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团餐服务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招标详情

2022-03-01 16:47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一、合同编号:2021AMMFZ00262-009

二、合同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三、项目编号:2021AMMFZ00262

四、项目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巢湖市城市管理局

合同甲方编号:113401817448711081

地址:巢湖市龟山路2号原黎明社区办公楼

联系方式:18956590036

供应商(乙方):巢湖市银都假日酒店

合同乙方编号:92340181MA2P8QNH3J

地址:巢湖市居巢区银屏西路(东风路小学西校区北侧)

联系方式:1595652337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为本单位5人提供伙食就餐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元/人/餐

合同金额:1.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2+X 年(0≤X≤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2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3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附件

履约保证金-银都假日.pdf
银都假日.pdf

附件:
履约保证金-银都假日.pdf 合同-银都假日.pdf 银都假日.pdf
2022-03-01 16:47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一、合同编号:2021AMMFZ00262-005

二、合同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三、项目编号:2021AMMFZ00262

四、项目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巢湖市城市管理局

合同甲方编号:113401817448711081

地址:巢湖市龟山路2号原黎明社区办公楼

联系方式:18956590036

供应商(乙方):巢湖市建国农家土鸡汤酒店

合同乙方编号:92340181MA2P7N565N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东风路东风花园2号楼1-2号

联系方式:1390565289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为本单位3人提供伙食就餐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元/人/餐

合同金额:1.0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2+X 年(0≤X≤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2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3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附件

履约保证金-建国.pdf
建国.pdf

附件:
履约保证金-建国.pdf 合同--建国农家酒店.pdf 建国.pdf
2022-03-01 16:47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一、合同编号:2021AMMFZ00262-002

二、合同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三、项目编号:2021AMMFZ00262

四、项目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巢湖市城市管理局

合同甲方编号:113401817448711081

地址:巢湖市龟山路2号原黎明社区办公楼

联系方式:18956590036

供应商(乙方):巢湖市左一餐右一顿土菜馆二店

合同乙方编号:92340181MA2N559N8A

地址:巢湖市卧牛山街道龟山路丽景国际52幢2铺

联系方式:182056582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为本单位11人提供伙食就餐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元/人/餐

合同金额:3.9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2+X 年(0≤X≤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2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3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附件

履约保证金-左一餐右一顿.pdf
左一餐右一顿.pdf

附件:
履约保证金-左一餐右一顿.pdf 合同-左一餐右一顿.pdf 左一餐右一顿.pdf
2022-03-01 16:47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一、合同编号:2021AMMFZ00262-007

二、合同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三、项目编号:2021AMMFZ00262

四、项目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巢湖市城市管理局

合同甲方编号:113401817448711081

地址:巢湖市龟山路2号原黎明社区办公楼

联系方式:18956590036

供应商(乙方):巢湖市南凤巢大酒店

合同乙方编号:92340181MA2P8QTD9P

地址:巢湖市龟山路与银屏路交口

联系方式:1885601037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为本单位70人提供伙食就餐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元/人/餐

合同金额:25.2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2+X 年(0≤X≤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2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3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附件

履约保证金-南凤巢.pdf
南凤巢.pdf

附件:
合同-南风巢.pdf 履约保证金-南凤巢.pdf 南凤巢.pdf
2022-03-01 16:47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一、合同编号:2021AMMFZ00262-001

二、合同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三、项目编号:2021AMMFZ00262

四、项目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巢湖市城市管理局

合同甲方编号:113401817448711081

地址:巢湖市龟山路2号原黎明社区办公楼

联系方式:18956590036

供应商(乙方):巢湖市瑞香楼酒店

合同乙方编号:92340181MA2UYTN76L

地址:巢湖市亚父街道东塘路美欣达时代春天1-2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180056509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为本单位6 人提供伙食就餐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元/人/餐

合同金额:2.1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2+X 年(0≤X≤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2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3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附件

履约保证金-瑞香楼.pdf
瑞香楼.pdf

附件:
履约保证金-瑞香楼.pdf 合同-瑞香楼.pdf 瑞香楼.pdf
2022-03-01 16:47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一、合同编号:2021AMMFZ00262-003

二、合同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三、项目编号:2021AMMFZ00262

四、项目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巢湖市城市管理局

合同甲方编号:113401817448711081

地址:巢湖市龟山路2号原黎明社区办公楼

联系方式:18956590036

供应商(乙方):巢湖市好客之家酒楼

合同乙方编号:92340181MA2RU5JU9P

地址:合肥市巢湖市江南风情街 C2段104、204、301-02铺’

联系方式:138056531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为本单位102 人提供伙食就餐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元/人/餐

合同金额:36.72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2+X 年(0≤X≤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2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3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附件

履约保证金-好客之家.pdf
好客之家.pdf

附件:
履约保证金-好客之家.pdf 好客之家.pdf 合同-好客之家.pdf
2022-03-01 16:48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一、合同编号:2021AMMFZ00262-006

二、合同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三、项目编号:2021AMMFZ00262

四、项目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巢湖市城市管理局

合同甲方编号:113401817448711081

地址:巢湖市龟山路2号原黎明社区办公楼

联系方式:18956590036

供应商(乙方):巢湖市印象农家菜馆

合同乙方编号:92340181MA2TQ3E22E

地址:巢湖市山水华庭商铺3号楼

联系方式:189056528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为本单位11人提供伙食就餐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元/人/餐

合同金额:3.9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2+X 年(0≤X≤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2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3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附件

履约保证金-印象.pdf
印象.pdf

附件:
履约保证金-印象.pdf 合同-印象.pdf 印象.pdf
2022-03-01 16:48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一、合同编号:2021AMMFZ00262-008

二、合同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三、项目编号:2021AMMFZ00262

四、项目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巢湖市城市管理局

合同甲方编号:113401817448711081

地址:巢湖市龟山路2号原黎明社区办公楼

联系方式:18956590036

供应商(乙方):巢湖市姜记大酒店二店

合同乙方编号:92340181MA2N9T6G9W

地址:巢湖市城市之光A6A7幢A7-105、204、205、206305、306铺

联系方式:187565308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为本单位11 人提供伙食就餐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元/人/餐

合同金额:3.9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2+X 年(0≤X≤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2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3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附件

履约保证金-姜记.pdf
姜记.pdf

附件:
姜记.pdf 合同-姜记.pdf 履约保证金-姜记.pdf
2022-03-01 16:48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一、合同编号:2021AMMFZ00262-004

二、合同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三、项目编号:2021AMMFZ00262

四、项目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巢湖市城市管理局

合同甲方编号:113401817448711081

地址:巢湖市龟山路2号原黎明社区办公楼

联系方式:18956590036

供应商(乙方):巢湖市家鄉的味道饭店

合同乙方编号:92340181MA2P8LRM64

地址:合肥巢湖市江南风情街116-118号

联系方式:182261928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为本单位9人提供伙食就餐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元/人/餐

合同金额:3.24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期限:2+X 年(0≤X≤1)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2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3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附件

履约保证金-家乡味道.pdf
家乡的味道.pdf

附件:
履约保证金-家乡味道.pdf 家乡的味道.pdf 合同-家乡的味道.pdf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项目编号:2021AMMFZ00262 甲方(采购人):巢湖市城市管理局 乙方(中标人): 巢湖市家鄉的味道饭店 签订地: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 签订日期: 2022 年 2 月 日 - 2 -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 餐 伙 食 供 应 商 采 购 合 同 采购人:巢湖市城市管理局 (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人: 巢湖市家鄉的味道饭店 (以下简称乙方)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巢湖市家鄉的味道饭店为本项目中标人之一,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一、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一)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五)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二、服务名称及相关内容 (一)服务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1AMMFZ00262。 (三)项目概况: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项目,为本单位231人提供工作日午餐伙食(具体人数根据工作变动情况实时调整),工作日每人午餐为 15元,每人每月 300元标准。 (四)服务需求: - 3 - 1.乙方提供用餐的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 200平方米且至少能一次性容纳 30人及以上人员同时用餐场所。 2.乙方应安装专业技术设备,提供实名制就餐卡作为就餐依据;就餐卡月(或季度)充值,甲方就餐员工就餐时刷卡消费,实名制就餐卡不慎遗失可挂失。 3.伙食标准:工作日午餐每人标准为 15元,每餐需有三荤六素一汤供就餐人员选择,保障就餐人员可以吃到较为满意的二荤二素一汤。 4.伙食提供方式:一是到店就餐;二是免费送餐,因就餐人员执行公务活动时,无法到店就餐的,经提前预约,乙方须能免费送餐,并能保证饭菜的足够热度。 5.工作日就餐时间:午餐时间 11:30至 13:00之间,工作日晚餐就餐时间下午 5:30至 6:30之间,特殊情况下可由甲乙双方直接约定。 6.若甲方就餐人员月底未使用完 300元伙食补贴,则剩余餐卡中的金额可延续使用。 7.甲方就餐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自主选择供应商的权利。 8.甲方每季度根据就餐人员对伙食供应商服务反馈的意见进行一次服务质量的满意度考核,如超过半数以上就餐人员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满意,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 (五)其他要求: 1.乙方所采购的食品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出售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的食品; (2)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 (3)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食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4)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 (5)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食品。 2.如乙方提供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食品、食物导致采购方就餐人员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4 - 三、 合同价款 根据甲方就餐人员的选择,2022年就餐人数为 9 人,依据每月伙食补贴 300元/月标准等相关规定,本合同年内服务金额人民币大写: 叁万贰仟肆佰元整 ,人民币小写¥:32400.00 ; 序号 人数 金额(元/月) 执行时间(年/月) 合计金额 备注 1 9 300.00 2022.01~2022.12 32400.00 人民币合计大写:叁万贰仟肆佰元整,小写¥32400.00 元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 2+X年(0≤X≤1),在年度预算能保障且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五、付款方式 甲方按季度结算方式,每季度午餐供应服务费用总价以甲方当季度提供的人数按每人每月 300元确定。乙方于次季度第一个月 10日前将上季度午餐供应服务费用票据及相关凭证手续给甲方审核,审核通过后甲方将上季度午餐供应服务费用转入乙方银行帐户。 六、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小写:¥ 5000 元;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至服务期结束后无息退还。如乙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 七、违约责任 (一)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年度合同总价的 1‰;迟延履行的违约 - 5 - 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二)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年度合同总价的 1‰;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三)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四)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五)除前述约定和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六)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 - 6 - 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② 种方式解决: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合肥仲裁委员会巢湖分会申请仲裁。②向巢湖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九、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见证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 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 7 -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 - 8 - 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 9 - 2.11 不可抗力 2.11.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 乙方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条款。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6.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7 履约保证金 - 10 - 2.17.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2.17.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7.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8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11 -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按时按量提供符合安全卫生生标准的服务,并对乙方提供的饭菜质量、营养搭配、环境卫生、服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建议。 (二)甲方就餐人持就餐劵或就餐卡在就餐时间内就餐时,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待,如有发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甲方每季度根据就餐人员对伙食供应商服务反馈的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如超过半数以上就餐人员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满意,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四)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票据后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结算 费用。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就餐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算支付就餐费用。 (二)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規定,并全面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三)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持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乙方要提供餐饮服务人员健康证(每年应当在经县级以上卫生部门公布的具有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 (四)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提供过期、失效、变质的等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食品供甲方就餐人员食用。如果乙方提供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食品、食物导致甲方就餐人员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必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12 - 三、其他要求 (一)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不能正常就餐,甲方有权扣减乙方当月的费用,同时要求乙方整改。 (二)甲方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方面有监管检查权力,甲方每季度对乙方服务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乙方服务考核。考核不及格,甲方有权延迟支付服务费,并要求乙方整改和完善;乙方拒不服从整改完善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季度服务费,直至整改合格;连续三个月考核较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乙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行业规定,合法用工,对所用人员负有教育管理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体检和办理所用人员健康证,所用人员《健康证》应张贴在明显处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四)乙方应当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制定《卫生工作条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悬挂在工作场所,接受监督。 (五)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进行饮食加工操作,饮食加工操作间卫生窗明干净,厅堂卫生整洁,餐具每天消毒,生熟食品摆放有序、规范。对食品的供应渠道严格把关,乙方保证所采购的粮油、肉类、蔬菜、调料以及各种食品原料和辅料的质量符合国家食用卫生标准,确保食品卫生质量安全。 (六)乙方自行负责自主经营范围内的防火、防盗、用气、用电及其他安全工作,若出现各类安全、被盗事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服务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及其他伤亡事故,如用电、用气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的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协议,如遇甲方上级或国家政策调整。双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政策规定,乙万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或其他异议。 - 13 - 附件 1 廉 政 协 议 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合肥市廉政建设的规定,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 (以下称甲方)与 巢湖市家鄉的味道饭店 (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项目编号 2021AMMFZ00262)的合同要求,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 14 -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 (八)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乙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他合作单位。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甲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 (五)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 (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 (八)乙方须按 甲方 专项纪检监察工作组(如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甲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甲方投诉联系部门: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人事监察科 ,联系电话: 82339960 。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 1.全额收取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追究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 15 - 3.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 4.乙方一定期限内(6 个月至 3 年,具体由甲方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与甲方作为发包人(业主)的项目投标。 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段从甲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 第七条 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 16 - 附件 2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日午餐伙食供应商采购(项目编号 2021AMMFZ00262)(项目名称)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采购人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与中标人 巢湖市家鄉的味道饭店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本项目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及会议精神。 (5)组织对乙方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乙方的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乙方负责人到一线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乙方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有关规定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操作的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项目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现场操作人员如出现违规作业时,乙方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乙方 - 17 - 所有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乙方负责人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机具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操作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3.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项目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项目履行结束后后失效。 甲方:(盖单位章) 乙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一、合同组成部分 二、服务名称及相关内容 2.如乙方提供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食品、食物导致采购方就餐人员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小写:¥ 5000元;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至服务期结束后无息退还。如乙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 七、违约责任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 2.1 定义 2.2 技术规范 2.3 知识产权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 质量保证 2.8 延迟履行 2.9 合同变更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2.11 不可抗力 2.12 税费 2.13 乙方破产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5 检验和验收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7 履约保证金 2.18 合同份数 合同专用条款 2022-03-01T14:58:12+0800 1页(325,159) 巢湖市家鄉的味道饭店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2-02-28T12:45:02+0800 17页(112,296)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2-02-28T12:44:53+0800 15页(113,374)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2-02-28T12:44:39+0800 6页(109,379)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附件(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