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湖北交投十堰片区监控管理中心厨具厨房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鲍峡至溢水段项目、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项目分别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鲍峡至溢水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建[2018]18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建[2019]173号)批准建设。湖北交投十堰片区监控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比选人为湖北交投十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比选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厨具厨房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比选,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境内
建设规模:
湖北交投十堰片区监控管理中心位于十堰市张湾区建设大道与彩虹路交叉口,总建筑面积约为33444平方米。建筑高度 2#辅助用房48.80米,综合业务用房49.30米,地上2#辅助用房15层,综合业务用房12层,地下一层;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本工程项目等级为一级;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工程抗震等级为三级,抗震设防为 6度;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建筑外窗气密性等级为7 级;建筑物耐久年限为 50 年。
2.2比选范围
比选范围:负责湖北交投十堰片区监控管理中心厨具厨房设备制造、配送、安装、验收并交付比选人正常使用。厨具厨房设备采购一览表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JKCJ-1标段。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制造、配送、安装、验收,并交付比选人正常使用(具体供货日期以比选人的通知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比选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进行“非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专区—非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注册指南)。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83863807,QQ:3507423365(如遇平台注册、审核相关问题请根据上述联系方式进行联系)。申请人首次注册审核通过时间一般为一天内,平台工作人员审核时间为上午8:30到下午17:30。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招标采购平台,在所申请项目报名并下载比选文件。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比选文件的,比选人将拒收其申请文件。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代理单位在开标后向报名单位提供发票。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请申请人务必于2022年3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前(文件递交时间以指定邮箱显示的时间为准)将一份电子版申请文件(应按照比选文件“申请文件格式”提供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878334983@qq.com),如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需撤回文件的,则应书面告知比选代理,否则其申请文件不与认可。申请人提交的电子申请文件应当自行设置压缩密码,并于2021年3月11日10时00分开标现场在线解压电子申请文件。
5.2逾期发送至指定邮箱或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版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方式将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在线视频开评标。各申请人均应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在2022年3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前在线视频参加开标会。请各申请人提前下载注册“腾讯会议”软件或登录腾讯会议网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输入代理提供的会议号(开标前一天提供)参与本项目开标会,未参与开标会的申请人视为默认本次开标大会的结果。
6.申请相关事宜
比选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
7.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jztb.com)上公布。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湖北交投十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河南路12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19-8619600
比选代理单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 编:430033
电 话:18727517700
联 系 人:陈成
中南分公司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JKCJ-1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注:申请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JKCJ-1 | 近5年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厨具厨房设备的供货业绩。 |
注: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复印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2、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JKCJ-1 | 1、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申请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