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新海连物业安保劳务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03月04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LYGKFQ20220211002
项目名称:新海连物业安保劳务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劳务人员管理费按照人员数量每月(若不满一月折算成相应天数)进行支付,劳务人员管理费控制价为本市社保缴纳基数的15%(本市社保缴纳基数按照4250.00元计算);
注:(1)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本次谈判采用定点供应商库招标方式,通过定点供应商库招标确定3个预中标候选人。
谈判需求:为了满足实际需求,现对新海连物业安保劳务服务外包项目进行谈判招标,详细要求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合同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者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度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本项目需提供2021年08月至2022年01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自身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2018年1月1日以来在连云港市承担过单体3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写字楼或综合行政办公楼保安服务项目,需提供服务合同。
3、保安公司应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连云港市外注册的保安公司或物业公司需要提供本市主管部门的备案材料。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01日至2022年03月03日18:00止
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lda.gov.cn/lygjjjskfq/tzgg/tzgg.html#)
方式:文件网上获取,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本次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环节,各投标人应以电子文件扫描件(包括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08月至2022年1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等)的形式提供本公告要求的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报名,须代理机构确认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符合要求并成功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视为获取招标文件成功。
售价: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2楼开标三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0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2楼开标三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2. 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
(1)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电汇(不接收现金、汇票和支票)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20000元
磋商保证金接收人: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开 户 行: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陇东支行
账 号:3207050311010000011931
保证金递交要求:
(1)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帐户内。
(2)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新海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
联系方式: 0518-80328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联系方式:张工 0518-85176706/17605186665
电子邮箱:243502825@qq.com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女士、高女士
电 话:0518-80328920
九、重要提醒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至两人参加,谈判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须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验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在二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谈判,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第二种方法,通过“支付宝”app,在首页搜索进入“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温馨提示:申领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隐瞒虚报导致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2022年03月01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谈判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1.2 本项目如有分包按照项目分包,分别确定各分包成交供应商。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3、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3.1 满足本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中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谈判费用
4.1 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谈判招标代理费用的收费基准价按“计价格【2002】1980 文”规定下浮43.5%计取,评审费按实收取。费用由入库成交人均摊支付。
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谈判文件并决定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谈判文件的解释
6.1 本谈判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 参加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要求准备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谈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 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谈判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 谈判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 谈判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 谈判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谈判文件所附的“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3.4 谈判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请按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并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谈判报价表
4.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谈判报价表。
4.2 标的物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4.3 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谈判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 其它费用处理
谈判文件未列明,而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4.5 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谈判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填写。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密封的响应文件应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
1.2 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密封包装上应注明参加谈判项目名称、谈判文件项目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如有);
(3)密封包装上应注明参加谈判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信息,并在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
1.3 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谈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 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 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谈判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3.1 谈判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将拒收。
4、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4.1 谈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2 谈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补充”、“修改”和“撤回”字样。
4.3 谈判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四、谈判与评审
1、谈判仪式
1.1 代理机构将在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谈判小组
2.1 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审、谈判。
2.2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3 谈判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谈判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2.4 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4)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 谈判小组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3.2 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代理机构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有可能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 在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且其余非实质性技术及商务条款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谈判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或重要的商务条款或除上述以外的多项指标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保留或给予纠正这些偏离的机会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谈判小组2/3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和符合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和条件的;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谈判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6、谈判程序及成交原则
6.1 谈判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1.2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谈判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本项目采用二轮报价,即响应文件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经谈判后,统一组织二轮报价,即为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谈判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1.3 谈判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谈判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6.1.4 本项目各分项最终结算价按照谈判首次报价与最后报价同比例变动。
6.2 成交原则
6.2.1 本次谈判采用定点供应商库招标方式,通过定点供应商库招标确定3个预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6.2.2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相同,根据项目属性按如下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项目属性为服务则直接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6.3 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谈判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根据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价格由低到高排名在前五名的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告成交结果。
1.2 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相应保证金: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不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
(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谈判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未在限定期限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没收相应保证金,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
2.1 谈判文件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
2.2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采购人按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
2.3 成交供应商违约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
七、质疑和投诉
1、质疑的提出
1.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目的谈判活动,不具备对该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1.3 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代理机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1.4 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供应商书面原件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一章。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1.5 质疑函应当使用范本(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监管信息-意见反馈)。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必要的证明材料
(8)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
2.1 质疑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出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原件形式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必要的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工作。
2.2 对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并登记《质疑函登记表》。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供应商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2.3 对不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有权要求其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2.4 采购人、代理机构负责将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及相关材料提供给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并将答复意见回复质疑供应商。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供应商转发《质疑函》及相关材料。被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
3、质疑处理
3.1 质疑供应商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
3.2 质疑供应商不配合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
3.3 质疑供应商投诉受理期间,就同一事项多头举报,干扰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
3.4 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查无实据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
3.5 质疑供应商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6 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
4、投诉
投诉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采购合同
甲方:江苏新海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就乙方为甲方提劳务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
1.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
1.2、甲方系指购买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招标人江苏新海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3、乙方系指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中标人。
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保安服务相关的工作。
1.5、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包含了甲方购买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
1.6乙方委派至甲方的员工要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备注:
(1)劳务外包费按实际发生由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
(2)劳务人员的工资标准及考勤均由甲方按照规定执行。
二、人员要求
2.1根据甲方的工作特点和工作要求,乙方须根据项目需求配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外包劳务相关人员。
2.2乙方要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外包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外包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3甲方有权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外包劳务人员,乙方应无条件接受更换要求,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2.4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保险条例,为外包劳务人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
2.5乙方如违反以上服务要求二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配合办理交接手续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劳务服务期限
本合同劳务服务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劳务外包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4.1劳务外包费由外包劳务人员工资和服务管理费组成,服务管理费包含人工费、管理费、劳动保护费、劳务人员一切社会和商业保险费、交通费、通讯费、安全措施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2劳务人员每月管理费:按本市社保缴纳基数(4250.00元)的 %进行结算,该基数不随社保变化而更改。
4.3每月现场工人工资与服务管理费一起结算,结算完毕并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在收到根据结算金额开具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劳务发票(包含劳务人员工资和服务管理费,税率为 6 %)后,支付结算费用。(工人工资详见附件)
4.4甲乙双方约定,外包员工工作时间按照甲方工时制度及甲乙双方关于工作任务的约定执行,如甲方要求加班的,则甲方应安排外包员工补休或向乙方额外支付相应的劳务外包费,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4.5甲方每月10日前(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提前)将考勤数据发送给乙方以核算上一个月的劳务费。甲方自接到乙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的劳务发票5个工作日内将劳务费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4.6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帐号币种:
4.7履约保证金
4.7.1乙方交纳人民币 5 万元现金或银行履约保函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1)如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为银行保函形式,则该保函必须为甲方认可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
(2)退还时间:劳务服务合同到期后,且在扣除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费用(如有)后无息退还。
4.7.2发生如下情形之一,履约保证金将用于赔付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乙方人员伤亡而承担的经济损失。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乙方的违约及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含向第三方的赔付、罚款等)。
(3)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费用。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乙方原因招聘不到劳务工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5)其它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
如发生赔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不足以抵扣的,乙方仍需进行赔偿。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订工作岗位职位要求、工作目标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向乙方明确具体工作内容。
5.2甲方应明确告知乙方需从事劳务服务外包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由乙方指定其工作人员工作,负责其指定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乙方保质保量完成。
5.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员工进行指挥调度、岗位调配和工作业绩考核,对于工作业绩考核不合格的乙方员工,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相应减少乙方的劳务费。乙方应当按照外包岗位的工作要求,向乙方外包人员提供完成外包项目常规的工作培训、工作条件和工作保护。
5.4甲方有权就实际需要对本合同作业内容进行补充或变更,但事先须与乙方另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5.5甲方应于约定的时间与方式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务外包费用。
5.6如乙方与员工发生纠纷引起仲裁,诉讼,甲方应协助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5.7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5.7.1乙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5.7.2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
5.7.3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的;
5.7.4在工作中与其他员工产生肢体纠纷或多次产生口头纠纷的;
5.7.5乙方员工侵占、盗窃甲方财产,或有其它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的;
5.7.6乙方员工消极怠工,不服从甲方安排的;
5.7.7乙方员工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情形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或相应核减劳务费,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的进展,对于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指导原则。
6.2乙方应为其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6.3除经甲方同意情况外,乙方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6.3.1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6.3.2具有初中或以上学历。能有效和清楚地口头和书面表达自己;
6.3.3、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3.4、未患有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职业病。
6.4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劳务人员支付劳务工资。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
6.5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每名外包劳务人员及时建立合法用工关系并为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如发生意外伤害或因工负伤造成经济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解决赔偿。乙方应及时为甲方确定选退的人员办理用工及退工手续。乙方负责处理与员工之间的纠纷、仲裁、诉讼并承担相关责任。
6.6乙方员工在业务上受乙方的领导,同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6.7乙方应认真、严谨、负责地履行本合同并就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
6.8乙方应根据自身管理规定,结合甲方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在甲方的协助下依法制定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履行本合同。
6.9乙方在管理中应严格要求员工,做好防护措施,乙方自行承担员工在为甲方工作中造成的伤害,为其员工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乙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
6.10乙方员工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由于劳动保险公积金纠纷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11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教育员工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6.12乙方必须向外包劳务人员明确告知他们与甲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合同或雇佣关系。如果乙方劳务人员因劳务相关事宜而直接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任何要求,均应由乙方出面负责处理,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可得利益、诉讼或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交通费等为实现权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下同),甲方亦有权解除本合同。
6.13乙方服务过程中造成自身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向甲方索赔。
6.1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全部赔偿。
6.15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具体如下:
(1)严格审查有无犯罪记录、前科、确保没有不良史、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乙方有义务筛选人员、筛选身份证明、健康证明、学历证明等信息的真实性。
(3)确保其提供的人员都遵纪守法,乙方提供员工在甲方工作场所发生偷盗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需负连带责任;
(4)承诺不派出或使用童工或非法劳工。
6.16 乙方应依法为其人员缴纳法律规定的各类保险、工资及加班费或提供相关福利,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6.17乙方人员发生病假、工伤以及女职工孕产事宜时,乙方作为用人单位,需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其他约定事项
7.1本项目要求安全操作无事故,若有工伤事故和安全事故,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一切责任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2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时需要使用甲方设备设施的,由乙方向甲方租赁使用,甲方负责设备维修维护所需的所有辅助材料和配件,乙方负责设备维护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保证机械正常、安全运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双方应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7.3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的劳务外包费用应扣除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支付的设备设施的租赁费用。
7.4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考勤与考勤信息汇总。
7.5如果乙方外包人员在外包服务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出现工伤、致残、身亡,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乙方及时救治与保险理赔工作。如因甲方单独原因导致事故伤害,由乙方承担用人单位法律经济责任, 甲方向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7.6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工作安排,在甲方有需要时,劳务人员需在24小时之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每逾期8小时扣1000元,从甲方应付乙方费用中直接扣除。
7.7如遇外包劳务人员病假事假等情况需更换人员,在确保人员数量不变、质量不变的前提下,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并48小时内做好人员更替工作,每逾期8小时扣1000元,从甲方应付乙方费用中直接扣除。
7.8因拖欠外包服务人员的工资及人员伤亡造成的上访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支付劳务工资或其他事项造成劳务人员上访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上访超过2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承担10万元违约金外,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造成媒体曝光等社会负面影响,甲方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0万元的违约金,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如双方有续签意愿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在合同期满前一月进入下届合同洽谈。
8.2无正当理由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每次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1月未支付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3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约定完成作业内容的,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扣除相当于每月劳务外包费百分之十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相应损失。经甲方2次书面警告或经甲方书面警告3个工作日后,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8.4除了上述合同条款约定合同解除情形之外,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1)乙方私自将甲方设备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2)乙方或乙方人员造成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
(3)乙方或乙方人员造成甲方财产损失超过30000元。
(4)乙方拒绝甲方的工作指示。
(5)其他乙方严重违约的行为。
九、争议处理
9.1 双方如因本合同的签订、效力、履行、解释等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10.2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确认与声明
11.1乙方确认: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资质。
11.2乙方确认:双方不建立劳务派遣关系或类似关系,乙方应向其员工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责任。甲方不对乙方员工承担任何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的责任。
11.3甲乙双方不构成代理关系,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署或发布任何文件、制度等。
11.4乙方同意:为提高服务质量,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进行结算。
甲方: (盖章) | 乙方: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地址: | 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银行帐号: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1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承接的 按照国家规定、合同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和处罚决定,并接受招标人直接扣除项目款支付农民工工资。
单位全称: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 字)
年 月 日
附件2
考核要求
1、乙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因此导致的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合同期内由于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需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需及时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人员变更的信息资料,以备甲方检查;每个月度结束的前2日内,乙方派驻负责人需将下一个月排班表报至甲方项目经理处。甲方将按照乙方实际出勤人员及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并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支付当月服务费。乙方瞒报缺岗、虚报人数的,处以5000元/次的处罚。
4、乙方应要求其派驻人员严格岗位纪律,甲方查岗发现睡岗的,对乙方处以200元/人/次的处罚。打骂他人的,甲方对乙方处以每人每次500元的处罚。
5、乙方派驻甲方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洁身自爱,如发生监守自盗及利用工作之便损公肥私的情况,乙方除赔偿直接损失外,还应被处以5000元/次的处罚;乙方派驻的管理人员集体参与的,乙方除赔偿损失及处罚外,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不属于违约,不承担任何赔偿义务。
6、甲方项目经理在乙方驻甲方负责人的陪同下,每周不少于一次对保安服务人员的服务及卫生情况进行抽检或全面检查,发现问题乙方须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屡次发生的达不到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乙方做出50-500元/次的经济处罚。
7、本条处罚款项在月度已提取考核费用后的服务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附件3
安保服务人员考核标准
事项 | 岗位 | 考核标准 | 考核分值 |
个性 | 前台保安员 (8.5分) | 门前车辆按车位停放有序、乱停未及时制止 | 1 |
前台通知送水、未及时送水 | 0.5 | ||
针对来电或来访人员,透露领导个人信息、电话号码的 | 3 | ||
工作期间未立岗、玩手机、听耳机的 | 1 | ||
未及时配合公安人员共同防范上访人员进入大楼办公区的 | 1.5 | ||
外来人员未按规定登记、上楼的 | 1.5 | ||
监控、消防操控员(5分) | 值班期间控制室无人的 | 1.5 | |
消防设备设施检查不细、乱写的 | 1 | ||
在监控电脑上干与工作无关的 | 1.5 | ||
未按规定定期保养监控探头 | 0.5 | ||
处理消防报警不及时 | 0.5 | ||
普通保安员 (22分) | 值班室卫生未打扫、物品乱放 | 1 | |
坚守自盗的保安员(全体保安员) | 5 | ||
上班期间饮酒、赌博者(全体保安员) | 5 | ||
未按规定使用器材、造成损坏的 | 1.5 | ||
巡逻未到位、造成业主物品被盗的 | 5 | ||
发现当班期间睡岗的 | 1.5 | ||
未按交接班制度交接的 | 1 | ||
未按规定时间升降国旗、开亮化的 | 1 | ||
上班期间未在本岗位、串岗者 | 1 | ||
共性 | (18.5分) | 上班时不按规定穿工作服 | 1 |
上班期间在服务区域和休息室发现聚众喧哗 | 1.5 | ||
迟到或早退找过十五分钟以上 | 1 | ||
上班期间擅自脱岗一小时以上 | 3 | ||
被业主投诉一次,情节较轻 | 4 | ||
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睡觉、聊天、做私活等 | 1.5 | ||
延迟执行上级指令的,影响工作进度,情节较轻,未造成后果 | 5 | ||
上报领导的材料、报表不及时或有差错 | 1.5 | ||
共性 | (46分) | 没有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或有意怠工 | 5 |
私自使用业主用品或业主设施 | 2 | ||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 | 2 | ||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 5 | ||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 5 | ||
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发泄不良情绪、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 5 | ||
人员请假,未及时调配补充人员的 | 3 | ||
上班时间无故停止工作,或消极怠工 | 5 | ||
唆使、挑拨,从而引起员工间打架斗殴 | 5 | ||
发现事故苗头,或发现可疑、不法行为的人和事不处理不报告 | 3 | ||
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公司调配任务,不服从或拒绝上级指令 | 6 | ||
说明:每发现一次违规行为扣除相应分值,月度考核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不扣费;月度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不满95分的,扣除月度派遣服务费的2%;月度考核得分在85分(含)以上不满90分的,扣除月度派遣服务费的4%;月度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扣除月度派遣服务费的6%。 注:连续两个月度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LYGKFQ20220211002
项目名称:新海连物业安保劳务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劳务人员管理费按照人员数量每月(若不满一月折算成相应天数)进行支付,劳务人员管理费控制价为本市社保缴纳基数的15%(本市社保缴纳基数按照4250.00元计算);
注:(1)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本次谈判采用定点供应商库招标方式,通过定点供应商库招标确定3个预中标候选人。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合同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者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度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本项目需提供2021年08月至2022年01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自身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2018年1月1日以来在连云港市承担过单体3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写字楼或综合行政办公楼保安服务项目,需提供服务合同。
3、保安公司应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连云港市外注册的保安公司或物业公司需要提供本市主管部门的备案材料。
三、资格性检查资料明细表
序号 | 资料名称 | 提供方式 | 备 注 |
1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中,原件现场核查 | |
2 | 提供2020年度或者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度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中,原件现场核查 | |
3 | 保安服务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中,原件现场核查 | |
4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中,原件现场核查 | 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 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中,原件现场核查 | |
6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本项目需提供2021年08月至2022年01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中,原件现场核查 | |
7 |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截屏。 |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中 | |
8 |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中,原件现场核查 |
注:上述证明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入库中标人承接项目规则
1、采取抽签方式,执行单价按照库内三家所报的平均单价。由招标人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抽签,入库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抽签结果,否则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招标人将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预中标人进行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抽签的资格,同时可以解除合同。
3、招标人对入库中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
(1)招标人通知入库中标人进场施工而入库中标人无故三次未进场的;
(2)入库中标人无故累计2次不能按时完成单项工作任务的;
(3)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4)入库中标人多次不服从招标人现场管理的;
(5)其他影响较大的现象。
五、服务要求
1、中标人对该项目制定相关管理方案,实施前须经招标人同意。
2、中标人各类管理服务人员按岗位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文明礼貌,形象岗位录用人员按招标人有关规定配备。
3、中标人在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招标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4、任命或更换该项目物业管理机构第一负责人前,中标人应征求招标人的意见。同时,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上工作人员,人员岗位调整前应征求招标人的意见。
5、中标人应保证录用人员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记录、要求持证上岗的有上岗资格证,上岗前应出具安保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上岗资格证原件,凡不符合上述要求人员,招标人一经发现,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更换服务人员。
6、中标人应加强对物业人员绩效量化管理,招标人对物业从业人员服务不达到标准的,中标人应及时改进,严重情况下,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更换相关物业从业人员,因更换带来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7、所有物业服务项目均应按要求设置管理台账,做好绩效管理、绩效分析、满意度调查,并根据分析调查结果予以改进,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8、因中标人服务达不到招标人需求的或不按规定履行法律法规的,招标人有权扣除相关费用,同时处以相应罚金(具体见合同约定)。
(二)安全和秩序管理要求
新海连物业管理采用委托管理模式,招标人委托乙方提供保安及其他服务管理,并在招标人举行重大活动时,按招标人的要求开展有关工作。
1、工作内容
1.1保安值勤:负责保卫值勤、楼内外安全巡视、车辆停放管理、楼内物品的搬移、卡口安全值勤、区内巡逻,海关监管设施、区内公共设施的安全保卫,区内治安、交通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处理及临时工作安排等。
1.2临时工作:按招标人的要求执行。
2、人员使用及管理
2.1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各项社会保险及工作装等保障全部由乙方负责。
2.2乙方工作人员应在充分培训、满足岗位要求后方可上岗,所具有的工作技能应能充分满足合同要求。
2.3乙方应向招标人提供其工作人员的具体岗位(保安)、身体健康状况、家庭背景等资料;乙方委派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招标人审查,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录用,乙方更换或调整人员应征得招标人同意,所增、减人员经费按照本合同收费标准做相应调整。
全体服务人员应接受过业务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思想品质好,无不良记录。坚决服从安排,保证项目点道路畅通,财产安全,重要活动管理及顺利完成突击迎检、接待等活动并积极做好平时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
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年内调整人员比例不高于20%。(按照招标人要求调整的人员除外,工作期间调换人员前须经招标人同意);中标单位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以及自身能力对人员岗位进行合理优化,但必须保证完成招标人相关任务并不得违反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新海连物业安保劳务服务外包项目
项 目 编 号:
谈判供应商名称:
谈判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时填写)
日 期:
格式1、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格式自定,请标记页码)
谈判响应函
谈判首次报价表
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派驻服务人员一览表
类似业绩一览表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格式2、谈判响应函
谈判响应函
致:江苏新海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新海连物业安保劳务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 )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6.遵守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7.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格式3、谈判首次报价表
谈判首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 项目名称:新海连物业安保劳务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
首次报价 (人民币) | 劳务人员管理费报价:本市社保缴纳基数的 %(本市社保缴纳基数按照4250.00元计算) |
服务期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合同终止。 |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劳动保护费、劳务人员保险费、交通费、通讯费、安全措施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谈判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4、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谈判供应商(公章):
序号 | 资格性检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是或否) |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谈判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江苏新海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委托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新海连物业安保劳务服务外包项目项目(项目编号: )的谈判采购及合同签订、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说明:
1.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
3.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格式7:派驻服务人员一览表
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格式)
姓 名 | 本项目拟任 职 务 | 技术 职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主要资历及担任过的职务 |
注:相关岗位资格证书、职称、经验等需相关证明文件。
谈判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8:类似业绩一览表
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实施时间 | 招标人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 备注 |
… |
注:1、2018年1月1日以来在连云港市承担过单体3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写字楼或综合行政办公楼保安服务项目,需提供服务合同。
2、请投标人提供上述表格中主要业绩的合同(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
谈判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