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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教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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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至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早餐提标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周至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早餐提标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2 10:00

一、项目编号:ZZGJ-ZFCG2022XA004

二、项目名称:周至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早餐提标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1、一标段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西安坤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鄠邑区余下镇八家庄西

成交 金额 : 8.04元

2、二标段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陕西薪浩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周至县富仁镇第二高级职业中学院内

成交 金额 : 8.03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一标段

一标包.jpg

2、二标段

报价表.jpg

五、 谈判小组名单:

标项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一标段 刘愈、田淑梅 刘锐奇
二标段 刘愈、田淑梅 刘锐奇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一标段: 11,968.50元

2、二标段: 11,005.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标段投标单价(单位:元):鲜蛋糕(蜂蜜)2.12;鲜面包(草莓肉松)1.84;鲜面包(提子)1.76;鲜蛋糕(巧克力)2.32 二标段投标单价(单位:元):鲜蛋糕(蜂蜜)2.10;鲜面包(草莓肉松)1.86;鲜面包(提子)1.75;鲜蛋糕(巧克力)2.3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周至县教育局(本级)

联系人:西安市周至县教育局(本级)经办

联系地址:周至县工业路西段

联系电话:8715180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洲国际经办一

电话:029-89667151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中洲国际项目管理(西安)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金辉环球中心B座2106室

联系方式:029-89667151

十、附件:

周至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早餐提标项目(终稿).docx

中洲国际项目管理(西安)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02日

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GJ-ZFCG2022XA004


周至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早餐提标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文件






方: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洲国际项目管理(西安)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二0二二年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一来源邀请函

  周至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早餐提标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金辉环球中心B座21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2-28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GJ-ZFCG2022XA004

2、项目名称:周至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早餐提标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1,531,6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第2包:

5、采购需求:

第1包: 一标段, 1 批, 预算金额:797,9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学生营养改善

第2包: 二标段, 1 批, 预算金额:733,7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学生营养改善

6、合同履行期限:2022-03-05 00:00:00 至 2022-06-13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当事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2-02-24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金辉环球中心B座2106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一标段 ,标书金额: 免费赠送;

第2包: 二标段 ,标书金额: 免费赠送;

注: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报名时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2-02-28 14:0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金辉环球中心B座2106室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周至县教育局(本级)

联系人:西安市周至县教育局(本级)经办

联系地址:周至县工业路西段

联系电话:8715180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

电 话:029-89667151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洲国际项目管理(西安)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金辉环球中心B座2106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第二部分 谈判供应商须知

一、名词解释

1、采 购 人: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监督机构西安市周至县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中洲国际项目管理(西安)集团有限公司

4、供应商:响应谈判并且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谈判文件及要求

1、谈判文件组成:谈判文件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1-1、谈判公告

1-2、谈判须知

1-3、采购内容及要求

1-4、合同主要条款

1-5、响应文件格式

2、谈判文件的获取:各供应商应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谈判使用。

3、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且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4、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或有质疑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涉及变更或修正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且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5、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三、谈判及响应文件

1、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的内容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交响应资料,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谈判响应应以包为单位,不得在其中选项或将其中内容再行分解。

2、合格供应商要求:

2-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当事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在本谈判项目中,不能有与其它谈判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

2-3、谈判现场须审查资格审查资料

1以上均为各供应商必备要求,不得缺项。谈判时,由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不密封,在谈判签到现场递交验证。

3谈判响应文件中附有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的资格要求复印件,否则作废标处理。

3、限制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响应文件的编制

5-1、响应文件的标准:

5-1-1、供应商可参照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编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版一份(U盘、电子文档为PDFWORD格式)。一律采用书籍(胶装)方式各自装订成册,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1-2、响应文件图表与文字不符时,以文字为准;响应文件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乘以数量为准。响应文件有关内容与“一览表”不一致的,以“一览表”为准。注:按上述修正方法调整的内容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内容,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

5-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依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内容应包括:

5-2-1、对谈判响应函格式中内容的响应;

5-2-2、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报价货币用人民币,单位为元。

5-2-3、供应商须出具的合格供应商证明文件,证明参加谈判供应商是响应本项目谈判的合格供应商。

5-2-4、供应商为本次谈判活动编制的实施方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了相应的商务和技术人员,项目在组织实施、财务保证、货源供应、培训服务、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方面保障措施。

5-2-5、供应商提供相应业绩,证明其供应经验及能力,以及为采购活动提供的合理化建议。

5-2-6、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载明采购活动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注明,并提供交由完成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相应资质等内容,且其允许的资质范围包含本项目项下的内容。

5-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统一装订、标码。

5-4、响应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5-5、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6、响应报价要求

6-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产品和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进行报价,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上按要求标明各项分类报价、总价、服务期(交货期、工期)等项,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6-2、响应报价是完成谈判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服务价(含税)、产品辅材费、保险费、相关伴随费用等。

6-3、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4、首次响应报价随响应文件提交,最后响应报价在谈判后提交。供应商应在谈判后,填写最终的响应价格,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6-5、谈判响应报价,一次性包死,在合同洽谈和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6-6、凡因供应商对谈判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7、谈判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8、谈判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进入谈判程序。

6-9、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谈判。当谈判小组认为某个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产品(设备)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谈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谈判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7、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

8-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不少于九十(90)个日历日,在有效期内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合同签订事项。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8-2、特殊情况需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提交

1、响应文件密封

1-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正本(一份)用一个封袋密封,副本(二份)用一个封袋密封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版一份(U盘)用一个封袋密封在封袋上标明文件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公章)、正本副本或“电子版”等内容,再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公章(骑缝章)。

1-2、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的响应文件概不负责。

2、响应文件提交

2-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谈判地点,递交并办理签收手续。

2-2、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3、供应商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谈判小组职责及义务

1、谈判小组组成:为了确保谈判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法令,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专家共三人组成,其中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谈判小组总数的三分之二

2、谈判小组职责

2-1、确认谈判文件。

2-2、确定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做出评价。

2-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2-5、编写评审报告。

2-6、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

3、谈判小组义务

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2、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3-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4、确认谈判文件: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审阅,无异议进行签字确认;有异议进行修改,修改内容经采购人确认后,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六、谈判程序

1、谈判会议

1-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谈判工作,供应商须委派代表参加,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2、由供应商或其推荐的代表与采购监督人共同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

1-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顺序,将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份数等内容公布。

1-4、采购人查验各供应商有关资格证明材料

1-5、响应文件送谈判小组进行评审

1-6谈判小组分别与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1-7、谈判结束后进行最后报价。

1-8、谈判会议结束。

%1、 响应文件评审

2-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合格供应商证明文件、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认合格供应商具备相应资格。

[1] 资格要求均为各供应商必备要求,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或验证不合格的,将按照无效响应予以处理,不得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2] 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补充任何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资格证明材料的补充。

2-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2-3、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出现下列情况者按废标处理:

[1] 供应商名称与登记领取谈判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

[2] 谈判响应文件没有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无谈判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谈判文件要求。谈判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不少于90个日历日。

[3] 供应商响应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4] 谈判响应文件的合同主要条款响应,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

[5] 谈判响应方案出现严重漏项,造成系统缺陷,已影响到该项目的实施

[6] 谈判响应报价与市场价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


%1、 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谈判。

3-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核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主要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成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3、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最后报价

4-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2、最后报价应按报价的格式内容填写,并且同时提交最后响应报价表。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对最后报价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5、比较与评价

5-1、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

5-1-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1-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1-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1-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1-5、文字与图表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

5-1-6、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5-1-7、响应文件的文字叙述与制造厂商的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不符时,以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为准。

5-2、以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确定成交单位

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定成交单位。

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报告对评审过程及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复函采购代理机构。

3、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成交复函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4、成交单位确定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原因不作任何解释,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5、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过程及成交供应商情况书面报监督机构备案。

、询问与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供应商提出质疑时须有明确的请求和相应的证明材料。

4、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受理,联系电话:18829020802,联系人:女士

5、采购代理机构对受理的质疑,按照法定程序,将予以答复。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供相关资料报监督机构,按其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九、履约保证金/

十、合同

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谈判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按程序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报请监督机构备案,没收其保证金。

3、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持合同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证金退付手续。

4、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日内不与甲方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没收其保证金。

十一、成交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考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标准,向中洲国际项目管理(西安)集团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费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的方式交纳

3、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第1条规定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谈判保证金。提供谈判担保的供应商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招标代理机构损失。

4、成交单位服务费交纳信息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户 名:中洲国际项目管理(西安)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6105 0175 1100 0000 124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北关支行



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本格式条款供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参考,最终以采购人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中标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确保甲方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合同价格包括材料费、加工费、运费、税金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2.合同价格人民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二条 结算、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依据合同价格(单价),甲方按照乙方每个月实际供应数量、人数及天数与乙方据实结算,乙方必须带齐送货清单、汇总表及发票与甲方结账。甲方在签字确认后以转账方式支付。

结算单位: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第三条 服务时间与地点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供货。

服务时间:2022年春季学期。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四条 质量保证

投标提供的货物,应全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的内容,投标单位须按采购人的补充要求为准。

第五条 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执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中标单位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采购人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中标单位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人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中标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周至县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九条 合同文件

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1.本合同书

2.中标通知书    

3.协议

4.招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5.投标文件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内容: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2022年春季学期。

标包:西片学校:在校学生7979人,膳食补助资金每生每天1元,按照100天计算。


标包:东片学校:在校学生7337人,膳食补助资金每生每天1元,按照100天计算。

服务要求:根据《周至县义务教育学生2021—2022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早餐项目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每生每天4元标准的内容及具体要求不变,每生每天增加1元等值优质食品。每生每周增加两到三次鲜面包鲜蛋糕。具体要求如下:

1.鲜面包或者鲜蛋糕:≥80 克,多种口味,保质期三天。

2.面包、蛋糕为现做食品,必须为独立包装,产品包装上必须有完好的生产厂家、规格、出厂日期、保质期等有效信息。

3.参数和价格

品名

口味

重量(g)

配料成分

保质期

鲜蛋糕

蜂蜜

80

鸡蛋40g、 白砂糖5g、 小麦粉20g 、蜂蜜5g、食用油3.9g 、牛奶 3.9g、巧克力3g

3天

鲜面包

草莓肉松

80

小麦粉50g、白砂糖0.55、黄油0.36g、脱脂奶粉2g、酵母0.71g、食用盐0.04g、沙拉酱10g、肉松草莓17g

3天

鲜面包

提子

80

小麦粉60g、白砂糖0.65g、黄油0.56g、脱脂奶粉2g、酵母0.71g、食用盐0.04g、提子15g

3天

鲜蛋糕

巧克力

80

鸡蛋45g、 白砂糖9g、 小麦粉18g 、食用油3.9g 、 巧克力5g

3天

4.配送方案

食谱

星期

品名

口味

重量(g)

保质期

食谱A

星期一

鲜面包

提子

80

3天

星期三

鲜蛋糕

蜂蜜

80

3天

星期五

鲜面包

草莓肉松

80

3天

食谱B

星期一

鲜蛋糕

蜂蜜

80

3天

星期三

鲜蛋糕

巧克力

80

3天

食谱C

星期一

鲜面包

草莓肉松

80

3天

星期二

鲜蛋糕

蜂蜜

80

3天

星期三

鲜面包

提子

80

3天

食谱D

星期一

鲜蛋糕

巧克力

80

3天

星期三

鲜蛋糕

蜂蜜

80

3天

二、质量要求:

供餐企业必须严格按照《陕西教育厅贯彻落实<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实行)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发[2017]15号文件精神,以及西安市食品药监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制定的《西安市学校食堂及学校供餐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的文件提供配餐方案。

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早餐熟食企业生产的品牌产品,熟食产品为符合国家规定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新鲜食品,产品包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环保材料。

2、所投产品的原材料(大米、面粉、食用油等)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国家或地方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质量要求:大米:国标二等;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QS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面粉:特制二等或以上;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QS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用油:国标三级或以上;非转基因压榨,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QS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3、所投产品的原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鸡蛋、肉类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牛奶等预包装类食品须出具近一年内食品质检报告;水果类食品须符合国家农残标准。

、其他要求:

1、供餐企业所提供的食物,必须保证干净、卫生,以确保学生的健康。杜绝次质、变质、过期食品,一经发现,按规定及时清理销毁并办理监销手续。

2、提供合理的、有计划的配送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学校并能保证食物的入口温度。

3、为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食物、饮用水安全,须建立和完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部分 谈判文件格式


谈判文件编制说明

1提供的谈判文件格式,起到样式作用,编制谈判文件前,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理解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
2、谈判文件的编制应按照样本格式提供的内容,做出逐一明确的答复;谈判人认为有必要,还可以做其它补充说明。
3、全部编制完成,并加盖印章后,按规定分别装订成册。




















正本/副本

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GJ-ZFCG2022XA004


周至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早餐提标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






周至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早餐提标项目(终稿).docx 报价表.jpg 一标包.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