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江苏省蔷薇河地涵管理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蔷薇河地涵管理所二楼财务室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2年03月1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江苏省蔷薇河地涵管理所食堂餐饮服务。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预算金额:1年,4万元/每年
(四)采购需求:报价人需派遣1名劳务人员,按项目单位要求做好食堂炊事工作。
1.采购标的的名称、数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进行综合报价,报价应包括:服务人员的工资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税金、利润等费用,并按期提供税务票据。
2.付款方式:询价人每隔3个月于次月10日前将上一期的费用以转账方式支付,报价人与询价人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社会保险费用由报价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办理。
3.成交原则: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确定评审价格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4.技术要求告知书及报价表。
(五)合同履行期限:1年(从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止)。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资金渠道:经费已落实。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 2022 年 03 月 03日至 2022 年 03 月 09 日(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江苏省蔷薇河地涵管理所二楼财务室
(三)方式: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有效)并提交采购人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获取采购单位盖章的报价资料(包含报价表和技术要求告知书回执,自行下载无效):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与本项目相关餐饮或劳务经营范围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方才有效)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提交响应文件1份(不含资格初审资料),至少包括以下:
1.现场获取采购单位盖章填写的报价表和技术要求告知书;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3年内无重大违纪和资格预审资料真实性的声明;
3.授权委托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中须包含授权委托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委派人员身份证和健康证复印件。
说明:上述所列1-4项为必须提供内容(加盖公章有效),未提供或未提供有效材料的,均作无效标处理。响应文件未装袋密封或密封处未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的拒绝接受。
(二)响应文件接受开始时间:2022年 03月 03日 09时 00 分。
(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 03月 10 日 11时 00分。
(四)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江苏省沭阳县桑墟镇蔷薇河村(江苏省蔷薇河地涵管理所二楼财务室)。
五、开启
(一)时间: 2022 年 03 月 10 日 15 时 30 分。
(二)地点: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现场不组织察看。
(三)鼓励本项目的报价人现场参加响应文件开启,鉴于疫情防控要求只可委托1名授权代表参加。
(四)确定的成交人不得分包、转包。如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并纳入我单位采购履约诚信黑名单。
(五)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一般不接受邮寄方式)。
(六)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各潜在供应商造假或提交材料与事实不符、恶意串通等情形的,将取消评审资格,直至取消成交资格。
(七)供应商成交后,凡涉及本次采购的有关事项,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采购人主管部门的各种延伸审计和检查。
(八)保证金缴纳和退还
1.缴纳:本项目保证金贰仟元。
(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网上银行、银行汇票(本票)、电汇、转账支票、现金等方式提交并保证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采取转账支票、电汇方式的,必须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约定账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采取银行汇票(本票)方式的,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银行汇票(本票)原件,否则拒绝接受(两者缺一不可)。
(2)汇入单位:江苏省蔷薇河地涵管理所,账号:3213220201201000001121,开户行:沭阳农商银行上海路支行
2.退还:
(1)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按原途径无息退还(需办理有关手续后退还)。
(2)中标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初验合格后十日内退还),因其自身原因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视同放弃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 采购人信息
1.名称: 江苏省蔷薇河地涵管理所
2.地址: 江苏省沭阳县桑墟镇蔷薇河村(江苏省蔷薇河地涵管理所),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卢先生 0527-83256027,15651293391
(二)采购人监督部门信息
1.名称: 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纪律监督室
2.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8号
3.联系人: 胡先生
4.联系电话: 0517-83561008
请各潜在供应商领取报价有关资料后,认真阅读公告各项内容,进行必要报价准备,按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提交。
附件:
1.技术要求告知书;
2.报价清单。
3.承诺书。
通吕泵站工程运行管理项目部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告知书
要求 | 每日提供通吕泵站工程运行管理项目部职工(约18人)餐饮服务,以及提供单位到访人员工作餐餐饮服务。 |
质量 | 1、积极配合、准时开餐、保证饭热菜香; 2、一日三餐,中餐应包含2荤2素1汤、晚餐1荤1素1汤、早餐正常营养搭配; 3、服务期间,应保证食堂内外卫生整洁,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舍弃; 4、厨房用品用具要严格执行“一洗二过三消毒”,所有刀具、砧板等用具按用途分类,分别使用、清洗及保管; 5、严禁使用过期、变质食材进行加工,所有食材使用前保证清洗干净。 |
安全 | 1、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应注意用火、用电、用水安全; 2、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应注意食堂环境卫生、食材新鲜安全。 |
其它 | 1、提供餐饮服务人员上岗前,需经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提供健康证; 2、所有食材应节约使用,杜绝浪费。 |
我已知悉以上告知,并承诺无条件兑现。 | 投标人(签名盖章): |