件无强制性要求,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提供。 3.7★投标报价 3.7.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3.7.2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3.7.3 投标人每种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该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固定不变(招标文件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按实结算或根据实际情况变动的除外),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7.4“开标一览表”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3.8★投标保证金 3.8.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3.8.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3.8.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1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或声明)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9★投标有效期 3.9.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9.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3.9.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3.10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3.10.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份数。 3.10.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副本、电子版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3.10.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双面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3.10.4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或加盖单位公章。 3.10.5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2 装订。 3.10.6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指加盖单位公章) 3.10.7投标文件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图纸、报表除外),并自目录第一页开始按自然数逐页编码。 3.10.8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3.11.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11.2封装: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a)投标文件正本; b)投标文件副本(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 c)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d)投标文件电子版; e)手持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声明; f)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11.3密封袋应当完好。 3.11.4在密封袋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投标文件的递交 3.1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3.12.2★本次招标是否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3.12.3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退还投标文件。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3 3.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13.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3.13.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3.11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1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销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四、开标、评标和中标 4.1开标 4.1.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4.1.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4.1.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疑义的,可以当场向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反映,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4.1.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1.5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疑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4 4.1.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误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4.1.7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以及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2) 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 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疑义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说明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疑义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 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 4.2评标 4.2.1评标委员会人数: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4.2.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5 4.2.3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4.2.4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 4.3中标 4.3.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2采购人应依法在法定时间内在中标候选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4.3.3中标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4.3.4中标通知书 4.3.4.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3.4.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4.3.4.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3.4.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3.4.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5.1签订合同 5.1.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6 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项目签订合同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5.1.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2 ★合同分包 5.2.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该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标的物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 的主要合同义务。 5.2.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5.2.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5.2.4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合同转包 5.3.1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5.3.2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4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7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5.5履约保证金 5.5.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5.5.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5.6合同公告和备案 5.6.1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5.6.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因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招标管理机构有权要求合同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5.6.3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5.6.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7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5.8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六、投标纪律要求 6.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8 (4)向采购人及相关人员、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 (7)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经整改符合要求的除外); (8)将采购合同转包的;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10)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采购合同的; (11)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12)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3)供应商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未按规定说明的; (14)其他违反国家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规定的行为。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7)条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或中标无效。 6.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询问、质疑和投诉 7.1询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质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处理。 八、其他 8.1信用信息查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招标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投标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是否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材料(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下属事业单位除外),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8.4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8.5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0 第三章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相应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提供其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其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具有良好商业信誉:通过承诺函统一承诺; 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 2020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截止日前 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通过承诺函统一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税款缴纳记录: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12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 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12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 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社保缴纳回单或社保局出具的社保交纳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有效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通过承诺函统一承诺。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有效声明。 8.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1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提供有效声明。 9.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釆购活动。 通过承诺函统一承诺。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无外资背景的声明 3.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 注:①本章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自然人参与投标的除外)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2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地点 1 计算科学及应用研究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科研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年 1 餐饮区域总面积 869平方米,其中大厅 477平方米,包间 74平方米;厨房 318平方米,可容纳260人同时就餐,服务对象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职工、学生提供营养、优质的工作餐(早餐、午餐、晚餐)、盒饭、加班餐、公务接待、会议用餐、特殊情况用餐(如:健康轻食窗口或偏西式的小窗口)等,包括食材采购、食品加工、餐厅服务及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采购等。 合同签订生效后 1年。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二期)东 8号楼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计算科学及应用研究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科研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坐落在中关村软件园二期东区 8 号楼,总建筑面积 3.69 万平方米,地下三层,地上六层。餐饮区域总面积 869平方米,其中大厅 477平方米,包间 74平方米;厨房 318平方米,可容纳 260同时就餐,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服务对象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的早餐、午餐、晚餐,公务接待、会议用餐按照中物院接待管理规定执行。 (二)现有厨房、工程设备、材料清单 以下厨房、设备、材料清单为目前食堂现有设备,供中标单位免费使用,中标单位进场时进行移交。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3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4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5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6 三、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采购要求 投标人需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提供满足项目需求的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采购详细方案,方案至少要包括需求分析、采购计划、进度及采购清单等,采购清单需包括种类、名称、品牌、规格、数量、价格等详细信息。中标后,投标人需按要求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外还需提供采购明细票据(付尾款时提供)。 投标人采购的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需在合同签订后 15日内交付,采购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7 人按中标单位提供的方案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中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更换。 投标人所采购的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需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使用要求,若采购人发现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中标单位需免费补充,保证项目顺利进行;若因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短缺影响供餐及餐饮服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以上采购的物品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 四、餐饮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要求 1.用餐时间及预估人数 午餐晚餐预估人数约 200~260人次。用餐时间为早餐 7:30—09:00,午餐 11:30—12:30,晚餐 17:30—18:30。若因季节更换和特殊情况依照采购人通知;预估用餐人数仅为参考,具体用餐人数以实际发生为准。 2.就餐方式 采用就餐卡的方式,就餐人员凭就餐卡就餐,工作人员与后勤保障人员分时段就餐。 3.餐标 餐厅售卖食品的定价应符合入口率 95%的要求,并须得到采购人认可。 同时可以售卖半份菜,半份菜分量应满足多数人用餐意见。 4.餐厅运行模式 食堂为职工餐厅,主要为职工和客户提供就餐服务且不对外,委托中标单位进行日常服务管理包括食材采购、食品加工、餐厅服务及员工工资发放等项目。 5.餐食种类 早餐: 每天不少于 15—20个品种 主食类:包括但不限于馒头、花卷、烧饼、油条、糖油饼、包子、煎饺等面点类 汤粥类:豆浆、粥类、豆腐脑、馄饨、汤面类、牛奶 副食类:鸡蛋、咸菜、腐乳、小菜、调味品 午餐: 每天 10荤(或荤素)、10素,凉菜 5种,午餐主食品种及现场制售不得少于8种,免费提供汤、粥、调味品,面食要求现制现卖。 晚餐: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8 每天 5荤(或荤素)、5素 主食品种不得少于 4种 免费提供汤、粥、调味品 菜品要求: (1)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 (2)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 (3)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 (4)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5)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6)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7)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8)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9)饭菜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 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中标单位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10)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11)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12)当采购人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中标单位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餐饮项目人员配备及要求 根据采购人年度就餐人数确定团队人员数量。团队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厨房各级任职人员要具备服务意识,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所有人员应统一着装。 1、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要求服务人数要根据楼内用餐人数合理配备,但必须满足楼内客户的用餐时间的合理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项目经理 1名,厨师长 1名,前厅经理 1名,面点主管 1名,小吃主管 1名,切配领班 1名,服务员 5名,热菜厨师 2名,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9 切配厨师 1名,面点厨师 2名,财务 1名,洗消人员 2名,以上人员人数为最低配备要求,可自行考虑增加。 2、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人员均须符合卫生检疫部门对从业人员的身体条件的要求,具备有效的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健康证明。 项目经理:具有餐饮服务 5 年(含 5 年)以上从业经验。 厨师长:获得中级(含)以上厨师资格证书,具有 5年(含 5 年)以上的厨师长管理经验。 前厅经理需具备 3年以上工作经验。 面点主管、小吃主管、切配领班均需具备 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厨师资格。 热菜厨师、切配厨师、面点厨师均需具有 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厨师资格。 3、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需责任心强,业务熟练,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政治上可靠,无违法违纪前科,年龄在 50岁以下。 4、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拟派服务人员的在职证明。 5、投标人必须安排固定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和简历,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必须得到采购人的书面批准。如投标人不遵守上述规定,自行调换上述人员,一经发现,投标人须向采购人缴纳每人次 5000元的罚款。该罚款在每月结算时扣除。 (三)餐饮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要求 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由中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标单位全年除春节三天法定假日外均需提供三餐服务。 (四)餐饮服务总体要求 中标单位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北京市的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 1、所有服务人员与中标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工作期间产生的工伤、纠纷等一切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与采购人无关; 2、如遇员工离职,中标单位必须在员工离职前两天之内安排人员接替其岗位; 3、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食堂管理部门的管理; 4、入场时点交设备、物品,并记录,双方签字。退场时验收,点交,非合理损耗,应由中标单位赔偿;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0 5、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随时更换不合适人员,以达到就餐者的需求及菜肴品种多样化,保证供餐服务水平; 6、中标单位应承诺,不发生任何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保持食品卫生和集体用餐安全; 7、服务人员必须接受采购人人员的管理、监督与考核,积极配合采购人管理人员的工作。接受采购人每年进行 2-4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服务情况调查,职工打分应在 85分以上;中标单位需每个月对食堂食品安全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对安全检查结果负全责,同时出具检查报告交采购人管理人员,进行跟踪检查,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8、中标单位应对各类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包括: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安全保密、组织纪律、文明礼仪、消防安全等内容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中标单位要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考察考核,并调整不合格者;服务人员在自行离职或调离岗位前,中标单位要重新安排合适人员接替。 10、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着装样式及色彩应取得采购人同意)佩戴工号,仪表整洁、礼貌服务、五官端正,有相关工作经验。 11、服务人员应合理使用餐饮设施设备,保证所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由中标单位赔偿。 12、中标单位对厨房加工设备设施增加购置或改进方式,就餐环境的布置与改进,均需经采购人同意。 13、有临时紧急餐饮供应任务时,服务人员应积极配合,组织人员给予供餐服务。对临时餐加班、重大任务保障、灾情应急任务以及突发停水、停电、厨房设备故障等状况须建立应急预案及供餐保障机制。 14、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5、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调换服务人员的职业认证等级不得低于原服务人员,且须得到采购人的书面批准;采购人对认为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服务人员,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进行无条件调换,且应在 48小时以内解决。 16、中标单位负责餐卡结算系统的使用管理。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1 17、采购人负责解决员工住宿地点和费用。 18、中标单位负责在中标期间内员工所有与工作和生活各相关费用支出。 (五)餐饮卫生要求 食品加工卫生服务项目及要求: 1、食品加工要严格按照清洁流程执行 2、烹调加工要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和标准执行 3、餐具卫生严格按照行业规范标准执行 4、餐后服务人员须做好餐厅卫生工作,并清洗餐具(严格按照化学、物理两道工序消毒)。 5、不违规使用清洗剂等,排放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要求。过去3年内,无被工商局、市场监督部门、环保部门、消防部门等进行处罚,了解行业内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动态,能向采购人提出改进优化服务方案。 (六)餐饮服务其它要求 1、技术要求: A、所配厨师力量必须具有熟练掌握主要菜系制作、主要面食、冷荤制作、主要配制方法的能力。(面点部分,中标单位人员必须在现场制作,不得在外采购半成品或成品,面点包括馒头、包子、饺子、面条、烙饼、点心等花样。) B、食品原材料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但原材料供应商必须通过招投标选择并取得采购人认可,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检。 C、食品原材料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及存放,但原材料供应商必须通过招投标选择并取得采购人认可,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检。中标单位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其中,肉制品的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同时提供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过期产品。一经发现中标单位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采购规定和承诺,采购人拥有扣除其本月全部费用及采用其他惩罚措施的权利。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2 D、食品制作符合操作规范,所有食材要符合安全食用标准,不准使用转基因食材,所有食材均可追溯,并由中标单位做好进货台账以备检查。 E、中标单位应当保证做到安全无隐患,零事故。坚持执行每餐食品留样制度(保存 48小时),并做完整菜品留样记录(至少包含菜品留样克数、留样日期等内容)当采购人接到有人员用餐后出现腹泻、呕吐、头晕等信息时,应迅速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往医院,做呕吐物、粪便留样化验,以确诊病情和病因。同时,对餐厅的留样食品送卫生部门检验,确实属于中标单位责任的,中标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当采购人就餐人员用餐吃出异物时,中标单位须第一时间清除剩余待售的餐品,并对餐品制售环节进行整改。如用餐人员在 24 小时内出现饮食病状,中标单位应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往医院进行针对性身体检查,确实属于中标单位责任的,中标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F、中标单位须协助采购人完成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已办好,需要中标单位按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定期续办),并在服务期间确保通过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各项检查。 G、采购人对中标单位实行监督和管理,并将按照本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对中标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纪录和处罚。中标单位和采购人应建立固定的监督和管理制度。中标单位应每月初对上月的工作提交工作报告,并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中标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处罚,做出书面的说明和处理情况报告,及在下月的工作中的改善承诺。 2、营养及品种需求: A、合理搭配、荤素搭配、粗细搭配、冷荤搭配合理,营养丰富。 B、食品制作体现色、香、味的特点。 C、营养要求要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法律法规,用餐标准应符合成人营养配比。 D、有会议用餐的制作和服务。 3、服务要求: A、礼貌和蔼,服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得体,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 B、知晓迎客、迎宾礼仪、让客得体。 C、卫生清扫及时,餐闭用餐人员餐具整理迅速。 4、卫生、器皿要求: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3 A、所有餐具餐前必须消毒,清洗干净,不留异味。 B、所辖区域的卫生标准必须符合卫生检疫部门的标准。 C、所使用的器材、器皿必须精心维护、严格操作规程。 D、确保垃圾清理及分类合规、污水清理及时有效,保证制作工序、制作环境、用餐环境整洁卫生。 E、所用消毒卫生用品必须符合卫生检疫部门的安全标准。 5、伙食标准要求 A、科学制订食谱。每周五公布下周食谱。 B、精加工、细制作、杜绝浪费。 6、安全标准 A、厨师及餐饮服务人员应具备熟练的工作能力,对设备、制作工序的操作能力,保障人身及水电气设备的安全。 B、提供完备的接管、维护方案及安全预案,确保无人身、卫生、水电、设备事故的发生。 7、做好餐厅的垃圾分类工作 A、按照分类要求做好餐厅日常的垃圾分类工作,保证垃圾分类设备正常完好。 B、按照垃圾环卫所的要求,按时交纳垃圾处理费用。 C、承担处置楼内办公人员外卖打包后保洁人员清理出来的厨余垃圾。 D、今后由于环卫所增加的其它费用。 (七)设备设施及能源 1、由采购人提供基本设备设施供中标单位免费使用,中标单位可协助采购人解决对餐厅内各种设备设施的维修,以及餐厅所需设备的购买。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维修,如属人为操作因素所导致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其他购置、修理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2、采购人负责餐厅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等能源费及厨房餐厅使用的灶具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及餐具等日常低值易耗品的补充。 (八) 工作质量标准 本项目餐饮管理工作的目标是:为所有就餐人员提供安全、营养、均衡、健康、快捷、舒适的餐饮服务,服务质量标准总体要求: 1、食源性疾患发生率为零。 2、食谱执行率大于95%。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4 3、食品加工服务正点率100%。 4、厨具、餐具洗刷洁净率100%。 5、餐具消毒检测合格率100%。 6、厨具、加工机械、食品冷藏和食品储藏设备的保养维护率100%。 7、设备运行完好率达到98%以上。 8、人员持证上岗率(健康证)100%。 9、人员上岗培训率100%。 10、厨师必须具有厨师证书或相应资格。 11、保证食堂饭菜入口率达到95%(除去桌餐和会议餐)。 12、中标单位进场时须提供所有员工健康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厨师证书原件。 五、★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 1年;在合同期内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表详见合同附件 3),核合格分数为 80分,如果累计 2次考核结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六、★付款方式: (一)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费 (1)采购人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并收到中标单位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的 2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50 %的价款。 (2)采购人收到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且采购人收到中标单位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采购明细票据后的 2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50 %的价款。 (二)餐饮服务费 1、合同生效后,采购人按季度付款,每季度完成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中标单位季度费用; 2、中标单位为采购人完成每季度服务后的 10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资料,采购人根据规定的费用据实支付给中标单位。 A、付款申请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C、如发生合同以外服务费用,应提供相应手续。 (三)餐费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5 1、由用餐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或个人直接向中标单位支付,职工补助部分由用餐单位按季度根据实际用餐情况据实结算。 2、中标单位每季度服务结束后的 10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资料,用餐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根据实际用餐情况据实结算支付给中标单位。 A、付款申请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C、如发生合同以外服务费用,应提供相应手续。 (四)其他要求 1、预存餐费未实际消费的余额,中标单位有义务按付款人要求退还。 2、为提高中标单位服务人员的积极性,高效配合、服务于采购人,中标单位承诺用于单独分配给服务人员奖金的费用应不低于 3.25万元/年,中标单位需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奖金发放证明,奖金费用为餐饮服务费总金额的一部分。 七、责任 中标单位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本项目过程中出现的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员工人身安全、劳动纠纷等均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6 第五章 采购合同 餐饮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计算科学及应用研究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科研楼 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人(甲方):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 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 供应商(乙方): 签 订 日 期: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7 合同文件索引 序号 合同文件名称 第一部分 餐饮服务合同 第二部分 附件文件 第三部分 外来人员安全保卫保密告知书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安全生产协议书 廉政承诺书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8 第一部分 餐饮服务合同 甲方: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 乙方: 根据甲方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计算科学及应用研究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科研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结果,乙方 成为中标人,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计算科学及应用研究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科研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相关工作事宜,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条款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用餐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 (2)服务:系指乙方根据协议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餐厅经营服务。 (3)合同:固定总价合同。 第二条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 1.合同补充条款或协议 2.本采购合同(含本合同附件)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6.招标文件(含文件补充通知) 第二章 服务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 详见附件 1《餐饮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 第四条 1 年,自 2022 年 月 日起至 2023 年 月 日止,其中采购的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需在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交付。 第四章 质量保证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9 第五条 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乙方应保证食堂饭菜入口率达到 95%(除去桌餐和会议餐)。甲方每年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提供的餐饮服务项目情况进行问卷调查,职工打分应在 85分以上。 第六条 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用餐单位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三天内,应迅速查处并书面答复。 第七条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三天后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或用餐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八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食品、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乙方对违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及服务规范的情况。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经营服务标准和质量标准。 (4)甲方有权对乙方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主副食品的加工、制作、销售情况;餐厅、厨房、冷库、灶具、厨具、餐具、食品和乙方人员卫生情况;各岗位人员有与之相符的上岗证和操作水平情况;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的日常使用情况;水、电、气、低耗品的使用情况;餐厅、厨房安全消防及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发现的问题和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6)甲方应做到在合同结束时不与乙方人员续签合同或留聘乙方员工。合同结束,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和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7)甲方有权组织就餐人员对饭菜质量、服务进行评价。 (8)甲方有权监督原材料采购状况,乙方应保证餐厅入口率不低于 95%。 (9)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行使甲方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2.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厨房、餐厅、安全等的设施、设备和器具。负责维修供热、供水、供电、排水等公共设施,但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耗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0 (2)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内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 (3)甲方须及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的工商、卫生、环保、消防等手续,并负责及时提供相关的场地使用证、消防合格证、卫生防疫证、环保合格证等相关文件。 (4)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合理的进出服务场地的方便。 (5)由于甲方施工、装修、停电、停水等原因将造成餐饮服务不能按平日正常状态进行时,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上述行为虽经乙方努力仍不能供餐或按时供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甲方应协助乙方共同做好避免员工就餐食品浪费的工作。 (7)甲方应进行员工文明就餐、节约用餐,爱护财产的宣传,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 (8)甲方有责任检查督促乙方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等工作,并定期与乙方会商相关事宜。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及相关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收取相关费用。 (3)当餐厅的就餐人数出现较大变动(增加或减少)时,甲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双方(指乙方与通知方)应当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如因甲方未提前通知而导致的就餐问题或相关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餐厅的运营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有关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制度和操作规程,实现专业化、标准化的管理目标。 (2)乙方保证合同涉及范围的环境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并承担因乙方过错引起的事故责任。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对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乙方应当做出响应,积极配合甲方监管人员的工作。 (4)乙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向甲方提供供餐服务。 (5)乙方负责用餐后的餐具、用具的洗涤、消毒,保证所有餐具、用具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1 (6)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用户投诉,一般性问题应及时处理;对于较复杂问题在 24小时内予以处理,此时限内不能解决的,应给以书面答复,说明原因。 (7)在遇到疫情、火灾、停电、停水等影响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时,首先知情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启动应急预案,并充分合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能正常供餐。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停止营业。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包或采取与第三方合作等方式变相转租、转包合同的任何部分,不得进行第三方产品或服务的宣传、推广及销售。 (9)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卫生许可证件的手续等工作。 (10)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相关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应急预案、物流采购和供应等方面。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如甲方认为乙方的相关制度不能满足合同约定标准,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11)乙方负责自有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并执行员工工资、福利等一切费用的发放工作;为就餐及相关人员办理公众责任险,包括第三方财产或人身伤亡赔偿,以及火灾、爆炸及水损责任、食品饮料责任及装饰物责任等附加险。保险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12)食品原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但原材料供应商必须通过招投标选择并取得甲方认可,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检。乙方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其中,肉制品的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同时提供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过期产品。一经发现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采购规定和承诺,甲方拥有扣除其本月全部费用及采用其他惩罚措施的权利。 (13)乙方须协助甲方完成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并在服务期间确保通过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各项检查。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2 (14)乙方负责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及存放。乙方保证所有与供餐相关物品的采购按正规渠道进货,严禁变质发霉物品入库,严把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确保所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证明,即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等齐全。 (15)餐具及厨杂设施出现人为损坏及丢失等情况应由乙方负责补齐。 (16)乙方不得在楼内、园区及周边安装任何广告等宣传标牌。 第六章 餐饮服务费 第十条 餐饮服务费 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其中每年餐饮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元)。 2.为提高乙方服务人员的积极性,高效配合、服务于甲方,乙方承诺用于单独分配给服务人员奖金的费用应不低于 3.25 万元/年,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出具奖金发放证明,奖金费用为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一部分。 第七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一条 付款条件 (一)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费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的 5个工作日内支付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总金额50 %的价款,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甲方收到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金额总 50 %的价款,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 )。 (二)餐饮服务费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季度付款,每季度完成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季度费用。 2.乙方为甲方完成每季度服务后的 10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资料,甲方根据规定的费用据实支付给乙方。 A、付款申请一份;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3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C、如发生合同以外服务费用,应提供相应手续。 (三)餐费 1.由用餐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或个人直接向乙方支付,职工补助部分由用餐单位按季度根据实际用餐情况据实结算。 3.乙方每季度服务结束后的 10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资料,用餐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根据实际用餐情况据实结算支付给乙方。 A、付款申请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C、如发生合同以外服务费用,应提供相应手续。 (四)其他要求 3.预存餐费未实际消费的余额,乙方有义务按付款人要求退还。 第八章 验收 1.采购的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采购人按中标单位提供的方案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中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更换。 第九章 履约保证金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服务期满且无遗留问题; 3.退还方式:原方式退还; 4.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5.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的 2%即 元。 第十章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变更(包括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方为有效。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4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双方均未提前 3个月书面向对方发出通知,视为双方同意续签合同 2 年,但在合同到期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就续签合同内容及付款金额不能达成一致的,则视为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餐饮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十六条 如果任何一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对方可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终止合同。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等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涉及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克服的一切其它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提前或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至少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甲方非因乙方原因违反本合同,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时,乙方可以书面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按约履行合同,若甲方无故逾期不予调整的,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若乙方因此终止合同,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违反本合同,导致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得到餐饮服务时,甲方可以书面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按约履行合同,若乙方无故逾期不予调整的,经双方书面确认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若甲方因此终止合同,乙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5 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餐饮服务费,甲方需按每延迟 1周向乙方支付季度总费用的 1‟作为违约金,但由于乙方违约在前或提交资料错误、不全而产生的延误除外。 第二十二条 乙方如服务出现问题,投诉到总经理处仍一直未解决,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餐饮单位,如限期再不改正,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或经济责罚(扣款)通知,乙方未能在接到索赔或经济责罚(扣款)通知后 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未作书面答复确认,上述索赔或经济责罚(扣款)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第二十四条 合同期未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要求终止合同的,需向对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壹个月的餐饮服务费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给予追加补偿。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乙方依据合同约定对该项目实施餐饮服务。 2.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需遵守国家、北京市以及甲方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有关法律和规章执行。 6.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调解决。 7.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争议,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甲乙双方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6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肆份、甲方上级单位备案壹份、采购代理公司壹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附件 附件 1:餐饮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 附件 2:餐饮人员配备 附件 3:餐饮服务考核表 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文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以上述附件为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盖章):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2022年 月 日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7 第二部分 附件 附件 1 餐饮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 签合同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餐饮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进行提供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8 附件 2 餐饮人员配备 签合同时按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实际响应情况进行提供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9 附件 3 餐饮服务考核表 序号 内容 满分 评分结果 1 食堂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 10 2 食堂的卫生环境 10 3 食堂饭菜的种类 10 4 食堂饭菜的份量 10 5 食堂饭菜的口味 10 6 食堂饭菜的荤素搭配 10 7 食堂饭菜的新鲜度 10 8 食堂饭菜的价格 10 9 食堂餐具消毒以及饭菜卫生 10 10 食堂服务人员的个人卫生情况 10 合计: 100 注:本考核表满分为 100 分,合同签订生效后 1 年;在合同期内每季度考核一次,核合格分数为 80 分,如果累计 2 次考核结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60 第三部分 外来人员安全保卫保密告知书 根据国家安全、保卫、保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现将外来人员(以下简称“访客”)来所的安全、 保卫、保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甲方实行科研楼全面禁烟,禁止访客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烟火以及电加热、自行车充电电池等易燃、易爆品进入科研楼。 2.访客应严格遵守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等相关要求,到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必须按照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严禁访客未经审批在所区内开展动火、临时用电、高处、受限空间、盲板 抽堵、吊装、动土、断路等危险作业。 4.访客不得驾车进入所区,确有需要时,应提前说明并经过批准。 5.访客在所期间应自觉遵守安全、保卫、保密要求,在接待人员的全程陪同下开展工作,不得进入与本次来访任务无关的活动区域和场所。如遇特殊情况, 应主动接受计科中甲方心安全、保卫、保密相关工作人员的质询。 6.其他未尽事项由接待单位另行告知,访客应及时主动咨询获取相关信息。 7.访客在本安全保卫保密告知承诺书上签字确认,表明已知悉上述要求,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按照计科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盖章):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盖章):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 甲方代表: 日期: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61 第四部分 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确保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安全作业。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甲、乙双方商定,就乙方在甲方区域内工作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签订协议如下: 1.甲方负责向乙方告知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相关安全注意事项。 2.甲方负责对餐饮服务合同中有关乙方工作区域、工作内容、安全管理职责等内容进行确认,依据合同为乙方办理入楼手续。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区域、工作内容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发放《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月服务费的 3%的违约金,如解决不力而被甲方勒令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对乙方的违章操作行为,甲方依据有关规定给与处罚。 5.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生产规定。 6.乙方在作业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的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7.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和管理方式,并按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8.乙方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科研楼内安全管理规定和文明公约,杜绝“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不文明现象发生。 9.乙方须制定与服务内容相关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的安全。 1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11.乙方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合格后发放安全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乙方可委托甲方就甲方厂区内相关的安全知识、规章、制定、制度、办法等内容的安全培训)。 12.乙方安排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安全规定和乙方的管理规定制度。 ①班前 4小时以及班中严禁饮酒。 ②在作业时,必须按计科中心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采取防护措施。 ③不准在作业工房随意坐卧休息。不准擅自进入科研楼师生及员工办公室和寝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62 室。 ④乙方人员应着公司统一服装、佩戴胸牌,主动接受安检,禁止将危险品带入科研楼。 ⑤乙方人员在进行垃圾转运作业时,垃圾转运车在科研楼及红线内行驶时速度不能超过 10km/h,不得危及他人人生安全,垃圾堆码要整齐,不能超过垃圾车车身高度。 13.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责任导致人员伤亡、科研楼内设备设施损坏、火灾爆炸、物品损毁以及甲方人员伤亡、财产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因乙方责任或未遵守本《安全协议》有关条款以相关规章、制度、作业标准等规定,造成乙方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盖章):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 乙方(盖章) :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甲方(盖章):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 甲方代表: 日期: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63 第五部分 项目廉政责任书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甲方: 乙方: 为加强采购项目中的廉政建设,规范采购项目承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方和乙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 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在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64 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采购项目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安装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 按照管理权限,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65 第六章 评分标准及方法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外协)业务工作规范(试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程序(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五)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七)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66 三、评标程序 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1.4出现本条 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2.资格性检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3.符合性检查。 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67 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除外);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五)投标人应答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的; (六)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七)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属于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 3.4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应予废标。 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68 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原则上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 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单位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意见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书面反映。采购人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9.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69 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 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 9.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三)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10.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本条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70 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财务部。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1.初步评审:详见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表。 2.综合评分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审表。 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 4. 综合评审表: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详见综合评审表。 五、废 标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 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六、定标 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 定标程序 2.1 评标委员会撰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7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原则上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 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5 采购人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七、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72 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73 1.初步初审:资格性检查表 资格性检查 序号 评审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 税款缴纳记录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0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 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 是否属于被禁止进入中物院市场的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3 投标人无外资背景的声明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4 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74 2.符合性检查表 符合性检查 序号 评审内容 合格条件 1 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报价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合同履行期限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 与中物院职工关联关系的书面声明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 ★号条款的响应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75 3.综合评审表: 综合评审采用百分制,满分为 100分。由三个部分组成,商务评审(15 分)、技术评审(70分)和价格评审(15 分)。 项目 评审 因素 分值 评审内容 商务 评审 (15分) 管理体系认证 5分 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 GB/T1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或 ISO4500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证书,每有一项在合格期内得 1分,最高 5分;提供体系认证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注:以上证书的颁发机构必须是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认证机构。 类似 业绩 10分 近三年(2019年 1月-至今),正开展或已完成的类似餐饮服务项目,每有 1 个得 2 分,最多 10分。 注:1.投标人需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投标人应提供类似项目合同的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 2. 一个单位分年度多次签订的案例仅计入 1个案例;同一个项目,分两期或以上完成的,计入 1个案例。 3. 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不得分 技术 评审 (70 ) 服务 团队 12分 综合考虑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组建的项目团队情况,以及团队人员架构、工作能力等(须附团队人员名单、身份证明材料、主要人员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团队人员经验丰富、架构清晰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4 分; 团队人员经验较丰富、架构较清晰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分; 团队人员经验、架构合理性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 分; 团队人员数量不能满足需求的得 0 分。 需提供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否则不得分。 1.项目经理具备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同时具有 5年(含)以上管理经验,得 2分; 2.厨师长具备中级(含)以上厨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 5年(含)以上的厨师长管理经验,得 2分; 3.项目团队中,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 1分、具有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 1分;最多得 2分; 4.项目团队中具有中级(含)以上厨师资格证书 3名得 1分;5名(含)以上得 2分。 注: ①工作经验应提供人员简历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证明,否则不得分(含工作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②项目经理、厨师长需提供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及 2021年任意三个月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76 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采购方案 10分 1.投标人需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提供满足项目需求的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采购详细方案,方案至少要包括需求分析、采购计划、进度及采购清单等,采购清单需包括种类、名称、品牌、规格、数量、价格等详细信息。 方案内容详尽、合理、细致、针对性强的,得 7分; 方案内容详尽、较合理、较细致、针对性较强的,得 5 分; 方案内容欠缺、合理性、细致性和针对性一般的,得 3 分; 方案内容欠缺、合理性、细致性和针对性较差的,得 1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人承诺所采购的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需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使用要求,若采购人发现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中标单位需免费补充,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得 3分。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7分 本项目需要供应商熟悉项目背景、重要意义,了解采购人的基本要求,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对项目理解深刻到位,服务质量控制措施科学,利于项目开展,服务方案能够完全涵盖服务要求,详细规范的得 7分; 对项目理解较好,服务质量控制措施较详细、较全面,对项目开展有辅助支撑,服务方案较详细,保障标准基本满足的得 5分; 对项目理解一般,服务质量控制措施欠佳,但对项目开展有帮助的,基本能够涵盖服务要求,方案不详细的 得 3分; 对项目理解较差,服务质量控制措施不到位或简单罗列,对项目开展的帮助性不大,服务方案不详细、流程欠规范的得 1分。 未提供相关材料本小项不得分。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7分 对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加工制作标准与流程、菜品成本核算、菜品质量 控制、质检管理措施的合理性、规范性、针对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食品加工制作标准与流程、核算、质检、菜品质量控制管理措施全面、规范、合理的,得 7分; 食品加工制作标准与流程、核算、质检、菜品质量控制管理措施较全面、较规范、较合理的,得 5 分; 食品加工制作标准与流程、核算、质检、菜品质量控制管理措施全面性、规范性、合理性一般的,得 3 分; 食品加工制作标准与流程、核算、质检、菜品质量控制管理措施全面性、规范性、合理性差的,得 1 分; 不提供得 0 分。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 7分 投标人应制定日常卫生考核标准,卫生标准清晰、严格、合理,检查及改进制度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的承诺及责任承担严格、切实可行; 卫生标准清晰、严格、合理,检查及改进制度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的承诺及责任承担严格、切实可行的,得 7分; 卫生标准较清晰、较严格、较合理,检查及改进制度较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的承诺及责任承担较严格、较切实可行的,得 5分; 卫生标准清晰性、严格性和合理性一般、检查及改进制度完善性一般,食品卫生安全的承诺及责任承担严格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 3分; 卫生标准清晰性、严格性和合理性较差、检查及改进制度完善性较差,食品卫生安全的承诺及责任承担严格性较差、可行性较差的,得 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77 安全控制方案 7分 制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运营安全、人身安全等相关安全控制方案,方案应合理、细致、针对性强; 方案合理、细致、针对性强的,得 7分; 方案较合理、较细致、针对性较强的,得 5分; 方案合理性、细致性和针对性一般的,得 3分; 方案合理性、细致性和针对性较差的,得 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投诉处理方案 7分 投诉处理方案应落实到人,责任明确,有处理预案,针对投诉途径、投诉处理的时限、解决投诉的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投诉处理方案完善可行、处罚方式明确合理的,得 7分; 投诉处理方案较完善可行、处罚方式较明确较合理的,得 5分; 投诉处理方案完善可行性一般、处罚方式明确性合理性一般的,得 3分; 投诉处理方案完善可行性较差、处罚方式不明确的,得 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设备设施维护方案 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所有固定资产、厨房设备等相关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方案进行综合打分; 方案合理、细致、针对性强的,得 5分; 方案较合理、较细致、针对性较强的,得 3分; 方案合理性、细致性、针对性性一般的,得 2分; 方案合理性、细致性、针对性较差的,得 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应急 预案 5分 根据投标人制订的就餐人员临时陡增应急预案、火警火灾应急处理预案、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停水处理预案、停电处理预案、防止可疑爆炸物预案等进行综合打分; 方案内容详尽、合理、实施性强的,得 5分; 方案内容较详尽、较合理、实施性较强的,得 4分; 方案内容详尽性、合理性和实施性一般的,得 2分; 方案内容详尽性、合理性和实施性较差的,得 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服务 承诺 3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该项目提供的增值服务、疫情防控措施、对采购人做出的承诺等进行评分。根据承诺的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分,每有一个切实可行的得 1分,最多得 3分。 价格 评审 (15 分) 评标基准价: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总价)为评标基准价; 价格得分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15 注: 1.评标价格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计算投标声明、价格调整后的价格。 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10。 3.保留 2位小数。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78 第七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包括编排顺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如因投标人使用其他格式文件导致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本章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79 封皮 目录(格式自拟) 附件 1——投标函(格式) 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6——资格证明文件 6-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6-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6-4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6-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 2020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截止日前 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6-6税款缴纳记录: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12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 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12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 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社保缴纳回单或社保局出具的社保交纳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8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9投标人提供投标前 3年内,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6-10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 6-11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6-12与中物院职工关联关系的书面声明 6-13投标人承诺函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80 6-14投标人无外资背景的声明 6-1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7——投标人类似业绩一览表 附件 8——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情况表 附件 9——技术方案 附件 10——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相关附件 附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 12——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如适用) 附件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 14——投标人认为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如有)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81 (注明正本或副本) 计算科学及应用研究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科研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10-2240NF080049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22 年 XX 月 XX 日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82 目录(格式自拟)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83 附件 1 投标函(格式) 致:(招标采购代理单位)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 份及副本 份: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服务条款偏离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其他 我方郑重承诺: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项目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日,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联系,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我单位承诺:我单位不属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所属被禁止进入中物院市场的情况。 (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84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开户行号: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经营地址: 日期: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85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元) 投标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地点 备注 计算科学及应用研究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科研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注: 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 2.此表中,投标总价应等于附件 3 中的费用合计。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日期: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86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餐饮服务费 序号 项目 每月金额 年度合计金额 备注 1 人工费 2 企业管理费及利润 3 税金 „ „„ 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费用 序号 项目 价格 备注 1 餐具、厨具、易耗品等物品 费用合计(元): (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注: 1、税率按照合同约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适用税率执行。如遇增值税税率调整,将按照新税率执行。 2、本表内容仅为示意,具体内容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在报价表中自行计算,计算后如有遗漏,本合同下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3、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日期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87 3-1 人工成本费用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岗位名称 人员配备(人) 岗位性质 月费用 (元/人/月) 1年费用 备注 1 项目经理 1 管理岗位 2 厨师长 1 管理岗位 3 前厅经理 1 管理岗位 4 面点主管 1 管理岗位 5 小吃主管 1 管理岗位 6 切配领班 1 管理岗位 7 餐厅服务员 5 固定岗位 8 热菜厨师 2 固定岗位 9 切配厨师 1 固定岗位 10 面点厨师 2 固定岗位 11 洗消 2 固定岗位 12 财务 1 固定岗位 13 „ „ „ 合计 / / / 说明: 以上人员人数为最低配备要求,可自行考虑增加。 注:本报价表包含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费用(含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日期: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88 附件 4 服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注:1.投标人的技术服务偏差必须如实填写,并应对偏差情况做出必要说明。投标人应对故意隐瞒技术服务偏差的行为承担责任。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并标明“其他无偏离”。 2.对技术条款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日期: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差说明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89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偏差说明 注:1. 投标人须在本表上逐一列明偏离项及相应偏离内容,如全部条款均无偏离,请填写“无偏离”;若表格空白,则视为投标人可接受全部招标条款,且全部条款无偏离。 2.对商务条款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日期: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90 附件 6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6-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6-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6-4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6-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 2020 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截止日前 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6-6税款缴纳记录: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12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 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12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 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社保缴纳回单或社保局出具的社保交纳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8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9投标人提供投标前 3年内,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6-10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 6-11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6-12与中物院职工关联关系的书面声明 6-13投标人承诺函 6-14投标人无外资背景的声明 6-1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91 6-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92 6-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反面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93 6-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反面 注:如果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附件 6-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可不填写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94 6-4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名称及概况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主管部门 单位性质 注册资金 注册日期 开户银行 账号 员工情况 员工总人数: 项目经理人数: 高级职称人数: 中级职称人数: 初级职称人数: 技工人数: 业务范围 相关资质 近三年财务状况 年份 资产总额(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8 2019 2020 关联关系 1.单位股权结构说明 序号 名称 占股比例 2.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同时作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序号 名称 单位地址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95 3.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单位名单及关系 序号 名称 持股比例 管理关系 其他声明 (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需)。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日期: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96 6-5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 2020 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截止日前 3 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 1.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若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声明复印件无效的,则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资信证明所有内容页必须齐全,含首页、声明页等,否则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2.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97 6-6 税款缴纳记录: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12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 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 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等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98 6-7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 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社保缴纳回单或社保局出具的社保交纳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 1.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社保缴纳回单或社保局出具的社保交纳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等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99 6-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致: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司在贵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中郑重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承诺方盖章)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承诺日期: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00 6-9 投标人提供投标前 3年内,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加盖公章) 致: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司在贵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中郑重承诺:我司在前 3年内,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承诺方盖章)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承诺日期: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01 6-10 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 致: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 单 位 在 参 加 本 次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 经 查 询 “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我单位提供的本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将作虚假投标处理。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承诺方盖章)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承诺日期: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02 6-11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若获中标(项目编号: ),我们保证在签定合同的同时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电汇或现金,向贵公司即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 71 号,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账号:10265000000524102),一次性交纳中标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承诺方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承诺日期: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03 6-12 与中物院职工关联关系的书面声明 与中物院职工关联关系的书面声明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承诺如下: 1. 我方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没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 2. 我方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其中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指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包括父母、公婆、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等。 明细如下: 序号 我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姓名 中物院职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姓名/工作单位 两者关系 3. 供应商为院内关联企业的,应说明院属单位的投资比例,由单位任命院内职工在企业中担任重要任职情况的,应备注说明。(举例:某企业为某所全资公司,某某为某所任命在某企业中担任董事长) 如上述承诺内容不实、我方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收相关管理部门和招标采购单位按国家和相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如果我方中标,同意招标采购单位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日期: 注:上述 1、2、3选项选择一种情况进行填报,删掉不适用部分后使用。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04 6-13 投标人承诺函 投标人承诺函 致: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年内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七)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疑义,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疑义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我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本单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未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05 咨询论证。 五、我单位及我单位提供的投标产品均满足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许可或认证资格。 六、我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由采购人享有。 七、我单位承诺:我单位不属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所属被禁止进入中物院市场的情况。如我单位属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所属被禁止进入中物院市场的情况,我方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经发布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损失向我方索赔。 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06 6-14 投标人无外资背景的声明 致: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无外资背景。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声明内容,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07 6-1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6-14-1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银行转账凭证或电汇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6-14-2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6-15-3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08 附件 7 投标人类似业绩一览表(2019年至今)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服务范围 服务期限 是否有用户反馈意见 说明: 1.投标人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业绩真实性的证明资料。 2. 投标人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业绩真实性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用户证明材料或发票等其他证明材,合同复印件中必须至少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合同详细标的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 3.一个单位分年度多次签订的案例仅计入 1个案例;同一个项目,分两期或以上建设完成的,计入 1 个案例。 4.所有合同复印件应清晰,并由投标人单位加盖公章; 5.投标人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复印件内容。 投标人: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09 附件 8 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情况表 8-1 人员配备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专业 工作年限 资质认证 工作经验和专长 本项目承担的相应责任/岗位 1 从事XXXX工作XX年,参与的类似项目有XXXX 2 3 4 5 6 ··· 1、上述人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10 8-2 人员简历 姓名 年龄 职称/技能证书 政治面貌 职务级别 在本单位工作时间 毕业学校 学历 毕业时间 工作经历 年月 工作经历 担任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拟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 说明:团队人员应每人填一张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技能证书等)。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11 附件 9 技术方案(格式自拟) 技术方案应表明与本项目有关的经验和能力,以及对工作范围内提出的任务的理解,根据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评分因素及自身需要自行编制(包括但不限于针对采购需求内容的响应、评分标准中关于技术部分所设置评审项的全部要求等)。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12 附件 10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相关附件(如不符合可不提供) 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担保形式,具体工作参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11]2882 号)执行。 10.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编号: _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即本项目的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责任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13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持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14 10.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本项目不适用)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_____________(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编号为的《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_______%数额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币种为_____________。(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__________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________部门出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15 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持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16 10.3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一、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二、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 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电话: 58528750 58528760 传真:58528757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三、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号天作国际大厦 A座 28层 联系人: 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 联系电话: 59705232 传真:59705606 电子邮箱: li_yuchu@126.com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17 附件 11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18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19 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20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同时废止。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21 附件 12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如符合需提供附件中证明材料;不符合可不提供) 监狱企业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22 附件: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23 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24 附件 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如符合需提供附件中证明材料;不符合可不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25 附件: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26 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月 1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 年 8月 22日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27 附件 14 投标人认为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如有)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28 第八章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声明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声明 致: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与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请将投标保证金退至我单位以下账户: 户 名: 开 户 行: 行 号: 账 号: 为此,我单位声明: 以上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如我单位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内发生变更,我单位负责及时通知贵公司。如由于填写信息不实、内容不清晰、我单位信息变更而未及时告知贵公司等问题,引发的退还保证金延误等问题,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此笔款项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2.本声明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请勿加盖在银行信息上。 3.手持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不可胶装在投标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